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舌尖上的大秦
嗯?!
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只觉听到了不可思议的消息,还以为是出现了幻听。
荀夫子问道:“小毅,方才你说知道该如何治理蝗灾是真的吗?”
自古以来,蝗灾乃当权者最为头疼的事情,若上苍不作美,则百姓衣食堪忧,这种靠天吃饭的日子,即便是高高在上的君主亦难掌控。
纵然心有余,奈何力不足,想要解决蝗虫却也只能做到治标不治本,却是无法根除。
“嘿嘿,当然。蒙毅嘿笑道。
荀夫子和楚南公二人对视一眼,心中皆难掩他们的骇然和惊恐,他们忍不住问道:“到底是什么方法?”
蒙毅却是故意卖弄关子,嬉笑道:“此计先不可说,待会两位前辈就能够知道了。”
他们二人皆是面露不解,不知这小子又是搞出什么花样来。
尤其是楚南公,他相信拓跋毅的方法定会不俗,方才与他对弈之时,他给人的感觉是老辣成熟,丝毫没有少年郎的稚嫩青涩。
既然拓跋毅说有方法,那就是有方法。
“眼下时日也是不早了,晚辈这就给两位前辈坐一桌饭菜,且让您们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蒙毅说道。
君子远庖厨,荀夫子身为儒学家,他自然是不会亲自下厨的,但隐居的小院内还是必备了厨房。
在小院的后面,豢养了几只山鸡,看上去健壮肥美,相当的不错。
蒙毅见了这几只便是禁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在他的看中,那满地跑的不是山鸡,而是一道道美味。
于是,蒙毅便是抓来了两只山鸡,一只做了叫花鸡,另一只则是用热油烹饪之后,做成了炸鸡。
他又是上架菜了一些新鲜的蘑菇,做了一份鲜嫩味美的蘑菇汤。
古人们讲究:三菜一汤,如今还差一个菜,不多时,蒙毅便是端上来一盘奇怪的菜品,见外面裹了一层面粉,放入热油当中炸成了金黄色就是端了上来。
不多时,整个小院内便是充斥着一股香气,就连楚南公这位鲜食肉类的老叟,也是忍不住想要尝尝他的手艺。
很快,三菜一汤便是齐至,二人围坐在石桌前,喝着小酒,听着风吹竹林沙沙的声音,畅谈着人生,日子何其快活。
二人看着桌上的石头疙瘩,皆是一怔,道:“此为何物?”
“叫花鸡。”
蒙毅得意地说道,却见二人露出疑惑的神情之后,他未曾多言,便是将石头疙瘩敲开之后,一只留有肥嫩的叫花鸡呈现在自己面前。
顿时间,将这两位老人腹中的馋虫勾引了起来,活了大半辈子,这什么叫花鸡根本闻所未闻。
三人话不多说,便是动起碗筷开动起来。
尝到了蒙毅的厨艺之后,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皆连连竖起大拇指,称赞道:“小毅,你这厨艺的水平,只怕是连有间客栈的庖丁也是不如你,老夫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
楚南公点头表示赞同。
可就在荀夫子说完之后,小院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而此人便是‘有间客栈’的掌柜,亦是桑海第一大厨——庖丁。
方才荀夫子的话,恰是被他听了个正着。
庖丁为人大大咧咧,也并没有真正的生气,瞧他腿大腰圆脖子粗的形象,第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厨子,事实也证明大家的眼光是没有错的。
每日这个时候,他都会带着饭盒给荀夫子送上饭菜来,今天,没想到竟然有人抢了先。
“夫子,俺庖丁好歹也是桑海第一厨师,做的饭菜又怎会不如个小崽子呢?”庖丁推开院门,提着饭盒走了过来。
见庖丁来此,荀夫子当即邀请他做了下来,素日此地皆少有人来此,庖丁每日给夫子送饭菜,不时会跟荀夫子坐下来喝两杯。
一来二去,两人也是变得熟络起来,一位大儒,一位厨子,这个组织倒有些奇妙。
荀夫子指着桌上的饭菜,道:“庖丁,你且尝尝味道如何?这绝对是你们有间客栈做不出来的绝世美味。”
要说厨艺的美味,庖丁绝对感受齐鲁大地难逢敌手,他的有间客栈能够成为桑海第一大客栈正是凭借着美味才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户。
听到荀夫子如此夸张这位少年的厨艺,倒是让他有些质疑,他偏上不信世上真有绝世美味之说?
于是,庖丁取来一双碗筷后,先是喝了一碗蘑菇汤开胃,只觉此蘑菇汤味鲜,的确算得上美味,却难对得起“绝世”二字。
“这道蘑菇汤,味道鲜美,还不错。”
身为大厨的庖丁,做出了很中肯的评价。
而又,他又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腿,先是打量了一番,道:“这鸡腿可是放在热油中炸过?”
“不错。”
将鸡腿放在热油烹炸,很是容易失去肉质的质感,如此做法很是不妥,于是,庖丁皱着眉头说道:“食物的鲜美应当以烹饪的手段,将其味道发挥至极致,可要是没入热油当中,食物的味道很容易失去本来的味道,你的这个做法很显然是不明智的。”
他做了那么多年厨师,还没有听说过完全用油炸东西的先例。
看着眼前这金黄色的鸡腿,庖丁带着不甚满意的态度,当即咬了一口之后,他整个人彻底到底愣住了。
只见外面酥酥脆脆,里面的鸡肉更是嫩滑入味,脆嫩之间,火候掌握的刚刚好,再加上蒙毅撒上了独门调料后,更是增味不少。
一口咬下去,庖丁彻底的惊呆了,本以为会是难以下咽,却不料一根鸡腿,被他三两口就是吞了下去,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这……这怎么……做的?味道太好吃啦。”庖丁问道。
见庖丁被炸鸡腿所吸引,他又是忍不住多吃了一块,因为实在太好吃啦。
却见蒙毅嘿笑道:“此乃我的不传之秘。”
说的也是,此等美味的炸鸡腿,又怎会轻易与人说来。
庖丁也不解释,他又是看了一眼那被泥土疙瘩包围在里面的东西,打开之后,还是鸡肉,问道:“这是什么?”
“叫花鸡。”
这一次,庖丁没有怀疑,直接动手撕下一块鸡肉之后放在嘴里面,当他的味蕾碰触到鸡肉的那一刻,仿若身体内有着一座火山喷发,这种味道,一时间竟是难以用言语形容。
想不到一只小小的山鸡,竟能够做出此等妙不可言的美味来。
“太好吃啦!!”
庖丁吃完之后,舌头舔了舔嘴唇,作为桑海第一大厨的他,对于蒙毅的这两道炸鸡腿和叫花鸡拍手叫好。
难怪荀夫子会说出那种话来,吃完蒙毅做的叫花鸡和炸鸡腿之后,庖丁只觉得世上的一切食物皆是索然无味。
吃完了叫花鸡和炸鸡腿之后,还剩下最后一道菜,只见盘子之中金黄色的条状食物,方才荀夫子他们吃的时候,只觉吃下之后嘎嘣脆,嘴里面还残留着一丝肉香味道,看上去也是不知到底是什么?
庖丁也是不犹豫的吃了一根后,眼前一亮,这东西脆脆的,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与鸡肉不同,这道菜更多的是当成一碟小菜,很是下饭。
等庖丁吃完之后,他竖起大拇指,忍不住说道:“佩服,佩服,没想到这四道菜竟是如此的美味,看来我这桑海第一大厨的称号要改换门庭啦,哈哈。”
听到这话,众人皆是大笑,蒙毅可没有要抢他的称号的意思。
“这前三道才分别是蘑菇和鸡肉,可这第四道菜,到底是什么?我研习厨艺这么多年,为何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食物?”
荀夫子他们也想到,这道美味到底是何物。
蒙毅看着他们,揭秘道:“这道菜叫:肉炸蝗虫。”
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只觉听到了不可思议的消息,还以为是出现了幻听。
荀夫子问道:“小毅,方才你说知道该如何治理蝗灾是真的吗?”
自古以来,蝗灾乃当权者最为头疼的事情,若上苍不作美,则百姓衣食堪忧,这种靠天吃饭的日子,即便是高高在上的君主亦难掌控。
纵然心有余,奈何力不足,想要解决蝗虫却也只能做到治标不治本,却是无法根除。
“嘿嘿,当然。蒙毅嘿笑道。
荀夫子和楚南公二人对视一眼,心中皆难掩他们的骇然和惊恐,他们忍不住问道:“到底是什么方法?”
蒙毅却是故意卖弄关子,嬉笑道:“此计先不可说,待会两位前辈就能够知道了。”
他们二人皆是面露不解,不知这小子又是搞出什么花样来。
尤其是楚南公,他相信拓跋毅的方法定会不俗,方才与他对弈之时,他给人的感觉是老辣成熟,丝毫没有少年郎的稚嫩青涩。
既然拓跋毅说有方法,那就是有方法。
“眼下时日也是不早了,晚辈这就给两位前辈坐一桌饭菜,且让您们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蒙毅说道。
君子远庖厨,荀夫子身为儒学家,他自然是不会亲自下厨的,但隐居的小院内还是必备了厨房。
在小院的后面,豢养了几只山鸡,看上去健壮肥美,相当的不错。
蒙毅见了这几只便是禁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在他的看中,那满地跑的不是山鸡,而是一道道美味。
于是,蒙毅便是抓来了两只山鸡,一只做了叫花鸡,另一只则是用热油烹饪之后,做成了炸鸡。
他又是上架菜了一些新鲜的蘑菇,做了一份鲜嫩味美的蘑菇汤。
古人们讲究:三菜一汤,如今还差一个菜,不多时,蒙毅便是端上来一盘奇怪的菜品,见外面裹了一层面粉,放入热油当中炸成了金黄色就是端了上来。
不多时,整个小院内便是充斥着一股香气,就连楚南公这位鲜食肉类的老叟,也是忍不住想要尝尝他的手艺。
很快,三菜一汤便是齐至,二人围坐在石桌前,喝着小酒,听着风吹竹林沙沙的声音,畅谈着人生,日子何其快活。
二人看着桌上的石头疙瘩,皆是一怔,道:“此为何物?”
“叫花鸡。”
蒙毅得意地说道,却见二人露出疑惑的神情之后,他未曾多言,便是将石头疙瘩敲开之后,一只留有肥嫩的叫花鸡呈现在自己面前。
顿时间,将这两位老人腹中的馋虫勾引了起来,活了大半辈子,这什么叫花鸡根本闻所未闻。
三人话不多说,便是动起碗筷开动起来。
尝到了蒙毅的厨艺之后,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皆连连竖起大拇指,称赞道:“小毅,你这厨艺的水平,只怕是连有间客栈的庖丁也是不如你,老夫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
楚南公点头表示赞同。
可就在荀夫子说完之后,小院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而此人便是‘有间客栈’的掌柜,亦是桑海第一大厨——庖丁。
方才荀夫子的话,恰是被他听了个正着。
庖丁为人大大咧咧,也并没有真正的生气,瞧他腿大腰圆脖子粗的形象,第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厨子,事实也证明大家的眼光是没有错的。
每日这个时候,他都会带着饭盒给荀夫子送上饭菜来,今天,没想到竟然有人抢了先。
“夫子,俺庖丁好歹也是桑海第一厨师,做的饭菜又怎会不如个小崽子呢?”庖丁推开院门,提着饭盒走了过来。
见庖丁来此,荀夫子当即邀请他做了下来,素日此地皆少有人来此,庖丁每日给夫子送饭菜,不时会跟荀夫子坐下来喝两杯。
一来二去,两人也是变得熟络起来,一位大儒,一位厨子,这个组织倒有些奇妙。
荀夫子指着桌上的饭菜,道:“庖丁,你且尝尝味道如何?这绝对是你们有间客栈做不出来的绝世美味。”
要说厨艺的美味,庖丁绝对感受齐鲁大地难逢敌手,他的有间客栈能够成为桑海第一大客栈正是凭借着美味才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户。
听到荀夫子如此夸张这位少年的厨艺,倒是让他有些质疑,他偏上不信世上真有绝世美味之说?
于是,庖丁取来一双碗筷后,先是喝了一碗蘑菇汤开胃,只觉此蘑菇汤味鲜,的确算得上美味,却难对得起“绝世”二字。
“这道蘑菇汤,味道鲜美,还不错。”
身为大厨的庖丁,做出了很中肯的评价。
而又,他又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腿,先是打量了一番,道:“这鸡腿可是放在热油中炸过?”
“不错。”
将鸡腿放在热油烹炸,很是容易失去肉质的质感,如此做法很是不妥,于是,庖丁皱着眉头说道:“食物的鲜美应当以烹饪的手段,将其味道发挥至极致,可要是没入热油当中,食物的味道很容易失去本来的味道,你的这个做法很显然是不明智的。”
他做了那么多年厨师,还没有听说过完全用油炸东西的先例。
看着眼前这金黄色的鸡腿,庖丁带着不甚满意的态度,当即咬了一口之后,他整个人彻底到底愣住了。
只见外面酥酥脆脆,里面的鸡肉更是嫩滑入味,脆嫩之间,火候掌握的刚刚好,再加上蒙毅撒上了独门调料后,更是增味不少。
一口咬下去,庖丁彻底的惊呆了,本以为会是难以下咽,却不料一根鸡腿,被他三两口就是吞了下去,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这……这怎么……做的?味道太好吃啦。”庖丁问道。
见庖丁被炸鸡腿所吸引,他又是忍不住多吃了一块,因为实在太好吃啦。
却见蒙毅嘿笑道:“此乃我的不传之秘。”
说的也是,此等美味的炸鸡腿,又怎会轻易与人说来。
庖丁也不解释,他又是看了一眼那被泥土疙瘩包围在里面的东西,打开之后,还是鸡肉,问道:“这是什么?”
“叫花鸡。”
这一次,庖丁没有怀疑,直接动手撕下一块鸡肉之后放在嘴里面,当他的味蕾碰触到鸡肉的那一刻,仿若身体内有着一座火山喷发,这种味道,一时间竟是难以用言语形容。
想不到一只小小的山鸡,竟能够做出此等妙不可言的美味来。
“太好吃啦!!”
庖丁吃完之后,舌头舔了舔嘴唇,作为桑海第一大厨的他,对于蒙毅的这两道炸鸡腿和叫花鸡拍手叫好。
难怪荀夫子会说出那种话来,吃完蒙毅做的叫花鸡和炸鸡腿之后,庖丁只觉得世上的一切食物皆是索然无味。
吃完了叫花鸡和炸鸡腿之后,还剩下最后一道菜,只见盘子之中金黄色的条状食物,方才荀夫子他们吃的时候,只觉吃下之后嘎嘣脆,嘴里面还残留着一丝肉香味道,看上去也是不知到底是什么?
庖丁也是不犹豫的吃了一根后,眼前一亮,这东西脆脆的,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与鸡肉不同,这道菜更多的是当成一碟小菜,很是下饭。
等庖丁吃完之后,他竖起大拇指,忍不住说道:“佩服,佩服,没想到这四道菜竟是如此的美味,看来我这桑海第一大厨的称号要改换门庭啦,哈哈。”
听到这话,众人皆是大笑,蒙毅可没有要抢他的称号的意思。
“这前三道才分别是蘑菇和鸡肉,可这第四道菜,到底是什么?我研习厨艺这么多年,为何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食物?”
荀夫子他们也想到,这道美味到底是何物。
蒙毅看着他们,揭秘道:“这道菜叫:肉炸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