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齐雁锦没料到她会如此问,一时想不出妥帖的话来回答,只好反问:“这话怎么说?”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她一心一意只有他,可是他却不同,这一点哥哥早就已经警告过她,可惜情深至此,说什么都已经太迟了……朱蕴娆低头揉着他的衣带,闷闷不乐地开口:“我是不是碍着你的事了?”
  “傻丫头,”齐雁锦笑着抱紧她,“知道我为你辛苦,怎么不犒赏我?”
  呸,臭道士只会耍流氓——朱蕴娆原本满腔愁思,顿时被他闹得没了脾气。这时西风徐来,卷下林间金桂如雨,扑了二人满身。
  他们在花香中幕天席地,怀里白糯糯的娇娃一时更加香甜,成了这中秋夜里,最有滋味的一道甜点。齐雁锦不知餍足地俯身吞咽着,只觉得此刻心中满溢的欢喜,比长天里那一轮明月更圆满:“娆娆……我一定尽快回来,你等我好不好?”
  “嗯……”朱蕴娆咬住唇点了点头,忽然伸出双臂紧紧搂住他,淌着眼泪小声道,“我没东西赏你,就给你生一个娃娃……好不好?”
  齐雁锦闻言一怔,下一刻只觉得喉中酸楚,竟是半句话也说不出。
  罢了,就算能开口,他一定也表达不好自己现在的心情——从小精心训练出的谈吐,碰上她,都会变成矫情的花言巧语,还不如不说。
  于是离别的前一夜,他自始至终什么都没说,只是与朱蕴娆十指紧扣,尽情地沉溺在那一片温柔乡里,让自己的身体渐渐染上她的香味……
  密林深处,又簌簌地下了好几场桂花雨,酣畅淋漓。
  二人走出桂花林时,身上都泛着一股桂花的甜香,这时天地间银辉千里,洁白的圆月近得几乎伸手可摘,齐雁锦拥住朱蕴娆的肩,仰头望着天空,叹道:“真想把这月亮摘下来送你。”
  朱蕴娆却不以为意地笑道:“我要这月亮干什么?”
  “是啊,”这时齐雁锦也忍不住笑了,低头亲亲她,“能入你眼的东西,太少了……所以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甚至她顾不到的,他也要替她办到。
  这天晚上,当辅国中尉心怀鬼胎地走到酒宴首席,举起酒杯向楚王敬酒时,一直对他冷着脸的楚王忽然心神一凛,眼底闪过一丝杀机。
  这厮身上的味道,他昨夜刚在柳姨娘的身上闻到过。
  真没想到锦真人献给自己的香料,竟然替他捉了奸!窃玉……偷香。这一切全都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
  简直欺人太甚!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章 莱州府
  齐雁锦离开武昌之后,并没有直接前往北京,而是转道去了山东莱州府的即墨县。
  之所以大费周章跑这一趟,只因为赵之琦在信中哭爹喊娘地痛诉,他为齐雁锦制好的手铳,竟被那个山东金主用一顿酒饭给骗走了。
  那个吃货……齐雁锦在赶路的途中暗暗咬牙,心想等到了北京,非胖揍那小子一顿不可。
  及至主仆二人到了即墨县,随便找了一家挂有秦记徽帜的店铺打听,掌柜一听到齐雁锦的名号,立刻丢下手头的活计,热茶热饭地招呼起来:“真人一路多有辛苦,您先用些茶饭,待我差伙计通报了主人,就领着您去见老爷。”
  齐雁锦与那掌柜口中的秦老爷素不相识,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索性以不变应万变,由着他替自己接风洗尘。
  稍后茶饭已毕,齐雁锦和连棋正在店铺后堂闲坐,这时秦家在即墨县的大宅已经派人来接。四名小厮领着八个轿夫,抬了两顶软轿来到店铺门前,待到齐雁锦主仆二人走出来时,立刻恭敬地上前行礼。
  齐雁锦也不多话,一派从容地登上了前一顶呢轿子,连棋看得心里打鼓,连忙钻进后面那顶蓝布轿子,主仆二人一同被人抬着,优哉游哉地前往秦家大宅。
  秦家本家不在即墨,只因近年来主人致力于海外的生意,时常要往港口跑,为了落脚方便,才在县中置下了这片大宅。
  齐雁锦常年往来于高官府邸,见多了气派场面,富商再有钱,碍于地位卑微,宅子也得玩些明三暗五的花招,因此再富丽也很难进得了他的眼。
  于是一路目不斜视地走进客堂之后,他好整以暇地落座,等候着那个擅自骗取他手铳的家伙出现。
  少顷但见几名娟娟少女走进堂中,穿着一水的浅蓝裙子,鬓边簪几朵橘色的南京绒花,步履轻盈地端着铜盆手巾,上前伺候齐雁锦主仆洗手。
  随后焚香奉茶,花样迭出,就在齐雁锦快要失去耐性的时候,终于有一名衣着不凡的婢女走到齐雁锦面前,施施然对他道了个万福:“真人久等了,老爷已到。”
  话音未落,就见一名绮年玉貌的男子缓缓走进堂中,望着齐雁锦抱拳施礼:“锦真人,久仰大名了。在下秦熠,乃是这秦家的主人。”
  齐雁锦并不急着还礼,只是挑眉端详着此人,冷笑道:“好说,但不知秦老爷扣了在下一件要紧的东西,又是为了什么?”
  “锦真人这件要紧的东西,乃是用在下的银两打造而成。既然有这样的缘分,你我难道不应该见上一面吗?”面对来客倨傲的态度,秦熠不以为忤,仍旧是一脸浅笑。
  这人身量不高,约莫比齐雁锦矮上半个头,相貌却美得使人惊艳,顾盼间散发着一股阴柔的媚气。对于这样一个人,男人大半很难心生敬重,却又因为美色,很难不对他言听计从。
  此刻齐雁锦因为他一针见血的奚落,心里有些不快,却又没脸发作,只好按捺住火气低声道:“秦老爷,你我不妨敞开天窗说亮话,你非要利用赵官人把我逼到即墨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秦熠遣散仆下,在客堂上首落座,拿起茶盅轻轻吹了吹气,小啜一口,这才慢条斯理地笑着回答:“你我私造火器,也算是互相捏住了把柄,所以有话倒不妨直说了。俗话说得好: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二十多年前,如今的兵部主事许大人曾任即墨县令,奏请朝廷开放本县的金口港,以便南北贸易往来。如今这港口还未兴盛,我欲抢占先机,试一试这海上的生意。奈何南边寇患不息,几次劫掠我的船队,因此我才上京辗转找到赵官人,不惜花重金打造一批火铳,以便船队抵御倭寇之用。因为重视,帐面上我也核查得格外仔细,这才发现了一点猫腻。锦真人,俗话说吃亏是福,我也不介意偶尔做一做冤大头,可是我贴补着银子等了许久,赵官人却一再延迟交货,倒是看着他替你日夜赶制手铳,你叫我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齐雁锦静静听完秦熠这番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打算,就给句明白话吧。有言在先,那把手铳我不会放弃。”
  “锦真人放心,我也不会随便夺人所爱。”这时秦熠笑了笑,对齐雁锦道,“你是赵官人的朋友,不会不知道,他为了一次成功,你的手铳从一开始便打造了两把。如今这两把都已经做了出来,我只要其一,而你也不能白得另一把,必须教会我如何使用它,你意下如何?”
  齐雁锦闻言忍不住邪笑,心想自己用拉丁文给图纸标注真是英明极了——这人私造火器,惊动了官府可是杀头的大罪,所以决计不敢求助于他人,这才会千里迢迢地把自己找来。于是他笑道:“这手铳虽然小巧,实则威力无穷,须得找个僻静的场所演练,不知秦老爷可有合适的地方?”
  哪知秦熠听了他的刁难,脸上却露出一抹正中下怀的笑意:“不知锦真人可愿意陪我出海?”
  “秦老爷的意思,是在船上练靶?”齐雁锦挑着眉问。
  “那倒不必。你我费尽工夫得到这把手铳,相信也不是为了打猎消遣的,”这一刻秦熠笑靥如花,轻描淡写地吐出一句,“既然要打,就打活靶。我买火器就是为了杀倭寇,有了手铳,为什么不杀几个练练手?”
  齐雁锦心神一凛,若有所思地望着眼前狠戾的男人,考虑了一会儿才点头:“如果是杀倭寇,我奉陪。”
  “甚好,明日我正好有一批货要运往宁波,到时锦真人便随我上船吧。”秦熠斜睨着齐雁锦,兴味盎然地一笑。
  齐雁锦对他可没什么好脸色,此刻心里只惦记着自己的手铳,径自追问:“话说那么多,我的手铳呢?”
  “稍等,”秦熠这才笑着拍了拍手,朗声道,“将箱子送上来。”
  话音未落,只见两名小婢女合力拎来一只红木箱,放在了秦熠和齐雁锦之间的那张八仙桌上。
  婢女退下之后,秦熠这才伸出削玉一般白皙的手,当着齐雁锦的面,将红木箱打开。
  但见箱中并排放着两把一模一样的手铳,二尺长,精铁打造的铳管青光潋滟,配着红木的枪托,精美之中透着一股杀气。
  此刻齐雁锦终于看见了自己设计的手铳,心中不由赞叹道:赵之琦那个家伙,除了贪吃误事之外,真没什么别的毛病。
  “我拜托赵官人打造的这款手铳,名叫燧发枪,这种手铳如今在西洋都是很先进的设计。与传统的火绳枪不同,它是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出火花,引燃火药,所以不畏雨雪,点火射击的速度也比火绳枪更快。”隔天一早齐雁锦便上了秦熠的贼船,此刻正站在海船的甲板上,手把手地教秦熠掌握手铳的射击方式,他为秦熠填好弹丸,示意他将手指放在扳机上,随后对他下指示,“弹丸填好之后,瞄准敌人扣动扳机,燧石会将枪膛里的火药点燃,推动弹丸发射。你最好做到一击必中,否则就要花时间重新装弹,这期间敌人也在开火,你若运气不好,也许就会因此丧命。”
  秦熠一边听着齐雁锦的解说,一边举起手铳瞄准前方,随即空放了一枪。只听砰地一声巨响,手铳爆发的后坐力令秦熠身体微晃,让他切实领教到这件杀人武器的可怕威力。
  秦熠不觉发起笑来,乐不可支地对齐雁锦说:“锦真人,你亲手杀过活人吗?”
  齐雁锦眯着眼睛与秦熠对视,觉得他真有点像疯子:“没有。”
  如果有可能,他更愿意借别人的手杀人,可惜他想杀的那个人没人敢动手,他就只能亲身上阵了。
  这时秦熠听了齐雁锦简短的回答,忍不住再次大笑:“那么,你可得谢谢我……”
  “为什么?”齐雁锦皱着眉反问。
  “因为你不知道亲手杀人是个什么滋味,”秦熠抚摸着微微发烫的铳管,意味深长地说,“这种事,与你掌握的技巧无关。你真正需要克服的,是作为寻常人的胆怯、内疚和恐慌,所以一定得多练,这样等你碰到目标的那一天,便能够得心应手了。我为你提供如此难得的练手机会,难道你不该谢我?”
  这时齐雁锦冷笑了一声,不理会身旁人癫狂的言论,径自站在船头远眺着海平线,若有所思地问:“你如何确定倭寇会来?”
  “他们当然会来。从东海到南海数千里的海岸,倭寇的八幡船几乎无处不在。一只满载货物的船队,怎么可能逃过他们的耳目?”秦熠自信满满地回答,嘴角同时弯出一丝狞笑,“等那些挂着‘八幡菩萨’大旗的船出现时,便是你我大开杀戒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断魂香
  寒蝉凄切,夜半的楚王府后花园里,人迹罕至,一男一女躲过巡逻的戍卫,又聚在假山石的山洞子里幽会。
  只见柳姨娘靠在朱华趆怀中,哀怨地叹了口气:“冤家,你究竟何时才能成事,也省得我天天被人欺负……”
  朱华趆搂着柳姨娘问:“嗯,谁又欺负你了?”
  “还不是那娘们,仗着自己是主子,从不给我好脸色看!”柳姨娘气呼呼地回答。
  朱华趆知道她又在嫉恨楚王妃,笑着哄她:“放心吧,那楚王的位子迟早是我的,等我当上楚王,就扶你做王妃。”
  柳姨娘被他哄得心花怒放,笑嘻嘻道:“心肝儿,这话你可一定要记得……”
  这一晚疏星淡月,一对野鸳鸯足足缠绵到四更天,这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朱华趆离开后,柳姨娘一个人孤零零地穿过花园,返回自己住的宫殿。她正沉浸在偷欢后的心满意足里,冷不防半道上窜出几道黑影,猛然用布条勒住她的嘴,飞快地将她五花大绑起来。
  柳姨娘大惊失色,不知道自己撞在了何人手里,立刻呜呜咽咽地拼命挣扎。奈何一个弱女子怎么也斗不过几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很快她便像只待宰的牲口一般,被人拽着手脚拎到了一个人面前。
  脸色惨白的柳姨娘扑跌在地上,眼前只能看到一双精美的男人鞋子——那鞋子上的卍字绣花她闭着眼睛也能认得,正是她自己为王爷一针一线用心绣的。
  柳姨娘瞬间浑身发抖,努力从地上抬起头,两眼泪汪汪地望着眼前人,口中呜呜咽咽像在哀求。
  此刻楚王坐在一把交椅上,冷眼看着匍匐在自己脚边的柳姨娘,脸色铁青地假笑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被勒住嘴的柳姨娘口不能言,只能拼命点头。
  “哼,刚刚你在山洞里说的那些话,现在又想改口了?”楚王一径冷笑着,语调全无一丝感情,“你当着我的面能改口,当着他的面也能改口,舌头长在你嘴上,谁也管不住,改来改去还有什么意思?倒不如由我来成全你,让你做个痛快鬼吧。”
  说罢他站起身,命人撤去交椅,只见椅后的地面赫然露出一口黑森森的深坑,洞口边上堆满了新鲜的泥土,显然是刚刚被人掘出来的。
  “你不是喜欢在这片花园里偷人吗?我就将你埋在这里,那狗东西若真的跟你有缘,迟早有一天你们会在这里团聚的。”楚王脸上露出一抹狰狞的笑意,二话不说便令手下将柳姨娘丢进了深坑,言简意赅地下令,“把坑填上。”
  柳姨娘瞬间呜咽得更加大声,躺在坑底拼命地翻腾,却因为身上绳索紧缚,根本无法站起身。一捧捧泥土沉重地落在她身上,很快便将她半埋起来。
  楚王冷冷地看着柳姨娘在泥土中垂死挣扎,叹着气感慨:“等到了黄泉,休怪本王无情,怪只怪你水性杨花,勾了本王还不够。”
  柳姨娘在泥土中使劲抬起头,被勒住的嘴竭力发出大哭大喊,听上去却断断续续、支离破碎。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她还为他生过儿子,那孩子活活让她疼了两天两夜才生出来——然而往日所有的情分,此刻连一个让她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换不来,站在洞口边上看着她的人只顾冷笑,脸上根本没有一丝怜悯……
  当冰冷的泥土最终将柳姨娘完全掩埋,楚王亲眼监视着手下填平了泥坑,直到他们用铁锹将松软的泥土夯实,这才迈步缓缓踩了上去,解恨地来回践踏。
  轻软的鞋底落在凹凸不平的泥地上,让楚王微微感到有些硌脚,想着脚下七尺深的地方埋着一个背叛了自己的女人,他心底便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难过固然是有点难过的,可谁让她背着自己偷人,偷的还是那个叫他恨之入骨的人呢?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多恨那个狗贼,过去枕席之间,自己每每咬牙切齿地提到朱华趆,她都会在一旁义愤填膺地跟着唾骂,让他误以为这女人同自己是一条心。这一想,仅存的那点不忍便也烟消云散了。
  一夜之间,柳姨娘从楚王府平空消失,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大家心知肚明地沉默着,绝口不提这个忽然离奇失踪的人。
  自从齐雁锦离开后,一直幽居毓凤宫的朱蕴娆对此更是一无所知。直到某天一个八岁大的男孩不由分说地闯进了毓凤宫,才将她眼前这份平静打破。
  “你们别挡道,本王是来找我娘的。”朱蕴铣灵活地躲开试图拦截自己的宫女和内监,在毓凤宫里绕来绕去,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到处乱瞄。
  “小金子?”朱蕴娆认出这男孩是自己弟弟,连忙开口招呼道,“你娘不在这里,今天毓凤宫没来客人。”
  “本王不信,除非你让本王自己找。”小金子紧盯着朱蕴娆,一脸坚决地强调,“你若不让,就是做贼心虚。”
  “嗬,我说实话,倒成做贼的了?”朱蕴娆好笑地看着小金子,索性主动让步,“那好,你自己去找吧,亲眼看看你娘在不在这里。”
  小金子立刻拔脚向寝殿跑去,一边跑一边东张西望,焦急地呼喊:“娘,娘……”
  朱蕴娆跟在他身后,这时忍不住发问:“小金子,你娘不见了吗?”
  在小金子最茫然的时候,一句关心的问话都成了最珍贵的回应,于是他蓦然停住脚步,眼巴巴地望着朱蕴娆问:“你也知道我娘不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