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暗光
  “不好!”
  枪手暗光在被踢飞的同时,心中已然大叫糟糕,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手中的高斯手枪已经被叶欢抢走了。
  “还给我!”
  暗光大急,人在半空,连忙腰眼一拧,随后脚尖在岩壁上一点,人已飞速朝着叶欢冲去。
  叶欢抢到高斯手枪,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这把枪的奇特之处,耳边一阵风声吹来,暗光已然近在咫尺了,他的手中捏着一把锋利匕首,刀芒直接斩向叶欢脖颈。
  “反应还挺快!”
  叶欢眉毛一掀,手腕一抖便将枪藏了起来,随后以左脚为支点,右腿猛地一扫,电光火石间一腿朝着暗光攻去。
  啪!
  叶欢一腿袭来,暗光根本来不及反应,本能的捏着匕首超前一挥,匕首光芒乍现,暗光的脸色却是蓦地一紧。
  只见那把匕首狠狠的切在叶欢的小腿上,但也仅仅只是割破了他的裤子,随后叶欢势大力沉的一腿便狠狠的踹在了暗光的胸口处。
  嘭!
  暗光毫无悬念的倒飞而出,这次甚至比上次滑翔的距离还要更远!
  “高斯手枪!还我!”
  暗光并未气馁,他已经知道叶欢的肌肤刀枪不入,而此刻,暗光根本顾不上许多,脚下一点,再次朝着叶欢袭去。
  这把高斯手枪,乃是俾斯麦钢铁堡垒科研部的最新研究成果,以高斯浓缩光子为标配子弹,威力绝伦,蛇式冲锋枪和加特林机炮无法伤到叶欢丝毫,但这把高斯手枪却可以,仅凭这一点,便不难看出高斯手枪的厉害之处。
  而此刻,这把威力绝伦的手枪却落到了叶欢手中,这如何能教暗光不急?
  但他急也没有用,之前打穿叶欢,是因为暗光的手中拥有高斯手枪,而现在高斯手枪到了叶欢的手里,面对叶欢神魔炼体第七层境界的刀枪不入,暗光则是一点法子也没有。
  “杀了我吧!”
  暗光知道自己已经陷入死地,他不再挣扎,只是一双眼睛带着一丝不舍,紧紧地盯着叶欢手中的高斯手枪。
  “看样子你很中意这把枪啊!”叶欢注意到暗光眼里的表情,眉毛微微掀起,虽然暗光将他打穿,让叶欢消耗了大量的真魔两气,但此刻,叶欢却没有半点想要杀掉他的想法。
  各为其主,这暗光也仅仅是听命行事罢了,而且叶欢感觉这人本质并不坏,就算饶他一命,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但这把高斯手枪,却是让叶欢爱不释手,先不说他的威力如何,这把枪的破坏力可是相当惊人的,别看它体型较小,可射出的子弹威力却远超蛇式冲锋枪和加特林机炮,甚至就连叶欢神魔炼体第七层次的金刚不坏都难以挡住这把高斯手枪的浓缩光子子弹。
  “你走吧,我不会杀你。”
  叶欢突然道,他的话语令跪在地上满脸颓然的暗光一怔,随后这个男人便露出一丝苦笑,道:“收起你那点怜悯吧,我暗光就算是死,也不会向你低头。”
  叶欢皱眉道:“詹姆士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样为他卖命?”
  暗光的生平叶欢并不知晓,但通过资料调查,叶欢却明白,詹姆士一定不是个好东西,实际上在叶欢的理解中,但凡资本家,基本上都没一个好东西,更别提垄断家了,这邦德家族百年来垄断了拉斯维加斯周边各市的海岸港口生意,谁知道他们从中牟取了多少黑心利益,又有多少人因为邦德家族的垄断而丢了饭碗,甚至丢了性命?
  叶欢此行,不仅仅是要擒拿詹姆士邦德,如果有机会的话,叶欢甚至一度想要杀了他。
  杀了这个黑心的资本家,垄断阶级独裁者!
  “我闯过三关机卡,你跟我走吧。”叶欢突然心里一动,张口说道。
  什么?
  暗光愣了,他没听错吧?眼前的这个人,这个敌人,竟让自己跟他走?
  “走去哪?”暗光话一出口更是微微一怔,自己怎么会问出这样的话来?
  还好叶欢并未在意,而是正色说道:“离开这里,去找寻属于你的天空!你枪法惊奇,何必为一个大军阀为虎作伥?”
  暗光听完叶欢的话,默默道:“我……没办法离开这里。”
  自暗光记事起,他就一直呆在俾斯麦钢铁堡垒当中,詹姆士邦德从世界各地搜罗四五岁的孩童,他们有些是被拐卖来的,有些则是被偷抢过来的,这些孩子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詹姆士邦德将他们召集起来,而后安排世界著名的杀手来训练他们,使他们从小就成长为一名名冷血无情的杀手,之前被叶欢杀死的十名黑衣枪手,实际上和暗光乃是同一批次进入俾斯麦钢铁堡垒中的,只不过暗光在枪术上的天赋要比他们都强,所以成为了枪炮机卡的最终守关人,而那几个黑衣枪手,仅仅只能作为第一阶段的炮灰罢了。
  “怎么没法离开这里了?”叶欢连道:“我也不怕告诉你,我来这里的目的便是擒获詹姆士邦德,只要我抓住他,你想离开这里岂不是分分钟的事?”
  暗光还有些犹豫,毕竟他自小在这里长大,除了俾斯麦钢铁堡垒外,他几乎任何地方都没去过,就算叶欢所言非虚,并且他真的冲破重重险阻抓住了詹姆士邦德,可暗光出去后又能做什么呢?
  他只会杀人。
  杀人是他的唯一生存技能。
  在俾斯麦钢铁堡垒中,那些不敢杀人,或是学业没有完成的孩子,会被詹姆士邦德无情处决,暗光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也是对自己心狠的缘故,若是他当初也如那些孩童一般优柔寡断,只怕现在早就已经成了詹姆士邦德的后花园的养料了。
  “出去后,你可以跟着我,”叶欢道:“你恐怕还不知道,这个世界实际上根本不像你想象的那样,这个世界有神,也有魔,有天庭,也有地府,只是你之前一直不知道,或是一直不相信,而今天,你与我一战,恐怕已经发现一些端倪了吧。”
  暗光闻言点点头,用满是奇异的目光望着叶欢的身体。
  枪炮机卡共有三关,前两关叶欢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闯了过来,而第三关,叶欢头一次遇到了敌手,那高斯手枪的威力到现在还让叶欢心惊胆战,而暗光更是亲眼目睹了叶欢的身体被打穿,可现在,叶欢不依旧好端端的站在他面前吗?
  “你到底是什么?神还是魔?”
  暗光谨慎的盯着叶欢,他已经渐渐相信了叶欢的话,毕竟他可是亲眼看到叶欢的胸口被自己的高斯手枪洞穿,可现在,叶欢的胸膛上却没有任何伤势,只有他的衣服呈现一个破烂的圆口,正是高斯手枪射穿他胸膛之后留下的。
  “嘿嘿,”叶欢咧嘴一笑,而后开口道:“我不是神也不是魔,我是——神魔!”
  “神魔?”暗光面色微变,他对这个真实世界的了解太少了,甚至可以说,暗光根本就从未接触过真实世界,他的世界仅仅只是俾斯麦钢铁堡垒中的一个又黑又小的屋子罢了。
  “总而言之!”叶欢拍着胸脯说道:“哥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为了完成这个梦想,哥必须要找到各行各业顶尖的人物来帮助哥,而你,就是哥选中的人,也是命运选中的人,现在我给你选择的权力,你,到底跟不跟我走!”
  “跟!”暗光情急之下,立刻脱口而出,但话一出口,他立刻便后悔了。
  “我真的能跟你走么?我……我是个杀人犯,我杀过很多人……”
  暗光十岁出道,服役五年,现已为俾斯麦钢铁堡垒,也就是詹姆士邦德杀了将近一百多个人,这些人没日没夜都在纠缠着暗光,让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暗光不觉得像自己这样满手血腥的人可以有重新开始的机会,所以当这个机会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犹豫了,他退缩了,他胆怯了。
  叶欢看着暗光,他能感受到这个杀手眼神中的渴望,谁说杀手都是冷冰冰的?这个杀手就不太冷!
  “相信我!”叶欢拍着暗光的肩膀道:“你还有大好的未来,你的未来不应该是呆在这样暗无天日的牢笼里,你的未来在外面,你的未来跟我挂钩!”
  “出去走走吧,出去看看吧。”
  “我可以保证你有离开俾斯麦钢铁堡垒的机会,但到了外面,你愿不愿意跟着我,就全凭你自己的意愿了。”
  叶欢说完,不再犹豫,而是举起手中的高斯手枪,抬手开了一枪。
  轰!
  高斯手枪不愧是能够将叶欢的神魔炼体第七层次打穿的高威武器,这一枪下去,枪炮机卡的钢铁大门立刻被生生打穿一个大窟窿,让叶欢眼前一亮。“果然是好东西,有这东西在手,我还闯什么三关机卡?直接杀到詹姆士邦德的老巢去,逮住他老丫挺的!”
  叶欢兴奋莫名,抬手便欲再次扣动高斯手枪的扳机,可一阵咔咔声响传来,叶欢露出疑惑神色,高斯手枪的枪口之中并未射出任何子弹。
  “这,怎么回事?坏了?”叶欢立刻傻眼,本来指望着能让这把枪带自己出去呢,没想到现在却出岔子了。
  暗光在叶欢身后瞄了一眼,面上隐隐露出尴尬神色,而后开口道:“该……充电了……这把枪里面的能量,已经被我用完了。”
  什么!
  叶欢一听这话差点窜到天上去,堂堂高斯手枪,竟然需要充电才能使用,这特么又不是玩具枪,咱不带这么坑人的啊!
  暗光无奈的说道:“高斯手枪内部安装有能量转换装置,经由此,可以将高压电能转化成浓缩光子能储存在枪身之中,这把手枪可以连续射击二十次,刚才我已经开了十九枪,里面只剩下一发子弹了。”
  叶欢苦逼的说道:“就这一发子弹,刚才还被我给用完了?”
  “嗯……好像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