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代白眼狼_197
“娘哎!有点吓人啊,不行,小乔,咱得歇一歇,缓一缓,免得引火上身,顺便也过个好年。”
曹富贵咽着唾沫悄声道。小乔摸摸阿哥的脑袋,完全赞成这个主意。
当天晚上,苗儿惊吓地分到了一千元的设计费,她吓得声音都抖了:“大,大哥,这太太太多了!”
“给你就拿着!好好攒嫁妆,啧!这么好的妹子,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混蛋。”
曹富贵酸溜溜地把厚厚一沓钞票硬塞进了妹子手里,盘算着悄悄让她买个小院子。要不是怕苗儿吓着,有些钱来路确实也不太好说,他还想翻着倍地给呢!咱是那缺钱抠门的大哥么?!
眼看着布料生意这么赚,曹富贵又把主意打到了服装上,光倒腾布料还有“投机倒把”的嫌疑,要是能办个小厂子,那就完全是光明正大的“生产”了,服装的利润更是比纯布料高了不知多少倍。有梦里见过的那么多时尚样式在,还怕这衣服没人买么?
第115章来京
“听说京城那气候又冷又干,把厚衣服多带几件,把毛线裤也带上。咸菜呢?都装上了吗?榨菜、萝卜干,还有川婆子那个辣豆豉也装上,富贵最爱吃这一口。你拿这么大袋子米粉作甚?”
阿奶把老二、老伴还有媳妇差使得团团转,年初三不忙着走亲访友,跟孩子们一道乐呵,却是指挥着家里几个收拾东西准备上京。
曹家阿奶张氏本来就是当仁不让的曹家之主,如今有大孙子满把的钱孝着敬着,小脚的旧伤也被治愈,这几年养尊处优,好吃好喝滋润着,孩子虽然也有闹心的时候,可也比旁人家争气太多,她是越发活出大户人家当家老太太的气势来了。
“寒冬腊月的,京城那边冷得很,你这身子可别冻出个好歹来。实在想富贵,你就让老二给他打个电话,何必自己跑几千里去?”
阿爷一边无奈地按着老太太的意思收拾东西,一边嘀咕,自家这媳妇是越活越年轻了,一把年纪了还和孙子赌气,非要去京城,还不让老二通知富贵,真是越老越小哉!
“过年不就是过个阖家团圆,你大孙子忙事业不肯回家,哼!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总成了吧?”
阿爷喃喃念了句:“老三好几年没回乡了,也不见你说要去探亲……”
阿奶眼波一横,道:“老三是当兵,忠孝不能两全!如今媳妇孩子都有了,留在边城,我去烦忙他作甚?”
阿爷立即低头收拾东西,再不多说半句话。一家之主定了主意,那是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坚决执行。
转头就看见老二傻呵呵地团团转,忙得昏头转向,条理全无,他摇摇头,也懒得管这笨蛋儿子了,至少孝心总是有的,还有一把子傻力气,护着老两口上京总算还能用。
王柳枝欢天喜地奔进来,连声喊着:“姆妈,票买到了!河生帮忙,买了几张卧铺。”
老太太要去京城,她和庆贤夫妻两个年富力强,一路护送老人去和大侄子团聚那是理所当然。再说了,苗儿那小娘在身边二十几年,不好好嫁人非要读书也就算了,一朝飞到京城去,居然也学着她哥不回家,也真是让她又想念又生气。
再想想传说中主席住的京城,自家居然也有机会要去走一走,住一住,王柳枝是兴奋得几个晚上没睡着,挂着两个黑眼圈东奔西走,准备行装。
本来她是想带着宝锋一道去京里,年轻人好歹见过世面,那像他爹被人骗了怕还要帮人倒数钱。只是偏生凑巧,儿媳妇突然害喜得厉害,这是又怀上了,家里已经有三个小的,宝锋再走上十天半个月,哪里还放心得下?只得请了亲家母来家里照顾,再让宝锋留着一道照看。
好在自家婆婆见多识广,心计脑筋都比旁人强出十七八里去,跟着两老上京,还有她姑家稳重又常跑省城的青柱陪着,倒也不怕走丢了。
正月初五,全国人民都还沉浸在节日的欢喜中,老曹家一干人等,在老太太的领导下,乘着还不太拥挤的火车,浩浩荡荡地奔赴京城探亲,同时也打算趁机逛逛久闻胜名的首都。
……
“乔……应年同学,你怎么会在这里摆摊?”
伍玉珍穿着一身中长款的鹅黄大衣,惊讶地瞪圆了眼睛,盯着就算是蹲在小摊前也显得气质出众的乔应年,不可思议地喊道。
过年过节的,家里人来人往热闹得烦人,尤其是这一两年,贴不上父母,只能觍着笑脸贴上来阿谀奉承她的人不要太多!伍玉珍不耐烦大院里的那套虚伪应酬,也不管年节不年节的,索性拉着闺蜜一道逛街。
哪里想到,会在热闹非凡,挤满商贩的大栅栏巷子里遇到乔应年!
一时之间,各种古怪的滋味涌上她的心头。
她虽然是乔应年的同学,和他打交道的机会却实在不多,这个在系科里,甚至在学校里都能称得上出众的男人,给她的感觉十分神秘而又诱人。
其实在乔应年发表《实践》那篇文章之前,她其实并没有怎么注意这个长得很不错的男同学。一看他来校报到时的穿着以及家庭资料就知道,这是一个从乡下刻苦用功考出来的学子。没有足够的家庭资源,即使他个人再努力,他想要努力达到的终点,也许只是别人的起点线。
她和大院的一帮朋友们在老莫吃饭时,曾经巧遇过乔应年和他的乡下土包子兄弟们,那时,除了长相气质,这个男人没有什么值得她入眼。
直到他写了那一篇风云激荡的《实践》,她的目光开始在这个男人身上停留,慢慢地才发觉,乔应年那与众不同的神秘和出众的能力和学业。然后,他的家庭似乎也并不是什么拖后腿的土包子,他的养兄居然能在京城开店,还能帮助许多困难的同学助学,实在有些出乎了她的意料之外。
能够考入北平大学,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将会有很大的机率成为“食肉者”,或者说“规则制定者”。她稍稍将注意力移到了这个男人身上,却懊恼地发现,这是个“刀枪不入”的冷酷男人。
虽然有些丢面子,但伍玉珍觉得,自己似乎对乔应年的兴趣又大了一点。
家里开饭店,虽然也是个体户,但至少还有个店,而且也不是他本人当个体户,但是在大街上摆摊……这和乞丐又有多大区别?!
曹富贵咽着唾沫悄声道。小乔摸摸阿哥的脑袋,完全赞成这个主意。
当天晚上,苗儿惊吓地分到了一千元的设计费,她吓得声音都抖了:“大,大哥,这太太太多了!”
“给你就拿着!好好攒嫁妆,啧!这么好的妹子,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混蛋。”
曹富贵酸溜溜地把厚厚一沓钞票硬塞进了妹子手里,盘算着悄悄让她买个小院子。要不是怕苗儿吓着,有些钱来路确实也不太好说,他还想翻着倍地给呢!咱是那缺钱抠门的大哥么?!
眼看着布料生意这么赚,曹富贵又把主意打到了服装上,光倒腾布料还有“投机倒把”的嫌疑,要是能办个小厂子,那就完全是光明正大的“生产”了,服装的利润更是比纯布料高了不知多少倍。有梦里见过的那么多时尚样式在,还怕这衣服没人买么?
第115章来京
“听说京城那气候又冷又干,把厚衣服多带几件,把毛线裤也带上。咸菜呢?都装上了吗?榨菜、萝卜干,还有川婆子那个辣豆豉也装上,富贵最爱吃这一口。你拿这么大袋子米粉作甚?”
阿奶把老二、老伴还有媳妇差使得团团转,年初三不忙着走亲访友,跟孩子们一道乐呵,却是指挥着家里几个收拾东西准备上京。
曹家阿奶张氏本来就是当仁不让的曹家之主,如今有大孙子满把的钱孝着敬着,小脚的旧伤也被治愈,这几年养尊处优,好吃好喝滋润着,孩子虽然也有闹心的时候,可也比旁人家争气太多,她是越发活出大户人家当家老太太的气势来了。
“寒冬腊月的,京城那边冷得很,你这身子可别冻出个好歹来。实在想富贵,你就让老二给他打个电话,何必自己跑几千里去?”
阿爷一边无奈地按着老太太的意思收拾东西,一边嘀咕,自家这媳妇是越活越年轻了,一把年纪了还和孙子赌气,非要去京城,还不让老二通知富贵,真是越老越小哉!
“过年不就是过个阖家团圆,你大孙子忙事业不肯回家,哼!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总成了吧?”
阿爷喃喃念了句:“老三好几年没回乡了,也不见你说要去探亲……”
阿奶眼波一横,道:“老三是当兵,忠孝不能两全!如今媳妇孩子都有了,留在边城,我去烦忙他作甚?”
阿爷立即低头收拾东西,再不多说半句话。一家之主定了主意,那是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坚决执行。
转头就看见老二傻呵呵地团团转,忙得昏头转向,条理全无,他摇摇头,也懒得管这笨蛋儿子了,至少孝心总是有的,还有一把子傻力气,护着老两口上京总算还能用。
王柳枝欢天喜地奔进来,连声喊着:“姆妈,票买到了!河生帮忙,买了几张卧铺。”
老太太要去京城,她和庆贤夫妻两个年富力强,一路护送老人去和大侄子团聚那是理所当然。再说了,苗儿那小娘在身边二十几年,不好好嫁人非要读书也就算了,一朝飞到京城去,居然也学着她哥不回家,也真是让她又想念又生气。
再想想传说中主席住的京城,自家居然也有机会要去走一走,住一住,王柳枝是兴奋得几个晚上没睡着,挂着两个黑眼圈东奔西走,准备行装。
本来她是想带着宝锋一道去京里,年轻人好歹见过世面,那像他爹被人骗了怕还要帮人倒数钱。只是偏生凑巧,儿媳妇突然害喜得厉害,这是又怀上了,家里已经有三个小的,宝锋再走上十天半个月,哪里还放心得下?只得请了亲家母来家里照顾,再让宝锋留着一道照看。
好在自家婆婆见多识广,心计脑筋都比旁人强出十七八里去,跟着两老上京,还有她姑家稳重又常跑省城的青柱陪着,倒也不怕走丢了。
正月初五,全国人民都还沉浸在节日的欢喜中,老曹家一干人等,在老太太的领导下,乘着还不太拥挤的火车,浩浩荡荡地奔赴京城探亲,同时也打算趁机逛逛久闻胜名的首都。
……
“乔……应年同学,你怎么会在这里摆摊?”
伍玉珍穿着一身中长款的鹅黄大衣,惊讶地瞪圆了眼睛,盯着就算是蹲在小摊前也显得气质出众的乔应年,不可思议地喊道。
过年过节的,家里人来人往热闹得烦人,尤其是这一两年,贴不上父母,只能觍着笑脸贴上来阿谀奉承她的人不要太多!伍玉珍不耐烦大院里的那套虚伪应酬,也不管年节不年节的,索性拉着闺蜜一道逛街。
哪里想到,会在热闹非凡,挤满商贩的大栅栏巷子里遇到乔应年!
一时之间,各种古怪的滋味涌上她的心头。
她虽然是乔应年的同学,和他打交道的机会却实在不多,这个在系科里,甚至在学校里都能称得上出众的男人,给她的感觉十分神秘而又诱人。
其实在乔应年发表《实践》那篇文章之前,她其实并没有怎么注意这个长得很不错的男同学。一看他来校报到时的穿着以及家庭资料就知道,这是一个从乡下刻苦用功考出来的学子。没有足够的家庭资源,即使他个人再努力,他想要努力达到的终点,也许只是别人的起点线。
她和大院的一帮朋友们在老莫吃饭时,曾经巧遇过乔应年和他的乡下土包子兄弟们,那时,除了长相气质,这个男人没有什么值得她入眼。
直到他写了那一篇风云激荡的《实践》,她的目光开始在这个男人身上停留,慢慢地才发觉,乔应年那与众不同的神秘和出众的能力和学业。然后,他的家庭似乎也并不是什么拖后腿的土包子,他的养兄居然能在京城开店,还能帮助许多困难的同学助学,实在有些出乎了她的意料之外。
能够考入北平大学,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将会有很大的机率成为“食肉者”,或者说“规则制定者”。她稍稍将注意力移到了这个男人身上,却懊恼地发现,这是个“刀枪不入”的冷酷男人。
虽然有些丢面子,但伍玉珍觉得,自己似乎对乔应年的兴趣又大了一点。
家里开饭店,虽然也是个体户,但至少还有个店,而且也不是他本人当个体户,但是在大街上摆摊……这和乞丐又有多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