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入乡随俗
“氰化钾是一种剧毒。在湿空气中潮解并放出微量的氰化氢气体。易溶于水,微溶于醇,水溶液呈强碱性,并很快水解。接触皮肤的伤口或吸入微量粉末即可中毒死亡。”
不愧是大学生啊。
我赞赏的看着秦乐,我说所以凶手使用氰化钾,杀了吕蒙吗?
“也只有这个可能了。”
秦乐接着说道:“酒吧是夜场,晚上来的人很多,凶手如果想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杀了她的话,就只能选择能尽快让人至死的东西,氰化钾不错,就是有点难弄。”
“这小子说得对。”
我和秦乐是坐在角落里的,水鬼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而选择是否在普通人面前现形,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人能看到他,所以不用担心我们的对话被人听到。
“那几个人,个个可都不简单啊。”
水鬼饶有兴趣的看着温扬几个人,“这场戏可变得有意思了。”
在这之后,工作人员就没有再来过了,没有工作人员的命令我们也出不去,这旅馆的主人从这几个人入住之后,再也没出现过。
我和秦乐只好找了两间空房住了进去。
当天晚上,大家围坐在一起吃饭,我和秦乐表示入乡随俗。
大家伙在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句,“你们觉得谁更像凶手啊?”
“这谁知道呢。”
王新总是能适时的接话,其实他是一个非常有眼色的人,他知道怎么样化解大家的尴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曹俊就是不喜欢他。
也许这就是上流社会人对于下流社会人的鄙视吧。
吃过了晚饭,大家都各自回房间了。
这一天给我闲的发霉,我正在床上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然之间我的房门被人敲响了。
“凌秋雨,你觉得他们谁像凶手?”
秦乐进来就问了这么一句,我觉得有些突兀,摸不着头脑,“怎么了?你知道了什么事吗?”
“你看啊,女大学生,就读的硕士,农民工,美妆博主,高中生,老总,我实在想不出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秦乐对于破案这件事情好像很感兴趣,我翻了个身懒洋洋的问,你就这么想知道凶手是谁吗?
“当然了,早点找到凶手,我们还能早点出去。你知道我这个人的,一直呆在这里可不是我的性格。”
我说放心吧,明天我们就会出去的。
“你确定吗?”
我已经联系了刘鑫,他那边现在应该正在往这边赶,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我就会被当成特邀助手和秦乐一起被调出去。
这一觉睡得很好,当我走出去的时候,却发现气氛非常凝重。
“又死了一个。”
秦乐比我先起床的,他走到我身边小声说:“就是昨天给工作人员第一个提供证词的那个。”
我皱眉,凶手为什么会杀掉她呢?难不成是李兰知道了什么关键的事情而被灭口了吗?
我问李兰是怎么死的?
“在男浴室里被发现的。”
秦乐说道:“工作人员一大早上就去女生浴室看了,听陆悦说应该是浴室的花洒坏了,所以李兰才会选择去男浴室的,而且当时男浴室的门还是锁住的。”
也就是说,李兰是有所防备的,她也怀疑凶手就在这几个人之间。
当然有另外一种可能,李兰只是单纯的害羞而已。
“李兰是什么时候去的浴室?”
“不太清楚,李兰既然是美妆博主,那她肯定作息很规律,她去的是男生浴室,那他去的时间应该是在他们几个都洗完澡之后。”
这就奇怪了,李兰是有防备的,又是在大家都睡下之后才去洗的澡,这也就说明了有人没睡,而且是刻意着刻意的等着她去男浴室。
如果不是李兰打开门的话,那别人是进不去的,所以这个人一定和李兰认识。
可是看他们脸上的样子,却都看不出什么瑕疵。
“都别动,坐下!”
进来的人依旧是保卫,我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这第一个尸体还没解决呢,又出现了一具尸体,估计他们也忙坏了。
“你们谁是凌秋雨和秦乐?”
“我们是。”果然不出我所料,刘鑫一来,我和秦乐立刻就被放出去了。
“我知道这事和你们没关系。”
见到我们刘鑫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刚开玩笑的问你为什么这么相信我们啊?
“你和那群普通人不一样。”
刘鑫直直的看着我的眼睛,半点都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他说:“你是阴阳人,如果你真的想要杀人或者是为了点什么的话,你不是用这种拙劣的手段把我们都叫来了啊。”
我看着刘鑫的眼睛半晌也笑了,我说是啊,不过昨天我俩可被冤枉了一个晚上呢,回头你可得请客。
“你上次不是欠我一个人情吗?这次咱俩平了。”
刘鑫身上穿着便服,不过看他的气质,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他说道:“我这次,是要请你俩帮忙的,你不是普通人,所以也就能查到很多我们查不到的事。你身边的这位……虽然我不了解他,不过我知道他应该很厉害吧。”
“好朋友,你可真是有眼光,实不相瞒,我逻辑能力很强的。”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就回到了旅馆里,只不过这一次我和秦乐的身份不一样了,我们不再是嫌疑犯,而是特邀助手。
“现在所有人保持安静。”
刘鑫问道:“你有什么办法吗?”
我说两天死了两个人,他们都是新魂,黑白无常是带不走他们的,现在可以招魂试试看,这样就会真相大白了。
大家都听不懂我的话,像陈宇阳和曹俊都是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这些高学历的人都是相信唯物科学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人们可以不信鬼神,但是不能亵渎鬼神。
“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刘鑫重重的锤了一下我的肩膀,其实按照保卫的话来说,他们也是不信鬼神的,不过上次刘鑫有了我的帮助,已经成为了刑侦队的队长,况且我们是旧相识了,他以前就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所以对我的能力毫不怀疑。
不愧是大学生啊。
我赞赏的看着秦乐,我说所以凶手使用氰化钾,杀了吕蒙吗?
“也只有这个可能了。”
秦乐接着说道:“酒吧是夜场,晚上来的人很多,凶手如果想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杀了她的话,就只能选择能尽快让人至死的东西,氰化钾不错,就是有点难弄。”
“这小子说得对。”
我和秦乐是坐在角落里的,水鬼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而选择是否在普通人面前现形,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人能看到他,所以不用担心我们的对话被人听到。
“那几个人,个个可都不简单啊。”
水鬼饶有兴趣的看着温扬几个人,“这场戏可变得有意思了。”
在这之后,工作人员就没有再来过了,没有工作人员的命令我们也出不去,这旅馆的主人从这几个人入住之后,再也没出现过。
我和秦乐只好找了两间空房住了进去。
当天晚上,大家围坐在一起吃饭,我和秦乐表示入乡随俗。
大家伙在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句,“你们觉得谁更像凶手啊?”
“这谁知道呢。”
王新总是能适时的接话,其实他是一个非常有眼色的人,他知道怎么样化解大家的尴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曹俊就是不喜欢他。
也许这就是上流社会人对于下流社会人的鄙视吧。
吃过了晚饭,大家都各自回房间了。
这一天给我闲的发霉,我正在床上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然之间我的房门被人敲响了。
“凌秋雨,你觉得他们谁像凶手?”
秦乐进来就问了这么一句,我觉得有些突兀,摸不着头脑,“怎么了?你知道了什么事吗?”
“你看啊,女大学生,就读的硕士,农民工,美妆博主,高中生,老总,我实在想不出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秦乐对于破案这件事情好像很感兴趣,我翻了个身懒洋洋的问,你就这么想知道凶手是谁吗?
“当然了,早点找到凶手,我们还能早点出去。你知道我这个人的,一直呆在这里可不是我的性格。”
我说放心吧,明天我们就会出去的。
“你确定吗?”
我已经联系了刘鑫,他那边现在应该正在往这边赶,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我就会被当成特邀助手和秦乐一起被调出去。
这一觉睡得很好,当我走出去的时候,却发现气氛非常凝重。
“又死了一个。”
秦乐比我先起床的,他走到我身边小声说:“就是昨天给工作人员第一个提供证词的那个。”
我皱眉,凶手为什么会杀掉她呢?难不成是李兰知道了什么关键的事情而被灭口了吗?
我问李兰是怎么死的?
“在男浴室里被发现的。”
秦乐说道:“工作人员一大早上就去女生浴室看了,听陆悦说应该是浴室的花洒坏了,所以李兰才会选择去男浴室的,而且当时男浴室的门还是锁住的。”
也就是说,李兰是有所防备的,她也怀疑凶手就在这几个人之间。
当然有另外一种可能,李兰只是单纯的害羞而已。
“李兰是什么时候去的浴室?”
“不太清楚,李兰既然是美妆博主,那她肯定作息很规律,她去的是男生浴室,那他去的时间应该是在他们几个都洗完澡之后。”
这就奇怪了,李兰是有防备的,又是在大家都睡下之后才去洗的澡,这也就说明了有人没睡,而且是刻意着刻意的等着她去男浴室。
如果不是李兰打开门的话,那别人是进不去的,所以这个人一定和李兰认识。
可是看他们脸上的样子,却都看不出什么瑕疵。
“都别动,坐下!”
进来的人依旧是保卫,我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这第一个尸体还没解决呢,又出现了一具尸体,估计他们也忙坏了。
“你们谁是凌秋雨和秦乐?”
“我们是。”果然不出我所料,刘鑫一来,我和秦乐立刻就被放出去了。
“我知道这事和你们没关系。”
见到我们刘鑫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刚开玩笑的问你为什么这么相信我们啊?
“你和那群普通人不一样。”
刘鑫直直的看着我的眼睛,半点都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他说:“你是阴阳人,如果你真的想要杀人或者是为了点什么的话,你不是用这种拙劣的手段把我们都叫来了啊。”
我看着刘鑫的眼睛半晌也笑了,我说是啊,不过昨天我俩可被冤枉了一个晚上呢,回头你可得请客。
“你上次不是欠我一个人情吗?这次咱俩平了。”
刘鑫身上穿着便服,不过看他的气质,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他说道:“我这次,是要请你俩帮忙的,你不是普通人,所以也就能查到很多我们查不到的事。你身边的这位……虽然我不了解他,不过我知道他应该很厉害吧。”
“好朋友,你可真是有眼光,实不相瞒,我逻辑能力很强的。”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就回到了旅馆里,只不过这一次我和秦乐的身份不一样了,我们不再是嫌疑犯,而是特邀助手。
“现在所有人保持安静。”
刘鑫问道:“你有什么办法吗?”
我说两天死了两个人,他们都是新魂,黑白无常是带不走他们的,现在可以招魂试试看,这样就会真相大白了。
大家都听不懂我的话,像陈宇阳和曹俊都是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这些高学历的人都是相信唯物科学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人们可以不信鬼神,但是不能亵渎鬼神。
“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刘鑫重重的锤了一下我的肩膀,其实按照保卫的话来说,他们也是不信鬼神的,不过上次刘鑫有了我的帮助,已经成为了刑侦队的队长,况且我们是旧相识了,他以前就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所以对我的能力毫不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