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方应看取出了一把形制诡异类似匕首的剑,这是流落蒙古多年的上古名剑鱼肠剑,我从蒙古王庭顺来送给他的。
  他用鱼肠剑在我脖颈下处轻轻划了一下,我感觉皮肉被划开,但因为麻沸散的作用,一点疼痛都没有。
  方应看低低地笑了,“果然,没有罡气护体,你也不是无坚不摧。”
  我死死地看着他,力图表现出要杀就杀的气势。
  方应看的笑容慢慢地收敛了起来,他轻声说道:“你不会变老,是不是本来也不会死?等我死了以后,再过几年,就会重新再去找个男人,陪他过日子?而我方应看,只是一段普普通通的往事,甚至你在想起我的时候,还会拿我和旁人比较,觉得我方应看不如别人温柔,不如别人懂事,更多的时候,你不会想起我。”
  我有些不能理解他的话。
  方应看嘲讽地笑了笑,猛然把我背过身压在琴桌上,扯开了我的衣物,露出那一片刺着“柒叁”的朱紫色刺青。
  我背对着他,只能感受到皮肉被匕首割开的滋味,起初我觉得他是想把我千刀万剐,但随着刀尖移动的规律,我渐渐地反应过来,他……是在刻自己的名字。
  方应看。
  方应看刻完,没有给我上药。
  我趴在琴桌上,缓了整整一个下午,体内的麻沸散药效才慢慢地过去。
  我动了动指头,慢慢地站起身,朝着方应看走去。
  方应看似笑似哭,“就算你杀了我,方应看这三个字也会跟着你一辈子,至死方休。”
  我不是很懂他看我的表情,但我觉得心里很疼,疼得让我想哭。
  我以前想哭的时候,都是抱着方应看的。
  我站在他面前想了很久,最后我没有杀他,也没有打他。
  我轻轻地抱住了他。
  抱了一整夜。
  ——《方应看篇》完
  第41章 卿本佳人(1)
  我破碎虚空的那天汴京城下着雨。
  和我来时一样。
  我落下的世界却是晴空万里无云, 汴京是秋天,而这里则是春寒料峭,梨花刚开。
  我落在城门外,浑身上下除了衣物, 只有一把方应看送我的血河神剑。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这里的人说的话,我听不懂。
  在我本来的世界, 有“洛阳正音, 走遍天下”的说法, 我经历两个世界,那里的人至多是口音有些偏差, 大体上的洛阳音还是错不了的,而这里,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一身斯文的读书人,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话。
  如果我不想回归山林打猎为生, 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会这里的语言,不然买个包子都没法沟通。
  我在城里转了一会儿,当即判断出这并不是普通的城池,这里不光地方大, 看着十分繁华,而且守军严密,我又转了转,果然在高处眺望到了皇宫。
  不是汴京, 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世界。
  我有一点怅然若失。
  我还发现这里的江湖人很多,武功也不低,只是我转了两圈的时间,我就看到了不止一个先天高手,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的原因。
  虽然语言不通,但这里的文字我还是看得懂的,至多是笔划上稍有些变化,但大体上并没有变。
  我决定抓个先天高手教我说话。
  之所以是先天高手,是因为我不喜欢欺负普通人,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花时间教别人鹦鹉学舌的,我又没有钱,只能欺负人,武功练到先天高手这个层次基本上就不缺钱了,而且承受能力也比普通人要高一点。
  我准备抓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看着风度翩翩的男人,我总觉得这样的人更有学识,也更识时务,尤其我看到他从刑部衙门出来,一看就是个官身,不比江湖人,一个看不住就会跑得找不到。
  只是我才跟着他走了不多远,注意力就被一个穿着大红披风坐在酒楼雅间二层的年轻人吸引了。
  那个年轻人长得很英俊,但也没有英俊到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步,吸引我的是他的胡子,被精心修剪成奇特的两撇,看上去就像多长了两条眉毛,他还一边喝酒一边享受地咂嘴,胡子一动一动的。
  最妙的是,这个人也是个先天高手,比我原先的目标武功还要稍高一些。
  我盯着小胡子看的时间长了,他也警觉地朝我看过来,随即眸子里就带上了一点笑意,他张嘴说了两句什么,但我听不懂,只能从他微微扬起的手判断,应该是在请我上去。
  我想了想,脚下轻功一踏,飞上了他所在的二楼,越过木栏杆,坐在他的对面。
  小胡子笑眯眯地又说了一句话,我对他摆摆手,拿起一根筷子蘸酒,在桌上写道:“你可以教我说话吗?”
  小胡子看了,显然很是惊讶,他又说了一句什么,见我是真的听不懂,于是也拿过筷子,在桌子上写,“姑娘是天生耳聋,还是语言不通?”
  我在语言不通底下点了点。
  小胡子摸了摸他的小胡子,看上去显然有些纠结。
  我莫名地很喜欢这个人,他看上去就很好相处的样子。
  小胡子沉吟了一会儿,写道:“我有事情要办,我有一个朋友正好闲着,也在京城,让他来教姑娘如何?”
  我觉得这个态度很不错了,于是点点头。
  小胡子给我介绍了一个脏兮兮的光头和尚,一定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就是他看上去很老实,而且很害羞,我觉得这样的人应该可以老老实实地教我说话。
  和尚也确实老实地教我了,他教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叫老实和尚,因为大家都觉得我很老实”。
  我天真地跟着他把这句话学了十遍,等我领会意思的时候,差点没把他打死。
  老实和尚老老实实地教了我一个月,因为他没有钱,我也没有钱,所以我们两个就在城外一座破庙里住,我住庙里,他住外面,我每天打点猎物吃,偶尔也因为野地里的猎物太瘦,去最近的皇家园林里偷点肥壮的兔子野鸡什么的。
  老实和尚吃得满嘴油光,一点也不像个和尚。
  老实和尚说是教我说话,就真的只教说话,别的一概都不教,并且在我能够和他正常交流之后就几次提出想要离开,我总觉得这个和尚怪里怪气的,但念在他教会了我和人交流的份上,我也没有强留他。
  老实和尚走了,我没有在破庙多待,破庙附近的猎物很少,而且不好吃,我进城转了转,接了几个悬赏,因为很少有犯人敢于停留在京城的原因,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不过提了两个人头,领了一百两银子的赏。
  我住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客店,每天住宿费五百文钱,只有一个小小的单人间,还要加上一天三餐,贵得令人发指。
  尤其客店的吃食还没有我自己做的好吃。
  我被养坏了。
  我不喜欢住在逼仄的小房间里,也不喜欢吃客店没什么滋味的饭菜,我喜欢住在宽敞的地方,连喝茶都有人伺候。
  然后我在茶馆听了四天说书,听了很多江湖事。
  我敲定了青衣楼。
  青衣楼是一个江湖杀手势力,和补天阁差不多,只是我接手过后的补天阁原则性很强,青衣楼则是那种不问是非给钱就能杀人的杀手组织,一般人想到青衣楼,必然会联想到杀手,而我看到青衣楼,第一时间就想到,青衣楼主一定很有钱。
  赌场,妓院,杀手组织,是这世上最赚钱的行当。
  我不是准备接手青衣楼,我是准备干青衣楼主一票,勉强算是劫富济贫,劫他的富,济我的贫。
  我收拾了一点少得可怜的行李,退了客房出来,转眼看到客店边上有个奇怪的小摊子,用稻草扎着长棍,像是插山楂糖球一样插着许多东西,有些像是特殊的面人,但说是面人,又散发着很甜的糖香气,边上有个小炉子熬着新鲜的糖稀,有个佩剑的白衣少年正在摊子前撅着嘴吹着什么,摊主一边指导他吹,一边伸手快速地把那一团糖稀似的东西捏成一个剑客模样的人。
  我看得稀奇,走近了几步,站在边上,看着摊主捏糖人。
  少年的气显然不够长了,他别开嘴,大口吸了一口气,重新又撅着嘴去吹。
  摊主的手非常巧,少年换了两次气,空心的剑客糖人就被捏好了,而且从面容到佩剑上的纹路都栩栩如生,我也有点想要一个,等那少年拿了糖人,我上前一步,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中年随从就要伸手来推搡我,我一步让开,那随从竟还不依不饶,按着腰间的剑,挡在我的身前。
  我拧起眉头,说道:“这摊子你们家包了吗?”
  随从冷冷地看着我,说道:“退后!”
  我有点生气了。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动手教训一下那个随从,少年半带笑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老魏,出来玩这么大火气干什么?人家小丫头想买个糖人,你别把人吓哭了。”
  中年随从这才退开,却还是用那种防贼似的眼神看着我,我瞪他一眼,跑到摊子前,比划着对摊主说道:“我也想要一个像他那个样子的糖人,个子要高高的,然后……就穿像他这样的衣裳吧,稍微年轻一点,佩着这把剑的样子就好。”
  我指了指血河。
  少年却不走,笑眼弯弯地看着我,这时也顺着我的话看到了我腰间的血河神剑,他噗哧一声笑道:“小丫头,这剑是打铁铺子拿来骗你银子的吗?怎么这么丑?”
  血河神剑确实很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尖略弯,像坏透了的方应看,但我不允许别人说它丑。
  我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我这把剑锋利无匹,世上甚至找不到配它的剑鞘,轻轻一下就能把你的剑削断。”
  少年笑得更厉害了,说道:“不信呢,我这剑可是当世名剑,削铁如泥,别说是这把丑剑,就是白云城主来了,也不敢说削断它。”
  我不知道白云城主是谁,但我一眼就能看出这少年的剑是好剑,但绝不是神兵,只是我懒得和他吵架,继续比划着让摊主给我吹糖人。
  摊主说道:“这糖人吹起来好看,但不少人怕脏,小姑娘要是自己吃,就像这位小公子一样,自己吹着口儿我来捏,要是为了好看不吃它,就让我来吹,这样吹得好看一点。”
  我犹豫了一下,问那少年,“糖人好吃吗?”
  少年对我灿烂一笑,然后一口咬掉了剑客糖人的头,含含糊糊地说道:“还成吧,一股烤糖味,很甜。”
  我决定自己吹,让摊主来捏。
  我花了三十文钱,得到了一个漂亮的糖人,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给摊主形容出来的脸……长得又像展昭,又像方应看。
  少年竟还站在一边没走,看我对着糖人发呆,又问我道:“小丫头,听你的口音,是外地来的?还拿着包裹啊,有地方去吗?”
  我不理他,拿着糖人就走,少年在我身后哎哎地叫了好几声。
  我把这个话唠甩掉了。
  第42章 番外.九次
  那只金冠白羽鹦鹉养了七年,我叫它小看, 它寿终正寝的那天, 刚好是方应看的生辰。
  方应看从来不过生辰,除了自己, 他不喜欢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一切, 包括名字, 也包括生辰, 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消失一天,第二天再回来。
  小看死的那天, 他没有消失, 而是陪着我埋葬了它, 甚至还给它立了一个小小的坟冢。
  寒冬冷夜, 我在二更醒来, 看到他的房间还亮着灯, 莫名就想去看看, 他说有点冷,我觉得有点热, 然后……他看到了我身上的刺青。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睡,我第二天睡了一个早上,方应看则熬到隔天晚上才睡,他太忙了。
  方应看腰力很好,但是他的习惯不好,总是半强迫的姿势, 我不是很喜欢,而且我是一时意乱,本质上并没有很想要第二个男人,所以他第三天晚上来敲门的时候,我假装睡觉,没有理他。
  后来他就再也没在夜里敲过我的门。
  第二次是在同年的新年,间隔有两个月,因为那一年的战事太多,难得放松下来,我们就都喝醉了,一夜放纵。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