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疑神疑鬼
尽管如此戒备森严,营中仍然疑神疑鬼。
夜里几声马嘶,一个人的梦话,却曾引起全军的轰动。
于是有人悄悄说可能是“闹鬼”。
长平坑杀了四十万,邯郸被围后死的还要超过这个数。
战乱中祭祀供献都非常匮乏,甚至连活人都顾不上了。
冤有头,债有主,这么多饿鬼,能不找咱们秦国人来算帐吗?
这种“鬼话”,蒙骜这个档次的人当然不信。
但下层士兵们对一切不能以人的思维来解释的现象,向来都是委诸于鬼神。
在没捉住这些连大将军都能袭击的“人”之前,他们宁可相信这都是“鬼干的”。
可怜不可一世的秦军,竟患上了“恐鬼病”。
总在忧虑每多杀一个人,就会多一个讨债的冤鬼。
致使军队的杀伤力大大下降。
为了祈求鬼神别再讨债,香、烛成了热门抢手货。
有需就有供。
有头脑的供应商很快就云集在邯郸秦营四周,以数倍于常价出售,还供不应求。
可惜关、司两大商家还不满足,一心想垄断市场,便在营外开辟了“第二战场”,竞相降价出售。
虽说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可怜那些靠肩担背负谋斗升之利的小贩们,如何是豪门的竞争对手?
耗了几天就连食宿都没了着落,只得以低于“市价”抛出后,落荒而逃。
许多人因缺乏路费,死在途中……
王龁也不信有“鬼”,因为他深知袭击自己的是一个人:
他个子不高,虽在仓促间没看清面目,但在跃起奋击的刹那间,却让人感到一股阳刚杀气扑面而来。
绝非鬼魅的阴寒所能比拟。
那一击之猛,也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之力,而不是虚无飘渺的“鬼气”。
幸亏多年的军旅生活使他养成了哪怕只是升帐,也要顶盔贯甲披挂整齐的好习惯。
才没被碎头破肚保住了性命,脸却被破了相。
砍开一条从右额上角到左侧下巴的大伤口。
右眼几乎不保,肉薄之处都露出骨头,疼得他当场就晕了过去。
但是,就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判断出刺客是个“左撇子”,哪有这样的鬼?
蒙骜等军医给王龁处理完伤口包扎好后才请示:
“怎样向大王报告?”
王龁知道自己应负主要责任,如实汇报必受严厉处分。
众目睽睽之下又不敢隐瞒,心中烦燥,不禁叹气:
“伤口痛得很,你看情况处理吧。”
由蒙骜出面有两个好处:
一是他很有心计,能把事情处理得较为妥善;
一是他若不说实话秦王查究,自己也有推脱的余地。
蒙骜知道“偷袭”事件当时就已经惊动了御营,隐瞒真相将适得其反。
便把当时的具体经过以及目前的部队状态一一详尽汇报。
当然,那些有效的应对措施他都归功于王龁,自己只不过是个执行者。
在替王龁表示负有严重失职责任的同时,也委婉地指出大营距敌过近,易受偷袭。
不合兵法,应该至少后撤十里……
使秦王意识到在“轻敌”这一点上自己也有错误,就不好意思让王龁承担全部责任了。
所以后来王龁对蒙骜不但感激也很敬重,极力推荐他代替自己主持全面工作。
不过秦王还是认为应该给王龁处分以严肃军纪,但青年谋士李斯却提出一个相反的建议:
“给王龁的处分越严重,就越表明偷袭给咱们造成的损失越大。
实际上是在替他们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宣传。
所以咱们应该对此表示无动于衷。
对王龁不但不处分,反而要嘉奖,表彰他临危不乱、勇敢杀敌的光荣功绩……”
香烛店的生意兴隆也让秦王恼火:
关、司两家垄断市场后,又结成商业联盟,划分销售区域,统一销售价格。
秦王的用品自然由他们承包,而他们还向邯郸城内“走私”,赵王祭祀用的香烛竟是“咸阳制造”。
他们的触须能延伸这么长而广,显然是营中有人开了“后门儿”。
官爷们从中捞点儿油水还是小事,前敌营中竟然任凭腐败蔓延,势比瘟疫更可怕。
而且士卒们沉缅于敬神祷鬼,又怎能有旺盛的斗志?
听到这些报告,秦王一怒之下就要彻底取缔。
李斯又给拦住了:
“香烛店本身所起的作用无所谓‘消极’还是‘积极’。
但听说军中有几位举足轻重的官员入了股。
一旦取缔断了财路,嘴里不敢说,情绪受到影响,就要起消极作用了;
如果认为士兵们祈求赵鬼有损国威,我们可以派出巫师去引导他们。
都请秦人的祖先来驱逐赵国阴魂,任何人都会相信自己的祖先必胜无疑。
则畏赵鬼的心理也就荡然无存。
如此,既扬我秦威,又能增强将士们克敌的信心,一举两得。
所以香烛生意不但不能停止,还要更加大张旗鼓地广泛经营,尽最大能量扩展业务。”
李斯的这一套理论,对于两大商家和参股的高官们保留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也就为他日后登上秦相的宝座奠定了重要基础。
同时也为稳定当时秦国军心,起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逐渐从“赵鬼”的威胁下解脱了灵魂的压力。
秦王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把允许香烛业存在的理由改成:
为了调剂军营中的生活气氛,这就更达到了“皆大欢喜”的目的。
但无论找出多少理由,由于受到这次“人或鬼”的袭击,秦军终是后退十里。
士气只能有降无升。
夜里几声马嘶,一个人的梦话,却曾引起全军的轰动。
于是有人悄悄说可能是“闹鬼”。
长平坑杀了四十万,邯郸被围后死的还要超过这个数。
战乱中祭祀供献都非常匮乏,甚至连活人都顾不上了。
冤有头,债有主,这么多饿鬼,能不找咱们秦国人来算帐吗?
这种“鬼话”,蒙骜这个档次的人当然不信。
但下层士兵们对一切不能以人的思维来解释的现象,向来都是委诸于鬼神。
在没捉住这些连大将军都能袭击的“人”之前,他们宁可相信这都是“鬼干的”。
可怜不可一世的秦军,竟患上了“恐鬼病”。
总在忧虑每多杀一个人,就会多一个讨债的冤鬼。
致使军队的杀伤力大大下降。
为了祈求鬼神别再讨债,香、烛成了热门抢手货。
有需就有供。
有头脑的供应商很快就云集在邯郸秦营四周,以数倍于常价出售,还供不应求。
可惜关、司两大商家还不满足,一心想垄断市场,便在营外开辟了“第二战场”,竞相降价出售。
虽说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可怜那些靠肩担背负谋斗升之利的小贩们,如何是豪门的竞争对手?
耗了几天就连食宿都没了着落,只得以低于“市价”抛出后,落荒而逃。
许多人因缺乏路费,死在途中……
王龁也不信有“鬼”,因为他深知袭击自己的是一个人:
他个子不高,虽在仓促间没看清面目,但在跃起奋击的刹那间,却让人感到一股阳刚杀气扑面而来。
绝非鬼魅的阴寒所能比拟。
那一击之猛,也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之力,而不是虚无飘渺的“鬼气”。
幸亏多年的军旅生活使他养成了哪怕只是升帐,也要顶盔贯甲披挂整齐的好习惯。
才没被碎头破肚保住了性命,脸却被破了相。
砍开一条从右额上角到左侧下巴的大伤口。
右眼几乎不保,肉薄之处都露出骨头,疼得他当场就晕了过去。
但是,就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判断出刺客是个“左撇子”,哪有这样的鬼?
蒙骜等军医给王龁处理完伤口包扎好后才请示:
“怎样向大王报告?”
王龁知道自己应负主要责任,如实汇报必受严厉处分。
众目睽睽之下又不敢隐瞒,心中烦燥,不禁叹气:
“伤口痛得很,你看情况处理吧。”
由蒙骜出面有两个好处:
一是他很有心计,能把事情处理得较为妥善;
一是他若不说实话秦王查究,自己也有推脱的余地。
蒙骜知道“偷袭”事件当时就已经惊动了御营,隐瞒真相将适得其反。
便把当时的具体经过以及目前的部队状态一一详尽汇报。
当然,那些有效的应对措施他都归功于王龁,自己只不过是个执行者。
在替王龁表示负有严重失职责任的同时,也委婉地指出大营距敌过近,易受偷袭。
不合兵法,应该至少后撤十里……
使秦王意识到在“轻敌”这一点上自己也有错误,就不好意思让王龁承担全部责任了。
所以后来王龁对蒙骜不但感激也很敬重,极力推荐他代替自己主持全面工作。
不过秦王还是认为应该给王龁处分以严肃军纪,但青年谋士李斯却提出一个相反的建议:
“给王龁的处分越严重,就越表明偷袭给咱们造成的损失越大。
实际上是在替他们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宣传。
所以咱们应该对此表示无动于衷。
对王龁不但不处分,反而要嘉奖,表彰他临危不乱、勇敢杀敌的光荣功绩……”
香烛店的生意兴隆也让秦王恼火:
关、司两家垄断市场后,又结成商业联盟,划分销售区域,统一销售价格。
秦王的用品自然由他们承包,而他们还向邯郸城内“走私”,赵王祭祀用的香烛竟是“咸阳制造”。
他们的触须能延伸这么长而广,显然是营中有人开了“后门儿”。
官爷们从中捞点儿油水还是小事,前敌营中竟然任凭腐败蔓延,势比瘟疫更可怕。
而且士卒们沉缅于敬神祷鬼,又怎能有旺盛的斗志?
听到这些报告,秦王一怒之下就要彻底取缔。
李斯又给拦住了:
“香烛店本身所起的作用无所谓‘消极’还是‘积极’。
但听说军中有几位举足轻重的官员入了股。
一旦取缔断了财路,嘴里不敢说,情绪受到影响,就要起消极作用了;
如果认为士兵们祈求赵鬼有损国威,我们可以派出巫师去引导他们。
都请秦人的祖先来驱逐赵国阴魂,任何人都会相信自己的祖先必胜无疑。
则畏赵鬼的心理也就荡然无存。
如此,既扬我秦威,又能增强将士们克敌的信心,一举两得。
所以香烛生意不但不能停止,还要更加大张旗鼓地广泛经营,尽最大能量扩展业务。”
李斯的这一套理论,对于两大商家和参股的高官们保留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也就为他日后登上秦相的宝座奠定了重要基础。
同时也为稳定当时秦国军心,起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逐渐从“赵鬼”的威胁下解脱了灵魂的压力。
秦王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把允许香烛业存在的理由改成:
为了调剂军营中的生活气氛,这就更达到了“皆大欢喜”的目的。
但无论找出多少理由,由于受到这次“人或鬼”的袭击,秦军终是后退十里。
士气只能有降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