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顾熙月觉得耶华这话说的特别对,当年因为萦竟迟迟不能与沃西成亲,退了沃西的亲事,选择嫁给了现在的丈夫,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日子过得不如意,都已经不是沃西的错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沃西管不起也不能管萦竟的事了。
☆、第34章 择优而选
其实顾熙月不懂赤赢他们的规矩,不知道萦竟到底有什么苦衷,非要退了沃西的亲事,而不是继续等他。她听说,沃西和萦竟算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也很好。可是,事情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呢?
因为耶华不想让沃西回来处理这件事,所以赤赢也没有再坚持去牧场换回沃西。
傲景这次打探消息,是请的他口中时常提起的那位岚卓姑娘。顾熙月猜想,这位岚卓姑娘应该是傲景的心上人。她忍不住的去想,傲景这样的画中美人喜欢上的姑娘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当然,她还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岚卓姑娘,她就听说了一个令她震惊又无法理解的风俗。
这风俗,顾熙月是从那措口里听见的。
那措来到家里时,她正在给赤赢缝袜子。她把布料叠在一起,一下子裁了十双袜子的布料。昨天做好了一双,让赤赢试了试,很合脚,她就决定今天一鼓作气把剩余的都做好。
自从上次被赤赢给揍了之后,那措好几天都没来找过顾熙月了。他倒不是被赤赢吓得不敢来,而是太忙了抽不出时间。今天他也不是特意来找顾熙月的,而是来找米塔大婶顺道再来看看她。
听着那措和米塔大婶说这话,她才知道,原来赤赢家竟然在镇子上还有一家商号呢,平日里都是赤赢的三哥朗吉在照看。
那措往镇子上送货走的勤快,他人又好,总是帮着村子里其他人捎货物过去买,回来再把钱给村民们。如果谁家在镇子上有商号,他也会帮忙把那家要带去商号的货物一起送过去,不收钱的。那措明天又要运货出峡谷,他今天过来是问米塔大婶家是否有货物要带到镇子上的商号里,如果有他正好顺路一道捎过去。
赤赢家的商号都是朗吉在管理,货物大都是朗吉走马帮带回来了,米塔大婶家里并没有要带过去的东西。不过,米塔大婶还是托那措去商号看看,她听说朗吉前几天去走马帮了,也不知道现在回来了没有。
跟米塔大婶说完话,那措就自动自觉的凑到了顾熙月身边。他见到她还是一脸委屈:“熙月姑娘,你之前还占我便宜呢!”
顾熙月发懵不解,她什么时候占过那措便宜?
“你跟赤赢一起骗我叫你嫂子,不是占我便宜是什么,哼!”那措越说越委屈,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伤害。
顾熙月无奈道:“你叫我嫂子,也没有错啊,我确实跟赤赢在一起了。”
“可是,你们还没有成亲,你不是嫂子,而我还可以追求你,还有机会把你变成媳妇儿!”
顾熙月无语,只能放下手里的缝了一半的袜子,语重心长道:“那措,我其实一直想找机会和你说,我已经选择了赤赢,你不要再追求我了,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去追求别的姑娘吧,一定会有更好的姑娘等着你的。”
那措一脸疑惑:“我追求你和追求别的姑娘又不发生矛盾,怎么会浪费时间呢?”
“啊?”顾熙月愕然。
于是,那措很好心的告诉了一个令顾熙月目瞪口呆的风俗。
在赤赢他们这里,未婚的小伙子们有权利追求未婚的姑娘们,不仅如此,竟然还被允许同时追求多个姑娘,被追求的姑娘也可以同时接受几个小伙子的追求。就如傲景天天挂在嘴边说的,他要追求顾熙月,但在此之前,他已经在追求岚卓姑娘,而且据说已经被岚卓姑娘接受了。顾熙月刚知道这件事时,一阵恶寒,觉得这傲景就是个花心男,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他们的风俗和族规都允许的事情,叫做“择优而选”。目的就是为了让未婚的男女双方,都有机会挑选到对自己而言最优秀的异性结为夫妻,孕育出最优良的后代。
那措临走前,还依依不舍的和她告别:“你接受了赤赢,并不妨碍接受我,我去镇子上只呆几天,你不要想我,我回来会给你带礼物的。”
顾熙月:“……”
自从听说这个风俗,顾熙月心里乱乱的,在家里实在坐立不安,她决定提前去给赤赢送饭,顺便散散心。说做就做,她立即提了篮子,装好饭菜,带好水囊,跟米塔大婶说了一声就跑出了家门,连午饭都没吃,一路小跑着,去地里给赤赢送饭。
赤赢很是意外,她今天来的,比往日早了半个时辰。耶华没说什么,放下工具,就规规矩矩的吃饭。他很照顾赤赢和顾熙月,每到顾熙月来送午饭时,他都刻意在离他们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吃饭,好让两个有情人能好好单独说说话。
顾熙月绝对任何时刻都没有比此刻更感激耶华的,朝他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笑,然后拉着赤赢躲到了一边,悄声问他:“赤赢,你听说过我们汉话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吗,叫做一生一世一双人?”
赤赢的汉话水准只限于日常交流,有些深奥一些的汉话,他并没有听说过。不过,这句汉话的几个字,他都认得,意思也能理解。于是他诚实的告诉顾熙月:“我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但我能理解它的意思。”
顾熙月忙着把今天听来的关于他们这里风俗的话讲了一遍,又故意板了脸问赤赢:“你会不会跟傲景一样?”
听她说那个风俗的开头,赤赢就已经知道她这是怎么了,绷着脸强忍着笑意,说:“熙月,我虽然没听过这句‘一生一世一双人’,但是我听说过‘醋坛子打翻了’,好酸啊,全是醋味。”
顾熙月恼了:“你竟然打趣我!”
赤赢朗朗大笑,心情格外的好:“我不会跟傲景一样,因为我选择了抱着‘醋坛子’生活。”
顾熙月气的去锤他,她的粉嫩的小拳头又软又嫩,根本没力气,锤在赤赢身上,就像是挠痒痒,倒是没把他打疼。赤赢也任由她闹着,可是耶华正好吃完饭,过来送碗筷。赤赢没辙,用大手把她的两个小拳头包了起来,偷偷的跟她挤眉弄眼,提醒她:“大哥过来了!”
一听这话,顾熙月顿时就老实了,坐在一旁时不时的给赤赢递水囊,乖巧又温顺。
耶华其实早看见两个人的小动作了,不过并没有出声打趣,而是把空碗和筷子放进篮子里,朝着顾熙月笑了笑,转身又回去到田里,拿起锄头继续干活。
赤赢也不好再偷懒,偷偷的捏了捏顾熙月的小手,朝她眨了眨眼,然后也回头田里,拿起工具干活了。
顾熙月闷不做声的收拾碗筷,朝着赤赢和耶华打了声招呼,拎着篮子往家走。
其实她之所以想来找赤赢,并不是担心今天从那措那里听来的风俗。她还算了解赤赢这个人,他绝对不是个会三心二意花心的人。她只是喜欢赤赢,想要多些时间呆在他身边。她现在很喜欢缠着赤赢,她喜欢听他说话喜欢,看他干活,喜欢他伸手牵着她走,喜欢他偶尔揉揉她的头,也喜欢他夜间抱着她,当然……什么都不做的抱着。
她越想脸越红,一路上惹得村子里的大婶和小伙子们疑惑的多看了她好几眼。顾熙月羞着脸别过头,她也意识到这一段时间以来,她实在是太爱胡思乱想了,每每想的都是赤赢,一想到他,她就会控制不住的脸红心跳。
这一天一直很顺利,中午送完饭后,顾熙月回到家里,喂了马和兔子,就抱着针线篓子继续给赤赢缝袜子,做好袜子后,她又给赤赢纳了鞋底,准备给他做一双布鞋。这里的男人们都是穿着由动物毛皮做成的厚重靴子,结实倒是结实,不过在屋子里穿就显得笨重,不太方便。她准备按照东擎人的习惯,给赤赢做一双在屋子内穿的软面布鞋,想让他的脚舒服一些。
米塔大婶看见顾熙月用软布纳鞋底,还以为她是在姑娘家自己用的绣鞋,直到顾熙月纳得差不多了,她才发现,那只鞋底的尺寸不对。
她问顾熙月:“你是纳给赤赢的?”
顾熙月点头,解释说:“在我们东擎,男人在家时,会换上软面布鞋,比较舒服,我想让赤赢试一试。”
米塔大婶回味的笑道:“以前我也给格桑做过,可是他不爱穿。”
格桑就是赤赢已经过世的阿爸。
米塔大婶好像并不愿多提起格桑,立即转了话题:“你做吧,赤赢一定会喜欢的。”
顾熙月点头应了声,又低头去纳鞋底,心里想着,原来米塔大婶也知道东擎的一些习俗。
晚上要吃晚饭时,傲景气喘吁吁的从学堂跑了回来,开口第一句话就说:“萦竟出事了。”
☆、第35章 软面布鞋
萦竟出事的具体过程,傲景并不知道,他也只是听说,现在村子里已经传到沸沸扬扬了。
原来昨天萦竟回到娘家后,不知怎么的,孩子竟然没保住,掉了,可惜已经五个多月的孩子,已经能看出模样了,是个男孩儿。
她婆婆听说孩子掉了,气愤不已,带着一大堆的人,一路从外村赶过来。因为路远,现在才到,正在萦竟娘家门口闹腾呢。骂萦竟和她娘家,故意害死他们的血脉,不安好心,等等。
事情越闹越大,萦竟家里孤儿寡母的,除了她八岁的弟弟外,没个男的,根本不是找上来闹事的她婆家人的对手,听闻现在族长已经带人赶了过去。
吃完饭,傲景又被催促着出去打探了,很晚才回来。据说经过族长的调节,两家已经坐下来谈拢了,萦竟明天一早就跟着婆家的人一起回去。
听闻这件事有了结果,米塔大婶和耶华显然松了口气。赤赢倒没什么表示,拿了斧头,去了后院劈柴。顾熙月帮着米塔大婶收拾好灶房,也去后院找赤赢去了。
她到后院时,赤赢正挥着斧头,汗流浃背,外褂已经被他脱了,内衫早就湿透了。顾熙月给他递了一个干净的巾帕,让他擦汗。赤赢很能干,短短的一会功夫,已经劈了一多半了。他放下斧头,接过帕子,一边擦汗一边说:“洗澡水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你先去洗澡吧,我这边一会儿就能劈好。”
现在赤赢家的浴室,几乎成了顾熙月专用的。因为泡浴需要大量的热水,费时又费力,赤赢他们兄弟几个嫌麻烦,都喜欢在另一间浴室里直接洗冷水澡。米塔大婶自己的屋子隔壁也有专门的浴室,据说是格桑和米塔成亲时,特意按照米塔大婶习惯准备的,她自然不会到一楼的浴室洗澡。这样一来倒是方便了顾熙月,只要赤赢在,她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占用浴室洗热水澡。因为赤赢不仅会帮她把热水烧好,还会帮她倒进浴桶里。她洗好之后,他也总会主动帮忙刷浴桶,让顾熙月先回房去绞干头发,以免着凉生病。
顾熙月洗完澡,赤赢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了。他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头发半湿。看见她从浴室出来,他随手递给她一样东西。
她接过来,借着院子里的灯光一看,是一条暗红色的长鞭。鞭身很细,又长又软,握在手里不轻不重,重量刚刚好,很适合她。她忍不住抖了抖鞭子,抽了几下,手感也不错。她十分喜欢,笑逐颜开的问赤赢:“你从哪弄的呀?最近这几天也没看你出过门呀!”
赤赢随意的笑了笑,告诉她:“之前找人定制的,刚刚做好,你用着还顺手吧?”
“很顺手!”顾熙月满意的答道,她拿着鞭子,手舞足蹈的比量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赢催促她快睡觉,她才依依不舍的放下鞭子,上楼去睡觉。赤赢很尊重她,把她送到屋子门口,并没有进去,而是帮她把门带好就离开了。
第二天顾熙月出门去送饭时,村里还在陆陆续续的议论萦竟的事。顾熙月听说,萦竟早上就跟着婆家人回去了,回去时是被抬着走的,身子很弱。
村子里茶余饭后的话题很多,过了几天,萦竟这件事就没人再提起来了,村子里的话题又热热闹闹转到了谁家娶了媳妇,谁家嫁了姑娘。
田里的农活也终于干完了,现在就祈祷着老天多下几场雨,好让庄稼长势更好些。顾熙月发现这里的雨水非常的少,从她来到这里后,竟然一场雨也没有。不过不下雨不下雨的办法,耶华和赤赢他们会不定期的提水浇地,虽然辛苦,但效果显著,至少地里的庄稼不会因为缺水而旱死。
农种忙完,赤赢便要带着顾熙月去牧场。他告诉她,他们可能会在牧场住一个月,让她把想要准备的东西多准备些。米塔大婶已经开始给他们准备食物,咸肉干和干馍馍是必备的。
说到干馍馍,顾熙月就要小小的骄傲一下,因为家里现在这批干馍馍是她做的。前一阵子,她跟着米塔大婶学了很久,尝试着自己做,慢工出细活,最终出炉时还是很成功的,只是样子丑了点,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赤赢伸手拿了一张,打量了好一会儿,放到嘴里尝一尝,点头夸她:“真能干!”
得到夸赞的顾熙月,笑得见牙不见眼。一旁的傲景佩服的看了眼自己的四哥,心中惊道:“他竟然能吃进去!”又瞧了瞧灶台上一盆模样极丑,味道怪异的干馍馍,最终咬咬牙,转身逃跑。他可不是四哥,他可不要找虐吃这么难吃的干馍馍!
顾熙月没去过牧场,不过她之前在草原借宿过,还是有过一些草原生活经验的。她把能想到的东西都装进了包袱里,鞭子、匕首也都随身带着,这些都是赤赢教她的,牧场其实没什么危险,但是随身带着也没什么坏处。最后想了想,她又把的针线笸箩也带上了,又挑了几大块软布带上,想着在牧场有时间就给赤赢再做身衣裳。
她现在最能拿出手的,也就数针线活了,能亲手给赤赢做东西,亲眼看着他穿上,这可比什么都让她高兴。
前几日做的那双软面布鞋已经做好了,只是她还一直没有找到机会送给赤赢。上次做给赤赢的袜子,是混在米塔大婶做的衣物里一起给他的,也不知道他当时见到了是什么表情,不过后来赤赢特意穿了袜子,跑来偷偷跟她说:“媳妇儿,你做的袜子真合脚。”
一声“媳妇儿”,顾熙月顿时就脸红心跳了,跺着脚假装生气,娇嗔恼他:“不许乱叫,你只管试着合不合脚就好。”
赤赢笑的极为开怀,连雪白的牙齿都露了出来:“合脚,我们家熙月做的当然合脚!”
一想到这次要把鞋子给他,也不知道赤赢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她正想着,赤赢就来敲她的门了。他站在她的屋子门口,随意的敲了几下,便隔着门喊她:“收拾的怎么样了?明天一早,我们要早起出发,你早点睡,我明早过来喊你。”
赤赢并没有打算进门,顾熙月急了,今天要是不送,就要等着牧场回来后才能送了。这双软面布鞋是按照东擎人习惯做的,只能在屋子或者内院才能穿,穿在峡谷和草原的室外就非常不适合了。
她急忙去开门,把正转身要走的赤赢喊住了。
赤赢以为她睡了,没想到她匆忙的开了门,以为是出了什么事,立即转身又走回她的屋子门口,略有担忧的问她:“是出了什么事吗?”
顾熙月摇摇头,垂头揪着手指头,小声命令:“你进来!”
赤赢不明所以,听话的跟着她进了屋子。
顾熙月指了指床,又命令他:“你坐下。”
赤赢什么都没说,老实的坐在床边。
顾熙月从柜子里拿出那双鞋子,走到他面前,伸手递给他,避过他的眼睛,不好意思看他:“你试试。”
他看着她手里的陌生样式的男鞋,又惊又喜,高兴的接过来,立即弯腰脱了靴子,把新鞋子套在脚上。轻巧柔软的布鞋穿在脚上,合脚又舒服。他兴奋又新奇,问顾熙月:“这鞋子样式好奇怪,你是怎么想到的?”
这种软面布鞋一般在东擎,也是男子在家里穿的,很少能在街道上看见,所以西梁人很少知道。生活在峡谷的赤赢,就更不可能知道了。她笑着解释:“是我们东擎人穿鞋子的习惯。靴子笨拙厚重,在屋子里穿并不舒服,这种软面布鞋,是给男子在屋里和内宅穿的,你觉得舒服合脚吗?”
赤赢点头,只觉这双鞋穿在脚上后,双脚逃了束缚,四周舒展,舒服极了。
顾熙月见他喜欢,笑道:“下次我再帮你做两双,你在屋子里换着穿。”
赤赢高兴点头,一直笑的合不拢嘴,脚上的鞋子也不舍得脱,恨不得屋里屋外都能穿,甚至连睡觉都想穿着。
顾熙月当然不能允许他睡觉穿鞋,好声好气的劝了半天,才打消了赤赢的念头。
把赤赢送出屋子时,他也没换下来新鞋子,踩在竹制连廊上,脚步很轻,还连连的嘚瑟的蹦了几下,顾熙月哭笑不得,她实在是太喜欢他的孩子气了。
傲景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四哥的新鞋子,然后缠住顾熙月,耍乖卖好的求着:“熙月阿姐,我也要四哥那样的鞋子,你也给我做一双吧?求求你了!”
顾熙月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没走几步的赤赢又走了回来,冷冷的瞥了一眼傲景,得意一笑,口中挑衅:“不给!”
傲景不干了,眼神委屈,望向熙月,声音哀求:“熙月阿姐……”
赤赢手一伸,轻而易举的拎着他就走,临走前还跟顾熙月嘱咐:“早点睡,明早我来喊你!”
之后,只听到了傲景的一阵哀嚎声。
清官难断家务事,沃西管不起也不能管萦竟的事了。
☆、第34章 择优而选
其实顾熙月不懂赤赢他们的规矩,不知道萦竟到底有什么苦衷,非要退了沃西的亲事,而不是继续等他。她听说,沃西和萦竟算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也很好。可是,事情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呢?
因为耶华不想让沃西回来处理这件事,所以赤赢也没有再坚持去牧场换回沃西。
傲景这次打探消息,是请的他口中时常提起的那位岚卓姑娘。顾熙月猜想,这位岚卓姑娘应该是傲景的心上人。她忍不住的去想,傲景这样的画中美人喜欢上的姑娘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当然,她还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岚卓姑娘,她就听说了一个令她震惊又无法理解的风俗。
这风俗,顾熙月是从那措口里听见的。
那措来到家里时,她正在给赤赢缝袜子。她把布料叠在一起,一下子裁了十双袜子的布料。昨天做好了一双,让赤赢试了试,很合脚,她就决定今天一鼓作气把剩余的都做好。
自从上次被赤赢给揍了之后,那措好几天都没来找过顾熙月了。他倒不是被赤赢吓得不敢来,而是太忙了抽不出时间。今天他也不是特意来找顾熙月的,而是来找米塔大婶顺道再来看看她。
听着那措和米塔大婶说这话,她才知道,原来赤赢家竟然在镇子上还有一家商号呢,平日里都是赤赢的三哥朗吉在照看。
那措往镇子上送货走的勤快,他人又好,总是帮着村子里其他人捎货物过去买,回来再把钱给村民们。如果谁家在镇子上有商号,他也会帮忙把那家要带去商号的货物一起送过去,不收钱的。那措明天又要运货出峡谷,他今天过来是问米塔大婶家是否有货物要带到镇子上的商号里,如果有他正好顺路一道捎过去。
赤赢家的商号都是朗吉在管理,货物大都是朗吉走马帮带回来了,米塔大婶家里并没有要带过去的东西。不过,米塔大婶还是托那措去商号看看,她听说朗吉前几天去走马帮了,也不知道现在回来了没有。
跟米塔大婶说完话,那措就自动自觉的凑到了顾熙月身边。他见到她还是一脸委屈:“熙月姑娘,你之前还占我便宜呢!”
顾熙月发懵不解,她什么时候占过那措便宜?
“你跟赤赢一起骗我叫你嫂子,不是占我便宜是什么,哼!”那措越说越委屈,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伤害。
顾熙月无奈道:“你叫我嫂子,也没有错啊,我确实跟赤赢在一起了。”
“可是,你们还没有成亲,你不是嫂子,而我还可以追求你,还有机会把你变成媳妇儿!”
顾熙月无语,只能放下手里的缝了一半的袜子,语重心长道:“那措,我其实一直想找机会和你说,我已经选择了赤赢,你不要再追求我了,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去追求别的姑娘吧,一定会有更好的姑娘等着你的。”
那措一脸疑惑:“我追求你和追求别的姑娘又不发生矛盾,怎么会浪费时间呢?”
“啊?”顾熙月愕然。
于是,那措很好心的告诉了一个令顾熙月目瞪口呆的风俗。
在赤赢他们这里,未婚的小伙子们有权利追求未婚的姑娘们,不仅如此,竟然还被允许同时追求多个姑娘,被追求的姑娘也可以同时接受几个小伙子的追求。就如傲景天天挂在嘴边说的,他要追求顾熙月,但在此之前,他已经在追求岚卓姑娘,而且据说已经被岚卓姑娘接受了。顾熙月刚知道这件事时,一阵恶寒,觉得这傲景就是个花心男,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他们的风俗和族规都允许的事情,叫做“择优而选”。目的就是为了让未婚的男女双方,都有机会挑选到对自己而言最优秀的异性结为夫妻,孕育出最优良的后代。
那措临走前,还依依不舍的和她告别:“你接受了赤赢,并不妨碍接受我,我去镇子上只呆几天,你不要想我,我回来会给你带礼物的。”
顾熙月:“……”
自从听说这个风俗,顾熙月心里乱乱的,在家里实在坐立不安,她决定提前去给赤赢送饭,顺便散散心。说做就做,她立即提了篮子,装好饭菜,带好水囊,跟米塔大婶说了一声就跑出了家门,连午饭都没吃,一路小跑着,去地里给赤赢送饭。
赤赢很是意外,她今天来的,比往日早了半个时辰。耶华没说什么,放下工具,就规规矩矩的吃饭。他很照顾赤赢和顾熙月,每到顾熙月来送午饭时,他都刻意在离他们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吃饭,好让两个有情人能好好单独说说话。
顾熙月绝对任何时刻都没有比此刻更感激耶华的,朝他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笑,然后拉着赤赢躲到了一边,悄声问他:“赤赢,你听说过我们汉话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吗,叫做一生一世一双人?”
赤赢的汉话水准只限于日常交流,有些深奥一些的汉话,他并没有听说过。不过,这句汉话的几个字,他都认得,意思也能理解。于是他诚实的告诉顾熙月:“我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但我能理解它的意思。”
顾熙月忙着把今天听来的关于他们这里风俗的话讲了一遍,又故意板了脸问赤赢:“你会不会跟傲景一样?”
听她说那个风俗的开头,赤赢就已经知道她这是怎么了,绷着脸强忍着笑意,说:“熙月,我虽然没听过这句‘一生一世一双人’,但是我听说过‘醋坛子打翻了’,好酸啊,全是醋味。”
顾熙月恼了:“你竟然打趣我!”
赤赢朗朗大笑,心情格外的好:“我不会跟傲景一样,因为我选择了抱着‘醋坛子’生活。”
顾熙月气的去锤他,她的粉嫩的小拳头又软又嫩,根本没力气,锤在赤赢身上,就像是挠痒痒,倒是没把他打疼。赤赢也任由她闹着,可是耶华正好吃完饭,过来送碗筷。赤赢没辙,用大手把她的两个小拳头包了起来,偷偷的跟她挤眉弄眼,提醒她:“大哥过来了!”
一听这话,顾熙月顿时就老实了,坐在一旁时不时的给赤赢递水囊,乖巧又温顺。
耶华其实早看见两个人的小动作了,不过并没有出声打趣,而是把空碗和筷子放进篮子里,朝着顾熙月笑了笑,转身又回去到田里,拿起锄头继续干活。
赤赢也不好再偷懒,偷偷的捏了捏顾熙月的小手,朝她眨了眨眼,然后也回头田里,拿起工具干活了。
顾熙月闷不做声的收拾碗筷,朝着赤赢和耶华打了声招呼,拎着篮子往家走。
其实她之所以想来找赤赢,并不是担心今天从那措那里听来的风俗。她还算了解赤赢这个人,他绝对不是个会三心二意花心的人。她只是喜欢赤赢,想要多些时间呆在他身边。她现在很喜欢缠着赤赢,她喜欢听他说话喜欢,看他干活,喜欢他伸手牵着她走,喜欢他偶尔揉揉她的头,也喜欢他夜间抱着她,当然……什么都不做的抱着。
她越想脸越红,一路上惹得村子里的大婶和小伙子们疑惑的多看了她好几眼。顾熙月羞着脸别过头,她也意识到这一段时间以来,她实在是太爱胡思乱想了,每每想的都是赤赢,一想到他,她就会控制不住的脸红心跳。
这一天一直很顺利,中午送完饭后,顾熙月回到家里,喂了马和兔子,就抱着针线篓子继续给赤赢缝袜子,做好袜子后,她又给赤赢纳了鞋底,准备给他做一双布鞋。这里的男人们都是穿着由动物毛皮做成的厚重靴子,结实倒是结实,不过在屋子里穿就显得笨重,不太方便。她准备按照东擎人的习惯,给赤赢做一双在屋子内穿的软面布鞋,想让他的脚舒服一些。
米塔大婶看见顾熙月用软布纳鞋底,还以为她是在姑娘家自己用的绣鞋,直到顾熙月纳得差不多了,她才发现,那只鞋底的尺寸不对。
她问顾熙月:“你是纳给赤赢的?”
顾熙月点头,解释说:“在我们东擎,男人在家时,会换上软面布鞋,比较舒服,我想让赤赢试一试。”
米塔大婶回味的笑道:“以前我也给格桑做过,可是他不爱穿。”
格桑就是赤赢已经过世的阿爸。
米塔大婶好像并不愿多提起格桑,立即转了话题:“你做吧,赤赢一定会喜欢的。”
顾熙月点头应了声,又低头去纳鞋底,心里想着,原来米塔大婶也知道东擎的一些习俗。
晚上要吃晚饭时,傲景气喘吁吁的从学堂跑了回来,开口第一句话就说:“萦竟出事了。”
☆、第35章 软面布鞋
萦竟出事的具体过程,傲景并不知道,他也只是听说,现在村子里已经传到沸沸扬扬了。
原来昨天萦竟回到娘家后,不知怎么的,孩子竟然没保住,掉了,可惜已经五个多月的孩子,已经能看出模样了,是个男孩儿。
她婆婆听说孩子掉了,气愤不已,带着一大堆的人,一路从外村赶过来。因为路远,现在才到,正在萦竟娘家门口闹腾呢。骂萦竟和她娘家,故意害死他们的血脉,不安好心,等等。
事情越闹越大,萦竟家里孤儿寡母的,除了她八岁的弟弟外,没个男的,根本不是找上来闹事的她婆家人的对手,听闻现在族长已经带人赶了过去。
吃完饭,傲景又被催促着出去打探了,很晚才回来。据说经过族长的调节,两家已经坐下来谈拢了,萦竟明天一早就跟着婆家的人一起回去。
听闻这件事有了结果,米塔大婶和耶华显然松了口气。赤赢倒没什么表示,拿了斧头,去了后院劈柴。顾熙月帮着米塔大婶收拾好灶房,也去后院找赤赢去了。
她到后院时,赤赢正挥着斧头,汗流浃背,外褂已经被他脱了,内衫早就湿透了。顾熙月给他递了一个干净的巾帕,让他擦汗。赤赢很能干,短短的一会功夫,已经劈了一多半了。他放下斧头,接过帕子,一边擦汗一边说:“洗澡水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你先去洗澡吧,我这边一会儿就能劈好。”
现在赤赢家的浴室,几乎成了顾熙月专用的。因为泡浴需要大量的热水,费时又费力,赤赢他们兄弟几个嫌麻烦,都喜欢在另一间浴室里直接洗冷水澡。米塔大婶自己的屋子隔壁也有专门的浴室,据说是格桑和米塔成亲时,特意按照米塔大婶习惯准备的,她自然不会到一楼的浴室洗澡。这样一来倒是方便了顾熙月,只要赤赢在,她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占用浴室洗热水澡。因为赤赢不仅会帮她把热水烧好,还会帮她倒进浴桶里。她洗好之后,他也总会主动帮忙刷浴桶,让顾熙月先回房去绞干头发,以免着凉生病。
顾熙月洗完澡,赤赢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了。他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头发半湿。看见她从浴室出来,他随手递给她一样东西。
她接过来,借着院子里的灯光一看,是一条暗红色的长鞭。鞭身很细,又长又软,握在手里不轻不重,重量刚刚好,很适合她。她忍不住抖了抖鞭子,抽了几下,手感也不错。她十分喜欢,笑逐颜开的问赤赢:“你从哪弄的呀?最近这几天也没看你出过门呀!”
赤赢随意的笑了笑,告诉她:“之前找人定制的,刚刚做好,你用着还顺手吧?”
“很顺手!”顾熙月满意的答道,她拿着鞭子,手舞足蹈的比量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赢催促她快睡觉,她才依依不舍的放下鞭子,上楼去睡觉。赤赢很尊重她,把她送到屋子门口,并没有进去,而是帮她把门带好就离开了。
第二天顾熙月出门去送饭时,村里还在陆陆续续的议论萦竟的事。顾熙月听说,萦竟早上就跟着婆家人回去了,回去时是被抬着走的,身子很弱。
村子里茶余饭后的话题很多,过了几天,萦竟这件事就没人再提起来了,村子里的话题又热热闹闹转到了谁家娶了媳妇,谁家嫁了姑娘。
田里的农活也终于干完了,现在就祈祷着老天多下几场雨,好让庄稼长势更好些。顾熙月发现这里的雨水非常的少,从她来到这里后,竟然一场雨也没有。不过不下雨不下雨的办法,耶华和赤赢他们会不定期的提水浇地,虽然辛苦,但效果显著,至少地里的庄稼不会因为缺水而旱死。
农种忙完,赤赢便要带着顾熙月去牧场。他告诉她,他们可能会在牧场住一个月,让她把想要准备的东西多准备些。米塔大婶已经开始给他们准备食物,咸肉干和干馍馍是必备的。
说到干馍馍,顾熙月就要小小的骄傲一下,因为家里现在这批干馍馍是她做的。前一阵子,她跟着米塔大婶学了很久,尝试着自己做,慢工出细活,最终出炉时还是很成功的,只是样子丑了点,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赤赢伸手拿了一张,打量了好一会儿,放到嘴里尝一尝,点头夸她:“真能干!”
得到夸赞的顾熙月,笑得见牙不见眼。一旁的傲景佩服的看了眼自己的四哥,心中惊道:“他竟然能吃进去!”又瞧了瞧灶台上一盆模样极丑,味道怪异的干馍馍,最终咬咬牙,转身逃跑。他可不是四哥,他可不要找虐吃这么难吃的干馍馍!
顾熙月没去过牧场,不过她之前在草原借宿过,还是有过一些草原生活经验的。她把能想到的东西都装进了包袱里,鞭子、匕首也都随身带着,这些都是赤赢教她的,牧场其实没什么危险,但是随身带着也没什么坏处。最后想了想,她又把的针线笸箩也带上了,又挑了几大块软布带上,想着在牧场有时间就给赤赢再做身衣裳。
她现在最能拿出手的,也就数针线活了,能亲手给赤赢做东西,亲眼看着他穿上,这可比什么都让她高兴。
前几日做的那双软面布鞋已经做好了,只是她还一直没有找到机会送给赤赢。上次做给赤赢的袜子,是混在米塔大婶做的衣物里一起给他的,也不知道他当时见到了是什么表情,不过后来赤赢特意穿了袜子,跑来偷偷跟她说:“媳妇儿,你做的袜子真合脚。”
一声“媳妇儿”,顾熙月顿时就脸红心跳了,跺着脚假装生气,娇嗔恼他:“不许乱叫,你只管试着合不合脚就好。”
赤赢笑的极为开怀,连雪白的牙齿都露了出来:“合脚,我们家熙月做的当然合脚!”
一想到这次要把鞋子给他,也不知道赤赢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她正想着,赤赢就来敲她的门了。他站在她的屋子门口,随意的敲了几下,便隔着门喊她:“收拾的怎么样了?明天一早,我们要早起出发,你早点睡,我明早过来喊你。”
赤赢并没有打算进门,顾熙月急了,今天要是不送,就要等着牧场回来后才能送了。这双软面布鞋是按照东擎人习惯做的,只能在屋子或者内院才能穿,穿在峡谷和草原的室外就非常不适合了。
她急忙去开门,把正转身要走的赤赢喊住了。
赤赢以为她睡了,没想到她匆忙的开了门,以为是出了什么事,立即转身又走回她的屋子门口,略有担忧的问她:“是出了什么事吗?”
顾熙月摇摇头,垂头揪着手指头,小声命令:“你进来!”
赤赢不明所以,听话的跟着她进了屋子。
顾熙月指了指床,又命令他:“你坐下。”
赤赢什么都没说,老实的坐在床边。
顾熙月从柜子里拿出那双鞋子,走到他面前,伸手递给他,避过他的眼睛,不好意思看他:“你试试。”
他看着她手里的陌生样式的男鞋,又惊又喜,高兴的接过来,立即弯腰脱了靴子,把新鞋子套在脚上。轻巧柔软的布鞋穿在脚上,合脚又舒服。他兴奋又新奇,问顾熙月:“这鞋子样式好奇怪,你是怎么想到的?”
这种软面布鞋一般在东擎,也是男子在家里穿的,很少能在街道上看见,所以西梁人很少知道。生活在峡谷的赤赢,就更不可能知道了。她笑着解释:“是我们东擎人穿鞋子的习惯。靴子笨拙厚重,在屋子里穿并不舒服,这种软面布鞋,是给男子在屋里和内宅穿的,你觉得舒服合脚吗?”
赤赢点头,只觉这双鞋穿在脚上后,双脚逃了束缚,四周舒展,舒服极了。
顾熙月见他喜欢,笑道:“下次我再帮你做两双,你在屋子里换着穿。”
赤赢高兴点头,一直笑的合不拢嘴,脚上的鞋子也不舍得脱,恨不得屋里屋外都能穿,甚至连睡觉都想穿着。
顾熙月当然不能允许他睡觉穿鞋,好声好气的劝了半天,才打消了赤赢的念头。
把赤赢送出屋子时,他也没换下来新鞋子,踩在竹制连廊上,脚步很轻,还连连的嘚瑟的蹦了几下,顾熙月哭笑不得,她实在是太喜欢他的孩子气了。
傲景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四哥的新鞋子,然后缠住顾熙月,耍乖卖好的求着:“熙月阿姐,我也要四哥那样的鞋子,你也给我做一双吧?求求你了!”
顾熙月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没走几步的赤赢又走了回来,冷冷的瞥了一眼傲景,得意一笑,口中挑衅:“不给!”
傲景不干了,眼神委屈,望向熙月,声音哀求:“熙月阿姐……”
赤赢手一伸,轻而易举的拎着他就走,临走前还跟顾熙月嘱咐:“早点睡,明早我来喊你!”
之后,只听到了傲景的一阵哀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