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节
张瑞和就让周木生赶牛车带他过来看热闹。
他从小什么苦没吃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绝不是一句空口白话,是农民的真实写照。
稻子从地里割出来,要把它变成米需要脱粒、去秕、去壳、杨壳、去皮五个步骤。
就拿第一个脱粒来说,要么用人工击打,要么用牛拉石磙来回碾压。无论哪个,都需要花费极大的人力。
现在有了这个打谷机,完全可以省时省力。
张瑞和看着这结构也是相当简单,不由惊诧这小姑娘心思灵巧,竟然连这也会做。
张瑞和看着林晓就像看一个金疙瘩,他不由看向林满堂,“你这闺女到底怎么养的?居然生得这么聪明?”
林满堂哈哈大笑,“她就是随便长长。”
张瑞和抽了抽嘴角,问林晓,“你是怎么想到的?”
林晓歪了歪脑袋,“这就是简单的传动,其实难度还不如水磨。”
张瑞和揉了揉脸,说得简单,但是之前怎么没人想到呢。
看完热闹,张瑞和就要带周木生回去。
林满堂问他,“今年咱家又种了西瓜,上回萧世子说想吃。我留了一些。您知道萧世子在哪吗?”
张瑞和眼睛一亮,“过几天,我打算亲自去趟边城,不如我顺便给送去吧。”
林满堂乐了,“行啊。我也给您留了些,走的时候,顺便都给带走吧。”
林满堂这话说得没错,他确实留了很多。
有一百多个,整齐摆放在地窖里。每天都要三次下去查看,要是有坏的,就要即时抱出来扔掉。
周木生和林满堂搬了两篓西瓜,张瑞和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了。只能坐到前面副驾驶位置。
回去后,张瑞和就给圣上写了一封密信,顺便让人将一篓西瓜送到京城,另一篓打发人送到边城。
收完庄稼,张瑞和找个生面孔的人到小庄村上门求购一个打谷机。
拿到实物,派人将东西送回京城。
皇上先是收到信,等他收到实物,亲自叫人试过,果然好用。
瑞和信里写玻璃方子需要徐徐图之,不能操之过急。
说得倒轻巧,怎么能不急。
那么贵的方子,谁不想早点握在手里。
可他是皇上,自然不可能用那些阴谋诡计对付一个良民,那样不是明君。
他也跟张瑞和一样,想到以利诱之?只要对方真能做出玻璃镜,县主之位给他便是。
只是他怎么才能让对方将方子呈给他呢?
皇上视线不由自主落到打谷机上,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虽然有点亏本,但是比起玻璃方子,还是不亏的。
皇上叫了总明观祭酒秦官进宫。
秦官正在交待几位教谕,听到内侍传话,皇上宣他进官,还有些受宠若惊。
别看他是从三品官,但总明观向来只负责研究天文,不掺和政事。
最近总明观在研究天象,皇上找自己能有什么事呢?
想不通,他就不想。左右皇上不可能不让自己教书。
怀着这份坦荡,秦官进了宫。
皇上将打谷机展示给秦官看,“秦爱卿觉得这东西如何?”
秦官出身世家,先皇在世时,他曾当过御史,对先皇许多荒唐事都敢直谏,尤其是萧国公一家被处死,他更是跪在大殿外三天三夜,可惜先皇执意要杀,将秦官打了四十打板,就将人撵出宫。
秦官心灰意冷,愤而辞官。
直至新皇登基,太皇恢复他的官身,让他重当御史大夫,他却只想研究天象,太后便让他到总明观任职。总明观是月国最高的科研学术机构,相当于现代的科学院。
别看这人已年过六十,却是个好玩的性子。
他以祖冲之为榜样,研究自然天文学,他对许多农作物也是知之甚详。
现在看到这打谷机,他不由惊讶于它的奇妙,当着皇上的面就试了起来。
皇上也由着他,等他玩够了,才问,“怎么样?”
秦官躬身回禀,“回皇上,这打谷机设计精巧,可为农民省下不少时日。”
农忙每到农忙都要双抢。
农忙大约需要二十天时间,农忙想要粮食收上来,就要确保这段时间不下雨,说白了就是跟老天爷抢时间。
从收割到入库,需要许多个步骤,每一步都需要花费人力物力。而且必不可省。
现在有了这个打谷机,农忙打稻谷就能省下不少时间,这东西绝对利国利民。
皇上点头,“秦爱卿可知这东西出自何人之手?”
秦官细想了下,“难不成是出自工部?”
皇上沉着脸,哼道,“一群酒囊饭袋之徒。不提也罢。”
换了别人听到皇上发怒可能会害怕,但秦官当过御史台的一把手,对皇上都敢参,倒是没那么怕,反而眼巴巴看着皇 ,等着对方回答。
皇上被他这表情取悦了,笑道,“秦爱卿有所不知,此物出自一个十岁女童之手。”
秦官听罢,眼睛瞪得溜圆,头一个念头不是惊奇,而是怀疑。
这该不会是大人做出来了,为了驳名声,所以拿孩子当幌子吧?
他自己就是文人,知道那些文人为了出名,什么法子都敢使。
他刚想将自己猜测说出口,突然想到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女童出书事件。
说起来,林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
这不是书肆掌柜的功劳,他们计划在年底将书送至京城。
林晓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新陵县县令的一封奏报。
对方将林满堂的果园和林晓写的三本书呈给上官。
上官又呈给上官的上官,一级一级呈上去,这事就传开了。
本来嘛,一棵树长五种果子就够稀奇的。没想到想出这种植法的农民居然让自己十岁的女儿将其写成书。
这两件事加起来,绝对吸引人眼球。
这事刚开始在官员圈传播,秦官自然也有所耳闻也知道了。
别人当个乐子来听,他却是好真的好奇,亲自遣仆人到新陵来购买书籍。
回了家就开始研读,并且打算等明年春暖花开时,就照此法实验。
嗯,还没开始实验,现在皇上又告诉他,这孩子又做出了新东西,就是眼前这个打谷机。
这女娃该不会是个神童吧?
他激动得搓着手,迫不及待想要见对方一面,只可惜他现在在总明观当祭酒,不能丢下那么多学生,跑去千里之外的新陵,这可就太让人难过了。
秦官心里失落,面上也带了几分,回禀的时候,有些遗憾在里面,“不知皇上找臣来所谓何事?”
皇上让太监将内阁起草好的圣旨递给秦官,“朕想让秦爱卿兼任当一回承旨。”
秦官打开圣旨,看了好半天,“不,不是,皇上,这也太不合规矩了吧?”
昔日祖冲之发明了水磨,水椎等物件,孝武帝只是升了他的官,没赏他爵位。对方只是写了三本书,又做这么个东西,皇上就给了封号。这也太舍得了吧?
皇上摆了摆手,“她是个女子,就算做出太多东西,朕也无法授她官,就只能赏她封号了。对了,她那爹倒是个人才。你宣旨后记得送他几本袁为尚的文章。”
秦官心一跳,袁为尚可是翰林院的学士,皇上送对方袁为尚的文章,这是想让对方……
“此事需得保密,若是泄漏,朕……”皇上没有说下去,秦官却知道皇上的未尽之意,立刻拱手,“老臣定当遵命。”
皇上点头,“去吧。”
第127章
这天上午, 林晓正在家里削柿子皮。
枝秀拎着山上采来的野果过来看林晓,“这是我从山上采,甜滋滋的, 你尝尝。”
林晓舀了碗清水, 一边洗一边吃, “你今儿怎么没去挣钱啊?”
枝秀抿嘴笑, “我大哥已经考上秀才, 我现在不用那么累了, 我想歇几天。”
“你确实该歇歇啦。”林晓点头赞同。
枝秀苦着一张脸, “可是家里发生点事儿,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跟你说说。”
林晓抬头看着她, “啥事啊?”
“我大哥考上秀才, 我二哥就没法考了。然后我们村的村长说如果我二哥肯入赘到他家, 他家的考试名额就给我二哥。”
林晓呆愣好半晌, 啊?还能这样?也对啊, 只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农户, 没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军户啊。考秀才靠的是真本领。只要他有这个本领就不怕。
“我爹不同意, 我大哥也劝他, 入赘后,男人就没了尊严。可我二哥说‘那也比死了好’。他们就吵起来了,已经僵持好几天了。”
林晓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能说刘文奎做得不对吗?这已经不是尊严的问题了?这是性命攸关的事儿。
“其实我能理解二哥,他比大哥聪明, 可他没有大哥命好,早一年出生。他那个身板, 去了战场就是死。要是入赘好歹有条活路。”
林晓也觉得有道理, “那你好好劝你爹和大哥呢?”
“说不通, 他们说男人哪怕死也要站着死,不能跪着死。活也要活得有尊严。”
男人的尊严林晓不懂,但如果有人敢践踏她的自尊,她可能会打爆对方后头,她掐着手指,“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枝秀摇头,“没有,只有这一个办法。”
枝秀在这边待了没多久,就离开了。
他从小什么苦没吃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绝不是一句空口白话,是农民的真实写照。
稻子从地里割出来,要把它变成米需要脱粒、去秕、去壳、杨壳、去皮五个步骤。
就拿第一个脱粒来说,要么用人工击打,要么用牛拉石磙来回碾压。无论哪个,都需要花费极大的人力。
现在有了这个打谷机,完全可以省时省力。
张瑞和看着这结构也是相当简单,不由惊诧这小姑娘心思灵巧,竟然连这也会做。
张瑞和看着林晓就像看一个金疙瘩,他不由看向林满堂,“你这闺女到底怎么养的?居然生得这么聪明?”
林满堂哈哈大笑,“她就是随便长长。”
张瑞和抽了抽嘴角,问林晓,“你是怎么想到的?”
林晓歪了歪脑袋,“这就是简单的传动,其实难度还不如水磨。”
张瑞和揉了揉脸,说得简单,但是之前怎么没人想到呢。
看完热闹,张瑞和就要带周木生回去。
林满堂问他,“今年咱家又种了西瓜,上回萧世子说想吃。我留了一些。您知道萧世子在哪吗?”
张瑞和眼睛一亮,“过几天,我打算亲自去趟边城,不如我顺便给送去吧。”
林满堂乐了,“行啊。我也给您留了些,走的时候,顺便都给带走吧。”
林满堂这话说得没错,他确实留了很多。
有一百多个,整齐摆放在地窖里。每天都要三次下去查看,要是有坏的,就要即时抱出来扔掉。
周木生和林满堂搬了两篓西瓜,张瑞和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了。只能坐到前面副驾驶位置。
回去后,张瑞和就给圣上写了一封密信,顺便让人将一篓西瓜送到京城,另一篓打发人送到边城。
收完庄稼,张瑞和找个生面孔的人到小庄村上门求购一个打谷机。
拿到实物,派人将东西送回京城。
皇上先是收到信,等他收到实物,亲自叫人试过,果然好用。
瑞和信里写玻璃方子需要徐徐图之,不能操之过急。
说得倒轻巧,怎么能不急。
那么贵的方子,谁不想早点握在手里。
可他是皇上,自然不可能用那些阴谋诡计对付一个良民,那样不是明君。
他也跟张瑞和一样,想到以利诱之?只要对方真能做出玻璃镜,县主之位给他便是。
只是他怎么才能让对方将方子呈给他呢?
皇上视线不由自主落到打谷机上,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虽然有点亏本,但是比起玻璃方子,还是不亏的。
皇上叫了总明观祭酒秦官进宫。
秦官正在交待几位教谕,听到内侍传话,皇上宣他进官,还有些受宠若惊。
别看他是从三品官,但总明观向来只负责研究天文,不掺和政事。
最近总明观在研究天象,皇上找自己能有什么事呢?
想不通,他就不想。左右皇上不可能不让自己教书。
怀着这份坦荡,秦官进了宫。
皇上将打谷机展示给秦官看,“秦爱卿觉得这东西如何?”
秦官出身世家,先皇在世时,他曾当过御史,对先皇许多荒唐事都敢直谏,尤其是萧国公一家被处死,他更是跪在大殿外三天三夜,可惜先皇执意要杀,将秦官打了四十打板,就将人撵出宫。
秦官心灰意冷,愤而辞官。
直至新皇登基,太皇恢复他的官身,让他重当御史大夫,他却只想研究天象,太后便让他到总明观任职。总明观是月国最高的科研学术机构,相当于现代的科学院。
别看这人已年过六十,却是个好玩的性子。
他以祖冲之为榜样,研究自然天文学,他对许多农作物也是知之甚详。
现在看到这打谷机,他不由惊讶于它的奇妙,当着皇上的面就试了起来。
皇上也由着他,等他玩够了,才问,“怎么样?”
秦官躬身回禀,“回皇上,这打谷机设计精巧,可为农民省下不少时日。”
农忙每到农忙都要双抢。
农忙大约需要二十天时间,农忙想要粮食收上来,就要确保这段时间不下雨,说白了就是跟老天爷抢时间。
从收割到入库,需要许多个步骤,每一步都需要花费人力物力。而且必不可省。
现在有了这个打谷机,农忙打稻谷就能省下不少时间,这东西绝对利国利民。
皇上点头,“秦爱卿可知这东西出自何人之手?”
秦官细想了下,“难不成是出自工部?”
皇上沉着脸,哼道,“一群酒囊饭袋之徒。不提也罢。”
换了别人听到皇上发怒可能会害怕,但秦官当过御史台的一把手,对皇上都敢参,倒是没那么怕,反而眼巴巴看着皇 ,等着对方回答。
皇上被他这表情取悦了,笑道,“秦爱卿有所不知,此物出自一个十岁女童之手。”
秦官听罢,眼睛瞪得溜圆,头一个念头不是惊奇,而是怀疑。
这该不会是大人做出来了,为了驳名声,所以拿孩子当幌子吧?
他自己就是文人,知道那些文人为了出名,什么法子都敢使。
他刚想将自己猜测说出口,突然想到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女童出书事件。
说起来,林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
这不是书肆掌柜的功劳,他们计划在年底将书送至京城。
林晓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新陵县县令的一封奏报。
对方将林满堂的果园和林晓写的三本书呈给上官。
上官又呈给上官的上官,一级一级呈上去,这事就传开了。
本来嘛,一棵树长五种果子就够稀奇的。没想到想出这种植法的农民居然让自己十岁的女儿将其写成书。
这两件事加起来,绝对吸引人眼球。
这事刚开始在官员圈传播,秦官自然也有所耳闻也知道了。
别人当个乐子来听,他却是好真的好奇,亲自遣仆人到新陵来购买书籍。
回了家就开始研读,并且打算等明年春暖花开时,就照此法实验。
嗯,还没开始实验,现在皇上又告诉他,这孩子又做出了新东西,就是眼前这个打谷机。
这女娃该不会是个神童吧?
他激动得搓着手,迫不及待想要见对方一面,只可惜他现在在总明观当祭酒,不能丢下那么多学生,跑去千里之外的新陵,这可就太让人难过了。
秦官心里失落,面上也带了几分,回禀的时候,有些遗憾在里面,“不知皇上找臣来所谓何事?”
皇上让太监将内阁起草好的圣旨递给秦官,“朕想让秦爱卿兼任当一回承旨。”
秦官打开圣旨,看了好半天,“不,不是,皇上,这也太不合规矩了吧?”
昔日祖冲之发明了水磨,水椎等物件,孝武帝只是升了他的官,没赏他爵位。对方只是写了三本书,又做这么个东西,皇上就给了封号。这也太舍得了吧?
皇上摆了摆手,“她是个女子,就算做出太多东西,朕也无法授她官,就只能赏她封号了。对了,她那爹倒是个人才。你宣旨后记得送他几本袁为尚的文章。”
秦官心一跳,袁为尚可是翰林院的学士,皇上送对方袁为尚的文章,这是想让对方……
“此事需得保密,若是泄漏,朕……”皇上没有说下去,秦官却知道皇上的未尽之意,立刻拱手,“老臣定当遵命。”
皇上点头,“去吧。”
第127章
这天上午, 林晓正在家里削柿子皮。
枝秀拎着山上采来的野果过来看林晓,“这是我从山上采,甜滋滋的, 你尝尝。”
林晓舀了碗清水, 一边洗一边吃, “你今儿怎么没去挣钱啊?”
枝秀抿嘴笑, “我大哥已经考上秀才, 我现在不用那么累了, 我想歇几天。”
“你确实该歇歇啦。”林晓点头赞同。
枝秀苦着一张脸, “可是家里发生点事儿,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跟你说说。”
林晓抬头看着她, “啥事啊?”
“我大哥考上秀才, 我二哥就没法考了。然后我们村的村长说如果我二哥肯入赘到他家, 他家的考试名额就给我二哥。”
林晓呆愣好半晌, 啊?还能这样?也对啊, 只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农户, 没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军户啊。考秀才靠的是真本领。只要他有这个本领就不怕。
“我爹不同意, 我大哥也劝他, 入赘后,男人就没了尊严。可我二哥说‘那也比死了好’。他们就吵起来了,已经僵持好几天了。”
林晓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能说刘文奎做得不对吗?这已经不是尊严的问题了?这是性命攸关的事儿。
“其实我能理解二哥,他比大哥聪明, 可他没有大哥命好,早一年出生。他那个身板, 去了战场就是死。要是入赘好歹有条活路。”
林晓也觉得有道理, “那你好好劝你爹和大哥呢?”
“说不通, 他们说男人哪怕死也要站着死,不能跪着死。活也要活得有尊严。”
男人的尊严林晓不懂,但如果有人敢践踏她的自尊,她可能会打爆对方后头,她掐着手指,“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枝秀摇头,“没有,只有这一个办法。”
枝秀在这边待了没多久,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