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南瓜的前爪并在一起,坐在门槛上,毛蓬蓬的大尾巴从身后绕过来,尾巴尖刚好圈住两团爪子。听到何云舟的问话后,它从喉咙里挤出一声娇滴滴的嘀咕,橙黄色的瞳孔因为过于专心而变得圆溜溜的。南瓜直勾勾地盯着何云舟,仿佛它真的能听懂何云舟说的话一样,就连那张脸看上去仿佛也比平时更圆了一点。
  明明知道南瓜只是被流理台上切分整齐的鲜肉所吸引,但这幅模样还是可爱到让何云舟不由微笑了起来。
  一人一猫对视而笑的场面本应该挺温馨,不过若是有外人能够看到这一幕,大概会觉得有点惊悚——何云舟的厨房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而他身上穿着的围裙上更是鲜血斑斑,那些殷红的血迹,都来自于那些码放在流理台上的肉块……不,现在应该用肉泥来形容才对。
  澳洲进口的牛腩也好,新西兰产的青口贝也好,亦或者是生食也ok的日料店专用无沙门氏杆菌的鲜鸡蛋……那些让霍铮忍不住为之微笑的肉类,这个时候都已经被何云舟以熟练的刀法分割成块,配上固定含量的钙粉,□□,维生素e和维生素b等微量元素,用专用的大容量绞肉机搅拌成了一大盆深红色的肉泥。
  接下来,何云舟还需要将这些肉泥以最快速度分装成小包冻到冰箱里去。去。其实整个工序说起来还是相当麻烦的(哪怕凭借着对南瓜的爱,何云舟也没法否认这一点),但麻烦归麻烦,何云舟却不得不这么做:南瓜平日里吃的进口主食罐又一次断货了,在靠谱的店家进货的空档,何云舟只能自制猫饭来当南瓜的口粮。
  不过,何云舟的分装工作可称不上轻松。
  “喵……喵……喵……”
  南瓜仿佛也知道何云舟精心准备的那些肉泥是自己的晚饭,在等待了许久后,整只胖猫有些焦躁不安地拉长了嗓音,发出了急切的讨食声。
  “还需要等一下哦,南瓜同学。”
  何云舟只能苦笑一声,安抚着南瓜。
  “喵呜呜——喵——”
  南瓜抖着肥肉钻进了厨房,这么多年的相处下来,它也知道若是窜上流理台偷吃是会被敲头的,不过那又怎么样呢?它也多次与人类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琢磨出了独有的讨饭方式。
  之前多多少少还能称得上甜美的喵喵叫很快就转变为刺耳的拖拉机嚎叫,不仅如此,南瓜还没有一点廉耻心地在何云舟的脚边蹭来蹭去,隔一会儿还会砰然倒地,亮出肥嘟嘟的毛肚子在地上蠕动,各种献媚撒娇。
  虽然已经是看惯了的场面,但何云舟还是南瓜这幅模样弄得哭笑不得。
  “别叫啦,拜托,你真的很吵!所有的肉肉都是你的还急什么,现在也不会有猫跟你抢饭了……”
  瓜叽已经去世了,所以再也不会有别的猫来抢你的饭吃了。
  何云舟话说到一半忽然卡了壳,一股浓重的悲伤铺天盖地袭来,让他眼眶一红。
  这些天来,每当何云舟觉得自己已经快要走出瓜叽去世时的痛苦时,都会因为某个片段,某段话而再一次被拉入悲痛的深渊。
  何云舟抽了抽鼻子,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可异常消沉的情绪还是乌云一般压在他的身上,哪怕他已经做完了全部的猫饭,甚至连厨房都快打扫干净了也没有消退。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何云舟听到自己的手机发出了一声蜂鸣。
  打开手机后,弹出了一个陌生名字的消息——
  【霍铮:其实不用那么费心,普普通通的小菜就很好。】
  何云舟还没想清楚霍铮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下一秒霍铮的新消息又出现了。
  【霍铮:我看到你准备了很多肉菜,那么晚上喝巴罗洛怎么样?】
  不得不说,霍铮对于这一次的晚饭是很用心的(虽然他自己永远都不会承认),意大利的葡萄酒之王巴罗洛味道复杂深沉而馥郁,一直以来都是搭配各种滋味浓厚的红肉料理的绝配——非常适合(霍铮以为的)何云舟准备的晚餐。
  “……”
  站在自家的厨房里,何云舟的动作呆滞,脸色变幻莫测。
  虽然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会觉得霍铮的消息没头没脑的,何云舟却非常诡异地觉得自己仿佛能明白霍铮的意思。
  他默默地点开了自己的朋友圈,盯着自己之前发的猫饭材料照片看了一会儿。
  紧接着,早上自己亲口答应霍铮请吃饭的场景浮现在何云舟的脑海中。
  【“那说好啦——我一定请你吃饭! ”】
  “不是吧?”
  何云舟皱起了眉头,惊恐地低喃了一声。
  他的本意是在某个高级点的餐厅请霍铮吃个饭,好弥补那件价格不菲的衬衫的损失,但从现在的状况来看,那个人俨然是误会了。
  “这可怎么办?”
  何云舟看了一眼墙上的种,因为清理厨房花了不少功夫,时间已经接近下午五点。
  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好处是时间很自由不被工作所束缚,但这个时间点,无论是跑去菜市场还是超市,基本上买不到什么新鲜的菜了。更何况在家做饭也需要时间。更何况,霍铮还特意为今天晚上的晚饭准备了红酒。
  何云舟甚至还硬着头皮,搜了一下霍铮说的红酒的价格。
  然后,他的压力就更大了。
  就好像还嫌他不够茫然失措,霍铮很快又发来了信息。
  【晚上七点,我会准时到。】
  何云舟:“……”
  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这一切。
  “喵……”
  南瓜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到了何云舟的脚边,它仰着头,冲着何云舟发出了甜甜的撒娇声。这是觉得之前何云舟给它的零食不太够,继续讨食的举动。
  何云舟将南瓜抱了起来,把脸埋在了那细密柔软的毛发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之前还说没有人跟你抢肉吃呢……”
  何云舟轻声地自言自语道。
  ……
  霍铮坐在车里,无意识地掏出了手机,又看了一眼屏幕。
  来自于何云舟的信息只有一条,发送时间是几十分钟前。
  【好,我等你吃饭。】
  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一个回复,别说是暧昧或者勾引了,短短的六个字和两个标点,甚至隐隐透出一种若有若无的冷淡。
  这条回复里,没有任何一个多余的字,甚至连个表情都没有。
  而霍铮可是连续给何云舟发了三条信息!他盯着何云舟的那条信息,眯了眯眼睛。
  又是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吗?
  他忍不住在心底腹诽道。
  但很快,他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对何云舟的揣测。
  他点回了何云舟上午发送的那条朋友圈,看了片刻后神情微松。
  如果是那个人的话……更可能的是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自己吧?
  霍铮微微一笑,将手机放了回去,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司机一直在借着后视镜小心翼翼地窥看着自己。
  唔,他自然也不知道,自己一路上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微笑的样子,落在自己身边的人眼里,其实有点恐怖。
  不过这一切于霍铮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尽管同住在同一栋楼,但像是今天这样,手中提着红酒,徐徐敲开其他人房门地经历,对于霍铮来说还是相当特殊的体验。
  何云舟很快就打开了门,他身上还穿着一件布制的围裙。
  “啊,你来了!”
  看到霍铮后,他习惯性的微笑着说道。
  一股浓浓的香气伴随着他开门的动作,朝着霍铮扑面而来。
  “好香。”
  霍铮下意识说道。
  何云舟眼角的笑意加深了。
  “嗯,毕竟我在烤东西。”他一边说着,一边将霍铮带入了房内,“……还有一会儿就好,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霍铮有些生疏地穿上了何云舟为他准备的拖鞋,带着一丝很淡的僵硬,又一次地踏入了何云舟的房子。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待在这里,但更早上的酒醉比起来,现在的霍铮神智要清醒的多,何云舟家里的摆设也更加清楚地映入了他的脑海。
  确实是“普通人”的家呢。
  这是霍铮的第一印象。
  甚至比资料中“普通人”的家里还要显得更加凌乱一些。
  微黄的灯光稍稍有些暗,家里四处摆放着大量的书,杂物,还有各式各样猫用具。家具是半旧的,许多地方细看的话,还会有猫的磨爪痕迹和猫毛。若是霍铮之前在老宅的女管家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擦着额角大呼这里又脏又乱,可是,此时此刻,在空气中那股浓浓的香料和黄油的香气中,映入霍铮眼前的一切都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温馨感。
  而紧接着在饭桌上,霍铮便知道了那股香味的来源。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只做了一些很简单的菜。”
  霍铮没忍住多看了何云舟一眼,他总觉得何云舟这个时候似乎有点紧张。
  首先端上桌的是一道蔬菜。
  一道白灼芦笋。但那并非是普普通通的芦笋——青翠欲滴的芦笋看上去只在高汤里飞快的焯烫过,一些金黄色的卷曲炸物被搁在了芦笋的上方,而在炸物的顶端,盖着一颗欲流未流,吹弹可破的水波蛋。
  从卖相上来说,这道菜已经接近于西餐厅里做法的,但霍铮并不知道的是,其实这只是何云舟慌不择路随便用猫饭剩下来的材料随便搭配而成的大杂烩。那与芦笋形成鲜明对比的金色炸物,其实不过是鸡皮。
  南瓜的体重有些超标,而鸡皮的脂肪含量太高,所以每次做猫饭的时候何云舟都会将鸡大腿去骨,而将鸡皮剔下来。
  这些多余的鸡皮用白酒稍稍腌制之后裹上薄粉微炸,自然而然便成了一道焦脆可口的小食。为了解腻,何云舟还在炸鸡皮上撒上了一层薄薄的酸梅粉
  这其实是相当中式的做法,但鸡皮和芦笋一同放在盘子里时,卖相上看总觉得有些突兀。
  想起做猫饭时还省下了几颗鸡蛋,而水波蛋那种柔软,粘稠,香甜的口感,可以完美地将芦笋清脆爽口与炸鸡皮的焦香油香结合起来。
  不过何云舟在做饭时是如何殚精竭虑运用猫饭边角余料的过程,霍铮是永远没有办法知道了。
  他还在琢磨芦笋配水波蛋是什么菜式时,何云舟已经带上手套,急急忙忙地将烤箱里的东西取了出来。
  那是几根包裹在锡纸中的长条状物品。用夹子放在盘子里时候,可以明显感觉到锡纸里包的东西相当坚硬。
  “这是……”
  “是烤牛骨髓。”
  何云舟一边解释,一边在霍铮的面前撕开了锡纸。
  一股乳白色的热气腾然而起,空气中的香味倏然间变得更加浓郁。
  液体和油脂沸腾时发出的细小噼里啪啦声回荡在霍铮的耳边。霍铮低下头,可看到的是锡纸里被横切劈开的粗大牛棒骨——被烤得发白的坚硬骨头内部,是一大团为滚烫热度而不断冒泡的柔软骨髓。
  在骨髓的上方,可以清楚地看到蒜蓉和黑胡椒以及许多香草碎屑的痕迹。
  何云舟端出一小碗米饭,放在了霍铮的手边,接着将一把小汤勺搁在了烤牛骨的旁边。
  “我知道很多西餐厅会用烤过的牛骨髓配法棍,不过我却觉得,把牛骨髓和里头的汤汁挖出来之后拌在米饭里吃才是最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