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
  而且,现在的二十多万,能和重生前的二十多万比吗?
  如今的二十多万,能买五套房了,含金量比后世的几千万强多了。
  叶秋桐一对比,一时间又有点舍不得花钱了。
  呃,想想要买车还早,叶秋桐还是收起心疼的思路,呷了口茶,然后埋头于昨天的账单上。
  “小王,我明天要回老家一下,厂里若是有什么事,就打电话到我们家村部,他们会转给我。”
  叶秋桐吩咐王娟。
  王娟欣然应承着。
  和小赵师傅的事情解决后,王娟一开朗多了,再加上叶秋桐对她颇为重用,王娟愈发有了职业女性的范。
  叶秋桐从香港回来后,一直抽不出时间回家一趟,一转眼,都入冬了。
  她还有香港买的许多衣服、补品,想带回给家里人。
  考虑到迟生近期不在家,她就抓着这段有空的时间回去一趟。
  叶秋桐想起上次回乡惹到的麻烦事,便打算搭货车回家。
  现在厂里经常要用到货车,所以和这行的师傅也熟了,问一个车也不难。
  果然,叶秋桐打了几个电话后,便和一辆明天往清河县的货车搭上线,师傅一听是叶秋桐要搭车,便答应她把车子开到大院前接她。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同手同脚
  第二天,叶秋桐便将给家里人买的东西装了两个行李箱,搭上货车回清河县。
  货车虽然载重,但是因为一路上不象班车那样停车载客,所以速度比班车还快得多了,一个半小时后,叶秋桐就到了清河县城。
  货车师傅一听说叶秋桐家距离县城也不远,索性好人做到底,开着车把叶秋桐直接送到了村头。
  叶秋桐谢过货车师傅,拉着两个拉杆行李箱回家。
  先回的,自然是婆婆家,吴月桂大白天照例在地里忙活着,不在家,迟丽、迟瑞都在上学,叶秋桐不慌不忙地用老办法打开门,拖着行李箱进去了。
  这个家她住的时候虽然不长,但是因为是和迟生结婚的房子,所以也是别有感情。
  打开自已的卧室房门,叶秋桐把其中一个行李箱拖进去,锁上门,拖了另外一个行李箱就往娘家走去。
  和婆家不同的是,娘家大部份时间至少会有一个人在家,不是母亲就是父亲。
  果然,叶秋桐一到家,敲开门,钱秀花就喜出望外地迎了出来。
  两个多月没见到女儿,钱秀花惊觉女儿又有了不少变化,当然,外貌上变得不多,气质这东西她又无法形容,只好一味地赞道:
  “秋桐啊,你变得洋气了!”
  现如今,变洋气可是对一个人最好的赞美。
  当然,象留小胡子、长头发、穿花格子衬衫这也是一种洋气,但大抵如后世的“杀马特”一般,是一种变成笑话的“洋气”。
  钱秀花觉得,女儿的洋气不光体现在她衣着得体、时新,还体现在她的谈吐,还有精神面貌。
  叶秋桐现在身着线条流畅的直脚牛仔裤,休闲的棉茄克,看上去时髦而又大方。
  总而言之,不象是农村出去的姑娘了,反而象是一个从小在城里长大的城里人。
  想到女儿象城里人,钱秀花脸上的肌肉就不禁跳了一跳,但是很快,她就把心思放在叶秋桐带给家里的礼物上来,看到花花绿绿、还写着洋文的各式礼物,钱秀花不禁吓了一跳,问道:
  “秋桐,这些东西都是进口的吧?要好多钱吧?”
  “妈,这是我去香港商务考察时买的,至于多少钱,你放心吧,我买得起,你就别操心了。”
  叶秋桐大大咧咧地道。
  钱秀花听了,不由地摇摇头:
  “和你弟一样,都是钱烧的,赚了点钱,就大手大脚。”
  “妈,弟弟的万生生意还好吧?”
  叶秋桐经常有和秋生通电话,如今秋生已经把建筑公司转移到县城,在县城租了办公室,也拉了电话,所以联络也方便多了,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不过,叶秋桐还是想听听母亲的说法,综合一下各方情况,才会得出真实的结论。
  “生意不错,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还学会了和人家喝酒,昨天晚上醉着被别人送回来了,要不是看他醉成那样,我真想打他。今天一早说要去看个拆房工地,又走了,身上酒味还浓得很。”
  钱秀花心疼地道。
  “哎,怎么这样?赚钱也要顾及身体,他回来我和他说说,不许喝酒应酬。咱们做生意,不走酒肉应酬这条路。”
  叶秋桐一听也很担心,她可不想自已的弟弟为了赚钱赔了身体,那不如不做这门生意呢!
  “我也这么说,可是你弟说,现在的社会风气都这样,不喝酒没生意,而且不喝酒,连尾款也要不回来。还有一些时候,是生意成了,人家主人请他喝,或者他请别人喝,哎,整天喝个没完。”
  钱秀花越说越“悲愤”,就差没直接跑到叶秋生面前控诉了。
  叶秋生正在城里办公室看着新签的合同,此时忍不住鼻子痒痒的,打了个喷嚏出来。
  呃,谁在想他哟!
  “应酬这么多啊?那可不行,一定要改掉以酒应酬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