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二具尸体
屋里的情况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糟糕。江洵背对着门蹲在尸体旁,几个勘查员正在搜集着散落的人体组织。见两人进来,江洵立马站起迎了上来。
“翁专家,来了。”江洵脸上难得没了往日的调笑,眉头紧锁。
“嗯。”
苏源邑跟在身后进来,朝江洵点了个头。旁边的张晓山已经给他拿了勘查服过来,他边穿边询问情况:“采集到指纹足迹没?”
这话是朝张晓山问的,他法医科的痕检员,也是苏源邑一手带出来的小徒弟。
张晓山摇了摇头,遗憾的回他:“没有,和第一起案件一样,现场除了死者的指纹,找不到第二个人的。”
苏源邑脸色也染上凝重,他蹲**查看地上的尸体。女人的头颅被砍了下来,凌乱的发丝遮住深陷下去的半边脸,恐怖血腥。她在死前一定是经历过凶手的毒打,才会导致半边颅骨凹陷。而尸体的旁边,还躺着一部碎成两半的手机,明显已经报废。
“死亡时间在3个小时之前,死亡原因是头部钝器伤致死,手臂和脸上都存在外延伤,应该是和凶手搏斗的过程中留下的。”苏源邑简洁明要的说。
翁达晞避开墙上和地上的血污,隔着尸体走到他对面,环视一圈才说:“缺双腿。”
“是的,我们赶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据报案人说,他是上楼的时候经过这里,才看到了这一幕,吓的立马报了警。”江洵叙述了下报案经过。
翁达晞眼中逬出嘲讽之意,仿佛早有预料,他说:“毫无意外,我的猜测又对了。”他又看向江洵,“江队长,恭喜你的辖区内又喜提被害人一枚。哦,对了,凶手还是同一个,这还真是有趣。”
江洵对他的挖苦之意无法反驳,只好顺着台阶下个坡:“翁专家,警方早已排除了您身上的嫌疑,上次的事还请不要放在心上。”他郑重道:“这次请您出山,希望能够协助警方侦破此案,日后若有用到我江洵的地方,您尽管开口。”
周围的警员和苏源邑闻言同时朝他们俩望过来,心思各异。
这话出自江洵之口实属难得,他虽然脾气暴躁,却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能得他一句承诺,已是稀罕;翁达晞还没正儿八经开始插手破案呢,他就在众人面前表了态,充分说明江洵对他的重视之意。
翁达晞踱步至江洵面前,仰望着这一米九的大高个,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抹真诚的微笑。只听他说:“江队长,合作愉快。”
这是答应了。
江洵板着半天的脸终于有了笑意,他隆重的伸出手和翁达晞握了握。这是挥别过去的种种误会,握手言和了。
苏源邑也笑看着两人,心里为他们高兴。
死者名叫宋莹雪,29岁,一家科技公司的原画师;从她的房间物品来看,应该是一个人租住。
翁达晞神态专注盯着血淋淋的尸体,开始分析:“。凶手应该是尾随死者进入的房间,在死者没反应过来之前给了她背后一击,但没有被击倒,而是挣扎着逃开了;被害人在逃跑中引起了他的愤怒,导致他轻易就能获取的猎物变的棘手,所以死者身上留下的那些伤口,很好的诠释了凶手当时内心的变化:施虐、盘剥、泄愤。”
江洵拿起地上碎掉的手机问:“造成的钝器伤是这部手机吗?”
苏源邑掰开死者的头发,露出了钝器伤创面,说:““她头部的伤口上确实有手机材质残留的痕迹,但要说完全是被手机砸死的,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毕竟,这种5.5英寸的手机想要砸死人,所要花费的力道可不小,还有,你别忘了它的材质属性。”
“材质属性?”
“苹果的每个系列产品所用的材质都是不同的。为了增强信号,支持无线充电,从苹果8开始机身配置就已经换成了玻璃的。所以从耐摔程度来说,你手里的这台苹果7更符合,因为它是金属的。”翁达晞说道。
江洵把手机交给了物证科的人,让技侦尽量后期修复手机内容。
“那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非要拿走死者的躯体呢?”江洵不解的问。
翁达晞:“我想,应该是代偿犯罪。”
“什么是代偿犯罪?”
“有些人,在自己某种反社会和欲望不能实现时,便会对某一对象的需要转向其他的对象,具体表现方式一是置换,二是升华。力求摆脱现实困境的心情特别强烈,急切,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短时间之内选择连续作案的原因。”翁达晞脸侧向门口的方向,继续道:幻想不一定就是属于死者的,变态连环杀手,都会出现移情作案的行为,我觉得他是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
“某种仪式?邪教吗?”
旁边的警员闻言出了一身鸡皮疙瘩,什么仪式会这么神圣?非要把人大卸八块才能完成?
翁达晞双目泛着寒光,与苏源邑对视,吐出两个字:“拼尸。”
“什么?拼尸?”苏源邑和江洵同时惊讶出声,这个结果真让人恶寒。
江洵脸色快要吃人了,他立马追问道:“那他岂不还差一个头和躯壳?这意思是还要再杀两人才能完成拼尸?”
翁达晞是他们里面最淡定的,对他来说。杀一个和杀一群没有多大概念,他所关心的,只是凶手的变态心理轨迹。
在fbi任职的那几年,最恶心最残暴最酷虐的案子真不少见,像这种连环杀人案,简直如大学里的犯罪案例一般,平淡又无奇。
他双手插进卫衣的口袋里,显得可爱又青春,可嘴里说出的话却让人背脊发凉:“他拼的,又会是谁呢?”
谁也无法告诉他答案,江洵和苏源邑对视一眼,脸色都说不上好看。凶手已经连续杀了两人了,可连他是男是女,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尸体被运回了刑侦队,苏源邑需要连夜解剖出来。其实说缝补起来更贴切点,因为这具尸体被损毁的太过严重,程度已经让人不忍直视。
法医面对巨人观都可以面不改色,像这种新鲜的尸体,还算对胃口。
法医能练就这种变态的行为尚可理解,但于翁达晞来说,他就是别人眼中的变态了。
苏源邑手套上沾满血,从百忙之中抬起头看向角落里坐着的翁达晞,脸上的笑意被口罩遮住了,但眼中的笑意却满满的溢了出来。
这人今天居然没吵着要回家,跟着他们一起回了刑侦队。江洵自然是举双手欢迎的,在案子没破之前,谁都别想休息,整座办公楼仍然通火通明的矗立在夜风中。
翁达晞手拿汉堡,啃的起劲,离他五米远的解剖台上就是尸体,但显然不影响他的食欲。
苏源邑强烈建议他去法医办公室吃,结果对方回了他一句:“怎么?你怕看着饿?”
苏源邑不说话了,他还没变态到边解剖边吃东西的地步。
“苏源邑,你小时候不是不喜欢当医生吗?”翁达晞看着苏源邑的头顶,问他。
苏源邑抬头,与他对视,开口道:“如果当年某人不放我鸽子,想必我现在也是个支队长了。”
翁达晞被对方噎着了,汉堡半天咽不下去。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的就是他这张破嘴。
他干脆选择装聋作哑,转移话题道:“你们上次排查的摩托车,有线索了吗?”
“监控是拍到了凶手骑着摩托车的画面,也发现了后座上确实有绑着的双臂形状。但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一辆无任何标志的摩托车,犹如大海捞针。”
“那这么说,这条线索又断了。”
苏源邑安慰他:“不完全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那建议你去买个彩票,我从来不相信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翁达晞洗了个手,走到苏源邑旁边问他:“带我去朱晓奈的现场吧。”
苏源邑意外,反问他:“你不是去过吗?”
“.........”
翁达晞觉得对方今天八成是吃错了药,句句话都是给他挖的坑。这话说的就很有意思了,虽然他是去过不假,但他那是无心帮忙。如今人都死了,他又旧事重提,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翁达晞:“那天天太黑了,我压根儿就没记路。”他索性豁出去了:“我还是让江洵带我去吧。”说着就要往门外走。
“你站住”苏源邑叫他。
翁达晞不耐烦了,“又干嘛?”
“等天亮,我带你去。”苏源邑哄他。
自从这家伙回来后,苏源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说他性格大变都不为过,小时候非常乖巧可爱的孩子一去不复返。动不动就摆脸色不说,还得天天哄着,难伺候的很。
他想,看来有些事果真急不得,免得惹恼了他又跑了。
他把尸体做好清理推进冷藏柜,换好衣服后,才对翁达晞说:“现在离天亮还早,走吧,回去睡觉。”
翁达晞满脸疑惑,“去哪睡?”他第一反应是回山水城,但山上离支队路程比较远,一来一回要费去不少功夫。
苏源邑已不容拒绝之势拉起他的手腕,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去我家。”
........
“翁专家,来了。”江洵脸上难得没了往日的调笑,眉头紧锁。
“嗯。”
苏源邑跟在身后进来,朝江洵点了个头。旁边的张晓山已经给他拿了勘查服过来,他边穿边询问情况:“采集到指纹足迹没?”
这话是朝张晓山问的,他法医科的痕检员,也是苏源邑一手带出来的小徒弟。
张晓山摇了摇头,遗憾的回他:“没有,和第一起案件一样,现场除了死者的指纹,找不到第二个人的。”
苏源邑脸色也染上凝重,他蹲**查看地上的尸体。女人的头颅被砍了下来,凌乱的发丝遮住深陷下去的半边脸,恐怖血腥。她在死前一定是经历过凶手的毒打,才会导致半边颅骨凹陷。而尸体的旁边,还躺着一部碎成两半的手机,明显已经报废。
“死亡时间在3个小时之前,死亡原因是头部钝器伤致死,手臂和脸上都存在外延伤,应该是和凶手搏斗的过程中留下的。”苏源邑简洁明要的说。
翁达晞避开墙上和地上的血污,隔着尸体走到他对面,环视一圈才说:“缺双腿。”
“是的,我们赶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据报案人说,他是上楼的时候经过这里,才看到了这一幕,吓的立马报了警。”江洵叙述了下报案经过。
翁达晞眼中逬出嘲讽之意,仿佛早有预料,他说:“毫无意外,我的猜测又对了。”他又看向江洵,“江队长,恭喜你的辖区内又喜提被害人一枚。哦,对了,凶手还是同一个,这还真是有趣。”
江洵对他的挖苦之意无法反驳,只好顺着台阶下个坡:“翁专家,警方早已排除了您身上的嫌疑,上次的事还请不要放在心上。”他郑重道:“这次请您出山,希望能够协助警方侦破此案,日后若有用到我江洵的地方,您尽管开口。”
周围的警员和苏源邑闻言同时朝他们俩望过来,心思各异。
这话出自江洵之口实属难得,他虽然脾气暴躁,却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能得他一句承诺,已是稀罕;翁达晞还没正儿八经开始插手破案呢,他就在众人面前表了态,充分说明江洵对他的重视之意。
翁达晞踱步至江洵面前,仰望着这一米九的大高个,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抹真诚的微笑。只听他说:“江队长,合作愉快。”
这是答应了。
江洵板着半天的脸终于有了笑意,他隆重的伸出手和翁达晞握了握。这是挥别过去的种种误会,握手言和了。
苏源邑也笑看着两人,心里为他们高兴。
死者名叫宋莹雪,29岁,一家科技公司的原画师;从她的房间物品来看,应该是一个人租住。
翁达晞神态专注盯着血淋淋的尸体,开始分析:“。凶手应该是尾随死者进入的房间,在死者没反应过来之前给了她背后一击,但没有被击倒,而是挣扎着逃开了;被害人在逃跑中引起了他的愤怒,导致他轻易就能获取的猎物变的棘手,所以死者身上留下的那些伤口,很好的诠释了凶手当时内心的变化:施虐、盘剥、泄愤。”
江洵拿起地上碎掉的手机问:“造成的钝器伤是这部手机吗?”
苏源邑掰开死者的头发,露出了钝器伤创面,说:““她头部的伤口上确实有手机材质残留的痕迹,但要说完全是被手机砸死的,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毕竟,这种5.5英寸的手机想要砸死人,所要花费的力道可不小,还有,你别忘了它的材质属性。”
“材质属性?”
“苹果的每个系列产品所用的材质都是不同的。为了增强信号,支持无线充电,从苹果8开始机身配置就已经换成了玻璃的。所以从耐摔程度来说,你手里的这台苹果7更符合,因为它是金属的。”翁达晞说道。
江洵把手机交给了物证科的人,让技侦尽量后期修复手机内容。
“那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非要拿走死者的躯体呢?”江洵不解的问。
翁达晞:“我想,应该是代偿犯罪。”
“什么是代偿犯罪?”
“有些人,在自己某种反社会和欲望不能实现时,便会对某一对象的需要转向其他的对象,具体表现方式一是置换,二是升华。力求摆脱现实困境的心情特别强烈,急切,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短时间之内选择连续作案的原因。”翁达晞脸侧向门口的方向,继续道:幻想不一定就是属于死者的,变态连环杀手,都会出现移情作案的行为,我觉得他是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
“某种仪式?邪教吗?”
旁边的警员闻言出了一身鸡皮疙瘩,什么仪式会这么神圣?非要把人大卸八块才能完成?
翁达晞双目泛着寒光,与苏源邑对视,吐出两个字:“拼尸。”
“什么?拼尸?”苏源邑和江洵同时惊讶出声,这个结果真让人恶寒。
江洵脸色快要吃人了,他立马追问道:“那他岂不还差一个头和躯壳?这意思是还要再杀两人才能完成拼尸?”
翁达晞是他们里面最淡定的,对他来说。杀一个和杀一群没有多大概念,他所关心的,只是凶手的变态心理轨迹。
在fbi任职的那几年,最恶心最残暴最酷虐的案子真不少见,像这种连环杀人案,简直如大学里的犯罪案例一般,平淡又无奇。
他双手插进卫衣的口袋里,显得可爱又青春,可嘴里说出的话却让人背脊发凉:“他拼的,又会是谁呢?”
谁也无法告诉他答案,江洵和苏源邑对视一眼,脸色都说不上好看。凶手已经连续杀了两人了,可连他是男是女,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尸体被运回了刑侦队,苏源邑需要连夜解剖出来。其实说缝补起来更贴切点,因为这具尸体被损毁的太过严重,程度已经让人不忍直视。
法医面对巨人观都可以面不改色,像这种新鲜的尸体,还算对胃口。
法医能练就这种变态的行为尚可理解,但于翁达晞来说,他就是别人眼中的变态了。
苏源邑手套上沾满血,从百忙之中抬起头看向角落里坐着的翁达晞,脸上的笑意被口罩遮住了,但眼中的笑意却满满的溢了出来。
这人今天居然没吵着要回家,跟着他们一起回了刑侦队。江洵自然是举双手欢迎的,在案子没破之前,谁都别想休息,整座办公楼仍然通火通明的矗立在夜风中。
翁达晞手拿汉堡,啃的起劲,离他五米远的解剖台上就是尸体,但显然不影响他的食欲。
苏源邑强烈建议他去法医办公室吃,结果对方回了他一句:“怎么?你怕看着饿?”
苏源邑不说话了,他还没变态到边解剖边吃东西的地步。
“苏源邑,你小时候不是不喜欢当医生吗?”翁达晞看着苏源邑的头顶,问他。
苏源邑抬头,与他对视,开口道:“如果当年某人不放我鸽子,想必我现在也是个支队长了。”
翁达晞被对方噎着了,汉堡半天咽不下去。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的就是他这张破嘴。
他干脆选择装聋作哑,转移话题道:“你们上次排查的摩托车,有线索了吗?”
“监控是拍到了凶手骑着摩托车的画面,也发现了后座上确实有绑着的双臂形状。但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一辆无任何标志的摩托车,犹如大海捞针。”
“那这么说,这条线索又断了。”
苏源邑安慰他:“不完全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那建议你去买个彩票,我从来不相信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翁达晞洗了个手,走到苏源邑旁边问他:“带我去朱晓奈的现场吧。”
苏源邑意外,反问他:“你不是去过吗?”
“.........”
翁达晞觉得对方今天八成是吃错了药,句句话都是给他挖的坑。这话说的就很有意思了,虽然他是去过不假,但他那是无心帮忙。如今人都死了,他又旧事重提,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翁达晞:“那天天太黑了,我压根儿就没记路。”他索性豁出去了:“我还是让江洵带我去吧。”说着就要往门外走。
“你站住”苏源邑叫他。
翁达晞不耐烦了,“又干嘛?”
“等天亮,我带你去。”苏源邑哄他。
自从这家伙回来后,苏源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说他性格大变都不为过,小时候非常乖巧可爱的孩子一去不复返。动不动就摆脸色不说,还得天天哄着,难伺候的很。
他想,看来有些事果真急不得,免得惹恼了他又跑了。
他把尸体做好清理推进冷藏柜,换好衣服后,才对翁达晞说:“现在离天亮还早,走吧,回去睡觉。”
翁达晞满脸疑惑,“去哪睡?”他第一反应是回山水城,但山上离支队路程比较远,一来一回要费去不少功夫。
苏源邑已不容拒绝之势拉起他的手腕,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去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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