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目标:富甲天下!_47
陆小凤看着他们跑的不见人影,才又转过身来,脸上带着爽朗帅气的笑容,正要说些什么,却发现那个小美人正专心致志的吃着饭,面上的虔诚让人感觉她吃的根本不是普通的馒头,而是难得的珍馐。
如果有人告诉陆小凤,有一天他会因为不知道如何搭讪而苦恼,那他一定哈哈哈大笑三声,表示不信。可他现在信了,此刻的气氛让他觉得自己多说一句话都是对那份虔诚的亵渎,他就站在离桌子不远的地方,慢慢的看着她把一个馒头吃的干干净净,然后喝下不算好的粗茶,眼中的满足简直要溢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哪怕只是一两句提醒呢,孤身一人上路的女子,总是要多小心一点的。所以,他走上前,“不知姑娘芳名?”
话刚出口,他就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这话听起来与登徒子有何区别!
无花在心里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他在陆小凤出现的时候就盼着这个人快点离开,可惜心想事成这种事不是常常发生的。不过——
姑娘?
陆小凤看着那双眼睛,眼神清澈,仿佛不染世间尘埃,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语无伦次,“我的意思是,不知姑娘可有同伴?孤身一人总是不太安全……不知姑娘所去何处,也许我可以顺路送姑娘一程……”
很好,又一句姑娘。
无花在心底默默的记下一笔小黑账,之前的打算被推翻,不给陆小凤一点教训,实在对不起他说出的这几句姑娘。
陆小凤看着无花伸出手,指尖蘸了茶水,在桌上写着什么。那只手细白纤长,指甲是非常健康的浅粉色,带着珍珠般的光泽,直到这只手停下来,陆小凤才发现自己又发呆了。
还是只对着一只手!
赶忙回神,陆小凤把目光定在刚写好的那行字上——你打不过我。
那字迹飘逸俊秀,实在是一手好字。
无花看着陆小凤痴迷的样子,心里冷笑,又写下了一行字——小僧不是姑娘——这是原则问题,就算他故意要整陆小凤,也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不能留下一丝把柄。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
不是姑娘?什么意思?
他又上上下下的仔细打量着无花——
身上穿着的除了布料看起来名贵以外,样式的确是僧衣不假,但大师和师太的衣着样式是否有区别,他没有研究过;胸口平平,可她看起来年纪不大,也不算奇怪;脖子很是秀美,上面没有喉结;再往上就是那张只要一看就忍不住呆住的脸,虽然有些青涩,还带着一点婴儿肥,但这绝没有影响到她的美貌,反而多了一分可亲;唯一的缺憾便是那少了的吴云鬓,可除去头发,露出的头壳格外圆润,是真正的秀在骨中,没有一丝掺假……
这样一个人,陆小凤怎么会相信她的话,觉得她不是姑娘?
相反,他觉得很欣慰,这个姑娘还是知道防人之心不可少的,只是天生丽质,想要女扮男装都不可能。
陆小凤一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所以他从善如流,像模像样的作了个揖,“小师傅,实在对不住,把你错认成女子,冒犯了。”
再然后,他就被无花脸上绽出的笑容闪花了眼。
世间怎会有如此绝色?陆小凤感叹着,他有理由相信,这姑娘从小到大没惹出什么乱子,在江湖中也没什么名声,绝对是因为所居之地足够偏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陆小凤赔罪完无花写在桌上的话。
若是之前陆小凤还觉得她不屑于与自己开口,可现在,他不得不怀疑起另一种可能性。
“你为什么不说话?”他的声音轻之又轻。
闭口禅——这是无花写出的答案。
在陆小凤积极主动的为美人保驾护航时,百花楼里,花满楼像是重新回到了初学武的那段时光,玉笙算不上好老师,但花满楼的悟性却是极好,不过三五天的功夫,也自己琢磨出了一些门道。
玉笙不是见不得别人好的性子,可对花满楼,他还是忍不住羡慕嫉妒了。想他一代练武奇才,偏偏无法练习师门传下来的功法,师父为了让他不多心,连师门的存在都瞒的好好的,硬是把他养成了一个坚信唯物主义的神棍,要不是后来出了意外,恐怕他就会这样度过一生了。反观花满楼,简直是人生赢家模板,就算有些小瑕疵,也绝不耽误他去领悟从未接触过的功法。
而玉笙羡慕嫉妒的结果,就是他积极主动的去做花满楼的陪练,帮他在生死徘徊之间寻找突破的契机。
简而言之,就是单方面的压制打击。
玉笙下手没有留情,只是不会伤了花满楼的性命,而皮肉伤自然是无可避免的。玉笙手中不缺好药,更不吝于每晚把花满楼扔进浴桶里做药浴来改善他的体质。这种大棒甜枣的策略格外好用,花满楼的进步堪称一日千里。
这一日,在花满楼吃过早饭,打坐运功后,又到了例行的挨揍时间。百花楼里兵器不多,前几日玉笙都是赤手空拳,今日倒是翻出了一把剑。
与花满楼而言,再高明的剑法在他这里也没有差别,他只需要招架便可。而现在他能倚重的并不仅仅是听觉,还有另一种说不出的玄妙感觉,只不过时日尚短,他还没办法完全掌控,这样一来,他应对起来便有些手忙脚乱,哪怕玉笙不想故意伤他,还是被剑身抽了好几下。好在也不是白白被抽,他进步的速度更快了。
西门吹雪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花满楼被逼的无力招架,而以他的眼力,自然也能发现再有一招花满楼就会彻底的落败。
西门吹雪与花满楼从未见过,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那个酒虫每年都会抽些时间跑去万梅山庄,只为了西门吹雪亲手酿的酒,然后便一手抱着酒坛,和西门吹雪说一些江湖的趣事,就着那张冰冷没有一点表情的脸喝的大醉。花满楼是陆小凤的好朋友,也是他尊敬佩服的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会被陆小凤在西门吹雪面前频频提起。而既然花满楼是这样一个人,西门吹雪自然不会让他死在自己面前。
所以,在玉笙变招一剑刺向花满楼的时候,西门吹雪出手了。
乌鞘剑一出,本来就没收敛的剑意猛然炸开,玉笙一手流云飞袖把花满楼推到安全的地方,下一刻就再次变招,迎了上去。
坦白说,自从和薛衣人交手切磋,玉笙对剑客的挑剔程度直线上升。他自觉已经见过了最好的,再见别人,总会不自觉的挑剔。在这个世界,以剑法闻名的人不算多,他听过名字的就有好几个,而与他交过手的,也只有一个叶孤城。偏偏那次交手不过意外,叶孤城没想到自己对着大海练剑会有人从海浪另一边冒出来,而急于从海底逃命的自己也没想到会得到当胸一剑。那一次阴差阳错,玉笙虽然受了一点伤,却不觉得叶孤城能比得上薛衣人。
可眼前这人的剑意纯粹非常,少了圆融变通,可勇往直前,却也容易过刚而断。只是和那纯粹的剑意相比,后者都是小节,只要给他足够的成长空间,没准十年后就会有一个可以和薛衣人相媲美的绝世剑客。
这样一想,玉笙心中便有些兴奋,剑招变得更加凌厉。
玉笙当年对上薛衣人的时候,只凭一个快字便让他另眼相看,两人后来又多次交手,玉笙也是有进步的。所以,当他认真起来的时候,西门吹雪也只能含恨落败。
玉笙躲开了西门吹雪刺向自己的剑,却把自己的剑搁在了他的脖子上。西门吹雪面上并没有性命掌于他人之手的恐惧,虽然也没有别的表情,可他的一双眼睛却亮的惊人,紧紧的盯着玉笙。
见两人停止了动作,花满楼才重新走上前来,“阁下可是西门庄主,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略一点头,眼睛还是在盯着玉笙。“在下西门吹雪,不知阁下高姓大名?”
玉笙收起剑,“玉笙。”想了想,又道,“你就是那个追杀过朱蒙的人?”
“陆小凤给我写了信。”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人竟然又出江湖,于情于理,西门吹雪不会坐视不理。
第52章 那只燕子,找错了人
百花楼里又住进了一个西门吹雪。
玉笙功成身退,从此以后,和花满楼对招的人变成了西门吹雪。花满楼热爱生命,对西门吹雪的行事作风多有异议,可他早已学会不去干涉他人的想法,对西门吹雪也以平常心相待;西门吹雪的目的更加单纯,在他眼中,玉笙剑术高超,和这样的人一战更加容易突破自己,至于做花满楼的陪练,只当是报酬了。
况且,他发现,即便关于酒色财气庄庄主的江湖消息大部分都是假的,那一手好医术却也不是谣传。本身也医术高超的西门吹雪自然也是见猎心喜,不时交流一下,也受益良多。
这样一来,三个人相处的倒是和谐。
眨眼半月已过,和过得充实无暇出门的花满楼还有无心出门的西门吹雪不同,玉笙已经在整条街上混了个眼熟,摸透了哪家的包子皮薄馅大,鲜香可口;哪家的豆花滑嫩香甜,甜咸都有;而街上的商户住家也习惯了百花楼里新来的公子,知道他和花家公子一样,也是个热心肠的好人,最是惜贫怜弱,从不嫌贫爱富。
这一日,玉笙例行在街上转了一圈,刷够好感度,然后像往常一样坐在小楼的二楼上品茶。他最近很喜欢这个位置,鲜花满楼,香气却不繁杂。楼上清幽,楼下就是热热闹闹的大街,不时有沿街叫卖的小贩从楼下走过,食物的香气能一直飘到二楼来。
很快,玉笙闻到了栗子糕的味道。探身朝楼下看去,那个每日都会来卖栗子糕的小哥正挑着担子慢慢走着,一抬头,正看见朝他招手笑的玉笙。
小哥和玉笙也算熟识了,这几日玉笙一直在关照他的生意,两人也能搭上几句话,“客官,今日还有新蒸出来的黄米糕,要不要来一块尝尝?”
玉笙从匣子里摸出一角碎银,搁在一个编的很精致的竹篮里,然后顺着绳子把篮子从二楼放了下去,“栗子糕还和昨天一样,黄米糕先来一块吧。”
“好嘞。”小哥从担子里取出玉笙要的那份,用新鲜荷叶包好,拿出篮子里的碎银,再把东西放进去。然后又从担子里拿出一大把莲蓬,通通装进了篮子。“客官,装好了。”
玉笙在上面开始拉绳子,忽然察觉篮子的重量不对,“诶,怎么多了?”
楼下的小哥笑的憨厚,“都是家里孩子早上摘的莲蓬,不是什么新奇东西,也不值什么钱,您就当尝尝鲜,要是喜欢,我回走的时候您告诉我一声,明儿还给您带!”他对玉笙的感激是发自真心的,他的小儿子高烧不退,医馆的大夫都没辙了,要不是玉笙出手,孩子能不能保住都不一定。
“成,那我就不客气了。”玉笙没拒绝,只是挥了挥手与他告别,然后小哥重新担起担子,朝街的另一头走去,他的摊位在那边。
亲手剥莲蓬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只是这趣味没有持续多久,就听到街道一端慌乱起来,不时有惊叫呼痛声传来。这片街区的治安一向良好,最大的事就是被偷儿摸了钱袋,可听着眼下的动静,倒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玉笙放下手中未剥完的莲蓬,才站起身,就见一女子飞身而上,接连撞掉了好几盆花。他接住花盆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又有一个大汉紧跟而上,一把大刀耍的虎虎威风,双目圆瞪,看上去好不吓人。
“臭丫头!我看你还往哪里逃?!”说着,一把大刀就朝玉笙身后砍去。
如果有人告诉陆小凤,有一天他会因为不知道如何搭讪而苦恼,那他一定哈哈哈大笑三声,表示不信。可他现在信了,此刻的气氛让他觉得自己多说一句话都是对那份虔诚的亵渎,他就站在离桌子不远的地方,慢慢的看着她把一个馒头吃的干干净净,然后喝下不算好的粗茶,眼中的满足简直要溢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哪怕只是一两句提醒呢,孤身一人上路的女子,总是要多小心一点的。所以,他走上前,“不知姑娘芳名?”
话刚出口,他就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这话听起来与登徒子有何区别!
无花在心里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他在陆小凤出现的时候就盼着这个人快点离开,可惜心想事成这种事不是常常发生的。不过——
姑娘?
陆小凤看着那双眼睛,眼神清澈,仿佛不染世间尘埃,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语无伦次,“我的意思是,不知姑娘可有同伴?孤身一人总是不太安全……不知姑娘所去何处,也许我可以顺路送姑娘一程……”
很好,又一句姑娘。
无花在心底默默的记下一笔小黑账,之前的打算被推翻,不给陆小凤一点教训,实在对不起他说出的这几句姑娘。
陆小凤看着无花伸出手,指尖蘸了茶水,在桌上写着什么。那只手细白纤长,指甲是非常健康的浅粉色,带着珍珠般的光泽,直到这只手停下来,陆小凤才发现自己又发呆了。
还是只对着一只手!
赶忙回神,陆小凤把目光定在刚写好的那行字上——你打不过我。
那字迹飘逸俊秀,实在是一手好字。
无花看着陆小凤痴迷的样子,心里冷笑,又写下了一行字——小僧不是姑娘——这是原则问题,就算他故意要整陆小凤,也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不能留下一丝把柄。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
不是姑娘?什么意思?
他又上上下下的仔细打量着无花——
身上穿着的除了布料看起来名贵以外,样式的确是僧衣不假,但大师和师太的衣着样式是否有区别,他没有研究过;胸口平平,可她看起来年纪不大,也不算奇怪;脖子很是秀美,上面没有喉结;再往上就是那张只要一看就忍不住呆住的脸,虽然有些青涩,还带着一点婴儿肥,但这绝没有影响到她的美貌,反而多了一分可亲;唯一的缺憾便是那少了的吴云鬓,可除去头发,露出的头壳格外圆润,是真正的秀在骨中,没有一丝掺假……
这样一个人,陆小凤怎么会相信她的话,觉得她不是姑娘?
相反,他觉得很欣慰,这个姑娘还是知道防人之心不可少的,只是天生丽质,想要女扮男装都不可能。
陆小凤一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所以他从善如流,像模像样的作了个揖,“小师傅,实在对不住,把你错认成女子,冒犯了。”
再然后,他就被无花脸上绽出的笑容闪花了眼。
世间怎会有如此绝色?陆小凤感叹着,他有理由相信,这姑娘从小到大没惹出什么乱子,在江湖中也没什么名声,绝对是因为所居之地足够偏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陆小凤赔罪完无花写在桌上的话。
若是之前陆小凤还觉得她不屑于与自己开口,可现在,他不得不怀疑起另一种可能性。
“你为什么不说话?”他的声音轻之又轻。
闭口禅——这是无花写出的答案。
在陆小凤积极主动的为美人保驾护航时,百花楼里,花满楼像是重新回到了初学武的那段时光,玉笙算不上好老师,但花满楼的悟性却是极好,不过三五天的功夫,也自己琢磨出了一些门道。
玉笙不是见不得别人好的性子,可对花满楼,他还是忍不住羡慕嫉妒了。想他一代练武奇才,偏偏无法练习师门传下来的功法,师父为了让他不多心,连师门的存在都瞒的好好的,硬是把他养成了一个坚信唯物主义的神棍,要不是后来出了意外,恐怕他就会这样度过一生了。反观花满楼,简直是人生赢家模板,就算有些小瑕疵,也绝不耽误他去领悟从未接触过的功法。
而玉笙羡慕嫉妒的结果,就是他积极主动的去做花满楼的陪练,帮他在生死徘徊之间寻找突破的契机。
简而言之,就是单方面的压制打击。
玉笙下手没有留情,只是不会伤了花满楼的性命,而皮肉伤自然是无可避免的。玉笙手中不缺好药,更不吝于每晚把花满楼扔进浴桶里做药浴来改善他的体质。这种大棒甜枣的策略格外好用,花满楼的进步堪称一日千里。
这一日,在花满楼吃过早饭,打坐运功后,又到了例行的挨揍时间。百花楼里兵器不多,前几日玉笙都是赤手空拳,今日倒是翻出了一把剑。
与花满楼而言,再高明的剑法在他这里也没有差别,他只需要招架便可。而现在他能倚重的并不仅仅是听觉,还有另一种说不出的玄妙感觉,只不过时日尚短,他还没办法完全掌控,这样一来,他应对起来便有些手忙脚乱,哪怕玉笙不想故意伤他,还是被剑身抽了好几下。好在也不是白白被抽,他进步的速度更快了。
西门吹雪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花满楼被逼的无力招架,而以他的眼力,自然也能发现再有一招花满楼就会彻底的落败。
西门吹雪与花满楼从未见过,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那个酒虫每年都会抽些时间跑去万梅山庄,只为了西门吹雪亲手酿的酒,然后便一手抱着酒坛,和西门吹雪说一些江湖的趣事,就着那张冰冷没有一点表情的脸喝的大醉。花满楼是陆小凤的好朋友,也是他尊敬佩服的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会被陆小凤在西门吹雪面前频频提起。而既然花满楼是这样一个人,西门吹雪自然不会让他死在自己面前。
所以,在玉笙变招一剑刺向花满楼的时候,西门吹雪出手了。
乌鞘剑一出,本来就没收敛的剑意猛然炸开,玉笙一手流云飞袖把花满楼推到安全的地方,下一刻就再次变招,迎了上去。
坦白说,自从和薛衣人交手切磋,玉笙对剑客的挑剔程度直线上升。他自觉已经见过了最好的,再见别人,总会不自觉的挑剔。在这个世界,以剑法闻名的人不算多,他听过名字的就有好几个,而与他交过手的,也只有一个叶孤城。偏偏那次交手不过意外,叶孤城没想到自己对着大海练剑会有人从海浪另一边冒出来,而急于从海底逃命的自己也没想到会得到当胸一剑。那一次阴差阳错,玉笙虽然受了一点伤,却不觉得叶孤城能比得上薛衣人。
可眼前这人的剑意纯粹非常,少了圆融变通,可勇往直前,却也容易过刚而断。只是和那纯粹的剑意相比,后者都是小节,只要给他足够的成长空间,没准十年后就会有一个可以和薛衣人相媲美的绝世剑客。
这样一想,玉笙心中便有些兴奋,剑招变得更加凌厉。
玉笙当年对上薛衣人的时候,只凭一个快字便让他另眼相看,两人后来又多次交手,玉笙也是有进步的。所以,当他认真起来的时候,西门吹雪也只能含恨落败。
玉笙躲开了西门吹雪刺向自己的剑,却把自己的剑搁在了他的脖子上。西门吹雪面上并没有性命掌于他人之手的恐惧,虽然也没有别的表情,可他的一双眼睛却亮的惊人,紧紧的盯着玉笙。
见两人停止了动作,花满楼才重新走上前来,“阁下可是西门庄主,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略一点头,眼睛还是在盯着玉笙。“在下西门吹雪,不知阁下高姓大名?”
玉笙收起剑,“玉笙。”想了想,又道,“你就是那个追杀过朱蒙的人?”
“陆小凤给我写了信。”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人竟然又出江湖,于情于理,西门吹雪不会坐视不理。
第52章 那只燕子,找错了人
百花楼里又住进了一个西门吹雪。
玉笙功成身退,从此以后,和花满楼对招的人变成了西门吹雪。花满楼热爱生命,对西门吹雪的行事作风多有异议,可他早已学会不去干涉他人的想法,对西门吹雪也以平常心相待;西门吹雪的目的更加单纯,在他眼中,玉笙剑术高超,和这样的人一战更加容易突破自己,至于做花满楼的陪练,只当是报酬了。
况且,他发现,即便关于酒色财气庄庄主的江湖消息大部分都是假的,那一手好医术却也不是谣传。本身也医术高超的西门吹雪自然也是见猎心喜,不时交流一下,也受益良多。
这样一来,三个人相处的倒是和谐。
眨眼半月已过,和过得充实无暇出门的花满楼还有无心出门的西门吹雪不同,玉笙已经在整条街上混了个眼熟,摸透了哪家的包子皮薄馅大,鲜香可口;哪家的豆花滑嫩香甜,甜咸都有;而街上的商户住家也习惯了百花楼里新来的公子,知道他和花家公子一样,也是个热心肠的好人,最是惜贫怜弱,从不嫌贫爱富。
这一日,玉笙例行在街上转了一圈,刷够好感度,然后像往常一样坐在小楼的二楼上品茶。他最近很喜欢这个位置,鲜花满楼,香气却不繁杂。楼上清幽,楼下就是热热闹闹的大街,不时有沿街叫卖的小贩从楼下走过,食物的香气能一直飘到二楼来。
很快,玉笙闻到了栗子糕的味道。探身朝楼下看去,那个每日都会来卖栗子糕的小哥正挑着担子慢慢走着,一抬头,正看见朝他招手笑的玉笙。
小哥和玉笙也算熟识了,这几日玉笙一直在关照他的生意,两人也能搭上几句话,“客官,今日还有新蒸出来的黄米糕,要不要来一块尝尝?”
玉笙从匣子里摸出一角碎银,搁在一个编的很精致的竹篮里,然后顺着绳子把篮子从二楼放了下去,“栗子糕还和昨天一样,黄米糕先来一块吧。”
“好嘞。”小哥从担子里取出玉笙要的那份,用新鲜荷叶包好,拿出篮子里的碎银,再把东西放进去。然后又从担子里拿出一大把莲蓬,通通装进了篮子。“客官,装好了。”
玉笙在上面开始拉绳子,忽然察觉篮子的重量不对,“诶,怎么多了?”
楼下的小哥笑的憨厚,“都是家里孩子早上摘的莲蓬,不是什么新奇东西,也不值什么钱,您就当尝尝鲜,要是喜欢,我回走的时候您告诉我一声,明儿还给您带!”他对玉笙的感激是发自真心的,他的小儿子高烧不退,医馆的大夫都没辙了,要不是玉笙出手,孩子能不能保住都不一定。
“成,那我就不客气了。”玉笙没拒绝,只是挥了挥手与他告别,然后小哥重新担起担子,朝街的另一头走去,他的摊位在那边。
亲手剥莲蓬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只是这趣味没有持续多久,就听到街道一端慌乱起来,不时有惊叫呼痛声传来。这片街区的治安一向良好,最大的事就是被偷儿摸了钱袋,可听着眼下的动静,倒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玉笙放下手中未剥完的莲蓬,才站起身,就见一女子飞身而上,接连撞掉了好几盆花。他接住花盆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又有一个大汉紧跟而上,一把大刀耍的虎虎威风,双目圆瞪,看上去好不吓人。
“臭丫头!我看你还往哪里逃?!”说着,一把大刀就朝玉笙身后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