第65节
庄籍开始困得厉害,实在没精神和他亲/热,但一会儿就被夏榛又亲又摸地惹起了兴致,房间里开始响起床垫的起伏声,两人的喘息和低低的呻/吟呢喃,以及亲吻的声音。
一直到夜色上来,房间里才平静下来,洗完澡后,庄籍又拖着软绵绵的身体去床上睡了一个小时,夏榛实在不忍心再打搅庄籍了,只得坐在床边看资料,等他睡醒。
庄籍一拍戏,特别是武打戏,便是高强度的体力活动,夏榛虽然也忙,压力大,好歹不会像庄籍这样。
两人晚上十点钟才出门,庄籍有十二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饿得前胸贴后背,夏榛带他去了一家私家菜馆,里面以各种海鲜为主,做得非常正宗味美,庄籍这段时间实在太累,吃了不少菜,又吃了三碗海鲜粥,还让盛粥之后,夏榛只得劝他:“庄庄,咱们今晚不吃了,要是你喜欢这家,我们明天再来。”
庄籍这才意识到自己吃太多了,于是将碗一推:“那不吃了。”
夏榛说:“你吃太快了,饱的感觉从胃传到大脑里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你肯定已经吃饱了。”
庄籍被他说得颜面尽失,不高兴地说:“知道知道。”
夏榛笑着亲了一下他的嘴角,庄籍这才高兴起来,说:“好了,我的确吃太多了,最近总在出外景,吃得太差了,这顿饭,对我来说,简直是人间至味。”
夏榛说:“那下次你带厨娘去为你做饭嘛,上次就和你说了,你不愿意。”
庄籍道:“还是不要搞特殊化了,我也不是专门要找你抱怨,只是解释一下而已。”
夏榛说:“嗯,我明白。”
g城并不冷,庄籍穿了件衬衫,外面随意穿一件外套,戴着鸭舌帽,和一身西服的夏榛手牵手走在午夜的街头,路灯光温柔地落在他们的身上,别有一种温情和温柔。
两人走了半个小时,后来被保镖说有记者跟着他们,两人才无奈地上了车,回了住处。
第二日便有新闻写庄籍和夏榛午夜手牵手漫步街头,照片里的两人温情脉脉,除了牵手,没有任何别的亲密动作,却显得那么恩爱。比起其他动辄曝亲吻拥抱照秀恩爱的明星,更能让人感觉到他们的恩爱和互相在乎。
于是有人将两人这张牵手街头漫步的照片做成了海报,印在t恤上,还做成相框等等,作为礼物寄到庄籍的工作室去。
☆、第八十一章
夏榛第二天又有整天活动,是不可能和庄籍在一起的。
庄籍睡了一整天,回到家,已经凌晨,他依然精神不错。
夏榛大晚上再次和助理确定了一下第二天的行程,一些不必要的活动,他就不想去参加了,这样,就可以抽更多时间和庄籍在一起。
但最后发现根本不可能抽出更多时间,能够早点回家已经算不错了,于是只好来和庄籍道歉。
庄籍回到家,就换上了一身白底浅蓝色海豚图案的宽松家居服,这衣服不是庄籍带来的,是夏榛准备的。
庄籍找出来穿上时,便差点笑了,心想夏榛怎么会准备这么幼稚的衣服给他穿,不过没有别的衣服能穿,他也只能穿这套。
客厅里的水晶吊灯没有开,只是开了上面的几盏小灯,光线不是特别明亮,静静地洒在庄籍的身上。
庄籍盘着腿坐在沙发里,手里拿着ipad在玩游戏,他的手指十分灵活,在闪着光的屏幕上不断划过,手指就如在跳着曼妙的舞蹈,迷人非常。
他垂着头,乌黑的头发散落下去遮住白皙的额头,长长的眼睫毛微微覆下去,如同鸦翅一般,有的女星即使用睫毛膏也没他这睫毛好看。
夏榛走过来,见他这神色专注的模样,本来要大声叫他,也不由停了下来,舍不得打搅这一幕美景。
于是,一人窝在沙发里,一人站在旁边看他玩游戏,以至于庄籍发现夏榛的时候,奇怪地问他:“电话打完了吗?你怎么站着呀。”
夏榛这才回过神来,顺势在沙发里坐下了,伸过胳膊搂住庄籍,将嘴唇贴在庄籍的面颊上亲了一下,庄籍含笑看他:“有话快说。”
“庄庄,不好意思了。我明天一整天事,叫了你来,又没时间和你在一起。”夏榛说得非常歉意,就差抱着庄籍哼哼唧唧了。
庄籍将ipad扔到一边去,侧过身来看着夏榛,又伸手将夏榛额头上的头发拂起来,用指尖碰了碰他额头上那已经很不显眼的疤痕,虽然这额头上的伤口已经好了,但庄籍碰到,还是心疼,柔声说:“不用对我说抱歉的话,这是你必须去做的工作,我怎么会怪你。没事的,我最近不会接戏,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再说,以前也有你来看我,但我要拍戏不能陪你的情况。我们能够互相理解和支持对方就好了。不是吗?”
“但是,以前我爸总是在外面出差,我看到我妈妈其实挺失落的。她的生活,几乎和寡妇没什么区别,而之后我爸还去找小三,又早逝,让我妈真做了寡妇了。我知道一个人在家里等人回来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我不想让你像我妈那样也要忍受这种滋味。”
夏榛说得情真意切,一向深邃带着光彩的眼眸,此时都些许黯淡下去了。
庄籍想,他的父母之间的事情,对夏榛的整个成长阶段影响太大了,以至于他现在已经快三十岁,心里还有那时候的阴影。
男人在感情上是成长很慢的,在夏榛身上,就很明显。
庄籍亲吻他的性感的嘴唇:眼神温柔温暖,“你难道会像你父亲背叛你母亲一样背叛我吗?”
夏榛很肯定地说:“不会。亲爱的,你要相信我。”
庄籍笑了起来:“我很相信你,所以,你又不会如你爸爸一般,那么,你就不要去想,我和你在一起不能得到幸福。要是我和你在一起都不能开心幸福,那我觉得我和任何人在一起都不能得到。你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你完全不用去胡思乱想那些有的没的。我们有时间就多在一起,要是没时间在一起,我们依然挂念着对方,便很好了。”
夏榛叹了一声,说:“庄庄。你真好。说实在的,我这两天见到的这些叔伯们,在外没有外室的,少之又少,让我很感慨。他们都不想想家里的妻子吗。”
庄籍不成想夏榛居然会感慨这事,他随即明白,夏榛在自己面前,便是他最简单单纯的状态,他明白其中的道理,但还是会在自己面前感叹。
庄籍的双手搂着他的腰,额头抵着他的额头去亲他,说:“好了,我们不要去管别人的事了。你忙了一整天,不困吗?”
夏榛是不需要在庄籍跟前做夏总的,所以露出弱势的一面,说:“困了。但我看你不大想睡。”
庄籍将夏榛赶去床上睡了,自己又看了会儿书,这才困了,回了卧室里去。
他在黑暗里静静看睡熟的夏榛的脸,便有种安定而永恒的幸福感浸润着他,让他完全不会感觉孤单,以前他总有种不快点跑就会被碾碎的危机感,自从和夏榛在一起后,他就再没有过那种感觉,这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真正地活着。
第二天,庄籍亲自送了夏榛到门口,互相亲了亲面颊,夏榛才开门出去了。
庄籍要等他走去电梯了再关门,夏榛走几步又回头看他一眼,对他摆手:“进屋去吧,一起晚饭。”
庄籍说:“路上注意安全。”
夏榛于是又跑回家门口去了,庄籍问:“忘什么东西了吗?”
夏榛又亲了他一口才又离开,说:“老婆,你站在门口,我根本不想走。”
庄籍鼻子有点发酸,说起来,两人在一起一年多了,聚少离多,这次见面距离上一次见,已经有一个多月时间,没见到的时候,尚不觉得有什么,但只要在一起了,要离开,总是那么难舍。大男人本不该这么儿女情长,但说这话的人,大约是并没有遇到深爱的人吧。
庄籍勉强让自己笑起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快滚吧。”
夏榛只好走了,庄籍一个人也无聊得很,就去给在g城拍都市爱情戏的朋友探了一回班。
剧组里的人看到庄籍都朝他笑,是很暧昧又祝福的笑容。
庄籍开始并没有在意,朋友用ipad刷出娱乐新闻给他看,他才明白这些人是什么意思。
原来是临近年末,娱乐版做专题,评选演艺圈内的最佳情侣,将庄籍和夏榛评为了第一名。
而且昨晚被偷拍的照片,已经开始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刷屏了,虽然天涯上依然有帖子在说庄籍和夏榛不可能长久,夏家这种有钱人家,无论如何都会让继承人娶妻生子的,但依然阻止不住网络上铺天盖地的祝福语。
庄籍知道这种一边倒的情况,是有蒲项斐在运作,但看到,心情总是非常好的。
庄籍下午就从剧组离开了,司机开了车,带他在g城逛一逛,从一个繁华之地路过时,庄籍眼尖,马上问司机:“于大哥,你看,那是不是夏榛的车?”
司机一看,便确定了:“是的。”
庄籍看到夏榛的车开进了地下停车场,便对司机于房说:“算了,我们走吧。估计他有事,我去打搅也不好。”
于房既是庄籍的司机,又是他的保镖,而且,和庄籍相处得越久,他对庄籍就越是喜欢,这是一种夹杂着敬佩的喜欢感觉。
虽然外界说庄籍坏话的不计其数,但真正和庄籍近距离相处的,都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
于房的心狠向着庄籍,便说:“这个点了,距离晚饭时间并没有太久。庄先生,我们进去等夏总也可以。他看到你,会很高兴吧。”
“嗯,那好吧。我们去咖啡厅坐坐。我对这里还算熟悉,以前也来过几次,有家咖啡厅不错。”
庄籍在一番斟酌之后,就这般决定了。
夏榛去给庄籍探班的次数不算少了,五六次是有的。
不过庄籍从没有被夏榛带去参加过商业上的聚会,这也是可以想见的,庄籍作为大名鼎鼎的男星,参加那些聚会,大多时候都是被邀请去暖场的。
庄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夏榛才从不带他出席聚会,或者见他的生意伙伴,以及参加他们之间的活动。
还有个原因,庄籍毕竟是个男人,夏榛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事,很多人愿意接受,但是一直将他带在身边参加活动,却并不是件好事。
所以庄籍自己也有些避讳。
庄籍和于房一起进了电梯,庄籍戴了平光镜,系着一条亚麻色的围巾,穿衬衫和皮夹克,下面则是牛仔裤。
他身高腿长,这样的打扮,能让他年轻好几岁,看起来就像刚二十出头,容貌俊美出尘,带着一种干净优雅又温柔的气质,但又绝对不像二十岁的年轻人那样浮躁和跃跃欲试地装帅装酷。
他什么都不需要做,从骨子里散发出淡定从容的贵气优雅,没有人能够复制他带给人的这种感觉。
所以虽然庄籍做了伪装,但一进电梯,依然被好几个人盯着看,被庄籍抬眼看过去,他们就很受压迫地赶紧转开了眼,只有一个小姑娘满脸通红地朝他确认:“你……你是庄籍吧?”
庄籍对她笑:“是哦。”
那小姑娘睁大了双眼,激动得几乎要尖叫,赶紧用手捂住嘴巴,庄籍说:“要我签名吗?”
小姑娘赶紧点头,又说:“可以合影吗?”
庄籍道:“可以呀。不过不能对别人说我在这里。”
小姑娘点头如捣蒜。
下了电梯,庄籍就和小姑娘合影了,另外几个人也借着小姑娘的福气,得以和庄籍合影。
告别的时候,小姑娘说:“祝你和夏榛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庄籍笑着说:“谢谢。”
这座楼是这繁华地带的高端商务楼之一,最下面的店铺全是奢侈品店铺,上面有的餐厅和咖啡厅都是高消费场所,里面人不多,而且也不会是会成为脑残粉的那一类,所以庄籍在里面暴露了身份,倒不至于像在大街上会被围追堵截。
庄籍和于房去了咖啡厅,那小姑娘没有跟着他去,但等他不见了身影之后才转身离开,还和她的同伴说:“庄籍的真人好帅啊!啊啊啊!”
她的同伴应该是她的哥哥,便说:“的确帅,而且气质好,难怪夏家的夏榛会看上他和他在一起。”
小姑娘不高兴了:“哥,你什么意思呀。好像庄籍被夏榛看上,是受他抬举了一样。庄籍是男神知不知道,在我心里,这世上谁都配不上他,不过是他看上夏榛了,才垂青他和他在一起的。”
“……”
庄籍进了咖啡厅,侍者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但并没有觉得诧异,他反而说道:“庄先生,这边请。”
庄籍感觉有些奇怪,因为侍者这态度,好像知道自己要来一样,但他没有太多想,就跟着侍者过去了,侍者还说:“夏先生刚来。”
庄籍这下明白夏榛也在这里,只是不由想,夏榛怎么会知道自己来了,他去看自己身后的于房,于房也同样觉得奇怪。
又绕过了几个装饰典雅中尽显奢华的柱子,夏榛出现在了庄籍的视线里,只是,看到的同时,庄籍心里便是一跳。
夏榛正同一个俊美的男青年坐在一起,而且夏榛的手攀在对方的肩膀上,很亲密的模样。
庄籍一看,就知道那个男青年年纪不会大,最多二十二三岁,剑眉星目,带着一种天生的骄傲和后天才能培养出来的一举一动之间的沉稳的贵气。
庄籍一下子气得脑仁疼,他知道并不是夏榛知道自己来了让侍者带自己过来,而是侍者既认出了了夏榛,又认出了自己,以为自己来一定是来找夏榛的。
哪成想,会让他遇到这一幕。
明明昨晚还在说实在抽不出空来陪他,但他倒是有时间陪别的小年轻。
☆、第八十二章
高雅奢华的咖啡厅里,舒缓轻柔的音乐声在空间里环绕,咖啡浓郁的香味缭绕鼻端,窗外便是数十层高楼外如光带的城市交通带,汽车如蚂蚁一般在光带上飞快驶过,其他的高楼上光芒闪烁,一栋栋鳞次栉比延伸向如同没有尽头的远方,人类的科技,构造出了这座依靠财富而成的繁华都市,这万家灯火如此璀璨,打在坐在窗边卡座里的夏榛和周念身上。
两人都是这个世界的宠儿,出生在条件优渥的家庭,生来就享受着财富带给他们的好处和优越,他们就如他们所在的这座高大建筑,在这繁华的有不知凡几的高楼的城市里,依然鹤立鸡群,卓尔不群。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一直到夜色上来,房间里才平静下来,洗完澡后,庄籍又拖着软绵绵的身体去床上睡了一个小时,夏榛实在不忍心再打搅庄籍了,只得坐在床边看资料,等他睡醒。
庄籍一拍戏,特别是武打戏,便是高强度的体力活动,夏榛虽然也忙,压力大,好歹不会像庄籍这样。
两人晚上十点钟才出门,庄籍有十二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饿得前胸贴后背,夏榛带他去了一家私家菜馆,里面以各种海鲜为主,做得非常正宗味美,庄籍这段时间实在太累,吃了不少菜,又吃了三碗海鲜粥,还让盛粥之后,夏榛只得劝他:“庄庄,咱们今晚不吃了,要是你喜欢这家,我们明天再来。”
庄籍这才意识到自己吃太多了,于是将碗一推:“那不吃了。”
夏榛说:“你吃太快了,饱的感觉从胃传到大脑里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你肯定已经吃饱了。”
庄籍被他说得颜面尽失,不高兴地说:“知道知道。”
夏榛笑着亲了一下他的嘴角,庄籍这才高兴起来,说:“好了,我的确吃太多了,最近总在出外景,吃得太差了,这顿饭,对我来说,简直是人间至味。”
夏榛说:“那下次你带厨娘去为你做饭嘛,上次就和你说了,你不愿意。”
庄籍道:“还是不要搞特殊化了,我也不是专门要找你抱怨,只是解释一下而已。”
夏榛说:“嗯,我明白。”
g城并不冷,庄籍穿了件衬衫,外面随意穿一件外套,戴着鸭舌帽,和一身西服的夏榛手牵手走在午夜的街头,路灯光温柔地落在他们的身上,别有一种温情和温柔。
两人走了半个小时,后来被保镖说有记者跟着他们,两人才无奈地上了车,回了住处。
第二日便有新闻写庄籍和夏榛午夜手牵手漫步街头,照片里的两人温情脉脉,除了牵手,没有任何别的亲密动作,却显得那么恩爱。比起其他动辄曝亲吻拥抱照秀恩爱的明星,更能让人感觉到他们的恩爱和互相在乎。
于是有人将两人这张牵手街头漫步的照片做成了海报,印在t恤上,还做成相框等等,作为礼物寄到庄籍的工作室去。
☆、第八十一章
夏榛第二天又有整天活动,是不可能和庄籍在一起的。
庄籍睡了一整天,回到家,已经凌晨,他依然精神不错。
夏榛大晚上再次和助理确定了一下第二天的行程,一些不必要的活动,他就不想去参加了,这样,就可以抽更多时间和庄籍在一起。
但最后发现根本不可能抽出更多时间,能够早点回家已经算不错了,于是只好来和庄籍道歉。
庄籍回到家,就换上了一身白底浅蓝色海豚图案的宽松家居服,这衣服不是庄籍带来的,是夏榛准备的。
庄籍找出来穿上时,便差点笑了,心想夏榛怎么会准备这么幼稚的衣服给他穿,不过没有别的衣服能穿,他也只能穿这套。
客厅里的水晶吊灯没有开,只是开了上面的几盏小灯,光线不是特别明亮,静静地洒在庄籍的身上。
庄籍盘着腿坐在沙发里,手里拿着ipad在玩游戏,他的手指十分灵活,在闪着光的屏幕上不断划过,手指就如在跳着曼妙的舞蹈,迷人非常。
他垂着头,乌黑的头发散落下去遮住白皙的额头,长长的眼睫毛微微覆下去,如同鸦翅一般,有的女星即使用睫毛膏也没他这睫毛好看。
夏榛走过来,见他这神色专注的模样,本来要大声叫他,也不由停了下来,舍不得打搅这一幕美景。
于是,一人窝在沙发里,一人站在旁边看他玩游戏,以至于庄籍发现夏榛的时候,奇怪地问他:“电话打完了吗?你怎么站着呀。”
夏榛这才回过神来,顺势在沙发里坐下了,伸过胳膊搂住庄籍,将嘴唇贴在庄籍的面颊上亲了一下,庄籍含笑看他:“有话快说。”
“庄庄,不好意思了。我明天一整天事,叫了你来,又没时间和你在一起。”夏榛说得非常歉意,就差抱着庄籍哼哼唧唧了。
庄籍将ipad扔到一边去,侧过身来看着夏榛,又伸手将夏榛额头上的头发拂起来,用指尖碰了碰他额头上那已经很不显眼的疤痕,虽然这额头上的伤口已经好了,但庄籍碰到,还是心疼,柔声说:“不用对我说抱歉的话,这是你必须去做的工作,我怎么会怪你。没事的,我最近不会接戏,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再说,以前也有你来看我,但我要拍戏不能陪你的情况。我们能够互相理解和支持对方就好了。不是吗?”
“但是,以前我爸总是在外面出差,我看到我妈妈其实挺失落的。她的生活,几乎和寡妇没什么区别,而之后我爸还去找小三,又早逝,让我妈真做了寡妇了。我知道一个人在家里等人回来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我不想让你像我妈那样也要忍受这种滋味。”
夏榛说得情真意切,一向深邃带着光彩的眼眸,此时都些许黯淡下去了。
庄籍想,他的父母之间的事情,对夏榛的整个成长阶段影响太大了,以至于他现在已经快三十岁,心里还有那时候的阴影。
男人在感情上是成长很慢的,在夏榛身上,就很明显。
庄籍亲吻他的性感的嘴唇:眼神温柔温暖,“你难道会像你父亲背叛你母亲一样背叛我吗?”
夏榛很肯定地说:“不会。亲爱的,你要相信我。”
庄籍笑了起来:“我很相信你,所以,你又不会如你爸爸一般,那么,你就不要去想,我和你在一起不能得到幸福。要是我和你在一起都不能开心幸福,那我觉得我和任何人在一起都不能得到。你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你完全不用去胡思乱想那些有的没的。我们有时间就多在一起,要是没时间在一起,我们依然挂念着对方,便很好了。”
夏榛叹了一声,说:“庄庄。你真好。说实在的,我这两天见到的这些叔伯们,在外没有外室的,少之又少,让我很感慨。他们都不想想家里的妻子吗。”
庄籍不成想夏榛居然会感慨这事,他随即明白,夏榛在自己面前,便是他最简单单纯的状态,他明白其中的道理,但还是会在自己面前感叹。
庄籍的双手搂着他的腰,额头抵着他的额头去亲他,说:“好了,我们不要去管别人的事了。你忙了一整天,不困吗?”
夏榛是不需要在庄籍跟前做夏总的,所以露出弱势的一面,说:“困了。但我看你不大想睡。”
庄籍将夏榛赶去床上睡了,自己又看了会儿书,这才困了,回了卧室里去。
他在黑暗里静静看睡熟的夏榛的脸,便有种安定而永恒的幸福感浸润着他,让他完全不会感觉孤单,以前他总有种不快点跑就会被碾碎的危机感,自从和夏榛在一起后,他就再没有过那种感觉,这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真正地活着。
第二天,庄籍亲自送了夏榛到门口,互相亲了亲面颊,夏榛才开门出去了。
庄籍要等他走去电梯了再关门,夏榛走几步又回头看他一眼,对他摆手:“进屋去吧,一起晚饭。”
庄籍说:“路上注意安全。”
夏榛于是又跑回家门口去了,庄籍问:“忘什么东西了吗?”
夏榛又亲了他一口才又离开,说:“老婆,你站在门口,我根本不想走。”
庄籍鼻子有点发酸,说起来,两人在一起一年多了,聚少离多,这次见面距离上一次见,已经有一个多月时间,没见到的时候,尚不觉得有什么,但只要在一起了,要离开,总是那么难舍。大男人本不该这么儿女情长,但说这话的人,大约是并没有遇到深爱的人吧。
庄籍勉强让自己笑起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快滚吧。”
夏榛只好走了,庄籍一个人也无聊得很,就去给在g城拍都市爱情戏的朋友探了一回班。
剧组里的人看到庄籍都朝他笑,是很暧昧又祝福的笑容。
庄籍开始并没有在意,朋友用ipad刷出娱乐新闻给他看,他才明白这些人是什么意思。
原来是临近年末,娱乐版做专题,评选演艺圈内的最佳情侣,将庄籍和夏榛评为了第一名。
而且昨晚被偷拍的照片,已经开始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刷屏了,虽然天涯上依然有帖子在说庄籍和夏榛不可能长久,夏家这种有钱人家,无论如何都会让继承人娶妻生子的,但依然阻止不住网络上铺天盖地的祝福语。
庄籍知道这种一边倒的情况,是有蒲项斐在运作,但看到,心情总是非常好的。
庄籍下午就从剧组离开了,司机开了车,带他在g城逛一逛,从一个繁华之地路过时,庄籍眼尖,马上问司机:“于大哥,你看,那是不是夏榛的车?”
司机一看,便确定了:“是的。”
庄籍看到夏榛的车开进了地下停车场,便对司机于房说:“算了,我们走吧。估计他有事,我去打搅也不好。”
于房既是庄籍的司机,又是他的保镖,而且,和庄籍相处得越久,他对庄籍就越是喜欢,这是一种夹杂着敬佩的喜欢感觉。
虽然外界说庄籍坏话的不计其数,但真正和庄籍近距离相处的,都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
于房的心狠向着庄籍,便说:“这个点了,距离晚饭时间并没有太久。庄先生,我们进去等夏总也可以。他看到你,会很高兴吧。”
“嗯,那好吧。我们去咖啡厅坐坐。我对这里还算熟悉,以前也来过几次,有家咖啡厅不错。”
庄籍在一番斟酌之后,就这般决定了。
夏榛去给庄籍探班的次数不算少了,五六次是有的。
不过庄籍从没有被夏榛带去参加过商业上的聚会,这也是可以想见的,庄籍作为大名鼎鼎的男星,参加那些聚会,大多时候都是被邀请去暖场的。
庄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夏榛才从不带他出席聚会,或者见他的生意伙伴,以及参加他们之间的活动。
还有个原因,庄籍毕竟是个男人,夏榛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事,很多人愿意接受,但是一直将他带在身边参加活动,却并不是件好事。
所以庄籍自己也有些避讳。
庄籍和于房一起进了电梯,庄籍戴了平光镜,系着一条亚麻色的围巾,穿衬衫和皮夹克,下面则是牛仔裤。
他身高腿长,这样的打扮,能让他年轻好几岁,看起来就像刚二十出头,容貌俊美出尘,带着一种干净优雅又温柔的气质,但又绝对不像二十岁的年轻人那样浮躁和跃跃欲试地装帅装酷。
他什么都不需要做,从骨子里散发出淡定从容的贵气优雅,没有人能够复制他带给人的这种感觉。
所以虽然庄籍做了伪装,但一进电梯,依然被好几个人盯着看,被庄籍抬眼看过去,他们就很受压迫地赶紧转开了眼,只有一个小姑娘满脸通红地朝他确认:“你……你是庄籍吧?”
庄籍对她笑:“是哦。”
那小姑娘睁大了双眼,激动得几乎要尖叫,赶紧用手捂住嘴巴,庄籍说:“要我签名吗?”
小姑娘赶紧点头,又说:“可以合影吗?”
庄籍道:“可以呀。不过不能对别人说我在这里。”
小姑娘点头如捣蒜。
下了电梯,庄籍就和小姑娘合影了,另外几个人也借着小姑娘的福气,得以和庄籍合影。
告别的时候,小姑娘说:“祝你和夏榛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庄籍笑着说:“谢谢。”
这座楼是这繁华地带的高端商务楼之一,最下面的店铺全是奢侈品店铺,上面有的餐厅和咖啡厅都是高消费场所,里面人不多,而且也不会是会成为脑残粉的那一类,所以庄籍在里面暴露了身份,倒不至于像在大街上会被围追堵截。
庄籍和于房去了咖啡厅,那小姑娘没有跟着他去,但等他不见了身影之后才转身离开,还和她的同伴说:“庄籍的真人好帅啊!啊啊啊!”
她的同伴应该是她的哥哥,便说:“的确帅,而且气质好,难怪夏家的夏榛会看上他和他在一起。”
小姑娘不高兴了:“哥,你什么意思呀。好像庄籍被夏榛看上,是受他抬举了一样。庄籍是男神知不知道,在我心里,这世上谁都配不上他,不过是他看上夏榛了,才垂青他和他在一起的。”
“……”
庄籍进了咖啡厅,侍者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但并没有觉得诧异,他反而说道:“庄先生,这边请。”
庄籍感觉有些奇怪,因为侍者这态度,好像知道自己要来一样,但他没有太多想,就跟着侍者过去了,侍者还说:“夏先生刚来。”
庄籍这下明白夏榛也在这里,只是不由想,夏榛怎么会知道自己来了,他去看自己身后的于房,于房也同样觉得奇怪。
又绕过了几个装饰典雅中尽显奢华的柱子,夏榛出现在了庄籍的视线里,只是,看到的同时,庄籍心里便是一跳。
夏榛正同一个俊美的男青年坐在一起,而且夏榛的手攀在对方的肩膀上,很亲密的模样。
庄籍一看,就知道那个男青年年纪不会大,最多二十二三岁,剑眉星目,带着一种天生的骄傲和后天才能培养出来的一举一动之间的沉稳的贵气。
庄籍一下子气得脑仁疼,他知道并不是夏榛知道自己来了让侍者带自己过来,而是侍者既认出了了夏榛,又认出了自己,以为自己来一定是来找夏榛的。
哪成想,会让他遇到这一幕。
明明昨晚还在说实在抽不出空来陪他,但他倒是有时间陪别的小年轻。
☆、第八十二章
高雅奢华的咖啡厅里,舒缓轻柔的音乐声在空间里环绕,咖啡浓郁的香味缭绕鼻端,窗外便是数十层高楼外如光带的城市交通带,汽车如蚂蚁一般在光带上飞快驶过,其他的高楼上光芒闪烁,一栋栋鳞次栉比延伸向如同没有尽头的远方,人类的科技,构造出了这座依靠财富而成的繁华都市,这万家灯火如此璀璨,打在坐在窗边卡座里的夏榛和周念身上。
两人都是这个世界的宠儿,出生在条件优渥的家庭,生来就享受着财富带给他们的好处和优越,他们就如他们所在的这座高大建筑,在这繁华的有不知凡几的高楼的城市里,依然鹤立鸡群,卓尔不群。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