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以退为进
元墨轩和孝勇从天然居出来往东街方向走去,他们的目的地是城东的军队驻地大本营。
不一会儿的功夫,杨潇和郑秀一前一后路过天然居,阿哲守在郑秀身旁,阿赫则是在暗中保护他们,防备着郑秀被人认出来,虽然这个可能性很低,但是,身为从小就保护郑秀的人,万一这种事,也是要计算在内的。
昨晚上元子浚被紫鸢揭穿会武功的事,他做壁上观,元子浚出手想伤紫鸢的时候,他差一点就把手里的飞镖直接往他的后脑勺丢,孝勇也是知道他在一旁看着呢,所以,比他的速度还要快挡在紫鸢身前。
好在最后元子浚向紫鸢的恶势力低了头,有孝勇守着紫鸢,他也放心,拜托了卫虹要她在熊五的镖局里弄个房间住,准备今天搬过去,现在这个情况,越是离紫鸢远点,紫鸢就越安全。
他不愿意跟郑秀并行,一定要她落后几步,外人看来,像是两个不相识的人,走着走着就到了熊五的店铺,卫虹一早来店铺帮忙,见他路过,把郑秀和两个护卫看在眼中,唇角一翘,这个越国的战神公主还真是大胆。
早就听说了她的大名,还以为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娘们,见到真人,觉得还算俊俏,在这位公主的眼中,杨潇是金龟婿吗?
齐国首富的次子,确实是金贵的身子,越国的公主想要把他钓走,还是有点难度的。
杨潇带着郑秀逛了一个上午,到饭点的时候,找了一家寻常的店面,要了几个小菜,独自吃起来,郑秀心里怨他小气,把阿哲和阿赫都叫上,在他隔壁叫了一桌好酒好菜。
她虽然贵为公主,却行事作风极为豪爽,阿哲怎么劝都没有用,当下就喝起酒来,杨潇坐在隔壁桌,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打发她走。
熊五和卫虹相携出现,熊五第一次看到杨潇,却是像相识了好久的老朋友,招呼着朝他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他的旁边。
“杨爷,你一大早就出门了,都来不及跟你说京城里来信了。”熊五故意压低声音,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双手递上,“杨家的鸽子比我家的马儿飞的快。”
听到鸽子二字,坐在隔壁的郑秀立即竖起了耳朵,杨家的飞鸽传书在齐国可是很有名的,听说杨家专门花一大笔的银子驯养那些鸽子,鸽子的待遇比一般家仆都要好。
杨潇听了他的话心里一怔,就算有飞鸽传书,信也不会在他手上,不动声色的接过信,拆开来一看,写了四个字:以退为进。
“杨爷,你家里有什么指示吗?”卫虹一点不客气的要来了两双筷子,两个空碗,顺便多叫了几道菜,把熊五叫上,是要他来帮忙的,先一起吃个饭,在郑秀的面前显得三个人很熟。
杨潇将信纸折起来,用眼神询问她,把熊五带过来,几个意思?
郑秀在一旁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很想知道信纸上写了什么,杨潇的表情看不出来什么,但是,他看这个说话的男子,咦,似乎是女扮男装的。
她心里一惊,这个姑娘穿着男装,倒是一点不违和,举手投足间,确实有男子的风范。
“要我尽快落实店铺的位置,大批的货物已经从海上启程。”杨潇也只是随口一说,他的信还在半路上,他大哥还不知道他的全盘计划。
“石头山渔港只能停靠小船只,杨爷,你们杨家的大船可是全国闻名,不是我熊五嘴欠,可千万要三思。”
伙计送上一壶酒来,熊五拿起酒壶给杨潇倒上一杯,眼睛里是满满的敬意,能结识杨家的人,那真是三生有幸啊,卫虹没有跟他明说杨潇的身份,只说是杨家的人,要他不要追问身份,表示敬意就好。
“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实在不行,大船停在港口外,卸下货物用小船运到港口,就是要辛苦你亲自去监督装货。”
“哪里,哪里,能得到杨爷的赏识,那是我熊五的荣幸。”熊五听了他的话,茅塞顿开,大船进不了石头山港,小船接力,虽然要多花一些人工,但是,比陆路到孟州节省时间啊,不愧是杨家的人,这头脑,绝对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人家杨潇也不过是很平常的考虑了一下,做生意的人,什么都要考虑到,这跟他走镖一样,任何危险都要考虑在内,他只顾佩服杨潇,其实他自己也是很厉害的角色,不自知而已。
杨潇朝卫虹使了眼色,她这是在告诉郑秀,他住在正大镖局吗?
为了紫鸢,你就委屈委屈,让郑秀把你当成确定的目标吧。
为了紫鸢,杨潇也只好按照她安排的办。
紫鸢那里,你绝对要保证她不外出。
两个人眼睛在笑,彼此了解了对方的意思,举起酒杯碰了一下。
先把郑秀弄走。
这是卫虹和杨潇共同的观点。
郑秀在旁边听着杨潇说大船小船,脑子里灵光一闪,对阿赫说了几句话,阿赫点下头,记下了熊五的模样,准备等会儿跟踪熊五。
几个人各怀心事的吃了午饭,卫虹先离开,她要回去看看家里,早上的气氛不对劲,她得先把家里的事解决掉,熊五随后结了账,一定要请杨潇,走后,阿赫马上就跟了上去,杨潇当做没有看见,跟着阿赫离开饭馆。
他抬头看看天,天气晴朗,不知道孝勇事情办得怎么样了,按照他对顾书宇的了解,他的心情不会太糟糕,应该会见孝勇,毕竟在他的心里,孝勇是可以信任的人。
兵部尚书长子,白初原曾经中意的大女婿人选,孟州守将顾书宇,他从小就有一个改不了的习惯,心情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年来,从未变过。
手下的军官都了解他的为人,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能闪多远就多远,绝不在将军的视线里出现,实在没有办法,也只好陪着小心,希望别让将军抓到一点点的错误。
今天天气晴好,被称作玉面将军的顾书宇在校场亲自操练新兵,最近新兵进步极大,他的心情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顾家,上下五代都是军人出身,凤凰城里,是军功显赫的家族,他从懂事起就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任何人都不入他的眼,没我顾家保护疆土,你们一众文官还能在朝堂上唧唧歪歪吗?
也是奇怪,刘统就是喜欢他这股子傲气,小时候经常召他入宫玩耍,有皇帝的宠爱,这小子就更眼高于天,在京城里,是众多官二代官三代里的刺头。
这个刺头唯一的朋友便是杨潇,一起拜在王老先生的门下,小时候的感情很好,顾书宇的脾气再臭,到了杨潇这里,也是服服帖帖的,他对跟在杨潇身边的孝勇爱屋及乌,从来都没把他当奴才看待。
顾书宇和杨潇的决裂,说起来还是因为他们的老师王老先生。
七年前,杨潇发现自己老师竟有强迫幼女侍寝的癖好,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晴天一个霹雳,那是他最敬重的老师啊,竟然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那年杨潇毕竟只有十四岁,发现这个秘密,还是不知所措了,去找顾书宇,比他大几岁的顾书宇听了却是哈哈大笑,说这是先生的私事,这种事,在上层社会里,他听得多,见得多,不足为奇。
因为这件事,杨潇跟他当面翻脸,拂袖而去,顾书宇以为他生气一阵子就会跟他和好,在他的认知里,这种事,没什么好指责的,老师也是男人,虽然年纪大了些,但是,还是喜欢女人的,只是女人的年纪小了一点而已嘛。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杨潇自此称病不去老师那里,他足足等了半年,没有等到杨潇跟他和好,反倒是听说他跟着他爹离开凤凰城好几趟,去外地做生意了。
这可把他气炸了,好不容易逮到杨潇回来,跑到杨家找他,在他的院子里,杨潇一脸冷漠的接待了他,那天正是雨天,他的心情本就差到了极点,一言不合就开骂,最后被杨潇赶了出来,两个人由此决裂。
为了这事,他病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有一个让他怎么看都顺眼的朋友,居然就这么绝交了,能不气吗?
更气人的是,杨家和顾家离得不远,有时候在路上遇到了,杨潇居然转身就走,显然是不想见他,要不是看在孝勇每次都朝他歉意的躬身行礼,他早就提着宝剑找杨潇干架去了。
后来,他爹荣升为兵部尚书,实在是看不惯他在京城里到处惹祸,一脚将他踢到孟州来守城。
孟州是边关,生活条件自然不比凤凰城,不过,他的习惯还是多年如一日,有太阳的天气,无论春夏秋冬,那绝对是要遮阳的,玉面将军就是这么来的。
背地里,将士们暗暗的称呼他为骚包将军,都已经被他爹发配到孟州来了,世家子弟的习惯一点都不改。
边关风霜,边关风霜,话都这么说了,这位爷却是把自己的皮肤给保养的能掐出水来,实在是过分的很。
不一会儿的功夫,杨潇和郑秀一前一后路过天然居,阿哲守在郑秀身旁,阿赫则是在暗中保护他们,防备着郑秀被人认出来,虽然这个可能性很低,但是,身为从小就保护郑秀的人,万一这种事,也是要计算在内的。
昨晚上元子浚被紫鸢揭穿会武功的事,他做壁上观,元子浚出手想伤紫鸢的时候,他差一点就把手里的飞镖直接往他的后脑勺丢,孝勇也是知道他在一旁看着呢,所以,比他的速度还要快挡在紫鸢身前。
好在最后元子浚向紫鸢的恶势力低了头,有孝勇守着紫鸢,他也放心,拜托了卫虹要她在熊五的镖局里弄个房间住,准备今天搬过去,现在这个情况,越是离紫鸢远点,紫鸢就越安全。
他不愿意跟郑秀并行,一定要她落后几步,外人看来,像是两个不相识的人,走着走着就到了熊五的店铺,卫虹一早来店铺帮忙,见他路过,把郑秀和两个护卫看在眼中,唇角一翘,这个越国的战神公主还真是大胆。
早就听说了她的大名,还以为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娘们,见到真人,觉得还算俊俏,在这位公主的眼中,杨潇是金龟婿吗?
齐国首富的次子,确实是金贵的身子,越国的公主想要把他钓走,还是有点难度的。
杨潇带着郑秀逛了一个上午,到饭点的时候,找了一家寻常的店面,要了几个小菜,独自吃起来,郑秀心里怨他小气,把阿哲和阿赫都叫上,在他隔壁叫了一桌好酒好菜。
她虽然贵为公主,却行事作风极为豪爽,阿哲怎么劝都没有用,当下就喝起酒来,杨潇坐在隔壁桌,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打发她走。
熊五和卫虹相携出现,熊五第一次看到杨潇,却是像相识了好久的老朋友,招呼着朝他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他的旁边。
“杨爷,你一大早就出门了,都来不及跟你说京城里来信了。”熊五故意压低声音,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双手递上,“杨家的鸽子比我家的马儿飞的快。”
听到鸽子二字,坐在隔壁的郑秀立即竖起了耳朵,杨家的飞鸽传书在齐国可是很有名的,听说杨家专门花一大笔的银子驯养那些鸽子,鸽子的待遇比一般家仆都要好。
杨潇听了他的话心里一怔,就算有飞鸽传书,信也不会在他手上,不动声色的接过信,拆开来一看,写了四个字:以退为进。
“杨爷,你家里有什么指示吗?”卫虹一点不客气的要来了两双筷子,两个空碗,顺便多叫了几道菜,把熊五叫上,是要他来帮忙的,先一起吃个饭,在郑秀的面前显得三个人很熟。
杨潇将信纸折起来,用眼神询问她,把熊五带过来,几个意思?
郑秀在一旁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很想知道信纸上写了什么,杨潇的表情看不出来什么,但是,他看这个说话的男子,咦,似乎是女扮男装的。
她心里一惊,这个姑娘穿着男装,倒是一点不违和,举手投足间,确实有男子的风范。
“要我尽快落实店铺的位置,大批的货物已经从海上启程。”杨潇也只是随口一说,他的信还在半路上,他大哥还不知道他的全盘计划。
“石头山渔港只能停靠小船只,杨爷,你们杨家的大船可是全国闻名,不是我熊五嘴欠,可千万要三思。”
伙计送上一壶酒来,熊五拿起酒壶给杨潇倒上一杯,眼睛里是满满的敬意,能结识杨家的人,那真是三生有幸啊,卫虹没有跟他明说杨潇的身份,只说是杨家的人,要他不要追问身份,表示敬意就好。
“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实在不行,大船停在港口外,卸下货物用小船运到港口,就是要辛苦你亲自去监督装货。”
“哪里,哪里,能得到杨爷的赏识,那是我熊五的荣幸。”熊五听了他的话,茅塞顿开,大船进不了石头山港,小船接力,虽然要多花一些人工,但是,比陆路到孟州节省时间啊,不愧是杨家的人,这头脑,绝对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人家杨潇也不过是很平常的考虑了一下,做生意的人,什么都要考虑到,这跟他走镖一样,任何危险都要考虑在内,他只顾佩服杨潇,其实他自己也是很厉害的角色,不自知而已。
杨潇朝卫虹使了眼色,她这是在告诉郑秀,他住在正大镖局吗?
为了紫鸢,你就委屈委屈,让郑秀把你当成确定的目标吧。
为了紫鸢,杨潇也只好按照她安排的办。
紫鸢那里,你绝对要保证她不外出。
两个人眼睛在笑,彼此了解了对方的意思,举起酒杯碰了一下。
先把郑秀弄走。
这是卫虹和杨潇共同的观点。
郑秀在旁边听着杨潇说大船小船,脑子里灵光一闪,对阿赫说了几句话,阿赫点下头,记下了熊五的模样,准备等会儿跟踪熊五。
几个人各怀心事的吃了午饭,卫虹先离开,她要回去看看家里,早上的气氛不对劲,她得先把家里的事解决掉,熊五随后结了账,一定要请杨潇,走后,阿赫马上就跟了上去,杨潇当做没有看见,跟着阿赫离开饭馆。
他抬头看看天,天气晴朗,不知道孝勇事情办得怎么样了,按照他对顾书宇的了解,他的心情不会太糟糕,应该会见孝勇,毕竟在他的心里,孝勇是可以信任的人。
兵部尚书长子,白初原曾经中意的大女婿人选,孟州守将顾书宇,他从小就有一个改不了的习惯,心情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年来,从未变过。
手下的军官都了解他的为人,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能闪多远就多远,绝不在将军的视线里出现,实在没有办法,也只好陪着小心,希望别让将军抓到一点点的错误。
今天天气晴好,被称作玉面将军的顾书宇在校场亲自操练新兵,最近新兵进步极大,他的心情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顾家,上下五代都是军人出身,凤凰城里,是军功显赫的家族,他从懂事起就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任何人都不入他的眼,没我顾家保护疆土,你们一众文官还能在朝堂上唧唧歪歪吗?
也是奇怪,刘统就是喜欢他这股子傲气,小时候经常召他入宫玩耍,有皇帝的宠爱,这小子就更眼高于天,在京城里,是众多官二代官三代里的刺头。
这个刺头唯一的朋友便是杨潇,一起拜在王老先生的门下,小时候的感情很好,顾书宇的脾气再臭,到了杨潇这里,也是服服帖帖的,他对跟在杨潇身边的孝勇爱屋及乌,从来都没把他当奴才看待。
顾书宇和杨潇的决裂,说起来还是因为他们的老师王老先生。
七年前,杨潇发现自己老师竟有强迫幼女侍寝的癖好,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晴天一个霹雳,那是他最敬重的老师啊,竟然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那年杨潇毕竟只有十四岁,发现这个秘密,还是不知所措了,去找顾书宇,比他大几岁的顾书宇听了却是哈哈大笑,说这是先生的私事,这种事,在上层社会里,他听得多,见得多,不足为奇。
因为这件事,杨潇跟他当面翻脸,拂袖而去,顾书宇以为他生气一阵子就会跟他和好,在他的认知里,这种事,没什么好指责的,老师也是男人,虽然年纪大了些,但是,还是喜欢女人的,只是女人的年纪小了一点而已嘛。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杨潇自此称病不去老师那里,他足足等了半年,没有等到杨潇跟他和好,反倒是听说他跟着他爹离开凤凰城好几趟,去外地做生意了。
这可把他气炸了,好不容易逮到杨潇回来,跑到杨家找他,在他的院子里,杨潇一脸冷漠的接待了他,那天正是雨天,他的心情本就差到了极点,一言不合就开骂,最后被杨潇赶了出来,两个人由此决裂。
为了这事,他病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有一个让他怎么看都顺眼的朋友,居然就这么绝交了,能不气吗?
更气人的是,杨家和顾家离得不远,有时候在路上遇到了,杨潇居然转身就走,显然是不想见他,要不是看在孝勇每次都朝他歉意的躬身行礼,他早就提着宝剑找杨潇干架去了。
后来,他爹荣升为兵部尚书,实在是看不惯他在京城里到处惹祸,一脚将他踢到孟州来守城。
孟州是边关,生活条件自然不比凤凰城,不过,他的习惯还是多年如一日,有太阳的天气,无论春夏秋冬,那绝对是要遮阳的,玉面将军就是这么来的。
背地里,将士们暗暗的称呼他为骚包将军,都已经被他爹发配到孟州来了,世家子弟的习惯一点都不改。
边关风霜,边关风霜,话都这么说了,这位爷却是把自己的皮肤给保养的能掐出水来,实在是过分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