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魂落魄 第608节
“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事。不过我忘记了因为什么原因被罚站。”秋水说。
“后来我调查是哪几个女生用东西扔我们,第二天狠狠揍了她们一顿。”阿牛说。
“我记得你的脸都被抓破了许多处,衣服上全是泥,打架的结果似乎是你更吃亏。”秋水说。
阿牛:“那个没办法,其中有个女生身材比我高出一个头,体重超过我十几公斤,就跟六十公斤级的搏击选手打一百公斤以上级的选手情况差不多,我没被打得趴下已经不错了。”
“小学时的体格最强壮最高大的总是女生,这个没办法,她们发育早,可能年纪也大了咱们一岁左右。”秋水说。
“我们像这样有多久了?”阿牛问。
“大概一个钟头了吧,也可能有两个钟头,我感觉时间观念错乱了。”秋水说。
“狗脸少爷会不会把咱们给忘记了?要知道狗狗的记性不怎么可靠,虽然这家伙已经是很厉害的妖,可是有些属于狗的特点恐怕无法消除。”阿牛说。
罪该万死
又过去了大概半个钟头,秋水先前曾经以为,如果目前处境再持续一会儿,自己可能会死掉,然而至今并没有死,看来人的忍耐能力确实超乎想象地强大,至少比自己认可的更强,尤其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
阿牛失去了耐心,开始骂骂咧咧,一会骂大恶棍罪该万死,一会骂狗脸少爷做妖不地道,说话不算数,应该被阉割,成为一只太监狗狗。
又过去了十几分钟,就在秋水已经渐渐绝望,认为自己和阿牛已经被遗忘在此地了,黑暗中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两位小英雄,我回来了。”
“快放了我们,别的事待会再说,我尿急得厉害。”阿牛愤怒地吼叫。
“别着急,忍耐以及逆来顺受是大汉民族最重要的美德之一。”狗脸少爷的声音渐渐接近。
光亮缓缓出现,就像接近黎明时天色由黑转青,然后渐渐明亮。
秋水看到钳住的那些大爪子的颜色,不禁吓了一跳,一只只手背全都呈青紫或灰白,按照最近一年多来屡屡与尸体打交道的经验,可以断定,这帮痴呆保镖已经死掉多时。
为什么他们死了还紧抓不放,这事感觉很没道理。
渐渐明亮的光线中,狗脸少爷慢慢走过来,起初它是一只体型强壮的金毛寻回猎犬,四肢粗大,行走的过程当中,它发生了变化,躯干逐步变异,呈现出人类的特征。
变人的过程比较缓慢,像是故意要让人看清楚怎么变出来的。
先是四肢变粗,像是人类的手和腿,然后站起来,开始直立行走,与此同时,身体的各部分也在变化,体表漂亮的毛没了,渐渐呈现白色的人类身躯。
当它来到秋水面前时,身体已经完全是人形,仅仅只是脑袋仍然保持着金毛大狗的模样,看上去很别扭。
它伸出手,若无其事地扭断了痴呆保镖的手指关节,只听到‘咔咔咯咯’声不绝于耳,转眼之间,秋水得到了解放。
摆脱了僵硬爪子的控制,秋水往前走了几步,坐到干净的地上,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感觉浑身上下无比舒坦。
魂飞魄散
秋水和阿牛坐在地上,感觉轻松无比。
十几名痴呆保镖傻站在原地,全身早已经僵硬,像是石化了一般,一动不动,保持着一贯的姿态。
狗脸少爷站在一边,依旧是狗头模样,身上却凭空变化出一套笔挺的西服,好像是阿玛尼。
这情形有些滑稽,人的身体上穿了漂亮的西服和领结还有裤子,而脑袋却是一只金毛寻回猎犬。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放眼四周,到处绿树成荫,花草遍野,空气极为清新,天空中高挂一轮艳阳,白云朵朵飘过,蓝天极为纯净,放眼望出去,远方是不怎么高的群山,有广阔的大草原,有茂密的森林。
这显然是另一个空间内,因为山京城近二十年来根本不曾有过如此清爽的天空,也没有这样干净的树叶,更没有一处无人的安静所在,哪怕是远郊区也是如此。
自从秋水有记忆以来,印象里路边的树叶表面全是脏兮兮的,沾满了灰尘,颜色发黑,下过大雨之后稍好一点,但也不会是纯净的绿色,干净而清爽的只是新生的嫩芽,而此地所有的树叶和草都是那么漂亮和清洁。
“后来我调查是哪几个女生用东西扔我们,第二天狠狠揍了她们一顿。”阿牛说。
“我记得你的脸都被抓破了许多处,衣服上全是泥,打架的结果似乎是你更吃亏。”秋水说。
阿牛:“那个没办法,其中有个女生身材比我高出一个头,体重超过我十几公斤,就跟六十公斤级的搏击选手打一百公斤以上级的选手情况差不多,我没被打得趴下已经不错了。”
“小学时的体格最强壮最高大的总是女生,这个没办法,她们发育早,可能年纪也大了咱们一岁左右。”秋水说。
“我们像这样有多久了?”阿牛问。
“大概一个钟头了吧,也可能有两个钟头,我感觉时间观念错乱了。”秋水说。
“狗脸少爷会不会把咱们给忘记了?要知道狗狗的记性不怎么可靠,虽然这家伙已经是很厉害的妖,可是有些属于狗的特点恐怕无法消除。”阿牛说。
罪该万死
又过去了大概半个钟头,秋水先前曾经以为,如果目前处境再持续一会儿,自己可能会死掉,然而至今并没有死,看来人的忍耐能力确实超乎想象地强大,至少比自己认可的更强,尤其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
阿牛失去了耐心,开始骂骂咧咧,一会骂大恶棍罪该万死,一会骂狗脸少爷做妖不地道,说话不算数,应该被阉割,成为一只太监狗狗。
又过去了十几分钟,就在秋水已经渐渐绝望,认为自己和阿牛已经被遗忘在此地了,黑暗中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两位小英雄,我回来了。”
“快放了我们,别的事待会再说,我尿急得厉害。”阿牛愤怒地吼叫。
“别着急,忍耐以及逆来顺受是大汉民族最重要的美德之一。”狗脸少爷的声音渐渐接近。
光亮缓缓出现,就像接近黎明时天色由黑转青,然后渐渐明亮。
秋水看到钳住的那些大爪子的颜色,不禁吓了一跳,一只只手背全都呈青紫或灰白,按照最近一年多来屡屡与尸体打交道的经验,可以断定,这帮痴呆保镖已经死掉多时。
为什么他们死了还紧抓不放,这事感觉很没道理。
渐渐明亮的光线中,狗脸少爷慢慢走过来,起初它是一只体型强壮的金毛寻回猎犬,四肢粗大,行走的过程当中,它发生了变化,躯干逐步变异,呈现出人类的特征。
变人的过程比较缓慢,像是故意要让人看清楚怎么变出来的。
先是四肢变粗,像是人类的手和腿,然后站起来,开始直立行走,与此同时,身体的各部分也在变化,体表漂亮的毛没了,渐渐呈现白色的人类身躯。
当它来到秋水面前时,身体已经完全是人形,仅仅只是脑袋仍然保持着金毛大狗的模样,看上去很别扭。
它伸出手,若无其事地扭断了痴呆保镖的手指关节,只听到‘咔咔咯咯’声不绝于耳,转眼之间,秋水得到了解放。
摆脱了僵硬爪子的控制,秋水往前走了几步,坐到干净的地上,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感觉浑身上下无比舒坦。
魂飞魄散
秋水和阿牛坐在地上,感觉轻松无比。
十几名痴呆保镖傻站在原地,全身早已经僵硬,像是石化了一般,一动不动,保持着一贯的姿态。
狗脸少爷站在一边,依旧是狗头模样,身上却凭空变化出一套笔挺的西服,好像是阿玛尼。
这情形有些滑稽,人的身体上穿了漂亮的西服和领结还有裤子,而脑袋却是一只金毛寻回猎犬。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放眼四周,到处绿树成荫,花草遍野,空气极为清新,天空中高挂一轮艳阳,白云朵朵飘过,蓝天极为纯净,放眼望出去,远方是不怎么高的群山,有广阔的大草原,有茂密的森林。
这显然是另一个空间内,因为山京城近二十年来根本不曾有过如此清爽的天空,也没有这样干净的树叶,更没有一处无人的安静所在,哪怕是远郊区也是如此。
自从秋水有记忆以来,印象里路边的树叶表面全是脏兮兮的,沾满了灰尘,颜色发黑,下过大雨之后稍好一点,但也不会是纯净的绿色,干净而清爽的只是新生的嫩芽,而此地所有的树叶和草都是那么漂亮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