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她这话说得十分自然,伙计听着,终于敛了笑容。
他仔细打量这女客几眼,总算看出这位不是凡人了。当即眉头一皱,手往背后一摆,扬声唱道:“小心嘞,抄家伙——”
“唰唰唰!”
顿时一连串的出鞘声响起,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明晃晃的光刺得此间亮堂一片。
再加上持有兵器的众食客皆看起来横眉怒目,凶神恶煞,换个胆小的,怕是要吓得屁滚尿流,更别提柔柔弱弱的姑娘家了。
然那女客坐着没动。
她甚至慢慢抬眼,好整以暇地把他们看了一遍。
难怪那位摊主视此地为龙潭虎穴,原来这里还真的是个生满了鱼虾的潭。
包括伙计在内,这个酒肆里的人全是水中妖物精怪化象而成,数量众多,寻常修者就算呼朋唤友,一齐讨伐,没少君带头,还真奈何不了它们。
此前许是有修者来过的。只是不仅没能把这里夷为平地,反倒自己还成了这群妖精的盘中餐。
就是不知它们说的小娃娃,可是郁欠欠?
凌夜看完了,仍坐着没动,只手边光芒一闪,断骨祭出,打横摆在桌面上。
骨刀上萦绕着的煞气太过浓重,迫得离得最近的伙计面色大变,“噔噔噔”退后数步,方勉强稳住身形。
只这一个照面,确定这位定是个能人,非以前那些歪瓜裂枣能比,伙计眼角有鳞片生出,眼瞳也渐渐从人眼变成了鱼眼。
凌夜垂眸一看,足下砖面不知何时竟浮出一层水来。
伙计踩在水里,强烈的鱼腥味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眼角那几枚鳞片变得愈发清晰。
他弯了弯腰,两腮微鼓,说出口的声音和先前大相庭径,不似人言:“夫人敢来这里,怕是已做好丧命的准备。我等在此地开店数年,尝过不下百名修者的味道,不知似夫人这等娇皮嫩肉,味道可有那些修者的好?”
音落,刚要扑过去,就觉眼前光芒一闪,有什么东西突然到来,后发先至地停在凌夜身边。
凌夜一怔。
伙计也是一怔。
似是感受到什么,凌夜慢慢转头,看向身边。
是一把剑。
一把好似由银雪白虹铸造而成的剑,望之光华微敛,略显内秀,却教人一眼看出此剑定然非同凡响。
不过这剑也的确非同凡响。
能被那种人物动用的剑,哪里还算得上凡品?
剑虽出鞘,却丝毫不动,只剑气忽的四逸,好似惊涛骇浪,甫一出现,便毫无预兆地疯狂席卷开来,令得整个酒肆都震了一震。
“砰砰砰!”
倒地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转眼看去,刚刚还意图围攻凌夜的虾兵蟹将,这会儿包括伙计在内,已尽数躺倒。
不出意外,它们的脖子全被剑气洞穿,血流不止,任谁都无力回天。
须臾,它们一个个变回原形,再动弹不得。整个酒肆里登时一片死虾残蟹,那股鱼腥味更重了,挥之不散。
凌夜见状,心绪稍稍平复了些,才缓缓收刀。
只消那么一眼,她就认出那剑乃是天子剑——
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她还没做好面对他的准备。
凌夜定了定神,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镇定,以致于心跳都有些失序。她品了下,此刻的自己满心亏欠,也满心不安,更有不知该如何解释的尴尬。
该怎么说呢?
是实话实说,还是……
她终于站起身,转了过去。
玉树琼枝,白衣泠泠。
那天子剑的主人不是别人,赫然正是失踪许久的圣尊郁九歌。
第37章 楚腰
天子剑与楚云剑、提宋枪齐名, 在断骨刀出来之前,这三样兵器一贯被认为是当世最厉害的三大神兵。
而这三大神兵,若再细分, 那必然是天子剑排第一, 提宋枪第二, 最末才是楚云剑。
可巧, 天子剑的主人在三尊里,也是排在首位。
——这就是为什么明明郁九歌才封尊三年, 正是潜心巩固修为、建立道场的时候,轻易不会外出招惹麻烦,可偏生重天阙和他不死不休,江晚楼对他也是态度微妙,好似随时都能和他两看相厌, 就是因为他后来居上,力压这两人, 使得这两人不得不联手起来,方能不被他彻底压下去。
郁九歌实力如何,凌夜是亲身领教过的。
她承认,即便是现在的她来和他打, 也顶多和他打个平手。他的天子剑是真的不负盛名。
正因不负盛名, 凌夜刚刚还又是不安又是尴尬,这会儿心里却完全没那么复杂了,只觉得奇怪。
郁九歌的天子剑向来很少出鞘。
据她所知,纵使对上重天阙, 十次里也得有八次, 他是只用剑鞘和重天阙斗的。
可现在,一群上不得台面的小鱼小虾而已, 她连动刀都不用,只凭煞气就能一锅端。他又不可能看不出她也是至尊,他根本连出手都没有必要,更别提还让天子剑出鞘——
他想干什么?
乍见她这个新尊,想彰显一下自己的实力,和她斗一斗?
凌夜不禁回想起当初和郁九歌在玉关洞天初识后,两人再次碰面,的确是不打不相识。
直至很多年后,她都住进他道场里了,他们两个也还是会经常切磋。不过真要论起输赢,这会儿竟想不起是谁赢得更多。
自以为已经看透郁九歌用意的凌夜登时神色微凝,肩胛那朵才熄灭下去的血焰,此时再度燃烧起来,烈焰生花,断骨随时都可祭出。
凌夜正蓄势待发地等郁九歌出剑,忽的想起什么,赶在他动作前问道:“你认识郁欠欠吗?”
正要召回天子剑的郁九歌:“……认识。”
凌夜道:“先前我在玉关洞天里碰到他,看他年纪小,就带他走了一阵。刚才他不见了,给我留话,说是回家了。你来的时候,有见到他吗?”
郁九歌:“……见到了。我已经把他送回去了。”顿了顿,又说,“他说你在找东西,让我来帮你。”
凌夜没回话。
她心想,我确实是在找东西。你的我的一起找。
可这种话,怎么能说出口?
现在的郁九歌,可不是以前最熟悉她的那个郁九歌。
去掉上次不算,目前这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见到她。她在郁欠欠面前自夸她熟悉他就罢了,眼下他本人就在这里,她怎么敢?
越想越觉得那日自己真是撞坏了脑子,竟能趁他昏迷做出那种事,凌夜目光游移一下,说:“你不是在找重天阙吗?”
郁九歌道:“欠欠都和我说了。”
凌夜:“……”
她就知道!
郁九歌:“不如同行。”
凌夜:“……”
这人面无表情地说这种话,委实是戳她心坎儿。
因为她已经很久没见到这样的他了。
当下只得点头,答应同行。
但还是不甚放心,又问:“你是把欠欠送回九重台,还是送回他家了?”
郁九歌答:“送回他家了。放心。”
他都这么说了,凌夜也只好把郁欠欠的事先放到一边。
然后转念一想,既然郁欠欠已经被送回家去,那么那群鱼虾口中的小娃娃,就是别家的孩子了。
神识散开,在酒肆里转了一圈,最终停在一扇被设了屏障的铁门前。
把屏障破除,铁门应声而开,内里烛光惨淡,狭窄的走道两旁遍布着许多丈许宽的囚牢。每间囚牢里皆是血迹斑斑,恶臭冲天,角落处更是堆积着许多毛发皮囊,教人光是看着,就禁不住头皮发麻。
然细看去,就能发现那些皮囊里凡人居多,修者的倒是没剩什么,怕就如那群鱼虾所说,骨头也嚼烂了咽下去。
对妖精而言,凡人的身体顶多能供它们吸食血肉,补点元气,没什么大用。修者就不同了。
越是修为高深的修者,在妖精看来就越是大补之物。有时吞食一名修者,抵得过潜修数年乃至数十年,所以妖精与修者向来水火不容,不是我吃你就是你杀我,千百年来皆是如此,从未变过。
故以人为食的妖精并不罕见,但大多都在深山野林里出没,基本没听说过有哪只会出现在凡间,且还是这种成群结队地出现了好多年的。饶是凌夜,也是第一次碰到。
囚牢里一个活人都没有,那个小娃娃显然还在更深的地方。凌夜当机立断道:“我下去看看。”
郁九歌召回天子剑,道:“一起。”
两人这便一前一后地前往囚牢。
这一走,鱼虾尸骸遍地,砖面上的水本就没干,混着血液更显湿滑。且囚牢位于酒肆地下,连通两者的台阶修得歪歪扭扭、颤颤巍巍,一个不慎,极有可能踩空。
凌夜此刻正是心绪极度复杂之极,满脑子都在想接下来该如何和郁九歌相处,压根没注意路。于是在下台阶的时候,她踩到什么东西脚下一滑,是走在后头的郁九歌扶住了她。
她蓦地回神。
借郁九歌的手站好,她正要道谢,就见他微微抿了唇角,慢慢收手。
她这才反应过来,他原本应当是想扶她手臂的,不知怎的竟扶到她腰上了。
莫说就手掌轻轻那么一扶,凌夜记得有回她和郁九歌去某个洞天寻药,彼时她正是白头仙发作的关键时刻,完全没有力气,那一路都是靠郁九歌搂着她过去的。等到了洞天里,碰到不好走的路,他又是背她又是抱她,她早习惯了。
她一个姑娘家,她自己都不当回事,郁九歌自然也不会表现出什么异常来。
是以她一直不曾把那种亲密放在心上。直到方才。
看郁九歌神情似乎有些不太自然,显见是极少和姑娘这般靠近,凌夜仔细回想,这才发现自己竟想不起是什么时候开始和他不分你我,亲如一人。
……她记性何时变这么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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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仔细打量这女客几眼,总算看出这位不是凡人了。当即眉头一皱,手往背后一摆,扬声唱道:“小心嘞,抄家伙——”
“唰唰唰!”
顿时一连串的出鞘声响起,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明晃晃的光刺得此间亮堂一片。
再加上持有兵器的众食客皆看起来横眉怒目,凶神恶煞,换个胆小的,怕是要吓得屁滚尿流,更别提柔柔弱弱的姑娘家了。
然那女客坐着没动。
她甚至慢慢抬眼,好整以暇地把他们看了一遍。
难怪那位摊主视此地为龙潭虎穴,原来这里还真的是个生满了鱼虾的潭。
包括伙计在内,这个酒肆里的人全是水中妖物精怪化象而成,数量众多,寻常修者就算呼朋唤友,一齐讨伐,没少君带头,还真奈何不了它们。
此前许是有修者来过的。只是不仅没能把这里夷为平地,反倒自己还成了这群妖精的盘中餐。
就是不知它们说的小娃娃,可是郁欠欠?
凌夜看完了,仍坐着没动,只手边光芒一闪,断骨祭出,打横摆在桌面上。
骨刀上萦绕着的煞气太过浓重,迫得离得最近的伙计面色大变,“噔噔噔”退后数步,方勉强稳住身形。
只这一个照面,确定这位定是个能人,非以前那些歪瓜裂枣能比,伙计眼角有鳞片生出,眼瞳也渐渐从人眼变成了鱼眼。
凌夜垂眸一看,足下砖面不知何时竟浮出一层水来。
伙计踩在水里,强烈的鱼腥味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眼角那几枚鳞片变得愈发清晰。
他弯了弯腰,两腮微鼓,说出口的声音和先前大相庭径,不似人言:“夫人敢来这里,怕是已做好丧命的准备。我等在此地开店数年,尝过不下百名修者的味道,不知似夫人这等娇皮嫩肉,味道可有那些修者的好?”
音落,刚要扑过去,就觉眼前光芒一闪,有什么东西突然到来,后发先至地停在凌夜身边。
凌夜一怔。
伙计也是一怔。
似是感受到什么,凌夜慢慢转头,看向身边。
是一把剑。
一把好似由银雪白虹铸造而成的剑,望之光华微敛,略显内秀,却教人一眼看出此剑定然非同凡响。
不过这剑也的确非同凡响。
能被那种人物动用的剑,哪里还算得上凡品?
剑虽出鞘,却丝毫不动,只剑气忽的四逸,好似惊涛骇浪,甫一出现,便毫无预兆地疯狂席卷开来,令得整个酒肆都震了一震。
“砰砰砰!”
倒地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转眼看去,刚刚还意图围攻凌夜的虾兵蟹将,这会儿包括伙计在内,已尽数躺倒。
不出意外,它们的脖子全被剑气洞穿,血流不止,任谁都无力回天。
须臾,它们一个个变回原形,再动弹不得。整个酒肆里登时一片死虾残蟹,那股鱼腥味更重了,挥之不散。
凌夜见状,心绪稍稍平复了些,才缓缓收刀。
只消那么一眼,她就认出那剑乃是天子剑——
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她还没做好面对他的准备。
凌夜定了定神,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镇定,以致于心跳都有些失序。她品了下,此刻的自己满心亏欠,也满心不安,更有不知该如何解释的尴尬。
该怎么说呢?
是实话实说,还是……
她终于站起身,转了过去。
玉树琼枝,白衣泠泠。
那天子剑的主人不是别人,赫然正是失踪许久的圣尊郁九歌。
第37章 楚腰
天子剑与楚云剑、提宋枪齐名, 在断骨刀出来之前,这三样兵器一贯被认为是当世最厉害的三大神兵。
而这三大神兵,若再细分, 那必然是天子剑排第一, 提宋枪第二, 最末才是楚云剑。
可巧, 天子剑的主人在三尊里,也是排在首位。
——这就是为什么明明郁九歌才封尊三年, 正是潜心巩固修为、建立道场的时候,轻易不会外出招惹麻烦,可偏生重天阙和他不死不休,江晚楼对他也是态度微妙,好似随时都能和他两看相厌, 就是因为他后来居上,力压这两人, 使得这两人不得不联手起来,方能不被他彻底压下去。
郁九歌实力如何,凌夜是亲身领教过的。
她承认,即便是现在的她来和他打, 也顶多和他打个平手。他的天子剑是真的不负盛名。
正因不负盛名, 凌夜刚刚还又是不安又是尴尬,这会儿心里却完全没那么复杂了,只觉得奇怪。
郁九歌的天子剑向来很少出鞘。
据她所知,纵使对上重天阙, 十次里也得有八次, 他是只用剑鞘和重天阙斗的。
可现在,一群上不得台面的小鱼小虾而已, 她连动刀都不用,只凭煞气就能一锅端。他又不可能看不出她也是至尊,他根本连出手都没有必要,更别提还让天子剑出鞘——
他想干什么?
乍见她这个新尊,想彰显一下自己的实力,和她斗一斗?
凌夜不禁回想起当初和郁九歌在玉关洞天初识后,两人再次碰面,的确是不打不相识。
直至很多年后,她都住进他道场里了,他们两个也还是会经常切磋。不过真要论起输赢,这会儿竟想不起是谁赢得更多。
自以为已经看透郁九歌用意的凌夜登时神色微凝,肩胛那朵才熄灭下去的血焰,此时再度燃烧起来,烈焰生花,断骨随时都可祭出。
凌夜正蓄势待发地等郁九歌出剑,忽的想起什么,赶在他动作前问道:“你认识郁欠欠吗?”
正要召回天子剑的郁九歌:“……认识。”
凌夜道:“先前我在玉关洞天里碰到他,看他年纪小,就带他走了一阵。刚才他不见了,给我留话,说是回家了。你来的时候,有见到他吗?”
郁九歌:“……见到了。我已经把他送回去了。”顿了顿,又说,“他说你在找东西,让我来帮你。”
凌夜没回话。
她心想,我确实是在找东西。你的我的一起找。
可这种话,怎么能说出口?
现在的郁九歌,可不是以前最熟悉她的那个郁九歌。
去掉上次不算,目前这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见到她。她在郁欠欠面前自夸她熟悉他就罢了,眼下他本人就在这里,她怎么敢?
越想越觉得那日自己真是撞坏了脑子,竟能趁他昏迷做出那种事,凌夜目光游移一下,说:“你不是在找重天阙吗?”
郁九歌道:“欠欠都和我说了。”
凌夜:“……”
她就知道!
郁九歌:“不如同行。”
凌夜:“……”
这人面无表情地说这种话,委实是戳她心坎儿。
因为她已经很久没见到这样的他了。
当下只得点头,答应同行。
但还是不甚放心,又问:“你是把欠欠送回九重台,还是送回他家了?”
郁九歌答:“送回他家了。放心。”
他都这么说了,凌夜也只好把郁欠欠的事先放到一边。
然后转念一想,既然郁欠欠已经被送回家去,那么那群鱼虾口中的小娃娃,就是别家的孩子了。
神识散开,在酒肆里转了一圈,最终停在一扇被设了屏障的铁门前。
把屏障破除,铁门应声而开,内里烛光惨淡,狭窄的走道两旁遍布着许多丈许宽的囚牢。每间囚牢里皆是血迹斑斑,恶臭冲天,角落处更是堆积着许多毛发皮囊,教人光是看着,就禁不住头皮发麻。
然细看去,就能发现那些皮囊里凡人居多,修者的倒是没剩什么,怕就如那群鱼虾所说,骨头也嚼烂了咽下去。
对妖精而言,凡人的身体顶多能供它们吸食血肉,补点元气,没什么大用。修者就不同了。
越是修为高深的修者,在妖精看来就越是大补之物。有时吞食一名修者,抵得过潜修数年乃至数十年,所以妖精与修者向来水火不容,不是我吃你就是你杀我,千百年来皆是如此,从未变过。
故以人为食的妖精并不罕见,但大多都在深山野林里出没,基本没听说过有哪只会出现在凡间,且还是这种成群结队地出现了好多年的。饶是凌夜,也是第一次碰到。
囚牢里一个活人都没有,那个小娃娃显然还在更深的地方。凌夜当机立断道:“我下去看看。”
郁九歌召回天子剑,道:“一起。”
两人这便一前一后地前往囚牢。
这一走,鱼虾尸骸遍地,砖面上的水本就没干,混着血液更显湿滑。且囚牢位于酒肆地下,连通两者的台阶修得歪歪扭扭、颤颤巍巍,一个不慎,极有可能踩空。
凌夜此刻正是心绪极度复杂之极,满脑子都在想接下来该如何和郁九歌相处,压根没注意路。于是在下台阶的时候,她踩到什么东西脚下一滑,是走在后头的郁九歌扶住了她。
她蓦地回神。
借郁九歌的手站好,她正要道谢,就见他微微抿了唇角,慢慢收手。
她这才反应过来,他原本应当是想扶她手臂的,不知怎的竟扶到她腰上了。
莫说就手掌轻轻那么一扶,凌夜记得有回她和郁九歌去某个洞天寻药,彼时她正是白头仙发作的关键时刻,完全没有力气,那一路都是靠郁九歌搂着她过去的。等到了洞天里,碰到不好走的路,他又是背她又是抱她,她早习惯了。
她一个姑娘家,她自己都不当回事,郁九歌自然也不会表现出什么异常来。
是以她一直不曾把那种亲密放在心上。直到方才。
看郁九歌神情似乎有些不太自然,显见是极少和姑娘这般靠近,凌夜仔细回想,这才发现自己竟想不起是什么时候开始和他不分你我,亲如一人。
……她记性何时变这么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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