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游魂带路
尸婴小小的身子趴在沈清霞的大腿上,阴气从它的身上盘旋向上,把沈清霞的四肢身体都控制了起来,而尸婴则是张开嘴用黑色的舌头舔着沈清霞的大腿内侧。
不好,沈清霞来例假了。
女人的经血是很阴邪的东西,至阴至邪,传说中很多的巫术邪术都会用到经血,邪异鬼魂更是对这东西十分渴求,所以在女人经期的时候,很容易会招到阴物的原因之一。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今天正好是沈清霞的经期,还无巧不巧的在这时候来了,经血流出来没有遮掩顺着大腿流了下来,血腥味把尸婴招来了,尸婴舔舐经血并控制经血不断流下,地面上的血液我本来以为是游魂弄出来的,可现在才发现都是沈清霞的经血蔓延出来的,尸婴也是通过经血传递阴气来控制游魂的。
不过也好,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尸婴的线索,现在尸婴既然出现了,直接灭了他正好。
虽然受了伤,可我现在自愈的能力很强,只是尸婴趴在沈清霞的身上这个有点棘手,必须要把尸婴赶下去才行。
尸婴抱着沈映雪的大腿,一口一口的舔着精血,每舔一下身体就会凝实一点,这精血对邪物来说就是大补之物,尸婴在萧家的时候被我打成了重伤,现在靠着沈清霞的精血在快速的恢复着。
明火符。
明火符被我打了出去,心念一转激发出刺目的阳火,尸婴作为邪物是受不了强光的,这一下肯定是看不清了。
蜻蜓点水。
我施展青提点水冲到了沈清霞的面前,左右两手各拿着一张驱邪符贴在了沈清霞的身上,就听到嘭的一声,尸婴尖啸了一声,可没想到这尸婴这么厉害,两张驱邪符只是把缠绕在沈清霞身上的阴气驱逐出去了,却没有把尸婴赶走。
我低头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尸婴的手脚已经融合在了沈清霞的大腿上,精血在她周围划出了一个圆圈,驱邪符的灵气遇到精血失效了,怪不得这尸婴能安然无恙。
“真水符。”
真水符化为阳水顺着沈清霞的大腿流了下去,真水符虽然攻击力不强,可是在驱邪和洗礼的方面却有特效。
阳水流过,沈清霞的精血也清洗了大半,尸婴的眼睛立刻露出了愤怒的凶光,就在我要打出第二张真水符的时候,这尸婴竟然伸出了鬼爪,爪子上的指甲猛地延伸到一米多长,正对着沈清霞的下巴,要是我在动她就要杀了沈清霞。
“明火符。”
有一张明火符打了出去,同时我一把抓住了尸婴的指甲,尸婴的指甲伸长擦着沈清霞的脸颊划了过去,我抓着指甲不松手,扔出了一张三将军符。
三将军符化为一道剑光砍了下去,虽然被经血消耗了大半的威力可对尸婴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尸婴差点被劈成了两半,尖叫着逃了出去。
我连忙就要追上去,可沈清霞却在这时候倒在了地上,她被尸婴舔舐经血,实际上也在消耗身体的元气,要不然来个大姨妈不可能流这么多的经血。
“林初玉,快带着霞姐去医院,我去追尸婴。”
林初玉虽然也想跟着我,可现在沈清霞的情况很危险,所以只能答应了下来,给他家的司机打了电话,很快车来了两人离开了这里。
等两个人离开了,我再次回到了枫林氧吧里面,把压在游魂身上的五个铜钱拿了下来:“尸婴在这个地方害人,现在又出现在这里舔舐经血,说明它的老巢就在附近,你在这里呆了四年,我相信你肯定知道它藏身的位置。”
“大师你真的难为我了,我就是一个小小幽魂,看到尸婴都要躲得远远的,必须要藏到尸婴感觉不到的距离才行,那么远的距离,我怎么能知道尸婴在哪啊?”
游魂的鬼体飘忽着,低着头不敢和我对视,我知道他肯定是说了谎,“你是怎么死的?”
“我欠了很多的高利贷,被逼的跳楼了,因为是横死鬼,所以地府不收,只能飘荡在人间成了孤魂野鬼,早知道这样,我说什么也不会借高利贷了。”
游魂又呜呜呜的哭了起来,我没有在多问他以前的事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家伙借高利贷估计也没敢什么好事,要是阴德足够的话就算跳楼地府也会接收的。
“只要你帮我找到尸婴,我可以给你超度,让你能进入地府投胎。”
“真的吗?”游魂兴奋的抬起了头,想要抓我的手却不敢,双眼放光等着我的回答。
我点了点头;“我说的当然是真的,修道之人说到做到,这一点你应该明白的。”
“明白,我明白。”游魂连连点头,不等我问就继续说道:“大师,那尸婴所在的位置我真的不知道,刚才我也说了,尸婴呆着的地方我都会躲出很远,要不然肯定会被尸婴吞了。”
听到这我不由皱起了眉头,要是在这呆了四年的游魂都不知道,那要找到这个尸婴就更难了,要是慢慢排查或者等尸婴出来害人还是能找到线索的,可问题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啊。
再有七天猛鬼就要从阴冢出来了,我要在这之前修炼到气动七层并且画出诛邪符才行,要不然我会死的很惨很惨,所以这个尸婴的事情解决的越快越好。
看到我皱眉游魂连忙说道:“虽然我不知道尸婴在哪,可是我却知道那个炼制尸婴的人的住所。”
“太好了,快点带我过去。”
刚才我已经看到了,是有人放尸婴故意害了林妈妈,这说明这个炼鬼师和林妈妈有仇,就算是灭了尸婴,那个炼鬼师很可能会派新的鬼来害人,所以能找到那个炼鬼师并且除掉,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游魂带着我从枫林氧吧出去,然后穿过马路走进了对面的胡同,那个炼鬼师就是在这个胡同口被摄像头拍到的,只不过照片比较模糊看不清楚。
不过我心里已经依稀有了猜测,只是还不能肯定,需要确认一下。
“到了,就是这个院子。”
不好,沈清霞来例假了。
女人的经血是很阴邪的东西,至阴至邪,传说中很多的巫术邪术都会用到经血,邪异鬼魂更是对这东西十分渴求,所以在女人经期的时候,很容易会招到阴物的原因之一。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今天正好是沈清霞的经期,还无巧不巧的在这时候来了,经血流出来没有遮掩顺着大腿流了下来,血腥味把尸婴招来了,尸婴舔舐经血并控制经血不断流下,地面上的血液我本来以为是游魂弄出来的,可现在才发现都是沈清霞的经血蔓延出来的,尸婴也是通过经血传递阴气来控制游魂的。
不过也好,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尸婴的线索,现在尸婴既然出现了,直接灭了他正好。
虽然受了伤,可我现在自愈的能力很强,只是尸婴趴在沈清霞的身上这个有点棘手,必须要把尸婴赶下去才行。
尸婴抱着沈映雪的大腿,一口一口的舔着精血,每舔一下身体就会凝实一点,这精血对邪物来说就是大补之物,尸婴在萧家的时候被我打成了重伤,现在靠着沈清霞的精血在快速的恢复着。
明火符。
明火符被我打了出去,心念一转激发出刺目的阳火,尸婴作为邪物是受不了强光的,这一下肯定是看不清了。
蜻蜓点水。
我施展青提点水冲到了沈清霞的面前,左右两手各拿着一张驱邪符贴在了沈清霞的身上,就听到嘭的一声,尸婴尖啸了一声,可没想到这尸婴这么厉害,两张驱邪符只是把缠绕在沈清霞身上的阴气驱逐出去了,却没有把尸婴赶走。
我低头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尸婴的手脚已经融合在了沈清霞的大腿上,精血在她周围划出了一个圆圈,驱邪符的灵气遇到精血失效了,怪不得这尸婴能安然无恙。
“真水符。”
真水符化为阳水顺着沈清霞的大腿流了下去,真水符虽然攻击力不强,可是在驱邪和洗礼的方面却有特效。
阳水流过,沈清霞的精血也清洗了大半,尸婴的眼睛立刻露出了愤怒的凶光,就在我要打出第二张真水符的时候,这尸婴竟然伸出了鬼爪,爪子上的指甲猛地延伸到一米多长,正对着沈清霞的下巴,要是我在动她就要杀了沈清霞。
“明火符。”
有一张明火符打了出去,同时我一把抓住了尸婴的指甲,尸婴的指甲伸长擦着沈清霞的脸颊划了过去,我抓着指甲不松手,扔出了一张三将军符。
三将军符化为一道剑光砍了下去,虽然被经血消耗了大半的威力可对尸婴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尸婴差点被劈成了两半,尖叫着逃了出去。
我连忙就要追上去,可沈清霞却在这时候倒在了地上,她被尸婴舔舐经血,实际上也在消耗身体的元气,要不然来个大姨妈不可能流这么多的经血。
“林初玉,快带着霞姐去医院,我去追尸婴。”
林初玉虽然也想跟着我,可现在沈清霞的情况很危险,所以只能答应了下来,给他家的司机打了电话,很快车来了两人离开了这里。
等两个人离开了,我再次回到了枫林氧吧里面,把压在游魂身上的五个铜钱拿了下来:“尸婴在这个地方害人,现在又出现在这里舔舐经血,说明它的老巢就在附近,你在这里呆了四年,我相信你肯定知道它藏身的位置。”
“大师你真的难为我了,我就是一个小小幽魂,看到尸婴都要躲得远远的,必须要藏到尸婴感觉不到的距离才行,那么远的距离,我怎么能知道尸婴在哪啊?”
游魂的鬼体飘忽着,低着头不敢和我对视,我知道他肯定是说了谎,“你是怎么死的?”
“我欠了很多的高利贷,被逼的跳楼了,因为是横死鬼,所以地府不收,只能飘荡在人间成了孤魂野鬼,早知道这样,我说什么也不会借高利贷了。”
游魂又呜呜呜的哭了起来,我没有在多问他以前的事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家伙借高利贷估计也没敢什么好事,要是阴德足够的话就算跳楼地府也会接收的。
“只要你帮我找到尸婴,我可以给你超度,让你能进入地府投胎。”
“真的吗?”游魂兴奋的抬起了头,想要抓我的手却不敢,双眼放光等着我的回答。
我点了点头;“我说的当然是真的,修道之人说到做到,这一点你应该明白的。”
“明白,我明白。”游魂连连点头,不等我问就继续说道:“大师,那尸婴所在的位置我真的不知道,刚才我也说了,尸婴呆着的地方我都会躲出很远,要不然肯定会被尸婴吞了。”
听到这我不由皱起了眉头,要是在这呆了四年的游魂都不知道,那要找到这个尸婴就更难了,要是慢慢排查或者等尸婴出来害人还是能找到线索的,可问题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啊。
再有七天猛鬼就要从阴冢出来了,我要在这之前修炼到气动七层并且画出诛邪符才行,要不然我会死的很惨很惨,所以这个尸婴的事情解决的越快越好。
看到我皱眉游魂连忙说道:“虽然我不知道尸婴在哪,可是我却知道那个炼制尸婴的人的住所。”
“太好了,快点带我过去。”
刚才我已经看到了,是有人放尸婴故意害了林妈妈,这说明这个炼鬼师和林妈妈有仇,就算是灭了尸婴,那个炼鬼师很可能会派新的鬼来害人,所以能找到那个炼鬼师并且除掉,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游魂带着我从枫林氧吧出去,然后穿过马路走进了对面的胡同,那个炼鬼师就是在这个胡同口被摄像头拍到的,只不过照片比较模糊看不清楚。
不过我心里已经依稀有了猜测,只是还不能肯定,需要确认一下。
“到了,就是这个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