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只是乐景的耳朵没有清净太久,很快这个老先生又一惊一乍地叫了起来:“咦?这篇小说?”
乐景本来不想理他,耐不住老先生冲他招了招手,兴致勃勃地喊道:“小乐过来,你看这篇文章,实乃奇文也。”
乐景在心里叹了口气,走到老先生身后探头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王朝崛起》四个印刷大字。
老先生还在兴奋地喃喃自语:“这主角竟然被雷劈到了古代?还出现在了人家的祭坛上,被人当成神仙参拜?有意思,真有意思。作者是……林钟七?”他扭头问乐景:“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乐景:“……没听说过。”
“也是,我都没听说过的作者,你怎么可能听说过呢。”褚晋摸了摸下巴,心痒难耐:“真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发展啊!”
乐景:想知道吗?就不告诉你。
第23章 民国之写文(22)
李景亮从黄包车上下来, 看到校门口“鹿鸣中学”四个大字,不由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要不是唐楠,他也不必从开明中学转到这个学校来!鹿鸣中学论名气可比不上开明中学,转学过来还花了家里一大笔钱。
只要一想到他如今的境地是拜唐楠所赐, 李景亮就恨的牙痒痒。那唐楠外表看起来人模人样的, 暗地里却是个奸邪的小人!看看他做的那一桩桩破事, 那是正常人能做的吗?他自己作死就算了, 还牵连到了他!
学校里有不少人知道他和唐楠关系匪浅,唐楠经常大摇大摆地去他们班找他,所以在唐楠事情败露身败名裂后, 李景亮也受到了牵连, 同学都对他指指点点的, 背后也没少议论他。
为了暂时躲躲风头, 李景亮只得选择了转学, 家里为此没少给校长塞银子。
“李同学, 早啊。”有人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回头看去, 发现是傅柯茂,家里是开钱庄的, 有钱的很, 所以立刻露出一个亲热的笑容:“傅同学, 早上好啊。”
两人就结伴向教室走去, 路上傅柯茂兴致勃勃地问道:“昨日《北平小说报》上刊登的《王朝崛起》你看了吗?”
李景亮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在鹿鸣中学,没有看过《王朝崛起》的人连社交圈子里都打不进去。这个两周前在《北平小说报》进行连载的小说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男生女生课下都在热火朝天的讨论这本小说。
李景亮自己也是这本小说的忠实读者, 所以一听到傅柯茂的问题,他立刻开始滔滔不绝的开始说了起来:“当然看了。昨天徐望穆组织村民开始捕捉蝗虫来吃, ”说道这里,他嫌恶地皱了皱眉头,很快略去那腌臜物提起一个让他忧心的问题:“那蝗虫总有吃完的一天,到那时候徐望穆该怎么办啊?”
傅柯茂摇了摇头,一脸深沉的回答:“比起这个……我有个更好奇的问题。”
“什么?”
傅柯茂咽了咽口水,一脸神往地问道;“你说那蝗虫真的像作者林钟七说得那么好吃吗?不仅闻起来香得很,吃起来竟然还是鸡肉味儿哒!”
李景亮着实被噎得不轻,他干巴巴地说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吃过。”
傅柯茂纳罕道:“你家可是粮商,你就没在自家地里尝过?”
李景亮:妈的智障。
要不是他姓傅,李景亮早就开始怼他了。这个大少爷是怎么意思?真当他是那些地里刨食的泥腿子了?他傅柯茂是大少爷,他就不是了?他家还没穷到要他吃虫子的地步!
他面色不善地扯了扯嘴角,呵呵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吃过。”
傅柯茂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好像完全没看出李景亮面色不善,反而扭捏地说道:“那……周末咱俩去郊区我家的庄子上抓蝗虫来吃吧?”
李景亮:脏话脏话脏话……
“正好我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李景亮抹了把脸,笑容满面道:“行,我一定去!”妈的,为了人脉,拼了!
……
鸭蛋黄一般的夕阳紧紧黏在前方的屋檐上,几户屋顶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街上行人匆匆,走街串巷的小贩们正卖力进行最后的吆喝。
“收头发,磨刀换剪子~”
“卖香油啦,正宗的芝麻油!”
“卖蝗虫啦,新鲜的蝗虫,早上刚从田里捉的鸡肉味儿的蝗虫哟!”一辆黄包车在吆喝的小贩前停了下来,从上面走出一个长衫的读书先生。饶是走南闯北的小贩见到他也不免眼前一亮,在心中暗叹他的好相貌。
这位先生年纪不大,约莫是个少年人,白白净净的,一看就知道是正经做学问的人,比他闺女都好看。
“你在卖蝗虫?”
先生的脸色看起来有些古怪,小贩连忙解释道:“先生有所不知,你别看蝗虫长得丑,这可是好东西,它们都吃庄稼长大的,伙食比我吃的都精贵,所以人吃了可是大补!”似乎怕乐景还不信,小贩又补充道:“这可不是我说的,这话是在报纸上写文章的林钟七先生说的。自从林先生在《王朝崛起》里说了这蝗虫的好处后,好多有钱老爷雇人去田里捉蝗虫吃呢!”
少年,也就是乐景听了一阵沉默。该说不愧是大吃货国民众吗?关注点总是这般清奇。这样下来,按照他接下来的剧情描写,不会还有人傻到吃观音土吧?
乐景让主角徐望穆穿越到这样一个战乱不断的饥,荒年代,自然是有他的用意所在的。因为书中大华的处境和民国何其像!
乐景仔细翻阅过屈辱的近代史,所以他知道接下来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会发生什么。
1929年,北方八省大饥,荒,陕西境内受灾最为严重,田地三年颗粒无收,史称民国十八年年馑。何谓馑?《尔雅·释天》云:“可食之菜,皆不熟为馑。”陕西九十二县中九十一县受灾,1300多万人死亡,其中200多万人活活饿死。于是便是经常在史书出现形容灾荒的五个字:“大饥,人相食。”
1931年,长江水灾,灾民一亿人,300多万人死亡,史称江淮大水,大饥人相食。
1934年,全国大旱灾,大饥人相食;1936年川甘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1年,广东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2年,河南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3年,广东再次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6年,南方大饥,荒,大饥人相食……
这就是人民平均寿命35岁的,人吃人的民国。
乐景平生最爱自由和人性之美,所以也因此很讨厌民国。因为民国这个大染缸把一切白的染成黑的,一切美的变成丑的。纵观近代史,除了那零星几道照亮了时代的人性光辉外,他看到最多的不过是人类在生死挣扎中迸发的野蛮兽性。
乐景不知道他来到这个时代究竟能能改变什么,也许他什么也无法改变。但是起码他想要把自己从后世得来的宝贵经验告诉这个时代的人民。他想告诉他们,蝗虫可以用来充饥,哪种野菜无毒可以吃,观音土吃了会死人的,一些野外求生的小技巧等等。
他不知道这能帮助多少人活下来,但是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了。
而从这个小贩的话看来,起码他的努力还是有一点用的,这让他很欣慰。
乐景回到家里时,发现杨经纶正在等他。
现在还不到交稿的时间,所以乐景问道:“有什么事吗?”
杨经纶说:“先生,郑宜梁先生给我们杂志社寄过来了一封信,我是来给您送信的。”
信封已经拆开过了,这也是自然,乐景现在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了,每天都会有来自天南海北的读者来信寄到编辑部。读者来信一般是杨经纶代为拆阅,然后再挑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来信转交给乐景,由乐景代为回信。
乐景拆开信,匆匆浏览了一遍,郑先生说他对守夜人神交许久,由文品观人品,觉得和守夜人一定很有共同话题,所以就想约乐景挑个合适的时间去他家吃茶。
按照乐景以往的脾性,他肯定会回绝掉这件事的。但是他想到了三年后导致郑宜梁死亡的那场暗杀,不免有些踌躇。
他思索几秒,决定还是答应赴约好了。
他在后世也从史书上了解过郑宜梁那个人,明白他是一个爱恨分明的磊落君子,和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少掉很多顾虑。而且这些日子以来,郑宜梁也经常在报纸上帮他说话,他总要去好好道谢的。
所以在杨经纶走后,乐景就给郑宜梁写了一封回信,开头先说明自己对郑宜梁的崇拜和神往,然后又谢过了郑宜梁在报纸上对于自己的维护,最后说,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周日就由他做东,请郑宜梁来他家里吃饭,他一定扫榻相迎。
郑宜梁收到回信时正在和好友说话,从下人那里接过信读完后不免开怀大笑。
“好好好,够豪爽。”他抬眼看向自己闷闷不乐的好友,心中一动:“你周日有事没?要不也和我一起去见见那守夜人吧?”郑宜梁把他邀请守夜人吃饭,守夜人反邀回去的事一一向好友道来。
开明中学校长,周德璋,瞥了一眼目露关切的好友,知道他是想让他出去走走散散心。他这几日确实因为政府那些藏污纳垢的大烟鬼而烦闷不已,出去散散心也不错。
“我也看过他的文章,确实不错,去见见他也行。”周德璋问道:“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郑宜梁不假思索回答:“观其文风和内容,肯定和我差不了几岁。”
周德璋今年都四十几了,和郑宜梁就是忘年交,所以就笑道:“那我就再多一个忘年交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校长要来家访了刺激不刺激嘻嘻嘻。
第24章 民国之写文(23)
乐景很快就收到了郑宜梁的回信, 郑宜梁爽快地答应了他的邀约,并在信中告诉他周日会带一个朋友一起过来赴约。郑宜梁的朋友肯定也是一个文化人,就是不知道这人有没有在历史上留名了。乐景没有太过在意这个“朋友”,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个朋友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惊喜(吓)。
既然都邀请了人来家里吃饭, 那么周大妻子那点三脚猫手艺就根本不够看了。之前乐景就考虑过要来找个厨娘, 只是因为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所以一直没有实行, 如今看来是要尽快找个厨娘了。
新厨娘的人选很快就确定下来了, 是住在附近的一家落魄旗人家的女儿。像乐景的房东钱多福那般还有祖产可以典当的旗人已经算得上幸运了,这北平饭都吃不起的旗人海了去了。
想前清那会儿,一些落魄旗人还能当兵考学, 或者去内务府当包衣奴才, 而且他们种地还不收税, 不知被多少汉人艳羡地称为旱涝保收的铁杆庄稼。可惜自这大清没了后, 这群寄生虫们就遭了秧。
旗人中除了小部分聪明人儿, 其他的人都被清政府养废了, 这会儿也没有皇帝老爷养他们了, 所以一些穷旗人过得不比那些要卖儿卖女的穷困汉人百姓好多少。正所谓风水轮流转。
乐景这次请来当厨娘的姑娘, 有个响当当的姓氏——乌拉那拉氏,这可是满族八大姓之一, 还是传说中的后族。可惜这位乌拉那拉氏姑娘的家里穷得就剩下一个姓氏了。她爹吃喝嫖赌俱全, 还是个大烟鬼, 有一次赌红了眼直接把她和她娘抵给了赌场, 最后还是她舅舅把祖传的古董给卖了才把她娘俩从妓院给赎回来。从那以后这姑娘就恨毒了她爹。
但是这姑娘聪明就聪明就在她回去后不哭也不闹,还比之前更加孝敬她爹,然后就有一天, 他爹喝多了“不小心”跌进了水缸淹死了,这姑娘哭得都快晕过去了, 哭得街坊邻居都夸这姑娘孝顺。于是这个“孝顺”的姑娘也因此成了附近有口皆碑的好姑娘。所以乐景这次对房东说想要找个厨娘,钱多福就把这个“孝顺”的好姑娘推荐给了乐景。
乐景为此专门相见了这个姑娘,这个姑娘叫春燕,年纪大约十六七,放在现代不过是个高中生,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个老姑娘了,长相不算出色,可是那双眼睛让乐景格外满意,是头不认命的狼崽子。对于这种不认命的聪明人,乐景一向愿意帮一把的,所以他立刻就拍板招了她当厨娘。
而春燕也没有辜负乐景对她的信任,她烧了一手的好菜,其中那道红烧肉真是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就连饮食清淡的乐景都没忍住多吃了几口,据说这道菜谱还是她娘当初陪嫁过来的嫁妆,可谓是家学渊源。
于是周日一早,乐景早早起床,穿上新买的长衫,把明天的稿子交给周大儿子,让他交到《北平小说报》的王编辑手里,就一头钻进了书房里,一边写文一边等郑宜梁的拜访。
……
郑宜梁和好友周德璋从黄包车上下来,打量着对面模样普通的四合院,对好友说:“应该就是这里了,我去敲门。”
周德璋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心绪情不自禁还沉浸在刚刚收到的那封来信上,好友在信里告诉他,四川那边大片良田都种上了鸦片……
几声清脆的敲门声后,从里面露出一张中年男人脸,观其衣着打扮应该是门房,“你们是?”
郑宜梁收敛了自己的臭脾气,一副读书人的文雅模样:“在下郑宜梁,携带友人应邀前来拜访你家先生。”
“快请进来!我家老爷早就在等着先生们了。”
郑宜梁两人刚走进院子,就见一个白衫少年穿过走廊,笑容满面向他们快步走来,人未至,语先落:“可是郑先生和朋友到了?在下有失远迎,真是失敬失敬。”
郑宜梁两人因为守夜人出乎意料的年轻而陷入短暂失语中,这边乐景也在心里咂舌不已。
谁能想到郑宜梁先生的朋友指的就是周德璋先生呢?周德璋先生作为开明中学的现任校长,现在照片还在校门口的布告栏贴着呢,乐景每天上下班都能瞧见,对那张脸熟得很。名义上看来周德璋先生是陪朋友来做客,但是要是从乐景和李淑然现在的身份来看,他这番前来既是上司慰问又是校长家访了。
和后世流传较广的老态龙钟的照片不同,现年不过四十几岁的周德璋可是一枚不折不扣的气质美中年。单说五官他并不算出色,但是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他往那一站,通身的儒雅气派就让人挪不开眼睛。
和他并列站立的郑宜梁也不逞多让。现年三十二岁的郑宜梁正处在他一生中最好的黄金时代,出身世家,亲友爱护,长相俊俏,才华横溢,优秀作品井喷一样的诞生引发学界追捧,可谓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孔都洋溢着骄傲,所以他目下无尘,什么都敢骂,什么都不怕。乐景知道,他这份骄傲会终结于三年后的那份暗杀。他这份骄傲成就了他,也最终夺走了他的性命。
不管心中怎样唏嘘感叹,乐景面上却笑容不变地对两位神情有些呆滞的先生拱了拱手,“在下便是守夜人,不知道郑先生的朋友该怎样称呼?”
郑宜梁用惊奇的眼光上下打量着乐景,嘴里啧啧称奇道:“真是没想到啊。”想到那天周德璋还说要多个忘年交来着,如今看守夜人这年纪……他情不自禁喃喃自语道:“这般年纪都可以做我俩儿子了……”
周德璋脸一黑,不着痕迹地狠狠捣了不着调的好友一下,然后对乐景拱手示意道:“在下周德璋,字君玉,没想到守夜人这般年轻,失礼之处还不要见怪。”
乐景假装没听到郑宜梁的吐槽,就好像和周德璋第一次见面一样惊喜笑道:“原来竟是周先生,一直耳闻先生治下的开明中学学风清正,人人向学,如今可算是见到先生了!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少年身姿挺拔,仪容不俗,一身白衫更是衬的他君子如玉,落落大方,笑容给人如沐春风之感,让人见之忘俗,一看就知道是个顶清雅正派的读书人。就算他在光明正大地拍自己马屁,也不会给人趋炎附势的油腻之感,只会觉得他言辞恳切,让人颇为受用。
与这样的风流人物交往总是让人心情愉快的,饶是严肃沉稳如周德璋此时嘴角也不免带上一丝笑容,声音也柔了一度,“哪里哪里,小友过誉了。反倒是小友小小年纪就有这份大才,比我们当年可厉害多了,出果真应了那句老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郑宜梁也道:“没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真让人眼气,和你比起来我的年纪还真是活在了狗身上!”
三人站在院子里商业互吹了一番彩虹屁,吹得郑宜梁两人都通体舒泰之后,乐景才把那两人引到前厅坐下,并亲手给他们泡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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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景本来不想理他,耐不住老先生冲他招了招手,兴致勃勃地喊道:“小乐过来,你看这篇文章,实乃奇文也。”
乐景在心里叹了口气,走到老先生身后探头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王朝崛起》四个印刷大字。
老先生还在兴奋地喃喃自语:“这主角竟然被雷劈到了古代?还出现在了人家的祭坛上,被人当成神仙参拜?有意思,真有意思。作者是……林钟七?”他扭头问乐景:“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乐景:“……没听说过。”
“也是,我都没听说过的作者,你怎么可能听说过呢。”褚晋摸了摸下巴,心痒难耐:“真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发展啊!”
乐景:想知道吗?就不告诉你。
第23章 民国之写文(22)
李景亮从黄包车上下来, 看到校门口“鹿鸣中学”四个大字,不由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要不是唐楠,他也不必从开明中学转到这个学校来!鹿鸣中学论名气可比不上开明中学,转学过来还花了家里一大笔钱。
只要一想到他如今的境地是拜唐楠所赐, 李景亮就恨的牙痒痒。那唐楠外表看起来人模人样的, 暗地里却是个奸邪的小人!看看他做的那一桩桩破事, 那是正常人能做的吗?他自己作死就算了, 还牵连到了他!
学校里有不少人知道他和唐楠关系匪浅,唐楠经常大摇大摆地去他们班找他,所以在唐楠事情败露身败名裂后, 李景亮也受到了牵连, 同学都对他指指点点的, 背后也没少议论他。
为了暂时躲躲风头, 李景亮只得选择了转学, 家里为此没少给校长塞银子。
“李同学, 早啊。”有人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回头看去, 发现是傅柯茂,家里是开钱庄的, 有钱的很, 所以立刻露出一个亲热的笑容:“傅同学, 早上好啊。”
两人就结伴向教室走去, 路上傅柯茂兴致勃勃地问道:“昨日《北平小说报》上刊登的《王朝崛起》你看了吗?”
李景亮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在鹿鸣中学,没有看过《王朝崛起》的人连社交圈子里都打不进去。这个两周前在《北平小说报》进行连载的小说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男生女生课下都在热火朝天的讨论这本小说。
李景亮自己也是这本小说的忠实读者, 所以一听到傅柯茂的问题,他立刻开始滔滔不绝的开始说了起来:“当然看了。昨天徐望穆组织村民开始捕捉蝗虫来吃, ”说道这里,他嫌恶地皱了皱眉头,很快略去那腌臜物提起一个让他忧心的问题:“那蝗虫总有吃完的一天,到那时候徐望穆该怎么办啊?”
傅柯茂摇了摇头,一脸深沉的回答:“比起这个……我有个更好奇的问题。”
“什么?”
傅柯茂咽了咽口水,一脸神往地问道;“你说那蝗虫真的像作者林钟七说得那么好吃吗?不仅闻起来香得很,吃起来竟然还是鸡肉味儿哒!”
李景亮着实被噎得不轻,他干巴巴地说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吃过。”
傅柯茂纳罕道:“你家可是粮商,你就没在自家地里尝过?”
李景亮:妈的智障。
要不是他姓傅,李景亮早就开始怼他了。这个大少爷是怎么意思?真当他是那些地里刨食的泥腿子了?他傅柯茂是大少爷,他就不是了?他家还没穷到要他吃虫子的地步!
他面色不善地扯了扯嘴角,呵呵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吃过。”
傅柯茂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好像完全没看出李景亮面色不善,反而扭捏地说道:“那……周末咱俩去郊区我家的庄子上抓蝗虫来吃吧?”
李景亮:脏话脏话脏话……
“正好我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李景亮抹了把脸,笑容满面道:“行,我一定去!”妈的,为了人脉,拼了!
……
鸭蛋黄一般的夕阳紧紧黏在前方的屋檐上,几户屋顶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街上行人匆匆,走街串巷的小贩们正卖力进行最后的吆喝。
“收头发,磨刀换剪子~”
“卖香油啦,正宗的芝麻油!”
“卖蝗虫啦,新鲜的蝗虫,早上刚从田里捉的鸡肉味儿的蝗虫哟!”一辆黄包车在吆喝的小贩前停了下来,从上面走出一个长衫的读书先生。饶是走南闯北的小贩见到他也不免眼前一亮,在心中暗叹他的好相貌。
这位先生年纪不大,约莫是个少年人,白白净净的,一看就知道是正经做学问的人,比他闺女都好看。
“你在卖蝗虫?”
先生的脸色看起来有些古怪,小贩连忙解释道:“先生有所不知,你别看蝗虫长得丑,这可是好东西,它们都吃庄稼长大的,伙食比我吃的都精贵,所以人吃了可是大补!”似乎怕乐景还不信,小贩又补充道:“这可不是我说的,这话是在报纸上写文章的林钟七先生说的。自从林先生在《王朝崛起》里说了这蝗虫的好处后,好多有钱老爷雇人去田里捉蝗虫吃呢!”
少年,也就是乐景听了一阵沉默。该说不愧是大吃货国民众吗?关注点总是这般清奇。这样下来,按照他接下来的剧情描写,不会还有人傻到吃观音土吧?
乐景让主角徐望穆穿越到这样一个战乱不断的饥,荒年代,自然是有他的用意所在的。因为书中大华的处境和民国何其像!
乐景仔细翻阅过屈辱的近代史,所以他知道接下来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会发生什么。
1929年,北方八省大饥,荒,陕西境内受灾最为严重,田地三年颗粒无收,史称民国十八年年馑。何谓馑?《尔雅·释天》云:“可食之菜,皆不熟为馑。”陕西九十二县中九十一县受灾,1300多万人死亡,其中200多万人活活饿死。于是便是经常在史书出现形容灾荒的五个字:“大饥,人相食。”
1931年,长江水灾,灾民一亿人,300多万人死亡,史称江淮大水,大饥人相食。
1934年,全国大旱灾,大饥人相食;1936年川甘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1年,广东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2年,河南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3年,广东再次大饥,荒,大饥人相食;1946年,南方大饥,荒,大饥人相食……
这就是人民平均寿命35岁的,人吃人的民国。
乐景平生最爱自由和人性之美,所以也因此很讨厌民国。因为民国这个大染缸把一切白的染成黑的,一切美的变成丑的。纵观近代史,除了那零星几道照亮了时代的人性光辉外,他看到最多的不过是人类在生死挣扎中迸发的野蛮兽性。
乐景不知道他来到这个时代究竟能能改变什么,也许他什么也无法改变。但是起码他想要把自己从后世得来的宝贵经验告诉这个时代的人民。他想告诉他们,蝗虫可以用来充饥,哪种野菜无毒可以吃,观音土吃了会死人的,一些野外求生的小技巧等等。
他不知道这能帮助多少人活下来,但是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了。
而从这个小贩的话看来,起码他的努力还是有一点用的,这让他很欣慰。
乐景回到家里时,发现杨经纶正在等他。
现在还不到交稿的时间,所以乐景问道:“有什么事吗?”
杨经纶说:“先生,郑宜梁先生给我们杂志社寄过来了一封信,我是来给您送信的。”
信封已经拆开过了,这也是自然,乐景现在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了,每天都会有来自天南海北的读者来信寄到编辑部。读者来信一般是杨经纶代为拆阅,然后再挑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来信转交给乐景,由乐景代为回信。
乐景拆开信,匆匆浏览了一遍,郑先生说他对守夜人神交许久,由文品观人品,觉得和守夜人一定很有共同话题,所以就想约乐景挑个合适的时间去他家吃茶。
按照乐景以往的脾性,他肯定会回绝掉这件事的。但是他想到了三年后导致郑宜梁死亡的那场暗杀,不免有些踌躇。
他思索几秒,决定还是答应赴约好了。
他在后世也从史书上了解过郑宜梁那个人,明白他是一个爱恨分明的磊落君子,和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少掉很多顾虑。而且这些日子以来,郑宜梁也经常在报纸上帮他说话,他总要去好好道谢的。
所以在杨经纶走后,乐景就给郑宜梁写了一封回信,开头先说明自己对郑宜梁的崇拜和神往,然后又谢过了郑宜梁在报纸上对于自己的维护,最后说,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周日就由他做东,请郑宜梁来他家里吃饭,他一定扫榻相迎。
郑宜梁收到回信时正在和好友说话,从下人那里接过信读完后不免开怀大笑。
“好好好,够豪爽。”他抬眼看向自己闷闷不乐的好友,心中一动:“你周日有事没?要不也和我一起去见见那守夜人吧?”郑宜梁把他邀请守夜人吃饭,守夜人反邀回去的事一一向好友道来。
开明中学校长,周德璋,瞥了一眼目露关切的好友,知道他是想让他出去走走散散心。他这几日确实因为政府那些藏污纳垢的大烟鬼而烦闷不已,出去散散心也不错。
“我也看过他的文章,确实不错,去见见他也行。”周德璋问道:“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郑宜梁不假思索回答:“观其文风和内容,肯定和我差不了几岁。”
周德璋今年都四十几了,和郑宜梁就是忘年交,所以就笑道:“那我就再多一个忘年交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校长要来家访了刺激不刺激嘻嘻嘻。
第24章 民国之写文(23)
乐景很快就收到了郑宜梁的回信, 郑宜梁爽快地答应了他的邀约,并在信中告诉他周日会带一个朋友一起过来赴约。郑宜梁的朋友肯定也是一个文化人,就是不知道这人有没有在历史上留名了。乐景没有太过在意这个“朋友”,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个朋友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惊喜(吓)。
既然都邀请了人来家里吃饭, 那么周大妻子那点三脚猫手艺就根本不够看了。之前乐景就考虑过要来找个厨娘, 只是因为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所以一直没有实行, 如今看来是要尽快找个厨娘了。
新厨娘的人选很快就确定下来了, 是住在附近的一家落魄旗人家的女儿。像乐景的房东钱多福那般还有祖产可以典当的旗人已经算得上幸运了,这北平饭都吃不起的旗人海了去了。
想前清那会儿,一些落魄旗人还能当兵考学, 或者去内务府当包衣奴才, 而且他们种地还不收税, 不知被多少汉人艳羡地称为旱涝保收的铁杆庄稼。可惜自这大清没了后, 这群寄生虫们就遭了秧。
旗人中除了小部分聪明人儿, 其他的人都被清政府养废了, 这会儿也没有皇帝老爷养他们了, 所以一些穷旗人过得不比那些要卖儿卖女的穷困汉人百姓好多少。正所谓风水轮流转。
乐景这次请来当厨娘的姑娘, 有个响当当的姓氏——乌拉那拉氏,这可是满族八大姓之一, 还是传说中的后族。可惜这位乌拉那拉氏姑娘的家里穷得就剩下一个姓氏了。她爹吃喝嫖赌俱全, 还是个大烟鬼, 有一次赌红了眼直接把她和她娘抵给了赌场, 最后还是她舅舅把祖传的古董给卖了才把她娘俩从妓院给赎回来。从那以后这姑娘就恨毒了她爹。
但是这姑娘聪明就聪明就在她回去后不哭也不闹,还比之前更加孝敬她爹,然后就有一天, 他爹喝多了“不小心”跌进了水缸淹死了,这姑娘哭得都快晕过去了, 哭得街坊邻居都夸这姑娘孝顺。于是这个“孝顺”的姑娘也因此成了附近有口皆碑的好姑娘。所以乐景这次对房东说想要找个厨娘,钱多福就把这个“孝顺”的好姑娘推荐给了乐景。
乐景为此专门相见了这个姑娘,这个姑娘叫春燕,年纪大约十六七,放在现代不过是个高中生,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个老姑娘了,长相不算出色,可是那双眼睛让乐景格外满意,是头不认命的狼崽子。对于这种不认命的聪明人,乐景一向愿意帮一把的,所以他立刻就拍板招了她当厨娘。
而春燕也没有辜负乐景对她的信任,她烧了一手的好菜,其中那道红烧肉真是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就连饮食清淡的乐景都没忍住多吃了几口,据说这道菜谱还是她娘当初陪嫁过来的嫁妆,可谓是家学渊源。
于是周日一早,乐景早早起床,穿上新买的长衫,把明天的稿子交给周大儿子,让他交到《北平小说报》的王编辑手里,就一头钻进了书房里,一边写文一边等郑宜梁的拜访。
……
郑宜梁和好友周德璋从黄包车上下来,打量着对面模样普通的四合院,对好友说:“应该就是这里了,我去敲门。”
周德璋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心绪情不自禁还沉浸在刚刚收到的那封来信上,好友在信里告诉他,四川那边大片良田都种上了鸦片……
几声清脆的敲门声后,从里面露出一张中年男人脸,观其衣着打扮应该是门房,“你们是?”
郑宜梁收敛了自己的臭脾气,一副读书人的文雅模样:“在下郑宜梁,携带友人应邀前来拜访你家先生。”
“快请进来!我家老爷早就在等着先生们了。”
郑宜梁两人刚走进院子,就见一个白衫少年穿过走廊,笑容满面向他们快步走来,人未至,语先落:“可是郑先生和朋友到了?在下有失远迎,真是失敬失敬。”
郑宜梁两人因为守夜人出乎意料的年轻而陷入短暂失语中,这边乐景也在心里咂舌不已。
谁能想到郑宜梁先生的朋友指的就是周德璋先生呢?周德璋先生作为开明中学的现任校长,现在照片还在校门口的布告栏贴着呢,乐景每天上下班都能瞧见,对那张脸熟得很。名义上看来周德璋先生是陪朋友来做客,但是要是从乐景和李淑然现在的身份来看,他这番前来既是上司慰问又是校长家访了。
和后世流传较广的老态龙钟的照片不同,现年不过四十几岁的周德璋可是一枚不折不扣的气质美中年。单说五官他并不算出色,但是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他往那一站,通身的儒雅气派就让人挪不开眼睛。
和他并列站立的郑宜梁也不逞多让。现年三十二岁的郑宜梁正处在他一生中最好的黄金时代,出身世家,亲友爱护,长相俊俏,才华横溢,优秀作品井喷一样的诞生引发学界追捧,可谓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孔都洋溢着骄傲,所以他目下无尘,什么都敢骂,什么都不怕。乐景知道,他这份骄傲会终结于三年后的那份暗杀。他这份骄傲成就了他,也最终夺走了他的性命。
不管心中怎样唏嘘感叹,乐景面上却笑容不变地对两位神情有些呆滞的先生拱了拱手,“在下便是守夜人,不知道郑先生的朋友该怎样称呼?”
郑宜梁用惊奇的眼光上下打量着乐景,嘴里啧啧称奇道:“真是没想到啊。”想到那天周德璋还说要多个忘年交来着,如今看守夜人这年纪……他情不自禁喃喃自语道:“这般年纪都可以做我俩儿子了……”
周德璋脸一黑,不着痕迹地狠狠捣了不着调的好友一下,然后对乐景拱手示意道:“在下周德璋,字君玉,没想到守夜人这般年轻,失礼之处还不要见怪。”
乐景假装没听到郑宜梁的吐槽,就好像和周德璋第一次见面一样惊喜笑道:“原来竟是周先生,一直耳闻先生治下的开明中学学风清正,人人向学,如今可算是见到先生了!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少年身姿挺拔,仪容不俗,一身白衫更是衬的他君子如玉,落落大方,笑容给人如沐春风之感,让人见之忘俗,一看就知道是个顶清雅正派的读书人。就算他在光明正大地拍自己马屁,也不会给人趋炎附势的油腻之感,只会觉得他言辞恳切,让人颇为受用。
与这样的风流人物交往总是让人心情愉快的,饶是严肃沉稳如周德璋此时嘴角也不免带上一丝笑容,声音也柔了一度,“哪里哪里,小友过誉了。反倒是小友小小年纪就有这份大才,比我们当年可厉害多了,出果真应了那句老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郑宜梁也道:“没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真让人眼气,和你比起来我的年纪还真是活在了狗身上!”
三人站在院子里商业互吹了一番彩虹屁,吹得郑宜梁两人都通体舒泰之后,乐景才把那两人引到前厅坐下,并亲手给他们泡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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