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你喜欢听我说什么?
  郭易秦走了。
  走的很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没有回头,昂首挺胸,
  昆仑就站在十数米外,静静的看着这边,动也不动的就像月光下的一尊雕塑。
  看了她一眼,水暗影才小心翼翼的问白影:“你、你到底是谁?”
  白影没说话,就像古代那些临河而站、心中正酝酿一首千古绝句的大诗人那样,在夜风吹起白色袍角时,大有他要御风而去的装比。
  水暗影不甘心:“你为什么要帮我们?你到底是谁?”
  “你真想知道我是谁?”
  白影忽然发出桀桀笑声,低头看向了水暗影时,双眼中有荧光闪动。
  “我、我想。”
  水暗影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咽了口吐沫。
  “那你来揭下我的面巾,看个清楚吧。”
  白影说出这句话时,语气森寒的让水水姐打了个冷颤。
  “我、我又不想了,反正只要你不伤害我们就行。”
  可怜的水水姐哦,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昔日的嚣张狂傲,已经被挫折给磨了个干净,蜕变成了一个怕事的小女人。
  嗯,这是一种好现象。
  女人嘛,就该在家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整天满脑子的不健康,琢磨穿什么衣服,化什么样的妆,才能吸引丈夫之外的男人苍蝇般的围上来才是正事,干嘛要拿着刀子砍人脑袋?
  “不伤害你们?格格,这可不一定,今晚老子心情不错,才会放过你这个胸大无脑的笨蛋。”
  白影再次桀然一笑,看似不耐烦的挥挥手:“赶紧滚蛋吧。记住,以后绝不能再向任何男人屈膝求饶,无论是为了谁。要不然,我打断你这双腿子。”
  “特么的,你还有完没完了!”
  水水姐终于怒了,下巴昂起正要逼过去,撕下这个白影看看他那张臭脸到底是谁时,一只手忽然掐住了她的脖子。
  手冰凉,就像一条毒蛇。
  白影的手。
  他刚才明明距离水水姐还有至少三米的距离,现在却已经站在了她面前,绝对是面对面的,鼻子对着鼻子,眼睛对着眼睛,浑身都散发出浓郁的死亡气息,就像他从牙缝中挤出来的话:“记住我今晚说过的话,明白了吗?”
  彻底傻掉的水暗影,茫然点了点头。
  白影抬手--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的水暗影,就像一条黑色的大鲶鱼那样,被他轻松抛了出去。
  “啊!”
  水暗影失声尖叫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稳稳落在了河堤上,就仿佛是她一步步走上来的那样。
  “水暗影,你,先走。”
  不远处的昆仑,终于说话了。
  声音中带有明显的颤音,还有无法压抑的狂喜。
  她已经认出白影是谁了,也猜到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水暗影--那个男人啊,以往总是彪炳自己最喜欢天然的东西,包括女人。
  他不希望昆仑为他杀人,只希望她能按照她最喜欢的生活而生活。
  昆仑,其实最该像个整天就知道坐在窗前绣花,累了后,就用手托着腮看书的女孩子才对--而不是手持当世最犀利的长刀,闯出诺大的凶名。
  他也不希望水暗影,从昔日的嚣张狂傲,蜕变成当前的小女人样,为了挽救昆仑,想跪地求饶。
  水暗影不再嚣张跋扈了,那她还是水暗影吗?
  就在刚才,水暗影应该仰天哈哈浪笑着,拍着傲人的胸膛对郭易秦说:想杀昆仑可以,但得从姑奶奶的尸体上踏过去才行!
  他喜欢一切最天然的东西,包括这些在乎他的女人们。
  这个世界,之所以精彩到无法形容,那就是因为事物的多样性。
  恶人就是恶人,装啥的假惺惺?
  好人就是好人,装啥的穷凶极恶?
  水暗影就该是水暗影,在看出再留下来只能徒增羞辱后,就像现在这样,拿捏出一副很不甘心的嘴脸,狠狠一跺脚,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至于昆仑的死活--姐们,自求多福吧。
  唯有这样,水暗影才能保持她最好的状态,才不会做出自己主动去北朝寻死的破事,才能释放出她本身所具备的独特魅力。
  难道,这个娘们不知道男人有时候就爱犯贱,喜欢野蛮女友吗?
  昆仑再变一万年,也不会变成野蛮女友。
  野蛮这个词在文化程度不高的昆仑看来,就是刀子再锋利一些,砍人脑袋的速度再快一些--
  这个最喜欢坐在窗前绣花看书的女孩子呀,哪怕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己,很想扑到方圆怀中,畅快淋漓的大哭一场,可她骨子里残存的淑女矜持,却只会让她久久的看着他,站在原地。
  方圆也站在那儿,动也不动的看着昆仑。
  他多么希望,昆仑能像九岁那年被恶狗追咬时,能扑在他怀中哭着喊哥哥救我?
  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昆仑不是昆仑的了?
  嗯,是在他九岁那年的除夕夜,土豆老让方圆跪在地上,让他发誓以后绝不能杀一个人,他就反问别人要是杀他,他该怎么办时--昆仑站了出来:我,来替你杀人。
  是的,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昆仑再被恶狗追咬时,就不会再哭着扑到方圆怀中求救了,她只会死死咬着嘴唇,在恶狗掐住她左臂时,右手手指,却狠狠刺进恶狗的双眼中。
  没有谁知道,土豆老为了训练昆仑杀人,让一个最喜欢绣花看书的女孩子,在短短五年内,徒手杀了多少只恶狗。
  直到后来每当有饿了一个星期的恶狗,扑向背对着它的昆仑,她头都不会的向后打出一拳,就能精准打碎它的咽喉后,土豆老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终于不再满县城的收狗了。
  时至今天,方圆都无法想象土豆老怎么会那么残酷的对待亲孙女,就为昆仑说了句她会替他杀人。
  就像,方圆到现在都知道,昆仑最想过的生活,就是坐在窗前绣花,看书那样。
  她,终究无法突破土豆老给她戴上的禁锢,哪怕方圆死而复生站在她面前,也只会呆站在原地,全身打颤的看着他。
  她就不能鼓足勇气,挣开土豆老为她戴上的枷锁吗?
  方圆看着她,眼神越来越热烈,迫切时,却听她说:“我、我是不是,该,从你眼前,消失?”
  方圆忽然很想哭。
  六年了,足足六年了。
  六年前,办理完土豆老的丧事后,方圆对跪在他面前、用不发一眼的沉默,来哀求他别离开她时,说道:我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你。
  六年了,昆仑依旧牢牢记着这句话,全然忘记了六年的时间,已经足够改变一个人了。
  她为什么,还没有丝毫的改变,只是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就仿佛,她的生命,在六年前就已经停止了。
  方圆木木的看着女孩子,缓缓的点了点头。
  “我、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昆仑身子猛地踉跄了下,接着转身,顺手拔、出长刀,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很快就消失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砰!
  方圆单膝跪地,一拳打在了水暗影曾经做过的石头上。
  碎屑迸溅,三个人头大的石头,变成了数十瓣。
  手指关节发白,却没有丝毫鲜血淌出,压在方圆心中那口郁闷,让他忍不住的张嘴--发出了一烦躁异常的怒吼:“啊!”
  他无比的痛恨,刚才自己为什么要点头。
  难道,他真不打算结纳昆仑,一辈子都不要他的影子了吗?
  不是这样的,绝不是。
  他圆可什么人也不要,也希望能有昆仑跟随身边,再加上毛驴,兄弟三人像以往那样,组成一个江洋大盗。
  那是因为他永远无法忘记,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在说出那句话时的样子。
  可他为什么要点头呢?
  就像昆仑明明想扑过来趴在他怀里,哭着说她有多么的想他,却非得问出她是不是得消失那样。
  方圆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仰面朝天,死鱼般的大张着嘴巴,艰难的呼吸着。
  他的样子很吓人。
  真得很吓人,尤其是双眼完全变成莹白色后,吓得格林德都不敢过来了。
  直等到方圆疲倦的闭上双眼时,格林德才小心翼翼的说:“老大,我已经把那个小姑娘送回去--”
  “昆仑呢?”
  方圆猛地睁开眼,打断了格林德的话。
  “昆仑?”
  格林德满脸的茫然,摇了摇头:“我没看到她啊。”
  “带我去找她,现在,马上,立即!”
  方圆右手一撑碎石,一跃而起。
  眼看老大情绪很不正常,格林德连屁都不敢放一个,马上就跳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方向狂奔。
  这边距离市区也就是三十公里,昆仑跑路的功夫就算再变态,她也比不上时速超过一百五的车子。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车子已经飞驰进了市区内。
  就在格林德想问问坐在后面的方圆,该去哪儿找昆仑时,却听他声音嘶哑的说:“别、别开这样快了。找不到她了,她已经离开了唐王。”
  格林德马上就松开了油门,汽车就像垂死的老牛那样,大喘着粗气缓缓靠边停了下来。
  昆仑问方圆:是不是让我消失?
  方圆点了点头--那么,昆仑就会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以后,只要有方圆所在的地方,她都不会出现。
  或许,这才是她已经熟悉了六年的生活吧?
  一辈子注定,只能躲在黑暗中,怀念九岁那年她扑在方圆喊哥哥的感觉。
  “我其实,是个混蛋,不折不扣的混蛋。”
  方圆看着车窗外,默默的吸了四颗烟后,才忽而笑了笑,轻声问:“死老外,你现在有没有后悔,跟着一个混蛋混?”
  听老大喊自己死老外后,格林德立马精神抖擞了:这才是正常的老大。
  赶紧落下车窗,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拍着胸脯正要说些他死是老大的人、死是老大的鬼时,却听老大又说:“把那些屁话咽下去吧,我不喜欢听。”
  那你喜欢听我说什么?
  望着重新启动远去的车子,躲在树荫下的昆仑,抬手捂着嘴慢慢顺着树干坐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