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只是一天的农活终于结束了,大家也开始有闲心说话,七嘴八舌的声音响起,地里以及回生产队的路上,一片喧闹。
还完工具出来,刘春生看到小五两口子,才想起,先前的那场官司,于是凑到媳妇身边,小声地问道:“你是不是早猜到了?”
“猜到什么?”陈春红累得不想说话,瞥了眼自家男人。
“猜到娘装晕,还有小五会来上工?”
“是呀?”
“那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告诉你,你会听吗,再说了,你自己脖子上的东西是干嘛的。”以前她说的还少吗?陈春红侧头瞪了眼自家男人,今日话怎么这么多,“别废话,留着点力气,早些回家,吃完晚饭,今晚还有大事要干。”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送到,不好意思,晚了,下一更,争取赶在十二点前发出来~~我继续写~~
第51章 上山
听到媳妇说干大事, 刘春生第一反应,就是山上那头野猪,回到家后, 三个孩子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稀饭红薯和菜,再加上肉罐头丁一锅炖。
刘艳其实很不习惯这样乱炖,在她看来,菜就是菜,饭就是饭, 红薯就是红薯,都要分开做,放在一起就串味了, 只是她妈说她年纪小,人还没有灶台高,不允许她炒菜, 又担心炒菜溅油, 而她妈忙碌一整天, 中午炒一顿菜, 晚上又让她再炒一顿菜,实在太辛苦了。
所以,刘艳只好听她妈的话,大多数时候,晚饭都这么一锅炖。
一家人吃晚饭时候,急性子的刘华先说道:“爸, 妈,我们吃完饭,就去山上把野猪抬起来。”
“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刘军说道,他担心二弟没记住路。
刘春生见两个儿子都这么积极,迟疑了一下,试探性地问道:“我们真要把野猪抬回来呀?”
这话一说出来,剩下四个人八只眼睛齐齐盯向他,每个人眼里□□裸地表露出来的意思,都是他在说废话。
刘艳是真觉得这个爸,不合时宜,大家兴致正高的时候,还说这样的废话。
刘军也觉得,他爸脑子有问题,竟说出这样不可思议的话来,不抬回来,留在山上发臭还是祭山神?现在正在破四旧,与其祭山神,还不如祭他的五脏庙。
刘华想的是肯定要抬回来,那是一整头猪,好多好多的肉,所以他最先回话,“当然要抬回来,爸,我喜欢吃肉,你不吃肉的话,抬回来以后,你可以把你的那份给我吃,我帮你吃掉,我很能吃的。”
“我也可以吃很多很多肉。”刘军喝了口稀饭,又咕咙道:“你的那份,我也可以帮你吃掉的。”
刘艳看了大哥,这话怎么听,有点像二哥的口气,精明的大哥,不会被二哥给传染了吧,仔细看去,才发现大哥的眼睛时不时会瞄向那个爸,似乎在留意着那个爸的反应,就着猛地窜起来的灶火光,刘艳突然看到大哥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孺慕。
顿时间,心里叹了口气。
再精明又怎么样,到底是个孩子。
“行了,都别说傻话了,野猪肯定是要抬回来的,”陈春红看了几个孩子一眼,最后目光落在自家男人身上,问:“你在担心什么?”不然不会无缘无故问这样的蠢话。
刘春生一见大家都反对,就没有打算再吱声了,可是现在媳妇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他不能不说,犹豫了半晌,才开口:“一只猪太多了,大家也吃不完,天气太热,会很容易坏掉的……”
“这根本不是事,家里留一部分吃的,剩下可以拿出去卖。”
一听这话,刘春生像被什么东西袭击了一般,整个人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连声音都变得有些急躁了,“不行,不能拿出去卖。”
这反应也太大了点。
刘艳皱了下眉头,难道是因为现在是特殊时期,严禁私自交易,这个爸作为军人,才会这么激烈反对这种行为,于是说道:“不去卖,可以送到食品站去,县里的食品站应该收的。”只是送到这种正规的地方,价格会被压得很低。
这信息,是大哥告诉她的。
可是谁让现在是特殊时期,要是冬天就好了,能放置很长时间,也能腌制腊肉,现在这个时期,天气又热,接下来,又是为期半个月之久的双抢,她妈也没空来弄。
“就像艳儿说的,不卖就送到食品站去,你反应这么大干什么,也不怕吓着孩子。”陈春红凉凉道,虽然儿子已经误打误撞,摸到了黑市,但是现在是严打时期,如果不是真活不下去了,谁愿意冒险去黑市。
只要这个死男人有点良心,她手里有粮有票的,也就不在乎这点子肉了。
送到食品站,亏就亏了点。
但是就算吃亏,她也不愿意把肉分给大家,“别啰嗦,吃饱了,就给我去挑水,把水缸给我装满。”
刘春生听了媳妇的话,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大,不怪他这么大,只要一听到卖这个字眼,他就想到黑市,一想到黑市,他就能想到凌云翔,这辈子,无论怎么样,他都不想他们再有机会接触了。
“那行,抬回来,我明天一早就送到县里食品站去。”
这还差不错。
陈春红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刘艳的目光,却时不时望向这个爸,有古怪,甚至这个爸一对上她的眼睛,就直接闪避,似乎在逃避什么,她才多大,这具身体才五岁的年龄,她怎么从这个爸眼里看到了惊怕。
她是成年人不错,但到了这具身体里后,她一直循规蹈规,没干过什么出格的事吧,又或许,在这个爸的心目当中,她和她大哥刘军,上辈子对这个爸,干了什么令他印象深刻的坏事,使得这个爸,对她和大哥很讳莫如深,透着害怕。
刘艳挠了挠脑袋,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感觉。
要不要和大哥试探一下这个爸?
刘艳转眼,看到大哥望向这个爸的眼神,就放弃了,算了,还是她一个人,大哥是个真小孩,就让他先保留着心底那一丝对父亲的眷恋。
晚饭过后,刘艳在她妈的催促下先洗澡,看来,他们是想等晚一点,才出门了,她妈又支使着大哥刘军,“军子,你去找你爷,向你爷借盏马灯和柴刀过来。”去山上,还得要有盏灯,不然到了密林深处,乌漆麻黑的,很不方便,至于柴刀,晚上去山里,一来有些危险,有把刀可以防身,二来她还要用柴刀分猪。
她十分舍不得用自己家买的那把菜刀。
“好的,我这就去。”刘军转身就要往外走。
“等等,”陈春红又忙唤住儿子,“避开你奶,要是你爷问起来,你就说,你爸让借的,明白不”
“妈,我知道了,我又不是华子。”
刘军这话刚一说完,就立即挨了她妈的一记拍打,“怎么说话的,华子是你弟。”
刘军轻哼了一声,赶在他妈的另一记打过来时,忙躲避开来,拉开门,出了屋子,去院子里找他爷爷。
“你这孩子,三天不打,你就皮痒。”陈春红笑骂了一句。
刘艳却看出来,大哥这是在不愤,他爸不喜欢他,连他爸喜欢的二哥都迁怒上了,刚才,那个爸去河边挑水,大哥跃跃欲试自告奋勇要去,可是那个爸,只叫上二哥。
偏心眼,偏成这样。
也不怪大哥生气。
“等会儿,我们去山里,你一个人在家里怕不怕?”陈春红把小女儿提溜到床上,问道,她原本是想着,二儿子胆子大,带上二儿子过去领路,留大儿子和小女儿在家,毕竟小女儿还小,但是看到自家男人,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对二儿子格外亲近,对大儿子却退避不及,她就想着,让他们父子多相处相处。
并且,看到大儿子也十分积极想去,那就一并带过去。
“不怕。”刘艳忙回道,不想她妈出门了还担心她,于是说道:“妈,你走的时候,把门锁上,我家里睡觉,很快就能睡着了。”顿了下,又嗯了一声,“睡着了,就不怕了。”
“那你先睡,妈给你打扇。”陈春红扶着女儿躺下,给她身上盖了层被子。
野猪还没回来,她哪里睡得着。
刘艳看着她妈坐在床边,给她拍着蒲扇盯着她睡,不由心里懊恼,装过头了,唉,只能接着装下去了,闭上了眼。
一开始是装,后面迷迷糊糊真的有困意,直到外面传来落锁声,刘艳才一下子惊醒过来,看来,他们是出门了,于是一骨碌坐起了身。
屋子一片漆黑,上弦月的月光,照不进屋子里来。
刘艳决定,等这只猪卖了,一定要让她去买盏灯,一到夜里,家里没有灯,特别不方便,有月亮的晚上,还能借点月亮光线,没月亮的夜晚,只能借着灶台火光,不然吃晚饭,都能吃到鼻孔里去。
夜深人静时,白日的喧嚣已消失殆尽,唯余下一片宁静,月亮光华笼罩下,整个村落都添上一层朦胧,偶尔传来猪叫牛喘声,越靠近山脚下,茂林深处,树影婆娑,衬得整座山如同一座漆黑的黑洞。
要是刘艳在这儿,肯定会觉得害怕,可是眼下刘家的四口人,其中有三个人都显得特别兴奋,另外一个,更多是觉得无奈,不过,想到有他发挥力气的地方,他还是很高兴。
并且,都说了这只野猪送到食品站去,他也松了口气。
沿着常走的山道上山,刘军主动在前面领路,陈春红手里拿着菜刀断尾,刘华提着马灯,刘春生紧跟着刘军,一手握着柴刀,另一只手拉着大儿子,自从上了山,因为月亮光照不进来,整个山路有点漆黑,手就不自觉地拉在一起。
等到反应过来时,刘春生看着紧握住他手的大儿子,又是在山上,也没好意思甩开,走到半山腰上,看到儿子引着他转道,那边的树木草丛,明显茂密许多,四周越发昏暗,透着股阴森,更不好松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送到,大家的留言都有看到,其实后爸也是个极品~~~你们确定要改~!!好了,不能剧透太多了~~
第52章 升华
山风阵阵, 凉意浸人。
呼呼声,磔磔声,呜呜声, 此起彼伏, 在山林间回荡徘徊,茂林深处黑沉沉的,月光照射不进来,马灯只能照到眼前半米远的距离,凭添了森然与恐怖, 叫人心惊胆颤,一行人不由挨紧了几分。
刘春生多活了一辈子,自十三岁从军, 又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倒没觉得害怕,不过却提高了警惕, 时刻关注着周遭的情况, 以防备夜间的山林中窜出什么东西, 直到手被大儿子紧紧拽住, 拽得有点痛。
他才留意到,大儿子的不对劲。
额头上细汗涔涔,马灯映照下,一张脸白得吓人,毫无血色,眼睛如鹰眼一般, 注视着四周,整个人不自觉地往他身上靠。
这小子竟然害怕,这混球会害怕。
刘春生愕然,震惊不已,比他自己重新活过来,还要令他震惊,实在是这个混球,在他的印象中,太过厉害,太过强大,厉害得令他害怕,强大得无所不能,他也只记得这个混球厉害与强大的模样,完全忘记了,这小子还有这么胆小的时候。
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此刻,这个混球的模样,给他的冲击有点大,大得他敢伸手去揽住混球的肩膀,把混球揽在自己身边,他觉得,他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儿子心头的害怕,“是不是从这片荆棘丛进去?”
对,也就这个时候,看到紧紧粘着他,对他充满信赖的孩子,他才觉得,这是他儿子,是他大儿子,而不是前世印象中,那个令他害怕的混球。
“是的,从那个口进去,”
刘军指了下右前方的位置,他觉得,说话能减去心头抑制不住升上来的恐惧,于是又说道:“我们是从那个口进出的,爸,我们沿着我们上午踩出来的路,会便利许多。”
刘春生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揽着大儿子肩头的大手,不自觉地紧了些,上辈子,自从他和媳妇离婚后,这个大儿子,就再也没有管他叫过他爸,反而是在他面前,大儿子管凌云翔喊爸,喊得那叫一个亲切。
所以,这辈子初见面,听到大儿子和小女儿喊他爸,他才会很复杂,不知所措。
他们俩,竟然能再管他叫爸。
他从来就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眼下,大儿子的小身体,就在他大掌之下,就在他身边,紧紧地挨着他,这么地信赖他,他是不是可以不把他当成混球,而把他当成儿子,像华子一样,当成儿子看待?
就像庆幸,他回来了,他还没有和媳妇离婚。
他也可以庆幸,现在大儿子还没有变成混球样,这辈子,他对他们好,他不再变成混球样,他们父子,是不是可以正常相处,好好相处,而不是像前世一样,一见面,就要气得他吐血才甘心。
“怎么站住了?不走了?”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在后面,见前面父子俩停留了好一会儿没有动,不由出言催促。
“哦,这就走了。”刘春生回过神来,看到那一片比人还高的荆棘丛,又注意到大儿子手心细汗湿漉,鬼使神差间,长臂一伸把大儿子给抱了起来,抱起来后,才后知后觉,觉察出尴尬来,忙不迭地解释,“我抱着你会快一点。”
听了这话,刘军停止了挣扎了,趴在他爸肩上,心里的害怕,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涌上来的,是一阵欢喜,是的,欢喜,他爸抱他了,是不是代表,他爸也喜欢他,会像喜欢华子那样喜欢他。
他就说,从小到大,还没有不喜欢他的。
他爸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想到这,刘军的嘴角咧开,都快要咧到天上去了。
还完工具出来,刘春生看到小五两口子,才想起,先前的那场官司,于是凑到媳妇身边,小声地问道:“你是不是早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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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那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告诉你,你会听吗,再说了,你自己脖子上的东西是干嘛的。”以前她说的还少吗?陈春红侧头瞪了眼自家男人,今日话怎么这么多,“别废话,留着点力气,早些回家,吃完晚饭,今晚还有大事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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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上山
听到媳妇说干大事, 刘春生第一反应,就是山上那头野猪,回到家后, 三个孩子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稀饭红薯和菜,再加上肉罐头丁一锅炖。
刘艳其实很不习惯这样乱炖,在她看来,菜就是菜,饭就是饭, 红薯就是红薯,都要分开做,放在一起就串味了, 只是她妈说她年纪小,人还没有灶台高,不允许她炒菜, 又担心炒菜溅油, 而她妈忙碌一整天, 中午炒一顿菜, 晚上又让她再炒一顿菜,实在太辛苦了。
所以,刘艳只好听她妈的话,大多数时候,晚饭都这么一锅炖。
一家人吃晚饭时候,急性子的刘华先说道:“爸, 妈,我们吃完饭,就去山上把野猪抬起来。”
“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刘军说道,他担心二弟没记住路。
刘春生见两个儿子都这么积极,迟疑了一下,试探性地问道:“我们真要把野猪抬回来呀?”
这话一说出来,剩下四个人八只眼睛齐齐盯向他,每个人眼里□□裸地表露出来的意思,都是他在说废话。
刘艳是真觉得这个爸,不合时宜,大家兴致正高的时候,还说这样的废话。
刘军也觉得,他爸脑子有问题,竟说出这样不可思议的话来,不抬回来,留在山上发臭还是祭山神?现在正在破四旧,与其祭山神,还不如祭他的五脏庙。
刘华想的是肯定要抬回来,那是一整头猪,好多好多的肉,所以他最先回话,“当然要抬回来,爸,我喜欢吃肉,你不吃肉的话,抬回来以后,你可以把你的那份给我吃,我帮你吃掉,我很能吃的。”
“我也可以吃很多很多肉。”刘军喝了口稀饭,又咕咙道:“你的那份,我也可以帮你吃掉的。”
刘艳看了大哥,这话怎么听,有点像二哥的口气,精明的大哥,不会被二哥给传染了吧,仔细看去,才发现大哥的眼睛时不时会瞄向那个爸,似乎在留意着那个爸的反应,就着猛地窜起来的灶火光,刘艳突然看到大哥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孺慕。
顿时间,心里叹了口气。
再精明又怎么样,到底是个孩子。
“行了,都别说傻话了,野猪肯定是要抬回来的,”陈春红看了几个孩子一眼,最后目光落在自家男人身上,问:“你在担心什么?”不然不会无缘无故问这样的蠢话。
刘春生一见大家都反对,就没有打算再吱声了,可是现在媳妇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他不能不说,犹豫了半晌,才开口:“一只猪太多了,大家也吃不完,天气太热,会很容易坏掉的……”
“这根本不是事,家里留一部分吃的,剩下可以拿出去卖。”
一听这话,刘春生像被什么东西袭击了一般,整个人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连声音都变得有些急躁了,“不行,不能拿出去卖。”
这反应也太大了点。
刘艳皱了下眉头,难道是因为现在是特殊时期,严禁私自交易,这个爸作为军人,才会这么激烈反对这种行为,于是说道:“不去卖,可以送到食品站去,县里的食品站应该收的。”只是送到这种正规的地方,价格会被压得很低。
这信息,是大哥告诉她的。
可是谁让现在是特殊时期,要是冬天就好了,能放置很长时间,也能腌制腊肉,现在这个时期,天气又热,接下来,又是为期半个月之久的双抢,她妈也没空来弄。
“就像艳儿说的,不卖就送到食品站去,你反应这么大干什么,也不怕吓着孩子。”陈春红凉凉道,虽然儿子已经误打误撞,摸到了黑市,但是现在是严打时期,如果不是真活不下去了,谁愿意冒险去黑市。
只要这个死男人有点良心,她手里有粮有票的,也就不在乎这点子肉了。
送到食品站,亏就亏了点。
但是就算吃亏,她也不愿意把肉分给大家,“别啰嗦,吃饱了,就给我去挑水,把水缸给我装满。”
刘春生听了媳妇的话,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大,不怪他这么大,只要一听到卖这个字眼,他就想到黑市,一想到黑市,他就能想到凌云翔,这辈子,无论怎么样,他都不想他们再有机会接触了。
“那行,抬回来,我明天一早就送到县里食品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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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红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刘艳的目光,却时不时望向这个爸,有古怪,甚至这个爸一对上她的眼睛,就直接闪避,似乎在逃避什么,她才多大,这具身体才五岁的年龄,她怎么从这个爸眼里看到了惊怕。
她是成年人不错,但到了这具身体里后,她一直循规蹈规,没干过什么出格的事吧,又或许,在这个爸的心目当中,她和她大哥刘军,上辈子对这个爸,干了什么令他印象深刻的坏事,使得这个爸,对她和大哥很讳莫如深,透着害怕。
刘艳挠了挠脑袋,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感觉。
要不要和大哥试探一下这个爸?
刘艳转眼,看到大哥望向这个爸的眼神,就放弃了,算了,还是她一个人,大哥是个真小孩,就让他先保留着心底那一丝对父亲的眷恋。
晚饭过后,刘艳在她妈的催促下先洗澡,看来,他们是想等晚一点,才出门了,她妈又支使着大哥刘军,“军子,你去找你爷,向你爷借盏马灯和柴刀过来。”去山上,还得要有盏灯,不然到了密林深处,乌漆麻黑的,很不方便,至于柴刀,晚上去山里,一来有些危险,有把刀可以防身,二来她还要用柴刀分猪。
她十分舍不得用自己家买的那把菜刀。
“好的,我这就去。”刘军转身就要往外走。
“等等,”陈春红又忙唤住儿子,“避开你奶,要是你爷问起来,你就说,你爸让借的,明白不”
“妈,我知道了,我又不是华子。”
刘军这话刚一说完,就立即挨了她妈的一记拍打,“怎么说话的,华子是你弟。”
刘军轻哼了一声,赶在他妈的另一记打过来时,忙躲避开来,拉开门,出了屋子,去院子里找他爷爷。
“你这孩子,三天不打,你就皮痒。”陈春红笑骂了一句。
刘艳却看出来,大哥这是在不愤,他爸不喜欢他,连他爸喜欢的二哥都迁怒上了,刚才,那个爸去河边挑水,大哥跃跃欲试自告奋勇要去,可是那个爸,只叫上二哥。
偏心眼,偏成这样。
也不怪大哥生气。
“等会儿,我们去山里,你一个人在家里怕不怕?”陈春红把小女儿提溜到床上,问道,她原本是想着,二儿子胆子大,带上二儿子过去领路,留大儿子和小女儿在家,毕竟小女儿还小,但是看到自家男人,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对二儿子格外亲近,对大儿子却退避不及,她就想着,让他们父子多相处相处。
并且,看到大儿子也十分积极想去,那就一并带过去。
“不怕。”刘艳忙回道,不想她妈出门了还担心她,于是说道:“妈,你走的时候,把门锁上,我家里睡觉,很快就能睡着了。”顿了下,又嗯了一声,“睡着了,就不怕了。”
“那你先睡,妈给你打扇。”陈春红扶着女儿躺下,给她身上盖了层被子。
野猪还没回来,她哪里睡得着。
刘艳看着她妈坐在床边,给她拍着蒲扇盯着她睡,不由心里懊恼,装过头了,唉,只能接着装下去了,闭上了眼。
一开始是装,后面迷迷糊糊真的有困意,直到外面传来落锁声,刘艳才一下子惊醒过来,看来,他们是出门了,于是一骨碌坐起了身。
屋子一片漆黑,上弦月的月光,照不进屋子里来。
刘艳决定,等这只猪卖了,一定要让她去买盏灯,一到夜里,家里没有灯,特别不方便,有月亮的晚上,还能借点月亮光线,没月亮的夜晚,只能借着灶台火光,不然吃晚饭,都能吃到鼻孔里去。
夜深人静时,白日的喧嚣已消失殆尽,唯余下一片宁静,月亮光华笼罩下,整个村落都添上一层朦胧,偶尔传来猪叫牛喘声,越靠近山脚下,茂林深处,树影婆娑,衬得整座山如同一座漆黑的黑洞。
要是刘艳在这儿,肯定会觉得害怕,可是眼下刘家的四口人,其中有三个人都显得特别兴奋,另外一个,更多是觉得无奈,不过,想到有他发挥力气的地方,他还是很高兴。
并且,都说了这只野猪送到食品站去,他也松了口气。
沿着常走的山道上山,刘军主动在前面领路,陈春红手里拿着菜刀断尾,刘华提着马灯,刘春生紧跟着刘军,一手握着柴刀,另一只手拉着大儿子,自从上了山,因为月亮光照不进来,整个山路有点漆黑,手就不自觉地拉在一起。
等到反应过来时,刘春生看着紧握住他手的大儿子,又是在山上,也没好意思甩开,走到半山腰上,看到儿子引着他转道,那边的树木草丛,明显茂密许多,四周越发昏暗,透着股阴森,更不好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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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声,磔磔声,呜呜声, 此起彼伏, 在山林间回荡徘徊,茂林深处黑沉沉的,月光照射不进来,马灯只能照到眼前半米远的距离,凭添了森然与恐怖, 叫人心惊胆颤,一行人不由挨紧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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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留意到,大儿子的不对劲。
额头上细汗涔涔,马灯映照下,一张脸白得吓人,毫无血色,眼睛如鹰眼一般, 注视着四周,整个人不自觉地往他身上靠。
这小子竟然害怕,这混球会害怕。
刘春生愕然,震惊不已,比他自己重新活过来,还要令他震惊,实在是这个混球,在他的印象中,太过厉害,太过强大,厉害得令他害怕,强大得无所不能,他也只记得这个混球厉害与强大的模样,完全忘记了,这小子还有这么胆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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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这个混球的模样,给他的冲击有点大,大得他敢伸手去揽住混球的肩膀,把混球揽在自己身边,他觉得,他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儿子心头的害怕,“是不是从这片荆棘丛进去?”
对,也就这个时候,看到紧紧粘着他,对他充满信赖的孩子,他才觉得,这是他儿子,是他大儿子,而不是前世印象中,那个令他害怕的混球。
“是的,从那个口进去,”
刘军指了下右前方的位置,他觉得,说话能减去心头抑制不住升上来的恐惧,于是又说道:“我们是从那个口进出的,爸,我们沿着我们上午踩出来的路,会便利许多。”
刘春生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揽着大儿子肩头的大手,不自觉地紧了些,上辈子,自从他和媳妇离婚后,这个大儿子,就再也没有管他叫过他爸,反而是在他面前,大儿子管凌云翔喊爸,喊得那叫一个亲切。
所以,这辈子初见面,听到大儿子和小女儿喊他爸,他才会很复杂,不知所措。
他们俩,竟然能再管他叫爸。
他从来就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眼下,大儿子的小身体,就在他大掌之下,就在他身边,紧紧地挨着他,这么地信赖他,他是不是可以不把他当成混球,而把他当成儿子,像华子一样,当成儿子看待?
就像庆幸,他回来了,他还没有和媳妇离婚。
他也可以庆幸,现在大儿子还没有变成混球样,这辈子,他对他们好,他不再变成混球样,他们父子,是不是可以正常相处,好好相处,而不是像前世一样,一见面,就要气得他吐血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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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就走了。”刘春生回过神来,看到那一片比人还高的荆棘丛,又注意到大儿子手心细汗湿漉,鬼使神差间,长臂一伸把大儿子给抱了起来,抱起来后,才后知后觉,觉察出尴尬来,忙不迭地解释,“我抱着你会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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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说,从小到大,还没有不喜欢他的。
他爸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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