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只是秦心买房的时候,发现居然有人跟自己一样,不论房子好坏,只要肯卖就买,因为秦心特别小心,所以发现了对方,居然是莫兴婧的老妈,莫今通的二儿媳妇,张素丽。
莫家房产很多,赚钱的行业也多的是,根本不需要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买房,除非莫家也看到了未来的规划,不过真的看到规划,也不会像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的买,他们买叫做拆迁。
秦心想到莫老爷子,到现在了一把年纪还亲自掌舵,对那一堆的子女管的还挺严,实在是其他方面没有办法管,教育也来不及了,只能管钱,要子女们听话,钱是莫今通唯一的手段了,可笑他对别人手段诸多,却奈何不了自己的几个子女。
而张素丽身为莫家儿媳妇,实在是拿不出手的,这性子更像是自己的大伯母李秋凤,就盯着眼前一亩三分地,想着多弄点钱,会跑来这里偷偷摸摸的买房,大概是为她娘家人置办的。
秦心默默的避开张素丽,既然张素丽都能跑这里来买,说明现在莫家还看不上这一块。
秦心偷偷摸摸的把这些钱花出去,默默的圈了一千多平方房子。好在这时候还没有限购,房产税之类的,很松散,办的效率也快。
再次把哥哥约到了老化工厂的荒墙上,天气冷了许多,已经要穿厚外套了。
穿上外套的哥哥,看不出脊背凸出的骨头,没有那么瘦。
墙上风大的很,秦心冷的缩脖子,不过还是决定要把哥哥约这里来,再以后,想看这荒芜也没有了。
秦心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去拍戏,去学习,炒股,基本没有隐瞒。
秦华静静的听着妹妹所说的,18岁的他面容沉静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少年,十分老成,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张跟秦心很像的脸,渐渐就不那么像,多了很多风霜棱角。
秦华接过妹妹递给自己的存折,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抱着她,他以前比妹妹高很多,这一段时间没见,妹妹似乎又长高了。
感觉到哥哥的沉默,秦心埋在他的怀里,有些鼻音浓重的道:“哥哥会好的,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嗯。”回答秦心的只有一个沉重的答应,而秦华的脸上泪流满面,他很心疼,看着妹妹一点点的改变,被迫长大成熟,他却无能为力,秦华对着整个黑夜发誓,他要变强,哪怕变成万劫不复的恶人,也比现在好,他要照顾家人,不会让悲剧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估计只有一更)小剧场: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老爸是儒商,我直接告诉他们不是,只是摆地摊卖书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我们不是亲姐弟,我直接告诉他们你是整容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
余露:你去死去死去死……
余冠:有笨蛋说喜欢你,我直接告诉他你压根不会喜欢她,你喜欢有钱的。(一边跑一边喊。)
☆、第五十一章 :包养
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晚上秦有才回来,母女俩一同发力,吵着一定要到城里开店,秦有才平日很省,自己东抠西凑存了一笔钱,但是他这笔钱存着是想给娃上大学用的,现在就拿来做生意还是不保险,他下不了决心,要是就老婆一个人唠叨,他大不了给这婆娘一拳头,但是女儿也凑合,他心里还是很疼爱女儿的,只是坐在一边抽烟不说话。
“老爸你就同意了吧,大不了我们把店开在婶婶家旁边,那里学生多,肯定好卖,人家去婶婶那里买还要排队,我们给分担一下好了。”秦凤想到余露说的开在熟悉客源的地方,灵机一动,想到了这里。
李秋凤也眼神发亮,肥厚的手掌用力一拍:“老头子,这主意好,弟妹卖的赚了那么多,我们不求赚多少,至少不亏。”
“就你们娘俩注意大,我不管了!”秦有才站了起来,去外面溜达了,却是默认了。
那边李秋凤一家偷偷摸摸的在英华附近找铺面,余露继续联系上了莫兴宁。
许是两人都经历了一些事,都有些隔膜了,联系起来反而更客气。
余露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小瞧秦心,她还想着莫兴宁,对他的需求是尽心尽力。
余露从上次看到的场景,秦心被一个老男人拥抱着的画面,还有秦心每周消失一两天,然后被小车送回来,秦心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好,不仅如此,她居然还有钱给家里买衣服了,柳爱平是知道那袋古物的,听子女说拿去当掉了,她觉得也好,放着也伤心,跟过去分的清楚更好,她很欣慰的接受女儿买的衣服,但是余露不知道这些,秦心没有了莫家的赞助,她老爹死亡赔偿金也花的差不多,凭什么就突然有钱了?
不可能是祝军的钱,祝军天天自己穿运动服,开个破车,最多有个有钱的小叔,跟祝军关系不大,更不可能给秦心花,而且祝军就在学校,秦心为什么每周还要神神秘秘的请假出去。
余露记住了上次的车牌号,一查,查出了林天水,林嘉大伯,再听到莫兴婧说秦心跟宿舍人关系挺好的,她简直要仰天长笑了,以前那些不雅照,虽然让莫兴宁退婚了,可是对秦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连带莫兴宁都被削了一顿,太假了,也是余露心急,做的不周全,她应该完全心狠一些,下药来真的,自己心太软,可是这一次,她要让秦心丢脸丢到所有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人人都以为秦心变好了,实际上只是更不堪而已,就说秦心拿来的钱买那么漂亮的礼服,原来只是被包养了,还是被林嘉的大伯,余露想起来,就觉得秦心真够贱的,只是这样想的同时,余露心底却还是有一点羡慕的,就像曾经嘲笑着秦心死皮烂脸追莫兴宁,她心底羡慕,如今嘲笑秦心被自甘堕落被包养,余露心底还是有点羡慕。
因为眼下余露的父亲转让了铺位,以前还有固定的小书摊,现在真的变成摆地摊的了,而且经常还要被城管赶,如今她住家里,每天回到家看到母亲那晚娘脸,父亲那消沉的模样,她就不舒服,也不好意思再提买衣服之类的话,钱都被她整容花个空了。
莫兴宁偶尔会收到堂弟发来的照片,照片里秦心越来越好,越来越美,整个人身上自信无比,神采飞扬,每一次看照片,莫兴宁都觉得是自己那脑残的堂弟在嘲笑自己没有眼光。
然后他收到余露的信息,简直是又羞又怒,秦心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还以为她真的变仙女了,居然真相是这样的,她居然自甘堕落被包养了,被一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包养了。
莫兴宁更加厌恶秦心,同时更加厌恶自己,自己居然会对包装好看的秦心产生心动的感觉,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了,身边有马复香这样家世容貌都好的女孩,居然还纠结,简直是脑袋进水了,不可原谅。
可是莫兴宁天生又是个多疑的人,他对余露有了隔阂,他也不相信自己的堂弟,觉得一切都是阴谋,最近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他学习都不安宁,是时候是解决了,他想乘着爷爷六十大寿回国,同时把马复香介绍给家人。
马复香听到莫兴宁邀请她一起回国给爷爷祝寿,很是高兴,觉得平日莫兴宁对自己的若有若无的疏离只是这个男人的含蓄绅士,他心底果然还是喜欢自己,只是不善于表达,都要带自己见家长了,妈妈说父亲的生意做的更好了,她也正好回一趟家。
莫今通得知自己最得意的孙子莫兴宁要回国给自己祝寿,还带上了马天奇的千金马复香回来,高兴的不得了,觉得自己眼光果然很好。
马天奇是虎威汽车的老总,前段时间非常漂亮的玩了一招借壳上市,一下子赚的盆满钵盈,跻身盐城首富行列。
据说马天奇只有一个独女,在国外上学,没有想到居然被莫兴宁捷足先登。
秦心不知道一大波流言正朝自己靠近,她在老师家学习学的很认真,秦心上次很认真的跟严老说,明白老师的苦心,想到如果拍那些大片在马上射箭开枪,真的很帅。
老师的表情很怪,不过最近老师的腿疼,果然给她找了一张好弓和箭,还许诺等秦心弓箭练好了,带她去练枪,说附近有个军营,他有点关系可以带秦心进去。
秦心自然是更努力了,脚踏实地,发奋图强!射到树上去了,再来,射中靶了,再来,靠近一点圈圈了……
严老的腿上盖着毛毯,靠在院子的躺椅,看着秦心拉弓射箭骑马,昏昏欲睡,为毛这丫头在的时候,自己这么想睡觉,严老昏睡过去之前想着,等身体好了,就好好教她,不能这样再糊弄下去了,呼噜……呼噜……
秦心一箭射中靶心,大黑嘶叫了一声,严老被惊醒,迷糊的睁开眼,拍了一下手,“好!”
看到秦心朝自己看过来,严老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左顾而言道:“老师过两天有个宴会,带你出去玩。”
此刻莫兴远和马复香站在机场门口,初冬的盐城已经有些凉,莫兴远认真的给马复香整了整脖子上的围巾,马复香脸色绯红。
不远处开来一辆加长豪车,一个有些微胖的男人下了车,马复香激动的挥手:“爹地,我们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应该还是只有一更,明天恢复。
☆、第五十二章 :选择
马天奇个子不高,脖子短,鼻翼有肉,一个很有福相的男人,好在她女儿马复香长的更像她母亲,否则长的像马天奇,估计莫兴宁不会优雅的这么真诚。
马复香比莫兴宁还早就去国外念书了,学的国外的作风,大大的拥抱了一下父亲,还和父亲来了贴面吻礼。
莫兴宁很绅士的站在一边,嘴角含笑,倒是比国内的一干年轻人看起来大方绅士有前途,去了森佛半年左右的时间,莫兴宁比以前眼界更开阔,不过这辈子他急急忙忙就回来,不像上辈子学业有成,号称华尔街新宠,回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很是美,现在最多是长得好看,颜美。
马天奇是男人,又不喜欢男人,对于长得好看的小白脸,而且是在女儿身边的小白脸就只有一个想法,这货想偷我女儿,不是好人。
当然若要是之前,马天奇会对莫兴宁高看一眼,不过如今他自己刚刚富得流油,钱都不知道花哪里,一下子成为盐城首富之列,架子也不免摆出来了,没有之前的小心翼翼谋划。
其实马天奇是个比较粗糙命好的人,说他粗糙,一个情妇都能从他这里得知那么重要的消息,命好,那情妇也只是闷声发财,想上市居然就上成了,一夜暴富,总体来说他家庭比较和谐,至少目前虽然有情妇却没有在外头弄出个小的,马复香还是他唯一的宝贝女儿。
“马叔叔好。”莫兴宁感觉到马天奇的傲慢,还是非常礼貌的打招呼,面上看不出一点不情愿。
“我们家复香比较娇气,这一路没有给你添麻烦吧。”马天奇看到女儿那样子,自己要是说一句不好就要跟自己生气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即使不太喜欢莫兴宁,也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他乍一富起来,看谁亲近都觉得是来骗钱,这位不仅仅是骗钱还想骗自己女儿。马天奇问莫兴宁要不要顺便接他一起走。
莫兴宁自然是拒绝了,接他的人也有的,只是迟了一会。
莫兴宁一拒绝,马天奇就拉着女儿上车走了,不顾女儿依依不舍的挥手。
“爸,你怎么这样!“马复香嘟着嘴不高兴的看着马天奇,一般她不开心就不喊爹地。
“复香,你年纪小,不懂人心险恶。”马天奇对着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和颜悦色。
莫家房产很多,赚钱的行业也多的是,根本不需要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买房,除非莫家也看到了未来的规划,不过真的看到规划,也不会像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的买,他们买叫做拆迁。
秦心想到莫老爷子,到现在了一把年纪还亲自掌舵,对那一堆的子女管的还挺严,实在是其他方面没有办法管,教育也来不及了,只能管钱,要子女们听话,钱是莫今通唯一的手段了,可笑他对别人手段诸多,却奈何不了自己的几个子女。
而张素丽身为莫家儿媳妇,实在是拿不出手的,这性子更像是自己的大伯母李秋凤,就盯着眼前一亩三分地,想着多弄点钱,会跑来这里偷偷摸摸的买房,大概是为她娘家人置办的。
秦心默默的避开张素丽,既然张素丽都能跑这里来买,说明现在莫家还看不上这一块。
秦心偷偷摸摸的把这些钱花出去,默默的圈了一千多平方房子。好在这时候还没有限购,房产税之类的,很松散,办的效率也快。
再次把哥哥约到了老化工厂的荒墙上,天气冷了许多,已经要穿厚外套了。
穿上外套的哥哥,看不出脊背凸出的骨头,没有那么瘦。
墙上风大的很,秦心冷的缩脖子,不过还是决定要把哥哥约这里来,再以后,想看这荒芜也没有了。
秦心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去拍戏,去学习,炒股,基本没有隐瞒。
秦华静静的听着妹妹所说的,18岁的他面容沉静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少年,十分老成,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张跟秦心很像的脸,渐渐就不那么像,多了很多风霜棱角。
秦华接过妹妹递给自己的存折,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抱着她,他以前比妹妹高很多,这一段时间没见,妹妹似乎又长高了。
感觉到哥哥的沉默,秦心埋在他的怀里,有些鼻音浓重的道:“哥哥会好的,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嗯。”回答秦心的只有一个沉重的答应,而秦华的脸上泪流满面,他很心疼,看着妹妹一点点的改变,被迫长大成熟,他却无能为力,秦华对着整个黑夜发誓,他要变强,哪怕变成万劫不复的恶人,也比现在好,他要照顾家人,不会让悲剧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估计只有一更)小剧场: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老爸是儒商,我直接告诉他们不是,只是摆地摊卖书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我们不是亲姐弟,我直接告诉他们你是整容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
余露:你去死去死去死……
余冠:有笨蛋说喜欢你,我直接告诉他你压根不会喜欢她,你喜欢有钱的。(一边跑一边喊。)
☆、第五十一章 :包养
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晚上秦有才回来,母女俩一同发力,吵着一定要到城里开店,秦有才平日很省,自己东抠西凑存了一笔钱,但是他这笔钱存着是想给娃上大学用的,现在就拿来做生意还是不保险,他下不了决心,要是就老婆一个人唠叨,他大不了给这婆娘一拳头,但是女儿也凑合,他心里还是很疼爱女儿的,只是坐在一边抽烟不说话。
“老爸你就同意了吧,大不了我们把店开在婶婶家旁边,那里学生多,肯定好卖,人家去婶婶那里买还要排队,我们给分担一下好了。”秦凤想到余露说的开在熟悉客源的地方,灵机一动,想到了这里。
李秋凤也眼神发亮,肥厚的手掌用力一拍:“老头子,这主意好,弟妹卖的赚了那么多,我们不求赚多少,至少不亏。”
“就你们娘俩注意大,我不管了!”秦有才站了起来,去外面溜达了,却是默认了。
那边李秋凤一家偷偷摸摸的在英华附近找铺面,余露继续联系上了莫兴宁。
许是两人都经历了一些事,都有些隔膜了,联系起来反而更客气。
余露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小瞧秦心,她还想着莫兴宁,对他的需求是尽心尽力。
余露从上次看到的场景,秦心被一个老男人拥抱着的画面,还有秦心每周消失一两天,然后被小车送回来,秦心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好,不仅如此,她居然还有钱给家里买衣服了,柳爱平是知道那袋古物的,听子女说拿去当掉了,她觉得也好,放着也伤心,跟过去分的清楚更好,她很欣慰的接受女儿买的衣服,但是余露不知道这些,秦心没有了莫家的赞助,她老爹死亡赔偿金也花的差不多,凭什么就突然有钱了?
不可能是祝军的钱,祝军天天自己穿运动服,开个破车,最多有个有钱的小叔,跟祝军关系不大,更不可能给秦心花,而且祝军就在学校,秦心为什么每周还要神神秘秘的请假出去。
余露记住了上次的车牌号,一查,查出了林天水,林嘉大伯,再听到莫兴婧说秦心跟宿舍人关系挺好的,她简直要仰天长笑了,以前那些不雅照,虽然让莫兴宁退婚了,可是对秦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连带莫兴宁都被削了一顿,太假了,也是余露心急,做的不周全,她应该完全心狠一些,下药来真的,自己心太软,可是这一次,她要让秦心丢脸丢到所有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人人都以为秦心变好了,实际上只是更不堪而已,就说秦心拿来的钱买那么漂亮的礼服,原来只是被包养了,还是被林嘉的大伯,余露想起来,就觉得秦心真够贱的,只是这样想的同时,余露心底却还是有一点羡慕的,就像曾经嘲笑着秦心死皮烂脸追莫兴宁,她心底羡慕,如今嘲笑秦心被自甘堕落被包养,余露心底还是有点羡慕。
因为眼下余露的父亲转让了铺位,以前还有固定的小书摊,现在真的变成摆地摊的了,而且经常还要被城管赶,如今她住家里,每天回到家看到母亲那晚娘脸,父亲那消沉的模样,她就不舒服,也不好意思再提买衣服之类的话,钱都被她整容花个空了。
莫兴宁偶尔会收到堂弟发来的照片,照片里秦心越来越好,越来越美,整个人身上自信无比,神采飞扬,每一次看照片,莫兴宁都觉得是自己那脑残的堂弟在嘲笑自己没有眼光。
然后他收到余露的信息,简直是又羞又怒,秦心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还以为她真的变仙女了,居然真相是这样的,她居然自甘堕落被包养了,被一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包养了。
莫兴宁更加厌恶秦心,同时更加厌恶自己,自己居然会对包装好看的秦心产生心动的感觉,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了,身边有马复香这样家世容貌都好的女孩,居然还纠结,简直是脑袋进水了,不可原谅。
可是莫兴宁天生又是个多疑的人,他对余露有了隔阂,他也不相信自己的堂弟,觉得一切都是阴谋,最近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他学习都不安宁,是时候是解决了,他想乘着爷爷六十大寿回国,同时把马复香介绍给家人。
马复香听到莫兴宁邀请她一起回国给爷爷祝寿,很是高兴,觉得平日莫兴宁对自己的若有若无的疏离只是这个男人的含蓄绅士,他心底果然还是喜欢自己,只是不善于表达,都要带自己见家长了,妈妈说父亲的生意做的更好了,她也正好回一趟家。
莫今通得知自己最得意的孙子莫兴宁要回国给自己祝寿,还带上了马天奇的千金马复香回来,高兴的不得了,觉得自己眼光果然很好。
马天奇是虎威汽车的老总,前段时间非常漂亮的玩了一招借壳上市,一下子赚的盆满钵盈,跻身盐城首富行列。
据说马天奇只有一个独女,在国外上学,没有想到居然被莫兴宁捷足先登。
秦心不知道一大波流言正朝自己靠近,她在老师家学习学的很认真,秦心上次很认真的跟严老说,明白老师的苦心,想到如果拍那些大片在马上射箭开枪,真的很帅。
老师的表情很怪,不过最近老师的腿疼,果然给她找了一张好弓和箭,还许诺等秦心弓箭练好了,带她去练枪,说附近有个军营,他有点关系可以带秦心进去。
秦心自然是更努力了,脚踏实地,发奋图强!射到树上去了,再来,射中靶了,再来,靠近一点圈圈了……
严老的腿上盖着毛毯,靠在院子的躺椅,看着秦心拉弓射箭骑马,昏昏欲睡,为毛这丫头在的时候,自己这么想睡觉,严老昏睡过去之前想着,等身体好了,就好好教她,不能这样再糊弄下去了,呼噜……呼噜……
秦心一箭射中靶心,大黑嘶叫了一声,严老被惊醒,迷糊的睁开眼,拍了一下手,“好!”
看到秦心朝自己看过来,严老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左顾而言道:“老师过两天有个宴会,带你出去玩。”
此刻莫兴远和马复香站在机场门口,初冬的盐城已经有些凉,莫兴远认真的给马复香整了整脖子上的围巾,马复香脸色绯红。
不远处开来一辆加长豪车,一个有些微胖的男人下了车,马复香激动的挥手:“爹地,我们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应该还是只有一更,明天恢复。
☆、第五十二章 :选择
马天奇个子不高,脖子短,鼻翼有肉,一个很有福相的男人,好在她女儿马复香长的更像她母亲,否则长的像马天奇,估计莫兴宁不会优雅的这么真诚。
马复香比莫兴宁还早就去国外念书了,学的国外的作风,大大的拥抱了一下父亲,还和父亲来了贴面吻礼。
莫兴宁很绅士的站在一边,嘴角含笑,倒是比国内的一干年轻人看起来大方绅士有前途,去了森佛半年左右的时间,莫兴宁比以前眼界更开阔,不过这辈子他急急忙忙就回来,不像上辈子学业有成,号称华尔街新宠,回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很是美,现在最多是长得好看,颜美。
马天奇是男人,又不喜欢男人,对于长得好看的小白脸,而且是在女儿身边的小白脸就只有一个想法,这货想偷我女儿,不是好人。
当然若要是之前,马天奇会对莫兴宁高看一眼,不过如今他自己刚刚富得流油,钱都不知道花哪里,一下子成为盐城首富之列,架子也不免摆出来了,没有之前的小心翼翼谋划。
其实马天奇是个比较粗糙命好的人,说他粗糙,一个情妇都能从他这里得知那么重要的消息,命好,那情妇也只是闷声发财,想上市居然就上成了,一夜暴富,总体来说他家庭比较和谐,至少目前虽然有情妇却没有在外头弄出个小的,马复香还是他唯一的宝贝女儿。
“马叔叔好。”莫兴宁感觉到马天奇的傲慢,还是非常礼貌的打招呼,面上看不出一点不情愿。
“我们家复香比较娇气,这一路没有给你添麻烦吧。”马天奇看到女儿那样子,自己要是说一句不好就要跟自己生气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即使不太喜欢莫兴宁,也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他乍一富起来,看谁亲近都觉得是来骗钱,这位不仅仅是骗钱还想骗自己女儿。马天奇问莫兴宁要不要顺便接他一起走。
莫兴宁自然是拒绝了,接他的人也有的,只是迟了一会。
莫兴宁一拒绝,马天奇就拉着女儿上车走了,不顾女儿依依不舍的挥手。
“爸,你怎么这样!“马复香嘟着嘴不高兴的看着马天奇,一般她不开心就不喊爹地。
“复香,你年纪小,不懂人心险恶。”马天奇对着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和颜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