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黄一龄把话说到了这个地步,黎锦自然不会推辞。
再加上他刚刚给黄一龄题诗,这幅画就当礼尚往来,得收下。
但黎锦内心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得等个合适的机会请黄一龄教他作画。
于是他跟黄一龄讨论了许久书画方面的内容,脸上一直挂着和煦的笑容,让人看了就心生亲近。
黎锦这人严肃坐在医馆里的时候,一些大声吵闹的病人到了他跟前都不敢造次。
但若是他主动去找话头,很快就能跟人打成一片。
等到茶会散的时候,黎锦已经跟黄一龄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
当然,让黄一龄去村里找他这不现实,而他作为宋先生的学生,也不好登黄秀才的门找黄一龄。
于是两人就约了镇子上的茶楼,一边喝茶听说书,一边交流题诗作画。
等到两人关系更好的时候,黎锦再开口求教也就不那么突兀。
古代读书人比较迂回,注重礼节,黎锦也已经习惯这种方式。
但若是关系亲密了,那当然可以直接开口。
就像黄一龄其实也想请黎锦给黄先生开药,但这次他也没有开口说这件事,毕竟黎锦已经不是杏林堂的大夫,他跟黎锦也算是陌生人,直接这么说,会让人觉得他很没教养。
五人一同走到镇子上,这才告别。
这时候已经日头已经渐渐偏西,显然过了中午。
黎锦也饥肠辘辘,这还是幸好早上吃了陈西然买的包子,要不然就凭着他早上六点多起来吃的早饭,这会儿怕肚子都要咕咕叫。
陈西然走近了黎锦,说:“咱们去百食坊,刚见面那会儿我就说要去百食坊请你吃饭,总算有机会了。”
黎锦点头答应:“好。”
走回去至少得一个时辰,他还有自虐到要空着肚子走回去的地步。
百食坊的人很多,就算这个点儿,桌边也很少有空位。
伙计带着他们俩找了个靠里的桌子,“两位客官,要点什么?”
陈西然是这里的常客,说了三个菜,又给黎锦列了几个选项,黎锦挑了‘地三鲜’。
两个人吃四个菜,已经算挺多的了。
陈西然家里虽然富有,但也不是喜欢显摆的二世祖,不会做出请人吃饭就点一桌子菜的事情。
四个菜的话两个男人还是可以吃完的,毕竟他俩饿了大半天。
陈西然是个聪明人,他说:“阿锦,你想学作画?”
黎锦点头,这件事被陈西然看出来不奇怪。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很少主动与陌生人聊这么久。
“是,最近不用去医馆坐诊,家里余钱也够用,我想学六艺之一。”
陈西然说:“我记得我家有一些书画入门的手抄本,明儿我找了给你带过去。
虽然我没学过作画,但我以前的先生喜欢画。画画这件事说起来就跟书法差不多,基本的笔法都可以在书上了解,然后自己多练。至于更精巧的独创笔法,就得拜师。”
黎锦道谢,说:“多谢陈兄。”
陈西然摆摆手:“我就是怕你找那个谁拜师,他虽然会画,但教小孩子启蒙还行。
那些基础笔法、构图,我把书给你你就知道了,但具体的改进你还得多跟他交流。”
黎锦失笑,“我是有拜师这个念头。师于人,古通今,八方客,达为先……”
陈西然说:“我知道学无先后达者为先嘛,但是咱们是同窗,你拜师了,那他岂不是也算我半个师父?”
黎锦没想到他居然在担心这一点,说:“你放心,达者可以成为师不假,但真正要拜授业恩师,也不是这个拜法。”
陈西然这才放下心来。
黎锦走在回去的路上,还忍不住摇头,就连宋秀才都没有收徒,只算他们的先生、老师,而不是师父。
师父,顾名思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黎锦暂时可没有拜师父的打算。
就连那些金榜题名状元、探花郎,也都是在步入朝堂前几年才会拜于某位大儒门下。
黎锦想,他没这么远大的抱负,暂时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赚钱把家里的粗布床单都换成棉布。
要不然下次再欺负少年的话,就让他骑上来……
他可不想每次给少年清洗的时候,看到他身体被床单磨出红痕。
第54章
在古代,棉布对农家出身的人来说,算十分昂贵奢侈的东西了。
黎锦之前找村里人织布,一匹是700文,漂染得去镇子上,再加200文。
而这匹布,少年给他自己一点都没留,全都拿来给黎锦做外袍。
一件是单衣,现在这种天气穿正好。
另一件则要把上次买来的棉花缝进去做夹袄。剩下的他留着给小包子做衣服。
至于边边角角的废料,他打算多缝几个荷包和手帕,毕竟这可是棉布,用来直接当抹布太可惜了。
黎锦初到古代,还没经历过这里的冬天,只想着冷了去裁缝铺里买棉衣。
但秦慕文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此前家里没破败的时候,他也不会顾虑这么多。
可现在他已经下嫁给黎锦,自然得担起一个内子应该做的,那就是操心丈夫的冷暖。
这也是黎锦让黎锦十分心软又心疼他的原因,秦慕文才十七岁,分明自己还是个孩子,面容青涩,就连身体也才发育没多久。
却已经每日操劳,小小年纪就操心整个家。
这一点少年从来不挂在嘴上,但黎锦每日回家,都能看到院子被扫的干干净净,书房的案几也都有擦拭整理。
这些活儿听起来简单轻松,但一件件累积起来,少年得忙活至少一个时辰。
更别说他还得照顾孩子,缝衣服,掐着黎锦回来的点做饭。
黎锦之前是产科大夫,见过不少产后心态不好的姑娘,所以对自家夫郎,他也更加关心留意。
如果秦慕文可以娇气一点,他也会十分喜欢,毕竟才十七岁的少年啊。
想想他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每天的日常就是看书踢球,哪会操心家事。
但这些东西秦慕文从来没说,他全都当成自己的责任,从来没喊过累。
就算黎锦偶尔给家里添置的好东西,少年也都是先紧着黎锦和小包子来,自己从来不争。
每一件事都让黎锦对他心软的一塌糊涂。
黎锦回到家,秦慕文听到响声,飞快从屋里出来。
“阿锦,你回来了。”
黎锦放下东西,看着少年脖子上的红痕,眸中带着笑意,说道:“中午吃的什么?”
秦慕文说:“茄子炒肉末,还有面条。”
自从黎锦救了宋掌柜的媳妇和孩子,宋掌柜时不时给他送来一条鱼和猪肉。
黎锦自然不能白要,但宋掌柜的孩子又隔三岔五的生病,最近更是患上了新生儿黄疸。
新生儿黄疸的表现就是面、颈部颜色黄里透红,严重的话会出现在四肢。
当时又是镇上风寒的高发时期,宋掌柜不敢抱着孩子去医馆,是黎锦上门诊治的。
黎锦观察了小孩子的手心脚心等部位,发现颜色并没有变黄。而且面、颈部呈现的黄色也不是暗黄,而是黄中透红。
他松了一口气,那这就是生理性的黄疸,不需要辅助药物治疗。
要不然,黎锦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开药。
他叮嘱宋掌柜要多抱着孩子晒太阳,最近不要母乳喂养,换成米糊和羊奶,让孩子多吃,促进排泄。
果然,十几天一过,孩子的病情就得到好转。
宋掌柜又是上门感谢一番。
如今的民风就是家里的老人和小孩生病,一旦医生诊治好了,必得上门答谢。
可这次黎锦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这种生理性的黄疸,小孩子本来就可以自己恢复。所以他坚决的没收宋掌柜的银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宋掌柜隔三岔五便会麻烦李柱子给黎锦带来猪肉和他要的鱼肉。
之前黎锦在杏林堂坐诊的时候,经常坐李柱子的牛车回去,宋掌柜也知晓这些。
东西都被带到家里,再说肉类在八九月本来就不好保存,黎锦也就顺水推舟的收下。
故此,秦慕文每天至少有一顿能吃上肉,黎锦看着他脸颊渐渐有肉了,对此也十分满意。
秦慕文按照黎锦的说法做了清蒸鱼,他不明白为什么黎锦很少吃猪肉,却偏偏不能少了鸡蛋和鱼肉。
当天晚上,秦慕文把鱼端上饭桌,胆子大了一点,问道:“阿锦,为什么不喜欢吃猪肉?”
他之前在尚书府,夫人偶尔会命令全府所有人斋戒一月,他都觉得没什么。
但嫁过来两年基本上没吃过肉,这让秦慕文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喜欢吃肉的。
现在回头想想,之前日复一日的咸菜、清粥、剩饭,他都觉得有恍然隔世的感觉。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过来的。
黎锦还当他对这件事不好奇,听到他这么问,直接说:“昨天抓我背的时候,手感如何?”
秦慕文脸直接红了,他、他也没有故意要抓阿锦,但身体被一波波的刺激到,阿锦不让他抓着床,那他……就只能抱着阿锦了。
秦慕文没说话,黎锦故意重复了一下:“不喜欢抱吗?”
秦慕文到底骨子里是率真的,他瞧瞧抬头看了眼黎锦的笑,缓缓点头,“喜欢。”
黎锦的身子骨已经逐渐地长为真正的男人,皮肤下覆盖着一层流线型的肌肉,完全不会突兀,无比吸引人。
就连秦慕文这种完全不会意识到身材的人,也觉得自己十分喜欢现在的黎锦,哪儿哪儿都喜欢。
再加上他刚刚给黄一龄题诗,这幅画就当礼尚往来,得收下。
但黎锦内心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得等个合适的机会请黄一龄教他作画。
于是他跟黄一龄讨论了许久书画方面的内容,脸上一直挂着和煦的笑容,让人看了就心生亲近。
黎锦这人严肃坐在医馆里的时候,一些大声吵闹的病人到了他跟前都不敢造次。
但若是他主动去找话头,很快就能跟人打成一片。
等到茶会散的时候,黎锦已经跟黄一龄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
当然,让黄一龄去村里找他这不现实,而他作为宋先生的学生,也不好登黄秀才的门找黄一龄。
于是两人就约了镇子上的茶楼,一边喝茶听说书,一边交流题诗作画。
等到两人关系更好的时候,黎锦再开口求教也就不那么突兀。
古代读书人比较迂回,注重礼节,黎锦也已经习惯这种方式。
但若是关系亲密了,那当然可以直接开口。
就像黄一龄其实也想请黎锦给黄先生开药,但这次他也没有开口说这件事,毕竟黎锦已经不是杏林堂的大夫,他跟黎锦也算是陌生人,直接这么说,会让人觉得他很没教养。
五人一同走到镇子上,这才告别。
这时候已经日头已经渐渐偏西,显然过了中午。
黎锦也饥肠辘辘,这还是幸好早上吃了陈西然买的包子,要不然就凭着他早上六点多起来吃的早饭,这会儿怕肚子都要咕咕叫。
陈西然走近了黎锦,说:“咱们去百食坊,刚见面那会儿我就说要去百食坊请你吃饭,总算有机会了。”
黎锦点头答应:“好。”
走回去至少得一个时辰,他还有自虐到要空着肚子走回去的地步。
百食坊的人很多,就算这个点儿,桌边也很少有空位。
伙计带着他们俩找了个靠里的桌子,“两位客官,要点什么?”
陈西然是这里的常客,说了三个菜,又给黎锦列了几个选项,黎锦挑了‘地三鲜’。
两个人吃四个菜,已经算挺多的了。
陈西然家里虽然富有,但也不是喜欢显摆的二世祖,不会做出请人吃饭就点一桌子菜的事情。
四个菜的话两个男人还是可以吃完的,毕竟他俩饿了大半天。
陈西然是个聪明人,他说:“阿锦,你想学作画?”
黎锦点头,这件事被陈西然看出来不奇怪。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很少主动与陌生人聊这么久。
“是,最近不用去医馆坐诊,家里余钱也够用,我想学六艺之一。”
陈西然说:“我记得我家有一些书画入门的手抄本,明儿我找了给你带过去。
虽然我没学过作画,但我以前的先生喜欢画。画画这件事说起来就跟书法差不多,基本的笔法都可以在书上了解,然后自己多练。至于更精巧的独创笔法,就得拜师。”
黎锦道谢,说:“多谢陈兄。”
陈西然摆摆手:“我就是怕你找那个谁拜师,他虽然会画,但教小孩子启蒙还行。
那些基础笔法、构图,我把书给你你就知道了,但具体的改进你还得多跟他交流。”
黎锦失笑,“我是有拜师这个念头。师于人,古通今,八方客,达为先……”
陈西然说:“我知道学无先后达者为先嘛,但是咱们是同窗,你拜师了,那他岂不是也算我半个师父?”
黎锦没想到他居然在担心这一点,说:“你放心,达者可以成为师不假,但真正要拜授业恩师,也不是这个拜法。”
陈西然这才放下心来。
黎锦走在回去的路上,还忍不住摇头,就连宋秀才都没有收徒,只算他们的先生、老师,而不是师父。
师父,顾名思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黎锦暂时可没有拜师父的打算。
就连那些金榜题名状元、探花郎,也都是在步入朝堂前几年才会拜于某位大儒门下。
黎锦想,他没这么远大的抱负,暂时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赚钱把家里的粗布床单都换成棉布。
要不然下次再欺负少年的话,就让他骑上来……
他可不想每次给少年清洗的时候,看到他身体被床单磨出红痕。
第54章
在古代,棉布对农家出身的人来说,算十分昂贵奢侈的东西了。
黎锦之前找村里人织布,一匹是700文,漂染得去镇子上,再加200文。
而这匹布,少年给他自己一点都没留,全都拿来给黎锦做外袍。
一件是单衣,现在这种天气穿正好。
另一件则要把上次买来的棉花缝进去做夹袄。剩下的他留着给小包子做衣服。
至于边边角角的废料,他打算多缝几个荷包和手帕,毕竟这可是棉布,用来直接当抹布太可惜了。
黎锦初到古代,还没经历过这里的冬天,只想着冷了去裁缝铺里买棉衣。
但秦慕文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此前家里没破败的时候,他也不会顾虑这么多。
可现在他已经下嫁给黎锦,自然得担起一个内子应该做的,那就是操心丈夫的冷暖。
这也是黎锦让黎锦十分心软又心疼他的原因,秦慕文才十七岁,分明自己还是个孩子,面容青涩,就连身体也才发育没多久。
却已经每日操劳,小小年纪就操心整个家。
这一点少年从来不挂在嘴上,但黎锦每日回家,都能看到院子被扫的干干净净,书房的案几也都有擦拭整理。
这些活儿听起来简单轻松,但一件件累积起来,少年得忙活至少一个时辰。
更别说他还得照顾孩子,缝衣服,掐着黎锦回来的点做饭。
黎锦之前是产科大夫,见过不少产后心态不好的姑娘,所以对自家夫郎,他也更加关心留意。
如果秦慕文可以娇气一点,他也会十分喜欢,毕竟才十七岁的少年啊。
想想他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每天的日常就是看书踢球,哪会操心家事。
但这些东西秦慕文从来没说,他全都当成自己的责任,从来没喊过累。
就算黎锦偶尔给家里添置的好东西,少年也都是先紧着黎锦和小包子来,自己从来不争。
每一件事都让黎锦对他心软的一塌糊涂。
黎锦回到家,秦慕文听到响声,飞快从屋里出来。
“阿锦,你回来了。”
黎锦放下东西,看着少年脖子上的红痕,眸中带着笑意,说道:“中午吃的什么?”
秦慕文说:“茄子炒肉末,还有面条。”
自从黎锦救了宋掌柜的媳妇和孩子,宋掌柜时不时给他送来一条鱼和猪肉。
黎锦自然不能白要,但宋掌柜的孩子又隔三岔五的生病,最近更是患上了新生儿黄疸。
新生儿黄疸的表现就是面、颈部颜色黄里透红,严重的话会出现在四肢。
当时又是镇上风寒的高发时期,宋掌柜不敢抱着孩子去医馆,是黎锦上门诊治的。
黎锦观察了小孩子的手心脚心等部位,发现颜色并没有变黄。而且面、颈部呈现的黄色也不是暗黄,而是黄中透红。
他松了一口气,那这就是生理性的黄疸,不需要辅助药物治疗。
要不然,黎锦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开药。
他叮嘱宋掌柜要多抱着孩子晒太阳,最近不要母乳喂养,换成米糊和羊奶,让孩子多吃,促进排泄。
果然,十几天一过,孩子的病情就得到好转。
宋掌柜又是上门感谢一番。
如今的民风就是家里的老人和小孩生病,一旦医生诊治好了,必得上门答谢。
可这次黎锦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这种生理性的黄疸,小孩子本来就可以自己恢复。所以他坚决的没收宋掌柜的银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宋掌柜隔三岔五便会麻烦李柱子给黎锦带来猪肉和他要的鱼肉。
之前黎锦在杏林堂坐诊的时候,经常坐李柱子的牛车回去,宋掌柜也知晓这些。
东西都被带到家里,再说肉类在八九月本来就不好保存,黎锦也就顺水推舟的收下。
故此,秦慕文每天至少有一顿能吃上肉,黎锦看着他脸颊渐渐有肉了,对此也十分满意。
秦慕文按照黎锦的说法做了清蒸鱼,他不明白为什么黎锦很少吃猪肉,却偏偏不能少了鸡蛋和鱼肉。
当天晚上,秦慕文把鱼端上饭桌,胆子大了一点,问道:“阿锦,为什么不喜欢吃猪肉?”
他之前在尚书府,夫人偶尔会命令全府所有人斋戒一月,他都觉得没什么。
但嫁过来两年基本上没吃过肉,这让秦慕文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喜欢吃肉的。
现在回头想想,之前日复一日的咸菜、清粥、剩饭,他都觉得有恍然隔世的感觉。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过来的。
黎锦还当他对这件事不好奇,听到他这么问,直接说:“昨天抓我背的时候,手感如何?”
秦慕文脸直接红了,他、他也没有故意要抓阿锦,但身体被一波波的刺激到,阿锦不让他抓着床,那他……就只能抱着阿锦了。
秦慕文没说话,黎锦故意重复了一下:“不喜欢抱吗?”
秦慕文到底骨子里是率真的,他瞧瞧抬头看了眼黎锦的笑,缓缓点头,“喜欢。”
黎锦的身子骨已经逐渐地长为真正的男人,皮肤下覆盖着一层流线型的肌肉,完全不会突兀,无比吸引人。
就连秦慕文这种完全不会意识到身材的人,也觉得自己十分喜欢现在的黎锦,哪儿哪儿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