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走狗的命运
冰山雪莲。
以往格林德在看到,哪怕是想到自己的主子时,就会想到这个词。
他觉得,尘世间亿万女子,唯有花小妖才能配得上这个词。
她天使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遇到任何事都能淡然相对的出尘气质。
尤其是骨子里散发出的那种骄傲,还有无法形容的妖媚,都像一朵天山雪莲那样高高在上,让所有看到她的男人,忍不住会对她匍匐在地,双手合十的膜拜,甘心受她驱使,哪怕是死,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但现在,当他站在花小妖身后,看她以花家族长身份召开家族会议,随便一个命令就能决定很多人的命运,杰拉德等人俯首帖耳唯有点头后,却没有任何的骄傲(毕竟他可是花小妖最信得过的人),只有说不出的茫然。
还有让他自己都惊恐的厌恶。
他,竟然开始讨厌他的偶像,曾经发誓圆死也要保护的主子了。
格林德知道,他对花小妖有了这种感觉,绝不只是自己的忠心被她所利用了--身为主子的心腹,为她赴汤蹈火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被她当棋子所利用?
主要是看出了他在花小妖心中的地位:主子,只是把他当个傻瓜看待罢了。
或者干脆说:正因为他够傻,还愚忠,所以才能被花小妖当做心腹。
格林德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想到了华夏的一句古话: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出自《史记刺客列传》,如果君主以国家栋梁的待遇对待我,我就要为他做出国之栋梁所应做的贡献。)
唯有那样的君主,才能获得格林德的绝对忠诚,而不是利用信任、荣誉还有富贵,来收买他的忠诚。
看着杰拉德等人都连连点头,一脸忠诚的样子,格林德忽然觉得很可笑。
他当然能看出,这些人的忠诚都是装出来的。
杰拉德等人之所以帮花小妖一起,算计花冷夕,自然是因为得到了足够的好处。
没有足够的好处,杰拉德好像没理由必须支持花小妖当家主的。
看来,唯有他才是最聪明的--格林德嘴角浮上一抹讥讽时,又想到了那个人:方圆。
就在午夜醒来发现方圆不辞而别时,格林德还是无比的愤怒,用最恶毒的话来诅咒他……可等他搞清楚某些事后,才知道方圆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
当格林德拿出那副来自十七年的素描后,方圆就看出这是花小妖针对花冷夕的一个圈套,要利用他,帮他来铲除她的敌人了。
很简单:既然花小妖早在十三岁生日那天,就拿到了这副代表着她有大劫的素描,那么她没理由不提前布局。
最起码,她也不会轻易被花冷夕囚禁起来,而是早就动手,或者脚底下抹油走人了。
她明知道老族长去世后,她就会遭到囚禁,却只派了格林德携带花家族长的‘权力法杖’,提前逃出了花家,作为自己的护身符,来让花冷夕不敢伤害她。
就算她无比的信任格林德,又怎么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而不是握在自己手中,跟花冷夕等人讨价还价?
仅凭这一点,方圆就知道被格林德以命来保护的信封内,根本没啥重要东西,这才在临走前,把信封又放回了他口袋中。
为了证明自己没判断失误,方圆午夜后偷上了孤岛。
孤岛那套让所有职业盗墓者都无法逾越的森严防御,在方圆看来就是一个没啥难度的小游戏,他都懒得跟人显摆,他是怎么突破那些防御,躲在杰拉德等人不远处,听他们说了些什么。
最多,也就是不甘心自己被一个女人利用,这才出手放倒了杰拉德等人,算是给了花冷夕一条生路。
方圆觉得,花冷夕活着,要比死了更好--喏,相信很多人都听到了,花冷夕在离开孤岛前,曾经说他欠方圆一个情,早晚会加倍偿还的。
方圆很喜欢别人欠他的情分,无论是失忆前还是以后。
别人欠自己的感觉,比欠别人的要好很多。
为了提醒某个小女人千万别拿他当傻瓜看,方圆又大摇大摆的去了花家祖祠,在里面墨迹了很久后,才飘飘然的离开,不知所踪。
想到这儿后,再想到杰拉德说到花家祖祠门后有人随地小便后的愤怒,格林德就想笑。
于是,他就扑哧一笑的笑了。
“你是不是在笑我,其实很傻很天真呢?”
主子那好像从来都不会有任何波动的声音,从格林德耳边响起。
“啊,啊?”
格林德怵然一惊,赶紧抬头,才发现会议室内空荡荡的了。
杰拉德等人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走了,现场只剩下他跟花小妖。
花小妖背靠着桌子,左手抚着桌沿,右手拎着裙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一袭乳白色拽地长裙,如银秀发瀑布般垂在肩头,妖媚而干净的小脸仿似千年不变,让人看不出她在高兴,还是在生气。
“我、我没有。”
格林德只跟花小妖对望了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
“你有的呢。”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能察觉的到呢。”
以往听主子嗲嗲的说话,总是会在尾音带上个‘呢’时,格林德就觉得这才是天籁之音。
可在从孤岛离开时,她好像没有用这个尾音。
看来,她在生气、紧张或者害怕时,就会忘记这个尾音。
唯有在大局在握时,才会这样说,尽显她的天真,纯洁。
格林德忽然想到了夏小韵--早在华夏东北时,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子,就曾经对花小妖说:你说话的声音好贱呢!
他可不敢说,花小妖这样说话时的声音,就是好贱。
“有些事,你真的不知道呢。我其实也不想这样做的,我是真心喜欢他呢。”
花小妖没有再逼问格林德,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轻声说:“格林德,你走吧,我会替你照顾好你的家人呢。”
不等格林德说什么,花小妖就转身,双手拎着裙裾,衣袂飘飘的去了。
她已经看出我对她的尊重,忠诚都打了折扣,这才要赶我走。
可却又不许我带我的家人走,自然是因为我知道她太多的事,她不想我在外面胡说八道呢--呵呵。
格林德情不自禁学花小妖那样,在心中晒笑了一声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大街上。
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过来的。
只知道自己从此之后,就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嗯,如假包换的丧家之犬,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相见。
如果他胆敢违逆主子的意思,偷着回家带着家人远走天涯--无论他用多快的速度,都逃不出这个城市。
能把花冷夕兄弟四人玩的团团转的花小妖,要想杀他,绝对是易如反掌的。
可是,花小妖真会放他走?
他知道的,太多了。
一个对主子不再忠诚,不再尊重的人被赶走后,哪怕家人还在主子的掌控中,他也有可能会说出那些让主子不愿意听到的话。
花小妖,才不是真心放他走。
他得死。
唯有死人,才能保守所有知道的秘密。
看在他效忠那么多年的份上,花小妖没有亲口下令让人杀他,却希望他--以一个非常体面的自杀方式,来结束他曾经骄傲的一生(任何人成为花小妖的绝对心腹后,都会骄傲的。)
让格林德以体面的方式自杀,算是他为花小妖服务那么多年的恩赐了。
如果他不想死,那么花小妖就只能派人送他去天堂。
体面的死法,又是怎么死?
慢慢想通了这一切的格林德,站在街头上满脸茫然的扫视着四周,想寻找一个能让他体面的死法。
吱嘎--随着突如其来的刺耳刹车声,有狗子惊惶甚至愤怒的咆哮声,从抬头仰望某座大厦平台的格林德身边响起:“锥--汪,汪汪!”
下意识的,他赶紧半转身低头看去。
才看到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已经停在他身侧半米处,一条黄毛狗子,大难不死的从车轮下猛地蹿出来后,顺势躲在他身后,对汽车翻起了冷森的獠牙,狂吠。
这座大都市内,怎么会有这样一条模样难看的土狗?
看了眼这条狗子,格林德本能的浮上这个念头时,顺势脑补了他刚才没看到的那一幕:这条土狗肯定在过公路时没看红绿灯,差点被那辆汽车撞到。
幸亏司机车技够高,猛打方向盘,让车子贴在了路边,才没造成任何车祸。
这狗子也是,你不看红绿灯就乱过公路,差点导致车祸发生后还对汽车狂吠,你还有理了你?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你是一条狗,无论是贵妇狗还是曾经很忠诚的走狗,强者想杀你,你都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
唉,你没有被撞死,就已经很不错了,还叫唤个毛啊,赶紧滚蛋吧--格林德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抬脚在狗子后腿上轻轻踢了一下,提醒它:赶紧跑人、哦,不,是跑狗,免得狂吠惹怒了开车人,拿着大扳手跳下来把你脑袋打碎。
草,好端端的,你特么的踹我腿子干嘛?
格林德觉得,在他好心的踢了狗子一脚,它却猛地回头冲他低低咆哮一声时,肯定是这样骂他的。
看在大家都是一条任人宰割的‘走狗’份上,格林德没打算跟它计较,甚至还友好的笑了下,双手抄在口袋中迈步走下了人行道。
刚才他已经看好了:公路斜对面的那座大厦天堂,足够他从上面飞下来后,在感觉到痛苦之前死去了。
砰的一声,格林德刚走出两步,就看到那辆黑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从上面跳了下来,扑向了那条土狗。
特么的,你这下知道我为啥踢你了吧?
格林德再次晒笑着扭头看向狗子时,眉梢却猛地挑了起来:年轻人手里拿着的不是大扳手,而是一把手枪。
以往格林德在看到,哪怕是想到自己的主子时,就会想到这个词。
他觉得,尘世间亿万女子,唯有花小妖才能配得上这个词。
她天使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遇到任何事都能淡然相对的出尘气质。
尤其是骨子里散发出的那种骄傲,还有无法形容的妖媚,都像一朵天山雪莲那样高高在上,让所有看到她的男人,忍不住会对她匍匐在地,双手合十的膜拜,甘心受她驱使,哪怕是死,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但现在,当他站在花小妖身后,看她以花家族长身份召开家族会议,随便一个命令就能决定很多人的命运,杰拉德等人俯首帖耳唯有点头后,却没有任何的骄傲(毕竟他可是花小妖最信得过的人),只有说不出的茫然。
还有让他自己都惊恐的厌恶。
他,竟然开始讨厌他的偶像,曾经发誓圆死也要保护的主子了。
格林德知道,他对花小妖有了这种感觉,绝不只是自己的忠心被她所利用了--身为主子的心腹,为她赴汤蹈火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被她当棋子所利用?
主要是看出了他在花小妖心中的地位:主子,只是把他当个傻瓜看待罢了。
或者干脆说:正因为他够傻,还愚忠,所以才能被花小妖当做心腹。
格林德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想到了华夏的一句古话: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出自《史记刺客列传》,如果君主以国家栋梁的待遇对待我,我就要为他做出国之栋梁所应做的贡献。)
唯有那样的君主,才能获得格林德的绝对忠诚,而不是利用信任、荣誉还有富贵,来收买他的忠诚。
看着杰拉德等人都连连点头,一脸忠诚的样子,格林德忽然觉得很可笑。
他当然能看出,这些人的忠诚都是装出来的。
杰拉德等人之所以帮花小妖一起,算计花冷夕,自然是因为得到了足够的好处。
没有足够的好处,杰拉德好像没理由必须支持花小妖当家主的。
看来,唯有他才是最聪明的--格林德嘴角浮上一抹讥讽时,又想到了那个人:方圆。
就在午夜醒来发现方圆不辞而别时,格林德还是无比的愤怒,用最恶毒的话来诅咒他……可等他搞清楚某些事后,才知道方圆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
当格林德拿出那副来自十七年的素描后,方圆就看出这是花小妖针对花冷夕的一个圈套,要利用他,帮他来铲除她的敌人了。
很简单:既然花小妖早在十三岁生日那天,就拿到了这副代表着她有大劫的素描,那么她没理由不提前布局。
最起码,她也不会轻易被花冷夕囚禁起来,而是早就动手,或者脚底下抹油走人了。
她明知道老族长去世后,她就会遭到囚禁,却只派了格林德携带花家族长的‘权力法杖’,提前逃出了花家,作为自己的护身符,来让花冷夕不敢伤害她。
就算她无比的信任格林德,又怎么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而不是握在自己手中,跟花冷夕等人讨价还价?
仅凭这一点,方圆就知道被格林德以命来保护的信封内,根本没啥重要东西,这才在临走前,把信封又放回了他口袋中。
为了证明自己没判断失误,方圆午夜后偷上了孤岛。
孤岛那套让所有职业盗墓者都无法逾越的森严防御,在方圆看来就是一个没啥难度的小游戏,他都懒得跟人显摆,他是怎么突破那些防御,躲在杰拉德等人不远处,听他们说了些什么。
最多,也就是不甘心自己被一个女人利用,这才出手放倒了杰拉德等人,算是给了花冷夕一条生路。
方圆觉得,花冷夕活着,要比死了更好--喏,相信很多人都听到了,花冷夕在离开孤岛前,曾经说他欠方圆一个情,早晚会加倍偿还的。
方圆很喜欢别人欠他的情分,无论是失忆前还是以后。
别人欠自己的感觉,比欠别人的要好很多。
为了提醒某个小女人千万别拿他当傻瓜看,方圆又大摇大摆的去了花家祖祠,在里面墨迹了很久后,才飘飘然的离开,不知所踪。
想到这儿后,再想到杰拉德说到花家祖祠门后有人随地小便后的愤怒,格林德就想笑。
于是,他就扑哧一笑的笑了。
“你是不是在笑我,其实很傻很天真呢?”
主子那好像从来都不会有任何波动的声音,从格林德耳边响起。
“啊,啊?”
格林德怵然一惊,赶紧抬头,才发现会议室内空荡荡的了。
杰拉德等人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走了,现场只剩下他跟花小妖。
花小妖背靠着桌子,左手抚着桌沿,右手拎着裙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一袭乳白色拽地长裙,如银秀发瀑布般垂在肩头,妖媚而干净的小脸仿似千年不变,让人看不出她在高兴,还是在生气。
“我、我没有。”
格林德只跟花小妖对望了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
“你有的呢。”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能察觉的到呢。”
以往听主子嗲嗲的说话,总是会在尾音带上个‘呢’时,格林德就觉得这才是天籁之音。
可在从孤岛离开时,她好像没有用这个尾音。
看来,她在生气、紧张或者害怕时,就会忘记这个尾音。
唯有在大局在握时,才会这样说,尽显她的天真,纯洁。
格林德忽然想到了夏小韵--早在华夏东北时,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子,就曾经对花小妖说:你说话的声音好贱呢!
他可不敢说,花小妖这样说话时的声音,就是好贱。
“有些事,你真的不知道呢。我其实也不想这样做的,我是真心喜欢他呢。”
花小妖没有再逼问格林德,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轻声说:“格林德,你走吧,我会替你照顾好你的家人呢。”
不等格林德说什么,花小妖就转身,双手拎着裙裾,衣袂飘飘的去了。
她已经看出我对她的尊重,忠诚都打了折扣,这才要赶我走。
可却又不许我带我的家人走,自然是因为我知道她太多的事,她不想我在外面胡说八道呢--呵呵。
格林德情不自禁学花小妖那样,在心中晒笑了一声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大街上。
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过来的。
只知道自己从此之后,就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嗯,如假包换的丧家之犬,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相见。
如果他胆敢违逆主子的意思,偷着回家带着家人远走天涯--无论他用多快的速度,都逃不出这个城市。
能把花冷夕兄弟四人玩的团团转的花小妖,要想杀他,绝对是易如反掌的。
可是,花小妖真会放他走?
他知道的,太多了。
一个对主子不再忠诚,不再尊重的人被赶走后,哪怕家人还在主子的掌控中,他也有可能会说出那些让主子不愿意听到的话。
花小妖,才不是真心放他走。
他得死。
唯有死人,才能保守所有知道的秘密。
看在他效忠那么多年的份上,花小妖没有亲口下令让人杀他,却希望他--以一个非常体面的自杀方式,来结束他曾经骄傲的一生(任何人成为花小妖的绝对心腹后,都会骄傲的。)
让格林德以体面的方式自杀,算是他为花小妖服务那么多年的恩赐了。
如果他不想死,那么花小妖就只能派人送他去天堂。
体面的死法,又是怎么死?
慢慢想通了这一切的格林德,站在街头上满脸茫然的扫视着四周,想寻找一个能让他体面的死法。
吱嘎--随着突如其来的刺耳刹车声,有狗子惊惶甚至愤怒的咆哮声,从抬头仰望某座大厦平台的格林德身边响起:“锥--汪,汪汪!”
下意识的,他赶紧半转身低头看去。
才看到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已经停在他身侧半米处,一条黄毛狗子,大难不死的从车轮下猛地蹿出来后,顺势躲在他身后,对汽车翻起了冷森的獠牙,狂吠。
这座大都市内,怎么会有这样一条模样难看的土狗?
看了眼这条狗子,格林德本能的浮上这个念头时,顺势脑补了他刚才没看到的那一幕:这条土狗肯定在过公路时没看红绿灯,差点被那辆汽车撞到。
幸亏司机车技够高,猛打方向盘,让车子贴在了路边,才没造成任何车祸。
这狗子也是,你不看红绿灯就乱过公路,差点导致车祸发生后还对汽车狂吠,你还有理了你?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你是一条狗,无论是贵妇狗还是曾经很忠诚的走狗,强者想杀你,你都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
唉,你没有被撞死,就已经很不错了,还叫唤个毛啊,赶紧滚蛋吧--格林德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抬脚在狗子后腿上轻轻踢了一下,提醒它:赶紧跑人、哦,不,是跑狗,免得狂吠惹怒了开车人,拿着大扳手跳下来把你脑袋打碎。
草,好端端的,你特么的踹我腿子干嘛?
格林德觉得,在他好心的踢了狗子一脚,它却猛地回头冲他低低咆哮一声时,肯定是这样骂他的。
看在大家都是一条任人宰割的‘走狗’份上,格林德没打算跟它计较,甚至还友好的笑了下,双手抄在口袋中迈步走下了人行道。
刚才他已经看好了:公路斜对面的那座大厦天堂,足够他从上面飞下来后,在感觉到痛苦之前死去了。
砰的一声,格林德刚走出两步,就看到那辆黑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从上面跳了下来,扑向了那条土狗。
特么的,你这下知道我为啥踢你了吧?
格林德再次晒笑着扭头看向狗子时,眉梢却猛地挑了起来:年轻人手里拿着的不是大扳手,而是一把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