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套的自我修养_64
  “我的力量消失了!我被农神……抛弃了……”白盯着自己指尖的光影,原本布满红晕的脸庞顿时惨淡,一道冷汗顺着发际流了下来。格拉斯跪坐在他腿间,将他抄起来按在怀里安慰道:“就算农神抛弃了你,也还有我在呢。只要我还有一滴血没流尽,就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远在天上的神国里,正在向主祭自己的砂之神殿传达神意的农神忽然站起身来,乌黑的眼眸里闪烁着罕见的怒意:“我的神眷者被抢走了!”
  服侍他的女神连忙劝道:“这世上有神能抢走神眷者呢?他的信仰始终缠绕在您的身上,只要有这条信仰之线不断,他仍然是属于您的。”
  可他偏偏就没有信仰!
  打从一开始那次祭祀霍桑就看出来,那个神官外表恭敬、做菜好吃、背教典背得也很流利,但他心里缺乏对神祗最基本的敬畏和信仰。而且这不是因为贪婪和其他恶质蒙蔽了本心,而是他打从一开始就不对任何神祗抱有信仰,他唯一信的只有自己,所以并没有信仰之力维系他们之间的关系。
  就是因为看出了这个厨子的本性,农神才破例赐下了金麦穗,甚至特地落下大陆,替他把那个神力的具现化之物镶入体内。这力量并非人类和普通魔物可以侵蚀,能真正损伤神力的只有神力,是有不长眼的神祗抢了他的神眷者!
  这人本来就不虔诚,被抢以后大概也不会好好祈祷,争取以虔承的信仰之心重归自己的怀抱,看来还是得他这个主人自己去找他。
  农神因为失去神眷者而惊怒之际,在大陆中央的神圣之国塞克里德,外表约有十四五岁,金发碧眼、气质出众得犹如王子般的俊美少年忽然停下脚步,望向遥远的西方。
  他身边一名穿着马甲和亚麻长裤,肌肉结实、高大俊朗的剑士也停下步,伸手去拉他:“你在干什么呢苏勒?那里有什么可看的?”
  那里有一片拥挤的人潮,可都是些生活安逸的普通人,从来都不在少年的眼睛里。从认识这个少年开始,剑士就知道他是一个出身高贵、任性别扭,却非常重英雄的人。这样的贵族少爷愿意留在他们这个仅有不到十名战士的小佣兵团里,似乎正是因为他觉着自己这个普通剑士将来一定会成为救世的英雄。
  其他人都觉得这是小孩子的任性,可剑士心里却难免升起一番期冀。也许这个少年骑士看得不错,他将来真变成那种传说中的英雄呢?
  剑士把这当作梦想藏在心里,和小少爷的关系倒是越见亲近。
  可是这一切都到此为止。苏勒的目光落在那片熙攘的人流中,再没像从前那样及时转回头来答复他,而是用一种平静悠远得不符他年纪的声音说道:“神的血裔复苏了,这个时代的英雄终于出现了。想不到我这些年竟然找错了,新的史诗英雄不在这里,而在那个小小的鲁特王国……”
  他闭上双眼,身周散发出淡淡光芒,令那张精致的面容越发不可逼视。风吹起他半长的卷发,遮住那深邃悠远,完全不似少年的眼神,略带苍凉的清脆声音在空中响起:“我要去鲁特王国,去找这个世界真正的英雄,新一代的救世主。对不起,希罗。”
  抱歉打扰了你的生活,你不是我要找的英雄……和神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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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强撑着站起身来,脸色冷白,从空间指环里拿出长袍裹上,踩着新做的拖鞋就往外走。他的身体最深处刚刚受到了隐密的创伤,体力也被压榨得够呛,走了没几步腿就发软,被格拉斯从后面拦腰抱起来。
  “你要去哪儿?咱们至少要打扫一下战场,把玛丽送回家去吧。你也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咱们第一次……我听说后面会受伤的,应该去问医生拿点药。”格拉斯两手托着他,也没有另一只手可以抱玛丽的遗骸,终于想起了那位好团员,抱着白冲出墓园,叫埃佩帮忙带上公爵小姐回去举办葬礼。
  白用力按着他的肩膀撑起身子,严肃地吩咐埃佩:“我的上司,魔教的教主给了本地连锁餐厅老板莱斯特朗一张契约,你去告诉他,公爵许诺的那座房子就是公爵府邸,有农神的见证,他可以去收取魔教分坛的房地契了。”
  埃佩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白虚弱地重复了一遍,就直接放软身子倒在格拉斯怀里,摇了摇手:“不管你懂不懂,照我说的背给他,公爵一家的葬礼也由他来办。你留在这儿监督他们几天,我和格拉斯必须立刻去首都。”
  埃佩也是男人,看着这俩人的模样大概也能猜出他们干了什么,带着几分羞涩问道:“你要不要休息一下?反正那个伯爵夫人就在首都,也不会那么快就跑掉。”
  “不行,我必须立刻去大神殿,向农神告解!”白郎心似铁,格拉斯稍露出不愿意的神色,他就撑着那双手臂要往下跳。
  黑发魔法师一腔酸水化成怒火烧了起来,紧皱眉头问道:“你的身体根本撑不了长途旅行,也不能骑马,你就不能休息一下吗?农神也不会因为你交了外教的男朋友就把你怎么样的……”
  说到这里,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夸了农神一句:“神祗的胸怀如海一样深,绝不会因为信徒交了男友就放弃他。你身上的标记只是因为和光明神之力冲突才消失的,不是农神不想要你这个神眷者了。反正你现在能用光明之力,也不算吃亏,何必这么着急呢?”
  “那怎么行,你不知道农神殿的规矩,我爸爸花了两万金币给我送进神殿,我要是敢改信太阳神,他会拿桌子腿儿抽死我的!”农神殿的规矩可不止包括“一人侍神,全家光荣”,在他传说中的老家桑德康翠,这条规矩后面还跟着一条“一人叛教,全家连坐”,规矩比他们魔教圣女的岗位职责还严。现在他必须立刻进首都,去最大的农神殿献上一桌满汉全席,用他的真心和手艺打动农神的心!
  格拉斯有种从头顶绿到脚底的错觉,脸色铁青着,咬牙答应了这个要求。他紧紧将白按在自己怀里,用布把他全身上下包得严严实实,恨不得连头发丝儿都不露。这还不够,又展开那双翼展四米开外的雪白翅膀拢到胸前,完完全全挡住了怀里的恋人,这才舍得往外走去。
  埃佩抱着公爵小姐的遗体,还好心地把公爵的干尸也扔进公爵夫人的棺材里,让他们入葬之前就实现死同穴的理想。小厌魔本想跟上他们,又怕被格拉斯翅膀上散逸的光明之力灼伤,不满地呜噜呜噜,往后落了两步,远远跟着。
  凭着两人一魔的十只脚,他们终于走出了那片满地尸块、鲜血淋漓的墓园区。埃佩留下来处理后续事宜,格拉斯和白则在外头市场上买了两匹骏马,骑一匹牵一匹——白的屁股暂时担负不了骑马这么高级的动作——往首都奔去。他还没学会把翅膀收进去,只能努力收到最不碍事的大小,然后套上肥大的魔法长袍,外头再包一块布,弄成个驼背的样子。买马时那位好心的外地客伤同情他们一个瘸一个驼的,主动打了八折,把自己手里最温顺的两匹母马卖给了他们。
  亏得如此,小厌魔那六条小细腿儿才没在后面的旅途中直接磨没了。
  只是这条道路,他们走得极为艰维,一路上竟遇到了几次魔物袭击,仿佛有人撕开了大陆正面与反面的裂口,将那些充满邪恶之力的生物召唤了过来。越是接近首都,那些魔物就越多也越强大,两人一魔的旅途几乎变得步履维艰。格拉斯手执魔杖,同时运用自己掌握的魔力和神力挡在白面前,艰难地保护着因为失去神眷,力量等级骤然下降的恋人。
  就在他几乎被一只魔物袭击之际,眼前忽然有一道白光闪过,那头魔物应声倒下,化作一滩黑水。仔细看去,那道光并非他那样的神力光辉,而是一道快得惊人的剑光,每次落下都要收割一只魔物的生命。
  那柄剑掌握在一名仿佛只有十四岁的纤细少年手里,那少年金发碧眼,衣着十分繁复,像是来自外国的贵族公子。可他的剑法却比浸淫剑道几十年的老人更加毒辣,眼力和速度都是一流的,也就是白炼过九阳神功这样的高级武功才能勉强看清。
  那少年一个人便清了他们三人都杀不尽的魔物,然后直直走向小厌魔,冷笑着一剑劈下。
  “剑下留魔!”
  白抽刀垫步,全身真气鼓荡,从下方斜斜下削,刀势精妙至极,逼他回剑自救。那少年果然不再刺向小厌魔,反而横剑一削,削断了白那把价值连城的弯刀,更削向他头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白头巾。
  少年脸上露出一点混合着得意和讽刺的笑意,边出剑边说:“农神的信徒竟然收留魔物,还为了保护它和我挥剑,跟我的血裔真是天壤之……”
  那一剑削断了白的头巾,也让他亮银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披泻而下,半遮住孤高冷寂的面容,宛如傲岸的冰雪神祗。少年的脸色微变,眼中的讽刺眨眼化成不敢置信,把那个“别”字吞回去,愤怒地尖叫:“我的……你是我那个‘注定的神眷者’,你怎么会成了霍桑的神官?”
  难怪这些年他的神殿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天生拥有光之外表的神子,原来是霍桑抢了他的人!
  ☆、第55章 争夺
  “你或许不记得我了,可是你来到这世界上,就受到我的庇护。”不管对农神过界捞人的行为有多痛恨,这个国度的保护者、太阳神阿苏尔对自己的神眷者态度还是相当温柔的:“我当时注意到你,是因为你来自外面的世界——不是世界的另一面,而是神族亦不知道的,真正的外面。”
  他说话时微微抬着下巴,伸长胳膊摸了摸白的头顶,满脸慈爱之色。一个小孩子做出这种表情动作,其实是很有点可笑的,可是白却完全笑不出来,心脏几乎要从腔子里跳出来,脸色也白得快要透明了。
  “你怎么知道……”白的声音微微发颤,嗓子都有些沙哑了。人生最大秘密毫无预兆地被人拆穿,这感觉简直就像游泳时泳裤被冲到水里,正好又赶上一队CCXV记者来做采访!现场直播的!
  他简直不敢看格拉斯,也不愿意低头看一眼太阳神。
  不过这种事逃避也是逃不开的,阿苏尔天生就没点过查颜观色的技能点,略带得意地说了下去:“我很想知道你来自什么样的世界,可那时候的你只是一道灵魂,就像流星一样飞进这个世界,冲到了一个人类女性的腹中,来不及说话。幸好我在那之前及时赋予了你最纯粹的光之外表,现身到你母亲面前,让她在你出生后就送到我的神殿……”
  说到这里,少年精致的脸颊抽动了几下,眼角含怨,愤愤然说道:“霍桑这个无耻的家伙,明明知道你是我的神眷者,你这模样就是被我选中的明证,居然敢横刀夺爱!”
  “呃,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我们家本来就信农神……”
  “这种事情也不能只分先后,还是要看个人的选择的。”格拉斯双臂环胸站在一旁,沉着脸插了一句:“神赐予的宠爱再厚重,也要看本人愿不愿意接受。”
  太阳神到底是来干什么的?要是像传说中那样单纯地下界旅游兼平定大陆纷争也就算了,怎么看这意思竟然是看上了他的白,也打算来跟他抢人?农神是白自己信仰的主神也就算了,半道儿冲出来一个太阳神,还是这么个小孩子一样的神祗,就想跟他抢男朋友,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格拉斯现在还处于刚刚确定关系的紧张期,看男友就像看钱包一样严。钱包是什么皮做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觊觎他美貌的钱包,这双贼手才该斩断!
  在他低气压的提醒下,阿苏尔才想起来自己本来要找的是另一位神眷者——拥有自己血脉的,半神半人的英雄。仔细一看,这个神之子身材削瘦,皮肤也太白皙,背后一双巨大的白色羽翼衬得整个人都多了几分禁欲的感觉,和他喜爱的那种高大魁梧、肌肉发达的勇士不大相符。
  真可惜。他的后代,拥有他这个英勇强悍的太阳神和他选中的史诗英雄血脉后裔,怎么就没长出来他喜欢的模样呢?
  太阳神有点失落地看着格拉斯:“你是我的后代,太阳神的血裔,是这片大陆上活着的神明。你的祖先应当是我游历大陆时认识的某位英雄,在后嗣血脉中留下了神血,直到今天你体内的神血复苏,隔着无数代时光重现了神之血脉。”
  “所以说,”有着少年外表的太阳神伸长胳膊摸上了自己后代的头顶,微笑着说:“既然你觉醒了半神之身,也可以算是我的儿子,来叫声父亲吧。”
  格拉斯:“……”
  白:“Σ( ° △ °|||)︴……”
  这帮神都挺爱当人父亲的啊。好歹农神只是说说,太阳神这就直接要求喜当爹了?
  格拉斯默默地倒退两步,把自己的头从太阳神魔爪下让出来,无奈地抽了抽嘴角:“感谢您的厚爱,可我家里父母俱全,所以还是像其他普通人一样称您为太阳神就好了。”
  太阳神精致的小脸鼓成了包子,老成地叹道:“算了,虽然我这辈子得不到一个有着漂亮胸肌和腹肌,会叫父亲,能一剑劈开五十米高的巨石的可爱儿子,可至少你能从霍桑手里抢回了我那注定的神眷者,这就是足够伟大的战绩了。”
  这个天外来的神眷者看起来比隔代遗传的血裔听话多了。
  看在神眷者的份上,太阳神甚至善良地放了小厌魔一马,允许它继续跟在佣兵团里。
  有太阳神入队,接下来的路上即便再遇到魔物也会很快地被太阳神打发掉,他们的旅程轻松无比,唯一令白难受的就是太阳神阿苏尔对他穿来那个世界的好奇。他仗着自己年幼可爱、让人舍不得拒绝的外表,不停地追问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他穿过来之前是干什么的,恨不得把他的脑子都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