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知道了答案了霍云松心情异常愉悦:“我做了一个和你相关的梦……咳,不是那个梦。”孟樱颊上的红晕稍稍退去,她还记得那天洗床单的那个梦呢。
“我梦见你嫁给了左晨旭,我们分开了。”
孟樱:“……”前半句就算了,后面那句也太……他们好像没有在一起过吧。
“梦里,我死了吗?”孟樱斟酌片刻,没敢问诗的前半部分是不是洗床单的内容,只问了结局。
霍云松不想多提前世的噩梦,一笔带过:“他辜负了你。”
孟樱释怀:“那只是梦呀。”
“我不怕那个梦,”霍云松静静看着她,“我怕的是梦变成现实。”
孟樱觉得他的目光带着伤感与痛惜,不由放柔了声音:“我说过的呀,我不喜欢他的。”
“我知道。”霍云松低声笑了起来,“我也知道,阿樱现在开始考虑我了,我真的很高兴。”
孟樱:“……”
霍云松握了握她的手,很快松开:“快递该来了,我先去填单子。”
孟樱干巴巴地应了一声:“噢。”
霍云松含笑出去了。
这应该是很美好的一天,如果没有傍晚时孟家打来的电话的话。
明天是六月一号,是儿童节,也是孟飞龙的生日,所以孟卓良喊她回家吃饭,给弟弟过生日。
孟樱答应了,照往年的旧例包了五百的红包,送什么礼物都不如送钱实惠,只是明天那顿饭……原来距离清明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吗,她怎么觉得不久之前才回家吃过饭呢。
“又发愁?”霍云松洗漱完看见孟樱的房间还亮着灯,便敲门进去和她说话。
孟樱在吹头发,吹吹停停,半天都没有干,听他问起便叹了口气:“明天又要回家吃饭。”
明天是周五,孟飞龙下午才会放学,所以肯定是吃的晚饭,晚饭谁准备呢?自然不会是大忙人的继母,必然是疼爱孙子的孟奶奶和亲生姐姐的她。
以前并不觉得去做饭有多难熬,但她已经快三个月没怎么下厨了,现在想一想都觉得受不了油烟味。
霍云松把她宠坏了。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
孟樱有些烦恼:“小龙是我弟弟,我去给他过生日也是应该的,我只是……”她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烦闷的情绪,“我只是不想这样过。”
“我明白。”霍云松说,“兄弟姐妹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但并不意味着要牺牲你而成全你弟弟。”
孟家的重男轻女很明显,作为女孩,孟樱没有孟飞龙受重视,作为未嫁女,孟天雄自然而然地觉得姐姐需要为弟弟服务,因为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女孩子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了,也必须靠娘家人才能立得住。
在这样的思想下,孟家的资源必然向男孩倾斜,在日常生活中,女孩的地位就要低上一头。
孟樱不喜欢这样,所以她避开孟家人独居在此,可偏偏又不能真正摆脱这样的境况。
“那我该怎么办呀?”她可怜兮兮地问,“我不想去。”
霍云松柔声说:“那就和上一次一样,我们去还是去,就是晚一点再去,如果他们问起来就说生意忙,走不开,他们一定可以体谅你的。”
孟樱为这个提议而心动,踟蹰不定:“那、那我爷爷肯定会说做生意肯定没有给弟弟过生日重要的。”
“他也只能说说而已。”霍云松平静地指出事实,“阿樱,你完全可以脱离他们自己生活,所以你爷爷只不过能说你两句而已,说便说了,那又如何?”
说便说了,那又如何?孟樱一怔,是呀,孟天雄再不满意又如何,她经历独立,不需要依仗他们生活,除了拿道理压制,还能怎么样呢?
不过就是被说两句,就算是她早去帮忙,也从来没有在孟天雄嘴里听到过好话。
左右都是不满意,那干脆就随他去吧。
“那……我明天关门的时候再去?”她小心翼翼地问。
霍云松一本正经地给她找说服自己的借口:“是呀,现在又下雨了,明天我们还得再整理一下香料,如果霉掉就不好了,这么忙,早去肯定不行的。”
孟樱终于重展笑颜:“嗯。”
霍云松看了看时间,在香闺多逗留片刻自然是好,可过犹不及,他起身道别:“那我就先回去了,晚安。”
“晚安。”孟樱轻松愉快地送走了他。
一夜好梦。
次日,她特地晚起了一个小时,吃过饭后先替狸奴梳毛,又上微博回答了问题,中午小憩,起来和霍云松整理了花盆,整理香料,又和陶柏打了电话,确认了下一个订单,给新稿子画了草图,一直到四点多,她才“抽出空来”去孟家。
不出意外,一进门就得到孟天雄不满的质问:“怎么来的那么晚,小龙马上就回来了。”
“店里有些事耽搁了。”孟樱中规中矩地回答。
孟天雄皱了皱眉头,正要发火,孟奶奶赶紧说:“樱樱来得正好,帮我去把蛋糕拿了吧,票在这里。”
孟樱宁可去跑腿也不想留在这里,拿了票据去蛋糕店,糕点师正在往蛋糕上裱奶油花,一朵朵嫣红的花朵绽放开来,像是魔法一样。
“你好,我之前定了这里的起司奶油水果夹心生日蛋糕。”她把票据递过去。
糕点师抬头对她笑了笑,露出左边一颗可爱的虎牙:“那这个就是你的,你等我一下呀。”
孟樱就隔着玻璃看他点缀,樱桃、巧克力酱、装饰用的糖果,热热闹闹,色彩缤纷。
她突然想起自己从前的生日,没有那么西式的蛋糕,姑奶奶在世的时候也只有一碗长寿面。
“好了。”糕点师完成了自己的作品,装进盒子里让她提回家。
孟樱回孟家时已经五点多了,其他人都已经到齐了。
“樱樱来了啊,快来。”孟奶奶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孟飞龙坐在孟天雄旁边,爷孙俩你问我答,和乐融融。
尤琦秀开了瓶酒,和孟卓良说:“你喝一点?”
“喝一点吧,今天不去厂里了。”
孟樱进厨房帮孟奶奶端菜,孟奶奶推了她一把:“你出去吧,我一个人就行了。”
尤琦秀听了,瞄了自家儿子一眼:“小龙,你和你姐姐坐。”
孟家也是八仙桌,主位自然是孟天雄的位置,孟卓良、尤琦秀、孟飞龙各坐了一边。
孟飞龙挪挪位置:“姐,你坐这来。”姐弟俩有了共同的小秘密后,孟飞龙自觉和这个姐姐亲近多了。
孟樱把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他:“生日快乐。”
孟飞龙笑喷:“姐,你可真实际。”
“那是你姐懂事。”尤琦秀在公公面前从不没收孟飞龙的零花钱,瞥了一眼红包的厚度,放了心,“收起来吧。”
“谢谢妈,谢谢姐。”孟飞龙爽快地把钱塞进了口袋里。
孟天雄喝着黄酒,吃了一块肥肉,终于问完了孙子最近好不好,学习累不累的相关问题,提起了孟樱早已经忘记的事:“樱樱,那天蓉蓉过来和我说你和晨旭是怎么了?”
他目光如电,“说实话,别和我打马虎眼。”
饭桌上顿时一静,孟樱觉得全家人的目光都在自己脸上,如芒在背:“我和他没什么事。”
孟奶奶从厨房里出来,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坐下来加入话题:“那蓉蓉怎么说大家都在说你当了什么,什么小三?”
孟卓良也皱起了眉头,他对这个女儿是不够关心,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坐视她做出这种破坏家风的事情来:“什么小三?”
“有话好好说,樱樱不像是这样的人。”尤琦秀眉毛一扬,对着两父子十分不屑,尹蓉是什么性格她不知道?多半是捕风捉影上上眼药,偏偏孟樱这性子不爱争辩,她不吃亏谁吃亏。
“樱樱你说说是怎么回事,别让你爸和爷爷听了别人的胡说八道。”
孟樱对继母最为感激的便是这里,她虽然不容许她染指家里的财产,但私心都摆在明面上,只要不妨碍孟飞龙,她不介意帮继女一把。
“那天我们高中同学聚会,晨旭的女朋友和他吵架了,我坐在旁边,所以不小心被打了一下。”孟樱模棱两可地说,“我住的太远,晨旭就送我回来,是别人乱写的。”
孟天雄的神色缓和下来:“那就好,下次你也注意点,别给人说三道四的机会。”
这下连孟飞龙都同情起这个姐姐来,被人说小三已经够惨了,不是还要被责怪,真可怜。
但他也没有胆子在爷爷面前放肆,只能低头吃饭当没听见。
反倒是孟卓良想起来了:“你说的晨旭是左晨旭吧,左家那个,他妈是不是开服装店的?”
“你那都是早八百年的老皇历了。”尤琦秀给他夹了一筷猪肝,数落说,“左晨旭他妈就是那个仇兰桂啊,上个礼拜我们去吃王老板儿子的喜酒,不是也见到她啦,她还和我打招呼呢,我就纳闷了我什么时候认识兰桂服装公司的老板娘了,原来是托了樱樱的福啊。”
孟卓良这下全想起来了,反驳说:“那我说的也没错,他们家以前是开服装店的,现在生意做大了。”
“可不是,有名的女强人。”尤琦秀心里是很佩服仇兰桂这样的女人的,难免多问了几句,“原来樱樱和她儿子是老同学啊。”
孟樱赔笑:“以前的同学而已,毕业以后就不多见了。”
尤琦秀笑了笑:“不过那倒是奇怪,你说左晨旭和他女朋友吵架?我那天听他妈说是分手了呀,还和我们抱怨说儿子不懂事尽给她添麻烦呢。”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无非是说老公说儿子,仇兰桂生意做得大,捧她的人也多,那天饭桌上她一个劲儿数落儿子多么多么不懂事,找的女朋友不合心意,她喜欢文静乖巧的女孩子等等,当时她还以为只是寻常,现在想想……说不定是说给她听的。
可惜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孟樱和左晨旭的关系,否则哪里听不出来。
真有趣啊,这个继女不声不响的,没想到钓了一条大鱼。
要是真能和左家当了亲家……
作者有话要说: 有很多事,只是欠缺一个鼓励的人和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樱樱以前就是太单纯了,被霍云松一教就发现,咦,我还能这样阳奉阴违,顿时发现了新世界~
大家对回不回各有看法,其实还挺有趣的,因为大家角度不同,所以基本上都是站在樱樱的立场上,希望她不受伤害,希望她快乐。
然而,如果这是一篇女配文或者别的什么,那霍云松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不要家族的混账吧,比如还珠里的五阿哥,很多反琼瑶的同人都说他没有承担起皇子的责任云云,祝英台也是,萝丝也是,从前歌颂爱情,如今觉得她们不如去和马文才、卡尔在一起更合适,这样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家族……
要脱离桎梏,做回自己,其实是很难的,突然想起了我之前在火影同人里写的阿信,他一直到死,才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与满足
当然了,樱樱和云松会是he,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了,应该和大家想得都不一样,我之前说的樱樱的坚强与难得可能大家还不能在这样柴米油盐的生活中体会到,等霍云松掉马的时候,大家或许会发现这性格……嘿嘿嘿
今天不防盗了,我发现还没有盗版呢23333
☆、第27章 酒酿鸡蛋
孟樱心惊胆战回到家里,看见霍云松的第一件事就是拽住了他的袖子。
霍云松意外:“阿樱?”
“我爸好像……”孟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他们好像想撮合我和晨旭。”
霍云松忍俊不禁:“所以呢?”
“我觉得,我觉得有点,”她回想起今天吃的那顿艰难的饭,孟卓良看似不经意,实则把她和左晨旭相识的事全问清楚了,“有点恐怖。”
尤琦秀听见他来赔过罪了还称赞左家“懂事知礼”,连孟天雄都被说服了,和颜悦色地叮嘱她交友要慎重。
霍云松趁她心慌意乱,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这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左家条件不错,左晨旭和你又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旁人看来,你们俩在一起挺般配的。”
“我梦见你嫁给了左晨旭,我们分开了。”
孟樱:“……”前半句就算了,后面那句也太……他们好像没有在一起过吧。
“梦里,我死了吗?”孟樱斟酌片刻,没敢问诗的前半部分是不是洗床单的内容,只问了结局。
霍云松不想多提前世的噩梦,一笔带过:“他辜负了你。”
孟樱释怀:“那只是梦呀。”
“我不怕那个梦,”霍云松静静看着她,“我怕的是梦变成现实。”
孟樱觉得他的目光带着伤感与痛惜,不由放柔了声音:“我说过的呀,我不喜欢他的。”
“我知道。”霍云松低声笑了起来,“我也知道,阿樱现在开始考虑我了,我真的很高兴。”
孟樱:“……”
霍云松握了握她的手,很快松开:“快递该来了,我先去填单子。”
孟樱干巴巴地应了一声:“噢。”
霍云松含笑出去了。
这应该是很美好的一天,如果没有傍晚时孟家打来的电话的话。
明天是六月一号,是儿童节,也是孟飞龙的生日,所以孟卓良喊她回家吃饭,给弟弟过生日。
孟樱答应了,照往年的旧例包了五百的红包,送什么礼物都不如送钱实惠,只是明天那顿饭……原来距离清明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吗,她怎么觉得不久之前才回家吃过饭呢。
“又发愁?”霍云松洗漱完看见孟樱的房间还亮着灯,便敲门进去和她说话。
孟樱在吹头发,吹吹停停,半天都没有干,听他问起便叹了口气:“明天又要回家吃饭。”
明天是周五,孟飞龙下午才会放学,所以肯定是吃的晚饭,晚饭谁准备呢?自然不会是大忙人的继母,必然是疼爱孙子的孟奶奶和亲生姐姐的她。
以前并不觉得去做饭有多难熬,但她已经快三个月没怎么下厨了,现在想一想都觉得受不了油烟味。
霍云松把她宠坏了。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
孟樱有些烦恼:“小龙是我弟弟,我去给他过生日也是应该的,我只是……”她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烦闷的情绪,“我只是不想这样过。”
“我明白。”霍云松说,“兄弟姐妹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但并不意味着要牺牲你而成全你弟弟。”
孟家的重男轻女很明显,作为女孩,孟樱没有孟飞龙受重视,作为未嫁女,孟天雄自然而然地觉得姐姐需要为弟弟服务,因为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女孩子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了,也必须靠娘家人才能立得住。
在这样的思想下,孟家的资源必然向男孩倾斜,在日常生活中,女孩的地位就要低上一头。
孟樱不喜欢这样,所以她避开孟家人独居在此,可偏偏又不能真正摆脱这样的境况。
“那我该怎么办呀?”她可怜兮兮地问,“我不想去。”
霍云松柔声说:“那就和上一次一样,我们去还是去,就是晚一点再去,如果他们问起来就说生意忙,走不开,他们一定可以体谅你的。”
孟樱为这个提议而心动,踟蹰不定:“那、那我爷爷肯定会说做生意肯定没有给弟弟过生日重要的。”
“他也只能说说而已。”霍云松平静地指出事实,“阿樱,你完全可以脱离他们自己生活,所以你爷爷只不过能说你两句而已,说便说了,那又如何?”
说便说了,那又如何?孟樱一怔,是呀,孟天雄再不满意又如何,她经历独立,不需要依仗他们生活,除了拿道理压制,还能怎么样呢?
不过就是被说两句,就算是她早去帮忙,也从来没有在孟天雄嘴里听到过好话。
左右都是不满意,那干脆就随他去吧。
“那……我明天关门的时候再去?”她小心翼翼地问。
霍云松一本正经地给她找说服自己的借口:“是呀,现在又下雨了,明天我们还得再整理一下香料,如果霉掉就不好了,这么忙,早去肯定不行的。”
孟樱终于重展笑颜:“嗯。”
霍云松看了看时间,在香闺多逗留片刻自然是好,可过犹不及,他起身道别:“那我就先回去了,晚安。”
“晚安。”孟樱轻松愉快地送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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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她特地晚起了一个小时,吃过饭后先替狸奴梳毛,又上微博回答了问题,中午小憩,起来和霍云松整理了花盆,整理香料,又和陶柏打了电话,确认了下一个订单,给新稿子画了草图,一直到四点多,她才“抽出空来”去孟家。
不出意外,一进门就得到孟天雄不满的质问:“怎么来的那么晚,小龙马上就回来了。”
“店里有些事耽搁了。”孟樱中规中矩地回答。
孟天雄皱了皱眉头,正要发火,孟奶奶赶紧说:“樱樱来得正好,帮我去把蛋糕拿了吧,票在这里。”
孟樱宁可去跑腿也不想留在这里,拿了票据去蛋糕店,糕点师正在往蛋糕上裱奶油花,一朵朵嫣红的花朵绽放开来,像是魔法一样。
“你好,我之前定了这里的起司奶油水果夹心生日蛋糕。”她把票据递过去。
糕点师抬头对她笑了笑,露出左边一颗可爱的虎牙:“那这个就是你的,你等我一下呀。”
孟樱就隔着玻璃看他点缀,樱桃、巧克力酱、装饰用的糖果,热热闹闹,色彩缤纷。
她突然想起自己从前的生日,没有那么西式的蛋糕,姑奶奶在世的时候也只有一碗长寿面。
“好了。”糕点师完成了自己的作品,装进盒子里让她提回家。
孟樱回孟家时已经五点多了,其他人都已经到齐了。
“樱樱来了啊,快来。”孟奶奶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孟飞龙坐在孟天雄旁边,爷孙俩你问我答,和乐融融。
尤琦秀开了瓶酒,和孟卓良说:“你喝一点?”
“喝一点吧,今天不去厂里了。”
孟樱进厨房帮孟奶奶端菜,孟奶奶推了她一把:“你出去吧,我一个人就行了。”
尤琦秀听了,瞄了自家儿子一眼:“小龙,你和你姐姐坐。”
孟家也是八仙桌,主位自然是孟天雄的位置,孟卓良、尤琦秀、孟飞龙各坐了一边。
孟飞龙挪挪位置:“姐,你坐这来。”姐弟俩有了共同的小秘密后,孟飞龙自觉和这个姐姐亲近多了。
孟樱把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他:“生日快乐。”
孟飞龙笑喷:“姐,你可真实际。”
“那是你姐懂事。”尤琦秀在公公面前从不没收孟飞龙的零花钱,瞥了一眼红包的厚度,放了心,“收起来吧。”
“谢谢妈,谢谢姐。”孟飞龙爽快地把钱塞进了口袋里。
孟天雄喝着黄酒,吃了一块肥肉,终于问完了孙子最近好不好,学习累不累的相关问题,提起了孟樱早已经忘记的事:“樱樱,那天蓉蓉过来和我说你和晨旭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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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桌上顿时一静,孟樱觉得全家人的目光都在自己脸上,如芒在背:“我和他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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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卓良也皱起了眉头,他对这个女儿是不够关心,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坐视她做出这种破坏家风的事情来:“什么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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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樱你说说是怎么回事,别让你爸和爷爷听了别人的胡说八道。”
孟樱对继母最为感激的便是这里,她虽然不容许她染指家里的财产,但私心都摆在明面上,只要不妨碍孟飞龙,她不介意帮继女一把。
“那天我们高中同学聚会,晨旭的女朋友和他吵架了,我坐在旁边,所以不小心被打了一下。”孟樱模棱两可地说,“我住的太远,晨旭就送我回来,是别人乱写的。”
孟天雄的神色缓和下来:“那就好,下次你也注意点,别给人说三道四的机会。”
这下连孟飞龙都同情起这个姐姐来,被人说小三已经够惨了,不是还要被责怪,真可怜。
但他也没有胆子在爷爷面前放肆,只能低头吃饭当没听见。
反倒是孟卓良想起来了:“你说的晨旭是左晨旭吧,左家那个,他妈是不是开服装店的?”
“你那都是早八百年的老皇历了。”尤琦秀给他夹了一筷猪肝,数落说,“左晨旭他妈就是那个仇兰桂啊,上个礼拜我们去吃王老板儿子的喜酒,不是也见到她啦,她还和我打招呼呢,我就纳闷了我什么时候认识兰桂服装公司的老板娘了,原来是托了樱樱的福啊。”
孟卓良这下全想起来了,反驳说:“那我说的也没错,他们家以前是开服装店的,现在生意做大了。”
“可不是,有名的女强人。”尤琦秀心里是很佩服仇兰桂这样的女人的,难免多问了几句,“原来樱樱和她儿子是老同学啊。”
孟樱赔笑:“以前的同学而已,毕业以后就不多见了。”
尤琦秀笑了笑:“不过那倒是奇怪,你说左晨旭和他女朋友吵架?我那天听他妈说是分手了呀,还和我们抱怨说儿子不懂事尽给她添麻烦呢。”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无非是说老公说儿子,仇兰桂生意做得大,捧她的人也多,那天饭桌上她一个劲儿数落儿子多么多么不懂事,找的女朋友不合心意,她喜欢文静乖巧的女孩子等等,当时她还以为只是寻常,现在想想……说不定是说给她听的。
可惜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孟樱和左晨旭的关系,否则哪里听不出来。
真有趣啊,这个继女不声不响的,没想到钓了一条大鱼。
要是真能和左家当了亲家……
作者有话要说: 有很多事,只是欠缺一个鼓励的人和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樱樱以前就是太单纯了,被霍云松一教就发现,咦,我还能这样阳奉阴违,顿时发现了新世界~
大家对回不回各有看法,其实还挺有趣的,因为大家角度不同,所以基本上都是站在樱樱的立场上,希望她不受伤害,希望她快乐。
然而,如果这是一篇女配文或者别的什么,那霍云松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不要家族的混账吧,比如还珠里的五阿哥,很多反琼瑶的同人都说他没有承担起皇子的责任云云,祝英台也是,萝丝也是,从前歌颂爱情,如今觉得她们不如去和马文才、卡尔在一起更合适,这样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家族……
要脱离桎梏,做回自己,其实是很难的,突然想起了我之前在火影同人里写的阿信,他一直到死,才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与满足
当然了,樱樱和云松会是he,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了,应该和大家想得都不一样,我之前说的樱樱的坚强与难得可能大家还不能在这样柴米油盐的生活中体会到,等霍云松掉马的时候,大家或许会发现这性格……嘿嘿嘿
今天不防盗了,我发现还没有盗版呢23333
☆、第27章 酒酿鸡蛋
孟樱心惊胆战回到家里,看见霍云松的第一件事就是拽住了他的袖子。
霍云松意外:“阿樱?”
“我爸好像……”孟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他们好像想撮合我和晨旭。”
霍云松忍俊不禁:“所以呢?”
“我觉得,我觉得有点,”她回想起今天吃的那顿艰难的饭,孟卓良看似不经意,实则把她和左晨旭相识的事全问清楚了,“有点恐怖。”
尤琦秀听见他来赔过罪了还称赞左家“懂事知礼”,连孟天雄都被说服了,和颜悦色地叮嘱她交友要慎重。
霍云松趁她心慌意乱,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这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左家条件不错,左晨旭和你又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旁人看来,你们俩在一起挺般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