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节
第四百七十八章 凶手就是你
再要不就是,根本就没有这么多凶杀案,姜砚之乃是敌国皇子,他来这里,就是为了搅浑王都的水,好让他们乱起来,让大陈坐收渔利的!
耶律槿这样想着,看向姜砚之的眼神越发复杂。
“你为什么说,老将军是中毒身亡的,而不是突发恶疾而亡的呢?”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羊角风虽然看起来可怕,但并非是一发作就会死的疾病,尤其是耶律熊是站在校场之上的,这里地势开阔,无水无火亦没有什么尖利的石头,他倒在地上,不会出现淹死烧死或者砸死之类的意外。”
“羊角风发作之时,会失去意识,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看上去十分的吓人,这个时候,最容易出现的意外,就是咬破自己的舌头,呕吐物血之类的倒流窒息而死。”
耶律槿看了看耶律熊嘴角边的白色泡沫,“他吐了泡,你怎么知道他不是什么倒流,窒息而死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因为他倒下之后,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他,他的手脚虽然也在动,但并非是羊角风发作时那种无意识的抽搐,而是因为疼痛。有人用毒药杀死了他,却想要伪装成是羊角风发作。”
“因为他有这个病,大家伙儿一看到他吐白沫了,就会先入为主的认定。但是我之前不知道,是以不会盲目的下定论。”
姜砚之说着,站了起身,“惟秀,给我一根银……安喜,给我一根银簪子!”
不是他舍不得用惟秀的,实在是安喜姑娘太夸张了,一心想着输人不输阵,惟秀通身华贵,竟然找不到一根银簪子!
安喜挺了挺胸膛,“我们大陈的贵女,都戴金簪子。”
说完从自己头上抽下来一根,递给了姜砚之。
耶律槿抽了抽嘴角,看向了萧怡真,还愣着干什么啊,快拔簪子啊,敌人炫富都炫上天了!
萧怡真却不像平日里一般,对他千依百顺的,反倒是翻了个白眼儿,将头别到了一遍,一副你再看老娘,老娘把你眼珠子抠出来的模样……
耶律槿惊讶的睁圆了眼睛,这小娘子邪神附体了吧?真该让他阿娘来瞅瞅,看她挑的未来儿媳妇,是个什么德性!
姜砚之接过了银簪子,将那簪子放进了耶律熊的嘴中,不一会儿,抽出来一看,那簪子的末端,果然变得黑漆漆的了。
校场周围的人都嚷嚷了起来,“大王,咱们一定要搞清楚,是谁杀了老将军!”
“大王,老将军不能白死啊!他老人家征战沙场这么些年,还征服西夏,还没有打跪……”
闵惟秀手中的狼牙棒动了动,眼睛宛若利剑一般的看过去,那个小兵腿一软,跌坐在地。
闵惟秀哼了一声,走到了姜砚之身后,“还真中毒了啊,最讨厌这种背后阴人的事情了。武将就算是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上,窝窝囊囊的死在阴谋诡计里,太不值得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说得对!”
一旁的路丙无语的看着两人,装吧,接着装吧,怕我不知道,你们两个恨不得大辽的能人全都死光了。就算你们不想,苏中丞这会儿指不定准备了百八十个小人,在那里狂扎针呢!
他老人家要是知道这么一会儿工夫,死了一个将军,指不定要高兴成啥样子!
“那么到底是谁杀了老将军呢?”耶律槿赶忙问道,隐晦的瞪了那个小兵一眼。
姜砚之顿了顿,“毒是从口入的,才吃不久。耶律将军在我们来之前,光着膀子在举石,身上已经有薄汗,显然在这里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了。那么那毒就是在这里,众目睽睽之下入口的。不是我说,这个凶手十分的嚣张。”
耶律熊的贴身常随一听,噗通一声跪了下去,“我刚给将军端了一碗凉茶喝,但是我真的没有下毒啊!天气热,夫人每日都早早的就叫人熬好了凉茶,我用竹筒装了,带来校场,放到附近的井水中凉着,等将军需要了再拿过来喝。”
“我是将军的家奴,毒死了将军,对我实在是半点好处都没有啊!”
说话间,人群中有人嚷嚷道,“这可不一定,前几日我还听你抱怨,说少将军想要娶你家闺女做续弦,可是老将军死活不同意。你还说他嘴里说是兔子不能吃窝边草,实际上还是嫌弃你闺女出身低……”
那常随一听,顿时着急了起来,“我就是随口说上一句,何至于杀人呢?”
“怎么不至于?若是你闺女嫁给了少将军,那你们一家子不就都成了人上人了么?将军夫人根本管不住少将军,若是老将军死了,那这桩婚事就成了!”
“不是我啊,真的不是我啊!”
姜砚之娶来一旁的凉茶汤闻了闻,又寻安喜要了一支簪子,放到竹筒中试了试,却是摇了摇头,“凉茶里并没有毒。”
他想着,皱了皱眉头,又回到了耶律熊身边,拨开了他的嘴,凑近了闻了闻。
闻完,围着众人踱起步来,他走到谁面前,谁就往后退一步,生怕他张口说凶手就是你!
姜砚之走着走着,走到那副将慕沙跟前,说道,“凶手就是你,对不对?”
慕沙乃是一个壮汉子,一听,顿时怒道,“你胡说什么?断案要讲究证据,可不能信口胡诌,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了老将军!”
姜砚之笑了笑,“我刚刚闻了老将军的嘴,凉茶乃是草药熬制而成。将军夫人忧心老将军火气大,给他熬的凉茶味道十分的浓郁,我刚刚打开竹筒闻了闻,药味十分的重,将军喝完之后,应该有一股淡淡的药味。”
“但是他的口里,却是一股子甜香味,在他的牙齿缝中,还残留有一些糖丝儿。人年纪大了,牙齿难免松动,缝隙变大,里头更容易留下食物。”
“我猜想是,老将军在喝完了凉茶之后,你偷偷的给了他糖吃。他是将军,怕苦爱甜未免有损威仪,是以动作比较隐蔽,旁人很难知晓。”
“毒药发作很快,所以老将军吃完糖的时间不长,你来不及洗手换衣。如今天气十分的炎热,把糖贴身放着,多少会留下一些痕迹。那痕迹,就算我们人不能觉察,有一种动物,也肯定能够觉察得出来。”
“你是不是凶手,让蚂蚁们来试试就知道了!”
第四百七十九章 宁有种乎
慕沙一愣,狂笑起来,“你这个小白脸,从一开始就装神弄鬼的,到现在更是越发的没谱,蚂蚁?蚂蚁能够知道什么?那小虫子还能够断案不成?莫要搞笑了,还是回家抱着你阿娘喝奶去吧!”
姜砚之紧了紧手,他自打出生就没有见过阿娘。
他正想开骂,就听得啪的一声,闵惟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了那慕沙跟前,对着他就是啪的一个耳光。
慕沙一时不察,被打了个正着,顿时暴跳如雷,他身后的那些士兵,也都全服武装,拿着长矛对准了闵惟秀。
“打人不打脸,你这个女人,不要仗着出身好,就胡作非为,这里可不是你们大陈。”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又朝着安喜伸出了刚刚打人的那只手,安喜心领神会,立马掏出帕子来,从竹筒里倒了水,给她洗了又洗,一边洗还一边埋怨的说道,“娘子,长公主说了,叫你平日别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打,脏了手。”
“你们……”慕沙气得手发抖……
站在一旁的耶律槿不知道为何,突然觉得有些想发笑,自己被闵惟秀气的时候,快要炸裂了,看到别人被气,却莫名的觉得好舒爽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个小兵,长矛直接一秃噜,就到了闵惟秀面前,闵惟秀伸手一抓……
整个校场上满满的都是抽气声,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根长矛的铁头,肉眼看见的折了。
他娘的这不是人手,这分明就是铁匠铺里的大铁锤!战场上的砍马刀!
闵惟秀甩了甩手,看向了慕沙,“我早听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是没有亲眼瞧见过,瞧见了你,忍不住手痒试了一下,还真没有吐出象牙。”
慕沙气得面红脖子粗,他也想打,可是在能够手掰铁头的大佬面前,他有些迟疑。
闵惟秀鄙视完了,又看着那些士兵说道,“你们也莫要觉得我在羞辱人,我若是羞辱他,他现在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成人形?我们三大王乃是大陈人,你们辽国的将军被谁杀了,跟他有半个大子儿的关系吗?”
“没有!他之所以还顶着烈日,在这里认真的找出凶手,为的是什么?是对正义的坚持。可是慕沙呢?出口就辱及家中长辈,这一点,试问站在这里的好汉们,哪一个能忍?”
“你们有没有想过,若慕沙真如三大王所说,是凶手。那你们这些站在他身后的人,是要同他一道儿,反了大辽吗?”
那些士兵一听,有道理啊,赶紧离慕沙远了一些,不一会儿,他的身边便空荡荡的,只有小猫三两只了。
慕沙一听,急眼了!擦,谁要反大辽了啊?谁要叛国了啊!
怎么说话间,大屎盆子就扣下来了啊!
“好,我倒是要看看,这蚂蚁是如何能认定我就是凶手的。”慕沙说着,将手往地上一搁。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开心的笑了笑,眼疾手快的抓了几只蚂蚁,放在了慕沙的手上。
不一会儿,那些蚂蚁就像是闻到了甜味儿一般,全都聚集在了一团。
又过了一会儿,开始有蚂蚁排着队,朝着慕沙的袖子里钻,慕沙黑着脸站了起身,甩了甩手,站在一旁不言语了。
耶律槿惊讶的看着,“这些蚂蚁当真能够闻到甜味儿,他们还长了鼻子不成?”
姜砚之摇了摇头,“长没有长鼻子我不知道。若是小时候玩过蚂蚁的人一定知道,当你吃完了瓜果扔在地上的时候,不一会儿,就会有许多的蚂蚁围拢了过来,因为它们喜欢香甜的味道。”
“天气热,凶手带糖过来,先是藏在袖中,贻糖微微有些融化,有不少甜味,都留在了衣袖里。然后他又用手拿了糖出来,给了老将军吃。这些事情,蚂蚁已经向我们证明了。”
“凶手就是你,慕沙。”姜砚之定定的看着慕沙。
倘若慕沙狡辩称,他就是爱吃糖也有错吗?他还有别的应对之法,譬如将他袖中的糖,以银针试探,一样能够验出毒来。
慕沙黑着脸,并没有狡辩,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不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可这不过是一句忽悠人的话罢了。在我们大辽,权贵不是姓耶律的,就是姓萧的。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征善战又如何?照旧要在他们的手底下当一辈子的狗。老将军原本是我最敬重的人,可是呢?他到底也只是俗人一个。”
“他年岁大了,最近又发病频繁,已经悄悄的向太后递了解甲归田的折子。我在他手低下做副将多年,原想着他若是走了,一定会向太后举荐我。可是呢?哈哈哈!”
“可是我瞧见了什么?宫中设宴同大陈比试,上去露脸的人是谁?是耶律本熊那个傻小子。那小子除了投胎比我强,还有哪一点比我好的,可就因为他是老将军的儿子……”
“老将军口里说着,要把位置给我,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做的!当初我有多尊敬他,如今就有多恨他!没错,老将军就是我杀的,要杀要剐,随你们便。”
慕沙说着,伸出了手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耶律槿一跳三尺高,“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心急呢?你怎么知道老将军没有举荐你?原本是本大王上去打的,可我那弟弟不是没了么?我得送葬,就临时拜托耶律本熊替我打了啊!跟老将军毛关系都没有。”
慕沙瞳孔微缩,哼了一声,低下头去。
……
“耶律兄,事到如今,案子已经了解了,我们夫妻二人,先回思陈馆了,过两日是太后生辰,我们宫中再见。”
耶律槿也不挽留,耶律熊死了,这可是大事儿,他虽然不是皇族嫡枝,可也是姓耶律的。
他又得搭灵堂去了,日后若是做不了王爷,怕是专门做死人买卖,他都能养家糊口了。
“姜兄,今日之事,我也不说多谢了,那都是虚的。答应你的骏马,到时候一匹不会少你的。”
姜砚之摆了摆手,看了一眼低着头的慕沙,到底没有说话。
第四百八十章 所以我不告诉他
姜砚之同闵惟秀回到思陈馆的时候,苏中丞尚未归来,院子里只有夏日午后嗡嗡的蝉鸣声。
这里是异国他乡,并不会有人有那份闲心,拿了杆子粘蝉。
安喜端了水来给闵惟秀净面,闵惟秀就让她去歇着了,今天当真发生了不少事情。
闵惟秀换了薄薄的常服,刚坐在梳妆镜前,就感觉身后一热,一个人扑了过来。
姜砚之伸出手来,拿起桌上的木梳,轻轻的拔掉了闵惟秀头上的金簪,解散了头发,然后慢慢的梳了起来。
许是因为好吃,闵惟秀的头发生得很好,她又不怎么爱用头油,清清爽爽的,看着让人十分的舒坦。
再要不就是,根本就没有这么多凶杀案,姜砚之乃是敌国皇子,他来这里,就是为了搅浑王都的水,好让他们乱起来,让大陈坐收渔利的!
耶律槿这样想着,看向姜砚之的眼神越发复杂。
“你为什么说,老将军是中毒身亡的,而不是突发恶疾而亡的呢?”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羊角风虽然看起来可怕,但并非是一发作就会死的疾病,尤其是耶律熊是站在校场之上的,这里地势开阔,无水无火亦没有什么尖利的石头,他倒在地上,不会出现淹死烧死或者砸死之类的意外。”
“羊角风发作之时,会失去意识,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看上去十分的吓人,这个时候,最容易出现的意外,就是咬破自己的舌头,呕吐物血之类的倒流窒息而死。”
耶律槿看了看耶律熊嘴角边的白色泡沫,“他吐了泡,你怎么知道他不是什么倒流,窒息而死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因为他倒下之后,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他,他的手脚虽然也在动,但并非是羊角风发作时那种无意识的抽搐,而是因为疼痛。有人用毒药杀死了他,却想要伪装成是羊角风发作。”
“因为他有这个病,大家伙儿一看到他吐白沫了,就会先入为主的认定。但是我之前不知道,是以不会盲目的下定论。”
姜砚之说着,站了起身,“惟秀,给我一根银……安喜,给我一根银簪子!”
不是他舍不得用惟秀的,实在是安喜姑娘太夸张了,一心想着输人不输阵,惟秀通身华贵,竟然找不到一根银簪子!
安喜挺了挺胸膛,“我们大陈的贵女,都戴金簪子。”
说完从自己头上抽下来一根,递给了姜砚之。
耶律槿抽了抽嘴角,看向了萧怡真,还愣着干什么啊,快拔簪子啊,敌人炫富都炫上天了!
萧怡真却不像平日里一般,对他千依百顺的,反倒是翻了个白眼儿,将头别到了一遍,一副你再看老娘,老娘把你眼珠子抠出来的模样……
耶律槿惊讶的睁圆了眼睛,这小娘子邪神附体了吧?真该让他阿娘来瞅瞅,看她挑的未来儿媳妇,是个什么德性!
姜砚之接过了银簪子,将那簪子放进了耶律熊的嘴中,不一会儿,抽出来一看,那簪子的末端,果然变得黑漆漆的了。
校场周围的人都嚷嚷了起来,“大王,咱们一定要搞清楚,是谁杀了老将军!”
“大王,老将军不能白死啊!他老人家征战沙场这么些年,还征服西夏,还没有打跪……”
闵惟秀手中的狼牙棒动了动,眼睛宛若利剑一般的看过去,那个小兵腿一软,跌坐在地。
闵惟秀哼了一声,走到了姜砚之身后,“还真中毒了啊,最讨厌这种背后阴人的事情了。武将就算是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上,窝窝囊囊的死在阴谋诡计里,太不值得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说得对!”
一旁的路丙无语的看着两人,装吧,接着装吧,怕我不知道,你们两个恨不得大辽的能人全都死光了。就算你们不想,苏中丞这会儿指不定准备了百八十个小人,在那里狂扎针呢!
他老人家要是知道这么一会儿工夫,死了一个将军,指不定要高兴成啥样子!
“那么到底是谁杀了老将军呢?”耶律槿赶忙问道,隐晦的瞪了那个小兵一眼。
姜砚之顿了顿,“毒是从口入的,才吃不久。耶律将军在我们来之前,光着膀子在举石,身上已经有薄汗,显然在这里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了。那么那毒就是在这里,众目睽睽之下入口的。不是我说,这个凶手十分的嚣张。”
耶律熊的贴身常随一听,噗通一声跪了下去,“我刚给将军端了一碗凉茶喝,但是我真的没有下毒啊!天气热,夫人每日都早早的就叫人熬好了凉茶,我用竹筒装了,带来校场,放到附近的井水中凉着,等将军需要了再拿过来喝。”
“我是将军的家奴,毒死了将军,对我实在是半点好处都没有啊!”
说话间,人群中有人嚷嚷道,“这可不一定,前几日我还听你抱怨,说少将军想要娶你家闺女做续弦,可是老将军死活不同意。你还说他嘴里说是兔子不能吃窝边草,实际上还是嫌弃你闺女出身低……”
那常随一听,顿时着急了起来,“我就是随口说上一句,何至于杀人呢?”
“怎么不至于?若是你闺女嫁给了少将军,那你们一家子不就都成了人上人了么?将军夫人根本管不住少将军,若是老将军死了,那这桩婚事就成了!”
“不是我啊,真的不是我啊!”
姜砚之娶来一旁的凉茶汤闻了闻,又寻安喜要了一支簪子,放到竹筒中试了试,却是摇了摇头,“凉茶里并没有毒。”
他想着,皱了皱眉头,又回到了耶律熊身边,拨开了他的嘴,凑近了闻了闻。
闻完,围着众人踱起步来,他走到谁面前,谁就往后退一步,生怕他张口说凶手就是你!
姜砚之走着走着,走到那副将慕沙跟前,说道,“凶手就是你,对不对?”
慕沙乃是一个壮汉子,一听,顿时怒道,“你胡说什么?断案要讲究证据,可不能信口胡诌,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了老将军!”
姜砚之笑了笑,“我刚刚闻了老将军的嘴,凉茶乃是草药熬制而成。将军夫人忧心老将军火气大,给他熬的凉茶味道十分的浓郁,我刚刚打开竹筒闻了闻,药味十分的重,将军喝完之后,应该有一股淡淡的药味。”
“但是他的口里,却是一股子甜香味,在他的牙齿缝中,还残留有一些糖丝儿。人年纪大了,牙齿难免松动,缝隙变大,里头更容易留下食物。”
“我猜想是,老将军在喝完了凉茶之后,你偷偷的给了他糖吃。他是将军,怕苦爱甜未免有损威仪,是以动作比较隐蔽,旁人很难知晓。”
“毒药发作很快,所以老将军吃完糖的时间不长,你来不及洗手换衣。如今天气十分的炎热,把糖贴身放着,多少会留下一些痕迹。那痕迹,就算我们人不能觉察,有一种动物,也肯定能够觉察得出来。”
“你是不是凶手,让蚂蚁们来试试就知道了!”
第四百七十九章 宁有种乎
慕沙一愣,狂笑起来,“你这个小白脸,从一开始就装神弄鬼的,到现在更是越发的没谱,蚂蚁?蚂蚁能够知道什么?那小虫子还能够断案不成?莫要搞笑了,还是回家抱着你阿娘喝奶去吧!”
姜砚之紧了紧手,他自打出生就没有见过阿娘。
他正想开骂,就听得啪的一声,闵惟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了那慕沙跟前,对着他就是啪的一个耳光。
慕沙一时不察,被打了个正着,顿时暴跳如雷,他身后的那些士兵,也都全服武装,拿着长矛对准了闵惟秀。
“打人不打脸,你这个女人,不要仗着出身好,就胡作非为,这里可不是你们大陈。”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又朝着安喜伸出了刚刚打人的那只手,安喜心领神会,立马掏出帕子来,从竹筒里倒了水,给她洗了又洗,一边洗还一边埋怨的说道,“娘子,长公主说了,叫你平日别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打,脏了手。”
“你们……”慕沙气得手发抖……
站在一旁的耶律槿不知道为何,突然觉得有些想发笑,自己被闵惟秀气的时候,快要炸裂了,看到别人被气,却莫名的觉得好舒爽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个小兵,长矛直接一秃噜,就到了闵惟秀面前,闵惟秀伸手一抓……
整个校场上满满的都是抽气声,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根长矛的铁头,肉眼看见的折了。
他娘的这不是人手,这分明就是铁匠铺里的大铁锤!战场上的砍马刀!
闵惟秀甩了甩手,看向了慕沙,“我早听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是没有亲眼瞧见过,瞧见了你,忍不住手痒试了一下,还真没有吐出象牙。”
慕沙气得面红脖子粗,他也想打,可是在能够手掰铁头的大佬面前,他有些迟疑。
闵惟秀鄙视完了,又看着那些士兵说道,“你们也莫要觉得我在羞辱人,我若是羞辱他,他现在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成人形?我们三大王乃是大陈人,你们辽国的将军被谁杀了,跟他有半个大子儿的关系吗?”
“没有!他之所以还顶着烈日,在这里认真的找出凶手,为的是什么?是对正义的坚持。可是慕沙呢?出口就辱及家中长辈,这一点,试问站在这里的好汉们,哪一个能忍?”
“你们有没有想过,若慕沙真如三大王所说,是凶手。那你们这些站在他身后的人,是要同他一道儿,反了大辽吗?”
那些士兵一听,有道理啊,赶紧离慕沙远了一些,不一会儿,他的身边便空荡荡的,只有小猫三两只了。
慕沙一听,急眼了!擦,谁要反大辽了啊?谁要叛国了啊!
怎么说话间,大屎盆子就扣下来了啊!
“好,我倒是要看看,这蚂蚁是如何能认定我就是凶手的。”慕沙说着,将手往地上一搁。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开心的笑了笑,眼疾手快的抓了几只蚂蚁,放在了慕沙的手上。
不一会儿,那些蚂蚁就像是闻到了甜味儿一般,全都聚集在了一团。
又过了一会儿,开始有蚂蚁排着队,朝着慕沙的袖子里钻,慕沙黑着脸站了起身,甩了甩手,站在一旁不言语了。
耶律槿惊讶的看着,“这些蚂蚁当真能够闻到甜味儿,他们还长了鼻子不成?”
姜砚之摇了摇头,“长没有长鼻子我不知道。若是小时候玩过蚂蚁的人一定知道,当你吃完了瓜果扔在地上的时候,不一会儿,就会有许多的蚂蚁围拢了过来,因为它们喜欢香甜的味道。”
“天气热,凶手带糖过来,先是藏在袖中,贻糖微微有些融化,有不少甜味,都留在了衣袖里。然后他又用手拿了糖出来,给了老将军吃。这些事情,蚂蚁已经向我们证明了。”
“凶手就是你,慕沙。”姜砚之定定的看着慕沙。
倘若慕沙狡辩称,他就是爱吃糖也有错吗?他还有别的应对之法,譬如将他袖中的糖,以银针试探,一样能够验出毒来。
慕沙黑着脸,并没有狡辩,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不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可这不过是一句忽悠人的话罢了。在我们大辽,权贵不是姓耶律的,就是姓萧的。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征善战又如何?照旧要在他们的手底下当一辈子的狗。老将军原本是我最敬重的人,可是呢?他到底也只是俗人一个。”
“他年岁大了,最近又发病频繁,已经悄悄的向太后递了解甲归田的折子。我在他手低下做副将多年,原想着他若是走了,一定会向太后举荐我。可是呢?哈哈哈!”
“可是我瞧见了什么?宫中设宴同大陈比试,上去露脸的人是谁?是耶律本熊那个傻小子。那小子除了投胎比我强,还有哪一点比我好的,可就因为他是老将军的儿子……”
“老将军口里说着,要把位置给我,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做的!当初我有多尊敬他,如今就有多恨他!没错,老将军就是我杀的,要杀要剐,随你们便。”
慕沙说着,伸出了手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耶律槿一跳三尺高,“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心急呢?你怎么知道老将军没有举荐你?原本是本大王上去打的,可我那弟弟不是没了么?我得送葬,就临时拜托耶律本熊替我打了啊!跟老将军毛关系都没有。”
慕沙瞳孔微缩,哼了一声,低下头去。
……
“耶律兄,事到如今,案子已经了解了,我们夫妻二人,先回思陈馆了,过两日是太后生辰,我们宫中再见。”
耶律槿也不挽留,耶律熊死了,这可是大事儿,他虽然不是皇族嫡枝,可也是姓耶律的。
他又得搭灵堂去了,日后若是做不了王爷,怕是专门做死人买卖,他都能养家糊口了。
“姜兄,今日之事,我也不说多谢了,那都是虚的。答应你的骏马,到时候一匹不会少你的。”
姜砚之摆了摆手,看了一眼低着头的慕沙,到底没有说话。
第四百八十章 所以我不告诉他
姜砚之同闵惟秀回到思陈馆的时候,苏中丞尚未归来,院子里只有夏日午后嗡嗡的蝉鸣声。
这里是异国他乡,并不会有人有那份闲心,拿了杆子粘蝉。
安喜端了水来给闵惟秀净面,闵惟秀就让她去歇着了,今天当真发生了不少事情。
闵惟秀换了薄薄的常服,刚坐在梳妆镜前,就感觉身后一热,一个人扑了过来。
姜砚之伸出手来,拿起桌上的木梳,轻轻的拔掉了闵惟秀头上的金簪,解散了头发,然后慢慢的梳了起来。
许是因为好吃,闵惟秀的头发生得很好,她又不怎么爱用头油,清清爽爽的,看着让人十分的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