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节
  罗杰搓了搓手,谄笑着说道:“查尔斯先生,咱们现在可以谈谈价格了么?”
  查尔斯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看也不看地扔给他,“拿去。”
  罗杰手忙脚乱地接住支票,立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笔钱比他盘算的要价还要高,足够还掉自己的赌债了。
  “我不要当替身!我不要当替身!”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逃跑,如果不能从这个可怕的世界逃离,至少要从这里逃离!
  然而它刚刚蹿出一步,呯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钻进了它前面的土壤里,掀起一大片泥土。这是一次警告射击,只差不足1英尺就击中了它。
  “你这混蛋想跑?”罗杰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手里端着两把左轮枪,其中一支的枪口袅袅冒着青烟。他已经把飞玛斯视为摇钱树,怎么可能任它跑掉?
  罗杰拔枪瞄准开枪的速度太快,飞玛斯根本都看不清。面对这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它知道自己是绝对躲不过去的,即使倚仗危机预兆躲过第一枪,剩下的子弹也会接二连三如疾风暴雨般袭来,把它打成筛子。
  不管这个心象世界是谁的,都跟老茶那个世界一样无限趋近于现实,在这个世界里死亡的话,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本体会不会也随之死亡呢?它拿不准,不敢冒这个险。
  查尔斯叹了口气,“你不要想着逃跑,跟着我去公司当替身狗,总比跟着他这样的人要强得多,至少能填饱肚子。”
  罗杰眼珠一转,他已经见识到电影公司的豪爽,简直是挥金如土,如果能跟着混进电影行业就发达了,为什么还要死守着自己的破农场?
  “查尔斯先生!查尔斯先生!听我说!我有个提议!”罗杰怕查尔斯急着离开,赶忙说道,“您看这条狗太野,总想逃跑,要不您把我也带走如何?只要有我在,它绝对跑不了!”
  “你?”查尔斯怀疑地审视着他,“你能干什么?”
  “我能驯狗!”罗杰从后腰里拔出马鞭挥了挥,面露狰狞之色,“诀窍就是抽它们,把它们揍得听话为止。恕我直言,像您这样的体面人当然不能亲手做这种事,会弄脏您洁白的衬衣袖口,交给我这样的乡下人来做就再合适不过。”
  查尔斯想了想,觉得可以让他试试,反正没什么损失,“行,明天你带着13,来公司报道。”
  第505章 直面心魔
  “真不愧是大城市啊!”
  平整干净的柏油路面,成群结队驶过的漂亮汽车,鳞次栉比的华美洋房,最重要的是盛装出行的太太和小姐们,令没进过几次城的罗杰大开眼界。
  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西服,这是他从箱子里翻出去世老爹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有些局促。西服外套可以有效遮掩他插在腋下的左轮枪,不至于惊吓到城里尊贵的女士和老爷们。不过话说回来,城里的妞实在太靓,罗杰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老子警告你,不要想着逃跑,你可是老子的摇钱树,能不能骑上靓妞就看你的表现了。”罗杰牵着飞玛斯告诫道。
  他站在电影公司的门口,正了正自己皱巴巴的领结,用他能表现出最彬彬有礼的口吻对门房说道:“嗨,你好!我是罗杰,罗杰·莱斯利,来自莱斯利农场,我与查尔斯先生有个预约。”
  门房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尽管罗杰自以为得体,却始终无法掩饰那一口乡巴佬的粗俗语调。
  “上去吧,查尔斯先生在301号房——还有,不要让你的狗在走廊里拉屎,否则我会让你把屎吃进去,剩下一个渣都不行!在这栋大楼里,狗比你的价值高多了!”门房面无表情地警告道。
  罗杰干咳一声,牵着飞玛斯上了楼。在路上,他的眼睛直往擦肩而过的女速记员身上瞟,强忍住去摸一把她们屁股的冲动。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社会能容忍这些漂亮妞跟男人们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就算社会能容忍,那些男人也能忍得住?能得忍得住的一定不是男人。
  他站定在301号办公室前,重重地敲了三下门。
  “请进。”一个甜美的女声说道。
  罗杰像被勾了魂一样推开门,看到一位长相可人的金发美人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向他笑道:“莱斯利先生是吗?查尔斯先生在里面等着你。”
  原来301号办公室还是个套间,在外面工作的是查尔斯的专职秘书。她穿着裙摆离地6英寸的标准套装,长筒袜卷至小腿,露出光滑迷人简直是诱人犯罪的膝盖。在罗杰进来之前,她正在阅读一本《纽约客》杂志,页面停在了署名“口红”写的时尚专栏——教你怎样度过放浪形骸的夜生活。
  罗杰学绅士老爷们的样子脱帽,腆着脸搭讪道:“美人儿,叫我罗杰就好——嗨!我有个提议,今天晚上有空没有?我想吃你吃饭可以吗?”
  秘书保持着礼节性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微笑,“对不起,莱斯利先生,我晚上有约了。”
  真扫兴!
  罗杰心里嘟囔着,推开了里间的门。
  这间办公室的装修非常奢华,宽敞得好似宫殿,。来自土耳其的羊绒地毯完美吸收掉脚步声,气派的办公桌以黄铜包角,墙壁上悬挂着公司创始人的大幅油画。
  查尔斯正在和另一个男人说话,语气十分客气礼貌,跟昨天与罗杰谈话时完全不同。
  “日安,查尔斯先生。”罗杰恭敬地说道,“我来了。”
  查尔斯回头看了一眼飞玛斯,没有理睬罗杰,而是对另一个人说道:“邓肯先生,看看这条狗,是不是跟您的狗非常像?”
  这时,飞玛斯和罗杰都注意到办公室里还有另一条狗,这条狗蹲坐在一张高靠背椅子上,面前是铺着洁白餐布的餐桌,一个厨师打扮的人从餐车里把香气四溢的烤牛排摆放到餐桌上。
  “请慢用,先生。”厨师毕恭毕敬地说道,低头推着餐车离开了房间,而他说话的对像只是一条狗而已。
  除了牛排之外,餐桌上还有一杯色如琥珀的醇香葡萄酒,来自中国的瓷制花瓶里插着一支芬芳的玫瑰,制造商robbe_berking的银质餐具整齐地摆放在餐盘两侧。
  那条人模狗样的德牧傲慢地扫视一眼罗杰和飞玛斯,便埋头于餐盘中,对银光闪闪的餐具视而不见,直接上嘴啃咬牛排。
  飞玛斯呆呆地注视着这条极尽奢华之能事的同类,而罗杰则望着葡萄酒垂涎三尺。
  查尔斯警告性地瞪了一眼罗杰,“我们的大明星就喜欢喝上两杯,你什么也没看见,懂了吗?”
  “是的,是的,我懂。您放心,先生。”罗杰咽了口唾沫。
  他知道查尔斯是不让他把葡萄酒的事宣扬出去,毕竟就连他这个乡巴佬都知道,国会制订的《禁酒令》已经把几十万人投入了大牢。他知道这条狗很有名,却没想到居然能令查尔斯这样的高级主管甘冒犯法的危险也要满足它口腹之欲的程度……
  门房跟他说,在这栋大楼里人不如狗,他起初还以为是玩笑或讽刺,万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照这么说来,如果飞玛斯在走廊里拉屎,那他真的有可能被迫吞下狗屎……
  名叫邓肯的男人身材匀称,相貌英挺,他握着点燃的烟斗悠闲地踱到飞玛斯面前,带着轻蔑审视了一番,说道:“这就是那条叫13的狗?嗯,查尔斯先生,您说的没错,这条狗还真他妈的像!不过也只是像而已,它怎么能跟我的狗相比呢?”
  查尔斯打趣道:“希望如此,否则杰克的腿又要疼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相视而笑。
  只有罗杰听得一脸懵逼,他不知道他们指的是餐桌上那条臭脾气的狗咬伤杰克·华纳的事。尽管被咬伤了,但老板还是要把那条狗像祖宗一样供起来,谁让它曾经挽救公司于破产边缘呢。
  直到此时,邓肯才漫不经心地望向罗杰,随意地问道:“你就是13的主人?”
  “是的,先生,我叫罗杰,罗杰·莱斯利,愿意为您效劳。”罗杰卑微地弯腰。
  邓肯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他妈不关心你叫什么名字,全是因为这条狗你才能站在这里。你和你的狗唯一要做的,就是代替我的狗在一些危险镜头中出场。另外,你最好给我把嘴闭得紧紧的,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如果让我听到有人在背后传言说那些脍炙人口的惊险镜头不是我的狗演的,你就等着收法院的传票吧!”
  罗杰被戳得连连后退。他怒火中烧,自己凭着一手快枪在乡下横行,何曾受过这种屈辱,但为了钱,他又敢怒不敢言。
  查尔斯递过来一张纸,拍了拍他的肩膀,轻描淡写地说道:“把这个签了。”
  “这……这是什么?”罗杰基本上算是半个文盲,这张纸上密密麻麻全是文字,而且很多单词他不认识,读起来很费力。
  “保密协议。”查尔斯说道,“就像邓肯先生说的那样,我们都是文明人,必须以法律文书来保证你不会把一些不该说的东西说出去。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请律师来帮你决定。”
  罗杰当然请不起律师,他犹豫着要不要签这份文件。显然,不签他就要滚蛋,毕竟查尔斯只想得到13。
  查尔斯微微一笑,说道:“莱斯利先生对吗?13很出色,但替身终归只是替身,你最好把它当成什么不可或缺的角色,你也不是。要知道昨天我又从其他地方搜罗来几条狗,现在我们的大明星已经有18条替身狗了,多一条不多,少一条不少。如果你不愿意签署,就把支票还回来,然后带着你的狗滚远!”
  罗杰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昨天的支票已经被他还了赌债,剩下的钱拿去找了两个乡下妞风流快活了,今天他已经再次回归身无分文的穷鬼状态,拿什么还支票?
  “好吧,先生,我签就是了。要我说,咱们之间根本没必要这样,我是个守口如瓶的家伙,从小就是,就算拿枪对着我的脑袋,我也不会说出去。”他嘟囔着,在保密协议上歪歪扭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飞玛斯一直盯着在餐桌上享用美味牛排的那条德牧,它的肚子已经撑得滚圆,却还在不停地吃,不时地伸出舌头在酒杯里一卷,将葡萄酒卷入口中。
  这条德牧从毛色到体型都与飞玛斯很相像,如果站在一起几乎分不清彼此。
  飞玛斯的心中充满了哀伤,它已经隐约意识到了什么,却拒绝去进一步回想。
  一切全都是谎言,全部都是!
  它曾经以为自己就是它,但其实并不是。
  让我离开吧,让我离开这个世界,我已经受够了!
  这个世界如此寂寞,没有星海,没有老茶,连一个能听它倾诉胸中苦闷的朋友都没有。
  飞玛斯的心裂成两半,它已经不想知道自己是谁了,只想回到滨海流金电影院的vip包间,同大家一起看完下半场,然后返回宠物店里美美睡上一觉,把一切都忘掉,醒来后静静地趴卧在角落里,看着星海卖萌,看着菲娜打盹,看着雪狮子犯花痴,看着理查德犯贱,看着老茶品茶……
  最重要的是,它想听张子安再说一遍——飞玛斯,今天你是主角。
  它想成为主角,哪怕只有一天。
  第506章 不疯魔,不成活
  罗杰签署完保密协议,查尔斯给他预付了一部分作为驯犬师的工资。罗杰贪婪地数了又数,然后小心地揣进兜里。
  邓肯爱怜地轻抚着那条德牧的后颈,目光如看待恋人和看待孩子一样温柔。
  “多吃一点,亲爱的,再多吃一点。”他说道。
  查尔斯指着门口对罗杰下达了逐客令,“现在你可以走了,从明天开始有部新片即将开拍,带着你的狗准备去剧组报道。”
  罗杰又看了一眼餐桌上的牛排和红酒,厚着脸皮乞求道:“查尔斯先生,现在都中午了,我想吃了午饭再走,可以吗?作为公司新晋员工,我应该可以得到一份免费午餐吧?”
  查尔斯厌恶地看着他,半响才冲厨房的方向喊道:“给我们的客人准备一份午餐!”
  罗杰飞快地坐在餐桌旁边,与那条德牧相对的位置,快活地说道:“我也要一份同样的,洋葱煎牛排和红酒!牛排一分熟就行,我喜欢吃带血丝的!”
  什么?
  他们刚才提到了什么?
  泪眼朦胧的飞玛斯被牵动了一根敏感的神经,不由地愕然抬起头。它此前一直在看那条德牧,却没注意餐盘里的食物。
  直到这时它才发现,餐盘里盛放的是一份洋葱煎牛排配西兰花和蘑菇,鲜美多汁的上等牛排被煎得恰到好处,每咬一口都会有浓郁的牛油香气飘出来,令人垂涎三尺——问题不在这里,而是作为煎牛排主要配料的洋葱!
  此前飞玛斯并不知道洋葱的奥秘,拜剧组的前任烟火师关彪所赐,后来张子安给它科普过,它才知道洋葱对于狗来说是有毒的,洋葱里的二硫化物会引起狗的溶血反应。
  查尔斯没有搭理罗杰,而是殷勤地对邓肯说:“邓肯先生,我们最近换了一位主厨,他最擅长的菜就是这道洋葱煎牛排,不知是否符合贵爱犬的口味?”
  邓肯满意地点点头,赞许地说:“它很喜欢吃。”
  “那就太好了。”查尔斯笑容可掬,“据主位厨师说,洋葱与红酒可谓是绝配,既可以去除洋葱令人不快的臭味,还能保留它的辛香,使酒香、葡萄的香气和洋葱特有的香气相融合,再配以精心烹制的牛排,人间美味莫过于此。如果贵爱犬喜欢的话,我让他们每天都给它做。”
  “嗯。”邓肯点点头,“谢谢你,查尔斯先生,你考虑得实在太周到了。”
  主厨的手艺绝佳,他的爱犬确实很喜欢吃这道菜,除了西兰花被剩下之外,洋葱、牛排和杯子里的红酒几乎全被扫荡一空。
  “不要吃!不要吃!不要吃洋葱!”
  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警告那条德牧,不要继续吃这道菜,虽然一时半会没事,但实际上二硫化物已经悄悄进入身体里,即将屠杀血液里的红细胞,从而引起急性溶血反应,甚至危害骨髓。
  显然,这个时代的人并没有意识到洋葱对狗的危害,只是将他们能拿出来的最好食物供奉给这条明星德牧吃。
  抛开剂量谈毒性是耍流氓。这条德牧的体型不小,仅仅吃掉盘子里现有的洋葱大概不会致命,但如果今天吃了明天接着吃,二硫化物在体内不断积累,以这个时代拙劣的医疗水平而言,一旦出现血尿,那基本上就回天乏术了。
  飞玛斯嘹亮的狂吠令邓肯厌恶地皱起眉。
  “乡下狗就是乡下狗,即使长得跟我们的大明星一样,教养也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大明星从来不乱叫。”查尔斯微笑,“13大概是眼馋这份洋葱煎牛排,也想吃几口。我能理解,哪条狗不喜欢吃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