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田炼峰一拍桌子:“要不怎么说血浓于水呢?你是我亲兄弟啊,最了解我的人就是你!”
“你和你爸差不多,只不过,你比你爸稍微好点,知道拿这玩意儿来换钱。”刑术说完边点头边起身,“行了,你等着吧,我去给你拿钱。”
田炼峰一听大喜,立即起身:“刑术,这筷子值多少钱?”
刑术停下脚步,转身来面无表情地看着田炼峰道:“在你手里边,这东西价值连城,但在我这里,就值五毛钱,而且我还亏本了。”
田炼峰懵了:“等会儿,你这话前后矛盾啊,什么叫在我手里就价值连城,在你手里就值五毛钱了?值五毛钱你还拿什么钱啊?”
刑术从口袋中拿出钱包,打开给田炼峰看:“你看,我钱包里面最小的票面都是十块钱,我当然得去外面给你换一张五毛的呀。”
田炼峰一屁股坐了下来,刑术接着又道:“这筷子有故事呀,有你家的传奇故事,所以在你那,是不是价值连城?但是对我来说,故事听完了,这筷子没用了,所以,对我来说是不是没什么价值,我给你五毛,就当是我听你故事听得高兴,打赏给你的。”
“去你大爷的。”田炼峰朝着刑术翻了下白眼,“你浑身上下,最坏的就是那张嘴,除了损人,说不出好话来。”
“错!我这张嘴除了损人之外,还说实话。”刑术将箱子关好,推回到田炼峰跟前,“带着你这筷子回吧,而且我知道你这箱子就是在对面张大文那买的,他肯定告诉你这是清朝的物件对不对?因为他除了清朝之外,对其他的朝代一无所知,不信你去看看,他现在肯定躲在屋子里看穿越小说呢……炼峰,在这个古玩城里面,没有真东西,都是工艺品,这是我第三百八十七次告诉你了。”
“啊?”田炼峰扭头看了眼对面那家名叫“闻清斋”并号称专营各种清朝物件的古董店,“张大文说这箱子是梨花木的,黄花梨的,就是紫檀,说是康熙年间的。”
刑术从旁边的小冰箱中拿出一罐饮料,直接放在田炼峰额头上:“哥们,醒醒吧,花梨木的确属紫檀类,现在正宗海南黄花梨是按克卖的,以前清朝皇室的这些物件,如果是真的,大多数都是用这类的材料,但是这玩意儿不是,太轻了,而且那股所谓的花梨香味是表面上的漆料配合着香精弄出来的,稍微玩两年家具的人都能闻出来。”
田炼峰瞪大眼睛看着刑术:“那……那这是什么玩意儿?”
刑术将那箱子打开,将筷子取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将箱子扔在地上,一脚踩得稀烂,指着那堆破烂道:“这是刨花板,二十五块钱一个,还能讲价!”
田炼峰听完就朝着对面嚎了一嗓子,抱着那堆破烂就赶紧冲了出去,紧接着对面就传来田炼峰的骂声,然后是张大文慌忙出来关门,关门的时候瞪着站在门口冲着他笑的刑术。
“刑术!你小子没道义!你不讲规矩!”张大文指着刑术骂道,随后将门关上,嬉皮笑脸地向田炼峰道歉去了。
等张大文的铺子关上门之后,刑术转身来到桌前,看了眼门口,小心翼翼拿起那双筷子,仔细看着,摸着,然后闻了闻,又转身看着对面的古董店,心想:的确是千年乌香木的,难道传闻是真的?真的有奇门存在?
刑术先前没有告诉田炼峰真相原因很简单,他认识田炼峰多年,知道这小子嘴不严,只要热血上头,有点什么好事,就得赶紧拿出去得瑟,其他的事情他随便得瑟,但是这种价值连城的物件一旦消息传出去,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盯上田炼峰,轻则只是被抢被偷,重则那就会丢了性命,这种事情在这个行当每年都会发生不少。
现在怎么办呢?刑术虽然认定这双筷子的确是千年乌香木所制的,世间少有,可以说至今为止,这种材质的筷子大概就这么一双了,但是他还不能确定这东西是不是真的与奇门有关联,也不确定田炼峰所说的他家过去的事情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哪怕只有五成是真的,田炼峰就有可能随时面临着被人害死的危险。
但最不合理的是,田云浩只是将筷子传给了田克,并没有告诉他奇门的秘密,而田克对这些事情毫不关心,就那么随随便便将筷子给自己的儿子田炼峰,难不成,奇门的秘密就藏在这筷子当中?
田云浩的死百分之百与奇门有关系,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可是为什么凶犯不直接拿走这双筷子呢?刑术坐在那一直思考着,一直到田炼峰气冲冲从对面的店铺走出来,手中还捏着两千块钱,走的时候,还朝着张大文啐了一口。
张大文在门口赔笑鞠躬,等田炼峰背对他的时候,抬手指着刑术在那张牙舞爪地比划着,刑术只是默默地竖起了自己的中指,张大文只得瞪着他,重重将门关上。
刑术看着田炼峰坐下来大口喝着饮料,一口气喝完,发出满足的声音,此时刑术才笑道:“钱退给你了?”
“他敢不退!他不退,我找工商局,我报警,我还找消费者协会,完了我还得拆了他家的铺子!”田炼峰说完又转身看了一眼大门紧闭的闻清斋,“还赔了五百块钱。”
刑术笑出声来,看着田炼峰手中那叠钱:“就那刨花板箱子,你花了一千五?”
“可不呗!”田炼峰一脸的不快。
“他赔你的那五百,你给我。”刑术勾了勾手指头。
田炼峰将钱攥紧,问:“你想干嘛?”
“退给老张去,他是坏,但是他也有一家大小得养,我告诉你吧,你也知道这行当里面的规矩,你自己眼拙,怪不得他,法律归法律,规矩归规矩,他骗你,你可以去报警,但是你没有去报警,你找他理论,他退你钱了。”刑术一把将钱抢了过来,数了五百出来,剩下的还给田炼峰,“我告诉你,老张以前比你强不了多少,我给你说一笑话,你听完气就消了……五年前,有个民工打扮的人来老张店里面,拿了个杯子给他,说那是慈禧用过的,老张那时候刚上道,刚开店,啥也不懂,最可笑的是,那民工暗示他,说自己是清朝穿越过来的,老张还他妈信了,你说他可不可怜?”
田炼峰一听就乐了:“还有这事?他脑子里面装的都是豆腐脑吧?”
“可不呗。”刑术似笑非笑地看着田炼峰,“不过换个角度你想想,连老张这种人都能把你给忽悠了,你那脑子里面连豆腐脑都没有装,装的全都是豆浆,赶紧回家吧,我去给老张退钱。”
田炼峰哭笑不得,只得起身就走,刑术立即叫住他:“喂,你这双筷子还没拿呢!”
“这破玩意儿我要着干什么呀?就值五毛!我带着它还嫌沉呢!走了!”田炼峰转身快步离开,刑术立即将那筷子装进了口袋之中,他并不是想贪便宜,而是想救田炼峰,因为他知道,田炼峰只要一旦将这筷子拿出来,往古玩城这种地方送,那么暗中盯着他田家的人一定会再次出现。
第四章:疯人院长大的家伙
刑术早早关了自己的那间小当铺,去水果市场买了一车水果,然后开着他那辆二手市场买来的皮卡小货车慢悠悠地出城回家去了。刑术的家很大,是个地下室,紧挨着锅炉房,所以在冬季他所住的地方还算温暖,因为在地下室的原因,也不干燥,总体来说还算满意,用刑术的话来说,那就是接地气。
但那地下室的上方,是这里历史最悠久的一家精神病医院,这家医院建立的时间是1927年,抗日战争结束之后,重新翻新过,地下室则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人挖的,传闻这里关了很多秘密处死的人,所以在解放后地下室一直荒废,连烧锅炉的都不愿意去。
刑术就是在这间精神病医院长大的,这算是他的一个小秘密,但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并不多,田炼峰算一个。
刑术的母亲是怀孕之后发疯的,然后住了进来,又在医院中生下了刑术,因为谁也不知道刑术的亲爹是谁,所以上户口的时候,帮刑术母亲接生的非妇产科医生,实际上是这间医院主治医生的刑国栋干脆想办法收养了刑术,直接让刑术跟着自己姓。
从此之后,刑术就开始在这间和监狱差不多的地方茁壮成长,他在五岁的时候,就认识了比自己稍大几岁的田炼峰。
田炼峰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间医院?原因很简单,他是来看他奶奶的,自从他爷爷田云浩死了之后,他奶奶就疯了,因为最早公安调查认为杀害他爷爷的凶手极有可能就是他奶奶,也就是陈玉清,虽然最终认定不是,不过陈玉清从那之后精神就有点不正常了。
陈玉清将自己的大儿子田克抚养成人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在田克结婚之后的某天,突然消失了,田克四下寻找,终于在圳阳市找到陈玉清,而那时候陈玉清已经被民政局的人送到这间医院来了。
田克是个孝子,只要有空就带着自己的儿子田炼峰来看陈玉清,一来二去,这个除了上学之外,剩下时间全在精神病医院的刑术就认识了田炼峰。
田炼峰也是刑术这辈子唯一一个同龄的朋友,因为刑术其他的朋友,全都是这个医院的病人,或者可以说,这间精神病医院中不少人对于刑术来说,都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
这种事传出去大概就是笑话,哪儿有找精神病当朋友当师父当老师的?但刑术恰恰就是在这间医院里面,跟着一群疯子学了一身的本事,后来他能开当铺成为朝奉也是因为拜了个自称是当年大东北头号朝奉徒弟的老头儿当师父,是这个老头儿在几十年中将自己所会的所有东西都教给了刑术。
刑术将汽车停在医院外面的河边,这条河是松花江的分支,每年夏季如果松花江涨水,这条河也会升高,98年的时候直接将精神病院给淹没了,刑术第一次濒临死亡也是那时候,不过他活过来了,他师父说,这是每一个逐货师必须经历的阶段。
刑术扛着那装着各异水果的蛇皮口袋,走到大门口,伸手敲了敲那扇铁皮门,随后小门上的窗口打开了,一双深灰色的眼睛出现在那,看了一眼刑术之后,目光直接落在了刑术肩头的那个口袋上面,随后眼睛出现了皱纹,刑术知道眼睛的主人笑了。
“童大爷,开门吧,我给你带了火龙果。”刑术笑道。
门开了,医院守门人童云晖站在小门前,朝着刑术笑着,问:“你有半个月没回家了,去干什么了?”
“做买卖。”刑术站在那,也没进去,知道他要回家,必须先过童云晖这一关,每次如此,即便是小时候他偷偷逃出去玩,回来也必须先告诉童云晖,只要他理由过得去,童云晖甚至还会帮助他圆谎。
童云晖也是教刑术开锁闯空门的师父,当然,刑术极少干这样的事情,就算干了,也不是为了偷盗。
童云晖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出名的三只手,用当年抓捕他的民警的话来说,只要童云晖愿意,他可以随时顺走你身上的任何东西,哪怕是你夹在腋窝里面的玩意儿。不过,童云晖的弱点就是嗜赌成性,因为赌博,他最终得罪了不少道上的人,后来被人抓住砍断了左手五指的指尖,从此之后戒赌并且洗手不干,安心当了一个守门人。
童云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刑术道:“做什么买卖?”
“去了趟长沙,帮人鉴定下一个夜壶。”刑术说着,故意作出恶心的模样,“盛情难却,算是还人家一个人情,最终发现那不是夜壶,而是一个开口大茶壶,早年西鲁马贼喜欢用的那种,也算值钱的玩意儿。”
童云晖闪身到一侧,刑术进去放下袋子,将几个火龙果递给童云晖之后,趁着童云晖关门,拔腿就跑,他知道要是再不走,这个老头儿会拉着他喝茶聊天,一两个小时都无法离开。
跑上那条碎石小路,刑术还没有走上几步,一支长扫帚就从旁观的灌木之中伸了出来,差点将他绊倒,他跳过刚要落地的时候,发现前面的地上竟然有一摊狗屎,立即在空中分开两腿躲开,但双腿刚一分开落地,右脚就直接踩进了一个飞过来的装垃圾的背篓之中。
刑术苦笑着说:“美姐,别玩了,我输了,还有,你能不能告诉苦大叔,让他遛狗的时候带个东西,将狗屎都好生收拾了。”
“最好你去告诉他!反正你等会儿就要去找他!”被刑术称为美姐,全名叫廖洪美的中年妇女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看她这模样一眼就知道是少数民族的女人,原名叫做蒙优洪美,蒙优是她的苗族姓氏,她是苗族蚩尤拳的唯一传人。
肤色黝黑的廖洪美皮肤却十分的光滑,看样子只有三十五六的模样,一点儿都看不出已经四十多岁了,一直盘着头,虽然个子不高,但身材比例极好,走起路来每一步都十分沉重。
廖洪美上下打量着刑术,冷冷问:“又上哪儿疯去了?”说着,廖洪美自己打开袋子去拿水果,摸出一串香蕉后,皱眉道,“我要的是芭蕉,不是香蕉,香蕉没芭蕉好吃。”
“美姐,你就将就下行不行?这才几月份啊?我上哪儿去给你找芭蕉去呀?”刑术苦着脸说,“我答应你,等芭蕉出来了,我第一时间给你买一车回来,让你吃个够行不行?”
“嗯。”廖洪美点头,突然间出手,一拳袭向刑术的面部,刑术根本不躲,反而直接将脸凑向廖洪美的拳头,廖洪美立即泄劲收拳,左手提着香蕉朝着后方一退,问,“能耐了?你竟然不躲?”
刑术笑道:“美姐,你根本没杀气,我干嘛要躲啊?你那么心疼我,你舍得揍我啊?你顶多舍得让我踩一脚狗屎,嘿嘿。”
廖洪美看刑术那一脸贱贱的模样,忍不住笑了:“滚滚滚,该干嘛干嘛去,我还要扫地呢。”
说着,廖洪美抓起自己的工具,拿着香蕉转身就跑。
刑术背着袋子继续朝着那六层楼高的医院大楼走去,从平面来看大楼是“工”字型的,前面是所谓的办公大楼,后面就是住院部和病房了,其实所谓的办公大楼也只是个医生没事呆着的地方,因为这里压根儿就没有门诊,只要进来的人,一律都得往住院部送,所以时不时就能看到住院部和办公大楼之间的那道铁门前,站着不少穿着蓝条白底病服的病人,而且很多人都会在那进行自我角色扮演,大声喊着“冤枉啊!大人!我是被冤枉的!”、“我要见皇上!你们这是非法软禁!”等之类的疯言疯语。
刑术走到办公大楼门口,刚要进去的时候,忽然间一条毛绒绒的小狗从其中探出脑袋来看着他。
刑术立即放下口袋,伸手去逗那条小狗,小狗摇头晃脑地朝着他手掌扑过去,然后又退开,在那四下跳着,轻轻叫着,显得很亲热。与此同时,一只白黄相间,拖着一条大尾巴的猫从廊柱后方探出脑袋来,慢慢朝着口袋摸过去,随后三两下用爪子刨开袋子口,撑开袋子的时候,从里面拖出一串无籽葡萄,然后掉头就跑。
大猫跑开的同时,一条肥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松狮匍匐前进到袋子口,将那串葡萄叼着就要跑,谁知道被刑术一把抓住。
“哟呵!你们学会配合偷东西了?有你们的呀?你们苦爹教的吧?”刑术抱着死都不松口放下葡萄的松狮,松狮的爪子在那无力地挥动着,刑术则四下找着他们的主人苦黄汉,也就是先前他所提到的苦大叔。
躲在廊柱后面,吃力地收腹,但还是露出一部分肚子来的苦黄汉偷笑着,随后发现自己肚子很痒,再低头,看着抬头看着他的刑术正用一根木棍捅着他的肚子。
刑术面无表情道:“苦大叔,你真的该减肥了,再不减,你恐怕低头连自己的脚尖都看不到了。”
苦黄汉抠着自己的肚子走了出来,笑眯眯道:“回来了?给我们带好吃的啦?给我带西瓜了吗?”
“你少吃点西瓜吧,那玩意儿吃多了,晚上起来上八次厕所,像你这么懒的人,估计都得尿一床。”刑术说着,忽然间一愣,看两眼大楼,又看着苦黄汉道,“你又从住院部跑出来了!?”
苦黄汉立即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嘴巴前,拽着刑术就朝着旁边的角落跑去,随后抱起先前那条小狗说:“还不是因为它呀,我前些天在楼上就看到它孤零零一个人在墙外面跑,我急得两天没睡着,干脆跑出来把它抱进来了。”
“我的天啦。”刑术摸着那小狗的脑袋,“苦大叔,你就行行好,就当是帮我的忙行不行?我地下室里面已经有很多你救回来的小狗小猫什么的了,我晚上完全就是睡在一堆猫狗当中,还有,那些狗你没事也给它们洗洗,那股味太霸道了,不信你自己去闻闻。”
苦黄汉只是在那憨笑,此时那条大松狮狗已经将那袋子拽了过来,和大猫一起配合着将里面的西瓜和剩下的葡萄刨了出来,然后蹲坐在那请功。苦黄汉立即俯身下去摸着松狮和大猫的脑袋还有下巴,表示赞赏。
“你赶紧从后面回去吧,要是被我爸看见了,他肯定得骂你,而且还得揍我,赶紧的。”刑术催促着苦黄汉带着他的宠物们离开,自己在那看着苦黄汉抱着西瓜,带着叼着葡萄的松狮,不时回头朝着他傻笑的模样,无奈地摇了摇头。
苦黄汉是个喜欢猫狗到发疯的人,刑术听人说过,说苦黄汉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小就沉默寡言,唯一能和他作伴的就是一只孤儿院的大白猫,他一直说只有猫狗才懂自己。后来离开孤儿院自己开始做买卖,买卖还算成功,但也数次濒临倒闭,原因很简单,他收养的动物太多,光是狗就有五十多只,流浪猫更是不计其数。
某次,有几个年轻人嘴馋,将他养的一条中华田园犬偷走杀死吃掉了,苦黄汉疯了一般追到那几个年轻人所住的院子口,等那几个年轻人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除了苦黄汉之外,周围至少蹲坐了三四十条随他而来讨说法的各种狗,周围屋顶和墙头也站着无数的大猫小猫。
那几个年轻人当时就吓傻了,苦黄汉因为过于激动,将其中一个打成重伤,被人家告了,后来警察发现苦黄汉说话和思维异于常人,于是做了精神鉴定,发现他精神有问题,最终送到这里来了。
送到这里来了之后,苦黄汉天天都哭,无非就是担心自己的那些猫狗,而刑术的养父刑国栋就属于天生心软的那种人,只得在后面圈了个院子,将这些猫狗全部养了起来,但和苦黄汉约定了,他以后绝对不能再收养猫狗!
但对苦黄汉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好在是,他无法离开这个医院,所以收养的也只是时不时跑到医院中来的流浪猫狗,所以,刑术的地下室也成为了那些猫狗的永久性居所。
刑术走进办公大楼,从里面拿出几个梨子,从药局拿了个口袋将梨子装好之后,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将蛇皮口袋藏好,这才跑上楼,径直去了他养父刑国栋的办公室,刑国栋是这里的院长,不过也只是才当了三年,三年前上一任院长退休之后,才轮到刑国栋,但刑国栋已经快六十了,离退休也不远了。
刑术走到办公室门口,发现门没关严实,于是蹲在那朝着里面看着,发现刑国栋趴在办公桌上睡觉呢,整个人的脑袋都埋在下面,而且头发乱乱的,看样子好像是熬了夜。
刑术慢慢推门,蹲着走进去,刚伸手将梨子放在办公桌上,转身要走的时候,却看到自己眼前的地上出现了一双鞋子,那双鞋是他半个月前买给刑国栋的,他吃了一惊,顺着那双鞋子往上看,随后看到了操着手站在那冷冷看着他的光头刑国栋。
刑术立即站了起来,转身看着趴在桌子上的那个“人”,伸手一把将那头发抓起来,发现那是刑国栋的假发,而假发下面支撑着白大褂的是装有衣服当填充物的人体骨骼模型。
“爸,这好在是大白天,要是晚上,我不得被你吓死啊!”刑术都快无言以对了,“你至于吗?每次我回来你都得玩新花样!”
“坐下!”刑国栋抓起假发套在脑袋上,将那人体骨骼拿开,自己将白大褂穿好,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着依然愣在那的刑术,“叫你坐下,你是不是聋了?”
刑术带着哭脸坐下,知道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轻手轻脚进来,放下东西就要走的原因,每次刑国栋都会对他进行长达半小时甚至数小时的思想教育,不过通常开场白都是那句“把你最近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我汇报汇报。”
不过这次,刑国栋的开场白变了,开口第一句话说的竟然是:“我要去参加市里医疗办组织的歌唱比赛,都是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还有快退休的,我准备的曲目有两首。”
刑国栋笑着,刚伸出两根手指头要说话时,刑术抢先道:“是《少年壮志不言愁》还有《血染的风采》对吧?”
“你怎么知道的?”刑国栋大喜,“不愧是我儿子呀!”
“哈哈——”刑术在那憨笑着,心里想:你这辈子就会这两首歌,我还能不知道吗?
刑国栋清了清嗓子,就在准备要给刑术现场表演一下的时候,刑术脱口而出:“爸,我问你件事呗,你应该还记得陈玉清吧?就是田炼峰的奶奶。”
刑国栋愣了下,反问:“你干嘛问这个?”
“如果我没记错,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警察上门来询问你关于1965年在哈尔滨的田云浩凶杀案的事情。”刑术又问,“田云浩就是田炼峰的爷爷,就是陈玉清的丈夫。”
“我当然知道呀,我也记得呀……”刑国栋点头回忆:“我还专门写了个分析报告,你干嘛问这个?”
“你能详细给我说说那案子吗?”刑术挪动了下凳子,双手趴在办公桌上认真地看着刑国栋。
“你和你爸差不多,只不过,你比你爸稍微好点,知道拿这玩意儿来换钱。”刑术说完边点头边起身,“行了,你等着吧,我去给你拿钱。”
田炼峰一听大喜,立即起身:“刑术,这筷子值多少钱?”
刑术停下脚步,转身来面无表情地看着田炼峰道:“在你手里边,这东西价值连城,但在我这里,就值五毛钱,而且我还亏本了。”
田炼峰懵了:“等会儿,你这话前后矛盾啊,什么叫在我手里就价值连城,在你手里就值五毛钱了?值五毛钱你还拿什么钱啊?”
刑术从口袋中拿出钱包,打开给田炼峰看:“你看,我钱包里面最小的票面都是十块钱,我当然得去外面给你换一张五毛的呀。”
田炼峰一屁股坐了下来,刑术接着又道:“这筷子有故事呀,有你家的传奇故事,所以在你那,是不是价值连城?但是对我来说,故事听完了,这筷子没用了,所以,对我来说是不是没什么价值,我给你五毛,就当是我听你故事听得高兴,打赏给你的。”
“去你大爷的。”田炼峰朝着刑术翻了下白眼,“你浑身上下,最坏的就是那张嘴,除了损人,说不出好话来。”
“错!我这张嘴除了损人之外,还说实话。”刑术将箱子关好,推回到田炼峰跟前,“带着你这筷子回吧,而且我知道你这箱子就是在对面张大文那买的,他肯定告诉你这是清朝的物件对不对?因为他除了清朝之外,对其他的朝代一无所知,不信你去看看,他现在肯定躲在屋子里看穿越小说呢……炼峰,在这个古玩城里面,没有真东西,都是工艺品,这是我第三百八十七次告诉你了。”
“啊?”田炼峰扭头看了眼对面那家名叫“闻清斋”并号称专营各种清朝物件的古董店,“张大文说这箱子是梨花木的,黄花梨的,就是紫檀,说是康熙年间的。”
刑术从旁边的小冰箱中拿出一罐饮料,直接放在田炼峰额头上:“哥们,醒醒吧,花梨木的确属紫檀类,现在正宗海南黄花梨是按克卖的,以前清朝皇室的这些物件,如果是真的,大多数都是用这类的材料,但是这玩意儿不是,太轻了,而且那股所谓的花梨香味是表面上的漆料配合着香精弄出来的,稍微玩两年家具的人都能闻出来。”
田炼峰瞪大眼睛看着刑术:“那……那这是什么玩意儿?”
刑术将那箱子打开,将筷子取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将箱子扔在地上,一脚踩得稀烂,指着那堆破烂道:“这是刨花板,二十五块钱一个,还能讲价!”
田炼峰听完就朝着对面嚎了一嗓子,抱着那堆破烂就赶紧冲了出去,紧接着对面就传来田炼峰的骂声,然后是张大文慌忙出来关门,关门的时候瞪着站在门口冲着他笑的刑术。
“刑术!你小子没道义!你不讲规矩!”张大文指着刑术骂道,随后将门关上,嬉皮笑脸地向田炼峰道歉去了。
等张大文的铺子关上门之后,刑术转身来到桌前,看了眼门口,小心翼翼拿起那双筷子,仔细看着,摸着,然后闻了闻,又转身看着对面的古董店,心想:的确是千年乌香木的,难道传闻是真的?真的有奇门存在?
刑术先前没有告诉田炼峰真相原因很简单,他认识田炼峰多年,知道这小子嘴不严,只要热血上头,有点什么好事,就得赶紧拿出去得瑟,其他的事情他随便得瑟,但是这种价值连城的物件一旦消息传出去,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盯上田炼峰,轻则只是被抢被偷,重则那就会丢了性命,这种事情在这个行当每年都会发生不少。
现在怎么办呢?刑术虽然认定这双筷子的确是千年乌香木所制的,世间少有,可以说至今为止,这种材质的筷子大概就这么一双了,但是他还不能确定这东西是不是真的与奇门有关联,也不确定田炼峰所说的他家过去的事情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哪怕只有五成是真的,田炼峰就有可能随时面临着被人害死的危险。
但最不合理的是,田云浩只是将筷子传给了田克,并没有告诉他奇门的秘密,而田克对这些事情毫不关心,就那么随随便便将筷子给自己的儿子田炼峰,难不成,奇门的秘密就藏在这筷子当中?
田云浩的死百分之百与奇门有关系,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可是为什么凶犯不直接拿走这双筷子呢?刑术坐在那一直思考着,一直到田炼峰气冲冲从对面的店铺走出来,手中还捏着两千块钱,走的时候,还朝着张大文啐了一口。
张大文在门口赔笑鞠躬,等田炼峰背对他的时候,抬手指着刑术在那张牙舞爪地比划着,刑术只是默默地竖起了自己的中指,张大文只得瞪着他,重重将门关上。
刑术看着田炼峰坐下来大口喝着饮料,一口气喝完,发出满足的声音,此时刑术才笑道:“钱退给你了?”
“他敢不退!他不退,我找工商局,我报警,我还找消费者协会,完了我还得拆了他家的铺子!”田炼峰说完又转身看了一眼大门紧闭的闻清斋,“还赔了五百块钱。”
刑术笑出声来,看着田炼峰手中那叠钱:“就那刨花板箱子,你花了一千五?”
“可不呗!”田炼峰一脸的不快。
“他赔你的那五百,你给我。”刑术勾了勾手指头。
田炼峰将钱攥紧,问:“你想干嘛?”
“退给老张去,他是坏,但是他也有一家大小得养,我告诉你吧,你也知道这行当里面的规矩,你自己眼拙,怪不得他,法律归法律,规矩归规矩,他骗你,你可以去报警,但是你没有去报警,你找他理论,他退你钱了。”刑术一把将钱抢了过来,数了五百出来,剩下的还给田炼峰,“我告诉你,老张以前比你强不了多少,我给你说一笑话,你听完气就消了……五年前,有个民工打扮的人来老张店里面,拿了个杯子给他,说那是慈禧用过的,老张那时候刚上道,刚开店,啥也不懂,最可笑的是,那民工暗示他,说自己是清朝穿越过来的,老张还他妈信了,你说他可不可怜?”
田炼峰一听就乐了:“还有这事?他脑子里面装的都是豆腐脑吧?”
“可不呗。”刑术似笑非笑地看着田炼峰,“不过换个角度你想想,连老张这种人都能把你给忽悠了,你那脑子里面连豆腐脑都没有装,装的全都是豆浆,赶紧回家吧,我去给老张退钱。”
田炼峰哭笑不得,只得起身就走,刑术立即叫住他:“喂,你这双筷子还没拿呢!”
“这破玩意儿我要着干什么呀?就值五毛!我带着它还嫌沉呢!走了!”田炼峰转身快步离开,刑术立即将那筷子装进了口袋之中,他并不是想贪便宜,而是想救田炼峰,因为他知道,田炼峰只要一旦将这筷子拿出来,往古玩城这种地方送,那么暗中盯着他田家的人一定会再次出现。
第四章:疯人院长大的家伙
刑术早早关了自己的那间小当铺,去水果市场买了一车水果,然后开着他那辆二手市场买来的皮卡小货车慢悠悠地出城回家去了。刑术的家很大,是个地下室,紧挨着锅炉房,所以在冬季他所住的地方还算温暖,因为在地下室的原因,也不干燥,总体来说还算满意,用刑术的话来说,那就是接地气。
但那地下室的上方,是这里历史最悠久的一家精神病医院,这家医院建立的时间是1927年,抗日战争结束之后,重新翻新过,地下室则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人挖的,传闻这里关了很多秘密处死的人,所以在解放后地下室一直荒废,连烧锅炉的都不愿意去。
刑术就是在这间精神病医院长大的,这算是他的一个小秘密,但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并不多,田炼峰算一个。
刑术的母亲是怀孕之后发疯的,然后住了进来,又在医院中生下了刑术,因为谁也不知道刑术的亲爹是谁,所以上户口的时候,帮刑术母亲接生的非妇产科医生,实际上是这间医院主治医生的刑国栋干脆想办法收养了刑术,直接让刑术跟着自己姓。
从此之后,刑术就开始在这间和监狱差不多的地方茁壮成长,他在五岁的时候,就认识了比自己稍大几岁的田炼峰。
田炼峰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间医院?原因很简单,他是来看他奶奶的,自从他爷爷田云浩死了之后,他奶奶就疯了,因为最早公安调查认为杀害他爷爷的凶手极有可能就是他奶奶,也就是陈玉清,虽然最终认定不是,不过陈玉清从那之后精神就有点不正常了。
陈玉清将自己的大儿子田克抚养成人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在田克结婚之后的某天,突然消失了,田克四下寻找,终于在圳阳市找到陈玉清,而那时候陈玉清已经被民政局的人送到这间医院来了。
田克是个孝子,只要有空就带着自己的儿子田炼峰来看陈玉清,一来二去,这个除了上学之外,剩下时间全在精神病医院的刑术就认识了田炼峰。
田炼峰也是刑术这辈子唯一一个同龄的朋友,因为刑术其他的朋友,全都是这个医院的病人,或者可以说,这间精神病医院中不少人对于刑术来说,都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
这种事传出去大概就是笑话,哪儿有找精神病当朋友当师父当老师的?但刑术恰恰就是在这间医院里面,跟着一群疯子学了一身的本事,后来他能开当铺成为朝奉也是因为拜了个自称是当年大东北头号朝奉徒弟的老头儿当师父,是这个老头儿在几十年中将自己所会的所有东西都教给了刑术。
刑术将汽车停在医院外面的河边,这条河是松花江的分支,每年夏季如果松花江涨水,这条河也会升高,98年的时候直接将精神病院给淹没了,刑术第一次濒临死亡也是那时候,不过他活过来了,他师父说,这是每一个逐货师必须经历的阶段。
刑术扛着那装着各异水果的蛇皮口袋,走到大门口,伸手敲了敲那扇铁皮门,随后小门上的窗口打开了,一双深灰色的眼睛出现在那,看了一眼刑术之后,目光直接落在了刑术肩头的那个口袋上面,随后眼睛出现了皱纹,刑术知道眼睛的主人笑了。
“童大爷,开门吧,我给你带了火龙果。”刑术笑道。
门开了,医院守门人童云晖站在小门前,朝着刑术笑着,问:“你有半个月没回家了,去干什么了?”
“做买卖。”刑术站在那,也没进去,知道他要回家,必须先过童云晖这一关,每次如此,即便是小时候他偷偷逃出去玩,回来也必须先告诉童云晖,只要他理由过得去,童云晖甚至还会帮助他圆谎。
童云晖也是教刑术开锁闯空门的师父,当然,刑术极少干这样的事情,就算干了,也不是为了偷盗。
童云晖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出名的三只手,用当年抓捕他的民警的话来说,只要童云晖愿意,他可以随时顺走你身上的任何东西,哪怕是你夹在腋窝里面的玩意儿。不过,童云晖的弱点就是嗜赌成性,因为赌博,他最终得罪了不少道上的人,后来被人抓住砍断了左手五指的指尖,从此之后戒赌并且洗手不干,安心当了一个守门人。
童云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刑术道:“做什么买卖?”
“去了趟长沙,帮人鉴定下一个夜壶。”刑术说着,故意作出恶心的模样,“盛情难却,算是还人家一个人情,最终发现那不是夜壶,而是一个开口大茶壶,早年西鲁马贼喜欢用的那种,也算值钱的玩意儿。”
童云晖闪身到一侧,刑术进去放下袋子,将几个火龙果递给童云晖之后,趁着童云晖关门,拔腿就跑,他知道要是再不走,这个老头儿会拉着他喝茶聊天,一两个小时都无法离开。
跑上那条碎石小路,刑术还没有走上几步,一支长扫帚就从旁观的灌木之中伸了出来,差点将他绊倒,他跳过刚要落地的时候,发现前面的地上竟然有一摊狗屎,立即在空中分开两腿躲开,但双腿刚一分开落地,右脚就直接踩进了一个飞过来的装垃圾的背篓之中。
刑术苦笑着说:“美姐,别玩了,我输了,还有,你能不能告诉苦大叔,让他遛狗的时候带个东西,将狗屎都好生收拾了。”
“最好你去告诉他!反正你等会儿就要去找他!”被刑术称为美姐,全名叫廖洪美的中年妇女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看她这模样一眼就知道是少数民族的女人,原名叫做蒙优洪美,蒙优是她的苗族姓氏,她是苗族蚩尤拳的唯一传人。
肤色黝黑的廖洪美皮肤却十分的光滑,看样子只有三十五六的模样,一点儿都看不出已经四十多岁了,一直盘着头,虽然个子不高,但身材比例极好,走起路来每一步都十分沉重。
廖洪美上下打量着刑术,冷冷问:“又上哪儿疯去了?”说着,廖洪美自己打开袋子去拿水果,摸出一串香蕉后,皱眉道,“我要的是芭蕉,不是香蕉,香蕉没芭蕉好吃。”
“美姐,你就将就下行不行?这才几月份啊?我上哪儿去给你找芭蕉去呀?”刑术苦着脸说,“我答应你,等芭蕉出来了,我第一时间给你买一车回来,让你吃个够行不行?”
“嗯。”廖洪美点头,突然间出手,一拳袭向刑术的面部,刑术根本不躲,反而直接将脸凑向廖洪美的拳头,廖洪美立即泄劲收拳,左手提着香蕉朝着后方一退,问,“能耐了?你竟然不躲?”
刑术笑道:“美姐,你根本没杀气,我干嘛要躲啊?你那么心疼我,你舍得揍我啊?你顶多舍得让我踩一脚狗屎,嘿嘿。”
廖洪美看刑术那一脸贱贱的模样,忍不住笑了:“滚滚滚,该干嘛干嘛去,我还要扫地呢。”
说着,廖洪美抓起自己的工具,拿着香蕉转身就跑。
刑术背着袋子继续朝着那六层楼高的医院大楼走去,从平面来看大楼是“工”字型的,前面是所谓的办公大楼,后面就是住院部和病房了,其实所谓的办公大楼也只是个医生没事呆着的地方,因为这里压根儿就没有门诊,只要进来的人,一律都得往住院部送,所以时不时就能看到住院部和办公大楼之间的那道铁门前,站着不少穿着蓝条白底病服的病人,而且很多人都会在那进行自我角色扮演,大声喊着“冤枉啊!大人!我是被冤枉的!”、“我要见皇上!你们这是非法软禁!”等之类的疯言疯语。
刑术走到办公大楼门口,刚要进去的时候,忽然间一条毛绒绒的小狗从其中探出脑袋来看着他。
刑术立即放下口袋,伸手去逗那条小狗,小狗摇头晃脑地朝着他手掌扑过去,然后又退开,在那四下跳着,轻轻叫着,显得很亲热。与此同时,一只白黄相间,拖着一条大尾巴的猫从廊柱后方探出脑袋来,慢慢朝着口袋摸过去,随后三两下用爪子刨开袋子口,撑开袋子的时候,从里面拖出一串无籽葡萄,然后掉头就跑。
大猫跑开的同时,一条肥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松狮匍匐前进到袋子口,将那串葡萄叼着就要跑,谁知道被刑术一把抓住。
“哟呵!你们学会配合偷东西了?有你们的呀?你们苦爹教的吧?”刑术抱着死都不松口放下葡萄的松狮,松狮的爪子在那无力地挥动着,刑术则四下找着他们的主人苦黄汉,也就是先前他所提到的苦大叔。
躲在廊柱后面,吃力地收腹,但还是露出一部分肚子来的苦黄汉偷笑着,随后发现自己肚子很痒,再低头,看着抬头看着他的刑术正用一根木棍捅着他的肚子。
刑术面无表情道:“苦大叔,你真的该减肥了,再不减,你恐怕低头连自己的脚尖都看不到了。”
苦黄汉抠着自己的肚子走了出来,笑眯眯道:“回来了?给我们带好吃的啦?给我带西瓜了吗?”
“你少吃点西瓜吧,那玩意儿吃多了,晚上起来上八次厕所,像你这么懒的人,估计都得尿一床。”刑术说着,忽然间一愣,看两眼大楼,又看着苦黄汉道,“你又从住院部跑出来了!?”
苦黄汉立即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嘴巴前,拽着刑术就朝着旁边的角落跑去,随后抱起先前那条小狗说:“还不是因为它呀,我前些天在楼上就看到它孤零零一个人在墙外面跑,我急得两天没睡着,干脆跑出来把它抱进来了。”
“我的天啦。”刑术摸着那小狗的脑袋,“苦大叔,你就行行好,就当是帮我的忙行不行?我地下室里面已经有很多你救回来的小狗小猫什么的了,我晚上完全就是睡在一堆猫狗当中,还有,那些狗你没事也给它们洗洗,那股味太霸道了,不信你自己去闻闻。”
苦黄汉只是在那憨笑,此时那条大松狮狗已经将那袋子拽了过来,和大猫一起配合着将里面的西瓜和剩下的葡萄刨了出来,然后蹲坐在那请功。苦黄汉立即俯身下去摸着松狮和大猫的脑袋还有下巴,表示赞赏。
“你赶紧从后面回去吧,要是被我爸看见了,他肯定得骂你,而且还得揍我,赶紧的。”刑术催促着苦黄汉带着他的宠物们离开,自己在那看着苦黄汉抱着西瓜,带着叼着葡萄的松狮,不时回头朝着他傻笑的模样,无奈地摇了摇头。
苦黄汉是个喜欢猫狗到发疯的人,刑术听人说过,说苦黄汉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小就沉默寡言,唯一能和他作伴的就是一只孤儿院的大白猫,他一直说只有猫狗才懂自己。后来离开孤儿院自己开始做买卖,买卖还算成功,但也数次濒临倒闭,原因很简单,他收养的动物太多,光是狗就有五十多只,流浪猫更是不计其数。
某次,有几个年轻人嘴馋,将他养的一条中华田园犬偷走杀死吃掉了,苦黄汉疯了一般追到那几个年轻人所住的院子口,等那几个年轻人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除了苦黄汉之外,周围至少蹲坐了三四十条随他而来讨说法的各种狗,周围屋顶和墙头也站着无数的大猫小猫。
那几个年轻人当时就吓傻了,苦黄汉因为过于激动,将其中一个打成重伤,被人家告了,后来警察发现苦黄汉说话和思维异于常人,于是做了精神鉴定,发现他精神有问题,最终送到这里来了。
送到这里来了之后,苦黄汉天天都哭,无非就是担心自己的那些猫狗,而刑术的养父刑国栋就属于天生心软的那种人,只得在后面圈了个院子,将这些猫狗全部养了起来,但和苦黄汉约定了,他以后绝对不能再收养猫狗!
但对苦黄汉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好在是,他无法离开这个医院,所以收养的也只是时不时跑到医院中来的流浪猫狗,所以,刑术的地下室也成为了那些猫狗的永久性居所。
刑术走进办公大楼,从里面拿出几个梨子,从药局拿了个口袋将梨子装好之后,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将蛇皮口袋藏好,这才跑上楼,径直去了他养父刑国栋的办公室,刑国栋是这里的院长,不过也只是才当了三年,三年前上一任院长退休之后,才轮到刑国栋,但刑国栋已经快六十了,离退休也不远了。
刑术走到办公室门口,发现门没关严实,于是蹲在那朝着里面看着,发现刑国栋趴在办公桌上睡觉呢,整个人的脑袋都埋在下面,而且头发乱乱的,看样子好像是熬了夜。
刑术慢慢推门,蹲着走进去,刚伸手将梨子放在办公桌上,转身要走的时候,却看到自己眼前的地上出现了一双鞋子,那双鞋是他半个月前买给刑国栋的,他吃了一惊,顺着那双鞋子往上看,随后看到了操着手站在那冷冷看着他的光头刑国栋。
刑术立即站了起来,转身看着趴在桌子上的那个“人”,伸手一把将那头发抓起来,发现那是刑国栋的假发,而假发下面支撑着白大褂的是装有衣服当填充物的人体骨骼模型。
“爸,这好在是大白天,要是晚上,我不得被你吓死啊!”刑术都快无言以对了,“你至于吗?每次我回来你都得玩新花样!”
“坐下!”刑国栋抓起假发套在脑袋上,将那人体骨骼拿开,自己将白大褂穿好,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着依然愣在那的刑术,“叫你坐下,你是不是聋了?”
刑术带着哭脸坐下,知道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轻手轻脚进来,放下东西就要走的原因,每次刑国栋都会对他进行长达半小时甚至数小时的思想教育,不过通常开场白都是那句“把你最近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我汇报汇报。”
不过这次,刑国栋的开场白变了,开口第一句话说的竟然是:“我要去参加市里医疗办组织的歌唱比赛,都是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还有快退休的,我准备的曲目有两首。”
刑国栋笑着,刚伸出两根手指头要说话时,刑术抢先道:“是《少年壮志不言愁》还有《血染的风采》对吧?”
“你怎么知道的?”刑国栋大喜,“不愧是我儿子呀!”
“哈哈——”刑术在那憨笑着,心里想:你这辈子就会这两首歌,我还能不知道吗?
刑国栋清了清嗓子,就在准备要给刑术现场表演一下的时候,刑术脱口而出:“爸,我问你件事呗,你应该还记得陈玉清吧?就是田炼峰的奶奶。”
刑国栋愣了下,反问:“你干嘛问这个?”
“如果我没记错,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警察上门来询问你关于1965年在哈尔滨的田云浩凶杀案的事情。”刑术又问,“田云浩就是田炼峰的爷爷,就是陈玉清的丈夫。”
“我当然知道呀,我也记得呀……”刑国栋点头回忆:“我还专门写了个分析报告,你干嘛问这个?”
“你能详细给我说说那案子吗?”刑术挪动了下凳子,双手趴在办公桌上认真地看着刑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