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远方那处有盐城最高的楼,灯亮的最早,四面都是玻璃,华美的像是展览品,那是一座正四方的楼,中间是中空,楼顶四个角有四个尖塔,夜幕降临,那楼跟整个城市的灯塔一般,闪烁着华丽的光芒,看到那楼,你就大概知道自己的位置,那是莫今通莫老爷子最得意的作品。
那么闪烁的楼,虽然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只是衬托着这化工厂更加破败,秦心看到哥哥落泪了,因为那灯光的反光,泪水闪烁的滴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秦华声音冷静,却比妹妹声音更加沙哑,像是低吼出来一般。
“十二岁那年,有一次我跟别人打架,磕破了头回家,妈妈突然就跟疯了一样,抱着我的脑袋哭着喊着,说爸爸的脑袋碎了,眼珠找不着了,我吓坏了,妹妹,我很害怕,我那时候才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哥哥双手抱着脑袋靠在自己腿上,他后背的脊骨凸出的更明显了,整个人浑身都在颤抖。
秦心的手落在哥哥的后背上,轻轻的拍着,摸到那凸出的脊骨,只觉得自己的手也再颤抖。
兄妹俩坐在破旧的厂房围墙上,秦华继续说,他说他看到一枚奇怪的戒指,说妈妈的情绪反常,像是聊家常一样,把这个沉重的话题打开了。
秋风有些凉,坐的高了,风也大了,吹着兄妹俩的衣服哗哗的响,整个天都黑了下来的时候,老旧的化工厂终于也舍得开路灯了,稀稀拉拉的路灯,勉强能照亮一点。
黑暗中,这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的相互依靠着,他们面前是一座巨大的高耸的烟囱,对比之下,他们如同蚂蚁一般渺小。
☆、第三十三章 :脚踏实地
天气预报说今天阴有小雨。
秦心还是准备去跑步,又是天没亮就醒了。
没有噩梦,许是太累了,累的梦都没有做就醒了。
昨天回学校,她跟往常一样,还去教室晚自习,晚自习的时候没有看到余露,听说又去医务室了。
陈玉去了图书馆,秦心一个人坐位置上,她不知道做什么作业,也没有心思做,翻开语文课本,秦心拿着本子,对照着抄写。
她没有写的很快,也没有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虽然她的字没有很好看,更谈不上什么风骨,她写的很认真,听不到周围的脚步声,也听不懂周围是说话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她自己。
一笔一划把一个字写完,开始写另外一个字,她的手腕的力量控制的很好,每个字写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快,一页的字就满了,又翻开了第二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的人都走光了。
整个教室就剩下秦心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也到了尾声,她像是古人抄佛经静心一般,想让自己静下来。都说字如其人,秦心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她的字规规矩矩,她也不喜好连笔,一笔一划都是分开的,不会顺手就连上去。只是有个毛病,《边城》的“城”字到秦心的笔下,那倒数第三笔斜勾总是直接被写成了一捺,那勾就消失了。
秦心记得妈妈说过,她小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大家都说灵,妈妈也去给秦心算了一命。
算命的说秦心的命太轻,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女儿容貌那么出挑,好看的不像是村里的小孩,算命的这么说,柳爱平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这种话听了还是又惊又怕,后来有一家小孩发烧,这人给了一张符让烧符水给小孩吃,结果小孩发烧加痢疾,当天就送医院了。这算命的当天也就跑的不了了之了。大家又说这算命的是骗子。秦心知道这事,也是被当作笑话说的。
可是回想上一世,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是个好命的人,一生郁郁不甘,亲人早逝,无依无靠,最终自己也短命而亡。
继续抄写:
“天保佑你,死了的到西方去,活下的永保平安……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九三三年冬至一九三四年春完成。”
最后一个“成”字,秦心又忘了那一个勾,落笔,也落泪。
那个冬天,沈从文写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想必一整个冬天,许都不太快活。
上辈子于秦心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不能自已的故事,重新来过,她以为只要褪去浮华外衣,脚踏实地就能改变过去,就像书中的翠翠,如果她重新来过,是不是哥哥不会死,弟弟也不会外出,再也没回来,爷爷也不用早早的躺土里。
可是看书的人都知道不是的,那不是她的错,那是那个年代的错,她无法改变那个年代。书里总是透着一股命运已定的气息,注定是个悲剧。
秦心能改变吗?
天阴的厉害,跑步也让人跑的压抑,可是听着自己喘气,秦心觉得比躺着好,至少感觉到活着的生动气息。
祝军也按时来了。
他本来就是在部队长大的,习惯了晨跑。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烦恼,有一点小烦恼也在跑步中跟着汗水挥洒出去了。
“早上好。”祝军看到秦心,觉得阴天一点都没有关系,她就是太阳一般,靠近她就觉得阳光明媚。
“早。”秦心看到祝军一脸笑容,很是羡慕,也很是喜欢,能看到这样干净阳光的笑容,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心没有什么朋友,上辈子把余露当作最好的朋友,让她对朋友这两字很是紧张。
现在虽然跟陈玉同桌,关系也好了不少,可是陈玉跟自己哥哥很像,平时都不太说话,她会做一些事让你感动,可是她总是不善于表达,比你还闷。
而有些话,是不愿意对家人说的。
秦心和祝军跑了一圈,秦心提议到舞池边坐坐。
祝军很开心的答应了。
小叔昨天给他打电话,得知他还停留在每天一幸福晨跑的阶段,就觉得这侄子没救了,孤独终生的节奏,尼玛晨跑能跑出女朋友?晨跑能跑步小朋友?
被二哥欺负的祝英熊很想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各种蛊惑,奈何,二哥那面憨心奸的家伙生出的儿子却是真的憨,一点欺负的成就感都没有,跟他说话说到后头,倒是祝英熊自己一肚子气,恨不得立马到盐城帮这侄子泡妞。
祝军挂了电话,觉得老爸真是智慧,他说跟小叔打电话只要说话慢吞吞的,小叔就会急的自己在那跳脚。逗小叔果然很好玩。
祝军是真觉得现在每天晨跑很开心,小叔说那就是喜欢上那女孩了,既然喜欢了就要去追,不然哪天被别人追走了,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祝军真的没经验,不管小叔说多少方法,可是祝军都觉得不适合,他觉得他看到的秦心,跟小叔口中的女孩子不一样,小叔说秦心刚刚被退婚,正好是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追求她是最有效果的,可是祝军不愿意这样。
喜欢一个女孩,他愿意慢慢和她一块成长,小叔说恋爱要多谈几次,就会有经验,而祝军接受的教育却是,要么不要,要的话要最好的,一次搞定,绝不返工。
一个目标都攻克不了,何必再找其他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已经攻克下了,那又何必再要其他目标。
祝军的想法非常朴实,他愿意慢慢了解秦心,慢慢走入她的生活,也让她慢慢了解自己,走进自己的生活。
此刻祝军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当然后来他就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后悔,有时候真的内心把持不住。
比如此刻,祝军和秦心并排坐在舞池边,看着面前的泰西湖。
天有些凉,秦心穿了运动长袖,中间拉链那种,因为跑的有些热,拉链就往下拉了点,祝军个子高,一侧脸一低头,就不小心瞄到了秦心运动服里面的粉红色的小内衣,瞬间脸色的刷的变红了,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没太看出来。
更糟糕的是,祝军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从眼睛开始向下传导,一路飞奔,蠢蠢欲动,还好他穿的很宽松的运动服,坐着的姿势是能遮挡的,他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说好的慢慢来的,怎么会这样,这一刻祝军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魔,只是看一下女孩的小内衣,连上面的草莓图案都没有看清楚,身体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反应,他是那种一紧张,面容更加肃穆威严的人。
所以秦心没有觉察到祝军的奇怪之处,就觉得他此刻严肃的很。
秦心的心情很肃穆,正好适合谈话。
“祝军,你有没有遇到过很难对付的对手?”
“有。”祝军毫不犹豫的点头。
“你那怎么办?”秦心昨天听哥哥的话说完,实在太震惊了,前世一幕幕不合理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缘由。她以为是自己太作,才导致了所有的悲剧,可是突然间才发现,自己也只是落在局中。
哥哥那颤抖凸出的脊背,让秦心不忍心碰触,哥哥送秦心到校门口,反复交代她要好好读书,注意身体,秦心忽然明白,为何高考都没有考上的哥哥居然考了会计资格证,进的公司也是莫家的公司,最后在路上又死于车祸。
看着哥哥对自己露出安抚的笑容,秦心却看到那被哥哥的鲜血再次染红的结婚喜帖,喜帖上有哥哥和未来嫂子的大头照,哥哥那被鲜血弥漫的照片如同年轻的父亲一般,如同年轻的爷爷一般,都是面带笑容。
哥哥的手心不温暖,她的手也不温暖,两个人握在一起,也不会觉得有多温暖,可是当松开手,跟哥哥挥手告别,看着哥哥的背影渐渐消失,还是觉得手更凉了。
“第一,爱上他,要是没有办法爱上他,那就多爱自己,永远不要让他控制你的心情。第二,永远不要对他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远大于对他的伤害。第三。忘记他,忘不了他,就让自己拥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就无足轻重了。”祝军如同秦心当初对余露说话一样,依次伸出了三根指头,一脸坚定。
把秦心说的愣住了,她也只是随口问的,她甚至不指望祝军给她答案,与其说是问祝军,不如说是问她自己,可是祝军却给了这样一个让秦心震惊的答案。
秦心甚至怎么回宿舍都没有注意。
上完一天的课,秦心下了一个决定,她给楚侯生打了个电话。
楚侯生鞋子都没有穿好,就急忙忙的从顾明夕的公寓里赶来泰西了,好在那是顾家专门给顾明夕在学校附近买的,不远。
声乐楼是顾明夕的主场,顾明夕自从知道那两首曲子是秦心弹的,就很想让她过来钢琴室。
顾明夕很有音乐天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擅长演奏,他更擅长编曲,倾听。
祝军说,要爱上他,如果不爱,也要爱自己,不要让他左右你的心情。而上辈子,秦心很爱很爱莫兴宁,为了他自甘堕落,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秦心的所有情绪。
这辈子她不会再爱。原也没有想心存报复的,可是真相那么残忍,残忍的你不愿意去明白,可是能放下吗?像妈妈那样就真的是放下了吗?
可以忘却吗?她忘不了,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就算知道了,也是稀里糊涂的活下去,可是经历了那么多悲惨,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怎么会轻易忘却。
所有的都做不到,只有一点,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对方,强大到让对方仰望,害怕,这条路最难,可是死亡都不害怕,活着还有什么难。
娱乐圈是悬崖峭壁,是不能回头的路,可是也的确是捷径,只要你脚踏实地,一直向上走,就能走到顶峰。
“我答应你。”秦心站在钢琴室的窗前,缓缓的开口道,天气预报似乎不准,窗外,阴霾的天空居然透出了一缕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两口谈心。
祝军:为什么会选择我。
秦心:还记得泰西舞池边的早晨吗?我问你如果遇到强大对手怎么办?是你给了我人生正确的方向。
祝军脸红:额……(当时太紧张了,在背书,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草莓是怎么样的……)
☆、第三十四章 :邀请
莫兴宁这段时间过的非常愉快,出国留学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视野开阔了许多,不再仅仅就陷于莫家中,盐城中,他面前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连带着心中对秦心的厌恶都淡忘了一些,见的世面多了,就觉得自己以前的纠结有些可笑,像秦心那样的女人,自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有些魔症,还好自己出国了。
他对秦心的身份耿耿于怀,其实并不是他天生嫌贫爱富之类的,他接受的教育是很好的,就算看不起别人也不会摆到明面上,而是源于他的母亲,从他懂事起就知道母亲是个条件很一般的人,母亲的娘家非常远,并且很少来往,母亲的母亲很早就病逝了,母亲的父亲再婚,关系并不好。
姑姑怀云很瞧不起母亲,总说她是狐狸精,勾引了大哥,后来也不知道谁宣扬的,这种说法越来越多,说母亲叫*床都叫的格外大声。这些话听在莫兴宁的耳里是非常愤怒的。
他只能安慰自己,就算别人瞧不起也没有什么,只要父亲爱母亲就好,母亲比谁都端庄,绝对不是那种人。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莫怀义夫妇真的在外头算是模范夫妻了,感情非常好,莫怀义从来不在外头摘花惹草,莫兴宁很为爸爸骄傲。
直到有一次,莫兴宁意外的撞见了母亲后背的伤,横竖交替,密密麻麻,狰狞的如同被鬼俯身一般。
莫兴宁吓坏了。
他那时候还小,不敢对任何人说这事,从那时候起他就表现的爱粘爷爷,不喜欢跟着父母,他是个聪明的人,那么小就知道趋利避害,后来,他母亲死了。秦心的父亲也死了。
莫兴宁以为心中的秘密就永远埋藏起来了,他还是优秀的莫家少爷,爷爷喜欢的莫兴宁,却不想爷爷居然脑抽的给自己和秦心定下婚约。
秦心的出现,像是时时刻刻的提醒他,有一个秘密,有一天会被人发现,他受不了这种感觉。
他把那种愤怒渐渐的转移到了秦心身上,看着她出丑被人厌弃,最终名正言顺的抛开她。他在布局,跟着爷爷身边待久了,不自觉的就学了很多莫今通的习惯,哪怕出国了,他还留了一手,他觉得这是他的仁慈,他没有再出手,只是看你自己的造化。
那么闪烁的楼,虽然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只是衬托着这化工厂更加破败,秦心看到哥哥落泪了,因为那灯光的反光,泪水闪烁的滴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秦华声音冷静,却比妹妹声音更加沙哑,像是低吼出来一般。
“十二岁那年,有一次我跟别人打架,磕破了头回家,妈妈突然就跟疯了一样,抱着我的脑袋哭着喊着,说爸爸的脑袋碎了,眼珠找不着了,我吓坏了,妹妹,我很害怕,我那时候才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哥哥双手抱着脑袋靠在自己腿上,他后背的脊骨凸出的更明显了,整个人浑身都在颤抖。
秦心的手落在哥哥的后背上,轻轻的拍着,摸到那凸出的脊骨,只觉得自己的手也再颤抖。
兄妹俩坐在破旧的厂房围墙上,秦华继续说,他说他看到一枚奇怪的戒指,说妈妈的情绪反常,像是聊家常一样,把这个沉重的话题打开了。
秋风有些凉,坐的高了,风也大了,吹着兄妹俩的衣服哗哗的响,整个天都黑了下来的时候,老旧的化工厂终于也舍得开路灯了,稀稀拉拉的路灯,勉强能照亮一点。
黑暗中,这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的相互依靠着,他们面前是一座巨大的高耸的烟囱,对比之下,他们如同蚂蚁一般渺小。
☆、第三十三章 :脚踏实地
天气预报说今天阴有小雨。
秦心还是准备去跑步,又是天没亮就醒了。
没有噩梦,许是太累了,累的梦都没有做就醒了。
昨天回学校,她跟往常一样,还去教室晚自习,晚自习的时候没有看到余露,听说又去医务室了。
陈玉去了图书馆,秦心一个人坐位置上,她不知道做什么作业,也没有心思做,翻开语文课本,秦心拿着本子,对照着抄写。
她没有写的很快,也没有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虽然她的字没有很好看,更谈不上什么风骨,她写的很认真,听不到周围的脚步声,也听不懂周围是说话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她自己。
一笔一划把一个字写完,开始写另外一个字,她的手腕的力量控制的很好,每个字写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快,一页的字就满了,又翻开了第二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的人都走光了。
整个教室就剩下秦心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也到了尾声,她像是古人抄佛经静心一般,想让自己静下来。都说字如其人,秦心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她的字规规矩矩,她也不喜好连笔,一笔一划都是分开的,不会顺手就连上去。只是有个毛病,《边城》的“城”字到秦心的笔下,那倒数第三笔斜勾总是直接被写成了一捺,那勾就消失了。
秦心记得妈妈说过,她小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大家都说灵,妈妈也去给秦心算了一命。
算命的说秦心的命太轻,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女儿容貌那么出挑,好看的不像是村里的小孩,算命的这么说,柳爱平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这种话听了还是又惊又怕,后来有一家小孩发烧,这人给了一张符让烧符水给小孩吃,结果小孩发烧加痢疾,当天就送医院了。这算命的当天也就跑的不了了之了。大家又说这算命的是骗子。秦心知道这事,也是被当作笑话说的。
可是回想上一世,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是个好命的人,一生郁郁不甘,亲人早逝,无依无靠,最终自己也短命而亡。
继续抄写:
“天保佑你,死了的到西方去,活下的永保平安……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九三三年冬至一九三四年春完成。”
最后一个“成”字,秦心又忘了那一个勾,落笔,也落泪。
那个冬天,沈从文写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想必一整个冬天,许都不太快活。
上辈子于秦心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不能自已的故事,重新来过,她以为只要褪去浮华外衣,脚踏实地就能改变过去,就像书中的翠翠,如果她重新来过,是不是哥哥不会死,弟弟也不会外出,再也没回来,爷爷也不用早早的躺土里。
可是看书的人都知道不是的,那不是她的错,那是那个年代的错,她无法改变那个年代。书里总是透着一股命运已定的气息,注定是个悲剧。
秦心能改变吗?
天阴的厉害,跑步也让人跑的压抑,可是听着自己喘气,秦心觉得比躺着好,至少感觉到活着的生动气息。
祝军也按时来了。
他本来就是在部队长大的,习惯了晨跑。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烦恼,有一点小烦恼也在跑步中跟着汗水挥洒出去了。
“早上好。”祝军看到秦心,觉得阴天一点都没有关系,她就是太阳一般,靠近她就觉得阳光明媚。
“早。”秦心看到祝军一脸笑容,很是羡慕,也很是喜欢,能看到这样干净阳光的笑容,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心没有什么朋友,上辈子把余露当作最好的朋友,让她对朋友这两字很是紧张。
现在虽然跟陈玉同桌,关系也好了不少,可是陈玉跟自己哥哥很像,平时都不太说话,她会做一些事让你感动,可是她总是不善于表达,比你还闷。
而有些话,是不愿意对家人说的。
秦心和祝军跑了一圈,秦心提议到舞池边坐坐。
祝军很开心的答应了。
小叔昨天给他打电话,得知他还停留在每天一幸福晨跑的阶段,就觉得这侄子没救了,孤独终生的节奏,尼玛晨跑能跑出女朋友?晨跑能跑步小朋友?
被二哥欺负的祝英熊很想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各种蛊惑,奈何,二哥那面憨心奸的家伙生出的儿子却是真的憨,一点欺负的成就感都没有,跟他说话说到后头,倒是祝英熊自己一肚子气,恨不得立马到盐城帮这侄子泡妞。
祝军挂了电话,觉得老爸真是智慧,他说跟小叔打电话只要说话慢吞吞的,小叔就会急的自己在那跳脚。逗小叔果然很好玩。
祝军是真觉得现在每天晨跑很开心,小叔说那就是喜欢上那女孩了,既然喜欢了就要去追,不然哪天被别人追走了,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祝军真的没经验,不管小叔说多少方法,可是祝军都觉得不适合,他觉得他看到的秦心,跟小叔口中的女孩子不一样,小叔说秦心刚刚被退婚,正好是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追求她是最有效果的,可是祝军不愿意这样。
喜欢一个女孩,他愿意慢慢和她一块成长,小叔说恋爱要多谈几次,就会有经验,而祝军接受的教育却是,要么不要,要的话要最好的,一次搞定,绝不返工。
一个目标都攻克不了,何必再找其他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已经攻克下了,那又何必再要其他目标。
祝军的想法非常朴实,他愿意慢慢了解秦心,慢慢走入她的生活,也让她慢慢了解自己,走进自己的生活。
此刻祝军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当然后来他就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后悔,有时候真的内心把持不住。
比如此刻,祝军和秦心并排坐在舞池边,看着面前的泰西湖。
天有些凉,秦心穿了运动长袖,中间拉链那种,因为跑的有些热,拉链就往下拉了点,祝军个子高,一侧脸一低头,就不小心瞄到了秦心运动服里面的粉红色的小内衣,瞬间脸色的刷的变红了,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没太看出来。
更糟糕的是,祝军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从眼睛开始向下传导,一路飞奔,蠢蠢欲动,还好他穿的很宽松的运动服,坐着的姿势是能遮挡的,他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说好的慢慢来的,怎么会这样,这一刻祝军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魔,只是看一下女孩的小内衣,连上面的草莓图案都没有看清楚,身体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反应,他是那种一紧张,面容更加肃穆威严的人。
所以秦心没有觉察到祝军的奇怪之处,就觉得他此刻严肃的很。
秦心的心情很肃穆,正好适合谈话。
“祝军,你有没有遇到过很难对付的对手?”
“有。”祝军毫不犹豫的点头。
“你那怎么办?”秦心昨天听哥哥的话说完,实在太震惊了,前世一幕幕不合理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缘由。她以为是自己太作,才导致了所有的悲剧,可是突然间才发现,自己也只是落在局中。
哥哥那颤抖凸出的脊背,让秦心不忍心碰触,哥哥送秦心到校门口,反复交代她要好好读书,注意身体,秦心忽然明白,为何高考都没有考上的哥哥居然考了会计资格证,进的公司也是莫家的公司,最后在路上又死于车祸。
看着哥哥对自己露出安抚的笑容,秦心却看到那被哥哥的鲜血再次染红的结婚喜帖,喜帖上有哥哥和未来嫂子的大头照,哥哥那被鲜血弥漫的照片如同年轻的父亲一般,如同年轻的爷爷一般,都是面带笑容。
哥哥的手心不温暖,她的手也不温暖,两个人握在一起,也不会觉得有多温暖,可是当松开手,跟哥哥挥手告别,看着哥哥的背影渐渐消失,还是觉得手更凉了。
“第一,爱上他,要是没有办法爱上他,那就多爱自己,永远不要让他控制你的心情。第二,永远不要对他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远大于对他的伤害。第三。忘记他,忘不了他,就让自己拥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就无足轻重了。”祝军如同秦心当初对余露说话一样,依次伸出了三根指头,一脸坚定。
把秦心说的愣住了,她也只是随口问的,她甚至不指望祝军给她答案,与其说是问祝军,不如说是问她自己,可是祝军却给了这样一个让秦心震惊的答案。
秦心甚至怎么回宿舍都没有注意。
上完一天的课,秦心下了一个决定,她给楚侯生打了个电话。
楚侯生鞋子都没有穿好,就急忙忙的从顾明夕的公寓里赶来泰西了,好在那是顾家专门给顾明夕在学校附近买的,不远。
声乐楼是顾明夕的主场,顾明夕自从知道那两首曲子是秦心弹的,就很想让她过来钢琴室。
顾明夕很有音乐天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擅长演奏,他更擅长编曲,倾听。
祝军说,要爱上他,如果不爱,也要爱自己,不要让他左右你的心情。而上辈子,秦心很爱很爱莫兴宁,为了他自甘堕落,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秦心的所有情绪。
这辈子她不会再爱。原也没有想心存报复的,可是真相那么残忍,残忍的你不愿意去明白,可是能放下吗?像妈妈那样就真的是放下了吗?
可以忘却吗?她忘不了,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就算知道了,也是稀里糊涂的活下去,可是经历了那么多悲惨,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怎么会轻易忘却。
所有的都做不到,只有一点,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对方,强大到让对方仰望,害怕,这条路最难,可是死亡都不害怕,活着还有什么难。
娱乐圈是悬崖峭壁,是不能回头的路,可是也的确是捷径,只要你脚踏实地,一直向上走,就能走到顶峰。
“我答应你。”秦心站在钢琴室的窗前,缓缓的开口道,天气预报似乎不准,窗外,阴霾的天空居然透出了一缕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两口谈心。
祝军:为什么会选择我。
秦心:还记得泰西舞池边的早晨吗?我问你如果遇到强大对手怎么办?是你给了我人生正确的方向。
祝军脸红:额……(当时太紧张了,在背书,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草莓是怎么样的……)
☆、第三十四章 :邀请
莫兴宁这段时间过的非常愉快,出国留学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视野开阔了许多,不再仅仅就陷于莫家中,盐城中,他面前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连带着心中对秦心的厌恶都淡忘了一些,见的世面多了,就觉得自己以前的纠结有些可笑,像秦心那样的女人,自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有些魔症,还好自己出国了。
他对秦心的身份耿耿于怀,其实并不是他天生嫌贫爱富之类的,他接受的教育是很好的,就算看不起别人也不会摆到明面上,而是源于他的母亲,从他懂事起就知道母亲是个条件很一般的人,母亲的娘家非常远,并且很少来往,母亲的母亲很早就病逝了,母亲的父亲再婚,关系并不好。
姑姑怀云很瞧不起母亲,总说她是狐狸精,勾引了大哥,后来也不知道谁宣扬的,这种说法越来越多,说母亲叫*床都叫的格外大声。这些话听在莫兴宁的耳里是非常愤怒的。
他只能安慰自己,就算别人瞧不起也没有什么,只要父亲爱母亲就好,母亲比谁都端庄,绝对不是那种人。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莫怀义夫妇真的在外头算是模范夫妻了,感情非常好,莫怀义从来不在外头摘花惹草,莫兴宁很为爸爸骄傲。
直到有一次,莫兴宁意外的撞见了母亲后背的伤,横竖交替,密密麻麻,狰狞的如同被鬼俯身一般。
莫兴宁吓坏了。
他那时候还小,不敢对任何人说这事,从那时候起他就表现的爱粘爷爷,不喜欢跟着父母,他是个聪明的人,那么小就知道趋利避害,后来,他母亲死了。秦心的父亲也死了。
莫兴宁以为心中的秘密就永远埋藏起来了,他还是优秀的莫家少爷,爷爷喜欢的莫兴宁,却不想爷爷居然脑抽的给自己和秦心定下婚约。
秦心的出现,像是时时刻刻的提醒他,有一个秘密,有一天会被人发现,他受不了这种感觉。
他把那种愤怒渐渐的转移到了秦心身上,看着她出丑被人厌弃,最终名正言顺的抛开她。他在布局,跟着爷爷身边待久了,不自觉的就学了很多莫今通的习惯,哪怕出国了,他还留了一手,他觉得这是他的仁慈,他没有再出手,只是看你自己的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