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至于缝纫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拿出布照着t恤的模式剪,形状淘宝上都有,他只要对照着剪就不会出错,只是大小的问题就不一定了,毕竟他对于尺寸这种事实在是有些迷糊,所以只能照着记忆里的大少再稍稍剪大了一些,然后用小型缝纫机把所有口子都缝上。
第一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多了,失败。
第二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乱了,失败。
第三次实验,不小心缝错了,失败。
第四次实验,咦,怎么没布了?
陆斯羽看着身前的一堆布料,觉得自己果然不是做缝纫的好手,心情无比郁闷。
好在他买的布料虽然不多,但还有淘宝在,直接在淘宝上搜索了相似的布料,买了一大堆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工作。
他要做的只是背心而已,可是这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是棉花乱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在淘宝上找了许多棉衣的款式,对照着在背心中间缝了几条线,这些线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隔开棉衣,让里面的棉絮不会乱跑。
好不容易做完了第一件,他看着成品还是觉得不忍直视,直接把它扔进了仓库,然后开始做第二件。
他的工作是从大到小,所以第一件做的就是他自己的,因此导致了布料用的极快,第一个残次品被他扔进仓库之后,他的第二件就顺利多了,至少样子看上去比第一件要好看。
有了前两件的经验,接下来的第三件第四件第五件也很快完成,虽然还是不太好看,但好歹也是成品。
做完了所有的衣服之后,他又用剩下的材料随便缝了几双袜子,样子还是不好看,但保暖作用还是在的。
俗话说要暖身先暖脚,这话是一点没错,只有脚热起来了,身体才会慢慢热起来,这几双袜子虽然白天不能穿,但晚上套着暖一暖还是可以的。
把这些都做完之后,他把所有的材料都扔进仓库,然后把衣服放在床边。
到了晚上,陆斯羽又烧了一锅水,帮两个小的洗完,穿上他下午做好的衣服,一穿上就激动地直叫唤,面对毫不知情的陆斯月又是一脸得意。
不过没过一会儿,陆斯羽就直接把衣服递给了陆斯月,让她洗完后穿在里面。
虽然陆斯月还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但关于洗澡这件事,他还是让她自己一个人完成,这个年纪的小孩就算是在现代也该有男女之别了,更不用说是在古代。
洗完澡出来的陆斯月自然也是一脸的兴奋,塞了棉花的背心要比想象中暖和许多。
晚上睡觉的时候,陆斯羽也将四人的被窝分开,陆斯羽一床,陆斯月一床,陆斯云和陆斯乐一床,算是开始了新的改变,再加上这几天天气比较好,被子也是晒过的,睡在里面还有一点阳光的味道。
这一晚,所有人都睡得格外舒适,身上脚上多出来的存在像是多了一层隔离层,紧紧锁住了温度,甚至于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有些赖床,想要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多呆一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 陆斯羽:会养孩子会做饭还会做衣服,我觉得自己真是老牛逼了!!!
庄锦寒:对!
陆斯羽:跟你有啥关系→_→
庄锦寒(目前还是路人甲):qaq
第19章 再遇某人
虽然陆斯羽自制的棉背心手艺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一种保暖的手段,对于这个只剩四个孩子的小家而言,多出一件棉背心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至于村子里的大家,自从知道卖木炭的方法是陆斯羽想出来之后,大家每次碰到陆斯羽都会大肆夸奖几句,纷纷表示不愧是读书人,不仅有想法,还能把想法变成钱,比其他读书人厉害多了。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能给他们带来好日子,谁就比较厉害。
这次陆斯羽卖木炭的主意不仅改变了陆大伯陆二伯家中的情况,也改变了村里许多家庭的情况,不说一发致富,好歹能够游刃有余地迎接还有半个月就到来的新年。
在天气晴好,积雪消融之后,大伯家的大儿子带着儿媳妇也回来了。
陆大伯的大儿子叫陆有地,十分简单粗暴的名字,与陆斯羽四人的画风迥然不同,但这个名字也有陆大伯对儿子的衷心期待,毕竟在农村里,有了地就代表这个家会越过越好。
这次是陆有地媳妇家里有喜事,所以两人去了老丈人家,只是没想到刚走不久就开始下大雪,也没法回来。
这不,雪刚刚停下,两人不就回来了么。
“爹,我刚一进村就听说了,三叔和三婶是不是?”陆有地是个忠厚的老实人,一回家就关心起家里的人,虽然陆家大家庭早就分了家,但他作为陆家老大家的老大,从小就觉得自己应该承担起一些责任。
“也是你三叔三婶运气不好,往日里也不见出现什么意外,这次偏偏遇上了雪崩。”陆大伯叹着气,对于三弟和三弟媳的去世还是有些遗憾。
“那小羽他们?”陆有地皱着眉,想到三叔家还剩下四个孩子,作为老大,他绝不能置之不理。
“小羽那孩子啊,哈哈哈哈,”陆大伯知道自己儿子在担心什么,突然松了口气,拍拍他的肩,“你就放心吧,小羽那孩子可比我们聪明会来事,他可以养活自己。”
“啊?可是小羽身体不是一向很虚弱么,爹,三叔家里只剩下四个小孩,我们不能不理啊。”陆有地还以为陆大伯打算置之不理,有些不太认同。
“瞎说什么呢,”陆大伯抬起手照着陆有地的后脑勺就拍过去,“你爹我是那种人么!”
“可是爹你刚才不是说……”陆有地疑惑不解。
“小羽比我们会赚钱,现在手里起码还有一贯多银子,只要省着点用一定能好好过下去。”陆大伯乐呵呵道,丝毫不为陆斯羽四人担心。
“这么多?”陆有地瞪大了眼睛,“可是三叔家不是?”
“这就是我说的小羽的本事。”陆大伯这般那般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了陆有地,最后还是忍不住感慨,“要是你三叔有小羽的本事,也不会落得现在这个地步,那个家也算是被小羽撑起来了。”
在陆大伯眼里,陆老三虽然中了秀才,但终归还是一个死读书的读书人,家里有点余钱,也是因为不需要缴纳赋税,再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收入,可是陆斯羽不一样,他可以只凭一个点子就给三个家庭以及整个村子带来了收入。
陆大伯的话让陆有地震惊万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才离开这么几天,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陆大伯由着他震惊,只是在聊完之后就从身上掏出五十文钱,塞到陆有地手里:“拿去,给你媳妇买点好吃的,好歹她还怀着,不能亏待了她。”
陆有地手里捏着五十文钱,还是觉得有些恍惚,平日里家里一直都省吃俭用,别说是五十文钱,就是五文钱都要精打细算着用,没想到这会儿陆大伯竟然这么愉快地交出了钱,原因竟然是那个一直被他们当做弱者的陆斯羽?
跟陆大伯聊完,陆有地拿着钱回了自己的屋子,打算跟媳妇说道说道。
没想到刚一进屋,陆王氏就开了口:“我说今天娘有点不对啊,怎么这么高兴呢?”
陆有地诧异:“娘高兴怎么了?你还不让娘高兴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三叔三婶不是才……”陆王氏有些说不出口了,毕竟这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
“这事爹和娘心里都有数,三叔三婶走了,最应该担心的其实是小羽他们,现在小羽有了出息,爹娘当然开心。”大家的想法都很简单,已经去世的人走了就了无牵挂了,最重要的还是活着的人,只要活着的人能够好好过,死了的人也会放心。
“啊,这是什么意思?”陆王氏这边大伯娘都没跟她说什么,这时听到陆有地的话当然觉得莫名其妙。
陆有地又把之前陆大伯跟他说的话完完整整说了一遍,最后把刚刚拿到手的五十文钱全部交给陆王氏:“这是爹给的,说是让你买点想吃的,你现在有了身子,就要好好养着。”
陆王氏看着手里的五十文钱愣住,其实农村里大家的生活环境都差不多,好不好坏不坏的也就那样,陆大伯家算是陆家村比较好的家庭了,可也从来没有哪一次突然有这么多钱,还是捏在她手里的。
一想到陆有地想都没想就把所有钱都交给她,陆王氏的心情莫名欢快,起身挽着陆有地的手臂:“真好,我刚嘴馋着呢,你陪我一起去买吧。”
“行。”陆有地点头,刚回来就享受到了手里有钱的乐趣,他也还是恍惚着,可是媳妇有要求,他当然不会不答应。
不过在两人去镇上之前,他们还是把从陆王氏家拿来的一些小东西分给了几家,其中分到陆斯羽家的时候,分量更加充足。
“小羽,这些是从你嫂子家里拿来的,分量不多,给月月他们补补。”陆有地拿出来的是十个鸡蛋,在农村,十个鸡蛋的分量也不少了,可想而知陆王氏的娘家对这个嫁出去的女儿也是很喜欢的。
陆斯羽倒是没有客气,从他听说陆有地回来到现在,也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这个时候才过来还拿了十个鸡蛋,应该是陆大伯跟他说了一些事。
“有地哥要去镇上吗?我正好有事也想去一趟,不如一起吧。”陆斯羽看到两人身上穿的比较光鲜,想来是还有别的事,再想到现在大伯家手里也拿着一些钱,应该会让两天好好享受一下,至于到底怎么享受,在村里人眼里,能够去镇上买点好吃的就已经很享受了。
“行,那就一起吧。”陆有地也不犹豫,他们坐着牛车去镇上,也不在乎多载陆斯羽一个。
得到了同意,陆斯羽回去换了一身衣服,这次不再是穿庄锦寒那套,那套衣服虽然好,但比他的身形还是长了一些,不适合走动,之前天气太冷实在没办法,眼下天气热了起来,他当然不会再穿那套衣服。
驾驶牛车的还是陆大伯,陆斯羽、陆有地以及陆王氏坐在牛车上,虽然前面没个挡风的,可是三人还是很惬意。
不过在这过程中,陆斯羽却发现不少人正在徒步行走。
“大伯,他们这是去哪儿啊?”
“应该是去镇上吧,反正也不远。”陆大伯随口说道,虽然村里人来回带一带也不算什么,可也不能经常带,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恩惠施多了反而结仇就得不偿失了。
陆斯羽微微皱眉,眼下车上还有一个孕妇倒是不太方便,可如果是平时呢,反正最近大伯都闲着,要是每天来回载人,应该也能赚点钱。
他看着认真赶车的大伯,来回的这些钱肯定不会太多,他倒是不太介意,但如果是大伯的话,或许会有兴趣尝试一下。
心里这么想着,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到了镇上,陆有地带着陆王氏去买东西了,陆斯羽也一个人在镇上闲逛。
说起来镇上的繁华度要比县里低好几个档次,不过有些日常需要的东西却不会缺。
陆斯羽先是跑去买了十斤黄豆,又想办法找地方买了一些石膏,就这些东西,他就花了五十文钱,黄豆这时是三文钱一斤,石膏在这个时候比较麻烦,所以也比较贵,不过这东西他第一次买就是做做样子,以后肯定是在淘宝上买更便宜的。
这也是他之前注意到村子里有石磨,就想着自制豆腐。
跟其他的手艺不一样,豆腐这东西他小时候还真的跟人有模有样学过,虽然从那之后他就没有再做过,但好歹也是有经验的。
有了豆腐,就能做豆腐骨头汤,也算是给家里加个餐。
“羽弟。”
陆斯羽蓦然停下脚步,一听这个声音他就知道对方是谁,可是那家伙不是在县里么,怎么会来镇上?
他回过头,看着来人面带微笑:“庄哥。”
庄锦寒身上穿着的又是跟之前不一样的衣服,唯一相同的仍然是他衣服上绣着的绿竹。
在别人看来,竹子与梅兰菊并称为四君子,代表高尚,庄锦寒这一身倒是与他的气质十分相符,但陆斯羽却觉得这家伙估计是绿竹控,要么就是穿着装逼用的。
“没想到这么巧会在这里碰到,富贵,去帮羽弟拿东西。”
“好的,少爷。”富贵立即走到陆斯羽面前,抱过他怀里的袋子,说是抱,其实跟抢差不多。
陆斯羽见抢不回来,只好无奈朝着庄锦寒拱手:“庄哥,你不是在县里吗,怎么会来镇上?”
“怎么,羽弟不欢迎?”庄锦寒挑眉。
这个时候能说不么?
答案是:不能。
“怎么会,我还以为以后再也不会跟庄哥相遇了呢,没想到竟然会在镇上碰到,不过很可惜,我马上就要回去了,这……”陆斯羽十分有礼貌地回答,客气又无奈。
“羽弟不欢迎我去你家做客?”庄锦寒笑眯眯道。
陆斯羽:我去,怎么就忘了这家伙自来熟了!!!
第20章 赶车生意
陆斯羽其实不太喜欢自来熟的人,因为会让他觉得不舒服,但是庄锦寒的自来熟却不会让他觉得不舒服,再加上之前这人还借了他一身衣服,只是做客这种小要求,他当然不会不答应。
“当然没问题,不过我们今天是坐牛车过来的,不知道庄哥会不会觉得不方便?”在古代有钱人坐牛车,就相当于让一个坐惯宝马的人去坐拖拉机一样,并不会很舒服,庄锦寒一看就是有钱人,陆斯羽自然要用有钱人的态度对他。
“怎么会不方便呢,牛车就牛车吧。”庄锦寒无所谓地点头,看向富贵,“把东西给我,你回去跟大家说一声。”
“少爷,可是~~”
第一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多了,失败。
第二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乱了,失败。
第三次实验,不小心缝错了,失败。
第四次实验,咦,怎么没布了?
陆斯羽看着身前的一堆布料,觉得自己果然不是做缝纫的好手,心情无比郁闷。
好在他买的布料虽然不多,但还有淘宝在,直接在淘宝上搜索了相似的布料,买了一大堆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工作。
他要做的只是背心而已,可是这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是棉花乱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在淘宝上找了许多棉衣的款式,对照着在背心中间缝了几条线,这些线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隔开棉衣,让里面的棉絮不会乱跑。
好不容易做完了第一件,他看着成品还是觉得不忍直视,直接把它扔进了仓库,然后开始做第二件。
他的工作是从大到小,所以第一件做的就是他自己的,因此导致了布料用的极快,第一个残次品被他扔进仓库之后,他的第二件就顺利多了,至少样子看上去比第一件要好看。
有了前两件的经验,接下来的第三件第四件第五件也很快完成,虽然还是不太好看,但好歹也是成品。
做完了所有的衣服之后,他又用剩下的材料随便缝了几双袜子,样子还是不好看,但保暖作用还是在的。
俗话说要暖身先暖脚,这话是一点没错,只有脚热起来了,身体才会慢慢热起来,这几双袜子虽然白天不能穿,但晚上套着暖一暖还是可以的。
把这些都做完之后,他把所有的材料都扔进仓库,然后把衣服放在床边。
到了晚上,陆斯羽又烧了一锅水,帮两个小的洗完,穿上他下午做好的衣服,一穿上就激动地直叫唤,面对毫不知情的陆斯月又是一脸得意。
不过没过一会儿,陆斯羽就直接把衣服递给了陆斯月,让她洗完后穿在里面。
虽然陆斯月还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但关于洗澡这件事,他还是让她自己一个人完成,这个年纪的小孩就算是在现代也该有男女之别了,更不用说是在古代。
洗完澡出来的陆斯月自然也是一脸的兴奋,塞了棉花的背心要比想象中暖和许多。
晚上睡觉的时候,陆斯羽也将四人的被窝分开,陆斯羽一床,陆斯月一床,陆斯云和陆斯乐一床,算是开始了新的改变,再加上这几天天气比较好,被子也是晒过的,睡在里面还有一点阳光的味道。
这一晚,所有人都睡得格外舒适,身上脚上多出来的存在像是多了一层隔离层,紧紧锁住了温度,甚至于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有些赖床,想要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多呆一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 陆斯羽:会养孩子会做饭还会做衣服,我觉得自己真是老牛逼了!!!
庄锦寒:对!
陆斯羽:跟你有啥关系→_→
庄锦寒(目前还是路人甲):qaq
第19章 再遇某人
虽然陆斯羽自制的棉背心手艺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一种保暖的手段,对于这个只剩四个孩子的小家而言,多出一件棉背心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至于村子里的大家,自从知道卖木炭的方法是陆斯羽想出来之后,大家每次碰到陆斯羽都会大肆夸奖几句,纷纷表示不愧是读书人,不仅有想法,还能把想法变成钱,比其他读书人厉害多了。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能给他们带来好日子,谁就比较厉害。
这次陆斯羽卖木炭的主意不仅改变了陆大伯陆二伯家中的情况,也改变了村里许多家庭的情况,不说一发致富,好歹能够游刃有余地迎接还有半个月就到来的新年。
在天气晴好,积雪消融之后,大伯家的大儿子带着儿媳妇也回来了。
陆大伯的大儿子叫陆有地,十分简单粗暴的名字,与陆斯羽四人的画风迥然不同,但这个名字也有陆大伯对儿子的衷心期待,毕竟在农村里,有了地就代表这个家会越过越好。
这次是陆有地媳妇家里有喜事,所以两人去了老丈人家,只是没想到刚走不久就开始下大雪,也没法回来。
这不,雪刚刚停下,两人不就回来了么。
“爹,我刚一进村就听说了,三叔和三婶是不是?”陆有地是个忠厚的老实人,一回家就关心起家里的人,虽然陆家大家庭早就分了家,但他作为陆家老大家的老大,从小就觉得自己应该承担起一些责任。
“也是你三叔三婶运气不好,往日里也不见出现什么意外,这次偏偏遇上了雪崩。”陆大伯叹着气,对于三弟和三弟媳的去世还是有些遗憾。
“那小羽他们?”陆有地皱着眉,想到三叔家还剩下四个孩子,作为老大,他绝不能置之不理。
“小羽那孩子啊,哈哈哈哈,”陆大伯知道自己儿子在担心什么,突然松了口气,拍拍他的肩,“你就放心吧,小羽那孩子可比我们聪明会来事,他可以养活自己。”
“啊?可是小羽身体不是一向很虚弱么,爹,三叔家里只剩下四个小孩,我们不能不理啊。”陆有地还以为陆大伯打算置之不理,有些不太认同。
“瞎说什么呢,”陆大伯抬起手照着陆有地的后脑勺就拍过去,“你爹我是那种人么!”
“可是爹你刚才不是说……”陆有地疑惑不解。
“小羽比我们会赚钱,现在手里起码还有一贯多银子,只要省着点用一定能好好过下去。”陆大伯乐呵呵道,丝毫不为陆斯羽四人担心。
“这么多?”陆有地瞪大了眼睛,“可是三叔家不是?”
“这就是我说的小羽的本事。”陆大伯这般那般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了陆有地,最后还是忍不住感慨,“要是你三叔有小羽的本事,也不会落得现在这个地步,那个家也算是被小羽撑起来了。”
在陆大伯眼里,陆老三虽然中了秀才,但终归还是一个死读书的读书人,家里有点余钱,也是因为不需要缴纳赋税,再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收入,可是陆斯羽不一样,他可以只凭一个点子就给三个家庭以及整个村子带来了收入。
陆大伯的话让陆有地震惊万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才离开这么几天,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陆大伯由着他震惊,只是在聊完之后就从身上掏出五十文钱,塞到陆有地手里:“拿去,给你媳妇买点好吃的,好歹她还怀着,不能亏待了她。”
陆有地手里捏着五十文钱,还是觉得有些恍惚,平日里家里一直都省吃俭用,别说是五十文钱,就是五文钱都要精打细算着用,没想到这会儿陆大伯竟然这么愉快地交出了钱,原因竟然是那个一直被他们当做弱者的陆斯羽?
跟陆大伯聊完,陆有地拿着钱回了自己的屋子,打算跟媳妇说道说道。
没想到刚一进屋,陆王氏就开了口:“我说今天娘有点不对啊,怎么这么高兴呢?”
陆有地诧异:“娘高兴怎么了?你还不让娘高兴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三叔三婶不是才……”陆王氏有些说不出口了,毕竟这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
“这事爹和娘心里都有数,三叔三婶走了,最应该担心的其实是小羽他们,现在小羽有了出息,爹娘当然开心。”大家的想法都很简单,已经去世的人走了就了无牵挂了,最重要的还是活着的人,只要活着的人能够好好过,死了的人也会放心。
“啊,这是什么意思?”陆王氏这边大伯娘都没跟她说什么,这时听到陆有地的话当然觉得莫名其妙。
陆有地又把之前陆大伯跟他说的话完完整整说了一遍,最后把刚刚拿到手的五十文钱全部交给陆王氏:“这是爹给的,说是让你买点想吃的,你现在有了身子,就要好好养着。”
陆王氏看着手里的五十文钱愣住,其实农村里大家的生活环境都差不多,好不好坏不坏的也就那样,陆大伯家算是陆家村比较好的家庭了,可也从来没有哪一次突然有这么多钱,还是捏在她手里的。
一想到陆有地想都没想就把所有钱都交给她,陆王氏的心情莫名欢快,起身挽着陆有地的手臂:“真好,我刚嘴馋着呢,你陪我一起去买吧。”
“行。”陆有地点头,刚回来就享受到了手里有钱的乐趣,他也还是恍惚着,可是媳妇有要求,他当然不会不答应。
不过在两人去镇上之前,他们还是把从陆王氏家拿来的一些小东西分给了几家,其中分到陆斯羽家的时候,分量更加充足。
“小羽,这些是从你嫂子家里拿来的,分量不多,给月月他们补补。”陆有地拿出来的是十个鸡蛋,在农村,十个鸡蛋的分量也不少了,可想而知陆王氏的娘家对这个嫁出去的女儿也是很喜欢的。
陆斯羽倒是没有客气,从他听说陆有地回来到现在,也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这个时候才过来还拿了十个鸡蛋,应该是陆大伯跟他说了一些事。
“有地哥要去镇上吗?我正好有事也想去一趟,不如一起吧。”陆斯羽看到两人身上穿的比较光鲜,想来是还有别的事,再想到现在大伯家手里也拿着一些钱,应该会让两天好好享受一下,至于到底怎么享受,在村里人眼里,能够去镇上买点好吃的就已经很享受了。
“行,那就一起吧。”陆有地也不犹豫,他们坐着牛车去镇上,也不在乎多载陆斯羽一个。
得到了同意,陆斯羽回去换了一身衣服,这次不再是穿庄锦寒那套,那套衣服虽然好,但比他的身形还是长了一些,不适合走动,之前天气太冷实在没办法,眼下天气热了起来,他当然不会再穿那套衣服。
驾驶牛车的还是陆大伯,陆斯羽、陆有地以及陆王氏坐在牛车上,虽然前面没个挡风的,可是三人还是很惬意。
不过在这过程中,陆斯羽却发现不少人正在徒步行走。
“大伯,他们这是去哪儿啊?”
“应该是去镇上吧,反正也不远。”陆大伯随口说道,虽然村里人来回带一带也不算什么,可也不能经常带,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恩惠施多了反而结仇就得不偿失了。
陆斯羽微微皱眉,眼下车上还有一个孕妇倒是不太方便,可如果是平时呢,反正最近大伯都闲着,要是每天来回载人,应该也能赚点钱。
他看着认真赶车的大伯,来回的这些钱肯定不会太多,他倒是不太介意,但如果是大伯的话,或许会有兴趣尝试一下。
心里这么想着,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到了镇上,陆有地带着陆王氏去买东西了,陆斯羽也一个人在镇上闲逛。
说起来镇上的繁华度要比县里低好几个档次,不过有些日常需要的东西却不会缺。
陆斯羽先是跑去买了十斤黄豆,又想办法找地方买了一些石膏,就这些东西,他就花了五十文钱,黄豆这时是三文钱一斤,石膏在这个时候比较麻烦,所以也比较贵,不过这东西他第一次买就是做做样子,以后肯定是在淘宝上买更便宜的。
这也是他之前注意到村子里有石磨,就想着自制豆腐。
跟其他的手艺不一样,豆腐这东西他小时候还真的跟人有模有样学过,虽然从那之后他就没有再做过,但好歹也是有经验的。
有了豆腐,就能做豆腐骨头汤,也算是给家里加个餐。
“羽弟。”
陆斯羽蓦然停下脚步,一听这个声音他就知道对方是谁,可是那家伙不是在县里么,怎么会来镇上?
他回过头,看着来人面带微笑:“庄哥。”
庄锦寒身上穿着的又是跟之前不一样的衣服,唯一相同的仍然是他衣服上绣着的绿竹。
在别人看来,竹子与梅兰菊并称为四君子,代表高尚,庄锦寒这一身倒是与他的气质十分相符,但陆斯羽却觉得这家伙估计是绿竹控,要么就是穿着装逼用的。
“没想到这么巧会在这里碰到,富贵,去帮羽弟拿东西。”
“好的,少爷。”富贵立即走到陆斯羽面前,抱过他怀里的袋子,说是抱,其实跟抢差不多。
陆斯羽见抢不回来,只好无奈朝着庄锦寒拱手:“庄哥,你不是在县里吗,怎么会来镇上?”
“怎么,羽弟不欢迎?”庄锦寒挑眉。
这个时候能说不么?
答案是:不能。
“怎么会,我还以为以后再也不会跟庄哥相遇了呢,没想到竟然会在镇上碰到,不过很可惜,我马上就要回去了,这……”陆斯羽十分有礼貌地回答,客气又无奈。
“羽弟不欢迎我去你家做客?”庄锦寒笑眯眯道。
陆斯羽:我去,怎么就忘了这家伙自来熟了!!!
第20章 赶车生意
陆斯羽其实不太喜欢自来熟的人,因为会让他觉得不舒服,但是庄锦寒的自来熟却不会让他觉得不舒服,再加上之前这人还借了他一身衣服,只是做客这种小要求,他当然不会不答应。
“当然没问题,不过我们今天是坐牛车过来的,不知道庄哥会不会觉得不方便?”在古代有钱人坐牛车,就相当于让一个坐惯宝马的人去坐拖拉机一样,并不会很舒服,庄锦寒一看就是有钱人,陆斯羽自然要用有钱人的态度对他。
“怎么会不方便呢,牛车就牛车吧。”庄锦寒无所谓地点头,看向富贵,“把东西给我,你回去跟大家说一声。”
“少爷,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