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早晨,相十方转醒。他知道自己喝多了,所以头疼是意料之中,但身处陌生的环境,却不在他的预想里。
这个房间里有股淡淡的,清新且好闻的洗衣粉味儿,窗帘把阳光滤得柔和,有令人想再度合眼的惬意。
相十方起身,环视了一周。
是个男人的房间,色调是浅色,装潢简洁,是个透着舒适与安全的地方。
但相十方对此十分陌生,他条件反射的警惕起来。他的外套叠放整齐的放在旁边的椅子上,钱包手机都完好无损,他起身,走到门口。
接着他听到了一声带笑的声音:
“乖,最后一只爪爪了。”
这声音倒是耳熟。
相十方打开了门。
门外的环境依然陌生,不像酒店,酒店的房间不会那么富有生活气。是个面积不大的客厅,朝向很好,能充分沐浴到早间的阳光,在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白色家居服的男人,他戴着黑框眼镜,推上抱着一只胖乎乎的狸花猫,它顶着一张与世无争脸,每被剪下一根指甲,就抖动一下。
男人听到了动静,抬头向那望去。
大概是因为光线正好,他又穿着棉白色,二者结合,让相十方奇异的觉得这个男人非常柔软,就像他腿上的猫一样。
或许叫男生才更合适,那副黑框眼镜让他看起来像个学生。
相十方忽然轻轻触动了一下,某处黑白模糊的记忆似乎渐渐恢复了颜色。
“你起来了?”林既弯着眼睛说,他腿上的猫趁机跳下来溜了。
“最后一根了姑奶奶!”林既无奈道。
相十方皱了皱眉,问:“我怎么在这儿?”
林既立刻又把全部的注意力交给他,“昨晚你喝醉了,还记得吗?”
相十方点头。
“谢照风也醉了,他叫了代驾。我不知道你的车在哪儿,就把你带回来了。”林既说,“对了,这是我家。”
相十方说:“谢谢,那我先走了。”
这话太突然,林既微微睁大眼睛,站起来挽留:“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煮了粥。”
“不必了。”相十方抬脚欲走,脚上却压了一个又沉又软的东西。
他低头,刚才那只狸花猫正瘫在他的脚上,撒娇一样蹭着。
林既啧啧道:“我家姑奶奶还是头一次那么亲人。”
相十方没被动物这样亲近过,似乎有些僵,他抿紧了唇,好一会儿才隐忍地说:“怎么……把它弄走。”
“姑奶奶想让你多留一会儿。”林既有些狡黠的笑着,“吃个早餐吗?”
相十方犹豫了半晌,终于点头了。
林既就过去把姑奶奶抱起来,他指了指一个方向,“卫生间在那,我放了新的牙刷和毛巾。”
相十方的鼻翼几不可察的翕动了两下,这个男人的靠近,让他闻到了房间里的味道。
清新好闻的味道。
相十方走进卫生间后,林既抱着姑奶奶用下巴一个劲儿地凑着它的脑壳,“好样儿的姑奶奶!今天给你开罐头!”
姑奶奶又恢复与世无争脸,懒洋洋地“喵”了一声。
相十方洗漱出来后,就闻到了米香与肉香交融的浓厚味道,很引人食指大动。
林既正从锅里舀出粥,他扭头看向相十方,说:“我熬了筒骨粥,你快来尝尝咸淡。”
相十方走过去,林既把一碗放到他面前,粥是雪白的,掺着零星肉沫,看上去还算清淡。
他吃了一口,非常软糯,骨头的浓香融进了每一粒米,会有一种温暖的饱腹感。
“不错。”相十方说。
“那就好。”林既说,“我还担心你一直在国外,习惯吃西式早餐呢。”
林既坐在相十方的对面,慢慢吃了起来。
“喵。”
姑奶奶的尾巴高高竖起,绕着相十方走了一圈,尾巴还缠了一下他的小腿,然后坐在旁边,乖巧地看着他。
相十方和它对视了片刻,又问林既:“它想吃?”
“我喂过猫粮了。”林既咬了一下勺子,歪着头脸上挂着浅笑,“它应该是,唔……很喜欢你。”
“……”相十方垂下一只手,姑奶奶欢快的“喵”一声,把脑袋凑过去蹭他的手心。
“它叫姑奶奶?”相十方说。
“嗯,不过它是只公猫。”林既说,“它是我四年前在路边捡回来了,体质很差,刚来我家那年生了好几次病。性格也骄纵,又笨,上厕所我教了它一个月才会。我经常出差,所以它一年中起码有一半的时间在宠物店或者我朋友那寄养,对我不是特别亲近,我还第一次见它对别人撒娇呢。”
他又小声说:“颜控猫。”
吃完早餐后,林既把碗收拾起来,他看到相十方走到他的唱片架前,默默地看着。
林既洗干净手,走到相十方身边,“我这几年才开始收集唱片,和你的相比,应该差了不少。”
“你知道我收藏唱片?”相十方淡淡问。
“知道,乔诺告诉我的。”林既说,相十方转头探究的看他一眼,林既补充:“高中的时候,因为我和你前后桌,所以和她也熟络一些,还记得吗?当时你们都怀疑我喜欢她呢。”
林既以为那些不算美好的回忆,时至今日说起来也不过笑谈,可他心里却还是浮现起浅浅的酸楚。
“是吗?”相十方反应平平。
林既轻松地笑起来,他抽出一张唱片放到旁边的唱片机上,边调试边问:“你该不会是失忆了吧?怎么会一点也不记得?”
“过了那么多年,我在忙别的事,高中很多同学的脸我都记不清了。”相十方说。
林既顿了顿,在相十方看不到的地方,他的表情变得苦涩。他也是“很多”中的一个。
之后,相十方打电话叫人来接他,林既也知道自己再留就太叫人怀疑了,但他还是问了相十方的联系方式。
“虽然你不记得了,但高中时候你帮了我很多,那时候没有条件答谢你,现在你一定要给我机会。”林既真诚地看着他,“至少,让我请你吃顿饭吧?”
相十方定定看了他一会儿,什么也没说,最后还是给了号码。
之后的几天,林既主动联系过相十方几次,都是短信形式,有时候是问候,有时候是聊些唱片收藏的话题,直接打电话太正式,林既想等要约他出来吃饭的时候在用。
不过相十方一次都没回过。
林既对此意料之中,相十方要是回复他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才奇怪了。
这晚,林既代表公司参加一个商业宴会。
每一季度雍市的商圈都会举行一次这样的宴会,各个企业会派出代表,一般都是总裁董事长,因为在宴会上可以和许多潜在合作商交流,也是扩展人脉的重要渠道。
华福沅在雍市站稳脚跟的那一年就收到了邀请函,那时候是宋广峰参加,但这个老粗喝醉了还差点闹事,华福沅的形象大跌,之后这样的宴会就由林既出席了。
林既一走进会场,就有人打招呼,“林总,好久不见。”
林既接过香槟,与那人捧杯,“好久不见。”
“听说华福沅这一季度的新品千金难求,我家那口子老在我耳边说让我带一套,不知林总这边能走个方便吗?”
“好说。”林既带笑颔首。
接着又有几个人过来打招呼,能参加宴会的人身后都是丰厚的资本,林既和他们聊着,就算谈不下合作也能巩固人脉。
“相十方来了。”
有人低声说,却在林既心中投下一枚鱼雷,他的目光立刻追过去,看到了相十方走了进来。
一身合身黑色西服,勾勒得他挺拔冷峻,头发被发蜡打理过,更凸显他俊美的五官和锋利的轮廓。
他一入场,就牢牢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林总?林总?”身边人说。
林既回过神,他朝说话人点了点头,说了声抱歉,顺手拿起一杯香槟,就朝相十方走去。
相十方也出席这次宴会,林既是知道的,他本想在前一天打电话给相十方,想顺势和他一道来,但林既这段时间工作太忙,就只能作罢。
但无论如何,他又见到相十方了。
林既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要打好腹稿才敢上前搭话的小男孩了,他现在有自信站在相十方身边,什么话题他都展得开。
林既看着相十方的背影,一步步靠近,已经到了可以打招呼的距离——
忽然一个明亮的身影闪进林既的视线,是个身着露背裸色长裙的女人,发髻高攀,些许青丝垂落,更显得她脖子纤细,肩膀单薄,从背影看,是个漂亮的女人。
她来到相十方面前,像是很熟络的模样,相十方也低头看着她,从林既的角度看,他们的距离称得上亲密。
林既停在五步之外,握着香槟杯的手发白。
他忽略了一件事。
他对相十方长达十年的喜欢早已滋生出天然的占有欲,相十方是他心里的少年,是他志在必得的人,可让忘了问相十方是否有情人。
其实是他刻意回避了这个话题,他一点儿也不想知道相十方与别人的情感。
可如今却直白的上演在林既的面前,他一时不知该怎么进。
相十方抬步走往另一边,那位长裙女人也跟过去。
林既的耳边响起嗡嗡声,他现在很混乱,甚至头疼。
他想起了高二那年,他在教室外目睹了相十方与乔诺亲吻。
今天又一次的……
“相十方,你给我站住!”
相十方直直走到了会所边上的一条走廊里。身后高跟鞋的声音变快,他被超越,然后被这个女人怒视着拦住。
“你想演疯婆子,可以到那边的香槟塔去。”相十方手插着裤袋,漫不经心道,“哦抱歉,你也用不着演。”
长裙女人,也就是程姣心,她的表情简直想扑上来咬死相十方,“你别得意,别以为抢走了江总的投资,你就厉害了!”
“你这话可真有意思。”相十方声音薄凉,“要是什么东西都能靠抢,你和你妈早就成为世界首富了,对吗?”
“你!”程姣心指着他。
“自重,程小姐。”相十方绕开了她,“如果今天程氏传出放疯狗咬人的丑闻,以后谁还敢和你们合作?”
“相十方!”程姣心咬牙切齿道,”等会儿的竞标会,我势在必得!“
相十方径直走去,并没搭理她。
※※※※※※※※※※※※※※※※※※※※
唔,小相不记得小林的理由就是那么简单,毕竟高中篇是以小林视角为主,但对小相来说高中小林就是个路人甲,他是那种无意义的信息没必要留在脑子里的那种理性的人,就很冷血。肯定有人疑惑,小林可是和他“抢”过初恋的人耶!其实这段初恋对小相而言也是么得意义滴,他的感情观会在之后慢慢铺开。妥妥的渣男的!大家骂他!不要骂我!么啾!
这个房间里有股淡淡的,清新且好闻的洗衣粉味儿,窗帘把阳光滤得柔和,有令人想再度合眼的惬意。
相十方起身,环视了一周。
是个男人的房间,色调是浅色,装潢简洁,是个透着舒适与安全的地方。
但相十方对此十分陌生,他条件反射的警惕起来。他的外套叠放整齐的放在旁边的椅子上,钱包手机都完好无损,他起身,走到门口。
接着他听到了一声带笑的声音:
“乖,最后一只爪爪了。”
这声音倒是耳熟。
相十方打开了门。
门外的环境依然陌生,不像酒店,酒店的房间不会那么富有生活气。是个面积不大的客厅,朝向很好,能充分沐浴到早间的阳光,在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白色家居服的男人,他戴着黑框眼镜,推上抱着一只胖乎乎的狸花猫,它顶着一张与世无争脸,每被剪下一根指甲,就抖动一下。
男人听到了动静,抬头向那望去。
大概是因为光线正好,他又穿着棉白色,二者结合,让相十方奇异的觉得这个男人非常柔软,就像他腿上的猫一样。
或许叫男生才更合适,那副黑框眼镜让他看起来像个学生。
相十方忽然轻轻触动了一下,某处黑白模糊的记忆似乎渐渐恢复了颜色。
“你起来了?”林既弯着眼睛说,他腿上的猫趁机跳下来溜了。
“最后一根了姑奶奶!”林既无奈道。
相十方皱了皱眉,问:“我怎么在这儿?”
林既立刻又把全部的注意力交给他,“昨晚你喝醉了,还记得吗?”
相十方点头。
“谢照风也醉了,他叫了代驾。我不知道你的车在哪儿,就把你带回来了。”林既说,“对了,这是我家。”
相十方说:“谢谢,那我先走了。”
这话太突然,林既微微睁大眼睛,站起来挽留:“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煮了粥。”
“不必了。”相十方抬脚欲走,脚上却压了一个又沉又软的东西。
他低头,刚才那只狸花猫正瘫在他的脚上,撒娇一样蹭着。
林既啧啧道:“我家姑奶奶还是头一次那么亲人。”
相十方没被动物这样亲近过,似乎有些僵,他抿紧了唇,好一会儿才隐忍地说:“怎么……把它弄走。”
“姑奶奶想让你多留一会儿。”林既有些狡黠的笑着,“吃个早餐吗?”
相十方犹豫了半晌,终于点头了。
林既就过去把姑奶奶抱起来,他指了指一个方向,“卫生间在那,我放了新的牙刷和毛巾。”
相十方的鼻翼几不可察的翕动了两下,这个男人的靠近,让他闻到了房间里的味道。
清新好闻的味道。
相十方走进卫生间后,林既抱着姑奶奶用下巴一个劲儿地凑着它的脑壳,“好样儿的姑奶奶!今天给你开罐头!”
姑奶奶又恢复与世无争脸,懒洋洋地“喵”了一声。
相十方洗漱出来后,就闻到了米香与肉香交融的浓厚味道,很引人食指大动。
林既正从锅里舀出粥,他扭头看向相十方,说:“我熬了筒骨粥,你快来尝尝咸淡。”
相十方走过去,林既把一碗放到他面前,粥是雪白的,掺着零星肉沫,看上去还算清淡。
他吃了一口,非常软糯,骨头的浓香融进了每一粒米,会有一种温暖的饱腹感。
“不错。”相十方说。
“那就好。”林既说,“我还担心你一直在国外,习惯吃西式早餐呢。”
林既坐在相十方的对面,慢慢吃了起来。
“喵。”
姑奶奶的尾巴高高竖起,绕着相十方走了一圈,尾巴还缠了一下他的小腿,然后坐在旁边,乖巧地看着他。
相十方和它对视了片刻,又问林既:“它想吃?”
“我喂过猫粮了。”林既咬了一下勺子,歪着头脸上挂着浅笑,“它应该是,唔……很喜欢你。”
“……”相十方垂下一只手,姑奶奶欢快的“喵”一声,把脑袋凑过去蹭他的手心。
“它叫姑奶奶?”相十方说。
“嗯,不过它是只公猫。”林既说,“它是我四年前在路边捡回来了,体质很差,刚来我家那年生了好几次病。性格也骄纵,又笨,上厕所我教了它一个月才会。我经常出差,所以它一年中起码有一半的时间在宠物店或者我朋友那寄养,对我不是特别亲近,我还第一次见它对别人撒娇呢。”
他又小声说:“颜控猫。”
吃完早餐后,林既把碗收拾起来,他看到相十方走到他的唱片架前,默默地看着。
林既洗干净手,走到相十方身边,“我这几年才开始收集唱片,和你的相比,应该差了不少。”
“你知道我收藏唱片?”相十方淡淡问。
“知道,乔诺告诉我的。”林既说,相十方转头探究的看他一眼,林既补充:“高中的时候,因为我和你前后桌,所以和她也熟络一些,还记得吗?当时你们都怀疑我喜欢她呢。”
林既以为那些不算美好的回忆,时至今日说起来也不过笑谈,可他心里却还是浮现起浅浅的酸楚。
“是吗?”相十方反应平平。
林既轻松地笑起来,他抽出一张唱片放到旁边的唱片机上,边调试边问:“你该不会是失忆了吧?怎么会一点也不记得?”
“过了那么多年,我在忙别的事,高中很多同学的脸我都记不清了。”相十方说。
林既顿了顿,在相十方看不到的地方,他的表情变得苦涩。他也是“很多”中的一个。
之后,相十方打电话叫人来接他,林既也知道自己再留就太叫人怀疑了,但他还是问了相十方的联系方式。
“虽然你不记得了,但高中时候你帮了我很多,那时候没有条件答谢你,现在你一定要给我机会。”林既真诚地看着他,“至少,让我请你吃顿饭吧?”
相十方定定看了他一会儿,什么也没说,最后还是给了号码。
之后的几天,林既主动联系过相十方几次,都是短信形式,有时候是问候,有时候是聊些唱片收藏的话题,直接打电话太正式,林既想等要约他出来吃饭的时候在用。
不过相十方一次都没回过。
林既对此意料之中,相十方要是回复他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才奇怪了。
这晚,林既代表公司参加一个商业宴会。
每一季度雍市的商圈都会举行一次这样的宴会,各个企业会派出代表,一般都是总裁董事长,因为在宴会上可以和许多潜在合作商交流,也是扩展人脉的重要渠道。
华福沅在雍市站稳脚跟的那一年就收到了邀请函,那时候是宋广峰参加,但这个老粗喝醉了还差点闹事,华福沅的形象大跌,之后这样的宴会就由林既出席了。
林既一走进会场,就有人打招呼,“林总,好久不见。”
林既接过香槟,与那人捧杯,“好久不见。”
“听说华福沅这一季度的新品千金难求,我家那口子老在我耳边说让我带一套,不知林总这边能走个方便吗?”
“好说。”林既带笑颔首。
接着又有几个人过来打招呼,能参加宴会的人身后都是丰厚的资本,林既和他们聊着,就算谈不下合作也能巩固人脉。
“相十方来了。”
有人低声说,却在林既心中投下一枚鱼雷,他的目光立刻追过去,看到了相十方走了进来。
一身合身黑色西服,勾勒得他挺拔冷峻,头发被发蜡打理过,更凸显他俊美的五官和锋利的轮廓。
他一入场,就牢牢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林总?林总?”身边人说。
林既回过神,他朝说话人点了点头,说了声抱歉,顺手拿起一杯香槟,就朝相十方走去。
相十方也出席这次宴会,林既是知道的,他本想在前一天打电话给相十方,想顺势和他一道来,但林既这段时间工作太忙,就只能作罢。
但无论如何,他又见到相十方了。
林既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要打好腹稿才敢上前搭话的小男孩了,他现在有自信站在相十方身边,什么话题他都展得开。
林既看着相十方的背影,一步步靠近,已经到了可以打招呼的距离——
忽然一个明亮的身影闪进林既的视线,是个身着露背裸色长裙的女人,发髻高攀,些许青丝垂落,更显得她脖子纤细,肩膀单薄,从背影看,是个漂亮的女人。
她来到相十方面前,像是很熟络的模样,相十方也低头看着她,从林既的角度看,他们的距离称得上亲密。
林既停在五步之外,握着香槟杯的手发白。
他忽略了一件事。
他对相十方长达十年的喜欢早已滋生出天然的占有欲,相十方是他心里的少年,是他志在必得的人,可让忘了问相十方是否有情人。
其实是他刻意回避了这个话题,他一点儿也不想知道相十方与别人的情感。
可如今却直白的上演在林既的面前,他一时不知该怎么进。
相十方抬步走往另一边,那位长裙女人也跟过去。
林既的耳边响起嗡嗡声,他现在很混乱,甚至头疼。
他想起了高二那年,他在教室外目睹了相十方与乔诺亲吻。
今天又一次的……
“相十方,你给我站住!”
相十方直直走到了会所边上的一条走廊里。身后高跟鞋的声音变快,他被超越,然后被这个女人怒视着拦住。
“你想演疯婆子,可以到那边的香槟塔去。”相十方手插着裤袋,漫不经心道,“哦抱歉,你也用不着演。”
长裙女人,也就是程姣心,她的表情简直想扑上来咬死相十方,“你别得意,别以为抢走了江总的投资,你就厉害了!”
“你这话可真有意思。”相十方声音薄凉,“要是什么东西都能靠抢,你和你妈早就成为世界首富了,对吗?”
“你!”程姣心指着他。
“自重,程小姐。”相十方绕开了她,“如果今天程氏传出放疯狗咬人的丑闻,以后谁还敢和你们合作?”
“相十方!”程姣心咬牙切齿道,”等会儿的竞标会,我势在必得!“
相十方径直走去,并没搭理她。
※※※※※※※※※※※※※※※※※※※※
唔,小相不记得小林的理由就是那么简单,毕竟高中篇是以小林视角为主,但对小相来说高中小林就是个路人甲,他是那种无意义的信息没必要留在脑子里的那种理性的人,就很冷血。肯定有人疑惑,小林可是和他“抢”过初恋的人耶!其实这段初恋对小相而言也是么得意义滴,他的感情观会在之后慢慢铺开。妥妥的渣男的!大家骂他!不要骂我!么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