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证人出庭(2)
  第一名证人被带进了法庭。核实完身份后,审判长告知证人相关权利义务,又交待了如实作证义务和作假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证人表示已经听清楚。
  审判长说道:“请值庭法警把'证人作证保证书和宣誓词'交给证人。”
  法警将保证书及宣誓词递交给证人,证人接过。审判长又道:“证人陈明刚,请面向国徽,宣读保证书和誓词内容。”
  值庭法警引导证人向前几步,证人举起右手面向国徽宣誓道:
  “本人陈明刚,x年x月x日生,住址……我已知晓证人如实作证义务以及作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我本人保证并宣誓: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依法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瞒事实等行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人给予罚款、拘留或刑事责任处罚。
  宣誓人:陈明刚
  x年x月x日”。
  证人念完宣誓词后又做了签名后,法警将宣誓词提交给审判长。
  证人回到证人坐位处,法庭进入询问证人程序。
  检察官首先发问:“你和齐明是怎么认识的?”
  “在传销课堂上认识的,他是我们课堂上的负责人。”证人回答。
  检察官:“本案发生的当晚,也就是本案案发的时间晚6点到7点,你在什么地方?”
  证人:“我和十多人在齐明租的房子里包饺子,吃饭到8点多钟才散。”
  检察官:“这中间,齐明是否离开过房间?”
  证人:“去过厕所,但很快就回来了。”
  检察官:“你当天晚上,是否知道有你们传销人员打死人这件事?”
  证人:“我们吃饭时,有另一个课堂上的人来说,有当地的两个混混到他们课堂上闹事,打了起来,那两个混混跑了,他们追上其中一个人,把那个人打了。第二天上课时,另一个课堂上的负责人说,昨晚挨打的那个人死了,让大伙都赶紧走……”
  ……
  检察官对第一名证人询问完毕后,现场所有旁听人员都能听出来,案件当时,齐明并没有在案发现场也没有作案时间。
  其他两名证人也先后走进法庭,先后宣誓,检察官和肖玥又向其他两名证人作了发问。
  整个庭审严谨顺畅,除了开头齐明的哭闹,其他程序都非常顺利。
  检察官的公诉意见很简短:鉴于本案有证人出庭,属于一审当中未出现的新证据,且是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证据,请合议庭依法裁判。
  “请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面前肖玥说道。
  肖玥抬起头,习惯性地拢了下乌亮的秀发,面向审判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齐明亲属的委托并经齐明本人同意,受东方省云帆律师事务所指派,由我本人肖玥怡作为齐明案二审辩护人,出庭辩护。
  结合刚才庭审当中查明的事实和出庭的证人证言及被告当庭回答、陈述,辩护人认为齐明无罪。具体理由如下……”
  肖玥时而面向镜头,进而面向审判席,全程脱稿辩护。清脆有力、抑扬顿挫的声音在法庭上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