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枣生才三岁大,脸嫩嫩的,他和林宝珠一样,是林妈和林爸的心肝肉。平常经常粘着小姑,因为他知道林宝珠那里有许多好吃的。
枣生用牙齿咬了一半糖,放进兜里,带回去给哥哥吃。他一边把糖放在嘴里,一边含糊不清道:“奶说要让姑父记得喊你,你明天不许睡懒觉了。”
林宝珠听他的话不好意思,点了点他的脑袋,啐道:“你不许再多嘴,快回家去。”
***
她下午在家没事就继续开始看周红芳的数学课本,等到天气暗了,就开始浇浇园子。等到她快浇完水时,周志平回来了。
周志平是提前回来帮她做饭的。他汗流浃背,薄薄的背心黏在他身上,画出他胸膛的肌肉线条。他短短的头发和脸上全糊着汗水。他一回来就是先拿着碗大灌了好几碗凉白开。等他平静下来,又喊林宝珠过来洗菜,学做饭。
林宝珠走近,就闻到他身上的汗味,用手推他道:“你浑身一股汗味儿。”
她仔仔细细地洗菜,她洗个菜也姿态好看。周志平站在灶前,看她的手握着叶子,低着头,看上去怪好看的。他笑嘻嘻地凑到她面前亲她一口,然后开始烧火。
林宝珠冷不丁被他亲了一口,干净的脸上沾了他脸上的汗水。这个臭男人!她用力地用手擦了擦他亲的地方,愤恨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手上的水甩在他脸上。
周志平一边烧饭一边教她,他说得认真仔细,林宝珠也学得认真仔细。刚来的时候,本来她是不想学的,哪有千金小姐天天进厨房烧饭的?但是她已经不是小姐了,还嫁人了,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自己能够吃饭,她也得学一学。
周志平让林宝珠拿着铲子,翻动锅里的菜,又让她放盐,炒好又让她尝试着用锅铲铲出来。
今天周志平回来的早,他洗了洗碗筷,先把林宝珠的饭盛出来。林宝珠翻着锅里的菜,觉得好玩,看到他在装自己的饭,扭头朝他道:“我要上面的饭!”
周志平给她盛了一碗,又给她分菜吃。她炒完菜要去洗手洗脸,站在他后面,她指使着周志平:“我不吃辣椒、姜、蒜,也不吃洋葱。”
周志平失笑,他掐了她的脸蛋一把:“你还把自己当小姐了,敢使唤我?”虽然说是这么说,他还是一边把洋葱和姜蒜挑到自己碗里。
这个时候,周家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
周妈往厨房一看,便看见林宝珠挨着周志平,周志平给她分菜。她拿毛巾擦了一下脸,朝周志平道:“老大,你这是?”
一看到周妈回来,林宝珠开心的脸也垮了下来,她不想回周妈的话。这时候就听见周志平低着头,继续给她挑着菜,道:“我媳妇以后不和我们一起吃饭。我给她分去房里吃。”
周妈心里有点不平衡了,这刚刚过门就知道教唆周志平了,往后可怎么行。她脸上有点不好看:“这恐怕不合规矩。”
周志平把碗端给林宝珠吃,示意她回房,他道:“妈,我媳妇在家里就不习惯和人一起吃饭,以后就不上桌了。”
周妈看他脸上淡淡,看不出情绪。她想到今天早上她故意给林宝珠下马威,可能是被发现了,又仔细端详他的脸色,他说话的时候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带着不容拒绝。
她讪讪点头,想起林宝珠转过头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样子,心里却给林宝珠记了一笔。
周妈吃饭的时候,看向自己的小儿子没心没肺的样子,又看看周志平。她拿着筷子,心里挫败。自己亲生的儿子埋头吃饭吃得香,一点也没注意到她脸上的不快,而周老汉也拿着碗吃饭,根本没有在意之前的事情,也没有在意她的那点子不快的心思。
周志平这个继子一直以来都对她淡淡的,因为周老汉的缘故,两个人关系既不熟络,但也相安无事。现在娶了媳妇,就为了林家那个姑娘,就让她单独开小厨房吃饭。
周志平看到林妈那点不虞了,但是他并没有理会。
他是知道这个继母有小心思的,比如他寄回来的钱,会存下来好一部分,但是介于周老汉的原因,他没有计较。周志辉和周红芳虽然并不是他的同母弟弟妹妹,但是也是周老汉的孩子。所以任由周妈拿钱给他们两花,也算是孝敬他爹了。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任由她去了。
周志平自己也是有存钱的,他也并不是把所有工资都寄回家的。这次结婚,就花了他不少存款,周妈给他的那点,根本就不够看的。这次结婚花了他不少钱,他意识到自己得开始存钱了,不然以后他儿子女儿上个学还有其他的一些,都没钱花。
结婚太花钱了,养媳妇也花钱。他可不能让媳妇生气跑了,要是又来这么一次结婚,他可是真不行了。
再者,他媳妇虽然懒,但是天真可爱,闻上去香香的,嘴也嫩嫩的。
晚上歇息前,林宝珠探出头来找周志平,拉着他的衣袖,道:“我要洗澡,但是不知道热水在哪。”
周志平从锅里舀了一大勺放在桶里,吩咐她:“你洗完了我来倒水。”
等林宝珠洗完,周志平就去洗澡,他走进去澡房,就那一桶水闻上去香香的,他乍一想,就知道是林宝珠从林家带了香胰子过来。这么金贵的东西,就这么倒了,真是浪费。
而且林宝珠又在家坐着,出汗少。思及此,他直接就着林宝珠的洗澡水洗了个澡。
林宝珠坐在床上擦脚,她在灯下看书。她看见周志平穿着个绿背心走进来,身上带着她香胰子的味道,她诧异道:“你用了我的香胰子?”
周志平对她得意道:“我洗了你的洗澡水。你从你娘家带来的那个东西,那么金贵,平常省着点用。这次用了一次,洗了两个人。”
林宝珠伸手打他,这个铁公鸡,又不是不给他用,但是干什么洗她的洗澡水,这个臭不要脸的男人。
周志平皮糙肉厚,任由她打,还看着她笑。等林宝珠打累了,他直起身子,说:“以后你吃饭都不用和他们一起了。你自己开个小厨房吃饭,但是在家的时候,还是要像弟媳妇学做饭。后天我要回部队去了,你好好学学。不然以后从军了,我可没空给你做饭。”
周志平点了点她的头,说:“平常你就在房间里吃。有客人来的时候,你还是得和他们一起吃饭,知道吗?不能给周家丢了面子。”
林宝珠点点头,又闷闷道:“我不喜欢你继母和你弟弟妹妹,你走了,家里没人和我说话。”
周志平捂住她的嘴,道:“这话你和我说就完了,不能去村里说。我在部队,队里会下来考察我们家关系和名声。”
林宝珠嗯了一声,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飞快抬头望他:“不如你学认字吧。这样我给你写信,怎么样?”
周志平皱眉摇摇头:“你当我和你一样又懒又闲,我可没空给你写信。”
林宝珠不干了,她噘嘴:“你不想学认字,你个没文化的。上次我骂你,你都听不懂我说了什么。你在部队里,人家说话你听不懂,都看着笑话你。说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是个脑袋空空的兵痞子。”
她又伸出手指算着:“而且读书让人变聪明,书上也有很多你在外面执行任务需要的知识呢。”
周志平听到她说什么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是个好面子的人,听了有点恼羞成怒。他一把打断她的话:“你别啰嗦了,我回去就找文化兵学认字,行了吧。”
周志平看她小嘴说个不停,就伸手抓住她肩膀,要亲她的嘴。林宝珠不想给他亲,扭头挣扎,挣扎不过,又被他的手捉到了脸。他捧着她的脸,不仅像啃点心一样吃她的嘴,又故意用下巴去磨她嫩嫩的脸蛋。
林宝珠又气又被扎得笑,用手推他,又用拳头打他。
周志平放开她的嘴,要把她抱到床上去。林宝珠用手抚了抚胸,呼吸急促。
眼看着他要扯她的裤子,林宝珠赶紧道:“不行!”
周志平疑问地看着她,林宝珠赶紧说:“我不舒服!我不舒服!”
周志平松开手,诧异道:“昨天不是已经做过了吗,怎么今天不舒服了。”
林宝珠看他一脸疑惑,今天早上也没问,猜测他昨天喝断片了,估计以为他们两昨天就已经洞房了。她便壮着胆子,理直气壮地说:“没错!就是你昨天,把我弄疼了……我今天就不舒服了。”
周志平看她捂得紧紧的样子,只好作罢,便收回手。
林宝珠看他被她唬到了,便赶紧盖住被子,躺好闭上眼睛睡觉。
但是被窝里伸来一只手臂,周志平把她搂到怀里,对着她耳朵哑着声音说话:“那你给我摸摸。”
他不等她同意,又扳过她的头,亲她的嘴,一只手还伸到她衣襟里去。
第11章 读书 你不是爱看书吗,不如就尝试着考……
第二天回门,周志平又是一大早就睁开眼睛。
林宝珠睡在他怀里,枕着他的手臂,一双杏眼阖着,脸颊红扑扑的,一缕乌发黏在她微肿的嘴唇上。
他伸手把她凌乱的发丝挽到耳朵后面去,又盯上了她尖尖的耳朵。她的耳朵应该是全身上下最有棱角的地方了,不是一双圆圆的耳朵,反而是一双尖尖像鹿耳朵一样的耳朵,耳垂更是小巧可爱。
他掀开被子起身穿衣服,脱下背心的时候,看到自己左胸膛上一个小小的牙印。昨天林宝珠抵着他的胸膛,像小狗一样在他胸前咬了一口。他飞快地穿好衣服,走到床前,喊她:“醒醒,今天早上要回门。”
看到林宝珠半睁着眼睛,一只手臂搭在被子上,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他把衣服从椅子上拿过来扔到她被子上,示意:“快穿上。”
林宝珠倚着床架子,嘟着嘴:“周志平,我好困。”
周志平铁面无情:“不行,你得起来了。”
林宝珠坐在床上可怜巴巴地,使唤道:“那你给我接水洗脸。”
周志平一听下意识要拒绝:“不行,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给你端盆送水。”他瞥了眼林宝珠,她脑袋一点一点的,从他居高临下的视野,可以看到领口下面还有淡红色的痕迹。
他穿上鞋,往外走:“仅此一次。”
洗漱完,他提着回门礼,林宝珠的脸上是明显的欢呼雀跃,他摇头失笑:“真是个奶娃娃似的,多大了还离不开家。”
林家今天为了等他们两,特地没去上工。林妈先是接了周志平提过来的袋子,然后仔细端详林宝珠的气色。看到她面色红润,笑嘻嘻地抱着她的手臂,露出颊边的一个小酒窝,便放了心。
林宝珠扭扭捏捏地要拉林妈到房间里说话,林妈关上房门,问她过得怎么样。林宝珠噘嘴道:“妈,他们家那个周老婆子欺负我。第一天早上就给我分水那么稀的粥。”
林妈点头,抚着她脑袋安慰她,又压低声音问她:“你们两怎么样了?”
说起这个,林宝珠咬牙切齿道:“他是个流氓,动不动对我动手动脚的。他亲我的嘴不说,还要扯我衣服,摸来摸去的。”她说完,兴冲冲对林妈说:“妈,让哥哥把他打一顿!”
林妈看着她笑,拿出手指点她脑袋:“你真是出嫁了还和小孩子似的,真是家里哥哥把你宠坏了。”
她眯着眼睛笑:“他是你男人,夫妻之间这种事都不算什么。”她又追问道:“你们两,那个了没。”
林宝珠本来是想骗人,但是看着林妈清凛凛的眼睛,她嗫嚅道:“还没,那天他睡着了。”
她飞快地加了一句:“我不愿意,我没做好心理准备。”
林妈看她讨好的脸,吩咐:“你得把他抓在手心里知道吗,这样子才不会被那个周老婆子欺负了去。”
林宝珠不情愿地点点头,她又忍不住道:“当初都说了不想成亲了,他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就这么待在家里不好吗。”
林妈又点点她的脑袋:“人家可是军人,工资可是铁饭碗,以后他当了官,你就是官太太,享福。男人要那么好看干嘛,对你好就完了。”
林妈想起周志平勤劳肯干的样子,又满意地点点头,当初周婆子来找她的时候,她一口就答应了这件事。其实是因为,她去大队长家借牛车的时候,经过他们两屋里,就听到大队长和他老婆谈论起这件事情,她就听了一耳朵。
当时她听得清清楚楚,队长其实已经选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个继母。虽然人高马大又能干活,一把子好力气,也不是个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么一大家子要养,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听大队长说他要当兵了,她可不会答应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队长选上了,后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资格了,以为是她去队长家说好话了,是她的功劳,对她感恩戴德。
虽然她根本没出力气,只是正好知道了这件事。但是林妈非常理直气壮,怎么了,她闺女长得那么漂亮,不该当个军太太吗?
等到吃完饭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里干活,等他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饭,他洗好脸,走进房,就看到林宝珠拿着周红芳的课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着她坐在板凳上看着书本,手指时不时点点样子,他心里一动。他用毛巾擦了擦手,问她:“你在看什么?”
林宝珠抬起头看了看他,又低头下去:“我在看数学课本,以前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书,只是在家里没事做打发时间。”
周志平虽然不怎么识字,但是不可否认他喜欢认真好学的人。
他扭头鼓励道:“既然你喜欢看书,就好好学学。”
看林宝珠疑问地盯着他,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慢条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队一样,经常早起练拳跑步,所以力气比他们大、跑得也比他们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们连队里跑得最快的人。”
林宝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畅的线条,转过头。周志平确实力气蛮大,而且每天早上起来,还要在院子里练拳。
周志平解释道:“是因为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还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时候,身体会难受,但是坚持下来,我就成为跑得最快、身体最好的人了。”
林宝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他说:“以前在村里大队干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镇上帮人家建房子,无论做得多还是少,都得一样的公分。在部队里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军功能够越多。那我就定着一个目标,要比别人肯吃苦,肯干,更加勤快。”
周志平说起部队的时候,两只眼睛好像在发光似的:“我刚去的时候,周围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许多人是城市户口的子弟兵,有许多是读大学的时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个从农村来的,没见识没文化,我的心里也害怕,想,这里这么多比我强的,我该怎么办。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务,我就请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的那种好强和向前争的神态,感染了林宝珠。林宝珠之前生活在扬州,从来没听过兵营里的故事。她自小养尊处优,学过认字,读书也是半斤八两地学,只为了能够识字。离开扬州来到这,她才发现,自己要是离开了父母,可真是什么都不会做。
听到他说这些,那种人生脉络清晰明了的感觉,不觉有些羡慕。
枣生用牙齿咬了一半糖,放进兜里,带回去给哥哥吃。他一边把糖放在嘴里,一边含糊不清道:“奶说要让姑父记得喊你,你明天不许睡懒觉了。”
林宝珠听他的话不好意思,点了点他的脑袋,啐道:“你不许再多嘴,快回家去。”
***
她下午在家没事就继续开始看周红芳的数学课本,等到天气暗了,就开始浇浇园子。等到她快浇完水时,周志平回来了。
周志平是提前回来帮她做饭的。他汗流浃背,薄薄的背心黏在他身上,画出他胸膛的肌肉线条。他短短的头发和脸上全糊着汗水。他一回来就是先拿着碗大灌了好几碗凉白开。等他平静下来,又喊林宝珠过来洗菜,学做饭。
林宝珠走近,就闻到他身上的汗味,用手推他道:“你浑身一股汗味儿。”
她仔仔细细地洗菜,她洗个菜也姿态好看。周志平站在灶前,看她的手握着叶子,低着头,看上去怪好看的。他笑嘻嘻地凑到她面前亲她一口,然后开始烧火。
林宝珠冷不丁被他亲了一口,干净的脸上沾了他脸上的汗水。这个臭男人!她用力地用手擦了擦他亲的地方,愤恨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手上的水甩在他脸上。
周志平一边烧饭一边教她,他说得认真仔细,林宝珠也学得认真仔细。刚来的时候,本来她是不想学的,哪有千金小姐天天进厨房烧饭的?但是她已经不是小姐了,还嫁人了,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自己能够吃饭,她也得学一学。
周志平让林宝珠拿着铲子,翻动锅里的菜,又让她放盐,炒好又让她尝试着用锅铲铲出来。
今天周志平回来的早,他洗了洗碗筷,先把林宝珠的饭盛出来。林宝珠翻着锅里的菜,觉得好玩,看到他在装自己的饭,扭头朝他道:“我要上面的饭!”
周志平给她盛了一碗,又给她分菜吃。她炒完菜要去洗手洗脸,站在他后面,她指使着周志平:“我不吃辣椒、姜、蒜,也不吃洋葱。”
周志平失笑,他掐了她的脸蛋一把:“你还把自己当小姐了,敢使唤我?”虽然说是这么说,他还是一边把洋葱和姜蒜挑到自己碗里。
这个时候,周家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
周妈往厨房一看,便看见林宝珠挨着周志平,周志平给她分菜。她拿毛巾擦了一下脸,朝周志平道:“老大,你这是?”
一看到周妈回来,林宝珠开心的脸也垮了下来,她不想回周妈的话。这时候就听见周志平低着头,继续给她挑着菜,道:“我媳妇以后不和我们一起吃饭。我给她分去房里吃。”
周妈心里有点不平衡了,这刚刚过门就知道教唆周志平了,往后可怎么行。她脸上有点不好看:“这恐怕不合规矩。”
周志平把碗端给林宝珠吃,示意她回房,他道:“妈,我媳妇在家里就不习惯和人一起吃饭,以后就不上桌了。”
周妈看他脸上淡淡,看不出情绪。她想到今天早上她故意给林宝珠下马威,可能是被发现了,又仔细端详他的脸色,他说话的时候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带着不容拒绝。
她讪讪点头,想起林宝珠转过头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样子,心里却给林宝珠记了一笔。
周妈吃饭的时候,看向自己的小儿子没心没肺的样子,又看看周志平。她拿着筷子,心里挫败。自己亲生的儿子埋头吃饭吃得香,一点也没注意到她脸上的不快,而周老汉也拿着碗吃饭,根本没有在意之前的事情,也没有在意她的那点子不快的心思。
周志平这个继子一直以来都对她淡淡的,因为周老汉的缘故,两个人关系既不熟络,但也相安无事。现在娶了媳妇,就为了林家那个姑娘,就让她单独开小厨房吃饭。
周志平看到林妈那点不虞了,但是他并没有理会。
他是知道这个继母有小心思的,比如他寄回来的钱,会存下来好一部分,但是介于周老汉的原因,他没有计较。周志辉和周红芳虽然并不是他的同母弟弟妹妹,但是也是周老汉的孩子。所以任由周妈拿钱给他们两花,也算是孝敬他爹了。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任由她去了。
周志平自己也是有存钱的,他也并不是把所有工资都寄回家的。这次结婚,就花了他不少存款,周妈给他的那点,根本就不够看的。这次结婚花了他不少钱,他意识到自己得开始存钱了,不然以后他儿子女儿上个学还有其他的一些,都没钱花。
结婚太花钱了,养媳妇也花钱。他可不能让媳妇生气跑了,要是又来这么一次结婚,他可是真不行了。
再者,他媳妇虽然懒,但是天真可爱,闻上去香香的,嘴也嫩嫩的。
晚上歇息前,林宝珠探出头来找周志平,拉着他的衣袖,道:“我要洗澡,但是不知道热水在哪。”
周志平从锅里舀了一大勺放在桶里,吩咐她:“你洗完了我来倒水。”
等林宝珠洗完,周志平就去洗澡,他走进去澡房,就那一桶水闻上去香香的,他乍一想,就知道是林宝珠从林家带了香胰子过来。这么金贵的东西,就这么倒了,真是浪费。
而且林宝珠又在家坐着,出汗少。思及此,他直接就着林宝珠的洗澡水洗了个澡。
林宝珠坐在床上擦脚,她在灯下看书。她看见周志平穿着个绿背心走进来,身上带着她香胰子的味道,她诧异道:“你用了我的香胰子?”
周志平对她得意道:“我洗了你的洗澡水。你从你娘家带来的那个东西,那么金贵,平常省着点用。这次用了一次,洗了两个人。”
林宝珠伸手打他,这个铁公鸡,又不是不给他用,但是干什么洗她的洗澡水,这个臭不要脸的男人。
周志平皮糙肉厚,任由她打,还看着她笑。等林宝珠打累了,他直起身子,说:“以后你吃饭都不用和他们一起了。你自己开个小厨房吃饭,但是在家的时候,还是要像弟媳妇学做饭。后天我要回部队去了,你好好学学。不然以后从军了,我可没空给你做饭。”
周志平点了点她的头,说:“平常你就在房间里吃。有客人来的时候,你还是得和他们一起吃饭,知道吗?不能给周家丢了面子。”
林宝珠点点头,又闷闷道:“我不喜欢你继母和你弟弟妹妹,你走了,家里没人和我说话。”
周志平捂住她的嘴,道:“这话你和我说就完了,不能去村里说。我在部队,队里会下来考察我们家关系和名声。”
林宝珠嗯了一声,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飞快抬头望他:“不如你学认字吧。这样我给你写信,怎么样?”
周志平皱眉摇摇头:“你当我和你一样又懒又闲,我可没空给你写信。”
林宝珠不干了,她噘嘴:“你不想学认字,你个没文化的。上次我骂你,你都听不懂我说了什么。你在部队里,人家说话你听不懂,都看着笑话你。说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是个脑袋空空的兵痞子。”
她又伸出手指算着:“而且读书让人变聪明,书上也有很多你在外面执行任务需要的知识呢。”
周志平听到她说什么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是个好面子的人,听了有点恼羞成怒。他一把打断她的话:“你别啰嗦了,我回去就找文化兵学认字,行了吧。”
周志平看她小嘴说个不停,就伸手抓住她肩膀,要亲她的嘴。林宝珠不想给他亲,扭头挣扎,挣扎不过,又被他的手捉到了脸。他捧着她的脸,不仅像啃点心一样吃她的嘴,又故意用下巴去磨她嫩嫩的脸蛋。
林宝珠又气又被扎得笑,用手推他,又用拳头打他。
周志平放开她的嘴,要把她抱到床上去。林宝珠用手抚了抚胸,呼吸急促。
眼看着他要扯她的裤子,林宝珠赶紧道:“不行!”
周志平疑问地看着她,林宝珠赶紧说:“我不舒服!我不舒服!”
周志平松开手,诧异道:“昨天不是已经做过了吗,怎么今天不舒服了。”
林宝珠看他一脸疑惑,今天早上也没问,猜测他昨天喝断片了,估计以为他们两昨天就已经洞房了。她便壮着胆子,理直气壮地说:“没错!就是你昨天,把我弄疼了……我今天就不舒服了。”
周志平看她捂得紧紧的样子,只好作罢,便收回手。
林宝珠看他被她唬到了,便赶紧盖住被子,躺好闭上眼睛睡觉。
但是被窝里伸来一只手臂,周志平把她搂到怀里,对着她耳朵哑着声音说话:“那你给我摸摸。”
他不等她同意,又扳过她的头,亲她的嘴,一只手还伸到她衣襟里去。
第11章 读书 你不是爱看书吗,不如就尝试着考……
第二天回门,周志平又是一大早就睁开眼睛。
林宝珠睡在他怀里,枕着他的手臂,一双杏眼阖着,脸颊红扑扑的,一缕乌发黏在她微肿的嘴唇上。
他伸手把她凌乱的发丝挽到耳朵后面去,又盯上了她尖尖的耳朵。她的耳朵应该是全身上下最有棱角的地方了,不是一双圆圆的耳朵,反而是一双尖尖像鹿耳朵一样的耳朵,耳垂更是小巧可爱。
他掀开被子起身穿衣服,脱下背心的时候,看到自己左胸膛上一个小小的牙印。昨天林宝珠抵着他的胸膛,像小狗一样在他胸前咬了一口。他飞快地穿好衣服,走到床前,喊她:“醒醒,今天早上要回门。”
看到林宝珠半睁着眼睛,一只手臂搭在被子上,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他把衣服从椅子上拿过来扔到她被子上,示意:“快穿上。”
林宝珠倚着床架子,嘟着嘴:“周志平,我好困。”
周志平铁面无情:“不行,你得起来了。”
林宝珠坐在床上可怜巴巴地,使唤道:“那你给我接水洗脸。”
周志平一听下意识要拒绝:“不行,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给你端盆送水。”他瞥了眼林宝珠,她脑袋一点一点的,从他居高临下的视野,可以看到领口下面还有淡红色的痕迹。
他穿上鞋,往外走:“仅此一次。”
洗漱完,他提着回门礼,林宝珠的脸上是明显的欢呼雀跃,他摇头失笑:“真是个奶娃娃似的,多大了还离不开家。”
林家今天为了等他们两,特地没去上工。林妈先是接了周志平提过来的袋子,然后仔细端详林宝珠的气色。看到她面色红润,笑嘻嘻地抱着她的手臂,露出颊边的一个小酒窝,便放了心。
林宝珠扭扭捏捏地要拉林妈到房间里说话,林妈关上房门,问她过得怎么样。林宝珠噘嘴道:“妈,他们家那个周老婆子欺负我。第一天早上就给我分水那么稀的粥。”
林妈点头,抚着她脑袋安慰她,又压低声音问她:“你们两怎么样了?”
说起这个,林宝珠咬牙切齿道:“他是个流氓,动不动对我动手动脚的。他亲我的嘴不说,还要扯我衣服,摸来摸去的。”她说完,兴冲冲对林妈说:“妈,让哥哥把他打一顿!”
林妈看着她笑,拿出手指点她脑袋:“你真是出嫁了还和小孩子似的,真是家里哥哥把你宠坏了。”
她眯着眼睛笑:“他是你男人,夫妻之间这种事都不算什么。”她又追问道:“你们两,那个了没。”
林宝珠本来是想骗人,但是看着林妈清凛凛的眼睛,她嗫嚅道:“还没,那天他睡着了。”
她飞快地加了一句:“我不愿意,我没做好心理准备。”
林妈看她讨好的脸,吩咐:“你得把他抓在手心里知道吗,这样子才不会被那个周老婆子欺负了去。”
林宝珠不情愿地点点头,她又忍不住道:“当初都说了不想成亲了,他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就这么待在家里不好吗。”
林妈又点点她的脑袋:“人家可是军人,工资可是铁饭碗,以后他当了官,你就是官太太,享福。男人要那么好看干嘛,对你好就完了。”
林妈想起周志平勤劳肯干的样子,又满意地点点头,当初周婆子来找她的时候,她一口就答应了这件事。其实是因为,她去大队长家借牛车的时候,经过他们两屋里,就听到大队长和他老婆谈论起这件事情,她就听了一耳朵。
当时她听得清清楚楚,队长其实已经选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个继母。虽然人高马大又能干活,一把子好力气,也不是个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么一大家子要养,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听大队长说他要当兵了,她可不会答应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队长选上了,后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资格了,以为是她去队长家说好话了,是她的功劳,对她感恩戴德。
虽然她根本没出力气,只是正好知道了这件事。但是林妈非常理直气壮,怎么了,她闺女长得那么漂亮,不该当个军太太吗?
等到吃完饭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里干活,等他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饭,他洗好脸,走进房,就看到林宝珠拿着周红芳的课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着她坐在板凳上看着书本,手指时不时点点样子,他心里一动。他用毛巾擦了擦手,问她:“你在看什么?”
林宝珠抬起头看了看他,又低头下去:“我在看数学课本,以前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书,只是在家里没事做打发时间。”
周志平虽然不怎么识字,但是不可否认他喜欢认真好学的人。
他扭头鼓励道:“既然你喜欢看书,就好好学学。”
看林宝珠疑问地盯着他,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慢条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队一样,经常早起练拳跑步,所以力气比他们大、跑得也比他们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们连队里跑得最快的人。”
林宝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畅的线条,转过头。周志平确实力气蛮大,而且每天早上起来,还要在院子里练拳。
周志平解释道:“是因为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还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时候,身体会难受,但是坚持下来,我就成为跑得最快、身体最好的人了。”
林宝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他说:“以前在村里大队干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镇上帮人家建房子,无论做得多还是少,都得一样的公分。在部队里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军功能够越多。那我就定着一个目标,要比别人肯吃苦,肯干,更加勤快。”
周志平说起部队的时候,两只眼睛好像在发光似的:“我刚去的时候,周围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许多人是城市户口的子弟兵,有许多是读大学的时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个从农村来的,没见识没文化,我的心里也害怕,想,这里这么多比我强的,我该怎么办。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务,我就请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的那种好强和向前争的神态,感染了林宝珠。林宝珠之前生活在扬州,从来没听过兵营里的故事。她自小养尊处优,学过认字,读书也是半斤八两地学,只为了能够识字。离开扬州来到这,她才发现,自己要是离开了父母,可真是什么都不会做。
听到他说这些,那种人生脉络清晰明了的感觉,不觉有些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