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拿着耗子当肥猪
又是满载而归的一天,素云算了算账,再过几天,她就可以攒够钱买一台电冰柜。到时候,冰镇汽水老冰棍,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真棒!
她得赶紧回去吃饭冲澡,养精蓄锐,明天继续赚钱。
小甜甜抱着她的大腿,死活不愿意回家,哭着喊着要吃火腿肠。
这红色包装的火腿肠,就算是猫狗吃都不健康,拿给小甜甜,素云实在是觉得很犯罪。
“不准再闹,我给你拿西瓜泡泡糖。”
冬梅总是不准小甜甜吃泡泡糖,怕孩子不小心吞咽了,粘住肠子,闹出大问题。
小甜甜每次看到别的小伙伴,被泡泡糖糊满脸,都羡慕不已。所以素云一提这件事,她立马忘记了香喷喷的火腿肠。
小甜甜得了泡泡糖,学着小伙伴的样子,鼓着嘴吹泡泡糖,却总是嗤嗤的往外吹气,不见半点泡泡。
她急的呜呜撒娇,拉着素云的裤子,不吹出来就不走路。
素云肚子咕咕叫着,实在不想多墨迹,抱起小甜甜直接回家。
“你就使劲嚼,啥时候没甜味了,就能吹出来泡泡了。”
还没进家门,浓郁的酒菜香就勾着人直流口水。真是稀奇,今天竟然这么早就做好了饭。
既然做了,那她理所应当好好享受。素云哼着小曲,喜滋滋的在饭桌前坐下。但是饭菜却许久都没有上桌。
冬梅从柴房里探出半个脑袋,说:“弟妹今天辛苦了。饭菜还得等会,我给你盛出来一点,你先吃就是。”
左右看了一下,世文娘不在家,那还有什么好顾忌的?素云果断接受了冬梅的建议,为了保险起见,她还特地问了冬梅:“有客人来?”
“没有!是为了让娘高兴,才做了这么多菜。”
素云果断下铲子弄走半截子鱼,比起那个老不死的,她才是更应该被人讨好。
当然,她也没吃独食,细心的挑出鱼刺,弄了一块白嫩的鱼肉给小甜甜。小甜甜嚼着泡泡糖,满心都是大泡泡,根本没有理鲤鱼肉。
“你不好好吃饭,以后就没有泡泡糖了。”
“我不要,哇……”
素云赶紧捂上她的嘴,她可不喜欢听小孩子哭,烦都烦死了。“你再哭,以后我就不带你去小卖铺了。”
小甜甜立马止了哭声,她以后要天天长在小卖铺里,天天吃泡泡糖和火腿肠。
素云没再管她,大摇大摆的坐在堂屋里,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世文娘红着一双眼回来,看到冬梅正在柴房里叮叮当当的做菜,心里慰藉了很多。
冬梅这几天表现的很好,在地里努力干活,回家后还知道做菜做饭,比起以前来,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就像以前的素云一样。
再看素云,这个傻子,正坐在堂屋里头忙活着什么,和以前一样,全家都把今天放在心坎上。
世文娘的双眼更红了,老头子折腾这么一辈子,也算是没有白走一遭。眼下,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个大孙子。
想起素云做的那个梦,世文娘越发的期待了。
“素云,你忙活啥呢?”
素云正聚精会神的挑鱼刺,猛然听到老太婆喊她,没啥防备,随口答了句:“我吃饭呢!”没事别烦她。
世文娘走近了一看,顿时怒火中烧,她唰的一下掀翻了桌子。
“你干什么?!”
素云的火气蹭的一下就涌了上来,她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人敢掀她的桌子,给她不痛快,这老不死的是不是活够了?!
那老太婆撕裂着嗓子吼叫,跟个待宰的母猪似的:“我从来没想过,你是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给你爹做的饭你也吃!”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呜呜的哭了起来:“我怎么这么命苦呀,老头子早早的走了,儿媳妇还这么不孝顺。苍天呀,我还不如一头撞死了干净!”
原来,今天是世文爹去世两周年的忌日,冬梅特地早早的回来,准备了这些酒菜,是给公爹上坟用的,而素云却先吃了起来,触犯了大忌。
冬梅听到动静,冷笑一声,她得意的瞥了一眼素云,假惺惺的劝解:“娘,您别生气了,弟妹肯定不是故意的,她在小卖部忙,把爹的祭日忘了,也算正常。”
素云恨不得三巴掌拍死冬梅。
这个女人,她故意引诱她先吃饭,就是想她受这个无妄之灾。
她就是嫉妒她可以去看小卖铺,而自己要去地里干活,所以才想了这么个办法,好重回小卖铺。
“小卖铺有多忙?你以前也在小卖铺,怎么没见你忘记过你爹的忌日?她就是蹬鼻子上脸!”
世文娘想起素云落水那件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非得跟她算一算总账。
“你以为你跟来旺媳妇勾搭在一起,就能为所欲为,连公爹的祭日都不放在眼里?你现在就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我们老杜家容不下吃里扒外的东西!”
冬梅忙阻止:“娘,弟妹多么老实的人,变成这样,都是来旺媳妇坏的,那娘们天天去小卖铺嚯嚯弟妹。我看,不如让弟妹跟你一起干农活,有你看着,来旺媳妇哪还敢胡来?”
素云冷笑着看着冬梅,这几天给她的好脸太多了,耗子都敢拿自己当肥猪了。
她一声不吭,转头就回了房间,没过一会儿就拿出一个盒子来。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个游龙戏凤的血红色玉佩。
素云板板整整的跪在地上,行了个大礼:“娘,公爹一直是把我当成亲生闺女,我怎么可能忘了他的忌日。我刚才吃饭,是因为我怕吃的不好,面黄肌瘦没精神,公爹看了伤心,我不忍心让他伤心,我想你肯定也不忍心。”
她把玉佩递上前:“你看,这是我爹给我的家传宝,几百年的历史了。我打算,一会儿把它埋在公爹的坟前,全当代替我,在泉下向公爹尽孝。”
世文娘和冬梅,一见到那块血红色的玉佩,脸色顿时变了。
这个东西,她竟然拿出来了!
真棒!
她得赶紧回去吃饭冲澡,养精蓄锐,明天继续赚钱。
小甜甜抱着她的大腿,死活不愿意回家,哭着喊着要吃火腿肠。
这红色包装的火腿肠,就算是猫狗吃都不健康,拿给小甜甜,素云实在是觉得很犯罪。
“不准再闹,我给你拿西瓜泡泡糖。”
冬梅总是不准小甜甜吃泡泡糖,怕孩子不小心吞咽了,粘住肠子,闹出大问题。
小甜甜每次看到别的小伙伴,被泡泡糖糊满脸,都羡慕不已。所以素云一提这件事,她立马忘记了香喷喷的火腿肠。
小甜甜得了泡泡糖,学着小伙伴的样子,鼓着嘴吹泡泡糖,却总是嗤嗤的往外吹气,不见半点泡泡。
她急的呜呜撒娇,拉着素云的裤子,不吹出来就不走路。
素云肚子咕咕叫着,实在不想多墨迹,抱起小甜甜直接回家。
“你就使劲嚼,啥时候没甜味了,就能吹出来泡泡了。”
还没进家门,浓郁的酒菜香就勾着人直流口水。真是稀奇,今天竟然这么早就做好了饭。
既然做了,那她理所应当好好享受。素云哼着小曲,喜滋滋的在饭桌前坐下。但是饭菜却许久都没有上桌。
冬梅从柴房里探出半个脑袋,说:“弟妹今天辛苦了。饭菜还得等会,我给你盛出来一点,你先吃就是。”
左右看了一下,世文娘不在家,那还有什么好顾忌的?素云果断接受了冬梅的建议,为了保险起见,她还特地问了冬梅:“有客人来?”
“没有!是为了让娘高兴,才做了这么多菜。”
素云果断下铲子弄走半截子鱼,比起那个老不死的,她才是更应该被人讨好。
当然,她也没吃独食,细心的挑出鱼刺,弄了一块白嫩的鱼肉给小甜甜。小甜甜嚼着泡泡糖,满心都是大泡泡,根本没有理鲤鱼肉。
“你不好好吃饭,以后就没有泡泡糖了。”
“我不要,哇……”
素云赶紧捂上她的嘴,她可不喜欢听小孩子哭,烦都烦死了。“你再哭,以后我就不带你去小卖铺了。”
小甜甜立马止了哭声,她以后要天天长在小卖铺里,天天吃泡泡糖和火腿肠。
素云没再管她,大摇大摆的坐在堂屋里,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世文娘红着一双眼回来,看到冬梅正在柴房里叮叮当当的做菜,心里慰藉了很多。
冬梅这几天表现的很好,在地里努力干活,回家后还知道做菜做饭,比起以前来,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就像以前的素云一样。
再看素云,这个傻子,正坐在堂屋里头忙活着什么,和以前一样,全家都把今天放在心坎上。
世文娘的双眼更红了,老头子折腾这么一辈子,也算是没有白走一遭。眼下,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个大孙子。
想起素云做的那个梦,世文娘越发的期待了。
“素云,你忙活啥呢?”
素云正聚精会神的挑鱼刺,猛然听到老太婆喊她,没啥防备,随口答了句:“我吃饭呢!”没事别烦她。
世文娘走近了一看,顿时怒火中烧,她唰的一下掀翻了桌子。
“你干什么?!”
素云的火气蹭的一下就涌了上来,她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人敢掀她的桌子,给她不痛快,这老不死的是不是活够了?!
那老太婆撕裂着嗓子吼叫,跟个待宰的母猪似的:“我从来没想过,你是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给你爹做的饭你也吃!”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呜呜的哭了起来:“我怎么这么命苦呀,老头子早早的走了,儿媳妇还这么不孝顺。苍天呀,我还不如一头撞死了干净!”
原来,今天是世文爹去世两周年的忌日,冬梅特地早早的回来,准备了这些酒菜,是给公爹上坟用的,而素云却先吃了起来,触犯了大忌。
冬梅听到动静,冷笑一声,她得意的瞥了一眼素云,假惺惺的劝解:“娘,您别生气了,弟妹肯定不是故意的,她在小卖部忙,把爹的祭日忘了,也算正常。”
素云恨不得三巴掌拍死冬梅。
这个女人,她故意引诱她先吃饭,就是想她受这个无妄之灾。
她就是嫉妒她可以去看小卖铺,而自己要去地里干活,所以才想了这么个办法,好重回小卖铺。
“小卖铺有多忙?你以前也在小卖铺,怎么没见你忘记过你爹的忌日?她就是蹬鼻子上脸!”
世文娘想起素云落水那件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非得跟她算一算总账。
“你以为你跟来旺媳妇勾搭在一起,就能为所欲为,连公爹的祭日都不放在眼里?你现在就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我们老杜家容不下吃里扒外的东西!”
冬梅忙阻止:“娘,弟妹多么老实的人,变成这样,都是来旺媳妇坏的,那娘们天天去小卖铺嚯嚯弟妹。我看,不如让弟妹跟你一起干农活,有你看着,来旺媳妇哪还敢胡来?”
素云冷笑着看着冬梅,这几天给她的好脸太多了,耗子都敢拿自己当肥猪了。
她一声不吭,转头就回了房间,没过一会儿就拿出一个盒子来。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个游龙戏凤的血红色玉佩。
素云板板整整的跪在地上,行了个大礼:“娘,公爹一直是把我当成亲生闺女,我怎么可能忘了他的忌日。我刚才吃饭,是因为我怕吃的不好,面黄肌瘦没精神,公爹看了伤心,我不忍心让他伤心,我想你肯定也不忍心。”
她把玉佩递上前:“你看,这是我爹给我的家传宝,几百年的历史了。我打算,一会儿把它埋在公爹的坟前,全当代替我,在泉下向公爹尽孝。”
世文娘和冬梅,一见到那块血红色的玉佩,脸色顿时变了。
这个东西,她竟然拿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