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节
“哟,是秋桐啊?穿得这么洋气我都认不出来了。是啊,前些时候把腿摔坏了,还好没什么大事,现在已经能走路了,就是走快了腿会阴酸。”
吴向前一看是叶秋桐,也热情地回应着。
叶秋桐看他走路还挺自在的,便和他并肩而行,聊了几句,便告辞回家了。
吴向前性命无忧,这一辈子也没有早亡,一想到自已竟然扭转了吴家家破人亡的悲剧,叶秋桐便心情愉快。
回到家,果然吴月桂已经在家里了,门口放着她惯用的浇菜的一担木桶,叶秋桐进去时,吴月桂正在拧毛巾擦脸。
虽然是冬天,但是干起体力活来依然会流汗。
一看到叶秋桐,吴月桂立即露出了欢喜之色,笑道:
“秋桐,回来啦?”
“是啊,妈,刚才就回来了。到家见你不在,就先去我妈家了。我妈说让咱们中午都过去吃饭。”
吴月桂一听也没有推辞,知道这是钱秀花心疼女儿的意思,倒也不会多想,而是愉快地道:
“好,我擦把脸就过去,给你妈打打下手。”
不用想也知道,叶秋桐难得回来一次,钱秀花肯定要大操大办,杀鸡宰鸭的。
吴月桂收拾完,换了件干净的衣裳,正好这时候迟丽也下课了,看到叶秋桐回来,脸上的神情多了许多热络。
自从上回叶秋桐给她带了手表,她戴着上学后,不知道招来多少同学羡慕的眼光,还有人特意和她亲热,为的就是想好好看看她的时髦手表,甚至有人出钱给她,一天五毛钱,说借她戴戴手表。
迟丽口袋里有了叶秋桐给的零钱,对五毛钱倒是不放在眼里了,加上又爱惜新手表,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
因为这款电子表,让迟丽在学校里大有面子,所以看到叶秋桐,她也就客气许多,不复把柳婷婷挂在嘴上了。
而且,看到叶秋桐一身从未见过的精致的衣着,迟丽心中特别羡慕,如果不是畏惧叶秋桐翻脸比翻书快,没准已经想和叶秋桐商量借她的衣服穿一下了。
迟丽现在已经有165公分高了,女孩子发育到这时候,身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长进了。
不过因为身高和叶秋桐相仿,所以叶秋桐的衣服她倒是应该能穿的。
叶秋桐看迟丽叫过大嫂后,眼神一直往自已身上的新衣服溜,就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也不戳穿她,道:
“迟丽,大嫂给你买了一套休闲装,放你屋里了,你去试试?”
迟丽一听,欢呼一声,就往自已屋里跑去。
不一会儿,换了新衣服出来的迟丽,跑到叶秋桐的屋里照镜子,米色的帆布裤,样式仿的是牛仔裤的样式,现在牛仔裤还特别时髦显眼,而帆布裤布质和牛仔裤差不多,但是整体显得低调多了。
上身则是粉色的圆领套头卫衣,里面是加了绒的,只要不是霜降的天气,里面套上毛衣,在南方都可以作为外衣穿,当然,也可以外面再套件棉衣,把卫衣作为打底。
同样的,叶秋桐还给婆婆和迟丽也买了轻薄柔软却又保暖的棉衣,迟丽的是时尚的黄色菱纹格,而婆婆则是暗沉纹的低调蓝色,保暖又实用。
迟丽有了新衣服,而且听叶秋桐说都是她亲手从香港买的,特别兴奋,看向叶秋桐的眼睛里也冒出小星星,不断地向叶秋桐打听去香港的见闻。
倒是吴月桂听说叶秋桐去香港商务考察不由吓了一跳,心中暗想,儿媳妇才出去多久啊?竟然能去香港做什么商务考察?不会被人骗了吧?听说去香港要办很多手续,儿媳妇是怎么办出来的?
儿子最近都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儿媳妇太能干了,让吴月桂开始不放心起来。
吴月桂看着和迟丽此时相处融洽的叶秋桐,心里暗暗打了个主意。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有状况
叶秋桐当然没有看到吴月桂担心的眼神了,她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便和吴月桂提醒了一下,于是三个人锁上屋门,就往叶家走去。
到了叶家,果然钱秀花正在杀鸡宰鸭,忙得不亦乐乎。
吴月桂一见,自然是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帮着钱秀花干起活来。
几个人烧火的烧火,炒菜的炒菜,倒是很快就把菜都整出来了。
钱秀花杀了一只鸡,一只鸭,鸡是还没下蛋的小母鸡,直接用嫩姜生炒,鲜嫩可口。
鸭养了小半年了,炖汤得两个小时左右才能炖出滋味,钱秀花索性剔出鸭肉,揉了木薯粉现炒,作为一道肉菜,鸭架则扔了黑木耳炖汤。
叶长志在她们杀鸡宰鸭的时候,做了个红烧肉,炒了个花生米,又把咸饭做好了,在咸饭出锅时,不光淋了葱头油,还把花生米倒进咸饭里,搅合均匀了,这样吃起来时会特别香。
盛好饭菜,钱秀花便招呼大家上桌,迟丽年纪最小,成为她重点优抚对象,给她夹了鸡腿,红烧肉也使劲地招呼她吃。
迟丽是吃得满嘴流油,突然想,有这个大嫂也不错,经常给自已买好东西,还能从香港带货。
听大嫂的口气,以后还能出去香港,那岂不是又可以买到好多港货了?
迟丽顿时觉得,这个大嫂似乎比柳婷婷强多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柳婷婷在部队里发生的事,如若知道大哥被柳婷婷牵连到,被关了禁闭室,还差点丢了职位,她肯定会恨死柳婷婷的。
外人再好,当然也抵不过亲大哥重要。这点迟丽倒是牢牢记在心里。
叶秋桐一上桌就想起了弟弟,问钱秀花:
“妈,秋生不回来吃饭吧?”
“不回来,现在他中午都在县城随便吃,早上和晚上才回家吃,不过有时候晚上要应酬,他也不回家吃。”
钱秀花一提起秋生,就有点气鼓鼓的。
虽然儿子开始赚钱了,但是钱秀花自然更担心儿子的身体。
“妈,我待会到县城找他。顺便带些东西给迟瑞。”
吴向前一看是叶秋桐,也热情地回应着。
叶秋桐看他走路还挺自在的,便和他并肩而行,聊了几句,便告辞回家了。
吴向前性命无忧,这一辈子也没有早亡,一想到自已竟然扭转了吴家家破人亡的悲剧,叶秋桐便心情愉快。
回到家,果然吴月桂已经在家里了,门口放着她惯用的浇菜的一担木桶,叶秋桐进去时,吴月桂正在拧毛巾擦脸。
虽然是冬天,但是干起体力活来依然会流汗。
一看到叶秋桐,吴月桂立即露出了欢喜之色,笑道:
“秋桐,回来啦?”
“是啊,妈,刚才就回来了。到家见你不在,就先去我妈家了。我妈说让咱们中午都过去吃饭。”
吴月桂一听也没有推辞,知道这是钱秀花心疼女儿的意思,倒也不会多想,而是愉快地道:
“好,我擦把脸就过去,给你妈打打下手。”
不用想也知道,叶秋桐难得回来一次,钱秀花肯定要大操大办,杀鸡宰鸭的。
吴月桂收拾完,换了件干净的衣裳,正好这时候迟丽也下课了,看到叶秋桐回来,脸上的神情多了许多热络。
自从上回叶秋桐给她带了手表,她戴着上学后,不知道招来多少同学羡慕的眼光,还有人特意和她亲热,为的就是想好好看看她的时髦手表,甚至有人出钱给她,一天五毛钱,说借她戴戴手表。
迟丽口袋里有了叶秋桐给的零钱,对五毛钱倒是不放在眼里了,加上又爱惜新手表,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
因为这款电子表,让迟丽在学校里大有面子,所以看到叶秋桐,她也就客气许多,不复把柳婷婷挂在嘴上了。
而且,看到叶秋桐一身从未见过的精致的衣着,迟丽心中特别羡慕,如果不是畏惧叶秋桐翻脸比翻书快,没准已经想和叶秋桐商量借她的衣服穿一下了。
迟丽现在已经有165公分高了,女孩子发育到这时候,身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长进了。
不过因为身高和叶秋桐相仿,所以叶秋桐的衣服她倒是应该能穿的。
叶秋桐看迟丽叫过大嫂后,眼神一直往自已身上的新衣服溜,就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也不戳穿她,道:
“迟丽,大嫂给你买了一套休闲装,放你屋里了,你去试试?”
迟丽一听,欢呼一声,就往自已屋里跑去。
不一会儿,换了新衣服出来的迟丽,跑到叶秋桐的屋里照镜子,米色的帆布裤,样式仿的是牛仔裤的样式,现在牛仔裤还特别时髦显眼,而帆布裤布质和牛仔裤差不多,但是整体显得低调多了。
上身则是粉色的圆领套头卫衣,里面是加了绒的,只要不是霜降的天气,里面套上毛衣,在南方都可以作为外衣穿,当然,也可以外面再套件棉衣,把卫衣作为打底。
同样的,叶秋桐还给婆婆和迟丽也买了轻薄柔软却又保暖的棉衣,迟丽的是时尚的黄色菱纹格,而婆婆则是暗沉纹的低调蓝色,保暖又实用。
迟丽有了新衣服,而且听叶秋桐说都是她亲手从香港买的,特别兴奋,看向叶秋桐的眼睛里也冒出小星星,不断地向叶秋桐打听去香港的见闻。
倒是吴月桂听说叶秋桐去香港商务考察不由吓了一跳,心中暗想,儿媳妇才出去多久啊?竟然能去香港做什么商务考察?不会被人骗了吧?听说去香港要办很多手续,儿媳妇是怎么办出来的?
儿子最近都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儿媳妇太能干了,让吴月桂开始不放心起来。
吴月桂看着和迟丽此时相处融洽的叶秋桐,心里暗暗打了个主意。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有状况
叶秋桐当然没有看到吴月桂担心的眼神了,她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便和吴月桂提醒了一下,于是三个人锁上屋门,就往叶家走去。
到了叶家,果然钱秀花正在杀鸡宰鸭,忙得不亦乐乎。
吴月桂一见,自然是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帮着钱秀花干起活来。
几个人烧火的烧火,炒菜的炒菜,倒是很快就把菜都整出来了。
钱秀花杀了一只鸡,一只鸭,鸡是还没下蛋的小母鸡,直接用嫩姜生炒,鲜嫩可口。
鸭养了小半年了,炖汤得两个小时左右才能炖出滋味,钱秀花索性剔出鸭肉,揉了木薯粉现炒,作为一道肉菜,鸭架则扔了黑木耳炖汤。
叶长志在她们杀鸡宰鸭的时候,做了个红烧肉,炒了个花生米,又把咸饭做好了,在咸饭出锅时,不光淋了葱头油,还把花生米倒进咸饭里,搅合均匀了,这样吃起来时会特别香。
盛好饭菜,钱秀花便招呼大家上桌,迟丽年纪最小,成为她重点优抚对象,给她夹了鸡腿,红烧肉也使劲地招呼她吃。
迟丽是吃得满嘴流油,突然想,有这个大嫂也不错,经常给自已买好东西,还能从香港带货。
听大嫂的口气,以后还能出去香港,那岂不是又可以买到好多港货了?
迟丽顿时觉得,这个大嫂似乎比柳婷婷强多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柳婷婷在部队里发生的事,如若知道大哥被柳婷婷牵连到,被关了禁闭室,还差点丢了职位,她肯定会恨死柳婷婷的。
外人再好,当然也抵不过亲大哥重要。这点迟丽倒是牢牢记在心里。
叶秋桐一上桌就想起了弟弟,问钱秀花:
“妈,秋生不回来吃饭吧?”
“不回来,现在他中午都在县城随便吃,早上和晚上才回家吃,不过有时候晚上要应酬,他也不回家吃。”
钱秀花一提起秋生,就有点气鼓鼓的。
虽然儿子开始赚钱了,但是钱秀花自然更担心儿子的身体。
“妈,我待会到县城找他。顺便带些东西给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