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章山大王抢亲记(三)
(三)
说着这句话的男子,还真有几分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感觉。
不过,什么是同流合污。
“初次见面,交换一下名字不是理所应该的事情吗?”默璃翻了个白眼,还真把自己当成贞洁烈妇了吗?
说你胖,还真喘上了。
“你们是土匪,道不同不相为谋。”男子看了默璃一眼,默默的说道。
“土匪怎么了,难道不是人吗?”默璃真心觉得一个男人装模作样是一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沉默半晌,男子终于开口,自以为骄矜的说出了那个名字“吴晔。”
男子还准备说些什么,就被默璃挥了挥手,赶了出去。
“你不要毁了我的书,那是我的身家性命。”吴晔一边被拖着,一边大喊,成功演绎了一个嗜书如命的人。
嗯,默璃觉得这演技有点儿浮夸。
打发走了一个个来打探她心思的人,默璃开始靠在椅子上假寐,接收剧情。
原主姓程,有一个听起来婉约的名字,鸢。
程鸢是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很可惜她的人生并没有任何的诗情画意。
父亲是土匪,爷爷是土匪,也就是说他们是个土匪世家。
奶奶是被爷爷抢来的,好像还是个世家小姐,生下她父亲之后,就跳崖自尽了。
妈妈是被父亲意外所救的落水姑娘,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就这样原主的父亲有了一个妻子。
卧龙寨在两代人的发展下,已经不是像刚开始那样只是个土匪蜗居点了。
几十年,不断有土匪娶妻生子。
虽然刚开始大多数人的妻子都是抢来的,但是后来随着卧龙寨是发展,十里八村的也有不少人嫁入了这卧龙寨。
卧龙寨虽然依旧是个土匪窝,但是里面男耕女织,也是个世外桃源。
当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抢劫技能是不能被抛弃的,于是他们时不时的就会下山来抢劫一票。
他们抢劫是要看对象的,贫苦人家的不抢,孤儿寡母不抢。
抢到吴晔身上只能说是他那辆亮瞎眼的马车还有那几个大箱子太扎眼了。
就差身上明明显显的贴着老子是土豪,你们快来抢的话了。
这样的大肥羊,不抢就是脑子坏了。
本着劫财不劫色的想法,这一帮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土匪打算抢了那几个大箱子就上山。
可是奈何吴晔自寻死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学富五车的书生,一定可以高中状元。
等他高中状元之后,一定要派兵来剿灭这帮土匪。
这话都说出了,卧龙寨的人怎么可能放他离开。
于是,五花大绑,吴晔被绑上了山。
吴晔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确确实实表现出了身为文人士可杀不可辱的风骨。
卧龙寨的人并没有杀他,只是把他关了起来,吃喝都没有少。
慢慢的我也开始于卧龙寨中的人接触,先是那些小姑娘,然后是一些热血青年。
他给他们讲述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给他们树立土匪是可耻的观念。
那些老一辈的土匪自然是大怒,想要杀掉这个妖言惑众的人。
可是,这个时候的吴晔已经拥有了一大堆的粉丝,年轻一辈的少男少女大多数折服于他的文采学识之下,纷纷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同时,吴晔又找上了程鸢,说他自愿留在卧龙寨做一名教书先生。
虽说那个时候山里的土匪还不知道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但是也知道土匪非长久之计。
这些年来因为他们低调,所以才没有官府来剿灭他们。
只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好运会一直陪伴着他们。
为人父母,不论是以前多么罪大恶极,如今心中都会有些许柔软,下意识的便会为子孙后代着想。
就这样,吴晔成为了卧龙寨里的教书先生。
吴晔长相文雅,谈吐不凡,寨子里不少少女都心存思慕,偏偏我也不接受不拒绝,就是这么耽搁着。
所以,当吴晔站在程鸢面前说,他愿意娶程鸢为妻的时候,程鸢是茫然的。
自从告白开始,吴晔就成了程鸢的护花使者,今天送花,明天送情诗,后天送吃食,简直是花样百出。
程鸢再怎么心智成熟,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
父母早逝,所以她才被迫在各位叔叔伯伯的扶持下撑起了卧龙寨。
在吴晔日复一日的糖衣炮弹下,程鸢的那个小心脏就开始为他跳动了。
程鸢本以为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就可以相知相守,恩爱一生了。
可是,一直温柔体贴,浪漫文雅的吴晔却变了个样子。
忧心忡忡,经常长吁短叹,让程鸢心疼不已。
恋爱中的人是傻瓜,这句话一点儿没错。
一句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土匪,希望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击溃了程鸢所有的心房。
正好,朝廷招安,在吴晔的劝说下,程鸢带着卧龙寨所有的人接受朝廷的招安。
可是,等待他们的不是正常的生活,而是屠杀。
程鸢看着自己的玩伴,长辈,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卧龙寨一片火光。
她的心上人,吴晔站在官兵之中,被人恭敬的唤了一声大人。
程鸢知道,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子。
可是,她如今什么都做不了了。
吴晔亲手把剑插进了她的身体里,一脸的鄙夷打碎了她心中所有的痴迷。
或许是上天保佑,带着剑跳下山崖的她竟然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当她养着身子恢复行动力回到卧龙寨,当初世外桃源一般都卧龙寨已经成了废墟一片,出了烧焦之后的黑土,再不剩其他。
除了她之外,卧龙寨的上千号人都死了。
而吴晔却因为剿匪有功,加官进爵,还成了皇上的乘龙快婿。
传闻公主姿容清丽,温柔贤淑。
世人皆称公主与驸马爷金童玉女,天作之和。
为了报仇,程鸢以歌姬的身份进入了公主府。
在公主府内他见证了吴晔与公主的相亲相爱,当初卧龙寨的一切被吴晔视为耻辱。
而程鸢这个女人,更是耻辱中的耻辱。
所以,当初他才会毫不犹豫的把剑插入程鸢的腹中。
说着这句话的男子,还真有几分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感觉。
不过,什么是同流合污。
“初次见面,交换一下名字不是理所应该的事情吗?”默璃翻了个白眼,还真把自己当成贞洁烈妇了吗?
说你胖,还真喘上了。
“你们是土匪,道不同不相为谋。”男子看了默璃一眼,默默的说道。
“土匪怎么了,难道不是人吗?”默璃真心觉得一个男人装模作样是一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沉默半晌,男子终于开口,自以为骄矜的说出了那个名字“吴晔。”
男子还准备说些什么,就被默璃挥了挥手,赶了出去。
“你不要毁了我的书,那是我的身家性命。”吴晔一边被拖着,一边大喊,成功演绎了一个嗜书如命的人。
嗯,默璃觉得这演技有点儿浮夸。
打发走了一个个来打探她心思的人,默璃开始靠在椅子上假寐,接收剧情。
原主姓程,有一个听起来婉约的名字,鸢。
程鸢是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很可惜她的人生并没有任何的诗情画意。
父亲是土匪,爷爷是土匪,也就是说他们是个土匪世家。
奶奶是被爷爷抢来的,好像还是个世家小姐,生下她父亲之后,就跳崖自尽了。
妈妈是被父亲意外所救的落水姑娘,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就这样原主的父亲有了一个妻子。
卧龙寨在两代人的发展下,已经不是像刚开始那样只是个土匪蜗居点了。
几十年,不断有土匪娶妻生子。
虽然刚开始大多数人的妻子都是抢来的,但是后来随着卧龙寨是发展,十里八村的也有不少人嫁入了这卧龙寨。
卧龙寨虽然依旧是个土匪窝,但是里面男耕女织,也是个世外桃源。
当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抢劫技能是不能被抛弃的,于是他们时不时的就会下山来抢劫一票。
他们抢劫是要看对象的,贫苦人家的不抢,孤儿寡母不抢。
抢到吴晔身上只能说是他那辆亮瞎眼的马车还有那几个大箱子太扎眼了。
就差身上明明显显的贴着老子是土豪,你们快来抢的话了。
这样的大肥羊,不抢就是脑子坏了。
本着劫财不劫色的想法,这一帮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土匪打算抢了那几个大箱子就上山。
可是奈何吴晔自寻死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学富五车的书生,一定可以高中状元。
等他高中状元之后,一定要派兵来剿灭这帮土匪。
这话都说出了,卧龙寨的人怎么可能放他离开。
于是,五花大绑,吴晔被绑上了山。
吴晔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确确实实表现出了身为文人士可杀不可辱的风骨。
卧龙寨的人并没有杀他,只是把他关了起来,吃喝都没有少。
慢慢的我也开始于卧龙寨中的人接触,先是那些小姑娘,然后是一些热血青年。
他给他们讲述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给他们树立土匪是可耻的观念。
那些老一辈的土匪自然是大怒,想要杀掉这个妖言惑众的人。
可是,这个时候的吴晔已经拥有了一大堆的粉丝,年轻一辈的少男少女大多数折服于他的文采学识之下,纷纷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同时,吴晔又找上了程鸢,说他自愿留在卧龙寨做一名教书先生。
虽说那个时候山里的土匪还不知道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但是也知道土匪非长久之计。
这些年来因为他们低调,所以才没有官府来剿灭他们。
只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好运会一直陪伴着他们。
为人父母,不论是以前多么罪大恶极,如今心中都会有些许柔软,下意识的便会为子孙后代着想。
就这样,吴晔成为了卧龙寨里的教书先生。
吴晔长相文雅,谈吐不凡,寨子里不少少女都心存思慕,偏偏我也不接受不拒绝,就是这么耽搁着。
所以,当吴晔站在程鸢面前说,他愿意娶程鸢为妻的时候,程鸢是茫然的。
自从告白开始,吴晔就成了程鸢的护花使者,今天送花,明天送情诗,后天送吃食,简直是花样百出。
程鸢再怎么心智成熟,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
父母早逝,所以她才被迫在各位叔叔伯伯的扶持下撑起了卧龙寨。
在吴晔日复一日的糖衣炮弹下,程鸢的那个小心脏就开始为他跳动了。
程鸢本以为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就可以相知相守,恩爱一生了。
可是,一直温柔体贴,浪漫文雅的吴晔却变了个样子。
忧心忡忡,经常长吁短叹,让程鸢心疼不已。
恋爱中的人是傻瓜,这句话一点儿没错。
一句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土匪,希望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击溃了程鸢所有的心房。
正好,朝廷招安,在吴晔的劝说下,程鸢带着卧龙寨所有的人接受朝廷的招安。
可是,等待他们的不是正常的生活,而是屠杀。
程鸢看着自己的玩伴,长辈,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卧龙寨一片火光。
她的心上人,吴晔站在官兵之中,被人恭敬的唤了一声大人。
程鸢知道,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子。
可是,她如今什么都做不了了。
吴晔亲手把剑插进了她的身体里,一脸的鄙夷打碎了她心中所有的痴迷。
或许是上天保佑,带着剑跳下山崖的她竟然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当她养着身子恢复行动力回到卧龙寨,当初世外桃源一般都卧龙寨已经成了废墟一片,出了烧焦之后的黑土,再不剩其他。
除了她之外,卧龙寨的上千号人都死了。
而吴晔却因为剿匪有功,加官进爵,还成了皇上的乘龙快婿。
传闻公主姿容清丽,温柔贤淑。
世人皆称公主与驸马爷金童玉女,天作之和。
为了报仇,程鸢以歌姬的身份进入了公主府。
在公主府内他见证了吴晔与公主的相亲相爱,当初卧龙寨的一切被吴晔视为耻辱。
而程鸢这个女人,更是耻辱中的耻辱。
所以,当初他才会毫不犹豫的把剑插入程鸢的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