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孟樱不可避免地被这样一句不是告白但胜似告白的话给击中了,但她并没有说话,只是仔细核实了一遍手里的快递单子,然后点点头:“记得一会儿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诉的。”然后恍若无事一般转身回书房继续画画,像是刚才他的话只是春日一阵微风,吹过就散了。
  霍云松轻轻一笑,放下快递单回厨房做饭:来日方长,何必着急。
  今天的午饭有鲥鱼,袁枚曾说,“鲥鱼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鱼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酱、酒酿亦佳”,孟樱喜欢吃清炖的,红烧也曾见过,可现在放置在水晶盘里的鲥鱼颜色不变,形态不变,犹如在水中畅游,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说的“水精之盘行素鳞”,实为罕见。
  她用筷子浸入汤中一拨,骇笑:“都是油?”
  “是。”霍云松也是在京城的时候吃过这样的做法,鲥鱼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处,只有油没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还是煎炸,实难分辨,但这样做出来的鲥鱼鲜嫩无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你尝尝看。”
  孟樱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果然与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惊奇:“这做法是谁想出来的,真别致。”
  “是一个朋友想的,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霍云松轻轻说。
  孟樱第一次听见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吗?”
  好朋友?霍云松哑然失笑,他想了想说:“那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和我不一样。”那个人就是太温柔了,所以到最后才成了伤心人。
  可他不一样。
  孟樱想起来霍云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现在还和这些朋友有联系吗?”
  霍云松听出了她掩饰下的关怀,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疏远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孟樱困惑极了,“你不属于这个县城。”
  霍云松唇边笑意更浓:“可这里有你。”
  孟樱恼羞成怒:“我是认真地问,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霍云松这才想起来,按照剧本的设定,他在来这里之前根本不认识孟樱,那怎么能为她而来呢?就算编一个借口说从前见过她,一见钟情,那“为她而来”就成了孟樱身上的负担。
  他并不希望她背负起这背后的一切。
  “好吧,事实上是我随便上了一辆车,随便买了一张票,随便停在了这里,”霍云松用手背撑着头,笑意盈眉,“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决定在这里留下来,就是这样。”
  孟樱循规蹈矩惯了,从没有想过可以这样选择自己的人生,将信将疑:“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霍云松反问,“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没有办法选择人生的起点,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一点而开始,因此,通常我们也很难真正决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样,因为你出生在这个家庭,因为你被孟老太太养大,所以你会重新回到这里,根是你成长的源头,也束缚了你。”
  这番话并不是霍云松自己说的,而是当年在苦海寺的孟樱亲口所说,那时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儿流产,亲人反目成仇,她最后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没有留在医院,而是选择到了苦海寺,将所有财产赠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残生。
  是她自己说的,“苦海寺在红尘之外,我不想再和从前的事有任何牵扯,只有现在我才觉得快乐,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儿,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时此刻的孟樱从未想过这一切,因为姑奶奶去世,她放弃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因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欢也依旧逆来顺受。
  她从没有想过要和过去一刀两断,无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害怕。
  “阿樱,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并没有那么难。”霍云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细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
  孟樱茫然地看着他,迟疑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你不说,我不会问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呢,我觉得现在很好啊。”
  霍云松沉默了一瞬,轻轻叹了口气:“是挺好的,我陪着你呢。”
  如果孟樱愿意跟着他走,那他自然有办法让孟家的人永远找不到她,让这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她不愿意,毕竟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凭什么放弃一切跟他走?何况孟樱从不是果断决绝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将死,又怎么能下定决心离开?
  可若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受过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宁可她永远不知道人心险诈。
  也罢,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隐姓埋名在此的决定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孟樱并不知道霍云松的尝试与努力,她只知道自己听见他那样暧昧的话又不免耳朵发烫,赶紧抽出手来:“谁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递,偷懒就扣你工资了。”
  “是是是,我这就去。”霍云松正准备起身,正巧孟樱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就是今天。
  孟樱接了电话:“喂,晨旭?”
  “樱樱吗?”那一头左晨旭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这不是快要五一了么,我打算回家一趟,听说你现在就在家里?有没有兴趣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啊?”
  “同学聚会?”
  “是啊,大家都毕业四五年了,好久没见了,我就说五一小长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觉得呢?”
  孟樱恍惚了一下,这才笑:“挺好的。”
  “那你来不来?”左晨旭笑眯眯地问,“我挺想见你的,咱们也好几年没见过了吧。”
  孟樱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什么时候?”
  “5月2号,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对了,你还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时候就住在孟樱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
  ☆、第13章 襄王有意
  孟樱对这一次同学聚会很重视,这表现在她去许裁缝那里做了一身新裙子,浅青色的丝麻长裙,花纹像极了《捣练图》里仕女所着的襦裙,孟樱十分稀罕,立即买下做了长裙。
  许裁缝戴着老花眼镜,笑眯眯地看着她试穿:“我就说这里只有阿樱能把这布穿得好看,你说是不是?”他问的是靠在窗边陪孟樱一起来的霍云松。
  他侧头微笑了一下:“是。”
  虽然知道孟樱做新裙子不是为了给他看,可当他看到那么鲜活美丽的孟樱时,他觉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称赞。
  孟樱是美人吗?这恐怕很难说是,她不过是县城里的平民姑娘,并没有令人一眼惊艳的美貌,甚至他们初见时,她已经憔悴病重。
  但他从未注意过她的容貌,他只是喜欢她而已,因为喜欢她,所以蹙眉顾盼之间,便觉得心悸不已。
  孟樱像是被他说得难为情了,一头钻进更衣室里换下了裙子,不过好心情还在继续,因为她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买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链。
  教程是网上下的,线是普通的钓鱼线和细钢丝,教程很详细,有各个步骤的分解图示,但孟樱研究了半天发现自己好像没有点亮这个技能,只能遗憾地放弃。
  她转眼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孟樱从梦里醒来,迷迷糊糊地去上厕所,没想到霍云松的房间里还透着灯光,她一时好奇就敲了敲门。
  霍云松很快就把门打开了,孟樱“你……”了一个字,后面的话就梗在了喉头——她看见霍云松桌上的那个珍珠手链了,那串珍珠手链的花型很复杂,中间一层的主体交织成四叶草的花纹,上下还各有两层波浪纹,如果不是因为特别美,孟樱也不会兴起编织的念头。
  但看起来复杂,编起来更复杂,她今天尝试了一下午都没有成功。
  可现在,那串被编织好的珍珠手链就静静放在那里,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温柔的光泽,美得不可思议。
  “你还没有睡?”霍云松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随口说,“那正好,来试试看,不知道有没有大了。”
  他拿了手链围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来可以。”霍云松把手链松开,“给你。”
  孟樱怔怔接过,声音轻得听不见:“你是干什么呀?”
  霍云松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她会那么问,他看了她几秒钟,顿时笑了:“阿樱,我说过我喜欢你。”他的笑意弥漫开来,“我既然喜欢你,当然是想讨你欢心,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孟樱看出来了,正是因为看出来了,才觉得无所适从,她一直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他那天看似突兀实则顺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云松从没有提起过。
  但他不提起,并不代表他没有动作。
  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笑容,每一个动作,都在不断地诠释着“我喜欢你”。
  熟睡醒来,夜色浓重,万籁俱寂,孟樱比白天更容易打开心房,她微微垂着头,指尖拨着手链上的一颗珍珠,低声说:“你不要这样,我可能……”可能没有办法给你回报,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你,会不会喜欢你。
  “那并不重要,我喜欢你,并不一定要你也喜欢我。”霍云松口中说着安慰她的话,内心却早已有了决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语气越是温和动人,“喜欢一个人就好比是太阳东升西落,春天树木发芽,都是自然到极点的事,你不必强求。”
  如果一切顺利,自然不必强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强求,他拿什么来改变命运?
  但他的态度安慰到了孟樱,她松了口气,又有些愧疚地看着他,霍云松见机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没关系,很晚了,早点睡吧。”说罢还在她的发上吻了一下。
  这天时地利人和,孟樱愣是没发现自己被占了便宜,还一脸愧疚地回房间睡觉去了。
  霍云松觉得大晚上的没白演这出戏,要知道他八点多的时候就把手链编完了,愣是拖到这个时候演那么一出,和当年陈阿娇费尽心力找司马相如写《长门赋》有得一拼了。
  不过……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樱感觉区别很大。
  前世他抱过她很多次,心里只有怜惜痛惜,但今天孟樱是半夜起来的,只穿着睡裙,里面应该……没穿内衣。
  霍云松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来,差点忘了,晨钟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呢。
  顺理成章的,他夜里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
  第二天孟樱发现天井里晒了床单,她瞅了两眼,多嘴问了句:“怎么今天洗,天气又不好。”
  今天是个阴天。
  霍云松拿着簸箕去倒垃圾,无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个梦,”顿了两秒钟,又补充,“和你。”
  孟樱整整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涵义,她面红耳赤,心跳加剧,这种感觉太陌生了,以至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云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识到了自己的*后还松了口气。
  出家了二十年,执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无欲无求了,以后生活好像会不大和谐。
  如果说霍云松之前的行为话语都只是暗撩,那么这个颇具暗示性的梦就很直白地点明了“我喜欢你”这句话中被隐含的部分。
  我喜欢你,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