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陆菲菲
跟苏清璇说,这段时间可能不回家,苏清璇虽然不高兴,但还是答应下来。
韩三千无奈,既然收了人家的好处,总不能不做点事。
不过,韩三千倒是也让东方白空闲的时候,帮五爷查一查究竟是什么人要对付陆菲菲。
一连几天,韩三千都跟陆菲菲朝夕相处,经过几天时间,韩三千对于陆菲菲也算是有一些了解。
这个女孩看似脾气火爆,但实则内心脆弱,每天夜里的时候,会钻在被窝里轻轻抽泣。
陆菲菲没有跟五爷住在一起,因为她要上学,五爷在学校附近给她买了一套奢华的套房。
韩三千就跟陆菲菲一起住在这里。
每天,韩三千都会仔细观察附近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但是对方似乎隐藏的很好,以韩三千的敏锐,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恰好是周末,陆菲菲的同学找她出去蹦迪。
韩三千跟她一起出门。
“土鳖,今天我要跟同学出去玩,你离我远点。免得被我同学笑话。”
出门后,陆菲菲上了她那辆宝马七系,冲坐在副驾驶的韩三千警告。
韩三千摇摇头,“不行,你爷爷吩咐过,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你。”
“你!”
陆菲菲愠怒,“寸步不离跟着我?你倒是想的美,被人误会怎么办?我可不想让人误会我有你这么个男朋友!”
“哦?我是哪种男朋友?”韩三千似笑非笑。
“你就是那种瘪三,老土,还有,嗯嗯,让我想想……”说到这,她面色猛的一变,瞪着韩三千,“谁是你女朋友?”
韩三千觉得好笑,始终还只是个孩子,无奈的摊手说道,“你放心吧,我已经有老婆了。不会再想其他女人。”
“哟嘿,你这种人也有老婆?呵呵,我看啊,你老婆肯定是个村姑!”陆菲菲不屑的说道。
韩三千没理她,也不再开口说话。
陆菲菲更是确定,韩三千的老婆是个村姑。
来到聚会地点,都是一群年轻漂亮的女孩。
她们还都是学生,但是却都已经打扮的花枝招展,成熟妩媚。
韩三千摇头,这样的场合他有点不喜欢。
里边是重金属的音乐,各种酒水味道混杂在一起,很刺鼻,场面混乱不堪。
“哈哈,菲菲你来了。咦,这人谁啊?”一个女生跑过来,挽着陆菲菲的胳膊,看到韩三千后,露出惊讶。
“一个土鳖。别理他。”陆菲菲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人也真是的,这种场合是少男少女的聚会,你说你一个青年来这里合适吗?
闻言,女生惊诧,“为什么要带这种人来啊?”
陆菲菲没好气道,“还不是我爷爷,让个跟屁虫跟在我后边,烦死了。来,咱们喝酒,别理他。”
陆菲菲显然人缘很好,毕竟她是五爷的孙女,这些人都知道,恭维奉承她的人不在少数。
韩三千直接被忽略。
他坐在角落里,默默的喝着酒,但却一直注意着包间的一切。
“咱们来玩骰子。谁输谁喝酒。”有人提议。
“好!我玩骰子就没输过!”陆菲菲大笑,第一个拍手赞成。
但是显然,她这次运气不是很好,以往战无不胜变成了一败涂地,被喝了十多杯,俏脸红晕,显然是醉了。
“你醉了,别喝了。”韩三千走过去,冲陆菲菲说,说着还拉着她。
“滚,别碰我!”
陆菲菲大叫,很是厌恶。
韩三千皱眉。
“喂,你谁啊?菲菲要喝酒,关你什么事?”一个女生不耐的冲韩三千说。
其他几个男生也围了过来,神色不善盯着韩三千。
“我是他的保镖,负责她的安全,她喝醉了,我要带她回去。”韩三千面无表情。
“保镖?”
一个男生上下打量韩三千,嗤笑:“就你这还保镖?今天菲菲不能走。你赶紧滚,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这里你说的算?”韩三千看着他。
“不错,我说的算!懒得跟你废话,我看上菲菲了,今天要睡她!还有,我叫薛寒,薛刚是我爸。就算是五爷,在我爸面前也要点头哈腰,你算什么东西?”薛寒嚣张的说。
薛刚?
韩三千可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旁边的女生接口,“薛刚他爸是江南市局的一把手,五爷也是薛寒他爸罩着的,才能在江南混的风生水起,现在你知道薛寒是什么人了吗?”
“哦,原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韩三千点头。
“那你还不赶紧滚!”薛寒指着韩三千的脑袋。
恰在此时,房门被人打开,然后走进几个粗狂的大汉,大汉身上都是纹身,看上去像是常年活动在生死边沿的悍匪。
韩三千看到这些人,眼神一眯。
他可以感觉到,这几个大汉身上的煞气很重,明显手里沾染过人命。
“谁是陆菲菲?”
为首的大汉目光扫视一圈这些学生,寒芒迸射。
“你他妈谁啊?找菲菲干什么?告诉你,菲菲是我女人,你找她有事?”薛寒没想到突然闯入几人,本来想教训韩三千,立马打住,冲几个大汉喝斥。
为首的大汉咧嘴一笑,“已经很久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了。”
他叫熊飞,是华国常年通缉的重犯,最近刚从地藏监狱出来。
“你他妈知道我爸……”
薛寒上前,刚想说出自己的背景,熊飞露出狞笑,一把扯过薛寒的脑袋,狠狠的砸在旁边的桌子上。
这一砸,薛寒脑袋开花,头上全是血,躺在地上。
熊飞一脚踩在他脑袋上,俯视着他,“说吧,你爸是谁?”
薛寒吓傻了,这些人出手狠辣,简直是要人命。
一群人都吓的浑身发抖,脸色惨白的看着熊飞一伙人。
熊飞一出手,就直接震慑住这群少女少男,他指着一个女生,“告诉我,谁是陆菲菲?”
那个女生双腿打颤,战战兢兢的指着此时已经醉晕过去的陆菲菲,“就是她……”
熊飞咧嘴一笑,冲身边的一个大汉说,“老二,去把那妞弄醒。”
韩三千无奈,既然收了人家的好处,总不能不做点事。
不过,韩三千倒是也让东方白空闲的时候,帮五爷查一查究竟是什么人要对付陆菲菲。
一连几天,韩三千都跟陆菲菲朝夕相处,经过几天时间,韩三千对于陆菲菲也算是有一些了解。
这个女孩看似脾气火爆,但实则内心脆弱,每天夜里的时候,会钻在被窝里轻轻抽泣。
陆菲菲没有跟五爷住在一起,因为她要上学,五爷在学校附近给她买了一套奢华的套房。
韩三千就跟陆菲菲一起住在这里。
每天,韩三千都会仔细观察附近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但是对方似乎隐藏的很好,以韩三千的敏锐,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恰好是周末,陆菲菲的同学找她出去蹦迪。
韩三千跟她一起出门。
“土鳖,今天我要跟同学出去玩,你离我远点。免得被我同学笑话。”
出门后,陆菲菲上了她那辆宝马七系,冲坐在副驾驶的韩三千警告。
韩三千摇摇头,“不行,你爷爷吩咐过,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你。”
“你!”
陆菲菲愠怒,“寸步不离跟着我?你倒是想的美,被人误会怎么办?我可不想让人误会我有你这么个男朋友!”
“哦?我是哪种男朋友?”韩三千似笑非笑。
“你就是那种瘪三,老土,还有,嗯嗯,让我想想……”说到这,她面色猛的一变,瞪着韩三千,“谁是你女朋友?”
韩三千觉得好笑,始终还只是个孩子,无奈的摊手说道,“你放心吧,我已经有老婆了。不会再想其他女人。”
“哟嘿,你这种人也有老婆?呵呵,我看啊,你老婆肯定是个村姑!”陆菲菲不屑的说道。
韩三千没理她,也不再开口说话。
陆菲菲更是确定,韩三千的老婆是个村姑。
来到聚会地点,都是一群年轻漂亮的女孩。
她们还都是学生,但是却都已经打扮的花枝招展,成熟妩媚。
韩三千摇头,这样的场合他有点不喜欢。
里边是重金属的音乐,各种酒水味道混杂在一起,很刺鼻,场面混乱不堪。
“哈哈,菲菲你来了。咦,这人谁啊?”一个女生跑过来,挽着陆菲菲的胳膊,看到韩三千后,露出惊讶。
“一个土鳖。别理他。”陆菲菲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人也真是的,这种场合是少男少女的聚会,你说你一个青年来这里合适吗?
闻言,女生惊诧,“为什么要带这种人来啊?”
陆菲菲没好气道,“还不是我爷爷,让个跟屁虫跟在我后边,烦死了。来,咱们喝酒,别理他。”
陆菲菲显然人缘很好,毕竟她是五爷的孙女,这些人都知道,恭维奉承她的人不在少数。
韩三千直接被忽略。
他坐在角落里,默默的喝着酒,但却一直注意着包间的一切。
“咱们来玩骰子。谁输谁喝酒。”有人提议。
“好!我玩骰子就没输过!”陆菲菲大笑,第一个拍手赞成。
但是显然,她这次运气不是很好,以往战无不胜变成了一败涂地,被喝了十多杯,俏脸红晕,显然是醉了。
“你醉了,别喝了。”韩三千走过去,冲陆菲菲说,说着还拉着她。
“滚,别碰我!”
陆菲菲大叫,很是厌恶。
韩三千皱眉。
“喂,你谁啊?菲菲要喝酒,关你什么事?”一个女生不耐的冲韩三千说。
其他几个男生也围了过来,神色不善盯着韩三千。
“我是他的保镖,负责她的安全,她喝醉了,我要带她回去。”韩三千面无表情。
“保镖?”
一个男生上下打量韩三千,嗤笑:“就你这还保镖?今天菲菲不能走。你赶紧滚,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这里你说的算?”韩三千看着他。
“不错,我说的算!懒得跟你废话,我看上菲菲了,今天要睡她!还有,我叫薛寒,薛刚是我爸。就算是五爷,在我爸面前也要点头哈腰,你算什么东西?”薛寒嚣张的说。
薛刚?
韩三千可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旁边的女生接口,“薛刚他爸是江南市局的一把手,五爷也是薛寒他爸罩着的,才能在江南混的风生水起,现在你知道薛寒是什么人了吗?”
“哦,原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韩三千点头。
“那你还不赶紧滚!”薛寒指着韩三千的脑袋。
恰在此时,房门被人打开,然后走进几个粗狂的大汉,大汉身上都是纹身,看上去像是常年活动在生死边沿的悍匪。
韩三千看到这些人,眼神一眯。
他可以感觉到,这几个大汉身上的煞气很重,明显手里沾染过人命。
“谁是陆菲菲?”
为首的大汉目光扫视一圈这些学生,寒芒迸射。
“你他妈谁啊?找菲菲干什么?告诉你,菲菲是我女人,你找她有事?”薛寒没想到突然闯入几人,本来想教训韩三千,立马打住,冲几个大汉喝斥。
为首的大汉咧嘴一笑,“已经很久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了。”
他叫熊飞,是华国常年通缉的重犯,最近刚从地藏监狱出来。
“你他妈知道我爸……”
薛寒上前,刚想说出自己的背景,熊飞露出狞笑,一把扯过薛寒的脑袋,狠狠的砸在旁边的桌子上。
这一砸,薛寒脑袋开花,头上全是血,躺在地上。
熊飞一脚踩在他脑袋上,俯视着他,“说吧,你爸是谁?”
薛寒吓傻了,这些人出手狠辣,简直是要人命。
一群人都吓的浑身发抖,脸色惨白的看着熊飞一伙人。
熊飞一出手,就直接震慑住这群少女少男,他指着一个女生,“告诉我,谁是陆菲菲?”
那个女生双腿打颤,战战兢兢的指着此时已经醉晕过去的陆菲菲,“就是她……”
熊飞咧嘴一笑,冲身边的一个大汉说,“老二,去把那妞弄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