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霍云松微笑:“她一年到头都在替我们家奔忙,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让她出去和朋友度假去了,年初三再回来。”
霍万里差点破口大骂。
☆、第64章 梅粥
第二天是外嫁女回门的日子。
霍万里早晨起来打了一套太极,去厨房的时候就看见霍云松在做饭了:“吃什么?”
“梅粥。”
《山家清供》里,梅粥可谓是清雅至极,“扫落梅英,捡净洗之,用雪水同上白米煮粥。候熟,入英同煮”,梅花、雪水、白米,样样都是不惹尘埃,这装x程度和妙玉的茶有的一拼。
杨万里还写了首诗,才有腊后得春饶,愁见风前作雪飘。脱蕊收将熬粥吃,落英仍好当香烧。
对此,霍老先生表示:“这有味儿?”
霍云松一本正经:“梅粥可治胸闷不舒,食欲减退。”
霍万里不干了:“我出去吃。”
“外面吃的不干净。”霍云松提醒他。
霍万里冷笑两声:“谁让你做的难吃呢!”
他说着就穿上大衣出门去,外面煎饼果子豆浆油条的香味飘过来,他熟门熟路找到一家早餐店:“一个大饼,一碗胡辣汤,再来两根油条。”
这架势,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
霍云松看着霍万里出门,想想觉得算了,大过年的,他也别把自家爷爷逼得那么惨,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解解馋。
不过……“这粥不好吃吗?”他问刚起床准备吃早饭的孟樱。
孟樱尝了一口:“很好吃的呀,有梅花的香气,米也好。”如果要问到霍家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生活质量蹭蹭蹭往上涨。
衣服随便买,口红论打用,古董随处都有,入口的东西更是大厨亲自掌勺,材料也是万里挑一,她觉得自己至少重了两斤。
霍云松被霍万里打击的玻璃心立刻就复原了。
别人喜不喜欢不重要,阿樱喜欢就好。
下午,霍云松已经出嫁了的姑姑带着孩子和丈夫回门,孟樱只和她在半路碰了一面,霍家这位姑奶奶压根就没看见她就直接走了过去。
孟樱:狸奴又跑到哪里去了!搬了新家就老找不见它!
霍家姑奶奶当然不会认不出孟樱是谁,作为霍万里唯一的女儿,她的能耐不输给任何一个兄弟。
这不过是个下马威而已,然而,这个女孩子这样无视了她,还是令她感到不愉。
“是孟小姐吗?”她停下了脚步。
孟樱原本想去抓狸奴,闻言转身:“您好?”
“我是小泽的姑姑。”霍之桃脸上带着笑意,“你……都不招呼一下客人吗?”
孟樱诧异地眨眨眼:“我、我吗?”她对霍家还没有什么归属感,让她作为主人在这里招待客人……“呃,您是来找老先生的吧,他在后面和云松下棋。”
她有些手足无措,“我去给你们泡杯茶。”
“不必了。”霍之桃已经验证了自己的想法,她深吸口气,冷着脸往后院走。
孟樱开始发愁了,说了要泡茶当然不好偷懒,但是她泡茶的本事……不是很过关呀。
那只能祭出杀手锏了。
那几坛花露也一起带过来了,这个时候正好舀些出来吃,只要加点水就行了^_^
霍之桃今天是带着丈夫胡昱和女儿胡茜一起来的,霍万里一看到她就露了笑影:“桃子来了?”
霍之桃的小名叫桃子,因为她出生的时候红通通胖乎乎的,霍万里就给她取了那么一个名,一直到念书的年纪,才正式取了霍之桃的大名。
“爸。”霍之桃把女儿推过去,“叫姥爷。”
“姥爷。”胡茜对这个姥爷也很是亲近,坐到霍万里身边撒娇,“姥爷,我可想你了。”也没忘记叫人,“表哥好。”
霍云松把准备好的新年礼物给她:“真乖。”
他每年批发新年礼物也很伤脑子,今年是几个妹妹送了钻石项链,弟弟送了手表,而私生的不论男女都是属相的玉坠。
胡茜是表妹,所以送了属相的手链。
就在此时,他看见孟樱端着托盘进来了,他立刻站起来接过:“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呃,”孟樱觉得如果说霍之桃让她招呼人像是在告状,她只好什么都不说,“这个应该可以吃了。”
胡茜机灵地问:“这是什么?”
“以前做的花露,现在正好可以吃了。”霍云松端了花露放到胡茜和霍之桃面前,“姑姑姑父先坐,我去泡茶。”
然后拉着孟樱走了。
霍之桃端起花露抿了一口,味道不算太特别,但胜在天然,她牵了牵嘴角:“爸?”
“没什么好说的,他乐意,就让他去,总有一天会知道累。”霍万里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性子,既然霍云松那么说了,他答应了,那就冷眼旁观不会插手。
孟樱那种性格不是不好,只是难当大任,霍云松一天两天还能忍,难道能帮她担一辈子不成?
柴米油盐中,感情被一点点消耗,而外界的阻挠有时却是淬炼的机会。
他才没这个兴趣当反派呢,哼。
况且像孟樱这样,越是欺负她,那个小王八蛋就越是想保护,怎么都觉得有点欠虐。
霍云松捧着茶具过来,亲自给姑姑姑父泡茶,霍之桃问:“孟小姐没有来?”
“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她来?”霍云松斟了杯茶,神情从容。
他知道霍家没有一个人叫孟樱少奶奶,他也知道孟樱不喜欢被那么叫,称呼她为“孟小姐”她还更自在一些。
所以他就默许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情况。
何况,做孟小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淌霍家的水?
霍之桃没想到吃了那么一个软钉子,略有不悦,但她毕竟是出嫁女,不好对娘家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霍云松……她忍了这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年初三,霍家的裁缝过来了,要给孟樱试之前做的裙子,早在之前,他就有了上元办开芳宴的念头,所以当天孟樱要穿的裙子,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那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杏色长裙,印花是复原宋代《瑶台步月图》上仕女褙子的纹样,孟樱的性格与气质都不适合太过鲜亮的颜色,这样温柔的颜色才能衬出她的温婉来。
而在杏色长裙外头,还有一件轻纱外衣,轻薄透明的质料可以清晰地印出里面那件长裙的花纹。
孟樱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这么一件外衣,有些衣裙是多层设计,也可能采用轻纱做面料,可这件轻纱外衣显然是单独穿的。
或许是看出了她的疑虑,替她仔细整理衣襟的年轻姑娘说:“这是汉代的风气,马王堆的那件素纱襌衣就很有名。”
孟樱想起来了:“我记得《列女仁智图》里,楚武王夫人和晋羊叔姬身上就有这样的罩衣,你们居然还保留着这样的穿衣风气吗?”最后一句显然是问霍云松。
霍云松挥手让那个助理女孩让开,他亲自替孟樱整理好袖口:“怎么可能,穿衣的风格一变再变,但是有些人……眼光比较高,比较容易接受有名堂的东西。”
孟樱:“噢。”难道是传说中的考据控?
霍云松却对轻纱外衣的扣子不满起来,这件外衣只在胸口部分有一枚梅花形状的纽扣用以固定,霍云松怎么都觉得不好。
“扣子就只有这个吗?”
裁缝师傅戴着老花镜在自己带来的书册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一本簿册:“大公子要是不满意,可以定一个款,让人加紧做就是了。”
霍云松便仔细翻看起来,还问孟樱:“阿樱喜欢哪一种?”
孟樱挨个看过去,仅仅是纽扣的花样就有好几页,每一页都详细地画了样子,珊瑚米珠长圆寿字、铜渡金累丝点翠、蜜蜡纽扣、碧玉纽扣……霍云松说:“清代的盘扣好像不合适。”
说着又翻到了另一部分,依旧是纽扣,但花样变成了鱼形、银锭形、云头形、蝶戏海棠花形、如意云头万字形、寿字形、鸳鸯戏莲……霍云松的目光停在了最后一个,他问孟樱:“樱樱觉得这个怎么样?”
就知道你会选鸳鸯……孟樱说:“好的呀。”
霍云松笑起来:“那就这个,用玉吧,能赶得及吗?”
这枚纽扣是一对鸳鸯左右相望,鸳鸯的头部扎进莲花中,扣合时,头部正好合并成一朵完整的莲花,样式十分精美。
“这有什么赶不及的,大公子要的东西,我一定亲自盯着。”
除却衣服不提,鞋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孟樱实在是怕了他,赶紧说:“我有一双很好看的绣花鞋,我拿给你看。”
青萍县有个会做绣鞋的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做的绣鞋极为精美,只可惜现在没有多少人喜欢,她也只偶尔做上一双排遣寂寞。
她是许裁缝的邻居,孟樱有一次路过时看见了她的作品,特地恳求她替自己做了一双鞋,做好没多久,老人家就仙逝了,孟樱便再也舍不得拿出来穿过。
霍云松一看刺绣的花纹就同意了:“并蒂莲,是个好兆头。”
至于首饰,孟樱也很认真地说:“我有香珠。”随身的香气令她感觉到放松而安心,没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佩戴的了。
霍云松略感可惜,幸好他很快找到了可以做的事:“那我们来挑一下口红的颜色吧。”
孟樱:“……啊?”
霍云松真的就握着她的手开始一支支试色。
十分钟后。
孟樱一只手被霍云松握在手里,手背上是颜色不一的口红痕,她另一只手托着腮,开始神游天外。
这有什么好挑的呢。她从前就一支口红,只在特别的场合抹一点,现在就算有了那么多颜色,也没有想要一一尝试的念头,当珍爱的东西是唯一时,它的价值会翻倍。
“我觉得这个比较合适。”他说。
孟樱无所谓:“”
☆、第65章 熏衣
正月十五,上元节。
霍万里对这种年轻人的节日没多大兴趣,早早回去休息了。
霍云松问孟樱:“我带你去看灯吧。”
孟樱好奇地问:“有灯会?”
“各个公园里都有,我们就随便走走。”霍云松执着她的手,“好不好?”
霍万里差点破口大骂。
☆、第64章 梅粥
第二天是外嫁女回门的日子。
霍万里早晨起来打了一套太极,去厨房的时候就看见霍云松在做饭了:“吃什么?”
“梅粥。”
《山家清供》里,梅粥可谓是清雅至极,“扫落梅英,捡净洗之,用雪水同上白米煮粥。候熟,入英同煮”,梅花、雪水、白米,样样都是不惹尘埃,这装x程度和妙玉的茶有的一拼。
杨万里还写了首诗,才有腊后得春饶,愁见风前作雪飘。脱蕊收将熬粥吃,落英仍好当香烧。
对此,霍老先生表示:“这有味儿?”
霍云松一本正经:“梅粥可治胸闷不舒,食欲减退。”
霍万里不干了:“我出去吃。”
“外面吃的不干净。”霍云松提醒他。
霍万里冷笑两声:“谁让你做的难吃呢!”
他说着就穿上大衣出门去,外面煎饼果子豆浆油条的香味飘过来,他熟门熟路找到一家早餐店:“一个大饼,一碗胡辣汤,再来两根油条。”
这架势,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
霍云松看着霍万里出门,想想觉得算了,大过年的,他也别把自家爷爷逼得那么惨,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解解馋。
不过……“这粥不好吃吗?”他问刚起床准备吃早饭的孟樱。
孟樱尝了一口:“很好吃的呀,有梅花的香气,米也好。”如果要问到霍家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生活质量蹭蹭蹭往上涨。
衣服随便买,口红论打用,古董随处都有,入口的东西更是大厨亲自掌勺,材料也是万里挑一,她觉得自己至少重了两斤。
霍云松被霍万里打击的玻璃心立刻就复原了。
别人喜不喜欢不重要,阿樱喜欢就好。
下午,霍云松已经出嫁了的姑姑带着孩子和丈夫回门,孟樱只和她在半路碰了一面,霍家这位姑奶奶压根就没看见她就直接走了过去。
孟樱:狸奴又跑到哪里去了!搬了新家就老找不见它!
霍家姑奶奶当然不会认不出孟樱是谁,作为霍万里唯一的女儿,她的能耐不输给任何一个兄弟。
这不过是个下马威而已,然而,这个女孩子这样无视了她,还是令她感到不愉。
“是孟小姐吗?”她停下了脚步。
孟樱原本想去抓狸奴,闻言转身:“您好?”
“我是小泽的姑姑。”霍之桃脸上带着笑意,“你……都不招呼一下客人吗?”
孟樱诧异地眨眨眼:“我、我吗?”她对霍家还没有什么归属感,让她作为主人在这里招待客人……“呃,您是来找老先生的吧,他在后面和云松下棋。”
她有些手足无措,“我去给你们泡杯茶。”
“不必了。”霍之桃已经验证了自己的想法,她深吸口气,冷着脸往后院走。
孟樱开始发愁了,说了要泡茶当然不好偷懒,但是她泡茶的本事……不是很过关呀。
那只能祭出杀手锏了。
那几坛花露也一起带过来了,这个时候正好舀些出来吃,只要加点水就行了^_^
霍之桃今天是带着丈夫胡昱和女儿胡茜一起来的,霍万里一看到她就露了笑影:“桃子来了?”
霍之桃的小名叫桃子,因为她出生的时候红通通胖乎乎的,霍万里就给她取了那么一个名,一直到念书的年纪,才正式取了霍之桃的大名。
“爸。”霍之桃把女儿推过去,“叫姥爷。”
“姥爷。”胡茜对这个姥爷也很是亲近,坐到霍万里身边撒娇,“姥爷,我可想你了。”也没忘记叫人,“表哥好。”
霍云松把准备好的新年礼物给她:“真乖。”
他每年批发新年礼物也很伤脑子,今年是几个妹妹送了钻石项链,弟弟送了手表,而私生的不论男女都是属相的玉坠。
胡茜是表妹,所以送了属相的手链。
就在此时,他看见孟樱端着托盘进来了,他立刻站起来接过:“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呃,”孟樱觉得如果说霍之桃让她招呼人像是在告状,她只好什么都不说,“这个应该可以吃了。”
胡茜机灵地问:“这是什么?”
“以前做的花露,现在正好可以吃了。”霍云松端了花露放到胡茜和霍之桃面前,“姑姑姑父先坐,我去泡茶。”
然后拉着孟樱走了。
霍之桃端起花露抿了一口,味道不算太特别,但胜在天然,她牵了牵嘴角:“爸?”
“没什么好说的,他乐意,就让他去,总有一天会知道累。”霍万里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性子,既然霍云松那么说了,他答应了,那就冷眼旁观不会插手。
孟樱那种性格不是不好,只是难当大任,霍云松一天两天还能忍,难道能帮她担一辈子不成?
柴米油盐中,感情被一点点消耗,而外界的阻挠有时却是淬炼的机会。
他才没这个兴趣当反派呢,哼。
况且像孟樱这样,越是欺负她,那个小王八蛋就越是想保护,怎么都觉得有点欠虐。
霍云松捧着茶具过来,亲自给姑姑姑父泡茶,霍之桃问:“孟小姐没有来?”
“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她来?”霍云松斟了杯茶,神情从容。
他知道霍家没有一个人叫孟樱少奶奶,他也知道孟樱不喜欢被那么叫,称呼她为“孟小姐”她还更自在一些。
所以他就默许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情况。
何况,做孟小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淌霍家的水?
霍之桃没想到吃了那么一个软钉子,略有不悦,但她毕竟是出嫁女,不好对娘家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霍云松……她忍了这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年初三,霍家的裁缝过来了,要给孟樱试之前做的裙子,早在之前,他就有了上元办开芳宴的念头,所以当天孟樱要穿的裙子,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那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杏色长裙,印花是复原宋代《瑶台步月图》上仕女褙子的纹样,孟樱的性格与气质都不适合太过鲜亮的颜色,这样温柔的颜色才能衬出她的温婉来。
而在杏色长裙外头,还有一件轻纱外衣,轻薄透明的质料可以清晰地印出里面那件长裙的花纹。
孟樱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这么一件外衣,有些衣裙是多层设计,也可能采用轻纱做面料,可这件轻纱外衣显然是单独穿的。
或许是看出了她的疑虑,替她仔细整理衣襟的年轻姑娘说:“这是汉代的风气,马王堆的那件素纱襌衣就很有名。”
孟樱想起来了:“我记得《列女仁智图》里,楚武王夫人和晋羊叔姬身上就有这样的罩衣,你们居然还保留着这样的穿衣风气吗?”最后一句显然是问霍云松。
霍云松挥手让那个助理女孩让开,他亲自替孟樱整理好袖口:“怎么可能,穿衣的风格一变再变,但是有些人……眼光比较高,比较容易接受有名堂的东西。”
孟樱:“噢。”难道是传说中的考据控?
霍云松却对轻纱外衣的扣子不满起来,这件外衣只在胸口部分有一枚梅花形状的纽扣用以固定,霍云松怎么都觉得不好。
“扣子就只有这个吗?”
裁缝师傅戴着老花镜在自己带来的书册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一本簿册:“大公子要是不满意,可以定一个款,让人加紧做就是了。”
霍云松便仔细翻看起来,还问孟樱:“阿樱喜欢哪一种?”
孟樱挨个看过去,仅仅是纽扣的花样就有好几页,每一页都详细地画了样子,珊瑚米珠长圆寿字、铜渡金累丝点翠、蜜蜡纽扣、碧玉纽扣……霍云松说:“清代的盘扣好像不合适。”
说着又翻到了另一部分,依旧是纽扣,但花样变成了鱼形、银锭形、云头形、蝶戏海棠花形、如意云头万字形、寿字形、鸳鸯戏莲……霍云松的目光停在了最后一个,他问孟樱:“樱樱觉得这个怎么样?”
就知道你会选鸳鸯……孟樱说:“好的呀。”
霍云松笑起来:“那就这个,用玉吧,能赶得及吗?”
这枚纽扣是一对鸳鸯左右相望,鸳鸯的头部扎进莲花中,扣合时,头部正好合并成一朵完整的莲花,样式十分精美。
“这有什么赶不及的,大公子要的东西,我一定亲自盯着。”
除却衣服不提,鞋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孟樱实在是怕了他,赶紧说:“我有一双很好看的绣花鞋,我拿给你看。”
青萍县有个会做绣鞋的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做的绣鞋极为精美,只可惜现在没有多少人喜欢,她也只偶尔做上一双排遣寂寞。
她是许裁缝的邻居,孟樱有一次路过时看见了她的作品,特地恳求她替自己做了一双鞋,做好没多久,老人家就仙逝了,孟樱便再也舍不得拿出来穿过。
霍云松一看刺绣的花纹就同意了:“并蒂莲,是个好兆头。”
至于首饰,孟樱也很认真地说:“我有香珠。”随身的香气令她感觉到放松而安心,没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佩戴的了。
霍云松略感可惜,幸好他很快找到了可以做的事:“那我们来挑一下口红的颜色吧。”
孟樱:“……啊?”
霍云松真的就握着她的手开始一支支试色。
十分钟后。
孟樱一只手被霍云松握在手里,手背上是颜色不一的口红痕,她另一只手托着腮,开始神游天外。
这有什么好挑的呢。她从前就一支口红,只在特别的场合抹一点,现在就算有了那么多颜色,也没有想要一一尝试的念头,当珍爱的东西是唯一时,它的价值会翻倍。
“我觉得这个比较合适。”他说。
孟樱无所谓:“”
☆、第65章 熏衣
正月十五,上元节。
霍万里对这种年轻人的节日没多大兴趣,早早回去休息了。
霍云松问孟樱:“我带你去看灯吧。”
孟樱好奇地问:“有灯会?”
“各个公园里都有,我们就随便走走。”霍云松执着她的手,“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