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 宝儿
“……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大概是受了什么刺激了, 小宝儿从监狱回来以后, 反反复复只这一句话。林玲带他去看了医生, 医生说孩子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有些营养不良, 需要多补充点维生素。
于是林玲就拿了梁若榆的粮票和工资, 去了百货市场。
这年头, 物资少, 一些紧俏商品还需要凭票购置的。她就买了水果、豆腐干、面粉、还有洗衣粉之类的,这些都是居家必备的东西。
临走前,宝儿忽然对柜台上的大白兔奶糖有了反应, 一直指着袋子哼哼:
“啊啊, 啊啊。”
翻译过来就是:我要吃我要吃!
吃糖对牙齿不好,但偶尔吃一袋也无妨, 林玲就买了一袋。
回到家,林玲就做了个水果切盘。
但是小宝儿不怎么爱吃水果, 事实上, 他什么水果都不认识。看样子, 跟着人贩子一年,这孩子什么知识都没有学到, 原本的语言功能也退化到只剩下“我要妈妈”四个字了。
“妈妈,我要妈妈……”
小宝儿又哭了,林玲赶紧剥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给小宝儿吃。
孩子吃到奶糖, 这才不哭喊了, 或许是因为奶糖太甜了, 他还“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好像吃到蜂蜜一样。
“你这孩子,骗姐姐糖吃呢?”
林玲摸了摸孩子圆滚滚的脑袋,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这可怜的孩子,四岁就被拐卖了,还有可能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吗?他的家到底在哪里呢?
***
“吱嘎——”
到了傍晚,公寓的门开了。
小宝儿视线立即转了过去,忽然石破天惊一句:“爸爸!”
梁若榆正在脱鞋,林玲却被吓了一跳,这是小宝儿说过的第二个词语。
“我不是你爸爸。”
梁若榆走过来,摸了摸孩子的头。
他是32岁的大龄单身未婚青年。其实单身只是因为工作和职业的缘故,他自身非常喜欢孩子,只是没想到第一个抚养的孩子居然会是在小说里。
林玲闻了闻,他身上已经没有那种难以言喻的味道了,反而有种淡淡的栀子花香味。
于是莞尔一笑:“今天没有出现场吗?”
梁若榆没好气道:“今天没案子,局长他请我去他家喝酒。”
“喝酒?庆祝你帮助警察局破了一桩奇案吗?”
他的脸色更黑了:“局长让我和他女儿相亲。”
“噗嗤——”
林玲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不愧是师兄啊,法医这样光棍的职业,他也能变成人形自走荷尔蒙!
她原本以为当了法医,就要做好嫁不出去的准备呢,哪知道,只要长得够帅、够高、哪怕你的外套上面总有100年的死鱼味道,照样有人看得上你。
但是很快,林玲就笑不出来了。
孩子天真无辜的眼睛看着他们,忽然又一句——
“妈妈!”
林玲:“……”
“爸爸,妈妈,抱抱!”
林玲:“……”
“抱抱,抱抱,爸爸,妈妈!”
于是宝儿哥的词汇量就从妈妈,变成了:爸爸、妈妈和抱抱。
咱们不要乱搞cp好么宝贝?
***
晚上,林玲继续教宝儿说话,梁若榆给他们做饭。
黄豆煎鸡蛋、豆腐羹、还有红烧猪蹄——梁若榆今天烧了两素一荤,还买了点这年代稀缺的桂花酒——林玲并不是很能喝酒,但是她喜欢在同学聚餐的时候点米酒,这些他都知道。
毕竟彼此的秉性都很熟悉。
她吃肉不能没有酒,因为学法医那会儿,大家都喜欢用酒来消除身上的怪味。她嗅觉敏感,每次上完实践课以后,都要喝点酒冲散口鼻里的味道。
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也只有朝夕相对的人才能摸个熟透。
林玲喝了一口,还好,酒精度数不高,就给小宝儿喂了喂,遭到了梁若榆同学的一个白眼:“他还小,不能喝这个。”
“偶尔喝一点也无妨。”
宝儿喝了一口酒,咧开嘴笑了:“爸爸,爸爸,爸爸……”
他不再说妈妈,只是呼唤着爸爸,林玲若有所思:“你说,这孩子的父亲是不是也爱在吃饭的时候灌他一点米酒?”
说这话的时候,她掩饰不了眼中的惆怅。
越是和小宝儿在一起,就越是担忧,他将来该怎么办?
他们两个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的,而离开以后,就能看到故事的结局了。
也许在《景宁打官司》的末尾会看到这么一段话:小宝儿,四岁被拐卖,五岁被沈阳警方解救出来,后送入孤儿院,之后下落不明……许多年以后,人海茫茫中出现一个四处游荡的流浪汉,他没有亲人,也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
这个年代,普罗大众尚且活的艰难,何况是一个孤儿呢?
谁会关心他的死活?
谁会给他一方温暖的天地?
想到这里,她就放下了筷子,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你很担心他过得不好?”梁若榆看出了她的思虑。
林玲点了点头:“江西那边怎么说的?有消息了吗?”
“有一些消息,张英已经供出了四个被拐卖的孩子。警方解救出来三个,还有一个卖去了一个民风彪悍的农村。警察去那户人家要孩子,全村的人都出来追打警察,把警车都砸了。就说这是他们村买来的孩子,已经归他们所有。”
“这群刁民是要无理取闹吗?!”
“买卖易手,他们觉得孩子也只是货物而已。”
林玲心里生气:“那三个被解救出来的孩子呢?他们找到父母了吗?”
“有一个女孩只被转手过一次,已经送去了故乡,这个应该很好找到。剩下两个男孩被转卖过多次,寻亲比较困难,目前都送去了孤儿院照顾。”
林玲叹了口气:“看样子,人贩子死刑还是要提上议案的。”
梁若榆给她夹了一筷子:“来,好好吃饭,问题总能解决的,饭不能不吃。”
“嗯。”
她好好吃饭。
就像当初一起做实验遇到瓶颈的时候那样,她们这些女生总是咋咋呼呼的那一群,而男生以梁若榆为首领,总能帮她们解决各种问题。没办法,法医系嘛,女生一个个的都是大熊猫,国家级稀有动物,是需要师兄们宠爱着的。
只是没想到,师兄做的饭这么好吃。
***
第二天一大早,外面的天刚蒙蒙亮。
梁若榆醒了过来,他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肘关节。
他不仅要开工,还要管家里的两张嘴,这日子过得比之前辛苦的太多了。
这趟出差的活计干下来,估计抵得上他去健身房跑一个月的长跑运动量。
但——
起床以后,他到处找不到外套白大褂了,走出了房门,才看到白大褂挂在不远处的晾衣架上。
厨房里传来有节奏的旋律,走了几步,就能看到小姑娘的背影, 拿着刀切菜,系着一条花格子的围裙。
居然是林玲在做饭。
要知道,硕士三年,法医系的女生都是公主,大家都没见过哪个女生做菜的,平常都是男生伺候着这一群公主们。
尤其是林玲,公主中的公主。
冰雪聪明,绩点几乎都是满分,是导师都捧在手掌心里宠着的宝贝。
梁若榆端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本来觉的,林玲这样大大咧咧的性子大概会搞乱了厨房,没想到,她做菜做得很好。端上来的每一道菜都像模像样的,比他做的色香味都俱全多了。
原来她不仅在学业上很能干,厨艺上也十分拿手。
“师兄?”
林玲发现了他。
手中还端着一盘子的肉。
梁若榆走了过来:“师妹,今天怎么有兴致做菜了?”
“今天早上睡不着,先帮你把衣服洗了,再做了几道小菜,你趁热吃吧。”
梁若榆就拿过筷子尝了尝,他也是食物上的行家了,几下就吃出了门道:“是素斋?”
“嗯,这个叫素坛子肉,是用茄子和豆腐做的。这个是荷叶肉,是用素面筋做的……”
“怎么,上班以后改吃素了?”
他记忆中的小师妹是个很爱吃肉的人,除了上解刨课的那天之外。
“你不是要出现场吗?老是看些……东西啊,肯定胃口不好,我就做点素斋给你开开胃。它们长得像肉,但不是肉。”
梁若榆点了点头,果然还是女孩子细心,连这些都能想的到。
吃完了饭,林玲就找了个围裙系上,又把满桌的盘子放在了水池里,开始洗盘子。
梁若榆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瘦小的背影也不那么骄傲了。
“林玲。”
“嗯?”
梁若榆喊她名字还是挺少见的,林玲就转过了身:“师兄,怎么了?”
男人的眉头微微弯着,刚毅的下颌线条自两边撑开,勾勒出一张英俊不凡的脸庞。却是问道:“你为什么学法医?”
这个科目其实不太适合女生学。梁若榆一直都很明白。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死人打交道总是很晦气的。所以他们专业的法医同事之间都是内部解决单身问题。
这样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真的太艰难了。
为什么学法医?
这个问题问得好,在初次踏入法医课堂的时候,大家都斗志高昂地说——我要替死者申冤——我看了洗冤录要当个现代仵作——我要以后考公务员。
她的理由和别人都不一样。
她第一次告诉了别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去参加军事演习了,然后遇到了意外。我跟妈妈去接他回家,看到一个军队里的法医叔叔正在……修补他。当时我就哭了起来,叔叔说不要害怕,爸爸已经不知道痛了,我们可以体面地带他回家了……”
梁若榆呆了呆。
他从来不知道小师妹的隐疼。
“抱歉,居然问你这种话。”他有些不知所措地道。
“不用抱歉,我觉得爸爸能够那样体面地走,都是那个法医叔叔的功劳。”
她转过身洗着盘子,头也没有抬起过——
“后来,我跟妈妈说了,等我长大以后,我也要当法医。”
然而她的职业之路不太顺利。
因为那份职业心理评估的报告,她错失了当法医的机会。
她自嘲地一笑,把盘子放进了柜子里——
“人生啊,哪里能处处都如意呢?你说是吧。”
梁若榆颔首:“师妹。”
“嗯?”
梁若榆终于还是问了:“当时毕业典礼上,别人给我们两个做媒,你为什么表现得那么生气?”
他还是很介意这件事,他自诩虽然不是帅到人见人爱,但至少也不会令师妹憎恨到摔杯子吧?!林玲那样的反应,说实在话真的很伤人,朝夕相处八年了,他从来不知道她居然那么讨厌自己。
但,林玲说的却是:“其实都是个误会。”
“误会?!”
误会他们互相之间有好感?
“嗯,真的是一场误会。”
误会他是个背地里打报告的小人。
“……你很讨厌我?”梁若榆叹了一口气,心中有种说不上来的失落。
林玲莫名其妙:“和你怎么样没关系,是我听信了一些谣言,有人拿我父亲的死说事,说他的死亡是我的心理阴影,写了一份评估报告阻止我去了法医科。我很火大。而当时所有的条件都指向你做了这件事。”
“……”
梁若榆懵了。
他怎么也没料到还有这种内情。
林玲还在洗锅:“我误会了你四年,直到去年才知道不是你做的。我想跟你道歉,但是怕给你带来什么麻烦,就一直没有去找你。”
“什么麻烦?”梁若榆说话的语气隐约有些悸动,原来小师妹并不是讨厌他,才会那么反应激烈。
“是这样的,以前有人传言我们是男女朋友,现在你高升了,要是我再去找你,是不是就把流言蜚语给落实了?所以瓜田李下是需要避嫌的。”
时过境迁,毕业五年了,他们居然也没能凑在一起解释一下,林玲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还是挺矫情的。
正想握手言和,冷不丁背后冒出来一句:
“假如我说,我想和你有些什么呢?”
梁若榆道。
他不是揶揄。
他是很认真地跟她说这句话。
毕业晚会上,只要她露出一个回眸微笑,也许他们早就在一起了。因为无论职业、爱好、性格、年龄、还有人生理想,林玲的所有条件是最符合他择偶标准的那一个。
他也再也找不出另一个女孩,从大二的第一节实验课上,扎着个马尾辫 ,俏生生地立在他的面前:“师哥你好,我是大一新生林玲,以后请你多多关照了。”
这一关照就是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一年规培实习。
整整八年。
这八年里,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简直比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
也许一直都是朋友般的友谊,但是她的确在所有方面都无可挑剔。
除了情商有的时候很低……
所以他哪怕是被小师妹摔杯决裂以后,也一直念念不忘小师妹……
现在误会已经解开了,他就问了,有没有这种可能,或者说,他们之间能不能从友谊的基础上再进一步?
空气陷入了沉默。
洗碗的手一滞,流水冲刷着橡胶手套,哗啦啦的,有水滴飞溅了出来,淋湿在她的脸上,是滚烫的一路水渍。
林玲许久才捞回了自己的理智。
她没搞错吧?师兄这是对她有意思吗?难道说,五年前的那个流言蜚语是真的?其实梁若榆兔子想吃窝边草了?
“你……没开玩笑么?”她很小心翼翼。
“你看我像对你开玩笑的样子吗?”梁若榆反问她。
确实不像,但是呢,林玲继续刷着大黑锅:“师兄你知道吗?我前不久才经历了一段感情,虽然那不是我的感情。”
梁若榆停滞了好一会儿,才语气不善地问道:“是什么人?”
他直接问那个人是谁。
是谁能在她的心里留下影子?!
林玲把洗锅水都倒掉了: “是小说里的人,他叫陈淮南,很温柔细腻的一个男人,我负责把他的身份纠正过来……然后他真的爱上了我。但是我必须得走,把他让给真正的女主角,老实说,那会儿心里也有些疼呢。”
好在朱珠给了陈淮南一个happy end,让她能够释怀不少。
其实吧,她也明白自己是仗着朱珠的盛世美颜在恃靓行凶。虽然目的是好的,结果是好的,可是吧,她唯一对不起的是邵淮南,她欠他一句坦白:“我是利用了你,我没有真正地爱过你。”
经过那件事,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将来继续从事这个行业的话,那么——说不定就会和陈淮南那次一样。我穿过去作为女主角,会和小说中的男主男配们产生感情瓜葛,说不定哪一次我就和某人沦陷了。”
嗯——她目前的感情状态是空白。
没有固定下来,也没有觉得谁谁谁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当然知道师兄是个什么样的人,但关键问题是——他们太熟悉了。从大一开始,她就和梁若榆搭档过做实验。直到硕士毕业规培结束,整整八年的时间,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师兄妹,处成哥们了也没能发生感情,这还能咋地?
所以,她不太看好彼此回头再吃窝边草。
梁若榆明白她的话:“你怕你交了男朋友,就无法再继续做这份工作了?”
“嗯,你觉得我作为女主角,为了完成任务,去书中勾搭的各种男人,这样对正牌男朋友公平吗?”
这样的借口足够了吧,林玲觉得他可以知难而退了,他们太熟悉了,近处无风景嘛。
可下一秒。
“那下一次我穿成你的cp怎么样?”
梁若榆很快就想到了解决方案,不就是她会和书中的人谈情说爱么?那么每一次都跟他谈不就好了?
“……”
林玲再次囧:“师兄,你够了,我的意思是说你很好,但我们之间不适合。因为你太熟悉我了,我也太熟悉你了,假如说从前八年的相处,我们还是没有火花,那么以后还想擦出火花也就难了。”
——哪怕是借助小说设定的力量,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的。
可,梁若榆顺着她的话道:“你说的不错是不错,但五年过去了,我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决定来这里。”
“什么事?”
男人抿着的唇线很好看,开口说话的嗓音却更加低沉:“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应该说,他一直思考着——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把这一份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转变成为最牢固的亲情羁绊。那样总比寻寻觅觅怎么也找不到要好。
“……”林玲无语凝噎。
师兄无法忘记她?!
那个传言……居然是真的?!
可是她一点感觉都没有,莫非是自己太迟钝了?
不对不对,难道是她穿到狗血小说里,感情路线也变得狗血了么?
还是说……
师兄其实是蓄谋已久?!
大概是受了什么刺激了, 小宝儿从监狱回来以后, 反反复复只这一句话。林玲带他去看了医生, 医生说孩子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有些营养不良, 需要多补充点维生素。
于是林玲就拿了梁若榆的粮票和工资, 去了百货市场。
这年头, 物资少, 一些紧俏商品还需要凭票购置的。她就买了水果、豆腐干、面粉、还有洗衣粉之类的,这些都是居家必备的东西。
临走前,宝儿忽然对柜台上的大白兔奶糖有了反应, 一直指着袋子哼哼:
“啊啊, 啊啊。”
翻译过来就是:我要吃我要吃!
吃糖对牙齿不好,但偶尔吃一袋也无妨, 林玲就买了一袋。
回到家,林玲就做了个水果切盘。
但是小宝儿不怎么爱吃水果, 事实上, 他什么水果都不认识。看样子, 跟着人贩子一年,这孩子什么知识都没有学到, 原本的语言功能也退化到只剩下“我要妈妈”四个字了。
“妈妈,我要妈妈……”
小宝儿又哭了,林玲赶紧剥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给小宝儿吃。
孩子吃到奶糖, 这才不哭喊了, 或许是因为奶糖太甜了, 他还“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好像吃到蜂蜜一样。
“你这孩子,骗姐姐糖吃呢?”
林玲摸了摸孩子圆滚滚的脑袋,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这可怜的孩子,四岁就被拐卖了,还有可能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吗?他的家到底在哪里呢?
***
“吱嘎——”
到了傍晚,公寓的门开了。
小宝儿视线立即转了过去,忽然石破天惊一句:“爸爸!”
梁若榆正在脱鞋,林玲却被吓了一跳,这是小宝儿说过的第二个词语。
“我不是你爸爸。”
梁若榆走过来,摸了摸孩子的头。
他是32岁的大龄单身未婚青年。其实单身只是因为工作和职业的缘故,他自身非常喜欢孩子,只是没想到第一个抚养的孩子居然会是在小说里。
林玲闻了闻,他身上已经没有那种难以言喻的味道了,反而有种淡淡的栀子花香味。
于是莞尔一笑:“今天没有出现场吗?”
梁若榆没好气道:“今天没案子,局长他请我去他家喝酒。”
“喝酒?庆祝你帮助警察局破了一桩奇案吗?”
他的脸色更黑了:“局长让我和他女儿相亲。”
“噗嗤——”
林玲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不愧是师兄啊,法医这样光棍的职业,他也能变成人形自走荷尔蒙!
她原本以为当了法医,就要做好嫁不出去的准备呢,哪知道,只要长得够帅、够高、哪怕你的外套上面总有100年的死鱼味道,照样有人看得上你。
但是很快,林玲就笑不出来了。
孩子天真无辜的眼睛看着他们,忽然又一句——
“妈妈!”
林玲:“……”
“爸爸,妈妈,抱抱!”
林玲:“……”
“抱抱,抱抱,爸爸,妈妈!”
于是宝儿哥的词汇量就从妈妈,变成了:爸爸、妈妈和抱抱。
咱们不要乱搞cp好么宝贝?
***
晚上,林玲继续教宝儿说话,梁若榆给他们做饭。
黄豆煎鸡蛋、豆腐羹、还有红烧猪蹄——梁若榆今天烧了两素一荤,还买了点这年代稀缺的桂花酒——林玲并不是很能喝酒,但是她喜欢在同学聚餐的时候点米酒,这些他都知道。
毕竟彼此的秉性都很熟悉。
她吃肉不能没有酒,因为学法医那会儿,大家都喜欢用酒来消除身上的怪味。她嗅觉敏感,每次上完实践课以后,都要喝点酒冲散口鼻里的味道。
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也只有朝夕相对的人才能摸个熟透。
林玲喝了一口,还好,酒精度数不高,就给小宝儿喂了喂,遭到了梁若榆同学的一个白眼:“他还小,不能喝这个。”
“偶尔喝一点也无妨。”
宝儿喝了一口酒,咧开嘴笑了:“爸爸,爸爸,爸爸……”
他不再说妈妈,只是呼唤着爸爸,林玲若有所思:“你说,这孩子的父亲是不是也爱在吃饭的时候灌他一点米酒?”
说这话的时候,她掩饰不了眼中的惆怅。
越是和小宝儿在一起,就越是担忧,他将来该怎么办?
他们两个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的,而离开以后,就能看到故事的结局了。
也许在《景宁打官司》的末尾会看到这么一段话:小宝儿,四岁被拐卖,五岁被沈阳警方解救出来,后送入孤儿院,之后下落不明……许多年以后,人海茫茫中出现一个四处游荡的流浪汉,他没有亲人,也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
这个年代,普罗大众尚且活的艰难,何况是一个孤儿呢?
谁会关心他的死活?
谁会给他一方温暖的天地?
想到这里,她就放下了筷子,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你很担心他过得不好?”梁若榆看出了她的思虑。
林玲点了点头:“江西那边怎么说的?有消息了吗?”
“有一些消息,张英已经供出了四个被拐卖的孩子。警方解救出来三个,还有一个卖去了一个民风彪悍的农村。警察去那户人家要孩子,全村的人都出来追打警察,把警车都砸了。就说这是他们村买来的孩子,已经归他们所有。”
“这群刁民是要无理取闹吗?!”
“买卖易手,他们觉得孩子也只是货物而已。”
林玲心里生气:“那三个被解救出来的孩子呢?他们找到父母了吗?”
“有一个女孩只被转手过一次,已经送去了故乡,这个应该很好找到。剩下两个男孩被转卖过多次,寻亲比较困难,目前都送去了孤儿院照顾。”
林玲叹了口气:“看样子,人贩子死刑还是要提上议案的。”
梁若榆给她夹了一筷子:“来,好好吃饭,问题总能解决的,饭不能不吃。”
“嗯。”
她好好吃饭。
就像当初一起做实验遇到瓶颈的时候那样,她们这些女生总是咋咋呼呼的那一群,而男生以梁若榆为首领,总能帮她们解决各种问题。没办法,法医系嘛,女生一个个的都是大熊猫,国家级稀有动物,是需要师兄们宠爱着的。
只是没想到,师兄做的饭这么好吃。
***
第二天一大早,外面的天刚蒙蒙亮。
梁若榆醒了过来,他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肘关节。
他不仅要开工,还要管家里的两张嘴,这日子过得比之前辛苦的太多了。
这趟出差的活计干下来,估计抵得上他去健身房跑一个月的长跑运动量。
但——
起床以后,他到处找不到外套白大褂了,走出了房门,才看到白大褂挂在不远处的晾衣架上。
厨房里传来有节奏的旋律,走了几步,就能看到小姑娘的背影, 拿着刀切菜,系着一条花格子的围裙。
居然是林玲在做饭。
要知道,硕士三年,法医系的女生都是公主,大家都没见过哪个女生做菜的,平常都是男生伺候着这一群公主们。
尤其是林玲,公主中的公主。
冰雪聪明,绩点几乎都是满分,是导师都捧在手掌心里宠着的宝贝。
梁若榆端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本来觉的,林玲这样大大咧咧的性子大概会搞乱了厨房,没想到,她做菜做得很好。端上来的每一道菜都像模像样的,比他做的色香味都俱全多了。
原来她不仅在学业上很能干,厨艺上也十分拿手。
“师兄?”
林玲发现了他。
手中还端着一盘子的肉。
梁若榆走了过来:“师妹,今天怎么有兴致做菜了?”
“今天早上睡不着,先帮你把衣服洗了,再做了几道小菜,你趁热吃吧。”
梁若榆就拿过筷子尝了尝,他也是食物上的行家了,几下就吃出了门道:“是素斋?”
“嗯,这个叫素坛子肉,是用茄子和豆腐做的。这个是荷叶肉,是用素面筋做的……”
“怎么,上班以后改吃素了?”
他记忆中的小师妹是个很爱吃肉的人,除了上解刨课的那天之外。
“你不是要出现场吗?老是看些……东西啊,肯定胃口不好,我就做点素斋给你开开胃。它们长得像肉,但不是肉。”
梁若榆点了点头,果然还是女孩子细心,连这些都能想的到。
吃完了饭,林玲就找了个围裙系上,又把满桌的盘子放在了水池里,开始洗盘子。
梁若榆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瘦小的背影也不那么骄傲了。
“林玲。”
“嗯?”
梁若榆喊她名字还是挺少见的,林玲就转过了身:“师兄,怎么了?”
男人的眉头微微弯着,刚毅的下颌线条自两边撑开,勾勒出一张英俊不凡的脸庞。却是问道:“你为什么学法医?”
这个科目其实不太适合女生学。梁若榆一直都很明白。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死人打交道总是很晦气的。所以他们专业的法医同事之间都是内部解决单身问题。
这样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真的太艰难了。
为什么学法医?
这个问题问得好,在初次踏入法医课堂的时候,大家都斗志高昂地说——我要替死者申冤——我看了洗冤录要当个现代仵作——我要以后考公务员。
她的理由和别人都不一样。
她第一次告诉了别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去参加军事演习了,然后遇到了意外。我跟妈妈去接他回家,看到一个军队里的法医叔叔正在……修补他。当时我就哭了起来,叔叔说不要害怕,爸爸已经不知道痛了,我们可以体面地带他回家了……”
梁若榆呆了呆。
他从来不知道小师妹的隐疼。
“抱歉,居然问你这种话。”他有些不知所措地道。
“不用抱歉,我觉得爸爸能够那样体面地走,都是那个法医叔叔的功劳。”
她转过身洗着盘子,头也没有抬起过——
“后来,我跟妈妈说了,等我长大以后,我也要当法医。”
然而她的职业之路不太顺利。
因为那份职业心理评估的报告,她错失了当法医的机会。
她自嘲地一笑,把盘子放进了柜子里——
“人生啊,哪里能处处都如意呢?你说是吧。”
梁若榆颔首:“师妹。”
“嗯?”
梁若榆终于还是问了:“当时毕业典礼上,别人给我们两个做媒,你为什么表现得那么生气?”
他还是很介意这件事,他自诩虽然不是帅到人见人爱,但至少也不会令师妹憎恨到摔杯子吧?!林玲那样的反应,说实在话真的很伤人,朝夕相处八年了,他从来不知道她居然那么讨厌自己。
但,林玲说的却是:“其实都是个误会。”
“误会?!”
误会他们互相之间有好感?
“嗯,真的是一场误会。”
误会他是个背地里打报告的小人。
“……你很讨厌我?”梁若榆叹了一口气,心中有种说不上来的失落。
林玲莫名其妙:“和你怎么样没关系,是我听信了一些谣言,有人拿我父亲的死说事,说他的死亡是我的心理阴影,写了一份评估报告阻止我去了法医科。我很火大。而当时所有的条件都指向你做了这件事。”
“……”
梁若榆懵了。
他怎么也没料到还有这种内情。
林玲还在洗锅:“我误会了你四年,直到去年才知道不是你做的。我想跟你道歉,但是怕给你带来什么麻烦,就一直没有去找你。”
“什么麻烦?”梁若榆说话的语气隐约有些悸动,原来小师妹并不是讨厌他,才会那么反应激烈。
“是这样的,以前有人传言我们是男女朋友,现在你高升了,要是我再去找你,是不是就把流言蜚语给落实了?所以瓜田李下是需要避嫌的。”
时过境迁,毕业五年了,他们居然也没能凑在一起解释一下,林玲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还是挺矫情的。
正想握手言和,冷不丁背后冒出来一句:
“假如我说,我想和你有些什么呢?”
梁若榆道。
他不是揶揄。
他是很认真地跟她说这句话。
毕业晚会上,只要她露出一个回眸微笑,也许他们早就在一起了。因为无论职业、爱好、性格、年龄、还有人生理想,林玲的所有条件是最符合他择偶标准的那一个。
他也再也找不出另一个女孩,从大二的第一节实验课上,扎着个马尾辫 ,俏生生地立在他的面前:“师哥你好,我是大一新生林玲,以后请你多多关照了。”
这一关照就是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一年规培实习。
整整八年。
这八年里,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简直比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
也许一直都是朋友般的友谊,但是她的确在所有方面都无可挑剔。
除了情商有的时候很低……
所以他哪怕是被小师妹摔杯决裂以后,也一直念念不忘小师妹……
现在误会已经解开了,他就问了,有没有这种可能,或者说,他们之间能不能从友谊的基础上再进一步?
空气陷入了沉默。
洗碗的手一滞,流水冲刷着橡胶手套,哗啦啦的,有水滴飞溅了出来,淋湿在她的脸上,是滚烫的一路水渍。
林玲许久才捞回了自己的理智。
她没搞错吧?师兄这是对她有意思吗?难道说,五年前的那个流言蜚语是真的?其实梁若榆兔子想吃窝边草了?
“你……没开玩笑么?”她很小心翼翼。
“你看我像对你开玩笑的样子吗?”梁若榆反问她。
确实不像,但是呢,林玲继续刷着大黑锅:“师兄你知道吗?我前不久才经历了一段感情,虽然那不是我的感情。”
梁若榆停滞了好一会儿,才语气不善地问道:“是什么人?”
他直接问那个人是谁。
是谁能在她的心里留下影子?!
林玲把洗锅水都倒掉了: “是小说里的人,他叫陈淮南,很温柔细腻的一个男人,我负责把他的身份纠正过来……然后他真的爱上了我。但是我必须得走,把他让给真正的女主角,老实说,那会儿心里也有些疼呢。”
好在朱珠给了陈淮南一个happy end,让她能够释怀不少。
其实吧,她也明白自己是仗着朱珠的盛世美颜在恃靓行凶。虽然目的是好的,结果是好的,可是吧,她唯一对不起的是邵淮南,她欠他一句坦白:“我是利用了你,我没有真正地爱过你。”
经过那件事,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将来继续从事这个行业的话,那么——说不定就会和陈淮南那次一样。我穿过去作为女主角,会和小说中的男主男配们产生感情瓜葛,说不定哪一次我就和某人沦陷了。”
嗯——她目前的感情状态是空白。
没有固定下来,也没有觉得谁谁谁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当然知道师兄是个什么样的人,但关键问题是——他们太熟悉了。从大一开始,她就和梁若榆搭档过做实验。直到硕士毕业规培结束,整整八年的时间,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师兄妹,处成哥们了也没能发生感情,这还能咋地?
所以,她不太看好彼此回头再吃窝边草。
梁若榆明白她的话:“你怕你交了男朋友,就无法再继续做这份工作了?”
“嗯,你觉得我作为女主角,为了完成任务,去书中勾搭的各种男人,这样对正牌男朋友公平吗?”
这样的借口足够了吧,林玲觉得他可以知难而退了,他们太熟悉了,近处无风景嘛。
可下一秒。
“那下一次我穿成你的cp怎么样?”
梁若榆很快就想到了解决方案,不就是她会和书中的人谈情说爱么?那么每一次都跟他谈不就好了?
“……”
林玲再次囧:“师兄,你够了,我的意思是说你很好,但我们之间不适合。因为你太熟悉我了,我也太熟悉你了,假如说从前八年的相处,我们还是没有火花,那么以后还想擦出火花也就难了。”
——哪怕是借助小说设定的力量,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的。
可,梁若榆顺着她的话道:“你说的不错是不错,但五年过去了,我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决定来这里。”
“什么事?”
男人抿着的唇线很好看,开口说话的嗓音却更加低沉:“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应该说,他一直思考着——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把这一份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转变成为最牢固的亲情羁绊。那样总比寻寻觅觅怎么也找不到要好。
“……”林玲无语凝噎。
师兄无法忘记她?!
那个传言……居然是真的?!
可是她一点感觉都没有,莫非是自己太迟钝了?
不对不对,难道是她穿到狗血小说里,感情路线也变得狗血了么?
还是说……
师兄其实是蓄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