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
“喂,明天你去‘我们的食人花圃’。”
我将将结束了一场差点死去的性爱,努力逼迫没吃过人心的小美人鱼哭出泪珠,以便用珍珠粉遮去腿上的淤青。我的方法很是简单,我将那个她最心爱的人类王子捉回来,让他为我舔舐被粗暴对待过的穴口。
“殿下,您真是,美丽绝伦。”那个王子的眼睛像小狗一样闪亮,但我更喜欢他的鼻子,挺拔俊秀。当他用舌头抚慰的时候,那鼻子刚好研磨到蜜豆,带来酥酥麻麻触电般的感受。我喜欢逗弄这些脑子不太灵光的人类,把他们绑过来,玩弄几个月,腻了就扔回去。就好像人类小姐会喂养野猫,抱着那些跑不动的小狗展现自己的爱心。
然而那天我刚有点感觉,那个小美人鱼也刚酝酿好情绪,开始为我们无耻的举动配乐。我们忽然被那个叫南希的小丫头打断,她才十二岁,是黑暗精灵和狼人的混血儿。她的母亲被追杀至死,而父亲将她献祭给魔王,以换取更充沛的黑暗力量。我想这部棋在下之前他就考虑好了,因为他出现的恰到时间,而众所周知,魔王最喜欢收养杂种女孩。
我忽然间觉得乏味,人鱼的歌声我已听腻,那个王子也开始长出皱纹。人类的生命真是短暂,明明他还不到叁十岁,就已经开始有了死亡的预兆。我想将他们扔回去,扔到宫殿门口,赤身裸体。但是我未必能凑成一对怨偶,那小美人鱼的尾巴会被世人所惊奇,他们或许也想要海底最亮的珍珠……
与我无关了。
“喂,喂,你聋了吧,是‘我们宫殿’里的食人花圃。”我准备去菲尼克斯的宫殿,去探望那个懒惰到从不下床的异鬼哥哥的时候,正好与南希在前廊相撞,我进去,她出来。这个烦人的家伙。
“小东西,那以前是我的宫殿。”我冷笑着回答说,“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二十五岁的公主会被逐出魔宫的,你最好在那之前获得一片封地。”我不停扇动着红色的羽扇,手指上戴着一块会让所有小女孩闪耀的白色宝石。我施了一点小小的咒语,让讨厌的小丫头随着风飘走,临行前她一直咒骂着,我似乎理解当初的自己有多令人厌恶了。
这里是所有魔宫最安静的地方,死一般的安静,来到这里总让我感到胃不舒服。但只有这个地方我能确保自己不会受到监控,没有低等魔物能在这片荒芜之地存活。我亲爱的哥哥从来无心打理他的属地,真好,纯血贵族们生来就享尽优待。”
“多洛雷斯殿下。”死灵管家飘着来迎接我,他深深地弯下身,以假意的恭维对我说,“我们殿下刚刚入睡。”
“哼,说的他好像醒过一样。”
我径直走向屋内,让小骷髅们演奏乐曲“卡门”,他们搞得乱七八糟。过了好一会,在我的耐心快要消失殆尽时,菲尼克斯才昏昏沉沉的醒来,仆人们帮他撑起垫子,以便他能舒舒服服地靠着。
我想他心里肯定恨死我的打扰了,只是懒得开口对我多说一个字。于是我开始絮絮叨叨,讲了我这一百年所游离的地方。
“我从某个地方拿到了一把神剑,哦,别管我是从何而来,你知道的。我用那把剑杀死了一个天使,漂亮的小家伙,她倒下时还在说:天父在上!好像多喊两句会有人来救她。天使们似乎都很蠢,我们总能预知魔王何时会厌弃自己,不是吗?亲爱的哥哥。”
我一边说着,一边在黑暗中爬上床,扶着他的肩。我今天打扮的像一个洋娃娃,眼角上涂了亮晶晶的小星星,还有层层迭迭裙子和精致的卷发。只要他一个手势,我就会爬到他的床上。他的气息令我不停颤抖,似乎死亡会将我吞噬,而我又必须竭力隐匿起不适,哪怕头疼欲裂,也得轻松与他调笑。
菲尼克斯用双臂搂着我,天真的如同孩子般微笑,等待着我动作。他应当知道自己的慵懒显得很迷人,微张的双唇很适合接吻。菲尼克斯的手顺着我的后背缓缓移上去,他笑着问:“坏心眼的小魔女,你去找过他们了?”
“我知道,魔宫中一切期待都是无望的。”我痛苦地紧绷着后背,“但我想试一试。”
“救你的猎物?”
“如果他是我的,为什么我连他在哪都不能知道呢?”我撤下温顺的伪装,“你们想将他怎么样?”
“那要看父亲是不是满意,谁知道。在他身上烙下印记,扔到裂缝让低等魔族买来买去,还是作为展品到处让人参观……”菲尼克斯轻飘飘的说出那些话,难得的坐了起来,“还是说?你想代替他经历这一切呢?”
我认真的想了想,不知道天使的承受力几何,不过,我反正是早就经受过了。红色的发丝垂落到白色的衬衫上,忽然我感到头上一痛,阿索蒙的指尖缠绕着几根丝线般的长发。他若有所思的问:“你自小就长这样吗?”
“不,我那时候像只青蛙。”
“我不记得了,这魔宫里,已经有无数个可怜的小家伙消失不见。那个会吹笛子的男孩,哦我以前很看好他的,可惜他执拗又不可捉摸。还有他身边那个小姑娘,含着眼泪看那些被自己害死的人,好像所有坏事都不是她做的。不过你,你……”
立时我开始吻他的身体,如此冰冷。我曾以为死灵不会畏惧寒冷,但阿索蒙会,所以他终日缩在羽绒被中,愿意接受所有热源的靠近。不知不觉间,一个货真价实的死灵,成为了魔宫中最受欢迎的王子。
那些蠢孩子。
怎么能指望,一个连温度是什么都理解不了死灵,会有半分的善意呢。
我将将结束了一场差点死去的性爱,努力逼迫没吃过人心的小美人鱼哭出泪珠,以便用珍珠粉遮去腿上的淤青。我的方法很是简单,我将那个她最心爱的人类王子捉回来,让他为我舔舐被粗暴对待过的穴口。
“殿下,您真是,美丽绝伦。”那个王子的眼睛像小狗一样闪亮,但我更喜欢他的鼻子,挺拔俊秀。当他用舌头抚慰的时候,那鼻子刚好研磨到蜜豆,带来酥酥麻麻触电般的感受。我喜欢逗弄这些脑子不太灵光的人类,把他们绑过来,玩弄几个月,腻了就扔回去。就好像人类小姐会喂养野猫,抱着那些跑不动的小狗展现自己的爱心。
然而那天我刚有点感觉,那个小美人鱼也刚酝酿好情绪,开始为我们无耻的举动配乐。我们忽然被那个叫南希的小丫头打断,她才十二岁,是黑暗精灵和狼人的混血儿。她的母亲被追杀至死,而父亲将她献祭给魔王,以换取更充沛的黑暗力量。我想这部棋在下之前他就考虑好了,因为他出现的恰到时间,而众所周知,魔王最喜欢收养杂种女孩。
我忽然间觉得乏味,人鱼的歌声我已听腻,那个王子也开始长出皱纹。人类的生命真是短暂,明明他还不到叁十岁,就已经开始有了死亡的预兆。我想将他们扔回去,扔到宫殿门口,赤身裸体。但是我未必能凑成一对怨偶,那小美人鱼的尾巴会被世人所惊奇,他们或许也想要海底最亮的珍珠……
与我无关了。
“喂,喂,你聋了吧,是‘我们宫殿’里的食人花圃。”我准备去菲尼克斯的宫殿,去探望那个懒惰到从不下床的异鬼哥哥的时候,正好与南希在前廊相撞,我进去,她出来。这个烦人的家伙。
“小东西,那以前是我的宫殿。”我冷笑着回答说,“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二十五岁的公主会被逐出魔宫的,你最好在那之前获得一片封地。”我不停扇动着红色的羽扇,手指上戴着一块会让所有小女孩闪耀的白色宝石。我施了一点小小的咒语,让讨厌的小丫头随着风飘走,临行前她一直咒骂着,我似乎理解当初的自己有多令人厌恶了。
这里是所有魔宫最安静的地方,死一般的安静,来到这里总让我感到胃不舒服。但只有这个地方我能确保自己不会受到监控,没有低等魔物能在这片荒芜之地存活。我亲爱的哥哥从来无心打理他的属地,真好,纯血贵族们生来就享尽优待。”
“多洛雷斯殿下。”死灵管家飘着来迎接我,他深深地弯下身,以假意的恭维对我说,“我们殿下刚刚入睡。”
“哼,说的他好像醒过一样。”
我径直走向屋内,让小骷髅们演奏乐曲“卡门”,他们搞得乱七八糟。过了好一会,在我的耐心快要消失殆尽时,菲尼克斯才昏昏沉沉的醒来,仆人们帮他撑起垫子,以便他能舒舒服服地靠着。
我想他心里肯定恨死我的打扰了,只是懒得开口对我多说一个字。于是我开始絮絮叨叨,讲了我这一百年所游离的地方。
“我从某个地方拿到了一把神剑,哦,别管我是从何而来,你知道的。我用那把剑杀死了一个天使,漂亮的小家伙,她倒下时还在说:天父在上!好像多喊两句会有人来救她。天使们似乎都很蠢,我们总能预知魔王何时会厌弃自己,不是吗?亲爱的哥哥。”
我一边说着,一边在黑暗中爬上床,扶着他的肩。我今天打扮的像一个洋娃娃,眼角上涂了亮晶晶的小星星,还有层层迭迭裙子和精致的卷发。只要他一个手势,我就会爬到他的床上。他的气息令我不停颤抖,似乎死亡会将我吞噬,而我又必须竭力隐匿起不适,哪怕头疼欲裂,也得轻松与他调笑。
菲尼克斯用双臂搂着我,天真的如同孩子般微笑,等待着我动作。他应当知道自己的慵懒显得很迷人,微张的双唇很适合接吻。菲尼克斯的手顺着我的后背缓缓移上去,他笑着问:“坏心眼的小魔女,你去找过他们了?”
“我知道,魔宫中一切期待都是无望的。”我痛苦地紧绷着后背,“但我想试一试。”
“救你的猎物?”
“如果他是我的,为什么我连他在哪都不能知道呢?”我撤下温顺的伪装,“你们想将他怎么样?”
“那要看父亲是不是满意,谁知道。在他身上烙下印记,扔到裂缝让低等魔族买来买去,还是作为展品到处让人参观……”菲尼克斯轻飘飘的说出那些话,难得的坐了起来,“还是说?你想代替他经历这一切呢?”
我认真的想了想,不知道天使的承受力几何,不过,我反正是早就经受过了。红色的发丝垂落到白色的衬衫上,忽然我感到头上一痛,阿索蒙的指尖缠绕着几根丝线般的长发。他若有所思的问:“你自小就长这样吗?”
“不,我那时候像只青蛙。”
“我不记得了,这魔宫里,已经有无数个可怜的小家伙消失不见。那个会吹笛子的男孩,哦我以前很看好他的,可惜他执拗又不可捉摸。还有他身边那个小姑娘,含着眼泪看那些被自己害死的人,好像所有坏事都不是她做的。不过你,你……”
立时我开始吻他的身体,如此冰冷。我曾以为死灵不会畏惧寒冷,但阿索蒙会,所以他终日缩在羽绒被中,愿意接受所有热源的靠近。不知不觉间,一个货真价实的死灵,成为了魔宫中最受欢迎的王子。
那些蠢孩子。
怎么能指望,一个连温度是什么都理解不了死灵,会有半分的善意呢。