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节
只见洪顺点了点头,“我们结婚之前,你来过,还大哭过一场。”
“我现在也有点想哭。”刘艳仰头,眨巴眨巴了眼睛,来之前,因为洪顺的反应,提醒了她,她在他的梦里并没找到她穿越前的家人,又或者从更早之前,在洪顺和刘春生的反应中,她就隐隐猜出来了。
她并没有找到她曾经的家人。
“想哭就哭。”洪顺近前,伸手抹去了刘艳眼角淌出来的泪珠儿。
刘艳鼻音极重地嗯了声,让洪顺给揽入了怀中,眼泪濡1湿了半个肩头,及到过了许久,哭声渐熄,才听洪顺问道:“在我梦里,这个村子修路,你捐了钱,这回你要不要捐?”
“捐。”
“好。”
这件事,刘艳难过了一整个暑假,才慢慢接受。
时光缓缓地流逝。
大学里,医学系和数理系隔了大半个校园,洪顺只要不上专业课,便会来医学系陪刘艳一起上临床医学的课,有一次上课,被一名视力不太好的陈教授点名回答问题,洪顺对答如流,陈教授说了句:下课后,去他办公室,奖励他一份资料。
引得满堂哄笑。
陈教授问了原因,最后很惜才地问了句:要不要转系,转到医学系来?
据说,后来陈教授还真去数理系抢人了,只是没抢过。
这件事,也成了医科大的一则传奇。
这是后话。
刘艳的临床医院是五年制,洪顺的通信工程是四年制,所以洪顺提前一年毕业,分配工作时,直接让他系里的卫教授给抢去了兵工企业,卫教授就是那位曾和医学系的陈教授抢过人,而且抢赢了的。
同年,大哥刘军从研究所里出来,调任至京城一所大学任校团支书记。
刘艳延后一年毕业,留在的省城人民医院。
毕业那年,刘艳一十八岁。
为了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两年后,俩人才结婚,婚宴一共办了三场,洪顺的亲戚,大都在海城,所以第一场设在海城,省城的那一场,是为了宴请老师同学同事,放在最后,第二场在临湖市举办。
在临湖市的这场婚宴,是在市里的人民酒店举办的。
那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婚礼结束后,刘艳走出酒店,上车前,忽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时间,竟想不起来是谁,不由停顿了一下。
“看什么呢?”走在她后面的洪顺,见她没上车,不由出声问道。
“那人好像有些面熟。”
洪顺回头,顺着刘艳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眼就认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凌楠,一身灰扑扑的衣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此刻,正在对面的工地上搬砖,洪顺眼里闪过一丝冷笑,却很快收回了目光,揽住刘艳的肩,轻声说道:“不认识,不相干的人。”
在梦里,凌楠从来没有出来工作过,一直好吃好喝在家里供着,如今,倒是一早就出来了,他看着,却是很高兴,很放心,这辈子,凌楠再也不能祸害到阿艳了。
对仇人,最好的报复,就是看到她过得不好。
所以,在梦里,阿艳出事后,他没让凌楠偿命,只让她牢底坐穿。
“走,上车吧,我们回去。”洪顺提醒道,伸手扶着刘艳上车。
刘艳嗯了一声,见洪顺都说不认识,于是很快把人抛到了脑后,今天婚宴上喝的酒有点多,这会子头还有些晕乎乎的,所以一上车,就往洪顺怀里靠,让他给自己揉太阳穴。
婚礼很累,却又充满了幸福。
自古而今,一场盛大而圆满的婚礼,是大部分女人的憧憬。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打下‘完’这个字眼时,我也松了一口长气,终于终于终于完结了,可以撒花撒花撒花了!!!
顺便求一下完结评分(点书封页右下方的评分),谢谢了!!!有缘的话,大家下本再相见~~~同时也推荐一下自己的接档文《我们从来大唐来[古穿今]》,有兴趣的话,可以去专栏先行收藏一下,暂定6月28日下午14:30开文。
再见!!!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我现在也有点想哭。”刘艳仰头,眨巴眨巴了眼睛,来之前,因为洪顺的反应,提醒了她,她在他的梦里并没找到她穿越前的家人,又或者从更早之前,在洪顺和刘春生的反应中,她就隐隐猜出来了。
她并没有找到她曾经的家人。
“想哭就哭。”洪顺近前,伸手抹去了刘艳眼角淌出来的泪珠儿。
刘艳鼻音极重地嗯了声,让洪顺给揽入了怀中,眼泪濡1湿了半个肩头,及到过了许久,哭声渐熄,才听洪顺问道:“在我梦里,这个村子修路,你捐了钱,这回你要不要捐?”
“捐。”
“好。”
这件事,刘艳难过了一整个暑假,才慢慢接受。
时光缓缓地流逝。
大学里,医学系和数理系隔了大半个校园,洪顺只要不上专业课,便会来医学系陪刘艳一起上临床医学的课,有一次上课,被一名视力不太好的陈教授点名回答问题,洪顺对答如流,陈教授说了句:下课后,去他办公室,奖励他一份资料。
引得满堂哄笑。
陈教授问了原因,最后很惜才地问了句:要不要转系,转到医学系来?
据说,后来陈教授还真去数理系抢人了,只是没抢过。
这件事,也成了医科大的一则传奇。
这是后话。
刘艳的临床医院是五年制,洪顺的通信工程是四年制,所以洪顺提前一年毕业,分配工作时,直接让他系里的卫教授给抢去了兵工企业,卫教授就是那位曾和医学系的陈教授抢过人,而且抢赢了的。
同年,大哥刘军从研究所里出来,调任至京城一所大学任校团支书记。
刘艳延后一年毕业,留在的省城人民医院。
毕业那年,刘艳一十八岁。
为了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两年后,俩人才结婚,婚宴一共办了三场,洪顺的亲戚,大都在海城,所以第一场设在海城,省城的那一场,是为了宴请老师同学同事,放在最后,第二场在临湖市举办。
在临湖市的这场婚宴,是在市里的人民酒店举办的。
那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婚礼结束后,刘艳走出酒店,上车前,忽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时间,竟想不起来是谁,不由停顿了一下。
“看什么呢?”走在她后面的洪顺,见她没上车,不由出声问道。
“那人好像有些面熟。”
洪顺回头,顺着刘艳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眼就认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凌楠,一身灰扑扑的衣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此刻,正在对面的工地上搬砖,洪顺眼里闪过一丝冷笑,却很快收回了目光,揽住刘艳的肩,轻声说道:“不认识,不相干的人。”
在梦里,凌楠从来没有出来工作过,一直好吃好喝在家里供着,如今,倒是一早就出来了,他看着,却是很高兴,很放心,这辈子,凌楠再也不能祸害到阿艳了。
对仇人,最好的报复,就是看到她过得不好。
所以,在梦里,阿艳出事后,他没让凌楠偿命,只让她牢底坐穿。
“走,上车吧,我们回去。”洪顺提醒道,伸手扶着刘艳上车。
刘艳嗯了一声,见洪顺都说不认识,于是很快把人抛到了脑后,今天婚宴上喝的酒有点多,这会子头还有些晕乎乎的,所以一上车,就往洪顺怀里靠,让他给自己揉太阳穴。
婚礼很累,却又充满了幸福。
自古而今,一场盛大而圆满的婚礼,是大部分女人的憧憬。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打下‘完’这个字眼时,我也松了一口长气,终于终于终于完结了,可以撒花撒花撒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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