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一道红勾划过十个完形填空,全对。
楚枫右手拿着红笔,核对批改答案,左手动了动:
“喂,你要压到什么时候去?”
谢时煜:“天荒地老。”
楚枫翻了个白眼:“小心你小测天荒地老都不及格。”
谢时煜笑了一声,把最后一个错误单词订正完毕,他松开了一点力道,楚枫趁势就要抽走手,快抽走的时候,谢时煜忽然伸手握了他一下——
又很快彻底松开。
楚枫迅速收回手,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去看谢时煜,这家伙正打开全是空白的练习册,随机填写abcd,仿佛无事发生:
“明天再借我抄一下英语作业呗。”
“你给我自己做!”
十三岁的楚枫有点生气地盖上了自己的英语练习册。
有时候他觉得和谢时煜的亲密可以再进一步,有时候又觉得,可能是他想多了,斜对面那桌男生天天搂搂抱抱darling借我抄作业,那也不代表真的有什么。
春夏之交,教室的窗外绿树蓊郁,小麻雀在枝头叽叽啾啾,掺杂着初夏的蝉鸣,知了——知了——,拖得很长。
放学后。
残阳染了天空半边血色,走在赤橙的光里,浓黑的影子被拉长。
“有点像逢魔时刻。”
楚枫:“什么?”
“你不知道吗?”谢时煜背着轻飘飘的书包,课本都扔在学校抽屉了,他步履轻快地走着:
“黎明和黄昏都是死人最多的时候。”
楚枫确实有听过这种说法,晨昏变换、阴阳交替,都是比较凶的时刻: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了?”
“不算迷信,这叫顺应时势。”十三岁的谢时煜说的有头有尾:
“既然这些时刻都不太吉利,那反过来说,如果选这个时候干坏事,说不定也能事半功倍呢。”
“……”楚枫:“真是歪理。”
“哈哈哈。走了——明天记得借我抄作业。”
小楚枫:“不借你!”
谢时煜没计较,因为他知道楚枫口嫌体正到了明天还是会借他抄的。十三岁的谢时煜朝楚枫挥挥手,转身走进了左边的岔路口。
楚枫立在原地,驻足了一会,想起他们小学时的放学。
学校变了、道路也变了,但是他和谢时煜一起放学,走不出一两条街,就一定会遇到岔路口,谢时煜必定要往左走,而他要往右走,他们永远不能一起放学回家。
谢时煜住在西城区的老居民楼,而楚枫住在市中心的花园高级小区。方向截然不同,只能同行一小段路,就必定要分别。
这种感觉让楚枫有点不舒服,他想到三年后的高中,以他现在的成绩必然可以保送市重点,到那时,谢时煜会在哪里?
“哎——楚枫!你们也放学了?”
楚枫回头,看到了讨人厌的孙兵,这家伙初中分到了隔壁班:
“听说你也去六一的省赛?”
“嗯。”
楚枫应了一声,兴致缺缺地往前走,他不能跟谢时煜一起放学回家,每天跟他同路走的人是孙兵,从小学起就这样。
孙兵:“你是去表演钢琴是不是?”
楚枫:“嗯。”
孙兵:“我也有去哦,我是去表演萨克斯!”
楚枫知道这家伙想听什么,顺口道:“哇,厉害。”
“哪里哪里。没有你厉害啦。对了,听说你妈妈上次还带你去参加国际dw音乐大赛?好可惜,那时候我正好……不然的话……”
楚枫在内心里翻了个白眼,祈祷快一点走到家,好跟孙兵拜拜。
、
滴嗒——
“我回来了。”
楚枫打开电子门禁密码锁,走进家里。
“哦,你回来了,你妈还要一会才回来做饭。”
沙发上,爸爸正翘着二郎腿看报纸,电视播放着晚间新闻。
楚枫径直走上复式住宅的二楼,准备回卧室学习。
上楼梯的时候,他突然听见客厅的电视报道:
“目前,警方已找到全部尸块,初步推测死亡时间推测为三天前,17点-19点。”
楚枫脚步一顿。
夕阳的光从窗外透进来,在楼梯上映下一方血红色。
17-19点。
十三岁的楚枫听到这个时间,心里忽然想到了谢时煜说的:
黄昏,逢魔时刻。
第74章 谋杀者的回忆
放学的谢时煜背着黑书包,走进老式居民楼。
残阳的余晖从楼道的通风口外透进来,在阴黑的楼梯里投下一小方血色。黄昏里,楼道里的垃圾散发出湿烂的霉臭。
这栋楼实在太旧,楼里有好多人搬走了。谢时煜经过3楼的时候,抬头看着304的门牌,铁锈斑斑。
这里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了。
304室的小卖部叔叔好几年前就搬走了,但他临走时的话,却阴魂不散地在谢时煜脑海里回荡:
“哎,小时煜,想不想杀了他?”
小卖部叔叔纪世明挂着一脸慈祥的笑容,憨态可掬地蹲下来,摸摸小时煜的头,说:
“叔叔看得出来哦~你在想什么。”
那天夜里下了雨,小时煜浑身淋湿了。
傍晚的时候,爸爸没钱吸毒,回来要钱,把妈妈暴打了一顿,妈妈的肚子被踢到胃出血住院,小时煜的脑袋也被敲破了,他刚从医院缝针回来,没有带雨伞,额头上刚绑好的绷带有些湿漉漉的。
他盯着纪世明叔叔,装出一副听不懂的模样:
“我要回家了。”
纪世明意味深长地盯着他,在小时煜转身走上四楼,一步一步在台阶上越来越远,即将要看不见的时候——
“那条丝带不是你拿的吗?”
纪世明突然道。
小时煜心里一顿。
现在,距离他亲眼目睹小卖部叔叔杀死虐猫男并分尸,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小卖部叔叔早就不再怀疑他了,现在突然提起来……
小时煜心里讶异,脚步却丝毫没停,嘴里还装作孩子气地嘟囔了一句:
“神经病!”
小时煜径直走回404室,砰——
一声重重的关门声。
纪世明听着小时煜的反应,耸了耸肩。
这孩子表现得就像一个熊孩子碰到一个怪叔叔,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便不屑地骂一句神经病,然后摔门回家。
这表示,小时煜对蓝丝带毫无反应,他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个心思比较敏感家境又烂的小屁孩。
三个月以来,无论是威胁他的好朋友楚枫,还是明里暗里的试探,小时煜都表现的完美无缺。纪世明挑不出任何毛病。
从理智的推论而言,只能得出这孩子跟冬夜里杀虐猫男的那次行动毫无关系。一个正常的孩子,不可能亲眼目睹邻居杀人分尸后,并偷走证据,还能保持三个月若无其事。
但纪世明有一种冥冥的直觉,他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想。
如果这三个月以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小时煜引导和表演的,那在他面前的这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
——比他自己都更可怕的魔鬼。
纪世明脸上浮现出慈蔼的笑容,他抱着打着奇怪死结的牛奶箱,下楼去,准备开车到附近的山上,把箱子里的东西处理一下。
、
小时煜躲在窗帘后,目睹纪世明叔叔踩着三轮车,后车厢上装着各种箱子,其中一箱是打了死结的牛奶箱,混迹其中,箱子上捆着的塑料绳,像两条打结的红蚯蚓。
小时煜知道,那个箱子里,装的是401室大婶的尸体。
准确说,是尸块。
小时煜从容地离开窗前,走回自己的卧室,从衣柜里拿出那条校服,打开口袋里的红领巾:
断裂的蓝丝带,乖顺地躺在里面。
这条蓝丝带是他偷来的关键性证据,上面有虐猫男的血迹,和小卖部叔叔的指纹。
现在,这条丝带有一些变化,中间染血的部分被小时煜“剪去”了,只剩下两端具有指纹的部分。
“剪去”的部分,被小时煜用来嫁祸401室的大婶。
楚枫右手拿着红笔,核对批改答案,左手动了动:
“喂,你要压到什么时候去?”
谢时煜:“天荒地老。”
楚枫翻了个白眼:“小心你小测天荒地老都不及格。”
谢时煜笑了一声,把最后一个错误单词订正完毕,他松开了一点力道,楚枫趁势就要抽走手,快抽走的时候,谢时煜忽然伸手握了他一下——
又很快彻底松开。
楚枫迅速收回手,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去看谢时煜,这家伙正打开全是空白的练习册,随机填写abcd,仿佛无事发生:
“明天再借我抄一下英语作业呗。”
“你给我自己做!”
十三岁的楚枫有点生气地盖上了自己的英语练习册。
有时候他觉得和谢时煜的亲密可以再进一步,有时候又觉得,可能是他想多了,斜对面那桌男生天天搂搂抱抱darling借我抄作业,那也不代表真的有什么。
春夏之交,教室的窗外绿树蓊郁,小麻雀在枝头叽叽啾啾,掺杂着初夏的蝉鸣,知了——知了——,拖得很长。
放学后。
残阳染了天空半边血色,走在赤橙的光里,浓黑的影子被拉长。
“有点像逢魔时刻。”
楚枫:“什么?”
“你不知道吗?”谢时煜背着轻飘飘的书包,课本都扔在学校抽屉了,他步履轻快地走着:
“黎明和黄昏都是死人最多的时候。”
楚枫确实有听过这种说法,晨昏变换、阴阳交替,都是比较凶的时刻: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了?”
“不算迷信,这叫顺应时势。”十三岁的谢时煜说的有头有尾:
“既然这些时刻都不太吉利,那反过来说,如果选这个时候干坏事,说不定也能事半功倍呢。”
“……”楚枫:“真是歪理。”
“哈哈哈。走了——明天记得借我抄作业。”
小楚枫:“不借你!”
谢时煜没计较,因为他知道楚枫口嫌体正到了明天还是会借他抄的。十三岁的谢时煜朝楚枫挥挥手,转身走进了左边的岔路口。
楚枫立在原地,驻足了一会,想起他们小学时的放学。
学校变了、道路也变了,但是他和谢时煜一起放学,走不出一两条街,就一定会遇到岔路口,谢时煜必定要往左走,而他要往右走,他们永远不能一起放学回家。
谢时煜住在西城区的老居民楼,而楚枫住在市中心的花园高级小区。方向截然不同,只能同行一小段路,就必定要分别。
这种感觉让楚枫有点不舒服,他想到三年后的高中,以他现在的成绩必然可以保送市重点,到那时,谢时煜会在哪里?
“哎——楚枫!你们也放学了?”
楚枫回头,看到了讨人厌的孙兵,这家伙初中分到了隔壁班:
“听说你也去六一的省赛?”
“嗯。”
楚枫应了一声,兴致缺缺地往前走,他不能跟谢时煜一起放学回家,每天跟他同路走的人是孙兵,从小学起就这样。
孙兵:“你是去表演钢琴是不是?”
楚枫:“嗯。”
孙兵:“我也有去哦,我是去表演萨克斯!”
楚枫知道这家伙想听什么,顺口道:“哇,厉害。”
“哪里哪里。没有你厉害啦。对了,听说你妈妈上次还带你去参加国际dw音乐大赛?好可惜,那时候我正好……不然的话……”
楚枫在内心里翻了个白眼,祈祷快一点走到家,好跟孙兵拜拜。
、
滴嗒——
“我回来了。”
楚枫打开电子门禁密码锁,走进家里。
“哦,你回来了,你妈还要一会才回来做饭。”
沙发上,爸爸正翘着二郎腿看报纸,电视播放着晚间新闻。
楚枫径直走上复式住宅的二楼,准备回卧室学习。
上楼梯的时候,他突然听见客厅的电视报道:
“目前,警方已找到全部尸块,初步推测死亡时间推测为三天前,17点-19点。”
楚枫脚步一顿。
夕阳的光从窗外透进来,在楼梯上映下一方血红色。
17-19点。
十三岁的楚枫听到这个时间,心里忽然想到了谢时煜说的:
黄昏,逢魔时刻。
第74章 谋杀者的回忆
放学的谢时煜背着黑书包,走进老式居民楼。
残阳的余晖从楼道的通风口外透进来,在阴黑的楼梯里投下一小方血色。黄昏里,楼道里的垃圾散发出湿烂的霉臭。
这栋楼实在太旧,楼里有好多人搬走了。谢时煜经过3楼的时候,抬头看着304的门牌,铁锈斑斑。
这里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了。
304室的小卖部叔叔好几年前就搬走了,但他临走时的话,却阴魂不散地在谢时煜脑海里回荡:
“哎,小时煜,想不想杀了他?”
小卖部叔叔纪世明挂着一脸慈祥的笑容,憨态可掬地蹲下来,摸摸小时煜的头,说:
“叔叔看得出来哦~你在想什么。”
那天夜里下了雨,小时煜浑身淋湿了。
傍晚的时候,爸爸没钱吸毒,回来要钱,把妈妈暴打了一顿,妈妈的肚子被踢到胃出血住院,小时煜的脑袋也被敲破了,他刚从医院缝针回来,没有带雨伞,额头上刚绑好的绷带有些湿漉漉的。
他盯着纪世明叔叔,装出一副听不懂的模样:
“我要回家了。”
纪世明意味深长地盯着他,在小时煜转身走上四楼,一步一步在台阶上越来越远,即将要看不见的时候——
“那条丝带不是你拿的吗?”
纪世明突然道。
小时煜心里一顿。
现在,距离他亲眼目睹小卖部叔叔杀死虐猫男并分尸,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小卖部叔叔早就不再怀疑他了,现在突然提起来……
小时煜心里讶异,脚步却丝毫没停,嘴里还装作孩子气地嘟囔了一句:
“神经病!”
小时煜径直走回404室,砰——
一声重重的关门声。
纪世明听着小时煜的反应,耸了耸肩。
这孩子表现得就像一个熊孩子碰到一个怪叔叔,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便不屑地骂一句神经病,然后摔门回家。
这表示,小时煜对蓝丝带毫无反应,他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个心思比较敏感家境又烂的小屁孩。
三个月以来,无论是威胁他的好朋友楚枫,还是明里暗里的试探,小时煜都表现的完美无缺。纪世明挑不出任何毛病。
从理智的推论而言,只能得出这孩子跟冬夜里杀虐猫男的那次行动毫无关系。一个正常的孩子,不可能亲眼目睹邻居杀人分尸后,并偷走证据,还能保持三个月若无其事。
但纪世明有一种冥冥的直觉,他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想。
如果这三个月以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小时煜引导和表演的,那在他面前的这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
——比他自己都更可怕的魔鬼。
纪世明脸上浮现出慈蔼的笑容,他抱着打着奇怪死结的牛奶箱,下楼去,准备开车到附近的山上,把箱子里的东西处理一下。
、
小时煜躲在窗帘后,目睹纪世明叔叔踩着三轮车,后车厢上装着各种箱子,其中一箱是打了死结的牛奶箱,混迹其中,箱子上捆着的塑料绳,像两条打结的红蚯蚓。
小时煜知道,那个箱子里,装的是401室大婶的尸体。
准确说,是尸块。
小时煜从容地离开窗前,走回自己的卧室,从衣柜里拿出那条校服,打开口袋里的红领巾:
断裂的蓝丝带,乖顺地躺在里面。
这条蓝丝带是他偷来的关键性证据,上面有虐猫男的血迹,和小卖部叔叔的指纹。
现在,这条丝带有一些变化,中间染血的部分被小时煜“剪去”了,只剩下两端具有指纹的部分。
“剪去”的部分,被小时煜用来嫁祸401室的大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