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节
“你能来再好不过。”大家都知根知底,叶君书也能放心。“学堂那边你也看过了,隔壁建有院子,是专门给先生及其家眷住的,还有几块地,束脩是族中统一给每月五两银子。”
先生的束脩和待遇都已经和荣伯及几位族老确定了,总体来说挺优渥的了,吃住都是村里提供,每月有五两银子的薪资,他已经将这部分银钱先给了荣伯保管,到时由他发放。
想了想,叶君书又道,“如果你不想住那房子,可以住我家。”
如果不是熟人,叶君书自然不会将自己的房子给别人住,不过秦耀良不是外人,他不介意。
秦耀良对这个待遇完全没意见,他大手一挥,“有房子住就行。”到时小夫郎和儿子肯定也要和他一起。
而且小夫郎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不用担心不习惯,儿子他外姆麽一家也在,儿子以后也有表哥带玩。
简直完美!
叶君书再三确定,秦耀良的确有这心思后,他终于松口气。
这先生的人选,终于确定,他不用再纠结了。
秦耀良一决定这事,就立马行动,他亲自去学堂那边看进度,然后又拖家带口回县里。
等这边正式开学了,他们在这里的日子就更多了,所以先带夫郎孩子回去陪陪阿父阿姆,顺便收拾包袱。
此时离确定回京的日子还有三天。
路哥儿在知道李玙住家里后,丝毫不惧他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几乎寸步不离的跟在李玙身边,态度热情的同时还有一丝不合时宜的尊敬,仿佛怕他在家里待不习惯,还亲自伺候上了。
这反而让李玙浑身不自在。
叶君书注意到了,特地将路哥儿喊出来私下说话。
“路哥儿,你不必如此拘谨。”再这样下去,就没法找合理的借口解释了。
路哥儿并不知道叶君书已猜透一切,叶君书不想捅破,免得路哥儿不自在,所以没深问。
路哥儿不同寻常的态度,更是能让叶君书猜出来,或许前世,阿玙帮过路哥儿吧。
路哥儿自然清楚自己热切过头,可是三公子可是他们的大恩人!
前世不仅帮他们报了仇,还收养了五弟六弟,教他们成人。
路哥儿就激动不已。
他有心带孩子们亲近,只是两个弟弟今世是在蜜罐里长大,也不知道三公子对他们天大的恩情,所以惧怕三公子唬人的外表,不敢亲近,路哥儿也是无奈。
“你把他当我的朋友看待就好。”
路哥儿点点头,他以后会注意的。只是他看着自家大哥,突然若有所思,这些年不是没有哥儿朝大哥示好,甚至还有好些拐弯抹角以和他们几兄弟交朋友来试图接近大哥,只是大哥都避开了,完全不给别人希望。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家大哥对一个哥儿这么紧张,还主动带他回家……
“大哥,你是不是喜欢玙哥哥啊?”
“咳!”叶君书突然被口水呛到,被孩子看破心思,还真有几分尴尬。
叶君书强自镇定,“大人的事,小孩不用管那么多,你只要记得往后……”
“我会将玙哥哥当哥么尊重喜爱的。”路哥儿笑意盈盈地插话。
叶君书下意识想笑,及时止住,勉强维持住表情,“嗯。”
路哥儿偷笑,如果是三公子做他的哥么,他完全没意见啊!
三公子前世没有遇到良人,一直孤苦一人,直到收养了五弟六弟当儿子,才有人陪伴。
大哥人那么好,绝对会给三公子幸福的!
路哥儿正色道,“大哥,你一定要对玙哥哥很好很好,不能辜负他。”
虽然和小孩子讨论这个有点不好意思,但叶君书还是认真应道,“当然,大哥的为人你还不了解吗?日后我若有丁点儿对他不好,我自己都不能原谅我自己。”
得了大哥的保证,路哥儿就更放心了,以后,还有他看着呢!
路哥儿突然说道,“大哥,类疹膏不够用了。”他眼巴巴的看向叶君书。虽然手里的量还能用个几年,但谁知他们什么时候才会再回叶家村呢!路哥儿觉得,还是越多越好。
叶君书:“……大哥已经有能力护住你了,以后不要用了好不好?”
路哥儿瞬间低下头不说话了,委屈巴巴的样子,他只有脸上有东西才能安心。
叶君书心软,只得道,“明天大哥进山一趟。”
路哥儿迅速抬头,眼睛亮晶晶的,“谢谢大哥!”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第二天一大清早, 叶君书就换上窄袖劲装,腰间挂上箭筒和弓。
这段时间叶君山上山都是用的他以前的打猎的武器,已经检修过,所以叶君书可以直接拿来用。
孩子们如果知道他要进山, 肯定会闹着要跟着去, 所以叶君书趁他们还没起床就先一步走人。
叶君山倒是起得早, 他看到叶君书要进山,想到他基本没有跟大哥进过山,顿时兴致高昂,可惜被叶君书毫不留情地泼了冷水。叶君山顿时蔫了。
李玙这几天一直待在叶君书家没怎么出门, 本想开口也入山透透气,但看他一个人都不带, 明显要孤身入山的样子,便没开口。
他想,叶君书可能是有什么事,既然不方便那就算了。
倒是叶君书, 看到李玙面无表情的站在走廊上,顿时笑着热情招呼,“阿玙,你也起来了,我准备进山一趟, 要一起吗?”
李玙顿了顿,“方便吗?”
“当然。”
李玙点点头,“等我一会儿。”随后转身进了屋。
没多久就走出来, 腰间同样挂上箭筒,不过还多了一条从不离身的长鞭。手里拿着弓箭。
他走到叶君书面前,“好了。”
叶君书笑眯眯地点头,然后两人一同往外走。
被遗忘在角落的叶君山:“……”大哥没想到你是有了哥儿就忘了弟弟的大哥,不让他去就算了,他和廖叔去!
叶君书带李玙往山上走,一边和李玙随意聊天。
“好多年没来过了,林木更茂盛了。你别看我们叶家村如此偏僻,景色还是不错的,从这里往下看,到夕阳西下的时分,整片村庄笼罩在晚霞下,美极了。”
“现在也很美。”李玙顺着叶君书指的方向看了看,随后真诚赞道。
他们出来得早,此时太阳初升,坐在东方岭脊上的红日如熔化的铁水一样艳红,带着喷薄四射的光芒,撩开轻纱似的薄雾。
不输晚霞的绚烂,同样美不胜收。
叶君书弯弯眉眼,回头看李玙,而背着晨光的李玙,亦柔和了面容。
叶君书循着记忆中的方向一路往上走,他肩上背了个背篓。
到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便停了下来,他对李玙征求意见,“咱们先用早膳吧?”
等进了密林深腹,就不方便吃早餐了。
叶君书的背篓里放着烙好的饼子,还水囊装了两壶水。还有火折调料等些小玩意儿。
叶君书很有小心机,进了深山就没那么快回去,中午这顿会在山里就地解决,他们可以先去打个猎,烤个肉,一点儿也不单调无聊。
叶君书连他们野炊的地儿都选好了。
他以前常年上山,对这片山脉了若指掌,哪里既安全又可看美景,知道得一清二楚。
李玙自然没异议,他看了一圈地方,随意坐在看着挺干净的巨石上,然后接过叶君书分过来的水和干粮。
叶君书一开始吃得比较慢,虽然烙饼带的多,但是万一阿玙不够吃了怎么办,等李玙吃了三个,摇头说不要了,他才迅速将剩下的解决。
吃饱顿足,两人才继续往深山里走。
越往里面,山林越是密集茂盛。
因为人迹罕见,这里的野草疯长,几乎比人还高。
叶君书在前面开路,一边注意四周的情况。
李玙见叶君书是有目的的走,也没问目的地,只是默默跟在后头。
虽然开路花了点时间,但叶君书熟门熟路,所以一个时辰不到,叶君书就找到了地方。
他往山缝隙处仔细查看一眼。
上次他离开前基本将这里的类疹草采光了,不过没有伤到根系,这么多年应该重新长起来了。
叶君书一看,的确是这样,同样的地方,已经长了一片密密麻麻的类疹草。
他放下背篓,将一块灰色的布摊开放地上,让李玙别靠近,然后自己包好手,割了一笼下来。看着那一片类疹草,叶君书犹豫了下,没弄那么多。
等回去就说只有这么点了。
叶君书将类疹草包得严严实实,放进背篓里。
李玙本就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但看叶君书小心翼翼对待,难得起了好奇。
他不懂医,自然不认识这陌生的草是什么。叶君书不让他帮忙,他就站一旁看。
“好了。”叶君书将背篓背起来,“我们走吧,带你打猎去。”
叶君书是不愿意隐瞒李玙太多事的,只是这事他不知怎么说起,便装作没看到李玙不时瞟向背篓的眼神。
“我知道一个地儿,是野物最常出现的地方,对了,中午你是想吃烤兔还是烤野稚?或者是狍子?”
叶君书想了想,“不如烤野兔或者野稚吧,腥味没那么重,比较好处理,肉质也更鲜美。”狍子的肉没那么嫩,腥味也更重。
李玙没意见,“都可以。”
于是叶君书带李玙往左边的山林去。
“阿玙,不如我们比赛谁打猎打得更多吧?”叶君书朝李玙笑道。
李玙看叶君书一眼,挑眉道,“好啊。”
叶君书抬头看了看天色,随后笑道:“那午时一到,就在这里汇合。”
“好。”
他正手痒的时候,于是叶君书将比较多猎物的区域让给李玙,看着他在高大的木林中隐去身影,自己往另一篇区域去。
说来,叶君书有两年没怎么打猎了,有点手生,他熟悉了下弓箭,才去寻找猎物。
先生的束脩和待遇都已经和荣伯及几位族老确定了,总体来说挺优渥的了,吃住都是村里提供,每月有五两银子的薪资,他已经将这部分银钱先给了荣伯保管,到时由他发放。
想了想,叶君书又道,“如果你不想住那房子,可以住我家。”
如果不是熟人,叶君书自然不会将自己的房子给别人住,不过秦耀良不是外人,他不介意。
秦耀良对这个待遇完全没意见,他大手一挥,“有房子住就行。”到时小夫郎和儿子肯定也要和他一起。
而且小夫郎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不用担心不习惯,儿子他外姆麽一家也在,儿子以后也有表哥带玩。
简直完美!
叶君书再三确定,秦耀良的确有这心思后,他终于松口气。
这先生的人选,终于确定,他不用再纠结了。
秦耀良一决定这事,就立马行动,他亲自去学堂那边看进度,然后又拖家带口回县里。
等这边正式开学了,他们在这里的日子就更多了,所以先带夫郎孩子回去陪陪阿父阿姆,顺便收拾包袱。
此时离确定回京的日子还有三天。
路哥儿在知道李玙住家里后,丝毫不惧他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几乎寸步不离的跟在李玙身边,态度热情的同时还有一丝不合时宜的尊敬,仿佛怕他在家里待不习惯,还亲自伺候上了。
这反而让李玙浑身不自在。
叶君书注意到了,特地将路哥儿喊出来私下说话。
“路哥儿,你不必如此拘谨。”再这样下去,就没法找合理的借口解释了。
路哥儿并不知道叶君书已猜透一切,叶君书不想捅破,免得路哥儿不自在,所以没深问。
路哥儿不同寻常的态度,更是能让叶君书猜出来,或许前世,阿玙帮过路哥儿吧。
路哥儿自然清楚自己热切过头,可是三公子可是他们的大恩人!
前世不仅帮他们报了仇,还收养了五弟六弟,教他们成人。
路哥儿就激动不已。
他有心带孩子们亲近,只是两个弟弟今世是在蜜罐里长大,也不知道三公子对他们天大的恩情,所以惧怕三公子唬人的外表,不敢亲近,路哥儿也是无奈。
“你把他当我的朋友看待就好。”
路哥儿点点头,他以后会注意的。只是他看着自家大哥,突然若有所思,这些年不是没有哥儿朝大哥示好,甚至还有好些拐弯抹角以和他们几兄弟交朋友来试图接近大哥,只是大哥都避开了,完全不给别人希望。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家大哥对一个哥儿这么紧张,还主动带他回家……
“大哥,你是不是喜欢玙哥哥啊?”
“咳!”叶君书突然被口水呛到,被孩子看破心思,还真有几分尴尬。
叶君书强自镇定,“大人的事,小孩不用管那么多,你只要记得往后……”
“我会将玙哥哥当哥么尊重喜爱的。”路哥儿笑意盈盈地插话。
叶君书下意识想笑,及时止住,勉强维持住表情,“嗯。”
路哥儿偷笑,如果是三公子做他的哥么,他完全没意见啊!
三公子前世没有遇到良人,一直孤苦一人,直到收养了五弟六弟当儿子,才有人陪伴。
大哥人那么好,绝对会给三公子幸福的!
路哥儿正色道,“大哥,你一定要对玙哥哥很好很好,不能辜负他。”
虽然和小孩子讨论这个有点不好意思,但叶君书还是认真应道,“当然,大哥的为人你还不了解吗?日后我若有丁点儿对他不好,我自己都不能原谅我自己。”
得了大哥的保证,路哥儿就更放心了,以后,还有他看着呢!
路哥儿突然说道,“大哥,类疹膏不够用了。”他眼巴巴的看向叶君书。虽然手里的量还能用个几年,但谁知他们什么时候才会再回叶家村呢!路哥儿觉得,还是越多越好。
叶君书:“……大哥已经有能力护住你了,以后不要用了好不好?”
路哥儿瞬间低下头不说话了,委屈巴巴的样子,他只有脸上有东西才能安心。
叶君书心软,只得道,“明天大哥进山一趟。”
路哥儿迅速抬头,眼睛亮晶晶的,“谢谢大哥!”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第二天一大清早, 叶君书就换上窄袖劲装,腰间挂上箭筒和弓。
这段时间叶君山上山都是用的他以前的打猎的武器,已经检修过,所以叶君书可以直接拿来用。
孩子们如果知道他要进山, 肯定会闹着要跟着去, 所以叶君书趁他们还没起床就先一步走人。
叶君山倒是起得早, 他看到叶君书要进山,想到他基本没有跟大哥进过山,顿时兴致高昂,可惜被叶君书毫不留情地泼了冷水。叶君山顿时蔫了。
李玙这几天一直待在叶君书家没怎么出门, 本想开口也入山透透气,但看他一个人都不带, 明显要孤身入山的样子,便没开口。
他想,叶君书可能是有什么事,既然不方便那就算了。
倒是叶君书, 看到李玙面无表情的站在走廊上,顿时笑着热情招呼,“阿玙,你也起来了,我准备进山一趟, 要一起吗?”
李玙顿了顿,“方便吗?”
“当然。”
李玙点点头,“等我一会儿。”随后转身进了屋。
没多久就走出来, 腰间同样挂上箭筒,不过还多了一条从不离身的长鞭。手里拿着弓箭。
他走到叶君书面前,“好了。”
叶君书笑眯眯地点头,然后两人一同往外走。
被遗忘在角落的叶君山:“……”大哥没想到你是有了哥儿就忘了弟弟的大哥,不让他去就算了,他和廖叔去!
叶君书带李玙往山上走,一边和李玙随意聊天。
“好多年没来过了,林木更茂盛了。你别看我们叶家村如此偏僻,景色还是不错的,从这里往下看,到夕阳西下的时分,整片村庄笼罩在晚霞下,美极了。”
“现在也很美。”李玙顺着叶君书指的方向看了看,随后真诚赞道。
他们出来得早,此时太阳初升,坐在东方岭脊上的红日如熔化的铁水一样艳红,带着喷薄四射的光芒,撩开轻纱似的薄雾。
不输晚霞的绚烂,同样美不胜收。
叶君书弯弯眉眼,回头看李玙,而背着晨光的李玙,亦柔和了面容。
叶君书循着记忆中的方向一路往上走,他肩上背了个背篓。
到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便停了下来,他对李玙征求意见,“咱们先用早膳吧?”
等进了密林深腹,就不方便吃早餐了。
叶君书的背篓里放着烙好的饼子,还水囊装了两壶水。还有火折调料等些小玩意儿。
叶君书很有小心机,进了深山就没那么快回去,中午这顿会在山里就地解决,他们可以先去打个猎,烤个肉,一点儿也不单调无聊。
叶君书连他们野炊的地儿都选好了。
他以前常年上山,对这片山脉了若指掌,哪里既安全又可看美景,知道得一清二楚。
李玙自然没异议,他看了一圈地方,随意坐在看着挺干净的巨石上,然后接过叶君书分过来的水和干粮。
叶君书一开始吃得比较慢,虽然烙饼带的多,但是万一阿玙不够吃了怎么办,等李玙吃了三个,摇头说不要了,他才迅速将剩下的解决。
吃饱顿足,两人才继续往深山里走。
越往里面,山林越是密集茂盛。
因为人迹罕见,这里的野草疯长,几乎比人还高。
叶君书在前面开路,一边注意四周的情况。
李玙见叶君书是有目的的走,也没问目的地,只是默默跟在后头。
虽然开路花了点时间,但叶君书熟门熟路,所以一个时辰不到,叶君书就找到了地方。
他往山缝隙处仔细查看一眼。
上次他离开前基本将这里的类疹草采光了,不过没有伤到根系,这么多年应该重新长起来了。
叶君书一看,的确是这样,同样的地方,已经长了一片密密麻麻的类疹草。
他放下背篓,将一块灰色的布摊开放地上,让李玙别靠近,然后自己包好手,割了一笼下来。看着那一片类疹草,叶君书犹豫了下,没弄那么多。
等回去就说只有这么点了。
叶君书将类疹草包得严严实实,放进背篓里。
李玙本就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但看叶君书小心翼翼对待,难得起了好奇。
他不懂医,自然不认识这陌生的草是什么。叶君书不让他帮忙,他就站一旁看。
“好了。”叶君书将背篓背起来,“我们走吧,带你打猎去。”
叶君书是不愿意隐瞒李玙太多事的,只是这事他不知怎么说起,便装作没看到李玙不时瞟向背篓的眼神。
“我知道一个地儿,是野物最常出现的地方,对了,中午你是想吃烤兔还是烤野稚?或者是狍子?”
叶君书想了想,“不如烤野兔或者野稚吧,腥味没那么重,比较好处理,肉质也更鲜美。”狍子的肉没那么嫩,腥味也更重。
李玙没意见,“都可以。”
于是叶君书带李玙往左边的山林去。
“阿玙,不如我们比赛谁打猎打得更多吧?”叶君书朝李玙笑道。
李玙看叶君书一眼,挑眉道,“好啊。”
叶君书抬头看了看天色,随后笑道:“那午时一到,就在这里汇合。”
“好。”
他正手痒的时候,于是叶君书将比较多猎物的区域让给李玙,看着他在高大的木林中隐去身影,自己往另一篇区域去。
说来,叶君书有两年没怎么打猎了,有点手生,他熟悉了下弓箭,才去寻找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