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49永恒之吻
6月30号当天。
方宁和方继亭的第一站是家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上一次,他们一起来这里还是四年前的某一天。
这次再来看,商场里的店铺大多还是老样子,只有极个别销售情况不佳的被替换掉,未有太多变迁。
先是随便逛了逛,之后他们就奔向了今天的主要目标——二层的那家丝芙兰。
方宁今早说,想让哥哥买一支口红给她当作生日礼物。
那将是她人生中第一支专柜口红。
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学校不允许化妆,校外她也一直没有什么需要化妆的场合,所以妈妈也一直没给她买过。只有一次,她和同桌去学校附近的商场逛街时,觉得好玩花了10块钱在名创优品里买了一支来涂,没几天就丢到了一边。
第一次试图购买专柜口红的方宁对色号一窍不通,方继亭也没好到哪里去。她试什么颜色他都说好看。
看着那些大同小异的红色,惯常游刃有余的他也难得流露出几分窘迫。因为方宁说得太晚,他也没来得及做攻略。
最后,在一堆看起来还不错的色号中,方宁选择了Charlotte Tilbury家一只带一点茶调的口红。并非因为她偏爱茶色,也并非因为柜员说这只口红颜色清透,适合夏天。
仅仅是因为那支口红的名字,everlasting kiss,永恒之吻。
在方继亭付款完毕,柜姐把斑马色的袋子交到她手里时,方宁才惊觉,是不是越没有什么,潜意识里就会越渴望什么?
譬如,不可能拥有永恒的她却执着于一切有关“永恒”的字眼。
她摇摇头,晃掉脑海中那奇怪的念头。 。
方继亭问她:“现在去叁层看看好不好?”
“好。”
商场里的餐饮服务大多集中于叁四这两层。
上到叁层,从电梯里一出来,正对着的就是一间名叫“和彩”的日料店。
方宁歪了歪头:“咦,这间真的一点没有变。我们一会儿来这里吃放题吧,好久没吃过了。”
方继亭眸光闪了闪,说好。
这是四年前他们一起吃饭的地方,那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全都令18岁的他措手不及。
唯一庆幸的是,这一次她没有再喝酒。
==
第二站是紫竹桥那边的老房子。
这是一个阳光无比炽烈的午后。
当方宁和方继亭赶到地铁站门口的时候,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的刚好是十叁点十四分。
一叁一四,一生一世,是之前班里那些男生最喜欢起哄的时间。他们会戳着班里的小情侣,或者八卦对象的其中一位,发出野猴子一样的嚎叫声,指向挂在教室里后黑板上的那块至少有十年寿命的老钟表:“1314,1314,快对你的她说点什么呀!“
方宁侧过头去看她的哥哥,他不发一言,沉默地看着前方。与他笔直的,毫无旁骛的视线不同,他手中那把藏青色的伞倒是一大半都倾斜在她的头上,将她盖得严严实实。
现在几乎是一天中影子最短的时候,她投在地上的影子缩成很小的一团,与圆形的伞影完全重迭,连用橡皮筋扎起的高马尾都没有露出来。
于是骄傲野蛮的光线无计可施,自伞面折射向她不知道,也不关心的方向。
可与其说这是方继亭有意为之的温柔,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记忆。
毕竟方家人都知道,方宁稍微多晒一会儿太阳就会晕眩,从很小的时候就是如此。
这实在说明不了什么。
于是方宁便也没有对他说话,旋开刚才在便利店买的冰可乐的盖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3摄氏度的碳酸引发的微微刺痛的寒意便沿着口腔沁向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带来转瞬即逝的激爽。
这次方继亭终于看向她了,不赞同的目光掠过她沾了细小的,还来不及破碎的泡沫的嘴角,又向下滑动,在她盖着米白色裙子的小腹处停了约有一两秒,好像被烫到似的收了回来。
“十分钟后再喝,不然过两天会痛。“
她以为过去的四年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足够陌生,可他却还记得她亲戚造访的日子。这种感觉很微妙,她终于了悟到,方继亭一直是这样。他的视野中永远给她留了一席之地,可却不肯真正地“看着她“。
这种认知让她好像悬在半空中,指尖触不到棉花糖一样松软的白云,脚掌也挨不上踏实敦厚的地砖。
几年之前,她想过把全身的血液抽干,看着那粘稠的液体从鲜红至暗红,直至彻底失去生机。可心脏里总会泵出新的来。没有什么能够斩断血缘的联系,故此他们之间也很难有任何一种斩钉截铁的结局。
哪怕她不理他,对他说出一些伤人的话,把他关在门外,又或是爬到他的床上,亲吻他薄厚适中,颜色浅淡的嘴唇,如同未开化的小兽一样将那软嫩的两瓣撕咬得红润,甚至是吞下他的精液……这一切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方继亭永远是那杯结不成冰,也无法沸腾的凉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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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首*发:ṕσ₁₈ṿ.ḉom [Ẅσσ₁₈.νɨρ]
方宁和方继亭的第一站是家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上一次,他们一起来这里还是四年前的某一天。
这次再来看,商场里的店铺大多还是老样子,只有极个别销售情况不佳的被替换掉,未有太多变迁。
先是随便逛了逛,之后他们就奔向了今天的主要目标——二层的那家丝芙兰。
方宁今早说,想让哥哥买一支口红给她当作生日礼物。
那将是她人生中第一支专柜口红。
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学校不允许化妆,校外她也一直没有什么需要化妆的场合,所以妈妈也一直没给她买过。只有一次,她和同桌去学校附近的商场逛街时,觉得好玩花了10块钱在名创优品里买了一支来涂,没几天就丢到了一边。
第一次试图购买专柜口红的方宁对色号一窍不通,方继亭也没好到哪里去。她试什么颜色他都说好看。
看着那些大同小异的红色,惯常游刃有余的他也难得流露出几分窘迫。因为方宁说得太晚,他也没来得及做攻略。
最后,在一堆看起来还不错的色号中,方宁选择了Charlotte Tilbury家一只带一点茶调的口红。并非因为她偏爱茶色,也并非因为柜员说这只口红颜色清透,适合夏天。
仅仅是因为那支口红的名字,everlasting kiss,永恒之吻。
在方继亭付款完毕,柜姐把斑马色的袋子交到她手里时,方宁才惊觉,是不是越没有什么,潜意识里就会越渴望什么?
譬如,不可能拥有永恒的她却执着于一切有关“永恒”的字眼。
她摇摇头,晃掉脑海中那奇怪的念头。 。
方继亭问她:“现在去叁层看看好不好?”
“好。”
商场里的餐饮服务大多集中于叁四这两层。
上到叁层,从电梯里一出来,正对着的就是一间名叫“和彩”的日料店。
方宁歪了歪头:“咦,这间真的一点没有变。我们一会儿来这里吃放题吧,好久没吃过了。”
方继亭眸光闪了闪,说好。
这是四年前他们一起吃饭的地方,那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全都令18岁的他措手不及。
唯一庆幸的是,这一次她没有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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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是紫竹桥那边的老房子。
这是一个阳光无比炽烈的午后。
当方宁和方继亭赶到地铁站门口的时候,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的刚好是十叁点十四分。
一叁一四,一生一世,是之前班里那些男生最喜欢起哄的时间。他们会戳着班里的小情侣,或者八卦对象的其中一位,发出野猴子一样的嚎叫声,指向挂在教室里后黑板上的那块至少有十年寿命的老钟表:“1314,1314,快对你的她说点什么呀!“
方宁侧过头去看她的哥哥,他不发一言,沉默地看着前方。与他笔直的,毫无旁骛的视线不同,他手中那把藏青色的伞倒是一大半都倾斜在她的头上,将她盖得严严实实。
现在几乎是一天中影子最短的时候,她投在地上的影子缩成很小的一团,与圆形的伞影完全重迭,连用橡皮筋扎起的高马尾都没有露出来。
于是骄傲野蛮的光线无计可施,自伞面折射向她不知道,也不关心的方向。
可与其说这是方继亭有意为之的温柔,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记忆。
毕竟方家人都知道,方宁稍微多晒一会儿太阳就会晕眩,从很小的时候就是如此。
这实在说明不了什么。
于是方宁便也没有对他说话,旋开刚才在便利店买的冰可乐的盖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3摄氏度的碳酸引发的微微刺痛的寒意便沿着口腔沁向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带来转瞬即逝的激爽。
这次方继亭终于看向她了,不赞同的目光掠过她沾了细小的,还来不及破碎的泡沫的嘴角,又向下滑动,在她盖着米白色裙子的小腹处停了约有一两秒,好像被烫到似的收了回来。
“十分钟后再喝,不然过两天会痛。“
她以为过去的四年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足够陌生,可他却还记得她亲戚造访的日子。这种感觉很微妙,她终于了悟到,方继亭一直是这样。他的视野中永远给她留了一席之地,可却不肯真正地“看着她“。
这种认知让她好像悬在半空中,指尖触不到棉花糖一样松软的白云,脚掌也挨不上踏实敦厚的地砖。
几年之前,她想过把全身的血液抽干,看着那粘稠的液体从鲜红至暗红,直至彻底失去生机。可心脏里总会泵出新的来。没有什么能够斩断血缘的联系,故此他们之间也很难有任何一种斩钉截铁的结局。
哪怕她不理他,对他说出一些伤人的话,把他关在门外,又或是爬到他的床上,亲吻他薄厚适中,颜色浅淡的嘴唇,如同未开化的小兽一样将那软嫩的两瓣撕咬得红润,甚至是吞下他的精液……这一切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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