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逆袭指南[快穿]_25
结果半年过去,这个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爷竟然找来了,原来这个女人找机会给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爷去了信,那个少爷还惦记着这个美貌丫环,就找来了。
高震收了那个少爷给的钱,就让这个少爷把女人带走了——那个少爷给的钱不少,他反正不亏。
那个女人不见了,外面的流言就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懒得管,因为他觉得家里放个女人挺麻烦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这么过了七八年,却没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卖肉的时候,竟然会有个女人冲出来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对谭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记得这个女人刚嫁到镇上的时候时不时地来买肉,后来买肉的次数却一年比一年少,这两三年都成了整个镇上买肉次数最少的人了,反倒是这个女人的丈夫,他时常看到那人在酒馆喝酒吃肉,还愿意拿出大把的钱帮别人还欠他的债。
他有点可怜这个女人,但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在开玩笑,直到这个女人紧接着又说她和两个孩子被扫地出门了,只想要个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当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烂烂一直漏雨的破庙里,想来也能多活几年……而且,他认识那个女人身边的孩子,那孩子曾经找到他想要给他当学徒。那时候他其实有些意动,只是还没答应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过来,这个孩子二话不说就跑了。
他答应了收留这个女人,去衙门过了户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财产,卖肉也每天都有进账,并不缺钱,收留这个女人也只是觉得多三张嘴吃饭也没什么,然而刚走到桌前就有人递饭碗过来的感觉竟然出奇的好,这个女人做的菜还异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萝卜里面炖。
那天晚上他在井边打算随便擦洗一下去睡觉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战战兢兢地端了一盆热水给他,然后他脱下的原本打算明天继续穿的衣服,还被这个女人抢着洗的干干净净的。
以前高震一直不明白自己的那些战友为什么整天想着要婆娘,在谭春娟到了他家之后,他突然就理解了。
等他把谭春娟睡了,理解的就更透彻了,可惜谭春娟有点瘦,他抓着这人瘦伶伶的腿都不敢太用力……
好不容易把这个女人养胖了一点,这个女人的肚子还突然动了,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这人生了什么毛病。
幸好,这女人并不是生病,而是有孩子了。
从回忆里回过神,高震拎着自己和二毛两个人做的饭菜进了谭春娟的房间,然后死死地盯着谭春娟身边那个没几根头发的小家伙看了半天,最终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来。
许是发现自己换了个地方,高震手里那软乎乎的一团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然后又因为有许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脸而一个劲儿地往左边侧脑袋,张着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谭春娟身边:“我雇了个人来照顾你。”
“雇人做什么?你钱多烧得慌啊?”谭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时候根本没人帮忙,还不是过的挺好,结果等她怀上三毛的时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非要请个回来看着她,后来还是她生气了才没真的把人请回来。
高震是在家门口卖肉的,能回来做饭,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帮忙,何必请人?特别是现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顾她。
“我要出趟远门,不放心你,这事就这么定了。”高震这回没给谭春娟回绝的机会,以前他是觉得自己在家能看顾着谭春娟才没请人,但现在他要出门去。
“好好的怎么要出门去?”谭春娟连忙问道。
“我去给二毛三毛还有五毛弄点嫁妆。”高震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谭春娟身边的五毛的脸,然后在五毛扭过头试图吃他的手指的时候飞快地把手伸开。
孩子越来越多了,三个丫头出嫁要嫁妆,两个儿子还要娶媳妇,他不能还指望着一个肉铺过活。
怀里的孩子软绵绵的,但就是这么一个还没长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让高震决定作出改变。
高震在驻军那里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县衙里那位师爷以为的那么硬,他只是正好认识这边的人,驻军要吃猪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那些驻军给的价格又不高,其实送的不多,但现在他想好好发展一下这一块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里有很多饭店酒馆,吃不完饭菜都会倒掉,如果他找人把这些剩菜收集起来,再加上米糠猪草之类的煮了用来养猪,肯定能让猪长得很快——穷人家的猪只煮猪草吃,养一年也就百十来斤,有钱人家养猪时不时给吃点剩饭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养的猪多了之后,单单卖猪肉肯定是卖不掉的,但能送到驻军那儿去,他们附近驻扎的军队足足有两万,哪怕他们一个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够消耗掉他的猪了。
他是当过兵的,也知道有时候那些驻军不是没钱吃肉,而是根本没肉吃,如今虽然养猪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养一两头,还都要养到年底才愿意卖或者杀,那些当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说要买几十头,除了年底根本就没处买!
就像吃菜,他们当初都是自己种了才有的吃的,可惜猪吃太多又太脏,军营里根本就没法养。
小镇往南马车走一天就有个大城,是府衙所在,因为有两条大河在此相交还非常富饶,高震在府衙北面买了一块临河的贫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没活干的人开始养猪,不得不说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栏了上百头猪,狠狠地赚了一笔,甚至就连平常清理出来的猪粪,都被周围的百姓抢着几文钱一担买走了——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来越有钱了,大毛虽然还在镇上卖肉,但四毛却去了城里的,就连二毛都嫁给了城里一个酒店老板的独子。
眨眼间,谭春娟再嫁已经二十年,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
第31章 番外(中)
“五毛,你又跑哪里去了?”谭春娟扯开嗓子喊起来,没一会儿,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就拎着裙子跑了过来:“娘,我这不是在吗?”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谭春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她另外的两个女儿都是温柔娴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小女儿异常跳脱,他们在养猪场附近建了宅子住下之后,她更是越来越野,整天想着往外跑。
原本谭春娟是不在乎这些的,毕竟她自个儿小时候就漫山遍野地跑,但这两年这个小女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娘,我真没走远……还有,娘你能不能别叫我五毛了?”高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你哥都是秀才了,我还叫他四毛呢!”谭春娟略带骄傲地说道,她的小儿子脑瓜子名字,现在十六,竟然就已经考上秀才了!
高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谭春娟又道:“你快收拾收拾换双鞋,我们要回镇上去。”
他们现在为了看着养猪场,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但每次过年还是会回去的,今年谭春娟就选了十二月廿二出发,回去之后明天正好过小年。
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很快,谭春娟高震,还有高寻高倩就都坐进了马车里,对了,高寻就是四毛。
他名叫高寻字求索,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称得上前途无量,然而父母还是习惯叫他四毛。
马车晃晃悠悠地往回走,到达镇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毛正在门口等着,很快就把他们迎了进去。
谭春娟等人搬到了养猪场附近,大毛却一直住在镇上,也在镇上娶妻生子安了家,当然,养猪场事情多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
卖了很多年的肉,现在大毛俨然是另一个高震,身形气质极像,不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人看到他和高震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两人是亲父子。
第二天谭春娟起来的时候,大毛的妻子已经将早饭端上了桌子。
大盘的白菜饺子、小米粥还有各种酱菜腌肉摆了一桌,光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只是被儿媳妇伺候着吃饭,谭春娟依然觉得不太适应,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过上现在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这一切她偶尔想起来,总会有种不真切感,然后这一切还偏偏就是真的。
她现在都四十五了,手上脸上的皮肤竟然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光滑白皙,因为胖了不少,除了眼角就连皱纹都不多。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早饭,大毛和妻子就一起忙去了,年底来买肉的人多,单单大毛一个人根本看顾不过来。
谭春娟就帮着大毛看着几个孩子,结果没过一会儿,五毛就突然咋咋呼呼地冲进来了:“娘,外面有个老女人不肯给钱,大哥似乎想打人……虽然那个老女人看着就觉得讨厌,但大哥打人也不好……”
“我去看看去。”谭春娟抱着孩子往外走,看清肉摊前的老女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人竟然还是熟人——几年不见,张寡妇看着更老了。
这个当初单看外表会让人觉得她比谭春娟小的女人,这会儿就算说她是谭春娟的长辈就没问题。
“大毛,这可是给你爹吃的肉,你还跟我要钱你要不要脸?”张寡妇坐在肉摊前撒泼打滚,将一大块肉牢牢地抱在怀里,而大毛正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爹在屋里。”大毛的表情丝毫不变:“你要是不想花钱,骨头什么的我可以给你一点,这块肉你给我放下。”
“你这个没良心的,你爹把你养到八岁,一转眼就喊别人爹去了!现在你爹老了,自己卖肉连口肉都不给他吃!”张寡妇又哭又闹。
张寡妇的样子着实可怜,当年的事情在场的人基本上又都知道,当下劝了起来:“大毛,姚天豪再怎么说也是你亲爹,你总不能不管他。”
“是啊,那可是你爹,他再不好也是你爹。”
“你连自己的亲爹都不管,这不是不孝吗?”
……
这个高江现在日子过得好的很,都把孩子送进学堂了,竟然不肯赡养父亲……在场的人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大毛。
大毛皱了皱眉头,突然抄起旁边砍肉用的大刀一刀砍在了砧板上:“姓张的你有种就把肉拿走,赶明儿我从你儿子身上割回来!”
张寡妇抖了抖,将肉扔在地上转身就跑,周围的人看着大毛的表情却满是不赞同,其中一个老头更是道:“大毛啊,那是你继母,你也要叫娘的,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还有你爹,那是你亲爹,他现在受了伤干不了什么,你怎么能一点都不管?”
“姚天豪没养过我,我给他钱做什么?倒是你,我记得姚天豪当初常常帮你做事,你怎么就不去养他?真是忘恩负义。”大毛冷冷地说道。
他一直都记得自己八岁以前的日子,那时候他特别怕他爹,怕他爹又把家里的东西拿去送人。
高震收了那个少爷给的钱,就让这个少爷把女人带走了——那个少爷给的钱不少,他反正不亏。
那个女人不见了,外面的流言就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懒得管,因为他觉得家里放个女人挺麻烦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这么过了七八年,却没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卖肉的时候,竟然会有个女人冲出来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对谭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记得这个女人刚嫁到镇上的时候时不时地来买肉,后来买肉的次数却一年比一年少,这两三年都成了整个镇上买肉次数最少的人了,反倒是这个女人的丈夫,他时常看到那人在酒馆喝酒吃肉,还愿意拿出大把的钱帮别人还欠他的债。
他有点可怜这个女人,但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在开玩笑,直到这个女人紧接着又说她和两个孩子被扫地出门了,只想要个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当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烂烂一直漏雨的破庙里,想来也能多活几年……而且,他认识那个女人身边的孩子,那孩子曾经找到他想要给他当学徒。那时候他其实有些意动,只是还没答应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过来,这个孩子二话不说就跑了。
他答应了收留这个女人,去衙门过了户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财产,卖肉也每天都有进账,并不缺钱,收留这个女人也只是觉得多三张嘴吃饭也没什么,然而刚走到桌前就有人递饭碗过来的感觉竟然出奇的好,这个女人做的菜还异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萝卜里面炖。
那天晚上他在井边打算随便擦洗一下去睡觉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战战兢兢地端了一盆热水给他,然后他脱下的原本打算明天继续穿的衣服,还被这个女人抢着洗的干干净净的。
以前高震一直不明白自己的那些战友为什么整天想着要婆娘,在谭春娟到了他家之后,他突然就理解了。
等他把谭春娟睡了,理解的就更透彻了,可惜谭春娟有点瘦,他抓着这人瘦伶伶的腿都不敢太用力……
好不容易把这个女人养胖了一点,这个女人的肚子还突然动了,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这人生了什么毛病。
幸好,这女人并不是生病,而是有孩子了。
从回忆里回过神,高震拎着自己和二毛两个人做的饭菜进了谭春娟的房间,然后死死地盯着谭春娟身边那个没几根头发的小家伙看了半天,最终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来。
许是发现自己换了个地方,高震手里那软乎乎的一团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然后又因为有许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脸而一个劲儿地往左边侧脑袋,张着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谭春娟身边:“我雇了个人来照顾你。”
“雇人做什么?你钱多烧得慌啊?”谭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时候根本没人帮忙,还不是过的挺好,结果等她怀上三毛的时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非要请个回来看着她,后来还是她生气了才没真的把人请回来。
高震是在家门口卖肉的,能回来做饭,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帮忙,何必请人?特别是现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顾她。
“我要出趟远门,不放心你,这事就这么定了。”高震这回没给谭春娟回绝的机会,以前他是觉得自己在家能看顾着谭春娟才没请人,但现在他要出门去。
“好好的怎么要出门去?”谭春娟连忙问道。
“我去给二毛三毛还有五毛弄点嫁妆。”高震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谭春娟身边的五毛的脸,然后在五毛扭过头试图吃他的手指的时候飞快地把手伸开。
孩子越来越多了,三个丫头出嫁要嫁妆,两个儿子还要娶媳妇,他不能还指望着一个肉铺过活。
怀里的孩子软绵绵的,但就是这么一个还没长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让高震决定作出改变。
高震在驻军那里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县衙里那位师爷以为的那么硬,他只是正好认识这边的人,驻军要吃猪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那些驻军给的价格又不高,其实送的不多,但现在他想好好发展一下这一块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里有很多饭店酒馆,吃不完饭菜都会倒掉,如果他找人把这些剩菜收集起来,再加上米糠猪草之类的煮了用来养猪,肯定能让猪长得很快——穷人家的猪只煮猪草吃,养一年也就百十来斤,有钱人家养猪时不时给吃点剩饭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养的猪多了之后,单单卖猪肉肯定是卖不掉的,但能送到驻军那儿去,他们附近驻扎的军队足足有两万,哪怕他们一个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够消耗掉他的猪了。
他是当过兵的,也知道有时候那些驻军不是没钱吃肉,而是根本没肉吃,如今虽然养猪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养一两头,还都要养到年底才愿意卖或者杀,那些当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说要买几十头,除了年底根本就没处买!
就像吃菜,他们当初都是自己种了才有的吃的,可惜猪吃太多又太脏,军营里根本就没法养。
小镇往南马车走一天就有个大城,是府衙所在,因为有两条大河在此相交还非常富饶,高震在府衙北面买了一块临河的贫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没活干的人开始养猪,不得不说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栏了上百头猪,狠狠地赚了一笔,甚至就连平常清理出来的猪粪,都被周围的百姓抢着几文钱一担买走了——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来越有钱了,大毛虽然还在镇上卖肉,但四毛却去了城里的,就连二毛都嫁给了城里一个酒店老板的独子。
眨眼间,谭春娟再嫁已经二十年,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
第31章 番外(中)
“五毛,你又跑哪里去了?”谭春娟扯开嗓子喊起来,没一会儿,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就拎着裙子跑了过来:“娘,我这不是在吗?”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谭春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她另外的两个女儿都是温柔娴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小女儿异常跳脱,他们在养猪场附近建了宅子住下之后,她更是越来越野,整天想着往外跑。
原本谭春娟是不在乎这些的,毕竟她自个儿小时候就漫山遍野地跑,但这两年这个小女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娘,我真没走远……还有,娘你能不能别叫我五毛了?”高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你哥都是秀才了,我还叫他四毛呢!”谭春娟略带骄傲地说道,她的小儿子脑瓜子名字,现在十六,竟然就已经考上秀才了!
高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谭春娟又道:“你快收拾收拾换双鞋,我们要回镇上去。”
他们现在为了看着养猪场,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但每次过年还是会回去的,今年谭春娟就选了十二月廿二出发,回去之后明天正好过小年。
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很快,谭春娟高震,还有高寻高倩就都坐进了马车里,对了,高寻就是四毛。
他名叫高寻字求索,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称得上前途无量,然而父母还是习惯叫他四毛。
马车晃晃悠悠地往回走,到达镇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毛正在门口等着,很快就把他们迎了进去。
谭春娟等人搬到了养猪场附近,大毛却一直住在镇上,也在镇上娶妻生子安了家,当然,养猪场事情多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
卖了很多年的肉,现在大毛俨然是另一个高震,身形气质极像,不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人看到他和高震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两人是亲父子。
第二天谭春娟起来的时候,大毛的妻子已经将早饭端上了桌子。
大盘的白菜饺子、小米粥还有各种酱菜腌肉摆了一桌,光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只是被儿媳妇伺候着吃饭,谭春娟依然觉得不太适应,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过上现在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这一切她偶尔想起来,总会有种不真切感,然后这一切还偏偏就是真的。
她现在都四十五了,手上脸上的皮肤竟然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光滑白皙,因为胖了不少,除了眼角就连皱纹都不多。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早饭,大毛和妻子就一起忙去了,年底来买肉的人多,单单大毛一个人根本看顾不过来。
谭春娟就帮着大毛看着几个孩子,结果没过一会儿,五毛就突然咋咋呼呼地冲进来了:“娘,外面有个老女人不肯给钱,大哥似乎想打人……虽然那个老女人看着就觉得讨厌,但大哥打人也不好……”
“我去看看去。”谭春娟抱着孩子往外走,看清肉摊前的老女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人竟然还是熟人——几年不见,张寡妇看着更老了。
这个当初单看外表会让人觉得她比谭春娟小的女人,这会儿就算说她是谭春娟的长辈就没问题。
“大毛,这可是给你爹吃的肉,你还跟我要钱你要不要脸?”张寡妇坐在肉摊前撒泼打滚,将一大块肉牢牢地抱在怀里,而大毛正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爹在屋里。”大毛的表情丝毫不变:“你要是不想花钱,骨头什么的我可以给你一点,这块肉你给我放下。”
“你这个没良心的,你爹把你养到八岁,一转眼就喊别人爹去了!现在你爹老了,自己卖肉连口肉都不给他吃!”张寡妇又哭又闹。
张寡妇的样子着实可怜,当年的事情在场的人基本上又都知道,当下劝了起来:“大毛,姚天豪再怎么说也是你亲爹,你总不能不管他。”
“是啊,那可是你爹,他再不好也是你爹。”
“你连自己的亲爹都不管,这不是不孝吗?”
……
这个高江现在日子过得好的很,都把孩子送进学堂了,竟然不肯赡养父亲……在场的人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大毛。
大毛皱了皱眉头,突然抄起旁边砍肉用的大刀一刀砍在了砧板上:“姓张的你有种就把肉拿走,赶明儿我从你儿子身上割回来!”
张寡妇抖了抖,将肉扔在地上转身就跑,周围的人看着大毛的表情却满是不赞同,其中一个老头更是道:“大毛啊,那是你继母,你也要叫娘的,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还有你爹,那是你亲爹,他现在受了伤干不了什么,你怎么能一点都不管?”
“姚天豪没养过我,我给他钱做什么?倒是你,我记得姚天豪当初常常帮你做事,你怎么就不去养他?真是忘恩负义。”大毛冷冷地说道。
他一直都记得自己八岁以前的日子,那时候他特别怕他爹,怕他爹又把家里的东西拿去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