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得到掌事的认可,方能出来表演、陪客,不仅开始有了一些私房钱,还能两人同住在二楼的小厢房。
  白马与檀青同居,两人朝夕相处,他若是练功,断无可能不漏痕迹。一开始,白马只是时常在陪客时观察客人的武功,将他们一一记在脑中,等到回房歇息后试着练习,继而观察檀青的反应。
  檀青对白马过目不忘的尤为佩服,而关于武学的来路,往往是白马说什么、檀青就信什么。相处日久,白马知道檀青纯良,索性不再隐瞒,反倒把佛门心法传给他,希望自己能有个助力。
  别看檀青平时做事愣头愣脑,读书学习却是一等一的聪颖,这心法白马只给他解释过三次,他便已经能够自行修习,或许是心思单纯,学东西的时候比常人更加心无旁骛吧。
  白马叹了口气,安慰自己道:“不过,他若一不小心露了马脚,其实也没什么。如今京城里伽蓝遍地,和尚到处都是,佛门心法亦算寻常,应当不至于引人疑心。而且,我别的武功,他也不晓得。”
  白马当然没有把所有功夫都露给檀青,毕竟世事难料,人心变幻无常,这种事情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今檀青走了,他凭着记忆,开始使用平时捡来的趁手的木棍子,光明正大地练习从那碧眼双刀客阿九身上偷看来的天山双刀。
  白马一面划着,一面自言自语,道:“檀青人不笨,只是心思单纯,我教他时再三叮嘱过,应当不会被发现。”
  他挽了两下木棍做的“刀”,叹道:“可是周望舒那样聪明,他以前发现我偷偷练功,就并没有直说过什么。说起来,愣头青一直待在后院,眼下也不知如何了,他那个样子,周望舒会喜欢么?”
  白马又是一“刀”劈出,明明没有运功,却不知为何漏出了一道真气,气息从桌边擦过,险些将桌腿劈坏。他一个闪身,害怕再出意外,忙不迭收起双“刀”,过去检查那条桌腿,脑中又浮现出一个疑问:“那个藏头露尾的‘先生’,到底是不是周望舒?”
  “就是周望舒,这么个大活人你不问,偏要去费脑伤神,是个什么脾气?”二爷的声音忽然在窗边响起。
  白马被吓得滑了个趔趄,绊倒了桌上的茶壶,茶壶撞飞杯盘,五六个小杯子噼里啪啦打碎了。他大叫着跑起来打扫,气鼓气涨,骂道:“你是吊死鬼投胎么?总是大、半、夜地!扒人窗户!”
  他已经放弃对二爷维持虚假的客气,因为即使再好的涵养对上这没脸没皮的人,似乎也并无用处。
  且此人脾气怪异,又精明能识人,虚情假意怕是要弄巧成拙。
  二爷单腿踢开窗户,脚尖勾着上方的窗框,蝙蝠般倒悬着,笑道:“功夫都是哪里学的?早知青山楼还教你们这个,爷也不必跑到山里苦练十年。身子不如你精贵,可到这来卖身,边享乐边学。”
  白马对他这些粗俗言语已习以为常,讥讽道:“您自个来陪两个客人,试试不就知道了。不是会两百多式功夫么,花魁非您莫属。”
  二爷“咄”地跳落在地,将背的大包袱随手往桌上一放。
  他把东西乒乒乓乓地摆上桌,笑道:“趁热来吃,这可是刚从十二连环坞里卷来的稀奇货,爷想着你最是爱吃,自个一口都没碰。一回来就跑到厨房去热菜,哎!馋死我喽!”
  “周望舒的十二连环坞?”
  “此话的重点,在于爷一口都没碰,你为何反倒关心起他?”
  “你去江南替他办事?他的地盘果然没有被人夺去。他在洛阳,在……楼中?”白马一听到周望舒的消息,知道自己的猜测已八九不离十,激动得两眼放光,直觉陪二爷闹了大半个月也并非一无所获。
  二爷脸垮了下来,浓眉拧在一处,言语中略带着一丝委屈的气恼,咕哝道:“你吃不吃?”
  白马暗自观察他的神色,知自己说对了,便不想逼得太紧、怕自己反露马脚,脑袋一点,道:“吃!”
  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无法拒绝任何与吃有关的事物。
  第27章 吃饭
  菜品甚繁,眨眼间摆满了一大桌。
  白马假装鼻尖发痒,伸手摸了摸鼻子,实则迅速地用小指在唇边擦了擦,摸到嘴唇周围仍是干的,这才放下心来——二爷拿来的饭菜刚刚热过,此时正腾着水汽白烟,香气扑面而来,他实在害怕自己不觉垂涎,那样也太丢人了。
  其实白马也很无奈,他对于饥饿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每想起匈奴营地里小瘸子给他留下的那些根本没有肉的羊排,他都觉得腹部隐隐作痛。在匈奴整整三年,他几乎不曾吃过一顿饱饭。太过饥饿的时候,他甚至趁着晨起挑水,跑到在湖边偷偷挖一些草根树皮混着冷水吞下。然而,这并不顶饿,往往不过多时东西就已经消化光了,他能听见自己腹内咕噜咕噜响,猜测那大概是自己的前胸和后背都在生气,隔着他那一肚子的水正在打架呢。
  故而,世间诱惑千万种,唯有食物令白马难以抗拒。他的视线穿过二爷,在十余个菜碗间来回游荡,仿佛少看哪个一眼都是一种损失。如此,也就逐渐忘了心中的疑惑,忘了问二爷去过哪里、为何前来,为何偏偏来找自己?
  “不喜欢?”二爷行事不拘一格,时常给人一种粗枝大叶的感觉,实则心却很细。
  他仅用余光瞟了白马一眼,便立即发现对方神色有异,或许是怕自己又惹他不高兴,忙不迭解释道:“那地方河鱼好吃,我想着你打小在关外长大,怕是没有吃过。莫不是闻到这股子周溪云的鱼腥味儿,呛着了?”
  白马:“……”
  他记得,三年前二爷出塞寻找周望舒,见面时开口便唤他作“小云”,当即推测溪云是周望舒的字。白马不懂其中深意,只觉得这闲云野鹤般的名字,与周望舒冰冷孤傲的性子并不十分相符。
  再想起那日,自己跑到云山边集围观老人说书,二爷像个疯乞丐似的坐在地上,大骂“周望舒算什么大侠?”此时随口一句话,竟又把周望舒拿来当说笑的佐料。
  白马以往没有见过他这样的人,很有些怀疑二爷跟周望舒到底是不是十分要好。
  二爷看了白马的脸色,虽不知他神情迷茫在想什么,但见他脸上没有厌恶的神色,知道不是菜不合口,便伸手在他肩头轻轻拍了两下,笑道:“坐坐坐,都是自己人,何须与我客气?”
  三更半夜,凉风习习,二爷极像是一簇火苗,将他的四周照得既亮又暖。
  白马罕见地没有与他斗嘴,微微躬身,朝二爷拱了拱手,道:“请您先入座。”
  如此一来,二爷倒是受宠若惊,大张着嘴愣在原地,不怎么敢坐了。他神神道道地围着白马转了一圈,机警地贴在他耳边说话,“你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你可不要对我的小马儿动手动脚啊。”
  “没有!”白马翻了个白眼,想要生气,侧目一看二爷正对自己挑眉毛,便知自己又中了他的计,原本装得好好的,却被他一句话给激怒。
  白马深吸一口气,柔声道:“多谢您有好事时还能想着我,您坐吧,我伺候您吃。”
  二爷咬咬嘴唇,“你一天到晚多辛苦啊,还是您先坐,我伺候您吃。”
  “我!”白马险些又要骂出口,在心中不断劝慰自己:权当他是个三岁小儿,不与他计较罢。他将怒气强压回去,道:“您来我房里,是贵脚踏于贱地,简直令此处蓬荜生光,我本来昏昏欲睡,见了您以后顿时来了精神,只想伺候好你。”
  二爷摆摆手,笑道:“不然,不然。你瞧你,”他说着,伸手摸了摸白马的脸颊,“肤白胜雪。你看我在房中来回走动,根本都不会撞到东西,这正是因为你白得如同一颗夜明珠,将房间都照亮了。如此美人,我疼爱还来不及,又怎会让你伺候我,做那下人要做的事情?”
  两人虚情假意地客套了一番,将彼此都吹上天去了。
  二爷似乎觉得这样很有意思,若非怕菜凉了,也许他能如此玩一个晚上。
  白马却是筋疲力尽,他本就是个心眼很多的人,凡事比别人想得更深三分,往往别人随口说一句话,他都要琢磨出个五六七八来。累得很,却也是这样的疲累,才能使得他在此残酷人世间苟延残喘下来。
  他抹了把汗,无奈道:“二爷,我看您还是拿回去独享罢,我明日晨起还要练功呢。”
  二爷不依不挠,一手搭在白马肩头,道:“不,我就想在这里吃。”
  白马将他的手拱掉,朝床铺走去,“那我先睡了,您自个吃,吃完我来打扫。”
  二爷抬腿,脚尖一勾,出其不意地将白马绊了一个趔趄,顺势将人带入怀里,笑道:“我看你不是馋得很么?”
  白马终于败下阵来,一把掀开二爷,抓狂大喊:“吃吃吃!我饿得胃疼呢!”
  二爷哈哈大笑,拉起白马的手,让他与自己挨着坐,道:“你要多说实话。”
  经二爷这一通胡搅蛮缠,白马垂头丧气,食欲稍减。
  待得他脑袋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险些忘了如今的身份。他虽已不再为奴,却仍旧低人一等,是一个任人呼来喝去、看人脸色过日子的倡优。就跟周望舒曾经说过的一样,来到中原后,他成了一个不戴枷锁的奴隶。
  白马平日里都是谨小慎微,不晓得为什么,一遇上二爷就容易露出几分真性情,在他面前,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现在想来,不免后怕:他面对的可不是平常人,而是一个家财万贯的武林高手。大凡武林高手,总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没有激怒对方也就罢了,若什么时候惹得二爷一个不痛快,他手起刀落杀了自己,按照《大周律》来判连杀人都不算,只要能给青山楼足够的赔偿,也就无人追究了。
  况且,二爷赏他一口饭吃,并没有带着轻蔑侮辱的意思,纵使此人脾气再古怪、再讨人厌,自己还是应当懂得感恩。
  白马拿起筷子,夹了一条小鱼,鱼儿肉质十分鲜嫩,他夹菜时生怕一个不小心碰坏了,手有些微微发抖。然而等他好容易将鱼放进碗里,却没有立即大快朵颐,而是紧咬双唇,仔仔细细地先剔鱼刺,然后把肥美的鱼肉堆在一个空碗里,推到二爷面前。
  他陪客时惯常如此,先用吃的堵上客人的嘴,然后挖空心思灌酒。
  可眼下剔完了鱼刺,桌上却没有酒,话匣子不好打开,他准备伺候伺候吃饭,只不晓得对方爱吃什么,于是就那么呆坐着,眼巴巴地看着二爷吃完一只鸡腿,嘴唇晶亮。
  二爷抬头准备夹菜,才发现白马并没有动筷子,自己手边放着一满碗鱼肉,刺儿都被人给剔掉了。他双眼一睁,眼珠子一转,咋咋呼呼地问:“怎么,你不喜欢吃鱼?”
  白马看着二爷亮晶晶的嘴唇,咽了口口水,道:“您先吃,我伺候着。”
  二爷眉头一皱,放下筷子,双手按在膝上,瞪着白马嚷嚷起来:“嘿,你可真有意思,我给你钱了吗要你伺候?”
  白马恭敬道:“您是贵客,伺候您是应该的。”
  二爷被他气笑了,“原来你给青山楼干活还是不拿钱的?新鲜,你可还有甚么兄弟姐妹?给我介绍介绍,统统拖到爷的马场里去干苦力,那我可发财了。”
  白马:“……”
  “再说,爷有手有脚,何故要人来喂?”二爷说着,迅速拿起筷子,从白马剔好刺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鱼肉,一下戳到他嘴边,“尝尝这江南的芦花鱼,你甭在爷面前装相,看你那对眼睛饿狼似的,都要放绿光了。”
  喂到嘴边的东西都不吃,那可就真是傻子了!
  白马二话不说、一口含住,险些把二爷的筷子咬断,大口大口地咀嚼,直觉唇齿留香。
  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高兴得又开始得意忘形了,撸起袖子、抄起筷子,随口道:“我谢谢您了!我也有手有脚的好吗?自己来。”
  白马觉得,身旁此人甚是矛盾:想对他好点吧,偏如此善于惹人不痛快;想要讨厌他吧,这行事做派偏令人恨不起来。
  他只能含着一口饭菜,鼓囊着腮帮子,恨恨道:“我这可不是饿的,我眼睛本就是绿的。”
  二爷摇头轻笑,这才高兴起来,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一点点倒入杯中,自顾自地喝酒。
  白马心思活络,马上知道二爷是看穿了自己的套路。
  方才他先低头猛吃,故意不放酒水在桌上,他知道,自己说是要伺候他,实则并没有多少诚意,没了灌酒的机会,定然不会主动出击、对他嘘寒问暖,场面自然会变得十分尴尬。
  如此,二爷再出言调笑,白马很容易就会被他激怒,从而忘了自己的身份。
  他是在帮自己,白马心想,我应当说些什么感谢他,可是,我又能说些什么?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觉得鼻尖发酸,为了掩饰,只能埋头猛吃。
  二爷吃完了鸡腿,随意夹了些小菜,他似乎并不饿,只是一味地喝酒。随着酒气渐浓,他的眼神中逐渐带上了塞外寒冬的飞雪,似乎陷入了业已逝去的回忆。
  白马吃了一成饱,先稳住心神,给二爷夹了一筷子小菜,道:“不是说你自己都没动过这才菜么?眼下肯定饿了,别光喝酒,先垫垫肚子。”
  二爷赞了一句“晓得疼人了,不枉我一路念着你。”继而兴高采烈,就着那一碗脆竹笋和其他三两样小菜一通猛吃。
  白马偷偷看了他一眼,心里十分惊异,自己吃遍了这一大桌子,独独不喜欢那那几样小菜,所以方才随意夹了一筷子给二爷。二爷听了他的劝告,开始边喝酒边吃菜,满桌子大鱼大肉,他却只吃那几碗小菜。
  要不是饱腹感太过真实,白马就要以为这是在做梦,二爷仿佛偷偷溜进了自己的心里——若非如此,为何自己爱吃的菜他都没碰过?他好像只是吃了一筷子竹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白马想着,摇摇脑袋,不太愿意相信自己的猜测,他觉得更有可能的是,这人天生就跟自己脾气相反,说不定他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就想换换口味,对菜色如此,对人亦如此,要不然青山楼中如此多的莺莺燕燕,他为何单单纠缠自己一人?
  二爷可不知道白马已经从菜想到了他,再从他想到了莺莺燕燕。
  他这人遇上看着顺眼的人时,无论身份地位天差地别,都没有什么架子,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此时正轻车熟路地给白马剔鱼刺,嘱咐他:“多吃点,慢点,没人跟你抢。”
  白马不敢要他做这活计,连连说道“使不得。”
  二爷却摸了摸他的脑袋,笑道:“小孩儿长身体,都是贪吃的。”
  白马吃到两分饱,心情里渐渐高兴起来,眉毛一挑,咕哝道:“我长身体,您多吃长点儿,长膘也是一样的。”
  白马赤色长发随意捆作一束,露出两只白玉似的耳朵。
  二爷看不到白马的脸,只能一直盯着他的耳朵看,反唇相讥道:“我吃来长膘,过了秋天好让你宰来吃肉?爷的肉是那么好吃的吗?”说罢,迅速在白马耳朵上揪了一把。
  白马抖抖脑袋,气闷地瞪了二爷一眼,道:“你们佛家,不是说众生平等吗?如此,你曹二爷跟鸡鸭猪牛又有何不同?”
  二爷抚掌大笑:“有意思!不过你说得虽没错,可那是出家人的话,二爷早些年就已经还俗,现在是个俗人。我虽没有自视很高,可也是有底线、讲原则的。”
  白马捧着他,随口问:“敢问二爷,有什么原则?”
  二爷清了清嗓子,答:“原先呢,我有三不杀:一不杀老人,二不杀女人,三不杀孩子。”
  白马觉得不对,插话道:“你上回可不是这样说的!”
  二爷哽了一下,挠挠头,道:“噢,后来我调了一下。”
  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