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不管吴邹钰是何意,既然伤了十二剑,又一番大言不惭,自然要教训一番,否则东狱枯骨魔圣的名头岂不是人人皆可侮辱。
片刻工夫,十二剑从袖中分取数段金蚕丝,圣主目光扫动,随即伸手指其一个方向,几人数起数落,无色毫细的金蚕丝眨眼间便横叉交错的布在了不远一片树干之间。
“可惜金蚕丝留给了这些五洲人。”四剑道。
“那有什么,葛老已将丝浸了毒,谁敢出手拿谁便死!”
而此时的罗溪玉,早就在箭射到了桌子上时,就脚筋发软的躲进了棺材,要知道这棺材的布可是好物,寻常刀剑都刺不透的,堪比防弹衣。
这江湖的凶险,只有身临其境才知道有多可怕,她偷躲进“棺材”时也是想着以圣主这么厉害的武功,根本也不需要自己来挡剑,就算挡了就这小身板穿了也白穿,她还是自己找安全地方躲好,省得圣主还得分神。
罗溪玉按了按接二连三受到惊吓的小心肝,坐了一会儿,就紧张的掀开缝隙想看看外面,刚一动便觉得“棺材”蓦然被抬起,圣主与十二剑寻了一处最难行的窄路,几个眨眼间便不见踪影。
离这三十余里距离的数百人马,脚程是非常快的,即使是山林中,但鹰爪座下用来追踪通缉榜恶人榜及绿林残余势力,自然马儿每一匹必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三十里不过是小半刻的脚程。
他们快到达时,黑袍一行人生起的火堆烟都未熄灭,还在淼淼上升。
几百人是呈现半圆围堵,在余十里路程时,便已弓箭在手,在马背弯弓准备,管对方多少是什么东狱人还是枯骨魔圣的,这一番以多算少,先枪林剑雨打得他们措手不及再说,越是接近目标,鹰爪们便开始迸住呼吸高度戒备,在离目标只剩半里时,领头的鹰爪突然一摆手,让后面减下速度前行,以防有诈。
因距离如此近了,对方仍毫无一丝动静,情况有些诡异。
可这命令还未等下,突然之间,冲在头里的几只马匹毫无声息的软倒,眨眼间人马便四分五裂的成了一堆碎块,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其中一人头直接滚落在地,喷出一尺的鲜血。
这情景实在太过骇人,众人纷纷拉动手中缰绳,一时林中响起无数匹马的嘶鸣声。
因众人已分散四周,几乎都呈围攻之势,而且前行速度极快,在毫无预警的死伤后,后面的连人带马即使大惊,也根本容不得立即减下速来。
但“鹰爪”毕竟是秘密训练出的先锋新锐,个个武功非凡反应力极强,在没有发现目标时,生死一瞬的第一反应便是再不敢有疏忽的将手中指挟的五箭各个方向连番激射,三瞬连发五拨毛箭。
可无论林间还是左右前方,箭到之处都无任何声响,只有空空射进树干的铮铮之声,而马匹在急奔与强行勒止之下,仍是止不住的向前了滑行十数步,甚至有的直接抽剑砍断马头以求阻止,但仍止不住这十步距离。
此刻十步之遥便是生死之界。
正是这十步,此行的鹰爪精锐便瞬间损失了数十人,而连人带马悄无声息四分五裂的惨状都让人不忍直视。
唯一生还的几人,是反应最为机敏的,千均一发间,他们丢掉了手中无用的弓箭,抽出长剑向前劈砍,顿时面前毫无阻隔的前方突然出现数道剑身劈砍出的火花,只凭这眨眼一现的火花,几人速度一蹬马,以感觉从其两道金花相隔最大的空隙一越而过。
身下蹬开的马触丝而凄鸣,马上的几人却是穿了过去滚入血泊之中,或断臂折腿或削肉,无一不在地上滚爬哀嚎不已。
在此情形下,后面的人如何不知前方有陷阱,全都震惊之下蹬马而逃,队形一时之间七零八落,马上马下皆有死伤。
“这该死的东狱人!”看着那一片被无色的丝线直接切成碎块的鹰爪尸身,带金边缠丝锦袖的六扇门统领眉毛直抖,咬牙切齿。
“统领,前方火堆虽未熄,却已空无一人,我们上当了……”
金袖鹰卫统领一掌拍在旁边的巨木之上,树心顿时冒出烟来,如果他没猜错,这些丝应该是东狱独有的金蚕丝,又名金刚丝,极为坚韧,可杀人于无形,乃是东狱稀少之物,鲜少流入五洲。
这丝虽说无色,但是阳光下仍能看出隐隐的金线,但众人虽知却防不胜防,加上手下一干人疏忽,这一次亏是吃定了。
但是这种没有预料的反埋伏,不知对方是如何从容的判断他们人多的方位,又怎么知晓需多少时间布置,看着收拾干净的火堆,连一碗汤水都未撒,显然是布置好后才从容离去。
看着鹰卫统领怒叱不已。
这次火蝎帮一百六十人惨遭灭门,近百江湖人死于沙漠中,只有一人死逃生后上报朝廷,这已足以引起工湖与朝廷的重视,何况传出的竟是一代枯骨魔圣突然出现在五洲境内,一时间上上下下人人心头惴惴,东狱魔头再现,犹如一颗定时炸颗。
怕危及自身,个个恨不得除之后快,生怕此魔头魔性大发,又开屠戮之举。
所以,在得知他们回东狱必经之路后,急忙调遣精锐各处城门严守,欲将其拒于城外剿杀,而这次的围剿也是鹰爪统领思前想后主动而为之。
统领本以为至少也是一场苦战,如果能将此魔活捉或杀子,凭借多年打下的人脉与关系,必定三年内升到都督。
结果,不仅连对方魔头的影子都未见到,反而中了埋伏,在对方没有损失一人一足的情况下,自己人先死近四十精锐,这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让江湖人笑掉大牙,而他这个统领如何有脸面再在江湖中行走。
可以预见这位鹰爪统领的脸色有多么难看和震怒,他愤怒的大喝道:“火即没熄灭,他们便走不远,给我追,只要能重伤东狱人,我便给你们记一功,杀死一个保送刑部,若除掉枯骨魔头,我这统领便换你们当,给我追!”
一声令下,数百精锐皆急夹马腹,分成四队向四个方向追去。
而在后面满脸汗如雨下的吴邹钰,握着马绳的手都哆嗦了,他一手射术本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但他却知晓自家弱处,那便是不得近身,功夫只及江湖三流高手,离一流之列还遥遥无期。
如果不是刚才他留了心眼,故意落于后方,而没有像之前一样同几个熟识好友冲锋在前,可能此时死在血泊里的就不止他相熟的几人,还要加上他自己。
这种看着好友的尸体,想着自己刚刚也是名垂一线,那种后怕让他几乎握不住手中近百斤重的弓箭,心底深处隐隐有着侥幸。
同时眼中也有惊骇之色,之前射出的三箭他确实有试探的意思,加之与叔父交好的统领也默认他这种杀敌前,先让敌人乱成一锅的挑衅做法,自然口吐狂言了一番。
但其实这一切也是遵从叔父的交代。
吴邹钰此时才懂了叔父的想法,他原本还有几分不屑,但现在却是惊出一身冷汗,终于明白了叔父的用心良苦。
那些东狱人来无影去无踪,惊走他们就是,何必在自己城外大相争斗,两死两伤,他告诉侄儿,叔父不是朝廷的鹰爪,而是一城的都督,首先考虑的是淮城安危,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悬赏,若一旦出事,上头第一个开刀的就是叔父。
且,东狱人向来神秘,单一个枯骨魔圣的名头便让上头急如热锅蚁,又岂是区区几百人好活捉的。
吴邹钰看着眼前这一片寂静的山林,那血味的弥漫,及杀人于无形的金丝,单是这么一个手段就已让鹰爪损折十之一二,若真是正面交锋,他打了个寒颤,不敢想象的背起弓箭策马掉回了头。
……
此时行至淮城八百里外一处残垣断壁下,圣主一行人暂时停下稍作休息,因走的匆忙,众人连饭都没吃上,此时肚子都是空的,好在走前将饭锅一起端了,为求方便,罗溪玉在黑“棺材”又担心又紧张,直到许久没见有人追上来,这才稳了稳心神,天知道她有多怕人头满地滚的场面。
心定下来之后,这才将十二剑匆忙收进“棺材”里的一袋在溪里打捞的小鱼小虾给剖了,本来是打算给熬海鲜汤的,但是似乎短时间停不了,只得洗干净放到钵里,然后用粗盐和辣子卤了,一会拿来就饭吃的也很香。
虽然圣主嫌鱼虾腥味儿太浓,但葛老厉护卫十二剑却很喜欢,这些人对吃的不挑剔,无论她做多了什么,剩下的都会争抢的一干二净。
果然,残垣下,石头堆旁,一群黑袍人纷纷捧着晶莹冒热气的米饭,一筷子一筷子的往碗里挟着鱼虾肉,没想到这海鲜生吃也会这般美味儿,简直鲜辣好吃的能将人舌头咬下来,一会的工夫,罗溪玉花了一路的时间剥好的鲜肉都被抢个一干二净,虽然极简单的饭菜,但因为味鲜,太饿,吃得是狼吞虎咽。
这边吃的热火朝天,圣主却是沉着个脸,目光不善的盯着一众十二剑,都似要把他们手里的碗盯出洞,即使他不吃那个生鱼虾,也不妨碍他嗤之以鼻的哼声及不爽。
待到罗溪玉忙里忙外的给他端了她现做的脆炒南瓜丝和炒八块,他这才有些得意的端起手里的碗,任着罗溪玉给他挟这个挟那个,那金色的黄瓜丝实在是好看的很,吃在嘴里香软可口,炒八块更是飘着香,惹得一干人眼馋的望,越是这样他越是慢悠悠的吃起来。
片刻工夫,十二剑从袖中分取数段金蚕丝,圣主目光扫动,随即伸手指其一个方向,几人数起数落,无色毫细的金蚕丝眨眼间便横叉交错的布在了不远一片树干之间。
“可惜金蚕丝留给了这些五洲人。”四剑道。
“那有什么,葛老已将丝浸了毒,谁敢出手拿谁便死!”
而此时的罗溪玉,早就在箭射到了桌子上时,就脚筋发软的躲进了棺材,要知道这棺材的布可是好物,寻常刀剑都刺不透的,堪比防弹衣。
这江湖的凶险,只有身临其境才知道有多可怕,她偷躲进“棺材”时也是想着以圣主这么厉害的武功,根本也不需要自己来挡剑,就算挡了就这小身板穿了也白穿,她还是自己找安全地方躲好,省得圣主还得分神。
罗溪玉按了按接二连三受到惊吓的小心肝,坐了一会儿,就紧张的掀开缝隙想看看外面,刚一动便觉得“棺材”蓦然被抬起,圣主与十二剑寻了一处最难行的窄路,几个眨眼间便不见踪影。
离这三十余里距离的数百人马,脚程是非常快的,即使是山林中,但鹰爪座下用来追踪通缉榜恶人榜及绿林残余势力,自然马儿每一匹必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三十里不过是小半刻的脚程。
他们快到达时,黑袍一行人生起的火堆烟都未熄灭,还在淼淼上升。
几百人是呈现半圆围堵,在余十里路程时,便已弓箭在手,在马背弯弓准备,管对方多少是什么东狱人还是枯骨魔圣的,这一番以多算少,先枪林剑雨打得他们措手不及再说,越是接近目标,鹰爪们便开始迸住呼吸高度戒备,在离目标只剩半里时,领头的鹰爪突然一摆手,让后面减下速度前行,以防有诈。
因距离如此近了,对方仍毫无一丝动静,情况有些诡异。
可这命令还未等下,突然之间,冲在头里的几只马匹毫无声息的软倒,眨眼间人马便四分五裂的成了一堆碎块,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其中一人头直接滚落在地,喷出一尺的鲜血。
这情景实在太过骇人,众人纷纷拉动手中缰绳,一时林中响起无数匹马的嘶鸣声。
因众人已分散四周,几乎都呈围攻之势,而且前行速度极快,在毫无预警的死伤后,后面的连人带马即使大惊,也根本容不得立即减下速来。
但“鹰爪”毕竟是秘密训练出的先锋新锐,个个武功非凡反应力极强,在没有发现目标时,生死一瞬的第一反应便是再不敢有疏忽的将手中指挟的五箭各个方向连番激射,三瞬连发五拨毛箭。
可无论林间还是左右前方,箭到之处都无任何声响,只有空空射进树干的铮铮之声,而马匹在急奔与强行勒止之下,仍是止不住的向前了滑行十数步,甚至有的直接抽剑砍断马头以求阻止,但仍止不住这十步距离。
此刻十步之遥便是生死之界。
正是这十步,此行的鹰爪精锐便瞬间损失了数十人,而连人带马悄无声息四分五裂的惨状都让人不忍直视。
唯一生还的几人,是反应最为机敏的,千均一发间,他们丢掉了手中无用的弓箭,抽出长剑向前劈砍,顿时面前毫无阻隔的前方突然出现数道剑身劈砍出的火花,只凭这眨眼一现的火花,几人速度一蹬马,以感觉从其两道金花相隔最大的空隙一越而过。
身下蹬开的马触丝而凄鸣,马上的几人却是穿了过去滚入血泊之中,或断臂折腿或削肉,无一不在地上滚爬哀嚎不已。
在此情形下,后面的人如何不知前方有陷阱,全都震惊之下蹬马而逃,队形一时之间七零八落,马上马下皆有死伤。
“这该死的东狱人!”看着那一片被无色的丝线直接切成碎块的鹰爪尸身,带金边缠丝锦袖的六扇门统领眉毛直抖,咬牙切齿。
“统领,前方火堆虽未熄,却已空无一人,我们上当了……”
金袖鹰卫统领一掌拍在旁边的巨木之上,树心顿时冒出烟来,如果他没猜错,这些丝应该是东狱独有的金蚕丝,又名金刚丝,极为坚韧,可杀人于无形,乃是东狱稀少之物,鲜少流入五洲。
这丝虽说无色,但是阳光下仍能看出隐隐的金线,但众人虽知却防不胜防,加上手下一干人疏忽,这一次亏是吃定了。
但是这种没有预料的反埋伏,不知对方是如何从容的判断他们人多的方位,又怎么知晓需多少时间布置,看着收拾干净的火堆,连一碗汤水都未撒,显然是布置好后才从容离去。
看着鹰卫统领怒叱不已。
这次火蝎帮一百六十人惨遭灭门,近百江湖人死于沙漠中,只有一人死逃生后上报朝廷,这已足以引起工湖与朝廷的重视,何况传出的竟是一代枯骨魔圣突然出现在五洲境内,一时间上上下下人人心头惴惴,东狱魔头再现,犹如一颗定时炸颗。
怕危及自身,个个恨不得除之后快,生怕此魔头魔性大发,又开屠戮之举。
所以,在得知他们回东狱必经之路后,急忙调遣精锐各处城门严守,欲将其拒于城外剿杀,而这次的围剿也是鹰爪统领思前想后主动而为之。
统领本以为至少也是一场苦战,如果能将此魔活捉或杀子,凭借多年打下的人脉与关系,必定三年内升到都督。
结果,不仅连对方魔头的影子都未见到,反而中了埋伏,在对方没有损失一人一足的情况下,自己人先死近四十精锐,这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让江湖人笑掉大牙,而他这个统领如何有脸面再在江湖中行走。
可以预见这位鹰爪统领的脸色有多么难看和震怒,他愤怒的大喝道:“火即没熄灭,他们便走不远,给我追,只要能重伤东狱人,我便给你们记一功,杀死一个保送刑部,若除掉枯骨魔头,我这统领便换你们当,给我追!”
一声令下,数百精锐皆急夹马腹,分成四队向四个方向追去。
而在后面满脸汗如雨下的吴邹钰,握着马绳的手都哆嗦了,他一手射术本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但他却知晓自家弱处,那便是不得近身,功夫只及江湖三流高手,离一流之列还遥遥无期。
如果不是刚才他留了心眼,故意落于后方,而没有像之前一样同几个熟识好友冲锋在前,可能此时死在血泊里的就不止他相熟的几人,还要加上他自己。
这种看着好友的尸体,想着自己刚刚也是名垂一线,那种后怕让他几乎握不住手中近百斤重的弓箭,心底深处隐隐有着侥幸。
同时眼中也有惊骇之色,之前射出的三箭他确实有试探的意思,加之与叔父交好的统领也默认他这种杀敌前,先让敌人乱成一锅的挑衅做法,自然口吐狂言了一番。
但其实这一切也是遵从叔父的交代。
吴邹钰此时才懂了叔父的想法,他原本还有几分不屑,但现在却是惊出一身冷汗,终于明白了叔父的用心良苦。
那些东狱人来无影去无踪,惊走他们就是,何必在自己城外大相争斗,两死两伤,他告诉侄儿,叔父不是朝廷的鹰爪,而是一城的都督,首先考虑的是淮城安危,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悬赏,若一旦出事,上头第一个开刀的就是叔父。
且,东狱人向来神秘,单一个枯骨魔圣的名头便让上头急如热锅蚁,又岂是区区几百人好活捉的。
吴邹钰看着眼前这一片寂静的山林,那血味的弥漫,及杀人于无形的金丝,单是这么一个手段就已让鹰爪损折十之一二,若真是正面交锋,他打了个寒颤,不敢想象的背起弓箭策马掉回了头。
……
此时行至淮城八百里外一处残垣断壁下,圣主一行人暂时停下稍作休息,因走的匆忙,众人连饭都没吃上,此时肚子都是空的,好在走前将饭锅一起端了,为求方便,罗溪玉在黑“棺材”又担心又紧张,直到许久没见有人追上来,这才稳了稳心神,天知道她有多怕人头满地滚的场面。
心定下来之后,这才将十二剑匆忙收进“棺材”里的一袋在溪里打捞的小鱼小虾给剖了,本来是打算给熬海鲜汤的,但是似乎短时间停不了,只得洗干净放到钵里,然后用粗盐和辣子卤了,一会拿来就饭吃的也很香。
虽然圣主嫌鱼虾腥味儿太浓,但葛老厉护卫十二剑却很喜欢,这些人对吃的不挑剔,无论她做多了什么,剩下的都会争抢的一干二净。
果然,残垣下,石头堆旁,一群黑袍人纷纷捧着晶莹冒热气的米饭,一筷子一筷子的往碗里挟着鱼虾肉,没想到这海鲜生吃也会这般美味儿,简直鲜辣好吃的能将人舌头咬下来,一会的工夫,罗溪玉花了一路的时间剥好的鲜肉都被抢个一干二净,虽然极简单的饭菜,但因为味鲜,太饿,吃得是狼吞虎咽。
这边吃的热火朝天,圣主却是沉着个脸,目光不善的盯着一众十二剑,都似要把他们手里的碗盯出洞,即使他不吃那个生鱼虾,也不妨碍他嗤之以鼻的哼声及不爽。
待到罗溪玉忙里忙外的给他端了她现做的脆炒南瓜丝和炒八块,他这才有些得意的端起手里的碗,任着罗溪玉给他挟这个挟那个,那金色的黄瓜丝实在是好看的很,吃在嘴里香软可口,炒八块更是飘着香,惹得一干人眼馋的望,越是这样他越是慢悠悠的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