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黑衣客爽朗笑着,“大人这是什么话,我要说的事,大周朝堂只有您可以办到,当然要来找大人。”
  ——“哦?”金禄寿也来了好奇,“只有我?说来听听。”
  黑衣客顿了顿,幽下声音,“昨天集口,听孟慈孟大人说…这是…要起战事了?”
  金禄寿目露哀怨,叹息道:“是呢,我也是昨天大早才知道,湘南薛家窝藏姜国余孽,这是要反了。”金禄寿瞥了眼玉匣,“悄悄告诉你,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大军已经在集结,这一仗可不好打。”
  黑衣客面不改色,自若又道:“上将人选可有定下,我来猜一猜,一定是戚太保的掌上明珠,戚大小姐得了虎符?”
  ——“她?”金禄寿叹了声,“也是,还能有谁?将领有不少,但都不复当年之勇,一个个缩着脑袋就怕被皇上点到,戚大小姐虽然是个女子,但倒有几分气概,殿上主动请缨,她又是戚太保的女儿,皇上无人可用,也只有选个丫头上阵。”
  金禄寿说了许多,嘎然停住看了眼黑衣客,话锋转道:“你砸出厚礼求见我,不会就是打听这几句吧?集口就能打听到的事,也值钱?”
  “正要说到呢。”黑衣客前倾身体,“敢问大人,领兵有了人选,后方粮草还有其他军用…可有着落?”
  金禄寿几层的下巴颤了颤,鱼泡眼溢出些沮丧,“我倒是想躲了去,但也真是没人可选…这种差事,也只有我…皇上和戚太保让我筹措粮草补给…真是愁死个人呐。”
  见黑衣客不做声,金禄寿摇头又道:“以往的行情,一担米粮需要五两银子,薛家反的突然,一担米粮突的就暴涨一倍不止…涨就算了,居然还粮草难求,粮商捂着准备加价留着卖给百姓…照我看…”金禄寿目露狠光,“这些人准是和薛家勾结,把大把的粮草留给薛家吧。”
  “那大人打算怎么做?”黑衣客不紧不慢道。
  “还能怎么做?”金禄寿无奈道,“只有先赶紧胡乱凑出第一批交差,余下的…再作打算吧。”见黑衣客笑而不语,金禄寿狐疑道,“你问到粮草?怎么…”
  黑衣客站起身走近金禄寿,“深夜求见,也是想给大人递根救命草,您犯愁的事,我倒是有法子解决。”
  “什么办法?”金禄寿也跟着站起身。
  “粮草,我有。”黑衣客豁然笑道,“还要多少有多少。”
  “你!?”金禄寿露出不解之色,“你哪来的粮草?大周粮商我都认识,每年做买卖的也都是老人,你?从哪里得来?”
  黑衣客指向桌上的金鎏珠,笑道:“金银奉上,还会有买不到的?我不是粮商,但粮商却都是敞开门做买卖的,我早想做粮草生意,这不,家中屯粮无数,寻着大主顾来了。”
  金禄寿狐疑道:“你想…做朝廷的买卖?”
  黑衣客利索点头,“哪个主顾能大得过朝廷?还望金大人从中引线,让在下做成这笔买卖。”
  金禄寿眨着鱼泡眼,又摸了摸下巴,诡异道:“和朝廷做买卖可没什么赚头,那些粮商宁可屯粮卖给百姓,也各种推脱不愿意对朝廷半卖半送…这必亏的买卖,你也愿意?”
  ——“是他们看得太浅。”黑衣客踱开脚步,“和朝廷做买卖,岂能只看眼前?战事在即,皇上和诸位大人正犯着愁,这时候能为国分忧,才是大周的忠诚子民,不看钱银,只为…报国。”黑衣客对金禄寿扬唇一笑。
  虽然看不清他斗笠下的脸,但他微动的下巴和唇角还是让金禄寿感觉到他不容小觑的风范气度。金禄寿见过形形□□阿谀奉承的人,但这般求人到了眼前也不露卑微的,金禄寿还是第一次遇见。
  第107章 无脸人
  虽然看不清他斗笠下的脸, 但他微动的下巴和唇角还是让金禄寿感觉到他不容小觑的风范气度。金禄寿见过形形□□阿谀奉承的人,但这般求人到了眼前也不露卑微的,金禄寿还是第一次遇见。
  ——“报国?”金禄寿哈哈大笑,“朝廷如何佑泽予你, 你和我说说。”
  黑衣客摊开双臂, “在下活的好好,还有金鎏珠献给大人, 还不是沾了朝廷的福气?”
  “哈哈哈哈哈。”金禄寿仰面大笑,“有意思, 你这人有些意思。说什么只为报国?你啊, 是个赌徒, 你是想借这一战把赌注压在朝廷身上,这笔粮草, 将来你可是要十倍百倍的赚回去…是不是?”
  “不为赚钱,只为…和大人结缘。”黑衣客笃定笑道。
  “对对对, 结缘,结缘。”金禄寿大笑重复,“说的好。”
  金禄寿止住笑, 严肃又道:“数万大军, 粮草可是大事, 三日内就要筹集一万担…你,也能拿出来?”
  黑衣客垂眉道:“一万担,后天就会送来,大人要嫌少, 七日内,第一批就会送来鹰都,要还是不够…”
  “够了够了。暂且足够!”幸福来得太快金禄寿有些承受不来,“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你出手豪阔,筹粮也如此神速。”
  “不打无准备的仗,在下既然能来求见大人,自然是带着诚意的。”黑衣客飘然颔首贴近金禄寿耳边,“等战事了结,皇上和戚太保那头,大人可千万要替在下美言几句,那时朝廷一定会需要在下,在下的买卖才能…”
  “才能风生水起呐!”金禄寿击掌道,“你帮我和朝廷解了燃眉之急,到那时,功劳少不了你那份,今日献出的,将来一定会无数倍还上,周国屹立不倒,你我也常来常往不是。”
  “大人说的极是。”黑衣客适时恭维。
  金禄寿想起什么,绕着黑衣客走了一圈,“周国富户,我也知道许多,手笔如你的,应该也没有几个…不知你是替哪位和朝廷做买卖?既然我收了你的礼物,就是拿你当自己人…”
  黑衣客避开金禄寿探寻的眼神,潇洒转身道:“我家主人一直想结交朝廷,只是苦于难有机会,毕竟…谁不想像紫金府那样,得以封得爵位,能面见圣上和太保大人呢。”
  ——“噢…”金禄寿若有所思,“原来你家主人,志不在金银,是想封侯拜爵呐。这个倒也不难,乌金能铺出的路,你的手笔一定也可以。没了紫金府这座金山,看来还有的是深藏不露的豪客。如此来看,我大周倒也不至绝路…”
  黑衣客抱拳俯首,“等做成了这笔粮草买卖,朝廷若还满意,我家主人一定会亲自来见大人您。到那时,还有重礼备上,多谢大人了。”
  金禄寿眼珠子贪婪一动,亲自把黑衣客送到书房外,示意候着的管事从密道把此人带出府。
  黑衣客走出几步,金禄寿忽的开口道:“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黑衣客没有回头,他抚了抚头上的斗笠,低声道:“无名小卒不足挂齿,不过替主人跑腿罢了,我家主人,姓涂。”
  夜色幽远,黑衣客融进漆黑的夜里,几步就不见了踪影。金禄寿走回书房,忍不住又打开了桌上的玉匣,一颗颗金鎏珠流光溢彩,其主人的富贵也必定无法估计。
  ——涂…金禄寿闭目深思着天下涂姓大户,他苦思冥想也记不起什么,姓涂?莫非真有深藏不露的巨富,等着乱世崛起封王拜爵?
  薛家百年前也是靠发掘乌金起家,这涂姓一族,没准也是靠老天爷赏赐巨富…天下之大,又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金禄寿摩挲过每一颗金鎏珠,嘴里发出啧啧的赞叹声,不知道下一回,涂家来客又会是什么样的手笔,黑衣人的主子,又会是什么样的人物…
  金禄寿,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巷角里,一个人影已经矗立了很久,夜风扬起他的黑缎衣角,露出印着古老纹路的马靴,清冷的月色洒在他腰间泛着青色的玉萧上,玉萧光泽熠熠,竟有着不输月光的清冽。
  他注视着朝自己走近的黑衣客,抽出腰间的青玉箫,一下一下轻轻敲着自己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